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的研究现状及其理论特质①
摘 要:当前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的研究可谓多维度、多视野;相对于当代西方环境哲学来说,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有着丰富的内容和独特的个性;它既是对西方环境哲学的积极扬弃,又是对“生态文明”塑造的时代回应。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独特个性
Abstract: Marxist environmental philosophy has adopted diverse perspectives in current research, and compared with modern western environmental philosophy, it is characterized by richness and uniqueness. It is an academic response to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as well as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modern western environmental philosophy.
Key words: Marxism; environmental philosophy;uniqueness
环境哲学是针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和环境问题,在生态科学最新发现的基础上,在世界环境运动的催生下,所引发的对人与自然关系及其相关问题的重新反思。它以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核心旨趣,以什么是人、什么是自然、人与自然关系、自然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社会关系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这些关系、自然究竟有没有价值以及有什么样的价值等为主要研究对象。
一、“纷乱”与“对抗”:环境哲学研究的总体状况
总体说来,当前国内外环境哲学的研究现状基本上可以用“纷乱”和“对抗”予以概括。
说它“纷乱”,是因为,自20世纪中期以来,与“环境”或“生态”有关的哲学名词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以致到了令人眼花缭乱的地步。如“生态政治学”、“生态社会主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由主义”、“生态无政府主义”、“生态女权主义”、“生态法西斯主义”、“生态社会学”或“社会生态学”、“环境社会学”、“环境伦理学”、“环境美学”、“环境后现代主义”、“环境思想”、“环境正义”、“科学技术生态学”,等等。与此同时,国外学界对上述诸“学”的研究也呈现出了繁花似锦、欣欣向荣的局面,例如,美国就先后出现过以布克钦为代表的“社会生态学”、以奥康纳为代表的“社会主义生态学”、以福斯特为代表的“马克思的环境思想”和以麦茜特为代表的“激进的环境思想”等[1];日本也先后出现过岛崎隆对马克思“自然”概念的解读、尾关周二对人与自然“共生”理念的阐发、岩佐茂对“循环型社会”的探索、龟山纯生对东方传统思想环境伦理价值的挖掘、高田纯对自然价值和自然权利的研究、森冈正博将环境伦理和生命伦理相结合的尝试、武田一博对生态社会主义和生态女权主义的讨论、牧野广义对环境民主主义的强调、河野胜彦对生态中心主义的倡导,等等。一句话,与“环境”或“生态”相关的哲学词汇或哲学思潮似乎在一夜之间全都成了“显学”,大有“你方唱罢我登台”之势。
说它“对抗”,是因为到目前为止,国内外环境哲学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便是非人类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的尖锐对立(参见杨通进、谢阳举、彼得•温兹、戴斯•贾丁斯等众多学者的相关论着)。概括说来,在本体论上,前者彰显“荒野”的系统性、自组织性和先在性等,主张“荒野”自然观;后者彰显自然的可分解性和可还原性,主张机械论自然观。在价值论上,前者主张自然的“内在价值论”,后者主张自然的“工具价值论”。在认识论上,前者主张整体主义的“生态学范式”,后者主张科学主义的“笛卡儿范式”。在方法论上,前者主张“敬畏自然”的自然无为,后者主张“控制自然”的恣意妄为(当然,在此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与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相比,现代人类中心主义虽然在“量”上从“强式”走向了“弱式”,其控制自然的手段有所变化,但在“质”上,其控制自然的理念并没有实质性变化,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与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是同质的)。在国内,“走出”还是“走进”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虽然持续了二十多年,但至今没有达成统一的、有说服力的共识。
基于上述“纷乱”与“对抗”,如何整合与超越非人类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这是当前环境哲学迫切需要解决的棘手问题;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哲学,以结束当前环境哲学领域里的“喧嚷”与“嘈杂”,从而更好地回应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这是国内环境哲学研究的当务之急。
二、多维度、多视野: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的研究现状
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是我们解决上述难题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诚然,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撰写过专门的、系统的环境哲学,但是,透过马克思主义丰富的学术思想和绚丽的学术画卷,尤其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自然辩证法》、《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着作,我们随处可以领略到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思想的璀璨。
关于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的意蕴及其理论意义,近年来,国内很多学者分别从不同的维度、不同的视野做了不同程度的研究与揭示。
有从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形成史维度加以阐发的。例如,学者禹国峰认为,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具有自身的生成理路:异化史观下的自然观是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形成的前奏,科学实践观的提出和人与自然和谐思想的创立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的生成,而自然价值论对马克思经济学思想的误读与现代性困境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发展的曲折和现代境遇。但无论如何,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仍是现时代不可逾越的科学的环境哲学。
有从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的科技观维度加以阐发的。例如,学者解保军认为,马克思的科学技术观有着明显的生态学价值取向,他主张应用科学技术的手段,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发明或改进新的生产工具,变废为宝,节约原材料,减少废物排放,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马克思科学技术观的生态维度与当代科学技术的生态转向是一致的。
有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维度加以阐发的。例如,当代日本哲学家岛崎隆在全面解读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的基础上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环境生态思想存在着某种内在的关联,这种“关联”集中体现在人与自然的三重结构上,亦可称之为“自然在人面前呈现的三种面孔”,即人与自然的“主-主”关系(自然和人一样是平等的主体)、“主-客”关系(人是自然的改造者与呵护者)和“客-主”关系(自然是人的缘起者和养育者)。据此,岛崎隆得出结论,“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本来就含有生态学观点的一面”,“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当代环境问题同样适用”。
有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社会的关系维度加以阐发的。例如,学者白雪涛认为,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把生态自然的恶化归因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恶化,把社会变革视为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手段,把共产主义的实现看成是环境问题的最终解决。这些环境哲学思想为人类克服全球生态危机问题指明了方向,为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了理论基础。
有从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的产生语境维度加以阐发的。例如,学者曹志清认为,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思想零星地散落在他们不同时期的不同着作中,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形成一部像《资本论》那样的环境哲学巨着,没有从问题学的视角来讨论生态环境问题,但我们不能据此否定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真理的光辉”;他们提出的人与自然统一的理论、合理调节人类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设想,以及实现人类从自然界两次“提升”的理想等,正是今天环境哲学研究的“基本内核”。因此,从时代问题出发,伴随一定历史语境,解读马克思、恩格斯,叩问马克思、恩格斯,不断地同他们对话,研究他们曾被忽视的甚至是被遮蔽的思想,澄清被误解的内容,在理论上不断完善马克思主义思想,这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途径。
当然,在绝大多数学者肯定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意蕴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例如,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奥康纳就认为:“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资本主义发展对社会造成的破坏方面属于一流的理论家,但他们两人确实没有把生态破坏置于资本积累和社会经济转型理论的中心位置。他们低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依赖资源枯竭和自然退化的程度。他们不仅没有准确预见资本在‘自然的稀缺性’面前重构自身的能力,也没有预见资本所具有的保护资源和防止或消除污染的能力。”更有甚者,少数学者不仅不承认马克思主义的环境哲学成分,甚至还把环境破坏、人类中心主义的盛行归因于马克思,认为马克思主义过分彰显了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只把现实的人作为自己理论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片面强调“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从而遮蔽了自然的系统性、有机性与客观异在性,在实践上加速了人对自然的征服和掠夺,加剧了生态恶化与环境的破坏。例如,帕斯莫尔就说过:“没有比黑格尔和马克思等人的思想传统对生态学更加有害的思想了。”
三、丰富性与独特性: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的理论特质
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不仅是当今各种环境哲学思潮中较为系统、全面、深刻、现实的科学,而且,相对于其他环境哲学而言,它具有自身丰富的内容和独特的个性。具体表现在:
就本体论维度而言,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主张:(1)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寓于人是“自然的存在物”、“社会的存在物”、“有意识的存在物”、“类存在物”、劳动或实践的存在物之中。(2)自然是对象性的自然,既具有非人类中心主义所谓的系统性、自组织性等,又具有人类中心主义所谓的可分解性和可还原性等;既具有客观性、异在性等自在性特征,又具有“感性”、“人本学”性等属人性特征。(3)对象性活动(劳动或实践)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与确证,是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中介;它不仅塑造了“自然的社会”,而且塑造了“社会的自然”;不只决定了人与自然的相互对立,更决定了人与自然的“共生诉求”。(4)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既克服了非人类中心主义以自然统摄人的“客观自然主义”,又克服了人类中心主义以人统摄自然的“科学的唯物主义”。(5)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对象性关系决定了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与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性;自然与社会的相互渗透决定了环境友好型社会与和谐社会的统一性;对象性活动作为人的自我实现决定了“发展”与“以人为本”的一致性;自然、人和社会的非线性关系决定了“统筹兼顾”的科学性,等等。
就价值论维度而言,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主张:(1)与对象性的人、自然的对象性相对应,自然是人类“须臾不可缺少的对象”,具有对象性价值的“最高普遍性”,由此决定了人给自然以“道德顾客”的应然性。(2)自然虽然没有凝结“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但却具有“虚拟的价格形式”;自然的对象性价值不只缘起于自然的系统性和自组织性等,更缘起于对象性活动以及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3)自然力是生产力的“自然基础”,是“超额利润的源泉”,是“绝对知识”的“原型”,是人激发美感、灵感和完善人格的力量,就此而言,自然的对象性价值就是非人类中心主义所谓的“内在价值”。(4)自然的对象性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本质力量实现的需要,对象性劳动是衡量自然价值以及其价值大小的“内在尺度”,就此而言,自然的对象性价值就是人类中心主义所谓的“工具价值”。
就认识论维度而言,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主张:(1)马克思主义的思维方式是对象性活动,即实践的思维方式,是整体主义思维方式与科学主义思维方式的耦合。(2)整体主义思维方式源于自然的系统性、复杂性等的“本来如此”,科学主义思维方式是自然科学的发生学“母体”,是自然科学发生与发展的逻辑,源于对象性活动的“应该如此”。(3)马克思对资本的成功考察即《资本论》就是这两种思维方式综合运用的结晶。(4)马克思主义的思维方式是“辩证思维方式”的“复归”。
就方法论维度而言,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主张:(1)科学合理的方法论是对象性活动的方法论,是实践的方法论。(2)对自然“有所作为”、在“解释世界”的同时“改变世界”,源于人的对象性本质和人自我塑造与确证的需要,源于对象性劳动“永恒的自然必然性”。(3)对自然“有所不为”,在改变自然的同时呵护自然,源于自然的客观性和异在性,源于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源于对象性劳动的“自由”与“必然”,源于人(“代内”的和“代际”的)自身可续发展的需要。(4)发展并利用科学技术,促进废物再利用,这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解”的重要路径。(5)非人类中心主义的“顺从自然”、“敬畏生命”,不过是一种“浅层生态智慧”的方法论,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方法论。
就辩证法维度而言,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的辩证法是对象性活动的辩证法,即实践的辩证法。实践的辩证法既不像非人类中心主义那样只强调自然的客观辩证法,也不像人类中心主义那样只强调人的主观辩证法,它是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辩证统一,是“否定性的辩证法”。以否定自身的方式来肯定自身、在承认“非此即彼”的同时也承认“亦此亦彼”,这是实践辩证法的核心和灵魂。实践辩证法指明了环境哲学两大学派从“分殊”走向“统一”必要性,这就是建构“无中心的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是能够和平共处、相互融通的:(1)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是互为“对象”的,因此,人类中心主义必须以非人类中心主义来“确证”或“直观”自身作为理论“存在物”的本质力量。(2)出于人与自然的“场依存性”和主体性的属人性,人,也只有人,能够认识到“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古老辩证法,认识到“限制自我”与“发展自我”、“非我化”与“自我化”、人类“中心”的非中心化与人类中心化之间的并行不悖。非人类中心主义,正是人类中心主义必要的实践路径和合理的外化形式,是证明人类中心主义的“现实性”与“感性”的科学途径,是人类中心主义“发展的环节”,是“和谐社会”建构的手段。无中心的人类中心主义就是现时代的“科学发展观”。就历史观维度而言: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主张的是历史解释原则:(1)对象性活动的历史性决定了人是历史的人,自然是历史的自然。(2)自然的历史、人的历史和对象性活动的历史是同一运动过程的历史;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和谐,与对象性活动的解放、资本主义的消亡和共产主义的实现“走的是同一条道路”。(3)共产主义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斗争的真正解决,是历史之谜的解答。(4)非人类中心主义撇开自然与社会的关系而单方面谋求自然的解放,实质是一种“浅绿色”的环境观;它和黑格尔哲学一样,是一种“颠倒了的伦理精神”,同时又和费尔巴哈哲学一样,是一种“历史虚无主义”。
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是对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积极扬弃。首先,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和人类中心主义有某种相似之处,即都把人看成是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属点,都把“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看成是“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但是,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又超越了人类中心主义,它不像后者那样把人看成是整个价值世界的绝对中心和对自然的绝对主宰,不像后者那样鼓励人对自然的恣意妄为或“怎么都行”。其次,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也有某种共通之处,即都提倡人对于自然的“自由自觉的活动”,认为应以尊重自然界的固有规律来防止自然界的“报复”。但是,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又超越了非人类中心主义,它克服了后者的自然浪漫主义以及自然观和历史观相脱节的现象,主张人对自然、对自身和对社会的积极性改造。可见,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同于一般的环境哲学又异于一般的环境哲学:“同”体现在它的核心主旨、研究对象和构成要素上;“异”体现在它有自己特殊的自然观、人学观、社会观和历史观上。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对于西方环境哲学的整合与超越,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①本文系《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10月出版)的内容提炼。
参考文献:
[1]韩立新.美国的环境伦理对中日两国的影响及其转型[J].中国哲学史,2006(1):43-45.
[2]冯雷.日本学者岛崎隆对马克思自然观的解读[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3):95-98.
[3]禹国峰.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的生成理路及现代境遇[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17-22.
[4]解保军.马克思科学技术观的生态维度[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2):121-124.
[5]白雪涛.马克思生态哲学思想的当代价值[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9-12.
[6]曹志清.马克思恩格斯环境哲学思想新探[J].学术论坛,2007(8):1-4.
下一篇:人本主义的马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