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漫谈价值的源泉
【论文关键词】价值;价值源泉
【论文摘要】价值是指作为客体的物与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价值的源泉,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价值来自人的劳动与各种生产要素的结合。我们要发挥土地、资源、科技、管理方法的作用,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价值的源泉是什么到底是什么创造了价值一直以来,古典经济学家将价值归结为劳动,而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只有直接从事生产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商品价值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于是,我们有了一个简单的努力方向:人类只要劳动,就可以创造价值,就可以创造社会财富。但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发展,科技生产力以及先进的管理方法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影响日益加大,人们产生了一种新的观点:人类的劳动、土地等生产资料、科学技术与管理方法的结合共同创造了价值,是价值的源泉。这就是凯恩斯的生产要素价值论。那么是否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如何解释自然资源如土地的价值源泉和有偿使用?科学技术与管理方法是否也参与创造了价值?价值的源泉到底是什么?笔者尝试从价值的概念以及对以上两种观点加以对比去寻找答案。
我们从经济学范畴重新解读价值的概念。价值”,就其最一般的意义来说,是指作为客体的物与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任何东西有无价值及其价值大小,要以它是否能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或欲望为衡量。马克思说过:“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简单的理解:某一物体有价值是因为它有使用用途,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那么,价值就是衡量商品与人之间的关系概念,而不是一个实体。商品的使用价值,即它本身固有的属性,是价值关系的起源和前提,商品没有使用价值,就不能满足人的需求,也就不能构成价值关系;反之,从主体出发,人对商品的需要是价值关系得以建立的动力和目的,没有人的需要,价值关系也就无从谈起。如遗落在深海的海洋之星”,在没有满足人们的欲望之前,也只是一块普通无奇的石头,无价之宝的价值难以体现。
我们常说的商品的价值,除了使用价值外,还有交换价值,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商品的二重性。有的学者提出交换价值其实也是使用价值的一种延伸和另一种厂义的使用价值。一个商品如果能直接满足所有者的需要,即使用价值随之体现,如果是通过交换其他商品才取得满足需要,那么它就具有交换价值,实际上,交换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取其商品的使用价值。因而交换价值是使用价值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当然,交换价值作为商品交换的比例,并不一定等同于商品本身使用价值的大小,甚至很多时候是分裂的,但二者仍然是结合在同一个商品上的。交换价值是商品交换过程中的交换双方实现其使用价值的一个中介,不是商品本身固有的性质。所以交换价值是使用价值的延伸这种说法未尝不可。
价值的客体是具有使用价值的商品,价值的主体是人。商品的价值是商品和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价值体现的是人与物的关系,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关系的双方,而不是其中单独的一方。作为价值的客体是商品,是客观存在物;作为价值关系的主体,人的需要,也不尽然就是纯主观的欲望、动机和感受。人的需要本身总是受社会的历史的决定,具有客观社会性,并不可能完全脱离实际,天马行空,胡思乱想。人的需要,有效的现实需要,总要受到社会历史环境、生产发展水平、阶级地位、经济收入、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不可能仅以人的主观随意决定。因而,构成价值关系的人的需要也有客观性。那么,价值反映的人与物的关系也是客观存在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商品交换的基础在于包含某种共同物,这种共同物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蕴涵在其中的人的抽象的劳动,因而价值的背后体现的是人与人的关系。诚然,人们同商品发生关系,得通过交换,人与人之间才会发生关系,但是在这当中,人与人的关系是中介与桥梁,不是目的。一般情况下,人们是为了获取商品的使用价值才产生交换,并不是为了与谁发生关系才交换的。所以,交换的动力和目的还是在于满足人们的需要,实现的是人与物的关系。
对价值的概念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那么到底是什么创造了价值呢?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发现,这当中的理论和现实有着极大的矛盾。例如:如何解释在现今的社会生活中,资本、土地、管理以及科学技术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我们一直以为,最合理的分配方式是按劳分配的,谁劳动谁就有报酬,付出多少劳动就能得到多少财富,这也是我们秉承的劳动者光荣,不劳动者可耻的一贯理念。但是在现实中,我们所见到的却不是这么简单。凭借财产所有权参与分配的现实使很多人对价值的形成产生了迷茫。于是就陷入了一个困惑——价值的形成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是只有人的劳动创造出价值?还是生产中的各要素都对价值的形成做出了贡献呢?之前我们肯定了价值体现的是人的需要与商品之间的关系。那么,就应该认识到商品的价值也就取决于关系的两方,而不是其中单独一方。商品的价值,社会的财富就应该是人和自然界结合而成,是人的劳动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结果,是劳动者利用生产工具加工原材料创造出来的,是人类从事生产活动的产物。
对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凯恩斯的生产要素价值论。马克思认为商品价值是人类抽象劳动创造的,劳动价值论只承认人类的劳动,而且是抽象劳动,其实这只是在价值的关系中看到人的一面,只看到人的主观能动性,这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有一定的意义,即是想唤起无产阶级,让他们要看到自己的力量,肯定自己的力量能创造出价值,创造社会财富。同时,劳动价值论有些观点有点偏颇,如认为决定商品价值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谈到了生产,并没有涉及到人的需要,忽视了价值产生的动力和目的,因此,价值关系是不能成立的。如只涉及到生产中人的劳动因素,而完全忽略了生产中的其他生产要素,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里,人的劳动力的作用是比较显着的,第三次科技革命还没有开始,因而那时还未能看到科技、先进管理方法对价值如催化剂的倍数作用。还有劳动价值论把人的劳动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并认为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这样的解释比较晦涩。劳动过程的本质,无非是生产者运用工具加工材料制造产品。不管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都参与了劳动,这又如何严格划分为两个过程呢?
相比之下,对照现实生产活动或经济生活,生产要素价值论似乎更贴切实际些。它肯定了劳动力的作用,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创造性。同时也不忽视土地、科技、管理方法这些要素的作用。威廉·配第曾经说过:土地和劳动都是财富的源泉。土地怎样创造财富价值呢在生产中,土地根据其使用价值产品的不同性质发挥不同的作用,有的是土地中的物质元素凝结在产品中,有的是为某些产品提供了工作场所和位置,形成了对土地的占用;尤其是,土地本身就是具有生产性能的自然力,人类生产的绝大多数产品都离不开土地。这些产品生产要么占有了地力、要么占有了地利、要么占有了地位。因而土地之所以能创造价值,根本的原因在于自然力发挥作用。人类劳动的本质不过是人使自然力跟他一起从事生产工作,在人和自然力的相互关系的力量对比中,虽然人的劳动是能动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却只是辅助性的。所以人们把生产中的主要自然力排斥在价值生产之外,而把生产中处于辅助地位的自然力——劳动界定为价值生产的唯一源泉显然失之片面,也不可能与客观实际相符。我们在生产和社会实践中,不能再忽视土地的作用,如对它再任意蹂躏,随意砍伐,滥自开采掠夺,只能是受到它的惩罚。如近些年来的一些自然灾害,沙尘暴、东南亚的飓风,美国的丽塔风暴无不让我们体会到自然力的巨大反作用力。科学技术、管理方法作为生产要素的意义,是它对生产效率的巨大提速,对世界发展规律的不断探索,并将知识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从而推动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科技与先进管理方法的作用在当今时代表现的更为突出。在航天、生物、计算机科学、海洋科学、通讯、国防等各个方面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展,这些成果把人类的财富及文明推动到一个以前难以想象的程度,可以说开辟了一个新纪元,同时,对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也作了很大的改变。
生产要素价值论与传统的劳动价值理论相比,在价值的源泉的论证上不再只局限于人类的劳动,而是看到了自然资料、科技的推动力,在解释现今多层次多元化的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复杂纷繁的现象中,是比较有说服力的,尤其更符合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经济生活实际,对于调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劳动者及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有激励意义,同时,也让我们更注重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科学技术、管理方法等要素的研发、创新更加积极,因为这些要素都是价值的和财富的源泉。我们承认人们有权按照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也承认按照其他非劳动要素合法的取得收入的合理性,这是对实现公平分配制度的基本要求,同时促进了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快速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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