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石子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浅析《活着》中的人生意识徐慧媛 (四川大学,四川成都 610064)摘要:《活着》是余华为了表达自己的人生态度和人生看法嘻嘻哈哈地看着别人的样子笑。我和家珍、凤霞排着队走去还算的而写得书,或者说是余华为了找寻人生意义而专门写的书。书整齐,有些人家老的老小的小,中间有个老太太还扭着小脚,排出中集中体现出来的思想便是人生的宿命意识和苦难意识,如果说来的队伍难看死了,连队长看了都说: ‘你们这一家啊,横看竖看宿命是人生悲剧的根本原因,那么苦难则是人生悲剧的直接体还是不好看。’”那些在历史长河里面浓墨重彩的事件,对于最底现。通过对二者在小说中具体表现的深入分析,窥探中国人在特层的农民阶层们,意义却微乎其微。历史没有给予这些社会底层殊的历史巨浪中的被动与无常,不难看出,《活着》是生命的寓言的劳动者真正接触的机会,它似乎只需要人民了解它的存在,接故事,福贵的生存困境是人之为人的必然经验。受因为它而带来的变化,对于事件的前因后果,百姓们不需要知道,也永远无法理解。他们只不过是命运作弄的对象而已。当然,老百姓们是配合的,他们也不想去探究个中的原委,他们只希望在所有的变革中能够有一条活路,因为他们的内心,只能承载得起这么多的重量,其余的是非纠结,是平凡百姓生命中不能承文学与人生的关系密不可分。人的存在方式之一,就是对人受之重。 生作语言意义上的虚构。作家需要借助语言来发泄对于现实的不满,需要借助文字来抵达更为宽广的世界。对于一向提倡“文2苦难意识学创作要追求个人精神世界的真实”的余华来说,其作品无疑投如果说宿命是人生悲剧的根源,那么苦难,则是悲剧的直接射了更多作者对于人生的心理意识和精神意蕴。本文着重想要体现,因为命运直接操纵着苦难。《活着》对于苦难的叙述,首先探究的,便是余华投射在《活着》一书中的人生意识。 表现为对生命存在的追问,是人类生存的荒诞性赋予生活的苦难。生活之于福贵,意义微乎其微。西方哲学家叔本华有一个极1宿命意识端的说法,人生等于痛苦加无聊!人是有欲望的,当欲望没有得所谓宿命,是宏观时空或大尺度时空对微观时空的观照进到满足的时候,就会痛苦。欲望得到满足之后,又会感到无聊。而凸显出其短暂、轮回、虚无与无常,人类对于命运的无力感和被所以,人生就永远只能像“钟摆”一样,“一头是痛苦,一头是无动感,其根源就在于,人从一出生开始,就注定了结局———死亡,聊”,人生就是“在痛苦和无聊之间像钟摆一样来回摆动着;事实而当这种人类与生俱来的宿命加上动荡不堪的背景时,人生在宿上,痛苦和无聊两者也是人的两种最后的成分”。而更加悲惨的命之上更增加了一份荒谬感。是,福贵的生活只有痛苦和无聊这两个极端的维度,他甚至没有文章通过一个老人对自己一生的回忆展开叙述,作者选取了追求欲望的中间过程。年轻时,他是大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中国最底层的劳动人民————农民作为主人公,这就加剧了文章的口,对于生活,他没有企图心。福贵说: “我爹常常唉声叹气,训宿命意味。福贵之于历史,与其说是在经历,不如说是遇到。上斥我没有光耀祖宗。我心想光耀祖宗也不是非我莫属,我对自己街给重病的母亲抓药,碰巧就被国民军抓了壮丁;好不容易回到说,凭什么让我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去想光耀祖宗这些累人家,本来生活可以稳稳当当的过下去,却遇上了像闹剧一样的人的事。”对于这样一个不求上进的人来说,生活想当然地无聊。民公社;然后是稀里糊涂地加入大炼钢;接着又是三年自然灾害;在极度的空虚之中,他过着荒诞的生活。除了吃喝嫖赌之外,还刚刚从自然灾害中缓过气来,又遇上了文化大革命。在这样的措想出了一些荒诞的招数,折磨别人以慰藉自己空虚的心灵。比如手不及中,人们根本来不及思考这样的事件究竟带给自己什么样让妓女做人肉轿子,故意骑着妓女戏弄自己的老丈人。这些荒唐的生活以及这种生活的意义,而更加让人觉得毫无意义的是,在的行为背后,恰恰折射出福贵空虚之下异化的内心。正当福贵沉这么多关乎历史变革的事件中,在这么多左右着这个家庭成员生溺在巨大的空虚和无聊之中时,生活却在一夜之间天翻地覆。命死的事件中,家庭里的所有人,却几乎都没有实实在在的“参与”运甚至没有给福贵喘息的机会,在他自己都还不清楚的情况下,其中。福贵没有真正打过一次战,参军的过程就是夜以继日的行就输光了全部家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打击对福贵是有好走和被包围之后闹剧一样的抢夺食物以求生存;轰轰烈烈的人民处的,他至少回到了“人”的状态,然,也开始了痛苦的生活。公社,在福贵的叙述中,不过是从好饭好肉到缺吃饥荒的过程;而就当福贵要改邪归正重新做人的时候,生活却不再给他翻身的机被称为“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福贵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旁观会。打击纷至沓来,父亲的逝世,妻子被老丈人带走,上街抓药被者。为了进一步削弱百姓的“参与性”,在描写这些悲剧性事件抓壮丁……生活忙碌而充满恐惧,除了要维持生计而辛勤劳作,的时候,余华特意采用了戏谑的描写方式。且看人民公社的这一还要忙着应付一个又一个的变化和灾难,当脆弱的内心对于上一段描写: “村长也不叫村长了,改叫成队长。队长每天早晨站在次的打击都还没有完全适应时,下一个更加具有毁灭性的事件又村口的榆树下吹口哨……村里人都觉得新鲜,排着队下地干活,不期而至。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刻起就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复仇者”,而他的身体便成了他为了复仇而可以任意处置的工具。“一个人能够成为什么,他就必须成为什么,他必忠实于他自己的本性。这一需要我们就可以称为自我实现( Self-actualization)的需要。”所以当赵襄子第一次认出豫让并放了他时,豫让知道赵襄子也是“知”他的,但是对“复仇者”这个身份的认同让豫让不可能放弃复仇或者归附赵襄子。所以他“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试图摧毁一切可以被人认出的外在身体特征。他的自残,不仅显示出他复仇的决心,更显示了他对“知”的追求。当可被人辨识出身份的外在身体特征去掉以后,唯一可被人辨识出来的,只剩下身体里面的那个自我了。这个自我,也是豫让一直所追求的自我身份。自残报仇未免太过残忍,所以豫让的朋友便劝他以更容易的方式来复仇————事襄子并杀之———时,豫让断然拒绝了。因为豫让选择的不是简单的复仇,也不是采取一切手段来达到某种目的,而是选择了一种身份———一个“复仇者”,在他的认知里,身份比行为更重要。如果他利用赵襄子的敬仰与信任而实现复仇的目的的话,他就会背离他决定成为的那种人,他选择的身份就会变成达成目的的手段与工具,这在豫让一直追求的自我身份意识里是不被允许的。豫让对“复仇者”这个身份的认同,使得他选择难而不选择容易的方式,最终,即使不能刺杀赵襄子的身体,也要象征性地“请君之衣而击之”,以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复仇者”的身份,完成“复仇者”的使命。而他对这个身份的坚持,也使得他的“名”随之而来,豫让“死之日,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豫让对“复仇者”这个内在身份的认同,使得他采用一系列自残身体的做法,以期完成他的复仇。最后虽然失败了,但他对于自我身份的认同却得到了完善。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中豫让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战国刺客形成的心理动机,对忠诚的信仰、对报恩的渴望和对自我身份的认同,使得他成为一个刺客,成为一个为“知”己者报仇的复仇者,抛弃了外在的容易辨识的肉体,成为一个以内在自我为支撑的刺客。虽然最后失败了,但却完善了自我的身份,也同时得到了“名”。
喵咪天才
李光头父亲淹死在厕所里的热闹、李兰再嫁的热闹、文革的热闹、宋凡平死的热闹、李光头偷看女人屁股被抓后游街的热闹、李光头向林红求爱的热闹、李光头出门闯荡失败归来被债主殴打的热闹、李光头在县政府门口示威的热闹、他发财后的热闹……所有的一起都发生在刘镇群众的眼皮底下,都是在群众的围观中上演的一幕幕闹剧或悲剧。这么多的热闹,折射出来的是中国社会从文革到改革开放的众生万象,我们可以嗅到文革那种狂热、血腥的气息,也可以感受改革开放后浮躁喧嚣的味道。 但是,我想,余华不是一个热衷于在作品中展示宏伟历史画面的作家,他惯于的是在残忍现实的冰面上涌现人性温热的温泉。小说中大部分人总是以鄙视的心态去看嘲笑别人的幸福,以虚假的同情是围观别人的苦难,他们就像鲁迅笔下的那些愚昧的看客,而点心店的苏妈那句“你会有善报的”终于让我们在世人的冷漠中沐浴到一点人性之光。也许是太过于“热闹”,也许是李光头太过于“搞笑”,也许是我习惯了余华惯有的冷峻笔锋,书中主要人物的悲剧没有引起我内心多大的波澜,而宋钢和李光头在县政府门口分着吃一碗饭的短短场景却让我落泪了,我重新想起这本书的名字叫《兄弟》。 我总觉得,余华笔下的主角都是有那么点没心没肺,李光头算是这类型人物的极品。他可以不理别人的指指点点,被游街示众也一副威风模样;他十岁不到就在总目睽睽之下与电线杆搞男女关系,并宣布自己“性欲来了”、“阳痿了”;他一厢情愿地认为刘镇最漂亮的女人林红对他有意思,死缠烂打地追求她,李光头指挥福利厂的十四个傻子瘸子瞎子聋子浩浩荡荡向林红求爱的场面甚为滑稽,我不得不佩服余华的想象力,暗自封他为文学界的周星驰。然而,李光头没心没肺却有情,对宋钢的兄弟之情自不必言,对林红的爱也超出我的想象,他竟然以结扎的方式表现他对失去最爱的痛苦,后来发了财还是想念纯真年代的林红。我想,没心没肺的人也许才是最真的,他们的爱恨是毫不遮掩的。 我曾经很不喜欢小说的结尾,宋钢为了生活把自己搞得不男不女,林红禁不住诱惑和李光头在一起,宋钢自杀后两人又双双愧疚。故事在最后草草以这样的结局收尾,与前面对李光头事迹的铺张叙述反差太大,一时让我“难以下咽”。我觉得宋钢不至于为了钱把自己变成那样,李光头不至于不顾兄弟情谊又与林红偷欢。后来转念一想,我因为反差所表现出来的错愕也许正是余华所要的一种效果。这样的世事无常,这样的悲欢离合,不就是人生吗?
幸福的考拉721
《活着》的经历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通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一定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曾经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不过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曾经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在后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活着……寇延丁(12月6日12:20)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里,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一过10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不论现实变成了什么样子,不论现实剥夺了我们什么权利,只要我们活着,也只有我们活着,我们才有义务有权利去追求自己想要的,这才能叫做真正的活着。我们不应该让现实决定
李光头父亲淹死在厕所里的热闹、李兰再嫁的热闹、文革的热闹、宋凡平死的热闹、李光头偷看女人屁股被抓后游街的热闹、李光头向林红求爱的热闹、李光头出门闯荡失败归来被债
毕业论文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
结合余华的小说剖析一下余华这个作家的性格特点。你认为《活着》这部小说是否充斥着太多的血腥,冷漠,无情?
《活着》读后感《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