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歧视自由社区的充分条件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新个体在陌生群体中的自由问题的剖析,分析了群体对新个体歧视的利弊得失。全文分为三部分:第一,群体歧视新个体的弊端——密尔自由论中的个体自由。 第二,社区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伯林的消极自由。第三,充分的自由是否具有乌托邦色彩——文化多元主义的结论。
关键词:歧视、消极自由、社区,弱势
在群体自由的实现和个体自由的实现之间,存在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在一个陌生群体中新出现的个体的自由应该如何被重视和保证。这个问题开始于密尔,他提出了保护优秀个体的建议,接着以赛亚柏林作出了一部分探索,他就个体在何种范围上获得自由即消极自由作出了自己的解释。然而,他们的探讨在这种自由实现的现实途径上却没有给我们以更多的答案。循着这条道路,我试图寻找到新个体在陌生群体中获得自由的充分条件。我认为一个真正的无歧视的群体的自由价值观的形成是新个体在陌生群体中达到自由的必由之路。
在今天身份制度松弛的中国社会,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民工流转问题,大学生工作户籍迁移问题,以及社会各个阶层的流动问题似乎已经达到了空前的程度。但是,人口的流动的自由,并不代表着人们能够在新的环境中获得应有的尊重和享有在过去的群体中同样的机会。随着市场化的深入,这些新移民中的精英阶层将会遇到越来越大的压力和挑战,在这些压力和挑战面前他们首先应该面对是如何消除歧视,获得个体自由的发展的空间。尽管人力资源和经济资源的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但是作为社会发展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新移民中的精英阶层也应该通过主动的努力赢得社会认可和尊重,获得自身和整个阶层发展的充分机会。
一、群体歧视新个体的弊端——密尔自由论中的个体自由
密尔在《论自由》中曾经说:“在与整个人类相比之下,只有少数的人其生活试验如经他人采纳,可能会在行之有素的做法上算是一点什么改进,但是这些少数人好比是地球上的盐,没有他们,人类生活就会变成一池死水。还不仅是靠他们来倡导前所未有的好事物,就是要保持已有事物中的生命,也要指靠他们。如果没有新的事物要做,人类的智慧岂非就不必要了吗?”[1]密尔强调天才和杰出人物为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但是对于密尔天才的理解我们首先要做一个道德上的考察,如果一个杰出的个体拥有较高的智商那只是他为一定群体作出贡献的必要条件,假设他不愿意把自己的才智贡献给集体,那他的天才对于群体来说就是虚假的。为什么呢?因为道德上存在着一个黄金率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天才的不作为将会导致一个这样的局面,在同等条件下平凡人也不愿作为;而平凡人决定的恰恰是社会的物质生活,缺乏基本物质生产的社会将缺乏最基本发展条件。这个结果是可怕的。所以人们最满意的是有社会责任感的天才,即使没有这种天才,人们也不愿意看到连平凡人对社会也不负责任的局面,社会互相拆台的局面。密尔强调天才的作用有他特定的历史范围,他是针对当时英国重多数而轻视个人的政治现实提出的,我们要做全面的理解。
“我这样强调地坚持天才的重要性,坚持让它在思想上和实践上都得自由舒展的必要性,我深知在理论上没有人会否认这个立场,但是我也深知在实际上却是几乎每个人都对它漠不关心的。”所以密尔重视的并不仅仅是天才本身,而是天才产生的条件,以及如何发挥天才的特长问题“有天才的人乃是而且大概永是很小的少数,但是为了要有他们,却必须保持让他们生长的土壤。天才只有能在自由的空气里自由的呼吸。有天才的人,在字义的命定下就是比任何人有较多个性的,惟其如此,也就比任何他人都更不能适应社会为了省去其成员形成个人性格之麻烦而准备下的那些少数模子而不感到有伤害的压束。”
同时密尔也对天才作出了限制“我绝非在鼓吹那种‘英雄崇拜’,奖励有天才的强者以强力抓住世界的统治,使世界不顾自身而惟他之命是听。他所能要求的一切知识指出道路的自由。至于强迫他人走上那条道路的权力,那不仅与一切他人的自由和发展相矛盾,而且对这个强者自己说来也足以使他腐化。看来,在仅仅是一般群众的意见到处都成为或者正在成为支配势力的今天,对于这种倾向的一个平衡力量和纠正办法,正要那些在思想方面利于较高境地的人们越来越多的发挥其断然地个性。在这种环境中,那突出的个人特别不应当受到吓唬不去做,而应当受到鼓励要去做出与群众不同的行动。”
通过密尔的论证,我们可以看到,首先,他界定的天才是无群体限制,有着自然力量和智力的,这种天才我们可以理解为社会中的精英分子。但是密尔没有说这样的精英们能否结成一个精英集团,这样的结合不但会对“草根”社会形成一种压力,他们形成的精神空间和物质空间是“草根”社会无法企求和见到的。这样会加大两者之间的误解和猜忌。而且,精英分子集团内部也越来越丧失自我更新的能力,因为草根中的“精英”无法打破这种障碍与优秀的精英结合到一起。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在保护精英的同时也要寻找一条能够保证草根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其价值的路径。我们都知道田忌赛马的故事,只有强强联合才能达到效果最优。所以我们对精英这个概念应作内涵上更宽泛的理解,即每个阶层和界别都有精英,这样的精英所出身和从事的职业保证了他们不会结成一个集团,因为他们所从事的行业,所身处的家庭,所就读的大学已经成为他们的一段经历,无法回避和否认了,他们这些经历是他们一生都不可以改变的。他们也不应回避这些身份的规定,
身份是我们识别一个人的基本依据,但是如果不问过程,而只就身份来对待个体,就会形成一种相对紧张的氛围,使精英悠闲自得躺在成绩上打盹,而使草根们的特长得不到最大的发挥,这样的价值观是两个最不利的因素的结合,从而使社区的发展受到严重的挫折。甚至使社区面临着崩溃的边缘。所以,这样的相对范围内的精英更符合精英概念的内涵要求。这种精英的理念打破了精英集团的神话,最终确立的是一种社会各界层联盟的的形式。这样的理解也把精英的概念历时化了,这就是人们处在了一个充分竞争的社会,我们需要不断地在新的环境中求证自己的精英地位。当然,在这样的过程中,每个人都面临空前的压力和竞争,不合格者就要被淘汰出局。
但是密尔的论证是有着重大的意义的,我们虽然从它那里找不到自由的现实结果,但他对个体自由的推崇也成为我们每个人追求的个人的尊严的精神动力。在这个意义上他摆脱了传统的功利主义只重视结果和忽视过程的弊端。
二、社区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伯林的消极自由
个体之所以能在市场经济中自由流动,他的生存问题即使是不够好也摆在了无法融入陌生环境的困难之后。因为,生存是靠出卖劳动力能够得到缓解的。而精神遭受到的歧视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这种个体在陌生人群面前遭到的境域严重的限制和削弱了个体的创造力的发挥和对未来社会的美好期待。在这个意义上,人们的自由权就被剥夺了,我们如何来理解这样一种境域呢?我们被剥夺的是一种什么样的自由呢?我们如何能找回自己的自由呢?我从以赛亚伯林身上找到了一些问题的出路,伯林提出了两种自由的划分,在他看来“消极自由是霍布斯式的免除限制的或阻碍的自由,就制度性和可行性方面而言,消极自由是法律和政治体制可以比较清晰实现,或者说,可以明确判断出一种制度是否扞卫了个人消极自由。伯林在《自由论》中说:“自由的平等性;,希望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就应该怎样对待别人;最简单与最普遍意义上的公正;这些东西是自由主义的道德基础。”可以说公正是每个人追求自由所要达到的最基本目标,因为这是一切价值实现的基础,否则即使创造的价值也可能是奴隶被主人无偿占有的价值。现代个体面临的最大价值选择悖论就是,宁可成为富有的奴隶,也不愿做贫穷的自由人。这样的价值选择使人们根本意识不到存在着歧视问题,人们只要能在一个好的环境中获得生存空间,他们就会安于现状;而意识不到人,无论在任何环境下,都有做为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在满足物质享受的同时,他们应该同陌生群体中个体享有同样被尊重,被信任和重大事件的知情权。
不可否认,在人口迁移的过程中,个体身上所携带的文化基因是最难改变的。人一生当中始终不能忘记幼年成长的文化氛围,风俗习惯,宗教信仰,都存在着重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一方面带来了丰富多彩的生活内容,另一方面 个体的不同个体的价值结构,宗教信仰,生活习惯也产生着相互影响。伯林说:“多元主义以及它所蕴涵的‘消极的’自由标准在我看来,比那些在纪律严明的权威式结构中寻求阶级、人民或整个人类的‘积极的’自我控制的人所追求的目标,显得更加真实也更人道,人类目标是多样的它们并不都是可以公度的,而且他们相互之间往往处于永久的敌对状态。”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新移民不能自喜自己有了不经努力就被尊重天然特权,同时,原着民也应该认真思考下怎样以主动的姿态来面对这一新的价值纬度。
在新个体的涉身处境当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来消除彼此的陌生感,这种陌生感是一种文化上的陌生,消除陌生的过程是对新环境,新语境和新交往规则的熟悉和默认。这种陌生感产生的就是直观上的不自由。在伯林的意义上就是和新的生存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政治环境的打交道的过程。其中主要的是和陌生人打交道,在这一过程中,因为两方面所遵循的是不同的制度与习惯,这在很大程度上给交往带来了很多障碍。如果在交往的过程中再造成误解就会使问题变的很复杂,就会产生我们的所说的偏见,这样的偏见不加解除所形成一种价值的观念就会使交往中先进的强势的一方对弱势一方就产生一种歧视。在这种理解问题的方式下,交往的双方都会觉得不舒服。这样的不协调与其说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协调,不如说是文化与文化的冲突,越具有文化气息的个体这种冲突就表现的越明显。
面对这种冲突更应该反思的是作为原环境的精英力量,他们和新个体这种先进与落后的差异是否是由个体造成的。这种差异是否能够持续下去。如果这样的问题得不到正确的对待和处理。新的社区建设将是无法形成的,相反,这些草根阶层的精英在原有社区的建设当中还会起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作用。双方的自由都是无法实现的。
在解决问题的时候,首先要解决的是互相尊重的问题,歧视的结果只能是双方遭受最大的损失。只有消除歧视才能使尊重成为可能,特别是新个体在新的环境中是弱势的。这样的现实就决定了新个体的压力是空前的,他的心理压力没有释放的场所。很容易产生过激的行为,如果这样的行为影响到他人的权利,那么自由就无从谈起。尤其,如果个体到达一个新的压力比较大的社区,如农民工进入大城市,新入学的硕士博士进入名牌高校。这种压力是不言而喻的。长期的心理压力不仅给弱势个体的身心倍受煎熬,最终也会影响到真个社区的发展和稳定。因次,想要在激烈竞争的氛围中得到一种无害的结果,无歧视的社区首先要做到文化上的互相尊重,特别是不同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宗教文化和性别文化,大学文化的差异。其次,要努力形成新的共同的价值观,这是一个社区稳固的精神纽带,这样的纽带甚至也会形成一种身份认同从而实现价值观的转化。第三,强势群体,特别是强势群体的精英阶层要有远见卓识。要尽最大的努力形成一种充分竞争的氛围,给新成员提供充分的竞争机会。这样,才能最终实现社区真正充分的优胜劣汰。从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出台保障全体成员的充分自由的制度,形成真正的竞争局面。第四,新个体也要勇于面对新的挑战,尽快达到彼此认同。实现自己真正的价值。
三、充分的自由是否具有乌托邦色彩——文化多元主义的结论
上述观点的一个重大理论困难就是这种无歧视的社区建设是否有现实基础。这种推论是否导致一个乌托邦的社区。在作回应之前,应该先对弱势群体进行一个区分,造成他们社会地位下和生活水平,文化水平不高尽管有他们自身的原因。但是往往在市场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是由于制度的改变而产生的“无知”弱势,针对于这样的群体,他们的身份处境是和他们的能力不想符合的。因为他们原由的技术和优势作了地区性和行业性的转移,而他们还没有适应这样的变化。也就是说这种弱势是暂时的,相对的。如果市场有需要他们以往的经验和能力就会发挥出来。同样,这些情况最有可能出现在新个体的身上,他们客观上遇到了新的挑战,但是他们的能力,观念和优势同样也没有发挥出来。新的社区如果能对这样的群体作出适当的宽容,弱势也就会转化为优势了。
在这一点上文化多元主义关于移民群体的论述给我们带来了启示。“移民正在要求一条更具宽容性或更具“多元文化”的整合途径,这种途径会允许甚至会鼓励移民保持自己种族遗产的若干方面——即使他们将整合进靠主流语言运转的共同制度。”这种途径是并不是一种妥协的途径“移民坚持,他们应该有自由去维系某些涉及食物、穿着、娱乐、宗教等方面的古老习俗,并且应该有联合彼此以维系这些常规的自由。”
作为优势群体应该对新个体采取一种宽容的态度,这样才有利于新的制度的建立和新的共同未来愿景的形成。而不能采取一种强迫的态度或者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
在这里威尔金里卡给我们了一个批判性的理解:“在我心目中,这种要求包含两个基本要素。第一,我们需要认识到,整合不是一夜之间完成的,而是要持续几代人的艰苦过程。这意味着,基于过渡的考虑,要能够对移民予以特殊的包容。第二,我们需要保证,那些共同制度——移民不得把自己整合进去——要能够同等程度地尊重、承认和包容移民的身份和习俗,正如移民历来对多数群体的身份和习俗予以尊重。这就要求对我们的社会制度予以系统地考查,去确定这些制度的规则和象征是否把移民置于不利地位。”
上述论证可能更多的是站在移民的立场上来探讨问题。但是对于解决新个体在陌生人群中的自由的问题,确实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强势陌生人群的态度,特别是的精英阶层的态度。在一个群体当中想实现真正的个体自由,必须打破任何人的小交往圈,要努力培养具有独立人格和有责任感的原住精英这样才能是问题有解决的现实基础。这个问题的出路同时也是陌生群体中其他个体自由的保障。
特别指出的在新个体充分自由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整体的自由没有整体的自由,个体自由也是无法保障,我们在人力资源的流动中要更多的注重优势互补,给整个社会带来更多的机会。对于机会较少的社会,一个人获得机会的多少直接接决定着他感受公平的程度。可能由于历史和现实环境的局限性我们的社区可能不能提供给我们绝对多的机会,但是只要能够提供给弱势群体尽量充足的机会,特别是在提供机会的过程中要信息充分对称。“一个人的消极自由的范围,可以说是一个关于有什么门、有多少门向他敞开,它们敞开的前景是什么,它们开放程度如何等等的函数。这个公式不应被推得太远,因为并不是所有门都是同等的重要性,因为它们所开放的途径依它们提供的机会而定。因此,如何保证在特殊的环境下自由的全面增长,自由如何被分配,特别是在一扇门的打开几乎不可避免地抬高一些阻碍而降低另一些阻碍的情况下;总之,如何在任何一个具体的情形中是机会最大化,这的确是个折磨人的问题,无法用任何一种固定的规则来解决”[10]
在现代社会人们要求的并不仅仅是一种乌托邦的信念,更重要的生活的改善,德沃金指出,所有的人都在实践对优良生活的某种理解,包括那些生活目标很不明确的人。虽然人们的生活理想各不相同,他们都能从自己的生活经验中提炼出这样一条领悟;究竟怎样才算是忠于优良生活的理想。我们都忠于某种良好的生活理想,为了实践理想生活要求的那些内容无论这些内容是什么,我们都需要某些特定的事物。如收入和财富、机会和权力、权利和自由;健康、智力、活力、想象力、以及其他天赋。只有当这些都获得了充分发展的机会后,政府才真正实现自身的价值和求证了自身存在的合理性。[11]
综上,虽然个体的遭遇总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但是,作为现代中国的市场经济转型时期,我们在理解自由问题时,不要只注重物质问题,精神上的歧视,特别是新个体在陌生群体当中所受到的歧视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参考文献
[1].[英] 密尔《论自由》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加] 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上、下册),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
顾肃:《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年版。
[英]伯林《自由论》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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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密尔《论自由》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76页
[英]密尔《论自由》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77页
[英]密尔《论自由》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76页
[英]密尔《论自由》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78页
[英]伯林《自由论》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193页
[英]伯林《自由论》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245页
[加] 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第633页。
[加] 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第633—634页。
[加] 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635页。
[10] [英]伯林《自由论》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46页
[11] [加] 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上册),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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