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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军队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

发布时间:2015-08-07 09:05

摘 要:加强新时期军队建设,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努力实现我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走质量建军和精兵之路,就必须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通过科学管理,提高部队的战斗力。本文分析了新时期军队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军队管理;问题;对策
管理工作,就成为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新时期军队管理工作出现的新问题
  正确认识和对待新形势下部队面临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是做好管理教育工作的前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军队建设和管理提供了难得条件和机遇,为部队管理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国家经济和科技实力的增长,为军队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当然,在新的历史时期,部队管理工作确实遇到了一些新情兄,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官兵成分趋于多样化,增加了部队管理工作的内容
  80年代以前,部队的兵员成分主要来自农村和部分城镇学生,大都是出了校门就进入营门,很少有涉身于社会的经历。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兵员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兵”并非都是来自“农业”,更不全是“农民”,城镇兵也并非全是学生或待业青年。他们中间有的是在社会上闯荡了几年的公司业务推销员,有的是乡镇企业的熟练工人、建筑行业的能工巧匠,有的是农副产品加工的能手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小老板”。与过去的战士相比,他们的阅历更加丰富,思想更加活跃,兴趣爱好更加广泛,对新事物、新思想的认识更加敏感,敢讲真话的民主意识更强;学到了一门或几门实用技能,养成了乐于思考,肯于钻研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很强的参与意识和适应能力,对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更加直接和迫切。
  (二)独生子女逐年增多
  据某部统计,2004年冬季入伍的新战士中,独生子女约占65%。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进一步贯彻和时间的推移,部队兵员中独生子女的成分将会逐年增多。独生子女在文化程度、接受能力以及家庭经济条件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优势,知识面较宽,反应能力较快,但也有其明显的弱点。由于从小在优越的生活环境中长大,缺乏艰苦生活的锻炼,大都具有比较任性,自我骄纵,我行我素,不拘小节,不关心他人,虚荣心较强,自理能力、适应能力较弱的特点。有的家庭环境优越,生活北较富裕,养成了吃喝偏食、穿戴挑剔和贪图安逸、怕苦怕累的不良习惯,当兵尽义务和保家卫国的意识比较淡漠,学技术、谋出路的欲望较强。
  (三)人际关系出现了“物化”倾向
  在一些官兵中,由于受商品意识和社会上消极颓废观念的影响,“利益至上”、“利益永恒”的思想开始滋长,团结互助的精神有所削弱。有的信奉“关系是财富,人情是资源”的庸俗关系学,把有地位、有权力的人作为交往的重点,把正常的工作关系变成了交换、利用关系,似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互相利用的等价交换关系;有的以“栽花香十里,栽刺扎自己”为处世哲学,在原则问题上当“和事姥”、老好人,对部属和战友的错误不批评,不纠正,不反映,认为这样刁不得罪人,对自己无害。这也是一些干部、骨干不敢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的重要根源。
  二、应对新时期军队管理存在问题的措施
  (一)正视官兵成分的多样化
  对于阅历丰富的战士,要充分利用他们思想活跃、爱好广泛、对待新事物敏感、民主意识强、乐于思考、肯于钻研、善于吃苦、适应能力强等优点,给他们提供展示个人才华的舞台和空间,使个人潜能得到充分挖掘,自我价值在部队建设中得到充分体现,个人的聪明才智和专长优势得到充分利用,使他们感到个人有了用武之地。对于他们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染上的一些不良习气,从关爱成长、关心进步的角度出发,通过管理教育、启发诱导、纪律约束、思想工作等手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使他们自觉改掉不良习惯和习气,成为部队建设的有用之才。
  (二)对待独生子女循序渐进
  对于独生子女战士,要充分认识他们个性较强、感情脆弱和争强好胜的特点,采用循序渐进的方法,关心爱护他们的学习进步和生活健康,培养他们善于吃苦、团结互助,经受磨练、自强不息,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的优良品质。管理者要像父母、兄长一样,使他们在部队这个大家庭中,依然能感受到父母情、兄长爱,呵护他们的生命,关爱他们的健康,关心他们的进步,培养他们茁壮成长。使他们逐步建立起官兵情、战友爱,把自己锻炼成为一名过硬的优秀军人。同时,更要给他们灌输依法从严治军的思想,强调部队铁的纪律,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使他们尽快适应部队的生活、工作和训练,缩短在部队的适应期,遵守部队的规章制度,按条令条例严格要求自己。
  (三)依法从严治军,必须强化法制观念
  依法从严治军,必须强化法制观念,确立军事法规在军队管理教育工作中的法津地位。军事法规作用的有效发挥,军人行为正规化、规范化的实现,关键在于广大官兵特别是领导者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法制意识的增强。法制观念淡薄或落后,就会严重削弱军事法规对行为的制导作用;不知法,不懂法,就无从守法、执法。因此,必须强化法制观念和规范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和机关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切实改变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老办法”代法的现象,培养信任法制、尊重法制、依法管理的思想意识,确立法律至上的现代政治观念。  
参考文献:
[1]杨新华.《我军管理教育研究》,军事谊文出版社.2004年版
[2]时巨成.《部队管理教育》,军事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
[3]王振兴.《军事心理学教程》,军事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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