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对马克思伦理思想的
[论文摘要]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性质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直接关系到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性质的理解,也直接关系到对马克思主义的评定。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深化和丰富了我们对马克思道德悖论的认识,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为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提供了重要线索:只有从研究马克思哲学的历史观乃至马克思哲学自身的性质出发,才能确定马克思哲学为何种人道主义;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和判断始终与对马克思伦理思想的解释纠缠在一起,而历史唯物主义是理解马克思伦理思想、解决马克思道德悖论的关键。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一、理论背景
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是一个长期存在争论的话题。一直以来国内外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始终没有停止过对“具有鲜明的科学性的马克思主义是否有伦理学,以及如果有,是什么样的伦理学”的争论。尽管随着西方马克思主义运动的日益衰落,对这个问题的争论不再占据主流地位,但作为一个尚需澄清的问题,对马克思道德理论的研究仍然需要当代学者不懈的努力。近些年来,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日益强大,他们引发了又一轮的马克思研究热潮,而对马克思道德理论的研究自然也引起了他们极大的兴趣,正如英国学者肖恩塞耶斯(SeanSayers)所说的,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已经成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们的一个主要讨论话题。”应该说,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大部分学者已经完全摆脱了传统教科书思维模式的影响;也掌握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脉络和发展状况;最主要的是,中国学者开始了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独立思考,在马克思主义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这样的新形势下,考察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研究的现状,对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研究作为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主要表现在如何理解马克思哲学与人道主义的关系问题上。20世纪60年代以前,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对于马克思哲学与人道主义的关系有两种基本的理解:以弗洛姆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者”(MarxistHumanists)看重马克思早期的人道主义思想,并认为他后期着作中的科学思想是退步和非人道主义的:以阿尔都塞为代表的“科学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ScientificMarxists)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代表马克思独特思想境界的科学,并由此判断他早期的人道主义思想是反科学和不成熟的。60年代兴盛的南斯拉夫实践派试图对上述两种极端看法做出融合。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人道主义,一种哲学,是以实践的观点为哲学基础的。这是一种在强调马克思的早期思想以及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基础上统一人道主义与唯物主义的尝试。这种人道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勾连因为对“消极的必然性”的推崇而在实际上取消了社会历史的客观决定性,从而消解了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因此,我们仍然可以把“南斯拉夫实践派”算作是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者。但上述研究为我们彰显了马克思伦理思想中存在的一个悖论:马克思早期以人道主义立场批判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不道德性与后期着作中表达的弃绝道德、并把道德贬斥为意识形态之间存在着鲜明的对立。这种道德悖论具体包括三种形式:以人的类本质为基础的人道主义与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对立;对资本主义的谴责与道德被判定为意识形态之间的对立以及作为意识形态的道德与共产主义道德之间的对立。任何想要试图解决马克思道德悖论的人都需要找到一个中介以化解上述三种对立。
二、分析的马克思主义
自20世纪70年代之后,众多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对马克思主义的道德悖论进行论证,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是其中的主力军。他们用分析的方法进行马克思主义研究,重点关注如何从实际问题(比如制度、阶级关系、剥削以及经济危机等)来分析和澄清马克思的思想,挖掘马克思思想的源头,并规范马克思的理论。对理论内容和现实生活的关注使社会、历史、伦理等问题进入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学术视野,他们讨论的主题大多围绕这些问题展开,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史蒂文·卢克斯(StevenLukes)、理查德·米勒(RichardMiller)、G.A.科亨(G.A.Cohen)、乔治·布伦克特(GeorgeBrenkert)和菲力浦·凯因(PhilipKain)。
卢克斯和米勒试图对马克思的道德悖论提出自己的解决方式。卢克斯的方法是区分“法权(Recht)的道德”和“解放的道德”:法权的道德在马克思看来是一种意识形态,是应该被抛弃的过时的东西,而解放的道德才是真正的应该被提倡的道德观点。具体地说,卢克斯认为,法权作为一个英文中不存在的术语,主要和道德领域中的正义、权利、公平和义务相关。它在本质上是属于意识形态的,因为法权的原则来源于人们之间的物质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对抗,也就是说,产生法权的条件是“历史地决定了的。这种情况在阶级社会中尤为明显,亟待改变。”卢克斯相信,人类解放对马克思来说就是一种摆脱之前人类受奴役、受剥削的历史,达到一种社会空前团结、个体自由完满实现的理想,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的区别,政治的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的私人领域的区别,作为社会的人和作为个体的人的区别统统消失了。”“卢克斯把马克思的道德哲学同资产阶级的法权道德区别开来的想法是好的,但他对解放的道德的解释同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者类似,他强调马克思有着丰富的自由思想和引人注目的人类解放的远见,但认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方法并不能为公正、权利和“手段一目的”等问题提供一个充分的解释。更重要的是,卢克斯认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所包含的结果主义引发了社会主义实践中不公正、强权和暴力,从而最终导致解放道德的虚幻。
米勒用另一种方式描述马克思思想中的悖论:在宽泛的意义上,马克思是一个道德学家,有时甚至是一个态度坚决的道德学家;但马克思又经常公开地抨击道德和基本的道德概念。米勒认为传统哲学在论及道德的时候主要涉及平等、一般规范和普适性,从这个标准来看,马克思的哲学与道德无关。但米勒相信马克思的道德哲学是“正派的”(Decent),因为马克思成功地把握住了“狭隘的自我利益与本然的道德之间一直被忽略的广大区域。”“那么所谓“正派”的道德哲学与传统道德观点有什么区别呢?米勒从三个方面加以论述:其一,马克思不是为所有人而是为人们中的大多数,即工人阶级指出一种在进行社会和政治选择时可以作为指导原则的政治道德;其二,马克思对特定的社会安排的论证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各种各样的善的基础上,比如自由、自我表达、互惠、避苦等等”;其三,马克思为我们提供的办法是取消道德,代之以一种由特定经验和交往产生的品质典范,比如爱、愿意为素不相识的人做出牺牲等。
在分析马克思主义那里,我们还发现另外一些更重要的解决马克思道德悖论的尝试。一些学者意识到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去寻找其道德哲学根源的可行性和重要性,比如对历史唯物主义做出功能性解释的科亨。他认为马克思的理论中有两个主题:一是生产力选择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与该种生产关系推动生产能力发展的程度相关;二是生产力总是在不断发展。”许多学者对马克思强调“生产力的首要性”持反对意见,因为他们认为这意味着生产力作为某种非人的东西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从而控制着人本身,贬低了人性。科亨却提出相反的观点,他认为无论在实践中还是马克思的理论中,生产力的发展始终与人自身能力的发展保持一致:生产力的提高实际上就是人的劳动能力的提高。有了这样的认识,人们就会理解,马克思所强调的技术发展(也就是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并非贬抑人性,而是凸显人自身的进步。科亨还特别指出,随着共产主义社会中生产力的全面发展,人类个体的自由活动将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科亨的功能性解释为我们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开创了一条全新的道路:在其中,生产力不再是一种人之外的某种单独的力量,它的发展与作为理性存在的人的活动息息相关,并且在不断改变着人类的生存状况,满足着人们的各种需要。科亨的观点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他提醒我们把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与对人的理解联系起来。
布伦克特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的元伦理学。他声称马克思不是道德哲学家,但他有道德理论。马克思反对的是道德主义和责任伦理学,却追求一种建立在自由之上的美德伦理学。马克思的道德理论是他的科学观点的组成部分,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的元伦理学。在《马克思的自由伦理学》的第二和第三章,布伦克特重新解释了历史唯物主义。第一步,布伦克特重新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他认为,在马克思的理论中,生产力不是与生产关系分立,而是两者互相结合形成了生产方式。所以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基础的不是生产力而是生产方式。第二步,布伦克特重组了生产方式的内容。众所周知,马克思把劳动力看作生产力的重要元素之一,它包括技巧、培训、专业知识和经验。除了这些,布伦克特把道德和价值观也加进了上述名单之中,因为他认为如果科学技术以及某人为将来工作所做的训练可以成为生产力的组成元素,一个人的道德结构和价值观在他的工作中也起了作用,也应该被看作是组成要素。“船通过这样的改造,道德就成为生产方式的组成部分由社会意识转变成社会存在了。
凯因则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是一个宽泛的理论。这个理论表明,在物质条件和各种意识形式——政治、法律、美学、宗教和伦理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起码是隐含着对美学、法律、宗教、伦理学和其他理论的需要,需要把这些理论制定出来,而且历史唯物主义是形成这些理论的关键。从这种视角出发,凯因断定:“马克思在一生中没有坚持单一的伦理学思想”“。他对马克思的思想分期进行了全新划分。
第一期(1835—1844):此时马克思的道德理论是根据一种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本质概念建立起来的,并且马克思试图把这种本质概念和一种类似于康德“绝对命令”的普遍化概念统一起来。此时,马克思相信伦理学的作用,认为道德在改变世界的过程中有着现实的影响。
第二期(1845—1856):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放弃了此前的道德观,并认为道德是意识形态的虚幻,必将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消失。此后将近十年的时间里马克思都坚持这种看法。
第三期(1857—1883):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和《资本论》中,马克思又开始论证道德,这里的道德不再是意识形态的虚幻,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也不会消失。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它是无力超越现存世界和推动革命的。尽管如此,道德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评价
上述对马克思道德悖论的解决方式并不能让我们满意。卢克斯和米勒的解决方式从根本上说仍然是以弱化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思想中的地位为代价的;科亨的主要理论兴趣并不是探讨历史唯物主义与道德的关系,所以他的看法仅仅是一个苗头,并没有完全深入下去;而布伦克特和凯因虽然明确指出了历史唯物主义与道德的关系,但他们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新解释很大程度上是对马克思原有思想的篡改,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因此,上述解决马克思道德悖论的尝试从根本上说只是深化和丰富了我们对马克思道德悖论的认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在其中看到的或者是一个被传统道德哲学重新框定的马克思,或者是被作者的意图篡改了的马克思,却不是那个想要改变世界同时也改变哲学的马克思。
分析马克思主义再一次为我们确定了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线索,那就是,只有从研究马克思哲学的历史观乃至马克思哲学自身的性质出发,才能确定马克思哲学为何种人道主义。
当然,从历史观的角度理解伦理学并不是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的独创,能够认识到这种联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自文艺复兴以来,随着人们对人的价值和意义的强调,现代伦理学已经不再是那种包含人生哲学甚至宗教学说、不仅考察人的人生理想和自我修养还考虑人的生命意义和终极关切的传统意义上的广义伦理学,而转变为考虑人的行为和行为准则、考虑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关系的狭义伦理学了。而对历史观的理解也发生着几乎同步的变化,历史学家维科在18世纪初期提出“历史是人创造的”,这一思想确立了人类历史是由人自己创造出来的信念,旗帜鲜明地把人提升为历史的主体,历史不再是上帝或神灵的旨意。此后,对人的理解成为历史观的主题。在这个意义上,伦理学这门研究人类实践的古老学问是与历史观纠结在一起的,一个人对历史观的研究必定影响着他对道德哲学的研究。通过对马克思伦理思想研究史的总结和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和判断始终与对马克思伦理思想的解释纠缠在一起。而且,随着我们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越来越内涵丰富,马克思道德理论的悖论也越来越深刻地呈现。这是历史呈现给我们的一条线索:从历史唯物主义中寻找解释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视角和方法,用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视角来分析和评判马克思对道德哲学的贡献,历史唯物主义是理解马克思道德理论、解决马克思道德悖论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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