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移民连续6年成美国政治庇护冠军
美国国土安全部4月末的最新报告显示,2009年获美国政治庇护的中国人共6109人,在获美国政治庇护的外国人中,数量第一。统计数字显示,中国已连续六年成为获美国政治庇护人口数量第一的国家,2009年美国批准政治庇护的人数为2.2万余人,为六年来的最低点,但中国人的数量仍逆势上涨,比2008年增加近700人。
政治庇护是给那些身在美国,但因为政治观念、宗教信仰、参加特定社会团体、国籍种族等各类因素,返回原居住地会有被迫害恐惧的外籍人士,以留在美国居住的权利。但观察者发现,近年申请政治庇护的中国人,政治因素已大为削弱。政治庇护已成为非法滞留美国的中国人获得美国绿卡的快速通道之一。
偷渡者的庇护申请随着移民美国华人数量的增长,通过政治庇护获得在美合法居留权的华人也越来越多。
吴娇,今年满30岁,福建长乐人。2001年家里花了5万美元,让她跟着蛇头偷渡到美国马里兰州打工。在马里兰黑人区的一家福建人餐馆,吴娇负责接订餐电话,一天站12个小时,日薪85美元。
对于偷渡的过程,她闭口不谈。对她来说,偷渡这件事,与其说是冒险,还不如说是跟随传统。在她的家乡,从上世纪90年代初,年轻人偷渡出国打工已蔚然成风。她的同龄人出去几年后,老家的房子都翻建成了楼房,不愿出国闯的年轻人,在家乡被视为懦弱胆小之人。
等到吴娇偷渡时,福建人掌控的偷渡产业链已日益成熟。这条产业链从福建出发,走广西——越南——泰国飞往美国的陆路,或坐蛇头海船直接登陆纽约海滩的水路,然后由蛇头安排大巴将偷渡者分散送往全美各地的福建人餐馆打黑工。吴娇一个月不休息,大约可获2500美元月薪,那些赴广东、长三角打工的同龄人,每个月所获最多的也只是同等数额的人民币。
到美国半年后,美国移民局突查餐馆,躲得不够快的吴娇身份暴露。在移民法庭要将她送回中国的过程中,吴娇在老乡的指点下,聘请律师提出政治庇护申请。
“对这些非法移民来说,申请政治庇护几乎是合法留美的唯一途径。”在芝加哥执业10年的移民律师乔治说。中国人移民美国的途径通常有三种:工作类或技术类移民;亲属移民;政治庇护移民。
一般而言,大部分留学生通过第一类移民,在美国读书毕业后留美工作;美国公民或早期移民的亲属通过第二类移民;“通过政治庇护留美的人并非主流”。乔治称,没专业特长的人,如果不能通过第一类方式移民,通常会选择和美国人假结婚,走亲属移民,婚后2年可获美国绿卡。
“只有偷渡入境的才是申请政治庇护的主要人群,其中以沿海,特别是福建人居多。”乔治称,移民局发现他们后,会立刻转交移民法庭启动递解出境程序,对偷渡者来说,前两条路完全走不通。此外,还有部分通过合法签证入美,在签证到期后故意滞美,被抓后也只能通过申请政治庇护留美。
申请政治庇护的三大原因
吴娇以受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迫害”,提出政治庇护申请。赴美之前,她还未婚,但在移民法庭上,她向法官讲述了她的母亲因生育5个子女,严重违反计划生育而受到政府惩罚的故事,律师也向法官递交了一些文件作为佐证。她并不知道律师从哪里弄到这些文件,不过法官最后相信,她回到中国后,将遭受和她母亲相同的命运。
吴娇的理由,是中国人申请政治庇护时最常提到的原因。1996年,美国政府颁布《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中,将违反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归入政治庇护类。据中国侨联海外联谊部的肖炜蘅了解,大约有8万名中国留学生及其家属及非法移民因此获得绿卡。
据美国移民律师总结,受一胎化迫害,参加、组织地下教会,参加“法轮功”为近年来提出政治庇护申请的数量前三的理由。此外还有支持西藏新疆独立,参加罢工、工人运动,受拆迁迫害及因同性恋受迫害等理由。
政治庇护的申请者,分为直接申请(affirmative asylees)和进入遣返程序后申请(defensive asylees)两类。第一类申请者一到美国,就直接向美国国土安全部下设的移民局提出申请,移民官可做直接批准,给申请者绿卡,或者不批准,由移民法庭重新审理。而后一类申请者,就是吴娇这样,被抓后才提出申请,这种情况下,申请直接由移民法庭审理。
在美国国土安全局的报告中,这两类申请者的数字是分开统计的,2009年,获通过的第一类中国申请者为2691人,第二类为3418人。
对申请者来说,无论属于哪一类,他们所做的事是相同的:向移民官或法官讲述自己的经历,注意细节不要有漏洞。乔治称,2005年美国出台《真实身份法案》前,申请者的故事足以作为证据,因为法官相信,一个冒着生命风险偷渡来的人,留在国内的风险一定更大。不过这个法案出台后,申请者除了讲述故事外,还要提供其他辅助证据。
乔治表示,美国各地近年出现不少无律师执业证的法律服务社,会提供一些假证据,比如拘留证、堕胎手术证明等,利用美国法官对中国的信息空白获利,也为伪造理由者提供便利。
在美国,好的移民律师办政治庇护案收费约5000美元,中等律师收费约2000美元,而这些法律服务社的收费则是赌徒式,输了不收费,打赢收1万美元以上。
据乔治了解,移民法庭的尺度通常比移民局高,移民官更倾向于送走移民。而在移民法庭上,移民法官中曾做过NGO,或本身有移民背景的,更倾向于让移民留美。但也有部分法官,如某市仅有的两名移民法官,就是出名的严厉。还有某市有1名来自中国台湾的移民法官,几乎从来不批准中国人的申请。
第二类申请者,申请被批准的时间,依据法官的繁忙程度有所不同。快的1至2个月可结案,慢的可能会拖延3年之久。申请者如果未获得移民法庭的批准,庭审后,30天内还可以提出上诉,上诉过程中,申请者不必再见上诉法庭的法官,法官只是依据书面证据做出审查,这个过程最长可能还需2年。所以,最长的申请者,走完整个程序需要5年,在此期间,申请者人身自由。
2002年,吴娇的申请获得批准,获得美国绿卡。作为第二类申请者,她算幸运的。
政治因素淡化通过政治庇护移民美国的人,多半出于经济原因。
中国人向美国申请政治庇护的历史,经历过一个从高度政治化向去政治化的转变。
肖炜蘅女士曾就中国非法移民撰写过论文,她提到:1986年至1993年,是中国非法移民赴美的潮涌期,这主要和美国政府颁布的两项法令有关。1986年,里根政府对在1981年12月31日前进入美国境内的非法移民实行大赦政策。1989年6月,布什总统针对中国公民颁布行政保护令,给予1989年6月5日(后延至1990年4月11日)以前入境的中国公民以“临时保护地位”。事实上基于这两项特殊政策,那些在1993年以前进入美国的中国人都获得了美国的永久居留权,这些人多是以留学生及其家属为主体的。
但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后,随着福建沿海等地的偷渡潮兴起,申请政治庇护的中国人数量随之增长。贵州警官职业学院讲师陈俊梅曾在她关于美国移民法的论文中提到:1994年到1999年,在美申请政治庇护的中国人有2万人,2000年到2005年增加到3.5万人,占各国在美申请政治庇护总量的二成二,排名世界第一。
“申请政治庇护,只是为了在这里活下去。”吴娇说,赴美近10年,她靠打工还清了偷渡的钱,还清了律师费,还攒下了几万美元,并且和一个老乡结婚生了女儿。
她并不十分避讳自己的移民经历,在华人圈里,吴娇申请政治庇护的“正当性”并没有受到太多批判。吴娇的同事,一位拿到绿卡前在美国待了10年、后来通过技术移民的中国女性认为,像吴娇这样,为了在美国活下去,用什么方式并不重要。
在那些接受政治庇护者的绿卡上,标有政治庇护的印记,这几乎使这些政治庇护者失去了回到家乡探亲的可能性。但乔治的一些侨领朋友发现,近几年,拿着这样的绿卡往返中美,很少受到中方阻挠。“可能中国也清楚,这些年申请政治庇护的人,多半出于经济原因,而非政治因素。”乔治称。
作者:王骞 来源:凤凰周刊 2010年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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