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心肺复苏技能培训最佳周期的观察研究
[关键词] 心搏骤停;心肺复苏;护士;培训
[中图分类号] R47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2)12(a)-0126-03
心搏骤停(猝死)严重威胁人类生命与健康。全球每年每10万人中有36~128人发生心搏骤停[1-2];我国心搏骤停发生率为41.8/10万,每年导致约544 000人死亡[3]。心肺复苏作为抢救心搏骤停的最重要手段,其施行的时间与质量是关系心搏骤停者能否恢复自主循环的重要因素。心搏骤停事件有1/3发生在医院内[4],护士经常是院内心搏骤停危急情况的首先目击者,因此,护士对心肺复苏理论及实践操作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面对心搏骤停时的急救反应速度极大影响该类患者心肺复苏的成功率。然而,有研究表明,相当数量未经过正规心肺复苏技术培训的护士不能掌握正确的心肺复苏方法;即便经历过正规心肺复苏培训的护士,也往往随着培训时间的推移而遗忘业已掌握的复苏技能,加之美国心脏协会推出的心肺复苏指南每5年有一次重要更新,故心肺复苏技能的培训是一个长期而反复的过程。然而,复苏培训如果过于频繁,不但大大增加了人力与经济成本,而且可能影响到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因此本研究拟依据美国心脏协会2010心肺复苏指南的最新标准,对本院护士进行心肺复苏技能中基础生命支持部分(CPR-BLS)的培训及考核,对培训的最佳周期进行探讨。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在急诊科、心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骨科、普外科、脑外科、心胸外科共8个科室中随即抽取80名护士纳入研究范围,每个科室10名,既往均未接受过依据2010年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指南进行的正规培训。其中,男性3名,女性77名。年龄:19~41岁(中位年龄29岁)。学历:中专18名,大专37名,本科及以上25名。工作5年以内低年资护士32名,工作等于或超过5年的高年资护士48名。
1.2 方法
2011年3月~2012年2月期间,根据美国心脏协会2010复苏指南标准对受试者进行理论与技能培训,培训采用先集中授课,然后分组示教与练习的传统教学方式。在培训前、培训后即刻、培训后3个月、培训后6个月及培训后12个月对受试者进行相关理论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参照2010复苏指南制定,考核小组由固定的高年资护师组成,总分各为100分。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3.0软件,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多个样本均数间的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每组随时间变化资料均数的比较采用重复测量资料的方差分析。以P <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在心肺复苏培训前理论与操作测试成绩最低,培训后即刻成绩迅速升高,此后随时间推移成绩逐渐下降,至培训后6个月时操作成绩显著低于培训后即刻,与培训前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而理论成绩虽有降低趋势,但与培训后即刻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且仍然高于培训前水平。至培训后12个月时,理论及操作成绩均进一步下降,显著低于培训后即刻,与培训前成绩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
将考试成绩分科室比较后发现,急诊科护士在培训前、培训后6个月的理论与操作成绩显著高于其他科室,培训后6个月的成绩与培训后即刻相比无明显下降,而至培训后12个月时尽管其理论与操作成绩仍较其他科室为高,但显著低于培训后即刻水平,操作成绩与培训前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2。
在培训前,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理论成绩与操作成绩均高于本科以下学历者,而在培训后各个阶段,不同学历层次的护士之间理论与操作成绩相比无统计学差异,低年资与高年资护士之间理论与操作成绩比较,差异也无统计学意义。见表3。
3 讨论
对心搏骤停患者及时施行有效的心肺复苏是挽救其生命的重要手段。鉴于心搏停止4~6 min脑组织即出现不可逆缺血缺氧性损伤,早期开始复苏并采用正确的复苏方法是提高复苏成功率、减轻脑缺血损伤的关键。在医院内,护士通常是最密切接触患者、首先观察到患者病情变化的一线工作人员,因此,在发生院内心搏骤停时,护士的迅速反应及采取有效复苏至关重要。护士必须掌握心肺复苏的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然而有研究表明,护士对心肺复苏知识的知晓率及掌握率较低,即便经过培训掌握了复苏技能,其技能的保持也并非易事。Nagashima K等[5]的研究发现,未进行复苏培训护士的复苏实践技能得分只有17%。本文研究亦发现尽管在中专、大专、本科等不同学历教育阶段,受试者均不同程度参加过心肺复苏相关教学课程,但在本次培训前其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得分均较低。究其原因,一是心肺复苏理论与技术在日常护理工作中并非经常使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将已学习的知识点忘却;二是相关知识未能及时更新,对2010年10月最新发布的2010版复苏指南不了解,有些受试者的复苏相关知识仍局限于2005版甚至2000版指南,例如相关胸外心脏按压深度、按压频率以及按压/通气比率,一些受试者仍按照旧版指南答题与操作。因此,有必要在新指南发布之际,对全体护士进行心肺复苏理论与操作的培训。
本文研究表明除急诊科外,其余科室护士在培训后6个月时的心肺复苏理论与操作测试得分均显著低于培训后即刻,尽管理论成绩但仍显著高于培训前,但操作成绩已降至培训前水平;在培训后12个月的测试成绩则进一步下降,与培训前相比无明显差异。这表明在培训后随时间的推移,相关知识有不同程度的遗忘,且操作技能的保持相对理论能力的保持更为困难。这与国外的一些研究结果相一致。国外已有很多研究表明CPR技能的保持能力较弱,而CPR操作技能的保持更弱于理论知识的保持[6-7]。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的研究发现,遗忘在学习之后立即开始,而且遗忘的进程并不是均匀的,最初遗忘速度很快,以后逐渐缓慢。反复强化是加强记忆的关键[8]。因此,笔者认为在培训后3~6个月之间,有必要对培训者进行至少一次加强培训,以巩固培训者对复苏知识的掌握。
复苏强化培训时针对不同的科室应有所区别。本研究中,急诊科护士的心肺复苏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在培训后6个月及12个月均显著高于其他科室,在培训后12个月的技能操作测试成绩才明显下降至培训前水平。分析其原因,可能是由于急诊科比其他科室的护士更常接触到心搏骤停患者,心肺复苏知识
与技能在临床实践中反复得以强化。故针对急诊科的复苏培训周期可适当延长至首次培训后6~12个月。
本研究中,不同学历层次的护士在培训前的理论测试与实践操作成绩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学历在本科及其以上者成绩显著高于学历为中专及大专者,其原因可能与前者在大学期间接受过更加系统的复苏教学课程有关。而在培训后各时间点,不同学历层次的护士理论与操作测试成绩均无明显差异,进一步证明新指南简化后的复苏流程具有更佳的可操作性,更易于向更广泛的人群推广。
2010心肺复苏指南重申了CPR-BLS时高质量复苏及定期再培训的重要性。本文研究结果显示,初次培训后3~6个月是再培训的较佳时间,对急诊科护士而言,该时间可适当延长至初次培训后6~12个月。临床护士通过培训-再培训获得并保持CPR-BLS技能是提高院内心搏骤停抢救成功率的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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