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递弱代偿原理”看老子之“道”
摘 要:本文以1998年由子非鱼提出的“递弱代偿原理”为理论依托,反观老子的“道”论,探讨了二者之间的联系,并对人类当下种种状况进行思索。
关键词:递弱代偿原理 老子 道
一、 “递弱代偿原理”管窥
1998年,中国学者王东岳以“子非鱼”的笔名在其关于自然存在、精神存在与社会存在的统一哲学原理的著作《物演通论》中提出了一个新的假说,一个新的万物演化规律——“递弱代偿原理”。
1、递弱代偿衍存原理(自然哲学论)
这一原理“将宇宙爆发以来的所有物相重新进行梳理”[1],提出假设:宇宙的本原存在是由一个自身存在效价不足的本性和存在组成的。这是宇宙中任何一个具体的存在者流逝、变迁、转化、灭归的原因和动力。通过其提出的一个“存在度”的新概念来说明自然万物的演动进程:“愈原始的存在物其存在度愈高,因而它可以保持某种相对无条件或少条件的存在势力,亦即保持某种相对无活力或缺乏机能的静态存在”[2](存在效价趋近于1);反之“愈进化的存在物其存在度愈低,存在本性之缺失换来了存在属性之繁华”[3](存在效价趋近于0)。世间万物均在一个统一的存在阈限上逐步展开,即“存在阈”,它是后来一切存续的基础。同时,随着存在度的必然递减,“追求成全或补偿自身本质性不足的自发倾向就构成‘演化’或‘发展’的内驱原动力”[4]。后衍物态的属性代偿相应递补以保持存续,是乃“代偿度”(或“代偿效价”)的丰化态势。
这一原理回答了人类在进化论指导下思考周遭世界的困惑:在人类以高级生物的姿态审视自然时,石头、草木、小鼠……面对这些稀松平常的物相,我们总有一种莫名而生的优越感。石头的存在度强于25亿年前出现的植物,植物的存在度强于2亿年前出现的哺乳动物……这些物相无言的背后蕴含的存在时间长度足以令我们深深慨叹自然的神奇,同时,又不得不重新反省人类自身在自然界中的位置处于何处。
2、感应属性增益原理(精神哲学论)
巨大的困惑出现在人类面前:在宇宙演化的进化过程中,为什么愈高级的物种,虽然它们的衍存属性越来越丰化,却不能改变它们的存在效力越来越衰微的总体趋势。
作者认为,“精神存在”或“感知能力”的自然发育经历了如下的渐进过程:感应(理化阶段)→感性(原始低等生物阶段)→知性(脊椎动物阶段)→理性(人类文明符号化以后)[5]。需要注意,这里的“精神存在”或是“感知能力”并非人类所特有,而是为一切人类已知的自然物体都不同程度和不同方式地所具备。
人类作为万千感应者之中的一种,其所感应的对象也并非完整的存在物,而是人类通过自身的感应形态或感应模式进行感应而得到的感知,人类眼中的世界,不过是一个自以为真实的变态世界。换句话说,“世间的一切感应效果和感知成果,包括人类的所有非科学文化和科学知识在内,非但历来不能达成‘真知’,而且越来越不能达成‘真知’,即是说,属性耦合形态的感应增益放大进程具有越来越背离元在的倾向”[6]。
在我们审视自然万物的过程中,总是带有主宰者的姿态,我们将狗的视觉能力定义为色盲,因为人类拥有通过视觉系统辨认可见光谱中不同波长的光波的感觉转换物的能力,但其实红和紫以外波长的光线,我们无法辨别。作为感应者的狗来说,其感应形态适合于其存在效价,故并未因所谓色盲而陷入生存的泥沼。而当下人类似乎面临着方方面面的生存窘境,故此,感应属性增益原理具有发人深省的价值。
3、 生存性状耦合原理(社会哲学论)
在社会哲学论中,作者将递弱代偿原理运用到社会学领域,对诸如经济、文化、政治等概念作出全新的诠释。
在开篇作者便提出“人是自然分化流程的派生产物,社会就是自然结构进化的后衍载体和物演属性耦合的集成实现,人、人性及其人类社会都是宇宙衍存流脉的逐步承传和客观表达”[7]。在这里,人不再是不言自明的主体,人的能动性不再是超然物外的天赋,人更不是社会组织独一无二的缔造者。
“社会”是宇宙物演的“弱化→分化→残化”的系列结构代偿产物,滥觞于原始的微观生物之中。“社会存在是衍生于生物存在之上的又一层代偿物相或代偿存态,亦即生物分化及其生物属性分化正是社会结构分化的自然基础,因此以生物为其基质的社会实体自有与生物进化史同步发展的自然演运史”[8]。
人类及其社会存在,处于递弱代偿衍存法则演运之中,一切生物源性的造物,例如对火的使用、工具的制造,不过是生物生存效价趋于下降的标志。而作为智质代偿之载体的人类,其生存度的衰微必然使意识化大脑及其智质性状的强势成为自身生存的守护神,而这也是智性的人类脱颖而出,人类社会一往无前的进步的根本原因。由此,不难看出,人类所引以为傲的一切只不过是自然存在性的延伸产物而已。
二、 老子之“道”管窥
老子的整个哲学系统的发展,可以说是由宇宙论伸展到人生论,再由人生论延伸到政治论,这种思想体系的形成受到老子所处社会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说是对人生与政治的要求的应合。
1、宇宙论
老子之中共有三十二章涉及“道”这一概念,其中不乏对宇宙的生成之思考。总体来说,“道”产生万物,覆养万物,培育万物,它先于万物而存在,又内在于所生万物之中。
老子认为,“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可以为天下母”,“道”是“一切存在的根源,也是一切存在的始源”[9]。由此出发,老子提出了“有”和“无”的概念,“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里的“有”和“无”是用来指称“道”的。“无”之中蕴含着无限尚未显现出来的生机,并蕴含着无限的“有”。那么“有”和“无”何以能指称“道”呢?“王弼说:‘欲言无耶!而物由以成,欲言有耶!而不见其形’”[10]。“有”和“无”看似对立,但其实在这种对立之中蕴含着一个动态的过程,即由幽隐未形的“道”——“无”而创生万物,“道”所创生的万物便是“有”。这样一来,通过“有”和“无”便能表现出一个由无形逐步展现为有形的持续演进过程。
2、人生论
“道”在覆养万物的过程中,可以作为人类的生活方式与处事方法,具体到物界,可称为“德”。“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老子认为,“道”落实到人生层面,可表现为自然无为、致虚守静、柔弱、不争
、朴等等,并且以“愚人”为其最高修养的生活境界,倡导“绝智弃辩,绝伪弃诈,绝巧弃利,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老子追求的自然无为亦是由“道”所启发的,人生存于天地万物之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因而虽然“弱者道之用”,但“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人类应顺任万物本来的状况去自由发展,而不应以外在强制力量去约束它。
3、政治论
“自然无为”的思想也成为老子一书的中心思想,进而为政治论的阐释提供理论支撑。政治论中,老子为“有道者”提出了可供参考的标准,“治大国”的方法就是“以道莅天下”,施行无为之治,“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从而达到“小国寡民,结绳而用”,“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理想社会。统治者行无为之治的目的是教化人民返归真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这样的政治才是符合“道”的演运规律而施行的。
综上,我们可以分析出一条以“道”贯穿始终的线索:
老子关于“道”的言说有其现实针对意义作为阐释目的,“道”就像宇宙发端的“奇点”,由它启动了宇宙万物的演进过程。“道”落实到人生层面便称为“德”,这是“道”对人类作用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且以其独有方式为人类提供生存的条件。与之相应,人类应“法道”而为,以最本真的质朴为人生的追求目标。而最终,“道”以实用的形式归结于政治论之中,这恐怕是老子所处时代所造就的必然结果。
三、由“递弱代偿原理”看老子之“道”的得与失
“递弱代偿原理”是关于自然哲学、精神哲学及社会哲学普适性原理。它阐释了依照“递弱代偿衍存原理”运行的万物推演过程,揭示出“精神现象”是物质原始物理感应属性的代偿延展,将“社会存在”与“生物存在”的自然递演关系阐释为一个统一系统,提出了社会哲学的“生存性状耦合原理”。下文将尝试用“递弱代偿原理”分析老子“道”之思想的得与失。
经过本文第二部分的梳理,可以得到与“递弱代偿原理”相关的一条线索:有关自然哲学部分:“道”的实现方式;关于精神哲学部分:“德”的实现方式及其与人文现象的关系;关于社会哲学部分:复归原始生存状态的理想。
1、“道”的实现方式
在老子的哲学系统内,“道”是形成世界万物的始源,而它是以何种方式实现其演动过程的呢?“弱者道之用”表达了对“道”的“递弱演化”的隐约而不自觉的猜测,同时分别于“柔弱胜刚强”,“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守柔曰强”,“柔弱者生之徒”,“柔弱处上”,“弱之胜强,柔之胜刚”之中论及“柔弱”。“复杂的形式直接就表达着柔弱的本质,而简单就是坚实,就是深刻,也就是相对完善和源远流长,因而成为存在的基本形式,并显现为最高的美”[11]。“柔弱”在这里表现为形式上看起来花样迭出的存在,发端于简单而坚实的存在形式,这一逐步递弱的演化过程如装有无数齿轮的机器,一旦启动,便无法停止,并且其中万物皆遵照着“递弱代偿衍存原理”进入一个不停息的追求成全或补偿自身本质性不足的自发倾向过程,这便构成了“演化”或“发展”的内驱原动力。
关于“‘道’的实现方式为‘柔弱’”这一言说可以认为是老子理论的巨大成就,他试图建立一个足以规约一切人文现象的宇宙观,从“道”的概念的提出到“弱者道之用”之中“道”的演进理论的表述,其中已经混沌地含有对于“弱化现象是‘道’的展开与实现”之认识。
2、“德”的实现方式与人文现象之间的关系
“形而上的‘道’,落实到物界,作用于人生,便可称它为‘德’”[12]。“德”的实现方式是“无为”,老子中提出的与感应形式相关的言说如下,“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上德无为而无以为”,“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无有入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在这里,老子将强存者的“无为”推荐给弱存者人类,而人类赖以生存的便是其种类繁杂的“有为”,这是其理论的失误之处。换言之,感应形式的不同源于生存效价的不同,若以生存效价较高的生物的感应形式加之于人类,必将使人类处于生存效价与感应属性极端不适合的窘迫境地。举例说明,在人类看来,“似乎蝙蝠是‘盲目’的,然而,它们都已满足于各自特有的那种“真知”,因为这表明它的“无知”正与它“无需求知”即可稳定存在的本性相吻合”[13]。
诚然,老子的理论贡献通过对“无为”的重视和强调,使得从另一个侧面反应出其对日渐丰富的“有为”的深深忧虑,这便暗含着“以‘有为’”为表征的文明趋势是灾祸之源”[14]的意蕴。但在尚未参透“有为”实质上正是“弱演之道”的属性指标之时,其坚持的“无为”旨在排斥一切“文明化的作为”乃至“人文化的产物”,也就是对作为代偿过程的人文现象的排斥。进一步看,老子将一切人文现象视为“失道”和“失德”的表现,提出“绝圣弃智”,“复归其根”等主张,可见,“在文化上,老子是蒙昧主义的积极鼓吹者”[15],他将人类的文明化进程看作是走上了偏离“天道”与“物德”的歧途,这未免过于绝对。
3、复归原始生存状态的理想
按照老子的否定人类趋于“有为”理论继续推演下去,必然得到其道论唯一合理的归宿——“小国寡民”,“结绳而用”的理想原始生存状态,这显然与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相悖。不能否认的是,虽然老子所阐述的由“道”之“柔弱”而引发的前进演运是宇宙万物之始源,已初现“递弱代偿原理”之端倪,但随后,却在存在效度较低的物相之“有为”高感应属性和存在效度较高的物相之“无为”低感应属性之间陷入了“倒行逆施”的终极理想的思想泥沼,亦即可以理解为其所主张的“‘复归于朴’,‘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这种思想本质上是违反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的”[16]。
老子看似矛盾的思考是对文明社会的危化发展趋势的觉察,他“虽然也看到了人类智化的危险倾向,但他却将‘人文现象’或‘人类文明化进程’统统排除于它的自然之道或天道以外,表明他对自然道法的理解是不彻底的。过去东西方哲学家不知道人的一切属性、能耐及其所作所为都是自然之道的延展产物,结果最终自觉或不自觉地都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17]。世间万物的演化程序只能遵循一条单
行度的运动轨迹,老子以回到“原始氏族社会”为手段,希求解决人类面临的忧患和危机,这似乎不甚可行。
四、结语
我们对“递弱代偿原理”建构下的世界及其演动过程进行了分析,并以此为基础阐释了老子之“道”的得与失。老子凭借直觉和猜想,提出了自己对于宇宙、人生及政治的较为完整的理论,在其所处的时代背景下,对人类的过去、当下及未来能有如此深刻的思考实属不易。
反观“递弱代偿原理”——关于自然存在、精神存在与社会存在的统一哲学原理,它确实为人类面对世界万物提供了一条崭新的思路。波普尔(K·R·Popper)提出的衡量假说(理论)的四原则:一致性、相符性、普解性、精炼性之中,最重要的是相符性与普解性。“递弱代偿原理”还有待时间的考证,但令我掩卷无法释怀的是,由古至今,无数哲人面对浩瀚宇宙,思考着人类的未来。他们智慧的光芒必将成为今人前行的指引,使在自然万物面前妄自尊大而迷途的我们清醒,使在生存危难之中苦苦挣扎而悔悟的我们重生。
参考文献
[1]赵永泰:《与达尔文对话——中国学者提出万物演化的递弱代偿原理》,《人文杂志》,2000年第2期。
[2]~[8][11][13][14][17]子非鱼:《物演通论》(第三版),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9][10][12]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修订增补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
[15][16]敏泽:《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