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总体工人论”与我国第三产业的价值
【内容提要】有些文章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总体工人的论述得出了第三产业创造价值的结论,这是不妥的;应该把第三产业中从事商品生产、创造价值的劳动和其他方面的活动和不创造价值的劳动严格区别开来;把第三产业的收入与其本身创造的价值严格区别开来,这样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一概肯定或否定第三产业创造价值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关 键 词】总体工人论/第三产业/价值创造
【 正 文 】
正确认识第三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几年来,我国学术界对第三产业是否创造价值曾进行过广泛讨论。这对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当前,第三产业创造价值的观点似乎已成定论,其实不然。其中有的同志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总体工人的论述,得出了第三产业创造价值的结论,我认为这是不妥的,因“总体工人论”并不能说明整个第三产业都创造价值。本文想就“总体工人论”与第三产业创造价值的关系作几点分析。
一
有的同志断言,马克思关于总体工人的论述,“正是第三产业的价值创造的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根据。”这种把第三产业的劳动者完全纳入总体工人范围从而论证其创造价值的观点,是对马克思总体工人论的曲解。
关于总体工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篇第十二、十三章中阐述相对剩余价值理论时曾几次作过分析,而第五篇第十四章只是对第四篇的小结。总体工人是相对个体生产者提出的一个概念,分析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说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剥削范围扩大了,剥削程度提高了,从而使雇佣工人更加隶属于资本(这同整个相对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是一致的);同时也说明个体生产者转化为总体工人,总体工人中的直接生产者、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生产商品,共同创造价值,这是社会化商品生产发展的一般规律。
在简单协作中,个体工人正在向总体工人转化,产品成为许多人协同劳动的结果,而资本的确占有了由此产生的新的社会生产力,捞到了不少的好处。通过对工场手工业的考察,马克思指出:“工场手工业把工人变成了畸形物,”“成为某种局部劳动的自动工具。”“在工场手工业中总体工人从而资本在社会生产力上的富有,是以工人在个人生产力上的贫乏为条件的。”也就是说,工场手工业由于企业内部专业化分工而使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以工人终身成为局部工人畸形发展,从而大大压抑工人全面发展的积极性为代价的。显然,马克思在这里所指的总体工人,就是手工业工场内部局部工人的总和,它没有超出一个企业的范围。
在工场手工业中,虽然局部工人畸形发展,但作为总体工人一部分的局部工人,还有一定专门技术特长,熟练劳动力还不容易被排挤。然而在机器大工业中,机器代替了许多局部工人的局部劳动过程和熟练技术,把工人则变成了局部“机器”。因此,总体工人即结合工人的构成也发生了根本的变革。同工场手工业时期相反,现在,只要可行,分工的计划总是把基点放在使用妇女劳动,各种年龄的儿童劳动和非熟练工人劳动上,总之,就是放在使用英国人所谓“廉价劳动”上。这一情况不仅适应于使用机器或者不使用机器的一切大规模结合的生产,而且也适应于在工人的私人住宅或者在小工场中进行生产的所谓家庭工业。资本除了把工厂工人、手 工工场工人和手工业工人大规模地集中在一起,并直接指挥他们,它还通过许多无形的线调动着另一支散居在大城市和农村的家庭工人大军。”而且,“现代工场手工业中对廉价劳动力和成熟劳动力的剥削,比在真正的工场中还要无耻,……在所谓的家庭劳动中,又比在工场手工业中更加无耻。”在这里,马克思对总体工人的分析又深刻了一层。第一,总体工人是指不同性别、年龄和技术水平的生产工人的总和;第二,总体工人既包括机器大工业工厂的工人,也包括配合大工业加工零部件的手工工场工人、手工业工人以及家庭工场的工人;第三,从总体工人看,资本在机器大工业条件下的剥削范围更大,剥削程度更高。这样,就有力地驳斥了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的发展会给工人阶级带来幸福的资产阶级理论,证明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会给工人阶级带来灾难。从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出,由于社会分工协作和机器大工业的迅速发展,总体工人的范围已经超出了本企业,进一步扩展到与大工业企业密切相关的其它中小企业和家庭生产者,这是机器大工业本身发展的客观要求。机器大工业不仅使那些厂外直接生产工人纳入总体工人,而且使一大批不直接参加生产的科技要员和管理工员加入总体工人队伍。这是由于,大工业的发展不仅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客观物质基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也为科技成果的大力推广应用开辟了广阔的场所,科学越来越多地渗透到了生产力当中去。马克思指出:“大工业则把科学作为独立的生产能力与劳动分离开来,并迫使它为资本服务。”“大工业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必然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一点是一目了然的。”所以,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劳动者必然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同直接的生产工人一样也创造价值。无论他们是在企业内部,还是在企业外部已经成为独立的科技部门,其实质都不会改变。不过在后一种情况下,他们实际上既是间接生产者,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同时又成为独立的技术商品的直接生产者,因而同样创造价值。与此同时,机器大工业是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需要管理。因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因此,被资本所雇佣的管理者也是非常重要的,因而也成为总体工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总体工人中包括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这一点,马克思曾讲的十分明白,他说:制造社会产品的总体工人中,“有的人做管理工作者、工程师、工艺师等等工作,有的人做监督者的工作,有的人做直接手工劳动者的工作或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能力愈来愈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之下,这种能力的承担者也被列在生产劳动概念之下。”
由上可见,马克思讲的总体工人,无论是直接生产者还是科技工员和管理人员,都是指参与社会化商品生产的雇佣劳动者,并没有超出这个范围。正是基于这种分析,才在第五篇第十四章分析生产劳动时对总体工人作了如下小结:“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工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直接地或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了。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肯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它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上面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中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定义,对于作为整体来看待的总体工人始终是正确的。但是,对于总体工人中的每一单个成员来说,就不再适应了。”怎样理解马克思这段论述呢?如果把它和上述关于总体工人的分析联系起来,我们就不难看出:第一,总体工人是商品生产社会化发展的必然产物,由此使一般性的生产劳动和生产工人概念必然扩大,这就为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劳动和生产工人的特殊性打下了理论基础;第二,总体工人包括直接参加生产的工人和间接参加生产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他们共同生产商品,创造价值;第三,单个工人如果离开总体工人,就无法生存,因此,雇佣工人更加隶属于资本。但资本对总体工人的剥削加深了。这就是机器大工业的资本主义发展和社会化商品生产作为资本生产力表现的必然结果。
从上述马克思的整个分析来看,总体工人是指直接从事社会化商品生产的生产工人和间接参与社会化商品生产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它并不包括其它领域的职工。马克思根据社会化商品生产一般规律得出的这个结论无疑是正确的,对于指导我们当前的理论探讨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有着重要意义。
二
马克思在十九世纪中期对总体工人的分析,难免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局限。一百多年来,世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马克思未曾设想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也有较快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然而,马克思这一理论的基本点并未过时,无论 社会化生产程度如何提高,总体工人三个部分的比重如何变化,第三产业如何发展,但只有生产商品的抽象劳动才会创造价值,总体工人始终和社会化商品生产相联系,它并没有也不可能超出这个范围而扩大到其它领域以至于整个第三产业。事实情况也正是如此。在现代以自动化生产为基础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的直接生产工人的比重大大减少,而主要从事脑力劳动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比重大大提高,同时,不仅需要企业内部的直接生产工人和管理人员、科技人员,而且需要大量的协作厂家和某些专门机构的直接生产工人和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所有这些人都是从事商品生产的生产工人,他们分别成为总体工人的组成部分,执行不同职能,共同生产商品和创造价值。例如,所谓现代资本主义的“无人工厂”中并非无人,无论自动化程度有多高,机器人的作用有多大,自动化设备和机器人本身既不会生产商品,也不会创造价值。“无人工厂”里不仅有一定数量的工人操纵机器人等自动化设备,而且有更多的人从事机器人和自动化设备的设计、研制、安装、维修、调节、控制和对生产的监督管理等等。总体工人范围的确扩大了,但它的扩大不可能离开自动化、社会化的商品生产,其实,在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虽然第三产业无所不包,但也并没有把第三产业中的职工都看作总体工人,或说他们都创造价值。例如说,总统、警察、教师、演员等都是总体工人,都在创造价值,显然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那末,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总体工人是否已经扩大到整个第三产业呢?也没有。因为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除了从事商品生产的总体工人外,客观上存在着大量从事商品的交换、分配和生活消费以及其它为发展商品经济服务而属于第三产业的广大职工。只有前者创造价值,而后者一般地说不属于总体工人,也不创造价值。总体工人是就商品生产而言的,它并不等于全体职工、全体人员等等,比如,专门从事商品流通的商业职工(商业运输、包装、保管、储藏等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里继续劳动的除外)、专门从事货币流通及证券交易的银行职工和证券交易所职工、社会科技工作者、教育、文化艺术、体育部门的工作者等,尽管把他们都可看作第三产业的劳动者,但却不可能都纳入总体工人范围。在我国,知识分子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这是就其政治地位和阶级属性而言的,决不是说所有知识分子都是生产工人,都创造价值,至于把国家党政机关,不从事生产和经营的军队、警察等看作第三产业,这本身就是欠妥当的,对于他们来说,根本就不存在是否是总体工人的问题。在第三产业中,的确有不少部门、行业、企业或其中某些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然而这并非因为它们被纳入总体工人才创造价值,而是因为它们本身就是作为商品生产者的总体工人的一部分。所以,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理解现代商品生产这个概念,如果把它仅仅限于传统的物质商品生产范围当然是不正确的。在现代商品经济中,商品生产概念的外延扩大了,不能作过于狭隘的理解。比如除了最基本的物质商品生产外,还有大量的非物质商品生产,主要指交通运输业的生产(它生产的结果是客货场所的变动)和服务商品的生产(即理发、洗澡、照相、旅馆和医疗等行业通过劳务性服务活动,为人民生活消费提供各种服务);兼有生活和服务二重性质的邮电、饮食、修理、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的商品生产;技术商品的生产(这是由于科技成果商品化的结果)。总之,现代化商品生产不是单一化的,而是综合多样化和相互交叉的。只要我们把握住这个关键,就比较容易理解第三产业中的不少劳动创造价值的,进而探讨这些不同形式的商品其价值量决定的特点。
然而,如果我们不做具体分析,人为地把第三产业统统纳入总体工人范围,而笼统地论证其创造价值,这不仅会造成许多理论上的混乱和矛盾,而且对于指导实践也是非常有害的。从理论上讲,它不仅把劳动价值论从生产领域转移到了几乎一切领域,把商品生产和产业混为一谈,似乎任何劳动都创造价值,从而使其逐渐脱离商品生产而失去科学性,而且混淆了生产力与上层建筑的严格区别,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还抹煞了工商、农商矛盾,降低了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意义等等。从实践上看,它也为当前市场上的第三产业乱涨价、乱收费提供了理论依据,使人们认为只要从事第三产业,就都会创造价值,由此形成全民经商热潮。企图都靠流通领域来发财致富。教育部门片面追求创收捞钱,少招计划内学生,多招委托培养和自费走读生,严重影响教育质量的提高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文化艺术部门脱离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广大劳动群众服务的方向,追求金钱,劣质作品市场泛滥,门票价格成倍上涨,给人们的精神世界带来严重损害。诸如此类,枚不胜举。当然,第三产业创造价值论就目前看,在客观上对于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作为科学探讨,不应含混不清,追求形式,而应该实事求是地揭示其本来面目,作出具体科学的分析。
由上可见,第三产业并非都创造价值,马克思的总体工人论也并不能说明第三产业都创造价值,把第三产业统统纳入总体工人从而论证其创造价值是缺乏科学根据和实践基础的。
第三产业是否创造价值本身是一个不科学的、含混不清的概念,统统把以产业或部门来划分是否创造价值很不准确,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要从创造价值的角度去认识第三产业,就不能一概而论,必须进行具体分析。要充分认识第三产业中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企事业单位的特点;把第三产业中从事商品生产、创造价值的劳动和其他方面的活动、不创造价值的劳动严格区别开来;把第三产业的收入与其本身创造的价值严格区别开来。这样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一概肯定或否定第三产业创造价值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第三产业的价值测算.学术月刊,1986(6).
马克思.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人民出版社,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