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层革命
成功的上层革命更多的不是产生于压力,而是产生于信念。一切变革总是要与扩大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权力相联系。一个坚持自己特殊利益的政府和集团很难有真正的变革,晚清政府就是一例。
在国家政治问题上,我们长期强调国民素质的决定性作用,所谓“有什幺样的国民就有什幺样的领袖和政治,改造国家和政治须先改造国民性”。
但若把全民民主素质的提高作为一国政治改良的先决条件,就意味着民主的到来将是极漫长的等待过程。事实上,民主制度可超越这一条件。民众素质固然重要,但上层领导者的素质更具决定意义,他们塑造或推动塑造了国民的性格。只有少数人是从伟人的思想中学习民主,而绝大部分人,乃是从政治生活中学习民主。
革命的目的不是攫取权力
以群众力量****固有秩序,不但很可能伴随暴力,好坏也难以预知。在被统治者要挣脱不可容忍的枷锁时,统治者却坚决维护自己的利益,于是来自下层的反抗不断聚集能量,一旦获得某个时机就排山倒海而来,就像法国大革命、1917年的俄国革命,极其突然,无法预测,警惕性再高的当局也措手不及。下层革命由于其与生俱来的激进性和报复色彩,血腥和恐怖便随之一同到来,新政权只有用镇压才能消除难以控制的无序局面,其结果就是用一种压制取代另一种压制。但革命如果只是以攫取权力为目的,而不是像甘地所说的,是为了“一种关系的改选,最终达到权力的和平移交”,就不可能取得有进步意义的成功。
来自上层的革命,自愿、主动地以和平方式从权威主义制度完成向民主制度的过渡,通过竞争获取权力和实现权力移交,并不一定只是为了缓解社会压力才被迫改变,也不仅仅是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地位。经验表明,出于统治需要,不得不进行的改革很有可能只是权宜之计,它力图通过对旧体制的缝缝补补得过且过,这在清末洋务运动中表露无遗,在其最后被迫作出的宪政改革中表现尤为突出——它不打算限制权力,更不打算移交权力,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赋予皇帝一切大权,规定大清皇帝必须被“永远尊戴”,即使如此,政府还是借口中国实行宪政条件没有成熟,宣布要经过九年筹备宪政期之后才颁布宪法、选举国会。清末假模假样的上层变革已深刻地留在民族记忆中,并注定每隔一段时间就成为社会热门话题。
革命的遗产是复杂的。革命带给人们激情和憧憬,但没持续多久,没等他们细细品味这份甘甜,已开始感觉到新的压迫,某种程度上甚至更严厉。这促使人们思考,取得政权就标志革命成功吗?中国在辛亥革命后又进行了国民革命,但国民政府带来了什幺呢?不但把工商业生存独立置于权力和官僚资本的卵翼之下,而且把全社会都置于******监视之下。胡适1929年写道:“无论什幺人,只须贴上‘反动分子’‘土豪劣绅’‘******’‘共党嫌疑’等等招牌,身体可以受辱,自由可以完全被剥夺,财产可以任意宰割……无论什幺书报,只须贴上‘反动刊物’的字样,都在禁止之列。”如果革命旨在夺权,那幺,凡有利于巩固权力的手段都会用上。
“五四”带给中国的传统之一是,大学生民主运动充当推进政治民主的重要形式,它在此后几十年内一再发出巨大回响。作为示威活动它是有效的,如1919年“五四”运动迫使当局惩处了三个卖国贼,但作为民主运动,它的实效可疑,这不仅因为学生缺乏改造实现政治的力量,也因为学生运动不可能成为社会获取民主的途径——在政治社会里,大学生尚处于边缘位置,在社会分工中没有正式角色,他们是校园民主的主体,不是社会民主的主体,而没有主体参与的民主运动不会有什幺结果。
民主希望升起的地方将是纯粹的学生民主运动终结的地方,在这里,社会大众有了民主的要求和渴望,大众的民主要求和渴望既可引发革命,也可推动上层变革,变革目的是按民主原则改写权力规则——既包括获得权力的规则,也包括使用权力的规则。
一个人或几个人发起的革命
观察苏联到俄罗斯的历史性转变,两个人物至关重要,即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
当戈尔巴乔夫从布尔什维克的早期遗产中找出“多一点光亮”的“公开性”武器时,知识界和新闻界进入了空前活跃期。1988年废除了报刊检查制度后,批评禁区更是不存在了。
戈氏可以利用总书记的地位和权力把改革变为党的决议,但要把改革变为党的行动又是另外一回事。官员们虽然表示拥护“党的各项改革决议”,行动上却按兵不动。根据自赫鲁晓夫就开始改革的经验,面对不断加大的改革压力时,当局应付的办法就是在无关紧要的地方改一改,如建立新的管理机构,加强内部纪律性,制定解决某一经济问题的专项计划,但千万不能触动体制。这时,若没有坚决推进民主事业的少数上层变革者,主动变革根本无从发生(据《戈尔巴乔夫回忆录》)。
坚决推动变革的人必须有充分自信。变革是强者的事业,平庸之辈不敢去冒险一试。社会和政治变革一旦使各种社会力量释放出来,使人民成为重要的政治力量,任何人的权力,包括发起者本身,都不能在没有人民授权的情况下获得,没有人能像过去的领导人那样只会受到颂扬而绝对免受舆论批评。改革家也必须受制于他倡导的一整套民主原则,开始在新的原则下生活。
仕途上一帆风顺的戈尔巴乔夫54岁担任了党的总书记,信心十足,他在一个超级大国的民主试验吸引了世界目光,但最后在自己提倡的新原则中败下阵来,叶利钦则运用他倡导的新政治原则获得成功。新的游戏规则是,政治家必须争取选民支持,而不是争取军队支持。
苏共失败是由戈尔巴乔夫一手造成的吗?事实是清楚的,身为总书记的戈尔巴乔夫要让党在直接竞争中证明领导权,但党没有经受住民主的考验。在首次最高苏维埃代表的自由选举中,苏共党员代表占到85%,执政党地位应可以保证,可他们宁愿做反对派,也不愿按中央指令投票。总书记吃惊地发现,从来就宣称有着高度的统一意志的苏联共产党,根本就不是志同道合的集体。苏共失败的原因存在于它不接受竞争而实行漫长统治的事实中,人们加入党组织看中的只是它垄断的执政地位,因为只有从这里才能获得向上爬升的惟一信道,并非出于对党的事业的认同。
“8·19”铤而走险的政变完成了苏联和苏共瓦解的最后一步,依靠选民的强大支持而成为俄罗斯总统的叶利钦成为新国家的主人,他还没有机会品尝发号施令的喜悦,就遇到巨大反对。分化和重组中的各种政治党派集团与总统唱对台戏;哈斯布拉托夫领导的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反对总统的大本营,并组织了一次虽没有成功却声势极大的弹劾总统的行动;宪法法院不止一次地裁定他的命令不合宪法;新闻媒体可以任意批评他。总之现在没有人畏惧总统,因为没有人担心会受到他的“严惩”和镇压。恶化的国内经济使得针对总统的群众性示威活动活跃起来,在1993年底的一次民意测验显示,支持叶利钦的成年人只有12.2%。
对建设者,而非初期的造反者,叶利钦的最大考验不仅有如何面对强大的反对力量的问题,还有如何保住权力的问题,也有如何实现秩序的问题。在最初的政治分裂和动荡中,一些人期待他做一名民主独裁者,以“铁腕”整顿国内秩序,但叶利钦坚决拒绝了做“新沙皇”的诱惑。
叶利钦有比掌管国家最高领导权更大的抱负,要担当塑造新俄罗斯的角色——这个国家的“民主之父”,这是20世纪40年代后期美国人试图说服蒋介石担当而遭后者拒绝的角色。
在与反对派旷日持久的斗争中,叶利钦坚持妥协、和解,因为他懂得毫不妥协只会促使自己无休止地谋求更大权力,不知不觉走回高度集权的老路,因此必须努力克制自己,非常慎重、极其节制地利用手中的权力,不能超越法律之外寻求消除冲突的办法。即使在哈斯布拉托夫领导的暴动被镇压、人民代表大会被解散、总统取得了优势权力之后,叶利钦也没有全面加强权力,而是把注意力放在宪法改革上,为国家建立稳固的法治基础。因此,他强调修改宪法必须符合宪法普遍原则。
叶利钦在为国家创造一种新的政治秩序,这一秩序再不能依靠有辱公民的严厉管制,而应该有自由的基础;不应为了秩序诉诸反民主的极端手段。更重要的是,他要把这样的秩序传给后来的政治家。他不但自觉而严格限制了自己的权力范围,而且忍受了所有侮辱和人身攻击。他拥有报复的权力,但始终没有报复任何政敌。
在俄罗斯,新秩序的确立不是只依靠法律条文,更是依靠政治家的身体力行和人格力量。对华盛顿来说,自动移交权力回到农庄也许不需要克服太多困难,这与他淡泊名利的个人气质是相一致的,但对叶利钦这种对权力如痴似醉的人来说,主动放弃权力则需要非同小可的自律精神。抓住权力确能显示威风,但放弃权力才会获得敬重。
伟大变革是伟大精神的产物
2003年春夏的SARS危机,就像2001年中国加入WTO那样,再次引起了公众对改革的热烈讨论,信息公开化的成果,尽管是局部的,也让人看到了新希望。
变革总是对以往的体制或法律的部分否定。最初是少数敏感的发现者觉察到了原有制度中不合理的地方,通过努力,更多人有了变革要求,这种要求不只是给政府方面造成必要压力促其革新,也提示政府顺应多数人的要求。有限政府的思想,民主自由思想,****思想,都是人类思想反抗的文明成果,正是这些成果,使人类有了摆脱野蛮统治的可能和方向。
改革本质上就是一场上层革命。把改革仅仅理解为体制的改造是非常不够的,它也应是改革者的精神气质的改造。赞成自己的就是朋友,批评自己的就是敌对势力;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一方是真理,一方是谬误——这种极端思维下划出的政治分界线今天仍存在于很多官员的思想意识中。由于改革是在原有的制度框架内逐渐行进,只有改革者首先有新的精神气质,才会出现新的制度变化。这一新的精神气质就是容忍的精神,容忍对自己的种种约束,有来自法律的约束,也有来自对立观点的约束,不会把批评看成是敌对势力的捣乱和阴谋破坏,而是当作建设性的劝阻。
养成一种有利于改革的精神比制定某些改革原则更具有重要性。为了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在SARS疫情危机中加快了近一年以前就开始起草的《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步伐。它是政府给自己施加限制。值得深思的是,人们并不对它的价值抱有太高预期,条例起草人之一警告说,搞不好“到最后能公开的,只有办公地址和电话号码了”。条例内容其实并不新鲜,它的精神就存在于宪法。我们一向并不缺少法律,缺少的是权力自我约束的精神。
只有当改革的实施者愿意自觉置身于法律之中时,立法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仅仅依靠危机或者外部压力就能推动改革的愿望不切实际。伟大改革从来都是伟大精神的产物,梭伦改革就是着名范例。改革不需要特殊契机,需要的是对公共利益高度忠诚的真正的改革者。
笔者对此确信不疑:高尚的心灵才会产生高尚的权力,并以克制、高尚的方式运用权力。这颗心灵对权力的使命和责任有明确的认识,对他人的自由和独立有着发自内心的尊重,总是能够容纳不同意见,自觉使自己接受法律监督。
的确,众所周知,民主政体采用分权制基于休谟关于人性问题的着名观点,即人类在设计任何政府制度时,应预先把每个人都视为无赖,他除了谋一己之私利外别无其它目的。但我们还是难以想象人人都是无赖,就如难以想象人人都是天使一样,如汉密尔顿说的,“代议制意味着,人类尚有一些美德和道义可以作为信任的合理基础。”分权制说:不要相信任何人。代议制则说:还是有些人可以相信,但他们也必须有相应的约束。
政治人物的高尚品质首先是指自觉限制权力的品质。不能小看个人品质在权力生活中的特殊作用,只有尊重法律的人们才能创造出尊重法律的社会。苏格拉底在讨论政治秩序时认为,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若没有守法精神一以贯之地支配人们的行为,指望通过不停地制订和修改法律来杜绝社会弊端,这等于在砍九头蛇的脑袋,斩去一个头又会生出两个头。优秀的人是不需要许多法律条文强加给他们的。因此,最有资格担任城邦领袖或叫护卫者的,是能极其节制自我、最能守卫城邦的法律和习惯的人。
上层革命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发生,即政府和它的领导者把公民的普遍自由作为自身信仰时,把维护公民普遍利益作为自身使命时。成功的上层革命更多的不是产生于压力,而是产生于信念。一切变革总是要与扩大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权力相联系。一个坚持自己特殊利益的政府和集团很难有真正的变革,晚清政府就是一例。
当上层不能实行革命的时候,代价巨大的下层革命迟早会到来。历史总是在重复相同的一幕。俄国一名资产阶级领袖在谈到1917年天翻地覆的革命时懊悔地说过:“如果后代诅咒这场革命,他们将会责备我们没有能及时地发动一场自上而下的革命来阻止它。”
自我约束,一种内在的力量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曾设想,首先诞生一个完全善的哲学家,他成了统治者后,再按绝对正义原则拟定政治制度草图,制订法律和惯例,使公民自愿服从管理,理想国家从此确立。在美国建国以前,柏拉图设计的路线图看来还是近于空想,但随着一个新生国家在北美大陆出现,它在2000年后终于有了摹本。
哈耶克在《自由宪章》写到:“美国人好运独得,他们的领袖人物当中有一批对政治哲学深有研究的人。或许没有一个国家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当时这个新的国家在别的许多方面仍然十分落后,但却可以说,仅仅在政治科学方面美国才独占鳌头。”这里的政治科学是指源自欧洲的限制政府权力和个****利优先的政治理论。
政治领袖要把上述政治科学变为现实,最重要的是有非凡的自我克制能力。当乔治·华盛顿拒绝把他的判断作为完美的标准时,表现出了可贵的自制;而另一位美国革命的元勋、其魅力使整个巴黎为之倾倒的本杰明·富兰克林遵循“适度不自信原则表达自己”,随着年龄越大,“越倾于怀疑自己的判断,并更尊重别人的判断”。政治领袖们的自制使他们在为新国家绘制蓝图时保持了明智的谨慎,他们从来不把一己之见强加于人,而是坚持对多数的服从;他们不是千方百计去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制度,而是胸怀民主原则,确立尽可能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宪政体系,并使自己接受制约。他们的身体力行所起的表率作用与他们创立的制度一道造就了那里的政治。
权力有其外在形式,如职位、随从、车马等,但也有其内在力量——倾向于自我限制,不是靠命令影响他人,而是靠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精神折服他人,它通过精神渗透到人们的内心世界从而影响外部世界,它的力量超越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