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游戏与中国内含多种制度的政治秩序形成
逐鹿中原是政治权力的竞争,在以中原为核心地区的广域空间里,众多政治势力争夺最大权力以图控制最大资源。逐鹿游戏具有漩涡效应,一旦被卷入就难以全身而退,进入逐鹿游戏之中的地方就成为中国内部,而与逐鹿游戏无涉的地方便是中国外部。正是这个持续不断的漩涡效应创造了中国,而这个漩涡游戏的开放性——归功于天下观念——决定了“中国”是一个不断生长的概念。
逐鹿游戏各方势力的消长导致了中国式的“分合”问题。欧洲历史上也曾有分合,合的一个理由是帝国,分的主要理由是民族和宗教教派,欧洲对分的兴趣胜过合的动力,原因之一便是民族和宗教的精神向心力强于帝国。古代中国没有一神教,因此各种信仰缺乏强势要求而可兼容存在;也没有民族主义或种族主义,文化差异或隔阂在精神力量上弱于天下一家的信念,因此也容易接受兼容存在。不过,精神理由还只是合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终究需要能够推动“合”的实际行动,逐鹿游戏的漩涡向心力正是导致合的动力因素。当逐鹿游戏的向心力强度发展到一旦卷入漩涡就成为漩涡的一部分而把中国变成一个漩涡式存在,其漩涡效应就使“合”成为必然之势。对于每个竞争者而言,“分”都不是最大利益之所在,只是竞争能力不足时的自保策略,或者说,“合”乃是漩涡本身之大势,而“分”只是力抗漩涡而陷入僵局状态的权宜之计。
以秦朝算起,中国的南北朝状态或多方割据状态甚至长过大一统的时间,包括匈奴、鲜卑、突厥、契丹、女真、蒙古和满族在内的北方族群割据半壁中国的时间占中国历史过半,主政整体中国的时间也有三百多年(元朝加清朝),另有西南族群的长期割据。漩涡模式使竞争失利者难以全身而退,竞争失利而拒绝“合”,就将因完全出局而失去一切利益,甚至失去家园而远遁。中国的漩涡式存在不断卷入众多族群,必定形成多民族多文化的共存局面。多文化多民族如何共存,或者说,如何在“合”中有“分”,就成为任何一个王朝必须解决的问题。这个万民共在的事实导致中国一直实行混合制度,一国两制或一国多制。
是谁发明了一国多制?是周朝吗?周朝的天下体系虽然兼容并蓄,各有其俗,但天下体系不是一国秩序,而是世界性的秩序,并非一国多制,而是多文化体系。秦朝改制才使中国成为一个国家,但天下的兼容基因使中国历代都大致奉行周朝的“不求变俗”原则的政治遗产。事实上并非完全不变其俗,各族群在共存中互化之事一直存在。
当汉朝与匈奴卷入了漩涡式博弈,继而开通西域后,开始直面众多族群如何共处的问题。汉承秦制,以“一统”制度取代了周朝的“协和”秩序,然而,一统制度只是解决了直辖地域的“同”问题,却不能解决“不同”之族群之间的“和”问题。对于军事实力与汉朝相当或虽略逊却难以平定的匈奴,汉朝试图通过和亲方式将其纳入朝贡概念,但匈奴与汉朝是竞争对手,并不是汉朝的加盟者,朝贡实为名不副实的概念挪用。汉朝的政治新经验来自开通西域,西域存在众多小规模部族,缺乏统一性,众多部族之间有冲突,与匈奴也有冲突,而又居于丝绸之路一带,与汉朝分享着丝绸之路的贸易利益,因此有与汉朝合作并寻求汉朝保护的积极性,“西域思汉威德,咸乐内属”。
当汉朝的统治延伸至西域,就面临文化差异问题。郡县制的直接统治并不适宜加盟的西域族群,汉朝发明了一种秩序延伸制度,称为“都护”,即监护官制度。汉朝设立的西域都护府,相当于郡的地位,却不是郡。都护府没有太守(行政主官),而只设都尉或校尉(军事主官)。这意味着,都护府是个军事监护单位,而不是社会管理单位。都护府的主要功能是军事据点,驻军屯田,看护西域,所看护的西域小国最多时达50个。由于不具备行政管理功能,都护府意味着不干涉西域各族的自治秩序,只维护西域与中央王朝的合作关系。都护府大概是中国最早的“一国多制”秩序,其“羁縻”原则成为后来隋唐羁縻制度的基础。
十六国时期北方游牧族群进入中原建立了并立割据的多个政权,治下汉人众多,因此实行“胡汉分治”制度。匈奴刘渊的汉国最早建立胡汉分治,皇帝身兼胡汉两族之共主,下辖两套官员,分管胡人和汉人。基本格局是胡人当兵汉人种田,胡官统辖军队,而汉官负责管理经济和社会,因此,胡汉分治同时就是兵民分治,这样就把国家划分为“军队”和“社会”两个空间,虽是两制,却不是政治上的一国两制,更像是社会分隔制度。唐朝的羁縻制度则具有真正的政治性。唐朝地域广大,族群众多,设立羁縻州作为中原以外地区的行政单位,其辖区内的制度依照该地区民俗而定,具有很大程度的自治权。羁縻州的自治程度各有不同,其中自治程度最高的是完全维持民族传统制度,从行政主官到各级官员都由本族人担任;自治程度其次的是中央派驻监督官员;自治程度稍弱的是中央派驻官员与本地官员联合管理。后世的土司制度可以理解为羁縻制度的衍生版本。
辽代实行蕃汉分治,北枢密院以契丹老法管理契丹人,南枢密院以汉法管理汉人。蕃汉分治没有民族隔离的含义,并非胡汉分治的翻版,只是依俗而治。在辽朝高层中多有汉人官居宰相、枢密使、元帅、尚书、节度使、大将军等等。元朝制度尤为复杂,大体上以蒙古制度为尊,同时附会汉法,多制并举。明朝大致沿袭唐朝的一国多制,边疆地区维持各族群的传统制度,其中,元朝为西南民族发明的自治土司制度在明朝发展成为成熟制度。清朝继承了明朝的成熟制度,在中原地区采用高度汉化的治理,在边疆各地实行自治与中央监管的混合制度而多有改进。大概言之,中国一直是内含多种制度的政治秩序:在先秦的天下时代,是多文化体系;自汉以来,是一国多制。
(摘自《今参考·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