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官服服色变化与政治变迁
—个时代的服装往往能投射出一个时代的文化偏好趋势,而官员的官服则可以透视一个时代的政治和经济状况。唐代官服服色制度在继承前代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发展成为品色服制度。但其品色服制度的内容和贯彻程度在整个唐朝并非一成不变。唐代官服服色的变化折射出了唐代的政治变迁情况,也可以使后人从中洞见唐衰亡伊始的征兆。
一、“服有裘冕,典章兴矣”——唐代服色的重要地位
据《旧唐书·舆服志》记载:“昔黄帝造车服,为之屏蔽,上古简俭,未立等威。而三五之君,不相沿习,乃改正朔,易服色,车有舆辂之别,服有裘冕之差,文之以染缋,饰之以缔绣,华虫象物,龙火分形,于是典章兴矣。”从有“礼”开始,服饰一直被作为区别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之一。其中,用颜色的规范来区分身份等级成为唐代服章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并由此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品色服制度。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从直观的视觉效果上看,颜色是最明显的区分方式。服饰的形式和配饰都只是在某些细节部分作了不同区分的设计,某些需要近观才能察觉出来,而服饰颜色的不同则不需要仔细观察就可以很容易地知晓着装人的身份等级。
其次,从当时特定的文化背景看,李唐王室与西北的鲜卑族有着密切的关系,虽然已经基本汉化,但仍然保留着胡风遗迹和审美取向。少数民族一直对鲜艳醒目的颜色特别敏感,据《旧唐书·舆服志》记载,北齐“高氏诸帝常服绯袍”。少数民族文化影响了唐人的审美取向,唐人也表现出喜欢艳丽的颜色如“绯色”的审美取向。
最后,唐代染色工艺的空前发展,为唐人重视服色提供了技术支持,奠定了基础。事实上,唐代以前,服饰颜色较单一,官员的身份区别也没法特别用服色加以区分,其原因之一即为当时染色工艺尚不发达,难以染制颜色鲜明的布料。
二、唐代官服服色变迁概况梳理
唐代服色制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一系列的变迁。其主要变迁发生在武德年间、武周时期和“安史之乱”以后。
(一)唐初的官服服色——以《武德令》为中心
武德四年(621),制定初步的常服规范,即为《武德令》:“三品以上,大科绌绫及罗,其色紫,饰用玉。五品以上,小科绌绫及罗,其色朱,饰用金。六品以下,服丝布,杂小绫,交梭,双纵其色黄。”唐初的官服服色基本是以《武德令》为中心,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的。
贞观四年(630)_-次下诏修订《武德令》,《唐会要》载:“贞观四年八月十四日,诏日:‘……于是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五品以上服绯,六品七品以绿,八品九品以青……敕七品以上……其色绿。九品以上……其色青。”上元元年(674)诏:“文武三品以上服紫……四品服深绯……五品服浅绯……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浅青。”
通过对上述文献的分析,我们可以理清当时服色的主要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紫、绯、绿、青。品服制逐渐完善的内容主要是在这四种基础色上增加深浅的区别。唐初基本奠定了以紫色、绯色为上色,绿色和青色则为次色的基本格局。
(二)武周时期唐代官员服色变迁
武周时期的基本服饰制度也符合唐初的《武德令》,也以紫、绯、绿、青为基本色。但与唐初相比,最大的区别是,武周时期盛行“赐紫”和“赐绯”。“赐紫”和“赐绯”即指紫色和绯色因其品色高贵而被皇帝用来赏赐以显恩宠,即对于官阶不够着紫色和绯色官服的官员也允许他们着紫色或绯色服饰。
武周之前,已有赐紫制度,但赏赐数量有限,赏赐范围较小,多赐予有大功或王室之人。武周时期,出于拉拢官僚、巩固统治的需要,大兴“赐紫”和 “赐绯”。同时为打击李唐王室,排除异己,掀起了揭发举报之风,很多举报人也因此获得“赐紫”或“赐绯”的恩宠。《新唐书·车服志》记载:“武后擅政,多赐群臣巾子、绣袍。”《唐会要·内外官章服》也载:“天授二年八月二十日,左羽林大将军建昌王攸宁,赐紫金带。”唐诗对武周时期的“赐紫”也多有描述,如唐代诗人王建《舞曲歌辞霓裳辞十首》:“一时跪拜霓裳彻,立地阶前赐紫衣。”由此可见武周时期赐紫、赐绯数量之多、范围之广。
(三)唐中后期官员服色变迁
唐中后期,统治者对于服色的规范仍然很重视,宣宗和文宗是典型的代表。《资治通鉴》卷249载唐宣宗大中八年二月:“上重潜服章,有司常具绯、紫衣数袭从行,以备赏赐,或半岁不用其一。”但宣宗、文宗对服色规范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唐中后期的官服服色情况与唐初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混乱、僭越的情况。
据《新唐书·郑余庆传》记载“时数赦,官多泛阶,又帝亲郊,陪祠者授三品、五品,不计考;使府宾吏,以军功借赐朱紫率十八;近臣谢、郎官出使,多所赐于。每朝会,朱紫满廷而少衣绿者,品服大滥,人不以为贵。”并且朝廷频赏以笼络地方节度使,许多地方刺史被给予“赐紫”的荣誉。据《册府元龟》卷673“牧守部褒宠第二”记载:“李佐为商州刺史,德宗贞元二年以能政特赐金紫……李想元和中为坊、晋二州刺史,以理特异,诏加金紫……郑膺甫为怀州刺史,元和十二年以理绩有闻赐紫。”归义军时期,服色混乱、僭越的情况更加突出,河西归义军政权前后过渡期的张承奉自立金山国,以“王”的身份赏赐紫衣、绯服。
三、从官服服色透视政治变迁
(一)《武德令》颁布时期的历史背景及其影响
唐代前期主要以《武德令》为基础,对服色做出规范并形成品色服制,在一定程度上是顺应时代的要求。当时王朝新创,朝政初统,初建的唐王朝还没有实现真正的大一统,制度比较混乱,政治问题、社会问题不断涌现,需要用一种新的官服制度来彰显新王朝的不同,需要用一种“礼”和“规范”来树立一种权威,同时也需要用一种符号来使中央官僚形成—个统一的集体,缓和各个团体的冲突,更需要一种符号来巩固“士族中央化”的成果。不同的利益集团也希望有统一的官服制度来区分不同的等级,而品色服制度顺应了这一要求,简单明了的视觉差异起到了很好的等级区分的作用。从另外一方面也反映了当时中央政府相对强大有力,颁布的诏令能得以贯彻,起到作用。
(二)唐后期政治形态与服制关系
与前期相比,唐中后期政治形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具体表现为:一方面,服色规范方面的法令更加严格规范。但也应当注意到—个问题,服色等级在明确的同时,也越来越细化,基本上六品及其以下级别的官员都不能服用绯、紫,剥夺了原来低级官吏服用绯、紫的权利。
另一方面,服色规范效力有限,僭越隋况难以禁止。上文提到,朝廷常常采取以“赐紫”、“赐绯”的恩宠来笼络地方节度使,但并未取得理想的效果,甚至地方政权自行赐服的案例也屡屡出现,这体现出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掌控力日趋薄弱和松弛。
虽然有服令的禁约诏敕影响力有限,但它仍然意味着中国古代服饰制度由礼治向法制的转变。唐前期,社会相对稳定,主要奉行礼令并行的政策,重视礼的道德约束作用。“安史之乱”后,唐朝的政治社会生活已发生了重大变化,礼的作用越来越难以实现,制礼和立法活动基本停止。
四、官员服色变化的影响
(一)服色变化体现的政治变迁内容
纵观整个唐朝,虽然出现过一些变动,但官员服色变化的整体趋势大致为在法律规范方面越来越严格,在实际生活中越来越混乱,僭越的情况层出不穷。唐朝以紫、绯为上色,青、绿为次色,但很多官阶不够格的官员也借由很多泛滥的赏赐着紫色或绯色。实际上,官服服色的混乱、僭越情况已经开始显现出唐朝衰亡的征兆。唐中后期,虽然文宗、宣宗等时期对品色服制进行了更严格的规范,但因为执行力度不够,效果并不理想,甚至出现了地方政府私自赐紫的现象,说明了中央权力的衰落,地方政府势力日益强大,但中央政府自始至终都没有放弃对地方的管理权,在已无实际军权控制地方的情况下,通过规范官服服色等宣示中央权力,表示对地方仍有名义上的控制权。
(二)唐代官员服色文化对后世的影响
唐代服饰以式样繁复、配饰多样、色彩艳丽为主要特征,体现了森严的等级制度,对后世的影响极其深刻。品色服制这种通过服色来明贵贱、区分官员官阶等级的方式,为中国古代官服制度增加了新的内容,影响了宋、辽、明、清的官服制度。在唐衰落之后,“赐紫”、“赐绯”制度因其过于泛滥失去其实际作用也渐归衰落,但其延伸出的在服饰方面进行赏赐的制度一直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如清代的“赐翎”、“赐顶戴”、“赐黄马褂”等。唐代品色服制、赐紫等制度虽未被后世直接继承,但开创了以服饰颜色、配饰来区分官阶、明贵贱知等级的先河,对后世的官服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作者:李媛媛 肖鹏程 来源:丝绸之路 2016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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