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科护理纠纷隐患分析及对策
【摘要】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健康关注程度不断提高,牵涉医疗纠纷的数量大幅度上升,处理难度加大。本文就肿瘤科疾病本身的特殊性及治疗护理各方面的特殊性,将肿瘤科护理纠纷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避免产生护理纠纷,现报告如下。
【关键词】 肿瘤护理;纠纷隐患;防范对策
医疗纠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由于肿瘤患者疾病的特殊性及治疗效果难以预测,护理人员接触病人最多,最容易与患者及其家属产生纠纷。因此,广大护理人员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工作责任心,整体提高护理质量及学习新知识、法律法规,避免护理纠纷就显得十分重要。
1 护理纠纷的概念
护理纠纷是因为对未定性或已定性的护理问题,医院与患者及其家属之间发生纠葛,对过失等有不同看法,在未做出结论之前的纠纷,称为护理纠纷[1]。
2 肿瘤科护理纠纷隐患
2.1 化疗药物外渗是肿瘤科护理工作中常见的安全隐患
患者血管由于长期输液、反复大剂量化疗、经常采集血标本,对患者血管内膜有不同程度损伤,使血管壁变薄,脆性增加,弹性下降,容易造成血管外渗。有些患者静滴强刺激性药物时如就餐、如厕中不慎发生外渗,即使及时发现并给予妥善处理,一旦发生皮肤坏死,仍存在护理纠纷。
2.2 护士的专业技术相对偏低
目前护士的知识结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能力相对于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存在差距。尤其是工作5年以下的护士,业务知识缺乏,技术水平低或不熟练、临床经验少,不重视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甚至不虚心或违反技术操作程序,将导致操作失误和操作错误而发生护理缺陷和事故。
2.3 护理记录
护士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书写护理记录不规范。造成缺陷的具体原因:文书记录不及时,内容不详细;护理记录和医疗记录不吻合,病情描述不确切;使用非医学术语或语法错误。如药物外渗后,虽给予及时处理,一旦患者发生皮肤坏死请求法律援助时,护士则会由于缺乏相关记录导致无法“举证责任倒置”而败诉。一些患者化疗后不愿在病房住宿,往往会外出回家,护理文书中由于未完善“请假条”制度,没有及时书写患者“请假”、“外出”等情况,在此期间患者一旦发生意外,由于护理记录的不完善会引起护理纠纷。
2.4 个别护士工作消极拖沓,懈怠是引起纠纷的重要原因
长期接触化疗药,对护士健康不利,导致护士心态不平衡,在行为上导致不耐烦。目前由于临床护士大量缺编,护理工作相对责任重大,工作辛苦、不被重视,而护士的工资、地位、职称低,社会理解少等因素,使部分护士的生理及心理长期处于疲劳和淡漠状态,从而缺乏工作的热情,而导致工作被动、敷衍了事,使患者产生不满,引起纠纷。
3 对策
3.1 提高患者化疗期间的自护能力
签署化疗同意书时,从化疗方案、化疗副作用、药物外渗的原因、外渗后的处理原则进行全面宣教,提高患者化疗期间的自护能力,且在护理病历上记录宣教的内容。尽量安排高年资、经验丰富的护士进行化疗静脉穿刺。叮嘱患者在输注强刺激性药物时,尽量减少如厕、就餐等躯体移动活动。
3.2 注重教育,提高护士业务素质,建立肿瘤专科人才培养体系
对参与肿瘤治疗,接触抗肿瘤药物的护士进行正规化、系统化的专业教育和培训。派出业务骨干外出参加各类专业讲座学习,进行深造。不断拓宽理论水平,以获得新知识、新技术、新观念。加强技术操作训练,指导临床工作。特别是新护士或调科护士须在规定时间内掌握专科知识及技术操作规范。
3.3 加强普法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确保护理工作安全
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医德、医风和医疗行政法规教育是减少护理差错的关键。护理部应组织广大护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运用典型事例对护士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明确护患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任何对患者合法权益的损伤,侵犯者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将护理工作落实到位,杜绝和避免护理安全隐患,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3.4 加强自身素质,提高服务意识
针对部分护理人员自身素质差,应变能力不强,树立其良好的护理道德,具备“爱岗、敬业”精神。用我们的爱心去感化患者,树立“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思想。如患者化疗时,要使其认识到化疗药物外渗可引起皮肤坏死,予以重视。护士在化疗中应严格巡视,严密观察,对化疗外渗及时正确处理,提高患者的满意度,避免纠纷。
【参考文献】
1 靳士英,高万良. 护理事故的范围处理,护理失误意外与防范. 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3:1-5.
2 司惠芳,潘蝶玲. 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护理管理的挑战与对策. 实用护理杂志,2003,19(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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