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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至民国时期我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

发布时间:2023-12-09 16:02

  摘要:鸦片战争到民国时期,私立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在当时特殊的社会历史背景下,为国家培养了大量人才。本文以国人自办高校和教会大学两条线索来阐述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并论述其培养人才、建立健全高等教育体系的历史意义和宝贵的治学经验。


  关键词:国人自办高校;教会大学;私立高等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2)04-0056-03


  我国私立高等教育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时期孔子创办的私学。之后,私立高等教育以各种形式在各朝各代的历史舞台上扮演着重要角色。鸦片战争至民国这段时期,国家政局风云变幻、动荡不安,教育也随之而变,特别是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可谓步履维艰。私立高等教育由旧式书院到中西合璧,再到国人自己主办高等教育;或是从侵略者主办的教会教育到教育主权的收回;特别是爱国官商和知识分子突破重重障碍,坚持为民办教育的理想,使得私立高等教育在夹缝中成长,取得了可观的成绩。


  一、国人改造和高等教育的创办


  (一)传统书院的改造和新式私立高等教育的创办


  我国古代高等教育以书院为主。到了晚清时期,书院被纳入官学,政治色彩浓重,远不如从前。1840年鸦片战争打开我国的国门,社会经历了沧桑巨变,许多外国传教士以办教育的方式来传教,进行文化侵略。在此基础上,社会有识之士认识到晚清旧式书院的落后,发起了对原有书院的改造。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洋务思潮的主导下,主要由地方官员、地主绅士主办实业学堂和派遣留学生来培养人才,加上对原有书院的山长和课程改革使得书院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事实上这个时期的书院改造和创建实质就是以书院传统形式将中西学融为一体。戊戌变法时期颁布的提倡西学、奖励兴学的措施促进书院在全国范围内得以发展。据《中国书院史·附录三》的粗略统计,书院发展到这个时期,自1840至1911年,全国共有约400所私立书院。但随着变法的失败而告终,直至1905年科举制的废除,书院慢慢走向尽头。


  在书院衰落的同时,自办教育逐渐发展起来。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颁布及后来科举制废除之后,我国的自办教育进入发展时期。这个时期教育的主办以民办为主、官办为辅,重在办中小学教育,不少实业家成为教育家。如南通的张謇,他认为“父教育而母实业”,把办实业所得的资金投入到教育事业。在南通建立了从幼儿园到大学、从普通教育到师范教育包括南通中学、纺织专门学校、医学专门学校、水产专门学校、商业学校、商船学校、河海工程学校、铁路学校、盲哑学校、女工传习所、巡警教练所及创建博物苑和图书馆,他对近代教育所作的贡献是很少人能与之相比的[1]。自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日本的先进技术和理念成为我国人效仿的对象,当时产生了“和魂洋才”的思想,与“中体西用”相似,只是此时学习的对象是日本,这对我国的教育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国自办教育发展一定程度时,私立高等教育也开始发展。1905年我国公学和复旦公学在上海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开端。当时的公立高等教育数量极少,只有京师大学堂、北洋大学堂、山西大学堂3所,因此,私立高等学校数量虽少,却已占据了高等教育的一半。


  (二)国人自办高等教育掀起高潮


  这时期私立高等教育主要分两个时期:一为私立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时期,二为私立高等教育的逐渐稳定时期。


  此时欧洲各国正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无暇顾及东方殖民地,我国民族工商业在这一时期获得了一定发展,为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打下经济基础,1917—1924年,出现国人办私立大学的高潮。民国成立后,变革晚清学制系统,最主要的是取消忠君、读经等封建主义色彩的内容,发展现代教育体制,允许私人办学,为学校提供资助等措施的实施直接推动了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许多热衷于教育的官僚、工商业主积极投资教育。这时期建立的私立大学达30多所,其中以张伯苓1919年在天津开办的南开大学和陈嘉庚1921年在福建创办的厦门大学为典型。大学的发展适应了工商业的发展,利用当时社会有利资金,在较好的办学基础之上吸引优秀师资、引进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提高办学水平,培养社会急需人才,如金融、工商管理、会计等。商科的学生和专科学校同时快速增长,是这一时期私立高等教育的特点之一。到1924年,商科在校生为301人,占在校生人数的2/3[2]。


  高校在发展中也出现了问题。由于1922年颁布的新学制中规定设一科就可以成为大学,导致许多专科学校盲目升格。面对这样的情形,国民党政府于1927年颁布《大学生组织法》对大学进行整顿,规定具备三院以上的学校才能称为大学;同时规定各大学各学院的最低开办经费额。为保证教育质量,国民政府于1927年、1928年、1929年、1933年等先后颁布《私立大学及专门学校立案条例》、《私立大学条例》、《私立大学董事会条例》、《大学组织法》、《大学规程》、《私立学校规程》、《修改私立学校规程》等法规加强管理[3]。直至1937年后八年的抗日战争时期,由于国内经济、文化遭到破坏,私立高等教育发展比较困难。在战争中私立大学没有得到政府的有力保护,受到重大创伤,教师人数和学生人数急剧下降。教师由1936年的4809人下降到1938年的3299人,学生由20664人降到1937年的12880人[4]。在艰苦的环境中有些学校难以为继,不得不交由国家管理,收为国立高校。1946年,私立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等先后因资金问题被国民党政府归化为国立[5]。到1949年,我国私立高校大概为60所,占总数的29.3%。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逐步对私立高校进行改造。1950年国务院批准《私立高等学校管理办法》,对私立高校重新整顿,在私立高校中,我国私人设立的私立高校有65所,这些学校或合并到公立高校,或改为公立高校。1951年、1952年我国实施院系调整,将所有私立高校改为公立,自此,国人自办高等教育也画上句号。


  二、教会大学的发展


  自从国门被打开后,教育的发展从来不只是我国人努力的结果。外国侵略者为了加大侵略力度,通过兴办教会来进行思想渗透,但在客观上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


  (一)教会大学的创办


  早期教会学校的发展比较缓慢,大部分集中在香港、澳门、广州、福建、宁波、上海等沿海城市。据统计,1860年前由基督教新教开设的学校有50多所,学生大概为1000多人[6]。这时的学校大都为初中等学校,教授课程以《圣经》为中心,兼中英文。值得一提的是,教会学校最早开设女校,如1842年开设的宁波女塾,堪称为开创中国女校之风气[7]。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传教士在我国的势力逐渐扩大。随着1905年科举制的废除和新学制的颁布,教会学校发展快速,可谓教会发展的小高潮。据《1890年教会大会记录》统计,1889年学生人数达57683,学校数比以前增加2.42倍。在初中等学校的基础上,高等教育得到发展。1879年圣美公会在上海合并培雅书院和度恩书院为梵王渡英语专科学校,为当时最早的高等教会学校,后来发展成圣约翰大学。接着,HenryHapper创办的岭南大学、马相伯于1903年创办的震旦学院、1908年开设华南女子大学及1902年监理公会创设的东吴大学都成为我国后期著名的大学。这个时期的教学内容逐渐丰富,增加了读算和自然科学知识;西学内容很丰富,比起早期浅显的西学教育,其难度大大加深;英语教学和宗教教育依然受到重视,甚至超过西学课程;除此之外,有些先进的学科和专业被教会学校引进,如医科教育。


  (二)教会大学的世俗化


  民国的成立使我国进入新纪元。民国政府对教会教育采取宽容的政策,并鼓励留学,因此,教会学校成为留学培训的最佳场所。加上一战期间西方各国陷入战争中,减少了拨给教会学校的资金,他们为了维持教学,不得不依靠我国本土政府和人民的支持,有些富商和社会名流愿意向自己子女所在学校捐赠资金。为了取得我国本土的支持,教会学校不得不迎合我国人的办学需求,拓宽教育目的,提高教育质量。因此,教会大学在世俗化的同时得到发展。据1912年《中国教育年鉴》统计,教会学校人数达138937人,比1911年增加了1.4倍。单单看天主教会所办的师范学校在1920—1921年间就达16所,其中高等教育占主导地位。据统计,1921年教会大学学生人数占全国学生总人数的80%,这足以说明教会大学的优势。


  教会学校和招生人数的增加,逐渐形成与我国学校教育抗衡的形势,这引起了国人的警惕;加上五四运动的爆发,使国家主义思潮发展成为影响我国的重要思潮,教育主权的收回刻不容缓。其中比较著名的事件是1905年马相伯不忍教会的驱使,毅然带领学校师生离校,并创办复旦大学。民国政府在1917、1920、1921年多次向教会学校发布通告,规定其向我国政府注册,但是没有起到实质效果。1925年五卅惨案的发生极大促进了国家主义教育思想,把收回教育主权运动推向高潮,教会大学纷纷向我国政府注册。随后北伐战争开始,在战乱的年代,许多教会学校倒闭,外国教师离华回国,最后留下来的学校也改变教育宗旨和方针,重新订立课程标准。一些教会大学与国外著名大学合作办学。如燕京大学与哈佛大学在1924年建立了合作关系,获得赫尔遗产基金,并于1928年正式成立“哈佛—燕京学社”,获得150万美元的资助,用于“中国文学、艺术、历史、语言、哲学和宗教”等有关中国文化的研究[8]。这时学生也没有必要被迫去参加宗教活动和选修宗教课程,许多学校取消了宗教课程。实际上,此时的教会大学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部分。


  新中国成立后,在私立高校中,外国教会设立的有24所。根据政务院《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到1951年底将接受外国津贴的教会大学全部接管,改为公立,收回我国教育主权[9]。至此,教会大学走完在中国的最后历程。


  三、鸦片战争至民国时期私立高等教育的历史意义


  (一)配合公立高等教育发展,为国家培养大量人才


  从洋务派的“西学中用”到民国时期的教育救国,实业家和有志青年怀着办中国自己的知名高校、培养社会杰出人才的志向,通过自筹资金掀起了国人自办高等教育的高潮。他们纷纷改变落后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制度,远涉重洋学习,并与当时国外名校建立合作关系,资助学生出国留学等,培养了许多后来为中国社会变革及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外国教会大学的初衷虽然是实行文化侵略,但在客观上为我国的知识青年注入了新思想,带来了大量科学文化知识,后来为我国政府所用,转变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部分,此时的私立高校曾超过公立学校的发展。据1947年学年度第一学期统计,全国公私立高校在校生有1550336人,包括研究生424人,大学生130715人,专科生及专修生23897人;其中私立专科以上学校学生有58165人,包括研究生115人,大学生50375人,专科及专修科生7684人。再根据1947学年度一、二学期的统计,当年高校毕业生共计25098人,包括大学生20575人,专修生和专科修生4523人;其中私立学校毕业生7538人,包括大学生6049人,专科及专修科1129人[10]。由上述材料可以看出,私立高校无论是在校生还是毕业生都占总数的1/3,表明私立高校在专门人才培养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


  (二)作为公立学校的补充,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和体系的完善


  鸦片战争到民国时期的私立高等教育从起步到高潮,逐渐成为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与公立高校相互合作又相互竞争,推动了高等教育的发展。据1947年统计,全国专科以上学校207所,其中公立学校128所,私立学校79所,私立高校占高校总数的1/3[11]。此时私立高等教育一直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后,私立高校发展成为国家公立大学,有些大学成为全国著名高校,成为现代高校不可或缺的部分。


  (三)积累了值得借鉴的办学经验


  鸦片战争至民国时期,私立高等教育之所以能够逐渐成长,并成为高等教育的生力军,是因为其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办学经验。


  首先,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明确的制度、法规来确认私立高校的地位和规范高校的办学水平。特别是民国成立以来,虽然政局动荡、军费开支大,但仍注重教育的发展,制定教育政策为私立高校提供财政支持,这是保证私立高校在国家危亡之际继续培养人才的坚强后盾,为私人创办高等学校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其次,私立高校精简机构,开源节流,高效率办学。国人自办高校和教会大学自发展以来,经费来源主要以学费和捐赠为主,政府补助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办学经费十分紧张,只有通过自筹经费、精简机构、科学管理才勉强维持学校的运行。国人自办高校的共同目的是教育救国、抵御外来侵略、造福社会。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办学者能在艰苦的环境下坚持学校正常运行,并在有限的条件下办成高水平的学校,其经验值得借鉴。


  再次,私立高校明确实际定位,注重培养学生校园精神。国人自办高校借鉴西方名校经验和在教会大学的影响下,明确办学目标、实行民主管理、提倡学术自由、师生关系密切、教学相长;同时学校利用校名、校歌、校庆日和校友会等形式发展优良的校园文化,使学生形成校园归属感和高尚情操,这些经验都当今高校值得参考和借鉴[12]。


  作者:彭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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