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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五形态论与三形态论的内在统一

发布时间:2015-09-08 09:23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社会经济形态;五形态论;三形态论;统一性  
  [论文摘要]社会经济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的关系问题,是近年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的一个热点。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的研究视角和理论侧重点虽有所不同,但是,两者却是内在统一的:从发端到成熟,其思想进程基本吻合;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是其产生的一致动因;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和演变归根到底取决于社会生产的发展,是其共同的理论基点。我们应将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纳入马克思社会经济形态理论的有机整体中加以理解。  
    
  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是学术界对马克思社会经济形态理论所作的两种基本概括和理解。所谓五形态论,即关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依次更替的思想。而三形态论一般是指“人的依赖性”、“人的独立性”、“人的全面性”渐次发展的思想。那么,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的关系如何,哪一概括更符合马克思的原本思想?近年来,学术界围绕着这个问题展开了热烈探讨。在探讨中,有人推崇五形态论,认为它是马克思对整个人类经济形态演进过程的科学概括,在逻辑层次和理论根据上更为根本;有人则推崇三形态论,认为马克思晚年的非资本主义道路设想是对五形态论的否定,况且从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历史看,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是严格按照五形态的秩序依次演进的,因此,三形态论反映了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复杂性,更能反映马克思的本意;有人则认为,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是辩证统一的,两者共同构成马克思社会经济形态理论体系。  
  对于以上几种意见,笔者倾向于第三种。毫无疑问,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的研究视角和理论侧重点是有所不同的。五形态论是从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物质运动和客观规律出发,以社会生产活动中人与人的关系(即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的性质)的历史演进为主线,以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考察重点,从而对社会经济形态的历史样态所作的一种划分。而三形态论则主要是从人类主体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地位出发,以社会生产活动当中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历史演进为基本线索,以同社会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的人的个性的发展作为考察重点,从而对社会经济形态的历史演变所作的一种阶段划分。但是,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也是内在统一的。根据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理解,并参考借鉴学界的有关研究成果,笔者认为,这种统一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思想进程的统一性  
    
  马克思五形态论的雏形见之于1845—1846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在该书的第一卷第一章中,马克思第一次使用“所有制形式”概念,并根据生产决定分工、分工决定所有制形式这一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将社会经济形态划分为不同的阶段,认为历史上“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所有制”,“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第三种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第1卷),而“现代私有制”即资本主义私有制由于无法消除异化现象而最终必将被共产主义所取代(第1卷)。在这里,尽管马克思所使用的概念还不够科学,他对社会经济形态的最初形态和未来发展还带有一些思辨和推断的色彩,但是,五大社会经济形态依次更替的思想已初显轮廓。  
  在随后的《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雇佣劳动和资本》等着作中,马克思的社会经济形态理论有了进一步发展。此时,马克思明确提出了借以区分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客观标志,即“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和”,并指出“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第1卷)。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这些着作中基本上不再提及当时缺少史料支撑、带有推断性质的部落所有制,五形态论暂时变成了四形态论。  
  1850年代,马克思对“亚细亚生产方式”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并根据当时的认识将之视为人类最初的经济形态。他将有关思想集中反映到《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对指导其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作了科学的阐述,科学揭示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推动经济形态发展的根本动力,第一次比较完整地提出社会经济五形态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第2卷)这就是被后人常常引以为据的一段经典表述。  
  马克思的三形态论发端于《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在该手稿中,马克思以人的本质的异化及其复归为线索,同时结合所有制的更替来探索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概括出从公有制形态的“真正的人的社会”向私有制形态的“异化的社会”的过渡,以及在更高层次上重新向公有制形态的“真正人的社会”复归的演进规律。这一概括虽然还带有较浓厚的人本主义色彩,但是,三大形态依次更替的思想线索还是比较明晰的。  
  在此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进一步发挥了上述思想,并且开始运用正处于形成时期的社会基本矛盾原理进行论证。马克思提出,分工是生产发展的产物,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第1卷)由于“自然形成的”分工并非出于人们自愿,因此,“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第1卷)。那么,如何消除“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而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呢?“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靠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第1卷)在这里,马克思所讲的三形态可以概括为:无分工的社会——有分工的社会——消灭了分工的社会。  
  马克思三形态论的经典表述见之于《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在该手稿中,马克思将人的发展同社会的发展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以人获得解放和自由的程度作为根据,提出了三种经济形态——“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  
  总之,从思想的起点来看,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同时发端于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形成时期的1845年前后。其中,《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着作,就同时包含了两者的理论雏形。而从思想的成熟度来看,对两者分别进行经典表达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和《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也是同一时期的着作,并且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是马克思1859年1月为他即将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分册)所作的序,而《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分册)又是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的基础上写成的。由此可见,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的思想进程是基本吻合的。  
    
  二、提出动因的统一性  
    
  众所周知,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得以产生,的重要动因。在一定意义上,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也是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得以产生的基本的也是共同的动因。  
  作为资产阶级的经济理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社会功能主要在于论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合理性和进步性。在反封建的过程中,它起到的作用“可以和同时代的伟大法国启蒙学者的成就媲美”。但是,它“也带有那个时代的一切优点和缺点”,其中,将其“所发现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当作“永恒的自然规律”,而否认其“历史地规定的形式”(第3卷),就是一个根本的理论错误。而错误的根源就在于其方法论上的形而上学、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  
  如果说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在反封建的过程中起到了历史的进步作用的话,那么,在资产阶级取得了统治地位而工人阶级的反抗斗争威胁到这种地位时,它蜕变为庸俗政治经济学,彻底变成为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作辩护的舆论工具。“对资本有利还是有害,方便还是不方便,违背警章还是不违背警章”(第1卷),成为其理论活动的风向标。而此时,竭力否认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客观规律性、论证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完美性,成为其理论活动的中心任务。巴师夏之流宣称:交换是各个阶级和谐起来的基础,资本主义是一个“自然的组织”,是“自愿的和进步的组织”,因而也是“和谐的组织”。 
  当时同巴师夏等人的庸俗政治经济学相呼应的,是以蒲鲁东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蒲鲁东从小资产阶级的立场出发,试图超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理论对峙。他从抽象的“好”“坏”概念出发,认为一个社会是由好坏两个方面组成的,因此,他的解决办法就是保存好的、消灭坏的。尽管蒲鲁东的观点极其荒谬,但是在当时一些小资产阶级占优势的国家,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因此,批判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和小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奇谈怪论,揭示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客观规律,论证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性,成为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当务之急。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雇佣劳动和资本》等着作中开始了他的理论批判。  

  针对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散布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永恒”的观点,马克思通过历史考察明确指出:“在工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必然会产生私有制。……在大工业中,生产工具和私有制之间的矛盾才是大工业的产物,这种矛盾只有在大工业高度发达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因此,只有随着大工业的发展才有可能消灭私有制。”(第1卷)他进一步指出,资产阶级对待资本主义生产的观念是非常奇怪的,在论证资本主义代替封建制度的必然性时,他们承认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客观性,说封建制度是人为的历史阻碍;而在反对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观点时,他们又拒绝承认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客观性,说资本主义制度是天然的产物。而实际上,“这些观念、范畴也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因为“生产力的增长、社会关系的破坏、观念的形成都是不断运动的,只有运动的抽象即‘不死的死’才是停滞不动的。”(第1卷)  
  针对蒲鲁东所谓不偏不倚、貌似公正的结论,马克思不无讽刺地说:蒲鲁东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那里借用了永恒关系的必然性;从社会主义者那里借用了把贫困仅仅看作是贫困的幻想”;“他希望充当科学泰斗,凌驾于资产者和无产者之上,结果只是一个小资产者,经常在资本和劳动、政治经济学和共产主义之间摇来摆去。”(第1卷)马克思还一针见血地指出:“蒲鲁东先生看不到现代种种社会体制是历史的产物,既不懂得它们的起源,也不懂得它们的发展,所以他只能对它们作教条式的批判。……这样他就陷入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错误之中,这些经济学家把这些经济范畴看作永恒的规律,而不是看作历史性的规律——只是适于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一定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的规律。”(第4卷)  
  理论批判的过程也是理论建构的过程,马克思在批判各种错误的经济形态理论的同时,也开始建构自己的社会经济形态理论。他按照两条思路勾勒了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图式,即根据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并侧重于所有制关系演进的五形态论、根据人与自然关系的矛盾运动并侧重于人的自由发展的三形态论。无论哪一个图式,都是为了反映“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第1卷);都是为了证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性及其最终命运——它必将因对生产力发展和人的自由个性发展的双重阻碍而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取代。  
    
  三、理论基点的统一性  
    
  无论是五形态论还是三形态论,都坚持唯物史观基本原理,都同唯心史观有着根本的区别。马克思反对从抽象的人出发考察历史,在他看来,“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第1卷)。因此,考察人类历史,必须从对“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发展的过程的研究开始。  
  “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他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这说明,在“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活动中,人们必须面对和处理两种不同的关系:其一,人们的生产总是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下进行的,并且总是要同一定的劳动对象(最初和最根本的总是来自于自然界)发生关系;其二,人们的生产总是社会的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总会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这两种关系构成了人们生产活动的基本内容。在生产发展的过程中,第一种关系的历史发展主要体现在人对自然的依赖程度的减少,即人越是远离动物般的对自然的完全依赖,就说明社会生产发展的程度越高;而第二种关系的历史发展主要体现在人与人彼此分裂的程度的减少,即人逐渐消除“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分裂(第1卷),并最终趋向于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人与人的利益一致的共同体。而这两种关系的发展不仅体现着而且依赖于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对上述两种关系发展阶段的考察,就成为马克思研究社会形态发展的两种基本视角。  
  五形态论基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从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的角度考察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阶段。但是,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关系的性质和水平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水平。正因为强调了生产力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马克思才正确揭示了五种所有制形式依次更替的最终动因——“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第1卷)  
  就三形态论而言,虽然它直接分析的是人的能力的发展过程,并将人的主体性作为社会形态的划分标准,以人的自主活动的独立程度作为社会发展的标志,但是它也深刻揭示了人的能力的发展与生产力的发展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在这一理论视野下,人的自主个性的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人的能力主要表现为生产能力。第_种形态对应手工业生产力阶段,当时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受着自然界的盲目摆布,为了增强对抗自然的能力,彼此只有互相依赖,结成各种原初形式的共同体(个体也因此依附于共同体),并采取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式;第二种形态对应大机器工业阶段,由于生产力大大提高,人的自主性得到迅速发展(但对商品这个特殊的“物”存在着严重的依赖性),商品经济成为社会经济的主要形式;第三种形态对应自由人联合体生产阶段,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人不仅从对自然的依赖关系而且也从对社会的依赖关系中解放出来,成为自然的和社会的真正主人,社会经济演变成为产品经济。  
  总之,无论马克思采用何种视角来考察人类历史,在他看来,社会经济形态(其中包括作为历史主体的人、所有制关系等)的发展和演变,归根到底取决予“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即最终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这是两种视角共同的理论基点。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理论基点之上,马克思还在不同的语境下提出了其他经济形态的划分,如在《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等着作中,从社会经济形式的角度所作的划分(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在晚年给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中,借用地质学的术语对社会经济形态的划分(原生形态-次生形态-未来形态),等等。由于具有共同的理论基点,这些划分之间存在着对应的关系,共同构成马克思的经济形态理论体系。因此,我们在理解马克思的有关思想时,应该将其纳入到这个统一而有机的理论体系整体中加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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