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茶的樱桃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三)质监部门职责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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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前食品行业的激烈竞争,精美的食品的包装是取胜的一大法宝。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食品包装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食品包装毕业论文篇1:《浅谈食品包装设计》 摘要:“民以食为天”说明食品在人类生存中的重要性。食品作为人们生活中必需的消费型产品,其包装设计应体现其独特的特征。包装设计功能的发挥,直接影响着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以及被消费者接受的程度。本文从设计原则、视觉、 市场营销 、环保、法律事宜等角度对食品的包装设计进行了一系列的探析,以适应当前科学、安全、环保的食品包装。 关键词:食品包装 原则 效果 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使现代社会的包装设计丰富多样,对不同产品的包装要求也日趋精细严格,食品作为人类生存必需的商品,其包装具有特殊的要求。作为传达食品信息功能的载体,包装是保证食品达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食品安全保护、信息传达和品牌宣传的重任,同时,它也是一门集技术学、美学、营销学为一体的艺术科学。食品的包装设计通过对食品安全保护、科技美学和商品美学的思考和实践,在资源最优化的情况下达到最佳效果。 一、包装设计原则 功能原则 从字面上讲,“包装”一词,“包”即为包裹,“装”即为装饰。包装在流通过程中要起到保护商品的作用,合理的使用方式可以提高产品的使用价值,要防止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受到物理性的损坏,达到耐压、防震动、防冲击,还有 其它 形式的包装要发挥防光线辐射、防潮等方面的保护作用。产品包装一方面要体现科学技术的特征。应当充分利用当代的科技成果,不断产生新的形式,在保护产品的同时,也强化包装的视觉效果。另一方面,设计本身应符合消费者的求便心理和求实心理,引起购买欲望和购买行为。这是对消费者利益保护的要求,也是对包装本身应当遵从的原则。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第七项规定: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适应原则 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全球性的流通,食品也迎来了巨大的竞争和发展的机会。包装设计是增强产品竞争力非常必要的手段。针对不同地域、 文化 观念、年龄层次的消费群体,设计出不同品种、形状、大小、口味,成分等的包装形式,既促进产品的流通,形成对品牌的延伸,也是文化的流通。当然,包装设计的结构与形式和产品本身的使用价值是决定产品目的最主要的两个因素。 审美原则 “美感带来的好处”是:当与缺乏美感的商品并置时,有美感的商品更具有吸引力,更能开启人们的消费意识。随着人们对食品包装的重视,对其的审美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理解平面包装设计,必须要理解构图。即为了达到视觉传达和商品宣传展示的目的而对设计中各种要素的精心安排。食品的包装设计应是艺术形式和时代相结合的体现,既能从 传统文化 中吸取精华,又能体现现代设计特征,创作出具有时尚美、健康美的作品。 二、设计元素 版式 包装设计就编排类型:常用的有横排、竖排、圆形、阶梯、草排、集中、对应、重复、轴心等形式,也可结合使用。可读性、形状、风格款式、内容含量(阅读所需时间的长短)、尺寸、画面条理都会影响传达效果。 文字内容 包装设计的文字是向消费者传达食品信息最直接的途径和手段,内容有:食品名称、宣传性文字、功能 说明文 字、原料文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品牌名称、口味、容量等主要内容都安排在主视展示面上。生产厂家、配料、存储条件、生产日期等内容多编排在侧面或背面,并采用规范印刷字体。合理的字体种类、粗细、字距、位置,都是文字设计中应考虑的,字体结构可进行变化或修饰,以增强文字的内在含义和表现力。同时避免使用难以识别的繁体字降低品牌的识别性和宣传效果。 图像传达 图像可采用插画、图标、装饰图形(具象和抽象)、字符和照片等多种风格形式,不同风格的视觉语言构成多种视觉刺激效果。如美味诱人的插画和食品漂亮的“特写”镜头表现令人垂涎欲滴的场景,能很好地取悦消费者的感官。香味、口味和温度都可以在包装设计中通过视觉的方式传达给消费者。图像可具有:展示产品、描绘目标消费者和潜在消费者、构建特定情调和氛围、建立产品可信度、激发消费者食欲的作用,以达到传达食欲诱惑力,表现生活方式,暗示情绪和说明食品使用 方法 的效果。图像效果的好坏取决于能否准确地传达出产品个性和产品特征。消费者对图像的感知因文化、地域等因素而异。另外图案中装饰花纹不应滥用,应根据产品的属性、档次等特点准确运用。 色彩传达 生物学家尼古拉斯・亨弗莱把人类感知色彩的能力归因于对愉悦感的渴望和生存的需要。色彩是包装设计中对消费者最具有吸引力的因素。消费者最先识别出的色彩能够突出产品的特色而引起消费者关注其它方面的特征,所以色彩在传达商品信息、宣传商品理念、吸引消费者方面具有很强的作用。 三、包装结构和材质 包装设计在食品流通中发挥着重要的保护作用。包括在运输过程中的防压保护,卫生保护、温度保护、光线保护。所以在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商品属性、包装材质、包装规格。包装的结构和材料直接影响运输过程中产品的完整性,进而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满意度,因此结构和材料的选取是最关键的。结构和材料的选择,取决于市场上存在的现有资源,有时则要借鉴新的科学技术和新的发明。科技的进步和新材料的应用影响着包装水平的提高,为包装设计的实践提供了保证。设计方案要考虑产品包装的成本,根据不同档次的产品使用不同的材料。适度包装是食品包装应遵循的准则。 四、结语 3“R”― 降低(Reduce)、再利用(Reuse)和再回收(Recycle)已成为消费文化的一部分,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减少资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污染已经成为包装设计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美)桑德拉・A・克拉索维克.包装设计:品牌的塑造[M].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2]徐勇民.设计心理学[M].湖北长江出版集团 [3]原研哉.设计中的设计[M].山东人民出版社 [4] 2009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张道一.设计在谋[M].重庆大学出版社 食品包装毕业论文篇2:《浅谈 儿童 食品包装》 摘 要: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儿童食品包装不再是简单的"包裹",而是需要从造型、色彩、方便运输等方面进行巧妙设计的包装,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关键词:儿童 食品 包装 儿童,是指年龄在12岁以下的社会群体。在儿童心理学里,儿童的年龄段很长,从初生至十七八岁都属于儿童,而且根据心理发展的特点,把儿童心理发展划分为:乳儿期(初生至1岁)、 婴儿期(1至3岁)、学前期或幼儿期(3至6岁)、学龄初期(6至12岁),学龄中期或少年期(12至15岁)、学龄晚期或青年期(15至18岁)。 儿童食品,即指专为18 岁以下各年龄段儿童设计生产的,符合儿童生理需要的安全营养食品。儿童食品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比如,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适用性,儿童食品可以分为婴幼儿食品、儿童强化食品、儿童保健食品、特殊儿童食品、学生营养餐,以及适合儿童休闲时食用的各类型食品。这里所要讨论的包装是指最后一类――儿童休闲类食品的包装。传统意义上讲 ,对儿童食品进行包装可以保护儿童食品不受损害,并方便食品运输。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儿童食品的包装还能起到了宣传推销产品的作用。因此,对于儿童食品包装不再是简单的“包裹”,而是需要从造型、色彩、方便运输等方面进行巧妙设计的包装,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一、儿童的特点分析 1.儿童的天性活泼好动,好奇心强,凡是有趣的东西都能对其产生极强的诱惑力。天文学家卡尔说过“每个孩子在他们幼年的时候都是科学家,因为每个孩子都和科学家一样,对自然界的奇观满怀好奇和敬畏。” 另外,所设计的儿童商品要求新求异,常见的东西对儿童往往没有什么吸引力,一些生活中见不到的事物常能吸引儿童的眼球,这从儿童喜欢看动画片中可以得到印证。同样,在对儿童食品进行包装设计时,我们要选取一些有趣好玩的外形,并搭配特殊醒目的色彩,产品就更诱人。 2.儿童期是 智力开发 的最佳时期,多元智能包括:空间智能、音乐智能、身体运动智能、逻辑智能、语言智能、自我认识智能。在设计儿童食品包装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包装有一定的益智性,就是通过包装设计及其配套物方面,加入启迪儿童智力开发方面的内容,如一些游戏性的趣味 故事 ,或小玩具小拼图等。在包装的外型上及开启方式上要仔细的分析和琢磨,在包装的开启上要设计引导标识,儿童会根据提示和标识完成包装的开启。 3.儿童有很强的自尊心和个性,遇到问题时会犹豫不决。一般情况下,不愿被人否定,所以在选择商品的时候显得犹豫不决。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是,儿童在同一类商品面前,犹豫不决,在决定买其中一个商品之前,可能已经放弃了很多种商品。同样,针对儿童这一消费心理,好的包装设计就显得极其重要,一个能吸引儿童的包装,会使儿童毫不犹豫地作出购买的选择。 4.儿童的模仿能力极强,别的小朋友有什么,自己也想要得到,儿童想要和他人保持一致,也想和成人(比如父母或者自己喜欢的人)保持一致。这样,他们才感到平等,在本能性消费逐渐趋于成熟的同时,社会性消费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尤其学前时期出现明显的炫耀心理。学龄儿童的社会性需要更是多种多样。比如,看到一部动画片有一支枪、或者一个宠物,孩子就会索要,以保持自己与他人的一致。 二、儿童包装的外形安全与材质安全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部分儿童食品的弧形包装设计,能很好的保护儿童的人身安全,同样,儿童包装多选用多边形或弧线形的设计,尽量避免90度角的设计。 儿童食品包装既要保证食物不损坏,不变质,不污染,包装材料无毒等。也需要在遇热或冷冻等大的环境改变时,包装材料依然有很强的稳定性,仍然保持无毒无害。而且这种材料最好还可降解,可利用,可回收。一般食品包装袋里还放有干燥剂,而干燥剂的包装也同样要选用无毒无害的材料。现有儿童食品包装提倡环保型,这也使儿童从小养成厉行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三、色彩在儿童食品包装中的作用 促销作用。经调查,儿童挑选食品外包装一般来说更偏向于明亮的、颜色绚丽的食品包装,对于设计偏暗和色彩单一的包装食品少有问津。 味觉暗示。儿童的联想能力很是丰富,不同的颜色,可以让儿童联想到不同食物的味道,他们会习惯性地根据自己已有的色彩 经验 ,从包装的色彩中来感受食品的味觉,如红色的,可能会联想到辣椒,紫色的,可能会想到葡萄等。 树立品牌形象。一个成功的色彩包装设计,能够让儿童从脑海中记住这个品牌,当再次看到这个颜色的时候,对颜色的熟悉感会在第一时间联想到这个品牌的食物。从而促进儿童的消费需要。 有了上面这些对色彩基础的认识,那我们就要从三方面对儿童食品包装进行设计。根据大多数儿童心理特征来选择合适的色彩基调。 1.一般来说选用明丽度比较高的暧色系来进行设计,如淡黄,橘黄,橘红这些都是普遍受儿童喜欢的颜色。 2.食品味道与儿童对色彩的联系紧密。如红橙的果实一般给人甜的感觉,那就用红橙色材料来作为甜食的包装物等。 3.色彩要和图形相结合,通过两相结合来形象地表现食品的味道。让孩子看一眼就流口水的颜色和图形的包装,就是要追求的境界。从原理上来说也很简单,就是用所有的设计元素来共同表现食品的味觉信息。 总之,通过对儿童食品包装的研究分析,我们知道现代的儿童食品包装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包装”了,它是集娱乐、功用、文化、健康于一体的“艺术作品”了。 参考文献 [1]徐静. 儿童食品包装的补色效应与消费心理研究[D].青岛理工大学,2012. [2]毛璞. 浅论儿童食品包装色彩[J]. 文学界(理论版),2012,06:235-236. [3]赵立新. 儿童食品包装图形语言的表现形式与运用[J]. 轻工科技,2012,12:99-100. 食品包装毕业论文篇3:《食品绿色包装发展策略》 摘 要:我国包装工业在保持多年高速发展的同时,仍存在过度包装严重、废弃物回收及资源有效利用率低等诸多问题。提倡绿色包装,树立绿色包装理念对人类生命健康及环境保护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阐述了绿色包装的含义、必要性、包装材料及发展绿色包装的策略。 关键词:绿色包装;定义材料;策略 一、绿色包装概述 绿色包装是指能够循环再生利用或降解,节约资源和能源,并且在包装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从材料、制品加工到废弃物处理全过程)能够对人体健康及环境不造成公害的适度包装。绿色包装又可以称为无公害包装,它是以天然植物为原料研制而成,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有利于回收利用,易于降解、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环保型包装。 二、绿色包装材料分类 绿色包装材料就是对人体健康无害,对生态环境有良好保护作用和回收再用的包装物料。 (一)重复再用和再生的包装材料 重复再用包装,如啤酒、饮料、酱油、醋等包装采用玻璃瓶反复使用 。再生利用包装,例如聚酯瓶回收后,可用物理和化学两种方法再生。物理方法是指直接彻底净化粉碎,无任何污染物残留,经处理后的塑料再直接用于再生包装容器。 化学方法是指将回收的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洗涤粉碎之后,在碱性催化剂作用下,使PET全部解聚成单体或部分解聚成低聚物,纯化后再将单体或低聚物重新聚合成再生PET树脂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的重复利用和再生,仅仅延长了塑料等高分子材料作为包装材料的使用寿命,当达到其使用寿命后,仍要面临对废弃物的处理和环境污染问题。 (二)可食性包装材料 20世纪70年代,普鲁兰树脂作为人工合成可食性包装膜,已工业化生产。它可作粘性、中性、非离性的不胶化水溶液,其水溶液经干燥或热压制后可做仪器包装,其光泽、强度、耐折性能都比高链淀粉制得的薄膜好。 几十年来,大家熟悉的糖果包装上使用的糯米纸及包装冰激淋的玉米烘烤包装杯都是典型的可食性包装。我国早在12~13世纪就已用蜡来涂桔子、柠檬来延缓它们的脱水失重,延长果蔬货架寿命。现在一般采用的可食性保鲜膜,已发展成具有多种功能性质的,具明显的防水性及一定的可选择透气性,因而在食品工业,尤其在果蔬保鲜方面,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三)可降解材料 可降解塑料包装材料具有传统塑料的功能和特性,又可以在完成使用寿命之后,通过阳光中紫外光的作用或土壤和水中的微生物作用,可以在自然环境中分裂降解和还原,最终以无毒形式重新进入生态环境中,回归大自然。包装材料的可降解形式有光降解、生物降解、化学降解(氧降解、光/氧降解、水降解)等。 1、光降解型 聚合物在光照下受到光氧作用吸收光能,主要是紫外光,发生断链反应而降解成为对环境安全的相对分子质量低的化合物。这类对光敏感的聚合物,称为光降解高分子材料,如乙烯基酮等。 2、生物降解型 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是指在自然环境中通过微生物的生命活动能很快降解的高分子材料,根据降解特性,它又可以分为部分降解型和完全降解型,如生物塑料和淀粉塑料等。 (四)纸材料 纸的原料主要是天然植物纤维,在自然界会很快腐烂,不会造成环境污染,也可回收重新造纸。纸材料还有纸浆注型制件、复合材料、建筑材料等多种用途。纸浆模塑制品具有质轻、价廉、防震等优点,还具有透气性好,有利于生鲜物品的保鲜,在国际商品流通上,被广泛用于蛋品、水果、玻璃制品等易碎、易破、怕挤压物品的周转包装上。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日益关注,包装用纸正向功能性发展。 三、实施绿色包装的策略 绿色包装的概念深入人心,实施绿色包装还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 (一)政府方面 制定和完善绿色包装材料法律制度。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以立法形式规定禁止使用某些有毒有害包装材料,如立法禁止使用含有铅、汞和铜等成分的包装材料;二是建立存储返还制度,禁止使用不能再利用的器具和不能达到特定的再循环比例的包装材料。许多国家规定,含酒精饮料及软饮料一律应使用可循环使用的容器,若不能达到这一标准,则拒绝进口;三是实行税收优惠或罚金等“绿色税”制度:即对生产和使用包装材料的厂家,根据其生产包装的原材料或使用的包装中是否安全,或部分使用可再循环的包装材料,分别给于免税、低税优惠,以鼓励使用可再生的资源;四是倡导适度包装。如美国就以商品包装复杂豪华程度按照一定的比例作了规范限制,过度包装超出要求则重罚,以此迫使厂家简化包装,日本甚至提出零包装的想法。 (二)企业方面 1、强化绿色包装意识 目前不少企业绿色包装意识淡薄。在“绿色浪潮”的时代,作为企业应提高绿色包装意识,树立科学发展观念。企业应该理解,并非所有限制有害环境的商品进口都是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企业应该知道,为了社会的持续发展,约束甚至惩罚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是必要的;企业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发展绿色包装既能降低能耗成本、减少污染,又能提高企业形象,还能增加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同和信任,从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包装标志实行绿色化 人们购买商品时由更多关注商品的质量、关注包装的精美,开始转向更多关注商品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和包装是否具有绿色标志 。 3、包装材料使用绿色化 绿色包装材料强调的是不造成资源浪费并且对人体及环境不造成危害。绿色包装材料对发展绿色包装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开发使用绿色包装材料是当前各国关注的重点。企业包装材料使用绿色化要求做到:必须避免使用含有毒性的材料;尽量使用重复再用和再生材料;大力开发动植物包装材料;注意选用可降解的材料。 4、流通过程绿色化 倡导绿色包装不只是在包装材料上面的改进,还要注意生产流通过程中的环保。首先要保证产品原料不掺杂掺假,无污染,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卫生管理条例,杜绝外部环境及工作人员对产品造成污染,供应商的原材材料,半成品的质量的好坏优劣直接决定着最终成品的性能,其次要保证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不受环境的危害,因此构建企业绿色物流体系就显得至关重要。实现对物流环境的净化,从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理念考虑,实现流通管理全过程的绿色化,坚持可持续发展,经济利益、社会利益和环境利益的统一。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人类的生存环境也在不断恶化,环保事业是关系到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伟大事业。坚持绿色包装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刘喜生主编,包装材料学,1997年11月/吉林大学出版社 2、骆光林主编,绿色包装材料,环保材料生产及应用丛书,2005年06月/化学工业出版社 3、武军,李和平,绿色包装,2007年03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4、彭玉兰,绿色物流与环境保护,中国环保产业,2004 5、蒋小花,循环经济视角下绿色包装,法律研究,2007 6、黄有柱,对绿色包装设计策略的分析包装世界,2003年 7、盛忠宜,实现绿色包装,2004年 8、杨福馨,绿色包装体系的建立于思考,包装世界 1996 9、郭彦峰,对绿色包装的几点思考,印刷世界 2005 10、高德,孙智慧,可降解包装材料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包装工程,2005 猜你喜欢: 1. 食品包装新技术论文 2. 食品毕业论文范文 3. 大专食品毕业论文范文 4. 宠物食品包装调研报告 5. 有关可口可乐的市场营销毕业论文
依然泛泛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乃至生命,关系到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和政治的稳定,在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的同时,我国正从各个方面采取能够保障食品安全的 措施 。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食品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食品毕业论文 范文 一:WTO体制下的食品安全论文
一、食品安全问题对国际贸易的冲击
古往今来,恃强凌弱的国家主权竞争环境从来没有改变过。技术壁垒在各国之间的愈演愈烈也是伴随随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技术水平的悬殊态势而产生的。后进国家须小心谨慎的防御越来越多的动植物疾病的卫生检疫措施与名目繁多甚至怪异的检验检测项目,如此不合理的国际贸易妨碍措施必将在发达国家的商圈当中被一步步的演变为合理且带光环的非关税贸易壁垒。
二、《SPS协定》食品安全规则
(一)“以科学为依据”实施相关措施
《SPS协定》中第5条第7款规定,各成员国采用临时卫生检疫措施需满足四个条件:临时措施是在成员方有关科学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的;根据有关信息包括国际组织以及其他成员方实施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信息而临时采取某种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各成员方应寻求获得必要的补充信息以便更加客观地评估风险;各成员方应相应在合理期限内评价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四个条件环环相扣、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二)WTO体制下《TBT协定》食品安全规则
WTO体制下《TBT协定》是为防止成员国利用技术水平行使不公平技术贸易壁垒,协议理所当然包括食物质量要求方面的标准。《TBT协议》规定无论标准、技术法规或者合格评定程序制定,都以国际标准化机构制定的相应标准、原则或建议为基础,三种规范的实施不应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其次通过建立咨询点制度、通报制度,相互事先通报,大大提高了技术法规和认证程序的透明度,使出口商更加容易适应进口国要求来组织生产,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技术壁垒对国际贸易的阻碍。
三、对策
(一)建立食品法律体系
自我国在1991与1997年分别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两项食品安全法律以后,截止到2010年食品安全法规基本未做任何修改与完善。时代日新月异,环境变幻莫测,旧的法律已经不太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关系,与现存的法律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修订是我国二十一世纪初食品立法的首要工作,时至今日我国总算通过《食品安全法》,此法律在食品安全的整体和细节方面建设完善结束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始终处于“群龙无首”状态,整体法律体系统由此建立。
(二)完善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
有力的技术支撑在食品出口检验与安全质量保证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当下缩减高消耗、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与加快技术进步步伐势在必行。科技兴国,管理创新乃治国良策,高科技、质量与强势产品必然是集约型经济增长模式不可缺少的推动力。在法律与规则日益完善的环境下,企业应坚持“以质取胜”的战略,优化商品的出口结构,引进并有效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系统与高端技术以修炼内功。努力学习与适应学习产业商品出口的国际标准,在系统推行ISO家族与欧盟系列标准出口产品的认证管理前提下,势必将合乎规矩的出口程序凝练在企业的出口工作当中,一步步推动企业良性运行,保证出口产品质量以突破别国贸易壁垒基本条件。
(三)灵活运用争端解决机制
灵活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日渐需要学习的课程。实践证明充分利用WTO相关法律维护主权利益是有效参与争端解决机制的智慧做法与唯一途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在争端解决机制法律中地位相等,成员各方要学会用合法的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值得称颂的是发展中国家印度是向争端解决机制提出申诉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胜诉与获利最多的国家。印度利用争端解决机制击败美国、欧盟等对其大米、海产品等的不当限制,为其农产品出口赢得巨大市场空间。
食品毕业论文范文二:铁路站区食堂食品安全论文
1资料与 方法
一般资料
选择2013年管内站区领取卫生许可证满1年以上的57个食堂作为研究对象。其中,供应200人以上规模就餐的大型食堂6个、都在城市内,供应50~200人就餐规模的中型食堂19个,其余32个供应50人以下的小型食堂均在边远车站。
方法
遵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我们采取卫生许可和每季度一个轮回的卫生监督方式对管内站区分散的食堂分别进行量化分级管理,采用《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核定评分表》进行调查、评分,将食堂分为A、B、C不同高低等级。调查内容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及体检情况、餐饮具及消毒的卫生状况、原料采购和储存的卫生状况、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环境卫生状况等。
2结果
管内站区57个食堂,仅有的食堂(为城市内大型食堂1个)信誉度和风险分级综合评为A级,的食堂评为B级,的食堂评为C级。管内站区57个食堂,仅1个大型食堂评为A级,有5个大型食堂和12个中型评为B级,39个食堂评为C级。
3讨论
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14项关键监督检查项目中,从业人员无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不合理,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不齐全,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的库房和食品贮存场及厕所设置、设施不规范等问题突出;另外,管理制度不落实、从业人员卫生习惯差、台账资料不齐全、监管难以落实等问题为餐饮安全埋下很大的隐患。2013年管内站区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总体食品安全水平较低,C级食堂39个最多、占,B级食堂17个占,A级食堂仅1个占。以上三类食堂中以城市内大型食堂较好,其次中型食堂,最差的是边远车站小型食堂。理想状态应是消灭C级,减低B级,提高A级[1],加强C级、B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迫在眉睫。目前,本监督站肩负着辖区内近100个站区食堂的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于站区食堂分散,除城市及近郊站区统一配送食材外,大多数边远站区只能自行就近采购食材,质量难以保障。同时,由于专业监督人员少、停车不便,分散的站区食堂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起来非常棘手。我们的初步思路是,随着铁路系统信息网络的不断完善、互联网信息共享体系不断形成,铁路物流业务的可视化系统将得到广泛开发和应用[2];铁路系统现有的计算机网络和办公微机可利用,在所有管内站区食堂重点部位设置监控探头,实现远程监控,可大大减轻专业监督人员日常巡视的工作量,便于及时发现餐饮安全隐患,保障站区食堂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食品专业其实分类很细致,有很多旁系跟交叉学科,比如食品工程,粮油,生物技术等等,可以自己到中国知网先做资料收集,建议可以写发酵或者乳酸菌类的,这一类论文还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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