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我见
[摘要]科学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关键是搞清楚“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各自的涵义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以坚持马克思主义为前提,促进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形式向中国条件下具体形式的转化。当前重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于解决中国面临的新的历史任务,主要纠正理论上的片面性。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同时,应当着力进行理论体系的创新,并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理论体系创新的重要任务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运动和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体系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提出来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提出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继续推向前进,意义非同一般。对此我们必须搞清楚:什么叫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什么是要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中央重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意义是什么,如何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和理论体系的创新?
一、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涵义需要再认识
现在,理论界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但是不少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本身没有给出明确界定,对“化”的涵义没有作出确切解释,对“中国化”的涵义有不同的理解。因此,需要再认识。
1.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不同理解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毛泽东1938年10月在六届六中全会的报告中提出来的。不过,在此之后很少再次使用,而且,在收入《毛泽东选集》时,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改为“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毛泽东所说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环境,和中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具有中国的民族形式,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如果简单概括,就是在中国的“民族形式”中实现“具体化”。因此,按照毛泽东的原意理解,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化”。
目前,理论界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解和诠释,大都是从毛泽东和当时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有关论述出发的,但理解并不完全一致。具有代表性的见解(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或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实践化。(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以中国为“枝叶”。(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等)。(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化(本土化)、具体化。(5)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化(现代化)。(6)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根据中国特点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7)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使中国马克思主义化。
上述对“中国化”涵义的理解,可以大体概括为“六个化”:实践化、民族化(或本土化)、具体化、枝叶化、时代化(或现代化)、灵活化等等。与此相联系,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与本原的马克思主义相互关系的理解包括: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一般和特殊的关系、抽象和具体的关系、根本与枝叶的关系、诞生地与现住地的关系、过去与当代的关系、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等等。
2.应当继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
应当肯定,上述理解都从不同角度解释了“中国化”的涵义,应当看作是阶段性的研究成果。但是,至少在下述三个方面需要深入研究:
第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马克思主义”是什么?在不少人的论着中,更多的是解释“中国化”的涵义,以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与本原的马克思主义之间的关系。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哪些内容可以中国化,则很少涉及。而这两者都是不能撇开的。我们必须回答:究竟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是否应当理解为通常所说的“三个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马列主义中国化”有什么异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毛泽东思想等等是什么关系?国外其他自称“马克思主义者”的思想算不算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以及其他经典作家的所有理论思想是否都可以和应当中国化?
第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化”字作何解释?人们虽然解释了“中国化”的涵义,但忽略了对“化”字本身涵义的说明,以至于对“中国化”的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实,上述有些理解并不符合“化”的概念。举例来说: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必然包含着“化”,但不能把“结合”和“化”等同起来。即使马克思主义直接运用于英国(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以英国为典型的),同样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民族化或本土化固然很贴近中国化,但是,民族化不过是在民族形式上的具体化,况且,单纯的民族化,不能解释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在民族化、本土化上的重大区别。根本和枝叶的关系,是同一肌体在发育成长过程中不同组成部分的关系,不涉及化不化的问题。时代化和现代化所表明的,是马克思主义本身与时俱进,也不属于化不化的问题。对任何原理和原则都应当灵活运用,但灵活运用和“化”的涵义有所不同。最确切的涵义应当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化”,这也正是毛泽东的本意。
第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理论体系的创新是什么关系?在不少人看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中国共产党基本理论思想发展的三个里程碑——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但是,他们没有进一步说明,作为三个里程碑的理论思想,是完全从马克思主义“化”出来的,还是属于理论体系的创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理论体系创新之间是否可以划等号?
总之,我们必须对马克思主义本身作出明确界定,必须对“化”的涵义作出确切解释,必须说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理论体系创新的关系。
二、什么叫“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科学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涵义,关键是搞清楚“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各自的涵义,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这里暂时撇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前提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一个默认的前提,这就是:确认马克思主义本身是科学的、正确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党章一直申明: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同等重要;但如果离开坚持马克思主义这个前提,就谈不到“中国化”,如果这个默认的前提不存在,或者出了问题,就不属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了。
至少在下述三种情况下,不属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第一,修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或者把不属于马克思的理论思想强加于马克思,不属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如果“化”的结果把马克思的思想“化”没了,甚至变成对他的思想的否定,那就不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了,而是修改马克思主义了(无论这种修改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例如:如果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解释成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资本(从而作为人格化资本的资本家的劳动)也创造价值,商品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那决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而是修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如: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将消除商品生产(这既是这种生产方式的结果,也是消灭阶级的条件,因而是共产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有人从中国现阶段的实践得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商品生产”的结论,这显然不是马克思的思想,如果将这种认识说成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看作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不正确的,这是强加于马克思。但是,换成另一种说法是正确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存在商品生产。这种认识完全符合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如果未来的实践证明,商品生产永远不能消除,那么,马克思的基本理论就有问题了,就必然被新的理论所代替,但不能叫做“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再如: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之点,是不能跨越的。如果有人认为“落后国家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绝不是马克思的观点,也不属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但是,如果讲,在特殊历史条件下,中国可以走一条社会主义道路,则是正确的,同样符合唯物主义历史观。这里的问题在于,我们没有把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和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区别开来,没有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别开来,没有把人类社会第二阶段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区别开来,没有把社会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制度区别开来。
第二,搬弄马克思主义教条,把马克思主义当作套语和标签,或者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用于不适用的经济条件,不属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自从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不少人自称“马克思主义者”,声称赞同唯物史观。但是有些人只是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标签,把唯物史观当作套话,当作不研究历史的借口。19世纪70年代,马克思曾针对法国的所谓“马克思主义者”说,“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其意在于和他们划清界限。恩格斯也以马克思的这句话奉劝德国的青年着作家。[1]如果有人只是用马克思主义装门面,贴标签,拉大旗做虎皮,用来吓唬人,那么他绝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更谈不到“中国化”。在共产主义运动中,在以往的社会主义各国,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有些人自觉或者不自觉地背离了马克思主义;有些人的所谓“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实际上是歪曲和篡改马克思主义。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中国,绝不能看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明确指出:共产主义革命理论,当时只适合于欧美主要发达国家,而直接的革命形式只是在英国才有可能。如果不讲经济条件,简单照搬照抄马克思主义,认为中国这样的穷国搞社会主义更容易,把“民粹派社会主义”或者“国家社会主义”当作科学社会主义,那就根本不属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也不属于真正的理论创新。
第三,创新马克思主义所没有的基本原理,形成新的理论体系,至少不完全属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特殊规律。但是,这只是现代工人阶级科学认识客观规律的开始,而不是这一认识的终结。已经形成的规律性的认识,只是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并没有穷尽真理。事实正是如此,在马克思之后,俄国出现了列宁主义,中国出现了毛泽东思想等等。在他们的理论成果中,就某些方面来看,是马克思主义的进一步丰富、补充和发展,而就另一些方面来看,则属于理论创新(新的主义、新的思想、新的基本原理),并形成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当我们把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主义并列起来的时候,不仅表明它们和本原的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的关系,而且表明它们具有独立理论体系的地位。这就如同《孟子》继承了《孔子》,但《孟子》已经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一样。作为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已经不应当纳入本原的马克思主义之中了。例如,列宁的帝国主义论和落后的俄国可以率先单独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等等,就是独立的理论体系。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和联合政府思想,也是独立的理论体系。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无论是相对于马克思主义,还是相对于毛泽东思想,都是典型的理论体系创新。这种理论创新还将继续下去。这种理论体系的创新总是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作为开端,总是或多或少包含着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但它是在特殊条件下独立创造出来的,因而不应当完全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我们应当在理论上把理论体系的创新同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以及一般的丰富、补充和发展)区别开来。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一般形式向中国条件下具体形式的转变
现在需要正面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字面来说,所谓“化”,就是事物自身随着条件环境的改变而发生的形式上的转变、转化和适应。这里所说的“化”,是理论的本原形式向发展形式、一般形式向特殊形式、抽象形式向具体形式的转化。“化”绝不是抽掉基本内涵,替换成不属于马克思主义的东西,但也不是仅仅换上中国包装。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本原形式和一般形式,向中国条件下的发展形式和具体形式的转化。马克思主义一旦中国化,也就成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仍然是马克思主义,而不是其他的主义,但它已经是以具体的中国形式出现的马克思主义。如果说马克思主义揭示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那么,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则是这种一般规律的历史的具体的实现形式。
在理解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个问题上,应当明确这样几点:
第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首先应当把马克思主义本身作为研究中国问题的出发点、指南和方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一个把马克思主义作为什么来“化”的问题,也是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恩格斯指出:“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并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诀窍。”“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这里所说的方法,是作为思维规律的方法,属于哲学范畴。在以往的社会主义运动中,特别是在落后国家,普遍存在这样的问题:不是把马克思主义当作规律性的认识,当作行动的理论指南,当作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是当作僵死的教条、教门的戒律、施工的图纸、抓药的处方。如果这个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要么根本“化”不了,变成无的放矢,也给狭隘的经验主义大开方便之门,要么越“化”越离谱,变成“左”倾化、教条化。
第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以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揭示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科学规律,认识和解决中国面对的经济社会问题。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一个“化”什么和为什么而“化”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所“化”的应当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揭示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科学规律,而不是个别的具体的观点和经验。越是具体的东西,越是具有特定针对性的东西,越不存在“化”的问题。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着眼于解决中国面对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而不是为“化”而“化”。
第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转化成同中国特殊条件相适应的具体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一个“化”成什么的问题。是“化”成具体原理,还是“化”成具体操作方法?当然是“化”成具体原理。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把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转化成同中国特殊条件相适应的具体原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条件下的具体实现形式,是马克思所揭示的一般规律的历史存在形式。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其灵魂和精髓仍然是马克思主义,但已经不完全等同于本原的马克思主义自身。
既然马克思主义可以中国化,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在世界的其他国家“化”,例如,可以俄国化、英国化、美国化、印度化、越南化、古巴化等等。同样,既然马克思主义可以中国化,那么,其他理论家、革命家的符合客观规律的理论思想,也可以中国化。例如,列宁主义的中国化就是突出的一例。
三、什么是要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所有内容都要中国化?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又必须首先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
1.马克思主义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理论思想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抓住根本。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马克思主义者?人们会有各种不同的答案。一般认为,除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以外,所有具有重要影响的无产阶级理论家和革命家的理论思想,所有处于领导地位的共产党(或以其他名义出现的共产党)领袖人物的理论思想,都属于马克思主义。但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理论思想和其他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思想相比,毕竟有区别,甚至有很大区别。如果我们不加区分,统统作为“中国化”的对象,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
我们首先应当把马克思主义区分为狭义的马克思主义和广义的马克思主义、本原的马克思主义和经过其他人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
所谓狭义的马克思主义或本原的马克思主义,只属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而就基本原理来说,只属于马克思。“马克思主义”之所以用马克思的名字命名,就是因为基本理论思想是属于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从黑格尔学派的解体过程中还产生了另一个学派,唯一的真正结出果实的派别。这个派别主要是同马克思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绝大部分基本指导思想的最后的明确的表述,都是属于马克思的。……马克思比我们大家都站得高些,看得远些,观察得多些和快些。马克思是天才,我们至多是能手。没有马克思,我们的理论远远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所以,这个理论用他的名字命名是理所当然的。”
所谓广义的马克思主义,除了本原的马克思主义之外,还包括当时或后来其他无产阶级理论家、革命家(特别是那些领袖人物)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补充和发展,以及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基础上的创新。在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前提下,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等等都可以归入广义的马克思主义之中。不过,如果发现了新的规律,创造了新的基本原理,以至于形成独立的理论体系,那么,这种理论体系的创新就不完全属于广义的马克思主义了,而且应当以他们自己的名字来命名。例如,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里是就他们个人的理论思想而言,而不是就“领导集体”的理论思想而言)就是如此。这二者都包含理论体系的创新,也都包含一些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一致的东西。因此,把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合并起来称为“马列主义”未必妥当。我们不仅应当把狭义的马克思主义和广义的马克思主义区别开来,而且应当把理论体系的创新和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补充和发展区别开来。至于那些以马克思主义的名义出现、自称来源于马克思主义、而或多或少又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理论思想,不管是什么人提出来的,都不能归入广义的马克思主义之中。例如,以列宁、斯大林为代表的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理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贫穷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理论(以及继续革命理论),就是如此。
一般地说,要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首先和主要是狭义的马克思主义,即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理论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在这个前提下,其他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思想也可以中国化,但前提是,必须是对马克思主义本身的丰富、补充和发展,必须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否则就不能叫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例如,列宁主义等等的中国化,至少不能完全叫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可以叫列宁主义中国化。
2.要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应当是反映基本规律的普遍性原理
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抓住重点和关键。要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不仅首先和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理论思想,而且应当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所谓基本原理,就是对经济社会基本规律的认识。个别思想和个别观点并不一定不重要,但不属于对基本规律的认识。基本原理是最高层次的马克思主义,是“纲”,更具有普遍意义,更可以体现“放之四海而皆准”,只有基本原理才更多地存在“化”的问题,才有“化”的必要。基本原理也区分为不同的层次。有的是揭示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基本原理,有的则是揭示现代社会(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主体)经济运动和社会发展特殊规律的基本原理(就这个阶段来说,这些特殊规律同样具有一般性)。
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理是什么?列宁曾经把马克思主义概括为“三个组成部分”,即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的经济理论、阶级斗争的学说。此后不久,他又概括为“四个方面”,即马克思的学说(哲学唯物主义、辩证法、唯物主义历史观、阶级斗争)、马克思的经济学说、社会主义、无产阶级斗争的策略。我国的理论界几乎都接受了列宁关于“三个组成部分”概括,只不过,“阶级斗争的学说”以“科学社会主义”代替。这种概括的实质是把马克思主义概括为三大社会科学学科,并不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恩格斯把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理论贡献概括为“两个伟大发现”。他指出,“这两个伟大的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都应当归功于马克思。由于这些发现,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作为基础决定政治上层建筑,而不是相反——引者注)……”“不仅如此,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这里就豁然开朗了,而先前无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或者社会主义批评家所做的一切研究都只是在黑暗中摸索。”“一生中能有这样两个发现,该是很够了。”根据恩格斯的论述,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一方面归结为历史观的变革和弄清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即唯物主义历史观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秘密(剩余价值理论);另一方面又归结为“两大规律”,即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和资本主义经济的特殊运动规律。恩格斯把马克思主义概括为这样两点,不仅具有无可比拟的权威性,而且更加科学合理。
要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其重点和关键是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
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原理可简要概括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历史的基本前提。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随着物质生产资料和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一定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一定的具有独特特征的社会形态。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中的弊病是不需要当事者个人负责的,社会中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是有规律的,而且每个质上有区别的发展阶段都有它自己的规律。任何一种社会形态的产生和灭亡都取决于物质条件,在条件基本上还不具备的时候,既不能使旧的形式灭亡,也不能使新的形式产生。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史的过程,自然的发展阶段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取消的,在社会发展和变革中,人类只能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任何新社会的因素都是在先前的旧社会内部自然而然地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经历各种对抗的社会形式和发展阶段,因而个人乃至整个阶级都要作出牺牲,但同社会生产力发展和人类本身发展的利益是一致的。当原来的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的桎梏时,革命必然要发生,但革命的性质和新的经济制度的性质是由经济状况决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不再是哲学了,哲学已经被扬弃了,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学科之上的哲学了。除此之外,还有其他重要的一般规律,例如:人类社会形态的发展过程是否定之否定的过程,社会总劳动按比例分配的规律,农业的一定的劳动生产率是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等等。
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规律可简要概括商品生产(以及价值形式和货币交换)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前提和基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商品生产普遍化的结果。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直接前提是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建立在对小生产者的剥夺和资本原始积累的基础之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商品生产普遍化,劳动力成为商品,生产资料采取资本的形式,劳动采取雇佣劳动的形式,社会生产由盲目的自然规律即价值规律调节,人和物的关系是颠倒的。第二,生产的决定动机和直接目的是剩余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的生产力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只有生产剩余价值从而生产资本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劳动实际上隶属于资本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开始就建立在大机器工业的基础上,改变了小生产方式和孤立封闭的状态,生产和消费社会化了,对于生产力的发展起了非常巨大的革命作用,共产主义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都是在这种生产方式中创造出来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之点,是不能跨越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存在一系列重要规律:价值规律(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规律,其转化形式为生产价格规律),剩余价值规律(资本主义生产的绝对规律),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和资本主义占有规律,资本循环、周转和再生产规律,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资本积累规律,资本集聚和集中的规律,社会总资本按比例分配规律,生产相对过剩和周期性痉挛的规律,服务阶级的数量随着社会收入增加而增加的规律,资本主义人口规律,工人阶级(绝对或者相对的)贫困化规律,剩余价值分配规律(按生产要素所有权分配的规律),平均利润率规律,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资本主义地租规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为共产主义生产方式所代替的历史趋势,等等。
唯物主义历史观揭示的是人类社会的一般规律,对于任何社会形态都是适用的。而我们过去所犯的错误,究其原因,最主要的就是没有很好地坚持唯物主义历史观。因此,在我国现阶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首要之点是,必须始终以唯物主义历史观为指导。
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规律,虽然是马克思在一个多世纪以前揭示出来的,但并没有过时;虽然是以当年英国为典型的,但适合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处于支配地位的任何国家,适合于处于人类社会第二阶段——人的依赖关系——的所有国家。马克思指出:“问题本身并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发展程度的高低。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工业较发达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
那么,上述规律是否基本上适合于我国现阶段呢?肯定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不少人认为,马克思揭示的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如果舍弃其资本主义社会属性,也同样适合于中国。实践证明,这些规律基本上“适合于中国”的结论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把“舍弃资本主义属性”作为前提,则是不正确和不可能的。经济规律是历史的,上述经济规律都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同这种特定的经济关系结合在一起的,是只同这个经济阶段相适应。除了为数很少的体现“生产一般”的规律(例如:进行生产必须有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社会劳动必须按比例分配,等等)以外,其他经济规律都是历史的,把上述规律称之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规律”是不正确的。如果舍弃资本主义的属性,这些规律就不存在了。即使是作为商品生产基本规律的价值规律,也只有在商品生产普遍化、价值形式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中,才真正表现为规律。
事实上,马克思所揭示的经济规律之所以也适合于我国现阶段,并不是因为它们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规律,而是因为我国现阶段同样存在这些规律发生作用的经济基础。按照唯物主义历史观,把马克思揭示的经济规律运用于现阶段的中国并没有困难,困难的是长期以来我们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根据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以及邓小平理论和十三大报告,我国的社会主义属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它的初级阶段和资本主义国家同处于人类社会第二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过是实现这个阶段历史任务的另一种形式。这个阶段只是表明中国已经走上了一条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但社会主义在质的方面还不够格。因此,和其他非社会主义国家相比,在所有制关系、生产方式、分配关系、经济形式、阶级关系等方面,固然有一定质的区别,但确有不少相似性和共同点。最大的共同点是,在市场经济所及的范围内(撇开小生产方式和自然经济),劳动和所有权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分离,生产资料采取资本的形式,劳动采取雇佣劳动的形式(我国称为合同劳动)。即使是国有企业,经过改革以后,劳动和所有权也是分离的,劳动也表现为雇佣劳动。正是因为存在这样的共同点,马克思所揭示的经济规律才适合于我国现阶段。
四、当前中央重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自本世纪初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重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近,******同志再次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继续推向前进”。党中央为什么重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其主要针对性和重大意义是什么,如何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是需要搞清楚的问题。
1.重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于解决中国面临的新的历史任务
毛泽东开始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背景是:中国处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既要坚持统一战线,又须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在为战胜日本帝国主义而奋斗的同时,又必须准备建设新中国。要实现这样的历史任务,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行,不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不行。60年后的今天,党中央重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其历史背景已不同于当年。
我国面临的新的历史任务主要是:以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三步走”的战略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按照国际规则发展现代市场经济;逐步把中国提升到对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世界强国地位;在新的历史条件和国际环境下加强共产党的建设和巩固执政党的地位。实现这样的历史任务,既不能指望从马克思主义的着作中找到直接具体的答案,又绝对不能放弃和背离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
从基本理论方面看,当前理论认识方面的突出问题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形态、基本经济制度、经济形式的定位,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政治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定位,还有不少模糊不清的地方(这从中央党校历届学员“两带来”的问题中可以看出来)。在理论和实践之间、概念(范畴)和内容之间,还存在许多不一致和矛盾,因而,既不能圆满解释现实的经济社会现象,也不能在理论界统一认识和说服广大群众。理论界的“大论战”就是明显的表现。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从理论上把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两种不同意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一发展阶段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和社会主义道路区别开来。
从社会实践方面看,我国现代化建设中面临许多矛盾、问题和困难,主要是:科学发展观没有从根本上树立起来,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发展模式没有根本扭转,社会经济运行尚未处于良性循环状态;社会资源分配过分向工业和城市倾斜,城乡之间发展严重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十分突出;经济上的分化十分明显,收入分配很不合理,贫富差距已经过大,阶级关系已经显现出来;国有经济和政府职能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处于两难境地(国有经济过度垄断和过多进入竞争性市场,政府机构过度干预资源配置,可以增加社会因素和控制力,但会降低效率和提高成本——各方面的成本)。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优势和显着弊端,都来自同一个体制,我们必须从中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而不能总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如果把视野放宽,从世界范围和历史高度看问题,至少有三大问题迫切需要继续研究:一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生命力。资本主义的丧钟为什么迟迟没有敲响,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是不是导致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基本矛盾,发达国家转变为共产主义的基本经济条件应当是怎样的?二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定位和性质。以中国为典型的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和马克思所说的科学社会主义是什么关系,和当代资本主义又是什么关系,“初级阶段”质的规定性是什么,未来的发展阶段和发展趋势会是怎样的,苏联和东欧国家所发生的道路转折说明了什么,是合乎规律的还是偶然的?三是后发展国家的一般发展道路。什么样的发展道路最适合于当代落后国家(最具有普遍性),是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资本主义道路,还是其他(第三条)道路,落后国家走社会主义道路需要什么样的条件?要搞清楚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化,而且需要理论创新,形成新的理论体系。
2.重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理论上具有明显的针对性
毛泽东开始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时候,理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否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而是空谈马克思主义。因此,所针对的主要是党内相当盛行的“洋八股”、“抽象空洞的调头”、“教条主义”。实际上,当时迫切需要的,不仅仅要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而且要创立新的理论体系。新民主主义理论和联合政府的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理论创新相结合的产物。60年后的今天,党中央重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其具体的针对性和重大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理论界(以经济理论界最为典型)的认识“两极分化”,并形成三种主要观点:第一种观点(一个极端)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但对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条件顾及不够。他们力求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的几个抽象的形式规定(公有制、按劳分配等等),在我国现阶段付诸实践。他们也拥护改革开放,但改革必须严格限制在这些形式规定之中。他们对于市场经济只是作为“方法”来利用,而不是作为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关系。在他们看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出现了原则性的偏差。实际上,这是过去传统认识(这里所说的“传统”不是马克思主义本身,而是我们自己长期形成的理论认识)的延续和发展。这种观点的实质仍然是照抄照搬和超阶段。第二种观点(另一个极端)主张放弃(甚至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在他们看来,我们过去所发生的一切偏差和错误,都是由此产生的。他们所主张的所谓改革,不仅是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而且要从社会主义道路转向资本主义道路。这种观点和西方国家理论界的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人数不会很多。在两个极端的观点之间,还存在第三种观点,他们是改革开放的积极推动者和实践者,但他们忽略了我国所走的社会主义道路的特殊性。在他们那里,似乎“效率优先”就是利润优先、GDP优先,而“兼顾公平”则成了装饰品。他们仍然表示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党的领导,但对其内涵作了似是而非或面目全非的解释,并称之为“发展”和“创新”。这种观点对于推进市场化改革起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在改革的思路上和第二种是类似的,而理论上则包含了不少庸俗成分。争论主要是在第二种和第三种观点之间进行的,他们分别抓住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文献中的一些话作依据来责难对方。
现在中央重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理论上具有明显的针对性,既反对淡化和贬低马克思主义的倾向,也反对教条主义和僵化的倾向。
3.把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殊规律结合起来
我们的基本任务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如前所说,要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首先和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基本理论,即“两个伟大发现”。
首先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中国化。长期以来,我们在理论研究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缺乏“科学上的诚实”精神,坚持唯物主义历史观不够彻底。最主要的就是,把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关系没有完全摆正,甚至颠倒了。把唯物主义历史观中国化,关键是从理论上搞清楚我国现阶段社会形态、经济制度、经济形式在历史发展中的定位,以及国有经济和政府职能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定位(即“五个定位”)。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形态,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而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初级阶段;它属于人类社会第二阶段,而不是第三阶段;它和资本主义国家并存,而不是高于资本主义国家。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是国家形态和国家主导的社会主义,是共产党作为政治形式并长期独立执政的社会主义,是充满竞争和存在经济分化的社会主义。(在马克思那里,科学社会主义等于共产主义;在列宁那里,社会主义等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不等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而是它的预备阶段。)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不同于完成形态的“社会主义制度”。它应当是公私并存、社资兼有的复合经济制度;既必须使公有资产占优势,又必须使私有制经济成为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形式,是一方面同社会主义道路相容、一方面同国际社会接轨的现代市场经济。我国现阶段的国家所有制和政府职能,一方面必须同国有经济发挥控制力、有效调节经济运行相适应,另一方面又必须同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相适应。我们必须在社会主义道路和市场经济形式之间找到共同点,在劳动和资本之间找到平衡点。我们不仅必须确定同现阶段生产力相适应的经济制度和经济形式,而且必须确定与此相适应的社会形式和政治形式。
其次是马克思揭示的现代社会经济运动规律的中国化。把马克思揭示的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规律运用于我国的现阶段,是比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中国化更加具体、更加贴近现实的,因此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五个定位”解决好了,我们就应当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而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和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同处于人类社会第二阶段,因而在所有制关系、经济形式等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和共同点,二者既存在非此即彼(道路差异所致),也存在亦此亦彼(同处一个阶段所致)。这是一种特殊的然而又是独立的社会形态。它包含着许多社会主义因素,并有可能以“直通车”的方式最终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但也长期包含着不少非社会主义的因素。因此,马克思当年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经济的运动规律,以不同形式和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于我国现阶段,是毫不奇怪的。我们不是仅仅在“利用”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生产、管理经济的“方法”,而是那些在资本主义国家起作用的经济规律同样存在于我国现阶段。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或一个层次,但绝不是问题的全部。我们在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同时,必须大胆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运动和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并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紧密结合起来。这种探索就是理论创新,不仅仅要有个别方面的和枝枝节节的创新,而且要有理论体系的创新,即形成新的“主义”和“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而且是新的“主义”和“思想”。创新的主题应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或“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重点内容应当是:(1)社会主义道路的制度建设。例如: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主要特征,它们的共同点和质的区别;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主要条件和关键因素;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好处和代价;社会主义道路的阶段性及其特征,特别是初级阶段的特征;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形式和意识形态等等。(2)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模式。例如: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市场经济的行政化、官僚化问题;如何解决顽固的粗放发展问题;如何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不正常的问题;如何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如何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如何解决贫富悬殊的问题等等。(3)社会主义道路的国际关系。重点认识和解决国际社会以资本主义道路为主体、社会主义道路为特例的情况下,如何协调两条道路、两种世界观、两种价值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如何处理我国作为后发展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如何解决资源利用方面的矛盾和冲突等等。要系统创新,就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科学上的诚实”精神,形成活跃的探索气氛和宽松的探索环境。对此,我们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
注释:
[1]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C].(4):692,692,742,242,
陈文通.对“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的再思考[J].理论前沿,2005(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C].(3):366,776.
马克思.资本论[M].(1):8.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M].(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C].(3-4).
邓小平文选[C].(3).
******在中共中央举行学习《******文选》报告会上的讲话[N].光明日报.2006-8-15.
秋石.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J].求是,2001(4).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当代化问题——访龚育之[N].人民日报,2005-4-4.
常绍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四重含义[N].,2006-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