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小生产理论与中国现代化
【内容提要】从原始社会解体至今,小生产是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表明了它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以及顽强的生命力。然而,小生产总是依附于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从来未能形成为一种决定社会性质的生产方式。但小生产及其意识对社会的影响却是全面而深刻的,尤其是对我国当今现代化建设起了严重桎梏的作用。我们必须运用马克思的小生产理论,结合我国现代化实际,正确地认识它、改造它,消除其负面影响,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扫除障碍。
【关 键 词】马克思/小生产/小生产理论/现代化
【 正 文 】
小生产是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这种社会现象既有其历史必然而具有历史合理性,但又是当今社会现代化进程的严重障碍而必须加以清除。尤其是对于原来经济文化落后的我国来说,由于小生产存在的长久性、普遍性、稳固性和影响深远,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负面制约就更不容忽视。要在实践中解除这种负面束缚,必须先从理论上弄清楚这个问题。因此,发掘马克思关于小生产理论,对于指导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
所谓小生产,是指以个体小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经营规模狭小的一种生产。主要是指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的小生产,包括自给性的小生产和小商品生产。在商品货币关系不发达的社会形态中,个体农业生产基本上属于自给性的小生产,即与自然经济相联系的小生产,一般称之为宗法式小生产或自然的农民经济,其人格表现为宗法式小生产者或小农。个体手工业生产,基本上属于商品性的小生产,即与商品经济相联系的小生产,其产品主要用于交换,而不是用于自己消费,其人格表现为个体手工业者,他们是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也有个体农业生产者将自己的部分产品拿去市场交换,也属于小商品生产者。马克思说,当农民和手工业者成为“自己使用的劳动条件的自由私有者”之后,“它才能得到充分发展,才显示出它的全部力量,才获得适当的典型的形式”。(注:《资本论》第1卷,第830页。)
关于小生产,马克思在《资本论》和《路易·波拿巴雾月十八日》等论着中作了生动而深刻的概括:小生产“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累,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注:《资本论》第1卷,第830页。)小生产的主体是农民。马克思对小农也有一段精辟的阐述:“小农人数众多……但彼此间并没有多式多样的关系……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即小块土地,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任何分工,应用任何科学,因而也就没有任何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任何不同的才能,没有任何丰富的社会关系。每个农户都是自给自足……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他们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因此……他们不能自己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217~218页。)
关于小生产的特点,马克思提出以下主要论点:
第一,渊源长远,且具有普遍性。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解体过渡到奴隶社会,生产资料由公有制转变为私有制。奴隶社会的居民划分为自由民和奴隶,自由民中包括了大奴隶主和小生产者。奴隶制社会解体进入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化程度更高,个体小农和手工业者的小生产普遍地存在了。资本主义取代封建社 会后,当然以雇佣劳动制为主要剥削方式,但小生产仍然存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尤其是原来经济文化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小生产仍然是普遍的现象。这表明小生产的产生和存在是历史的必然,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它不仅渊源长远,而且具有普遍性意义。所以马克思说:“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的基础,而小生产又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这种生产方式在奴隶制度、农奴制度以及其他从属关系中也是存在的。”(注:《资本论》第1卷,第830页。)
第二,它不能成为独立的一种社会生产方式。马克思说,每一个社会形态只有“一种一定的生产支配着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09~110页。)。小生产虽然存在于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之中,但它只是以附属身份而依附于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而不能在经济上形成它的独立主导社会性质的生产方式,其要害在于它的不稳定性。从人类历史和现实看,主要出现了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两种对立的经济形态。这两种经济形态从原始社会解体至今,都同时存在于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社会之中,只是两者发展的趋势相反:古代社会自然经济居支配地位,商品经济处于从属地位;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社会则相反,商品经济居支配地位,自然经济逐渐降为从属地位。小生产总是依附于这两种经济形态。如果小生产与自然经济相联系,马克思说,“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而且在政治上成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217页。)的基础,“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注:《资本论》第1卷,第830页。);如果小生产与商品经济相联系,主要是指以小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的小生产。马克思说,这种小生产“它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造成了消灭它自身的物质手段。从这时起,社会内部感到受它束缚的力量和激情,就活动起来。这种生产方式必然要被消灭。”(注:《资本论》第1卷,第830页。)因为,这种与商品经济相联系的小生产,在商品经济规律的支配下,必然经常地发生两极分化而导致资本主义的产生,使得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逐渐排斥掉简单商品的小生产者。马克思说,“以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所排挤。”(注:《资本论》第1卷,第830~831页。)可见,由于小生产的依附性和不稳定性,小生产在经济上不可能形成主导社会经济形态的生产方式。
第三,生产力落后和低下。马克思指出,小生产“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排斥了积累、协作、内部分工、应用科学和“生产力的自由发展”(注:《资本论》第1卷,第830页。);“资本主义前生产方式的规律,是生产过程在原有规模上、原有基础上的重复。……各种经济单位能存在好几个世纪,无论在性质上或者在数量上都没有变化。”(注:《列宁全集》第1卷,第187页。)小生产只是向自然界索取简单的生活资料,“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首创精神”(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67页。),是“以治园方法来耕种田地的小农业”(注:《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人民出版社1957年出版。)。因此,人们“一直处在那种很低的生活水平上”(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72页。)。
第四,封闭型的自然经济,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马克思说,“一块小土地,一个农户和一个家庭……一批这样的单位就形成一个村子;一批这样的村子形成一个省”,“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式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彼此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217页。)各个自给自足的单位“又散处于全国各地,因而农业和手工业的家庭结合而聚居在各个很小的天地。……每一个这样的小单位都成为独立的组织,过着闭关自守的生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66页。)
这种自然经济的小生产,必然阻碍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小生产的生产率低下,马克思说,农业中取得的成就“就是大大耗费人类的劳动,使这些劳动力不能参加其他的生产部门。”(注:《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人民出版社1957年出版。)因而阻碍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因为自然经济性的小生产与商品经济是相冲突的。小生产把劳动力牢牢地束缚在小块土地上或行会中,阻碍了财富的积累、生产的扩大和城市化进程。处于从属地位的商品经济也只是为买而卖的简单商品经济,它无力发挥对自然经济结构的革命性破坏作用。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由于不依靠市场,不依靠生产的变迁以及不依靠外界的历史运动而差不多有完全自给 的性质。……这种形式最容易成为社会停滞状况的基础”,成为“巩固旧的生产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人民出版社1957年出版。)的因素。
第五,成为****制度的基础。马克思在评析小生产的政治影响时说,由于小生产者经济条件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与其他阶级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各不相同,并互相敌对,所以他们形成一个阶级。”但由于他们之间只存在地域的联系,而没有使他们之间“形成任何的共同关系、形成任何全国性的联系、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因此,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217~218页。)马克思在给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中,在论述小生产占优势的俄国、印度、中国时也指出,小生产“这就是东方****制度的自然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624页。)。
第六,小生产意识的基本特征是封闭性和保守性。马克思说,因为小生产“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首创精神。……他们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在一块小得可怜的土地上”,对于社会的巨大变化“就像观看自然现象那样无动于衷”,甚至顺从外来侵略者而过着“失掉尊严的、停滞的、苟安的……消极的生活方式”。“人们屈服于环境,而不是把人提升为环境的主宰;它们把自动发展的社会状况变成了一成不变的由自然预定的命运,因而造成了野蛮的崇拜自然的迷信。”(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67~68页。)小生产意识是小生产方式、自然经济等社会存在的反映,反过来它又为其社会存在服务。而且它一旦产生就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着它本来所固有的规律运行着和延存着。
以上是马克思的小生产理论的主要内容和观点。后来,马克思主义者以此为基础和逻辑出发点,联系不同时期的实际加以推论、发展和丰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小生产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对于仍然广泛存在小生产及其意识的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实践,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当今我国现代化实践的指导,也是如此。
二
马克思的小生产理论,对于中国现代化实践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这是由以下三方面的情况决定的。
一方面,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小生产占优势的农业社会。早在五、六千年前的远古时代,中国就逐渐由狩猎和采集的经济进入了以种植经济为基本方式的农业社会。到秦汉时期,就形成了广泛使用铁器和牛耕的当时世界最发达的农业文明。无论土地制度和政权更迭有多么大的变化,农村人口一般均占90%以上,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成为了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从事生产和消费,形成了家庭、村社、县、省等大小不等的自给自足的单位。无论是农业或手工业,其经营方式是分散的,规模狭小,技术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世世代代、年复一年地在原有基础、原有规模上重复着小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又向自然界索取简单的生存资料。小生产者受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国家的盘剥而艰难的维持着,形成了一直占支配地位的封闭型的农业自然经济和这种经济的人格体现者小生产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这些小生产者及其意识伴随着古代经济、政治制度和以儒学为主体的传统思想文化共存着和演变着,使它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另一方面,新中国成立后,虽然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封闭的农业自然经济已不再占支配地位,但小生产及其意识仍然普遍地根深蒂固地存在于现实社会之中,成为了负面制约着现代化的桎梏。其主要表现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各个方面。
经济上,农业中以农户为单位的分散的小规模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仍然广泛地存在;工业中固守传统体制的“小而全”,封闭狭隘、产业结构雷同的重复建设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只着眼于局部和眼前利益,不顾整体和长远利益,划地为牢、急功近利、大搞地方保护主义仍是较普遍的现象;不求奋斗进取,缺乏首创精神,留恋和满足于传统小生产和生活方式,这种人和事也是屡见不鲜的;不愿冒竞争风险,只求平均分配,对于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的合理差别,产生失落和不平衡的心态等等。
政治上,家长制作风,个人说了算,无视组织纪律和民主集中制;争权夺利,不惜“内耗”,用“人治”代替法治,重血亲人情亲情,用人唯亲、编织“关系网”,热衷“走后门”;宗放观念死灰复燃,宗派势力膨胀,甚至由此引起宗族流血械斗和宗教迷信泛滥等。
思想文化上,保守僵化, 习惯于经验思维,前人未做过的事不愿轻易地去实践探索,对已经发生的事又缺乏理性思考,盲目顺从,随流模仿,一哄而起,不顾得失后果;因循守旧,视标新立异为离经叛道,习惯于依赖顺从和逆来顺受;安守家业和完园。重农轻商,市场经济意识淡漠;缺乏公德意识,奉行“各扫自家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处世原则;怀旧崇古,留恋过去小生产的生产生活方式,向往过去小生产的封闭单干、散漫无拘、自由自在的生活等。
小生产及其意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种种表现,足以说明它对我国现代化事业危害的严重性。
第三个方面,前苏联和我国自身的经验教训,要求我们要认真地正确地对待小生产问题。十月革命后的初期,在反对外国武装干涉的战争环境下,苏维埃政府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取消商品货币关系,通过国家法令,由国家直接控制生产和分配,由小生产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然而实践证明,这一政策引起了农民等小生产者的普遍不满,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列宁后来总结说,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并不是严肃的经济制度”(注:《列宁全集》第32卷,第222页。);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实行统一的生产和分配制度,“现实生活说明我们犯了错误”(注:《列宁全集》第33卷,第39页。);“用简捷、迅速、直接的办法去实行社会主义生产和分配的原则的尝试已经失败了”(注:《列宁全集》第33卷,第70页。)。于是,列宁及时地放弃了这一政策,转而实行新经济政策,“保证小农有一定的周转体系”,即给小农以贸易自由、资本主义自由,“否则它便不能生存”。(注:《列宁全集》第32卷,第177页。)同时还给“小规模的个体经济相适应的刺激、推动和鼓励”(注:《列宁全集》第32卷,第208页。),即改善小生产者的经济状况,满足他们的经济要求。列宁认为,要把小农经济引向社会主义道路,一是要发展大工业和用先进技术武装农业;二是必须把分散的个体农民引上集体经济的道路。“只有在我们有了强大的工业、能够给小生产者好处,使他们实际看到这种大经济的优越性的时候,才能保证实现这个过渡”(注:《列宁全集》第32卷,第174页。),即实现小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的过渡。
我国的经验教训也证明了这一点。1956年完成三大改造,把农业、手工业的小生产引向集体化的道路是较顺利的。但1958年在大跃进的口号下,过早过快地改变生产和分配制度,实行全国人民公社化,大“割资本主义尾巴”,掀起“一平二调”的共产风,造成了灾难性后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了多种经济成分,承认了个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解散了人民公社,实行分散的家庭生产经营小规模的农业生产方式,扶植和鼓励个体工商业的发展,使我国经济重新出现了蓬勃生机和欣欣向荣的局面。前苏联和我国自身的经验教训,证明了在现代化建设中正确地对待和处理小生产问题是一个关系到现代化建设成败的极其重要的问题。
从以上三个方面的情况看,一方面说明马克思的小生产理论是适合中国的历史和现状的,我们应该运用这一理论,历史地科学地认识和对待小生产问题。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小生产及其意识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现代化建设的桎梏和迟滞作用,必须主动自觉地采取政策措施改造小生产状况,消除其意识的负面影响。
如何运用马克思的小生产理论,并结合我国实际,完成改造小生产和消除其意识的负面影响的任务呢?
首先,应根据马克思的小生产理论,充分认识改造小生产和消除其意识的必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
关于这种必要性,马克思指出,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小生产既不能历史跨越,也不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必须以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力为基础,而不能建立在小生产沙滩的基础上。因此,必须对小生产进行改造,让小生产逐渐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尤其是在历史上和现实社会中小生产占优势或占很大比重、农民占居民大多数的农业国家里,更要重视和费大力气对小生产进行改造,实现列宁说的“生产力事实上的社会化”,绝不能幻想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525页。)而是要根据小生产经济占优势的情况,采取“中间的途径、方法、手段和补助办法,才能将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去。全部关键就在这里。”(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524页。)
关于这种长期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中国在历史上是一个古老的农民小生产者占优势的农业国,生产力水平低下,耕织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长期居支配地位,农民一直占人口的大多数。当今中国这种状况虽有很大的改变,然而,农业国并未被工业国所取代,人口的80%仍是农民,他们仍以分散的家庭生产经营的小规模生产为农业生产方式,小手工业仍在经济 中占较大比重,农村市场经济还处在初级阶段,农村小城镇建设还刚起步,社会人口的文化素质总体上仍较低。据1996年统计,6岁以上的人口中,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占总人口的56.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仅占总人口的2.2%。人口的这种低下文化素质,局限了他们的视野,妨碍了他们对新观念、新思想、新事物的敏感性和接受能力。因此,要改变小生产者的生产生活方式,要提高全社会成员的文化素质,必然是一个艰巨和长期的过程。
关于这种复杂性在中国也是突出的。小生产既与中国很长一段历史过程相伴随,必然与经济政治制度相联系,尤其是小生产意识又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相互渗透交融在一起,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同时,中国人口众多,对各个人的影响程度不一,表现形式纷繁多样,这就为认识它、区分它、把握它、消除它带来极大的复杂性。列宁曾指出“由小生产向大生产过渡……是比较复杂的过渡。但是它在成功时,却能包括更广大的居民群众,却能把旧的关系……更为深固的根拔掉。”(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523页。)所以,即使很复杂,我们也应有坚定的信心,完成这个过渡。
其次,大力发展社会化生产力和商品经济,为改造小生产提供物质基础和物质手段。小生产及其意识是在社会生产力低水平和自然经济条件下产生和相应存在的,要从根基上实现从小生产转变为社会化大生产,消除小生产意识而代之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现代意识,必须从大力发展社会化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着手,因为它们是改造小生产和消除其意识的必要的物质基础和物质手段,缺此基础和手段,改造小生产为社会化大生产就是空谈。马克思关于两类社会基本矛盾学说阐明了这个原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恩格斯说,“社会化的生产使全部旧的生产方式革命化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2、441页。)。因此,只有发展社会化的生产力和经济基础,才能为小生产方式过渡到社会化大生产方式,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简单商品经济过渡到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提供物质基础,并随之引起与现代生产力和现代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意识取代小生产意识。这样才能使我国由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使封闭半封闭自然经济占支配地位的传统社会转向开放型的商品经济发达的现代社会。总之,发展社会化生产力和商品经济,才能从根基上创造改变小生产及其意识的物质条件。
商品经济是与自然经济相对立的一个经济形态,发展商品经济是促使自然经济解体的物质手段。只有发展商品经济,加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生产者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换和经济联系,才能打破自然经济的分散性、孤立性、封闭性和落后停滞状态。同时商品经济也会破坏小生产者的稳固性,促使小生产者的两极分化,加速生产条件的集中并将它转化为资本。虽然这意味着产生资本主义,但按列宁的观点,既然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范围内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上去)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525页。)马克思在给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中谈到俄国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条件时,也强调要“享用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成果”(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38页。)。何况,我国是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而进入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原本就发展得很不充分,却历史地继承了大量的小生产和自然经济的遗留。我国当今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共存,这一客观事实也表明,发展商品经济即使可能会自发地产生资本主义,但只要我们善于利用它,就可以使它起到小生产与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提高生产力的手段”的作用。
第三,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培养高素质的人,是改变小生产状况和消除其意识的根本途径。因为无论是小生产或是大生产,人都是物质承担的主体,也是意识形态的载体。因此,改变小生产状况和消除其意识,一切决定于人,决定于人的关键又在于人的素质。因为人的素质决定着人的思维方式、生产生活方式,也决定着个人是否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人的素质既受客观环境和条件的影响,又是在改造客观环境和条件的过程中培养起来的。
我国仍是一个小生产占很大比重的农业国,对于以农民为主体的小生产者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提高小生产者的素质,除了发展生产力、转变生产方式、发展市场经济、改变经济落后面貌等物质条件外,主要途径便是大力发展科、教、文、体、卫事业。科技知识的普及,可以帮助人们科学地认识世界 和自身,增强改造世界和掌握自己命运的自觉性和能力,对于提高生产和工作效率,促使生产方式的转变,克服愚昧迷信和无所作为的宿命论有重要意义;普及教育,扫除文盲,有助于提高全民的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对于扩展人们的视野,全面认识社会和世界发展趋势,勇于创新进取,克服封闭狭隘、保守僵化,破除宗法式血亲人情的人际关系有重要意义;文化普及于大众,用丰富多彩的新思想文化占领阵地,可以帮助人们在喜闻乐见的文化生活中转变旧思想观念;全民体育健身和卫生保健,对于提高全民体质和智力素质也有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要收到这些措施的效益,还必须进行相应的体制改革,从制度上给予有力的保证。如法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等。
综上所述,既然小生产及其意识在我国历史上和现实社会中长期而普遍地存在着,它又严重地阻碍着我国现代化的进程,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地对待它。根据马克思的小生产理论,既要科学地认识它,又要采取正确的政策措施改造它,消除其负面影响,为我国现代化进程扫除障碍,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我们正在做前人未做的伟大创业工程,我们也有能力完成这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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