汉代水衡都尉初探的哲学思考
中图分类号:F812.9;K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9-0014-03
一、水衡都尉设置的原因
西汉时期的水衡都尉,掌管上林苑囿以及苑中各种建筑、农业、税收等相关事务,涉及广泛,独立于少府,自成体系。应邵曰:“古山林之官曰衡。掌诸池苑,故称水衡。”,张晏曰:“主都水及上林苑,故曰水衡。主诸官,故曰都。有卒徒武事,故曰尉”。西汉时期,沿承秦制,帝室财政由少府执掌,新置水衡都尉分管帝室财政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以下有四点:
(一)经济政策所致
“初,大农筦盐铁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盐铁;及杨可告缗,上林财务众,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满,益广。”表明,上林苑的财务逐渐增加,财政收入增加的同时,少府一职不能满足当时的政策需要,便新下令由水衡都尉掌上林苑,并且独立于少府,很多少府的属官转由水衡都尉掌管。
(二)武帝的性格特点所致
武帝性格贪欲、迷恋女色,诸宫美女可有七八千,皆自然美丽,不假粉白黛黑,且一味的追求长生不老,刚刚即位,便“尤敬鬼神之祀”。武帝好大喜功,为满足其奢欲,广搜奇珍异宝,修葺秦亡以后一直废弃的上林苑,耗用巨资扩建、改造,“东南方起兰田县,沿南山而到西方盩厔县,北包槐里县的黄山,沿渭水而向东,周围绵亘三百余里,苑中的宫殿七十余所,有山,有川,也有池沼森林,圈养着无数的禽兽,秋冬,天子率巨僚狩猎,又有群臣和远方所献的名果异卉三千余种。”“广开上林,南至宜春、鼎湖、御宿、昆吾,旁南山而西,至长扬、五柞、北绕黄山,濒渭而东,周袤数百里。游穿昆明池象滇河,营建章、凤阙、神明、馺娑,渐台、泰液象海水周流方丈、瀛洲、蓬莱。游观侈靡,穷妙极丽。”此规模程度之奢侈,园林范围之大,物种之烦杂、因此,设置一个官职来掌管这座皇家园林成为当务之急。
(三)加强中央集权的体现
一切政治制度的推行都离不开强大的经济基础,而币制更是基础中的基础。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货币制度。水衡都尉下属的上林三官“均输、钟官、辩铜”是专门的铸钱机构。武帝下令禁止郡国及民间私铸钱,垄断中央铸币权,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悉禁郡国无铸钱,专令水衡三官铸”这样中央政府控制了铸币权,货币制度得到空前的统一。
(四)军费开支较大
西汉初期,“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而到了武帝时期,军费开支异常增大,尤其是对匈奴的战争,使国家财政负担很重,正常的财政收入再也满足不了军费的开销。武帝在元光二年开始对匈奴作战。“兵连而不解,天下共其劳。干戈日滋,行者赍,居者送,中外骚扰相奉”。武帝元朔二年筑朔方城,“费数十百巨万,府库益虚”,“军马死者十余万匹,转漕车甲之费不與焉”。这样,与日俱增的军费开支,就不得不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给与支撑。杨可告缗以后,上林苑的财务众多,这样即满足了武帝的私欲也解决了国家的收入问题。
二、水衡都尉的演变
《汉书·食货志》中记载:“水衡与少府,皆天子私藏耳”,“上林财务众,乃令水衡主上林”体现出,水衡都尉是由少府分化出来的一个独立的财政机构,二者均掌管帝室财政,并无隶属关系,是一个由国家财政向帝室财政转化的机构,是有着过渡性质的。
西汉初年,盐铁由私人经营,国家对盐铁采取放任的态度,那些富商往往占有山海,或采矿冶铁,或煮海制盐,严重影响了国家收入。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汉武帝“置水衡,欲以主盐铁。”盐铁本属于国家财政,由大司农掌管。可是水衡都尉掌管的上林苑实属帝室财政,两者并不相同。而且在元狩四年,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政府又颁布了算缗和告缗令,水衡都尉也掌管此政策搜刮来的财务,也是属于国家财政。加藤凡认为,和盐铁有关系的仓库是设在上林苑的缘故,有行告缗耳没收的财务也是藏在上林苑的缘故。所以水衡都尉的设立是一个由国家财政向帝室财政逐渐转化的机构。
西汉末年,西汉王朝显露出衰退的趋势,与武帝时期的强盛,昭帝以来的“中兴”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民多贫,盗贼不止”,“元元骚动,穷困亡聊”,“仓廪空虚,百姓饥馑,流离道路”,这时的水衡也不像武帝时期的“财务众”“库府充盈”,而是为了迎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水衡省肉食”来节约开支。从此水衡都尉的职权也逐渐分化,“擢为后将军,兼水衡如故”。
到了东汉政权建立以后,光武帝从很多方面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精兵减政,省职裁军。“时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书调役,务从简寡,至乃十存一焉。”,水衡都尉也因此被裁减了,将其并职于少府。“每立秋貙刘之日,辄暂水衡都尉,事讫乃罢之。”而东汉时期的少府职权也逐渐转移,“掌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也不在管理帝室财政了。《后汉书·马援传》云:“初,援在陇西上书,言宜如旧铸五铢钱。事下三府,三府奏以为未可许,事遂寑。”说明铸钱一事也划归为三府管理了,水衡都尉的执掌范围又由帝室财政转化为国家财政。这样,西汉繁荣时期设立的水衡都尉在东汉时期再也找不到他的踪影。
三、水衡都尉的迁选特点
担任过水衡都尉的官吏在《汉书·百官公卿表》中记载不是很详细,尽管担任此职的人很多,但是只有几位在史书中可以找到相关记载,鉴于有限的材料,总结出此职在其迁选特点上除了举孝廉、茂才之外还有着与其他职官不同的特点。
第一,通晓经学。西汉中期的于定国,起家于狱吏,“为人谦恭,尤重经术士”,“乃师受《春秋》,变道行化,谨厚爱人”。冯奉世则“乃学春秋,涉大义”。宣帝时期的龚遂更是“以明经为官”。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通晓经学成为入仕途的重要条件。所谓“遗子黄金满籝,不如一经”,选择
通晓经学的官吏不失为统治阶级加强中央集权,维护统治阶级地位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二,习兵法。水衡都尉中也有很多熟悉兵法的官吏。赵充国“为人沈勇大略,少好将帅之节,而学兵法,通知四夷事”“数将兵击匈奴”。因良家子选为郎的冯奉世也是“读兵法明习”“从军击匈奴”。之所以选用熟悉兵法的官吏担任这一职务,笔者认为与当时的政治背景有关。在武帝末年,统治阶级与百姓的对立日益加深,大规模的农民反抗斗争此起彼伏“郡国盗贼群起”,是由于统治阶级的荒淫享乐,则“天下虚耗,人复相食”。皇家娱乐场所上林苑自然成了起义者攻击的对象,所以从昭帝起便选用一些熟知兵法的官吏出任水衡都尉这一职务。
第三,深得皇帝的信任。担任水衡都尉的官吏大部分都权高位重,深得皇帝宠信,是皇帝身边的近臣,有的甚至还封了候。于定国“以材高举侍御史,迁御史中丞”“元帝立,以定国任职舊臣,敬重之”,“变道行化,谨厚爱人”。《汉书·佞幸传》中淳于长因为是外戚“奉两宫使,亲密”,“帝嘉长义,拜为列校尉诸曹,迁水衡都尉侍中,至衡尉九卿”。龚遂因为其通晓经术而为郎中令,对皇帝衷心无比,“上甚重之,以官寿卒”。武帝身边的近臣江充“上以充忠直,奉法不阿,所言中意”,向武帝举报太子在驰道中行走一事“大见信用,威震京师”。由此可知,水衡都尉一职在皇帝心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四、水衡都尉的执掌范围
《汉书·百官公卿表》中记载,水衡都尉“掌上林苑”。也就是上林苑中所有的事务,主要包括财政、农业、运输、法律等方面的事宜。
(一)财政方面
1.铸钱。《汉书·食货志》记载:“其后二岁,赤仄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于是悉禁郡国毋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输入其铜三官。”这样,武帝将铸币权划归中央,又设均输、钟官、辩铜三官,专门掌管铸钱之事,从根本上制止了四铸钱的泛滥。并下令禁止郡国铸币,“于是悉禁郡国无铸钱,专令水衡三官铸”,并“输其铜三官”。陈直认为,铸钱一职也由衡官监管一部分,但是汉代铸钱是一个严密的体系,只有上林三官掌管,“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所以不大可能在多分化出衡官监管铸钱一事。均输官主要掌管上林苑的均输之事,负责把全国的铸币原料搜集起来运往中央,统一制造。钟官“主铸钱”,再由辩铜“主分别铜之种类也”。
2.税收。师古在《汉书·百官公卿表》中注解说:“衡,平也,主平其税入。”在水衡之下有衡官和都水,但是其执掌在古籍当中没有明确的解释。大司农在郡国中也有都水官,《续汉书·百官志》中记载:“有水池及鱼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渔税。”加藤繁认为,水衡都尉掌管的是上林苑中的山林池泽之税,并由设置的衡官来掌管,“同都水掌河川池沼之税相对,是分掌山税和水税的。”
3.收入。算缗和告缗所征收上来的财务由水衡都尉掌管,在这次经济政策中“得民财务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氐破”。算缗告缗以后,上林财务众,库府充盈,严重打击了富甲商人,增加了国家收入。
(二)农业方面
1.粮食。主要是由农仓主管,主上林苑的粮仓,“或者同时贮藏少府的田官的租榖,亦未可知”。
2.畜牧业。上林苑中的禽兽,由上林令负责,“主苑中禽兽。颇有民居,皆主之。捕得其兽送太官。”还有一些马匹,由六厩令管理,《汉旧仪》云:“天子六厩,未央、承华、騊駼、骑马、辂軨、大厩也,马皆万匹。”
3.园林业。禁圃是管理上林苑中栽培御用蔬菜之类的场所。加藤繁认为,虽然掌管天子膳食的主要是太官,但可以推测作为御用材料的蔬菜类,太官也栽培,在水衡的御羞和禁圃中也有。御羞是掌管出产供御用物的官员,如淳解释为地名,“在蓝田,其土肥沃,多出御物可进者”。师古曰:“御宿,则今长安城南御宿川也,不在蓝田。羞、宿声相近,故或云御羞,或云御宿耳。羞者,珍羞所出;宿者,止宿之义。”陈直认为“御羞即御馐省文,所管为帝王膳馐之原料。”无论“羞”字是何写法,现在无从考证。只是知道御羞是个地点,是专门生产御用膳馐原料的地方。
(三)运输方面
船舶。由辑濯负责船舶,如淳曰:“辑濯,船官也。”师古曰:“辑,读与楫同,音集;濯,音直孝反:皆所以行船也。”(汉书·百官公卿表)
(四)法律方面
在上林苑中,也设置了主刑法的官员——水司空。“上林有水司空,皆主囚徒官也。”
(五)军事方面
由步兵校尉负责,《汉书·百官公卿表》曰:“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门屯兵。”
五、结论
水衡都尉是汉代武帝时期重要的官职,掌管帝室财政而又独立于少府,主要是由于上林苑财政增加而设此官。少府的一部分属官归化到水衡都尉门下,掌管大部分钱财“孝元皇帝奉承大业,温恭少欲,都内钱四十万万,水衡钱二十五万万,少府钱十八万万。”并且有着明显的过渡性,在财政政策变化中设立,又因财政政策而取消。选迁又有着与众不同的特点,基本都以权高位重,皇帝信任的身边大臣为主。执掌范围广,分工明确,以财政税收为主。尽管到东汉初期此职被省,但是也为西汉政府完成了几次重大的经济改革,为西汉政府的稳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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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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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直.汉书新证[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
〔2〕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2.
〔3〕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4〕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史稿(上册)[M].齐鲁书社,1984.
〔5〕林剑鸣.秦汉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6〕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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