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治资金丑闻频出
东京都知事舛添要一下台
从4月以来,日本东京都知事舛添涉嫌挪用政治资金一事闹得沸沸扬扬,终于在6月15日告一段落。东京都议会14日-15日连续协商舛添挪用政治资金问题,日本公明党和共产党等8个党团向东京都议会提交针对舛添的不信任决议案,他所在的执政党自民党也打算放弃他。
舛添此前以律师正在调查为由,没有就政治资金挪用问题进行详细说明,一直表示希望继续担任知事。14日,舛添哭着向都议员们恳求延期辞职,表示“我现在也想辞职,但想保住东京的名誉”。事件公开后,日本舆论一阵哗然,舛添不断受到来自政界、媒体和民众的批评。在强大的外界压力下,他15日向都议会议长川井重勇提交了辞呈,以此对因挪用政治资金等导致的东京都政府混乱负责。
舛添现年67岁,曾在东京大学担任助理教授。他2001年代表自民党首次当选参议员,在2007年8月-2009年9月担任厚生劳动大臣一职。2014年2月,舛添在自民党和公明党的支持下当选拥有1300万人口的日本首都东京都的知事。任期共有4年,任职到2018年2月。他本人希望可以连任,直到2022年2月为止,以实现在任上成功举办2020年8月东京奥运会的最大目标。然而舛添上任还不满两年零四个月就成了“缺德政治工家”而黯然离去,是继前两任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和猪濑直树后,又一位在任期途中辞职的都知事,这两个人也是因为资金丑闻下台。
舛添今年5月初被曝出丑闻,曾使用政治资金支付私人旅行住宿费和每个周末利用公家房车前往在日本度假胜地箱根的私人别墅等问题。此外,他本人出于个人兴趣购买的法国绘画作品,费用统统列入了政治资金,还称这是为了发展东京都的美术事业。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挪用公款400日元(大约合 25.5元人民币)为自己的孩子购买一本《蜡笔小新》(Crayon Shin-chan)漫画书,借口是更好地理解儿童问题。
随着调查的深入,舛添越来越多的政治资金问题被查出。第三方调查团6月6日提交的调查报告表明,他使用政治资金的“不当”之处共16项,其中住宿费6项、餐饮费4项、买画费4项和购书费两项。“家庭旅行”和“私人饭局”等相关的不当支出一共约440万日元(大约合28万元人民币)。舛添在新年的时候携家人一起去温泉旅游,并将其花销列入了政治资金,据说他在温泉酒店与一名未公开姓名的人物进行了“政治会谈”。
去年10月底-11月初,舛添曾经接连访问伦敦和巴黎。按照惯例,东京都知事出访随行人员一般不超过10个人,而他却大大高出“标准配置”多达20人,坐的是价值266万日元(大约合16.97万元人民币)的头等舱,住的是20万日元(大约合1.28万元人民币)一天的豪华套房。此次欧洲之行一共花费了5041万日元(大约合321.54万元人民币),是以往东京都知事出访“差旅费”的4倍。
东京都议会6月7日和8日分别对舛添挪用政治资金问题进行了代表质询和一般质询,13日都议会总务委员会再次进行了集中审议。但舛添有意避重就轻、逃避责任,不是闪烁其词,就是以“忘记了”为由予以推脱。为消除议会和民众的追责,他在调查报告发表后表示变卖其位于神奈川汤河原町的别墅,拿出 114万日元(大约合7.27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不当”的住宿餐饮费用。8日都议会一般质询结束后,他进一步提出愿意降低个人工资。
统计数据令人震惊,安倍第一次执政时有9名阁僚涉及政治资金丑闻,第二届内阁又有2位阁僚与政治献金丑闻有关,再加上此次的5位阁僚,安倍三届内阁已先后有16名阁僚在政治资金上出问题。
安倍阁僚因献金问题陷入“多米诺骨牌效应”,不仅仅是“监管不严”,与安倍“身不正”不无关系。2015年3月,他本人就曾陷入政治献金丑闻。政治献金问题是日本选举制度的顽疾,体现了日本政商勾结的政治文化,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日本式腐败”。
远藤利明去年就任日本奥运担当大臣,被发现违法收受了该国一家企业的政治献金。2015年2月23日,日本农林水产大臣西川公因政治献金丑闻辞职。随后又曝出环境大臣望月义夫、法务大臣上川阳子、文部科学大臣下村博文等存在政治献金问题。
尽管日本《政治资金规正法》对政治资金的获取和使用均做出了规定,然而都比较宽泛。以使用为例,该法仅对购买国债和证券等资本运作做出了限制,而对于政治资金可以用在何处并未做出明确规定。以舛添挪用政治资金一事为例,相关费用的使用存在“不恰当”之处,涉嫌挪用政治资金而被检举。甚至部分支出已经超出常理,像给小孩购买《蜡笔小新》漫画、购买汉服、用于练习书法的文具、网上竞拍艺术品等。但是因为《政治资金规正法》没有对政治资金的用途做出明确规定,舛添在资金使用上均按照法律规定公布了使用方向,而且各项支出并未被法律禁止,依法列入了政治资金收支报告,不存在违法问题,因此很难追究其法律责任。随着舛添的辞职,他挪用政治资金一事将可能就此不了了之。
日本法律规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并不违反《政治资金规正法》。由于最近频发的政治资金丑闻涉及金额都不算很大,因此对安倍政权的影响有限。但是如果此类事件频发,将会使安倍的支持率下降。倘若将来有涉及金额太大的献金问题出现,可能会迫使安倍辞职。
《政治资金规正法》沦为“竹篓法”
围绕政治资金的筹措问题有可能产生授受双方的不正当关系和政治上的腐败,致使政治活动本身失去了公正性和民主性。因此要从制度上保障防止政治上的腐败行为,确保健全的政治活动,首先就必须在政治资金的运作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从理论上讲,这便是《政治资金规正法》制定的依据和初衷。很多国家都从法律上详尽地规范了政治献金,如美国的《联邦选举竞选法》、德国的《政党法》、日本的《政治资金限制法》、韩国的《政治资金法》以及新加坡的《政治捐赠法》等等。 1948年出台的《政治资金规正法》,其基本理念是政治离不开金钱,但政治与金钱必须保持正确的关系。所以它禁止企业向政治家个人“献金”,但不禁止企业向政党、个人向政治家以合法的方式和金额进行捐款。因为前者可能导致权钱交易,而后者是“净财”。与此同时,政治资金的整个流程都尽可能地放在阳光下,以便于“有权者”(国民)对“公仆”(政党和政治家)们的品格和守法情况进行判断和选择。
根据日本《政治资金限制法》的规定,凡是一年内献金超过5万日元(大约合3189元人民币)的政党及政党指定的政治资金团体,必须详细记录收入及支出金额、日期,支出用途、收入或支出对象的姓名、住址、职业(团体则记录其名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及负责人姓名)、捐赠金额及年月日。并且在向总务省或地方选举管理委员会提出申报后,将主要内容刊登在公报上,同时保留国民申请查阅的权利。严格意义上,政治献金是不能带有附加条件的,有附加条件但合法的称为利益团体对政治人物的游说,有附加条件且不合理者则为贿赂。
《政治资金规正法》制定之初就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在经历大小40多次的修改之后,使得预防和制裁政治腐败方面的职能逐渐得到完善。一些显性的金权腐败案件已经大幅减少,但是对于隐性及迂回式的金权腐败则难以奏效。1976年田中角荣受贿案等案件发生后,该法增加了限制政治献金的内容,并随着权钱交易方式的“升级”而不断充实内容。
时至今日,《政治资金规正法》全文近5万字,共计252条大型法律,已成为一部“大法”。但它的着眼点只放在检查资金的来源上,几乎不过问用途,并未明文规定可列入政治资金范畴的类别,对于支出几乎没有严格规范。换句话说,无论政治家提交何种发票均可受理,法律并不干预。至于其中缘由,表面上是由于政治活动的范围难以明确界定,而实际上则是因为制定这部法律的政治家们不想严格管束自己罢了。正因为如此,与政治活动毫无关系的资金挪用,比如私自使用或非法敛财,时有发生。
在标榜法治国家的日本,舛添的行为竟然称不上违法。追究他的行为,也只能归于公私不分的道义问题。类似事情在日本政界几乎习以为常,此前因政治资金问题辞职的前经济产业大臣小渊优子和经济再生相甘利明等均明显存在政治资金使用不当问题,但没有一人因此被追究法律责任。
随着舛添等人挪用政治资金事件公之于众,《政治资金规正法》无法对政治家的金钱问题发挥制约性的问题再次凸显。日本法律界人士和民众纷纷批评该法是“竹篓法”,意指法律漏洞百出,像水从竹篓流出一样。目前修改《政治资金规正法》的呼声日趋强烈,要求将这些政治资金公私不分的“不当”行为归为违法。
作者:李忠东 来源:检察风云 2016年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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