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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bell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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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胖子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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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习俗

节日

壮族的节日多与当地汉族相同,春节、元宵、春秋社日、清明、端午、中秋、重阳、除夕等传统汉族民间节日,也是壮族的岁时节日。壮族比较具有本民族特点的节日是“三月三”歌节、“牛魂节”、“中元节”等。

壮族每年有数次定期的民歌集会,其中以“三月三”歌节最为隆重。

壮族一向以能歌著称,早在汉代刘向的《说苑·善说篇》中,就有关于先秦时期壮族先民所唱的《越人歌》的记载。壮族民歌形式、内容丰富多彩,有二三句的,也有三四句以至更多的;流行七字句和腰脚韵。有盘歌(或称“猜歌”)、哭嫁歌、贺新居歌、生活歌、农事歌、时政歌、历史歌,等等。壮歌的特点是善于触景生情,托物取喻,以猜谜、盘问的形式,唱出有声有色、动人心弦的歌词。

壮族有定期聚会唱歌的传统,而且唱歌的地点也比较固定,这种集体唱歌的特定场所叫“歌圩”。其早期历史可追溯到氏族部落时期,源于先民们祭祀神灵祈求生育和丰收的宗教活动,而后逐步演变成为青年男女定期聚集原野,“以歌代言”、“以歌择偶”的一种社交活动,又进而发展成为群众性的游乐节日。每到圩日,远近几十里内的男女老少,都盛装汇集于此,享受自己民族的狂欢节。198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将农历三月初三这一天定为壮族的全民性节日——“三月三”歌节。

婚姻

壮族多一夫一妻制家庭。过去,“女娶男嫁,夫从妻居”曾经较为盛行,后来过渡到“从夫居”的父系家庭为主。

直到近、现代,壮族农村地区仍普遍存在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出嫁那一天,由十来个同辈姐妹陪同到新郎家,有的地方当天婚礼过后即回娘家,有的地方新娘与同辈姐妹一起在新房中歌唱达旦度过新婚之夜,次日一起回娘家。以后逢农忙或节日才到夫家劳动几天。一般要到二、三年后或怀孕后才长住夫家。

这种文化现象被认为是壮族婚姻制度从“从妻居”到“从夫居”转变进程的一种过渡形态。

丧葬

壮族传统的丧葬习俗,主要有两大葬法,即土葬和火葬。

清代中叶以后,土葬成为主要葬法。壮族的土葬,以“二次葬”为主要葬式。二次葬,也称捡骨葬、拾骨葬,壮族称之为“金罈葬”、“金钟葬”等。其葬法是:亲属死后,以薄棺就近埋葬,起“长墓”;待三五年筋肉腐朽后,再掘坟开棺捡其骨骸装进陶制的“金罈”中,然后择定风水宝地埋葬,起“圆墓”。前述壮族的火葬,也是用“金罈”装储骨灰,然后择地而葬,也属于二次葬式。

近代以来,有个别富贵之人,为显示自己的身份,一次葬非常隆重,墓地也建得异常堂皇,不再做二次葬,民间称之为“大葬”。不过,在一般民众观念中,对此种葬式并不看重,也不认可  。

壮族服饰

壮族特色织物是壮锦。壮族传统服饰尚青黑,男装对襟,女装右衽。妇女的上衣衣领、袖口、襟边都绣有彩色花边,裤子黑色宽肥,戴花纹图案的头巾。壮族受汉族影响较大,现在年轻人多着时装,妇女日常戴的头巾也常使用工业生产的印花毛巾,穿着自织土布的越来越少。

扩展资料:

壮族(壮文:Bouxraeuz,英文:Bourau),旧称僮(zhuàng)族,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少数民族,民族语言为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

壮族源于先秦秦汉时期汉族史籍所记载的居住在岭南地区的“西瓯”、“骆越”等,在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壮族分布,主要聚居在南方,范围东起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西至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北达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南抵北部湾。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壮族的主要分布区。

语言

壮语是中国的较大语言之一,使用人口大约1400万以上。壮语属于侗台语族台语支(壮傣语支),与泰语、老挝语、傣语、掸语等语言有着十分密切的亲缘关系,国外有学者将壮语称为“北泰”语。壮语北部方言和布依语均属于台语支北部组,壮语南部方言和越南的岱-侬语都属于台语支中部组。另外,泰语、老语、傣语、掸语等组成了台语支西南组。

文化

从壮族的艺术、诗歌、音乐、宗教信仰、文学、壮医、语言、文字、服饰、传统住居、民间风俗和饮食等方面看,壮族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历史传统。

文学

壮族很早有民间故事的传统,如现在流传的《达架和达仓》与唐代的《叶限故事》十分相近。最早的创世故事包括《太阳、月亮、星星》、《妈勒访天边》、《布洛陀与姆六甲》等。《布伯》反映原始先民与天地抗争的精神,《莫一大王》是反抗故事的代表。刘三姐的故事广为流传,多次被改变为戏剧和电影。

壮族民歌也十分发达,主要的形式是“欢”,分为勒脚歌、排歌、散歌几种。代表作有《布伯》、《嘹歌》、《六丘和达七》《马骨胡之歌》等。长篇叙事诗多受汉族故事影响,代表作有《梁山伯与祝英台》、《文龙与肖尼》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要的壮族作家有陆地 、韦其麟等。由于新壮文的创制,出现了一些用母语写作的作品,如中篇小说《卜造字》、长篇小说《节日》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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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star77

1.节日

壮族的节日多与当地汉族相同,春节、元宵、春秋社日、清明、端午、中秋、重阳、除夕等传统汉族民间节日,也是壮族的岁时节日。壮族比较具有本民族特点的节日是“三月三”歌节、“牛魂节”、“中元节”等。

壮族每年有数次定期的民歌集会,其中以“三月三”歌节最为隆重。

“牛魂节”,又称“牛王节”、“开秧节”。多在春耕以后的一天进行,有的地区固定于农历四月初八进行,因为相传这一天是牛王的诞辰。传说牛王原来是一位天神,奉玉帝之命下凡帮助人们耕作。人们感激他的功劳,便在其诞辰祭祀牛魂。

这一天,各家各户都将牛梳洗一番,并修整牛栏,带着一篮五色糯米饭和一束鲜草,到牛栏旁边祭牛魂,然后把一半食品及鲜草分给每头耕牛吃。

农历七月十四日的“中元节”,又称“鬼节”、“敬祖节”,是仅次于春节的大节日,主要内容是祭祖和祀鬼。

这天,家家户户杀鸡宰鸭(过去这个节日忌讳用鸡作祭品,只能用鸭或鹅祭祀,尤以鸭为主,这个节日甚至因此也被称为“鸭儿节”),蒸糕做馍,并用彩色纸裁成四季衣裤,以备祭祀之用。白天在家祭祀祖先之后,入夜还要到山角河边,进行野祭,燃香点烛,焚烧纸衣,祈求野鬼别来作祟。

2.婚姻

壮族多一夫一妻制家庭。过去,“女娶男嫁,夫从妻居”曾经较为盛行,后来过渡到“从夫居”的父系家庭为主。

3.丧葬

壮族传统的丧葬习俗,主要有两大葬法,即土葬和火葬。

其葬法是:亲属死后,以薄棺就近埋葬,起“长墓”;待三五年筋肉腐朽后,再掘坟开棺捡其骨骸装进陶制的“金罈”中,然后择定风水宝地埋葬,起“圆墓”。前述壮族的火葬,也是用“金罈”装储骨灰,然后择地而葬,也属于二次葬式。

4.壮拳

壮拳是古代广西狼兵在战场上格斗的武术,拳术主要以强调拳,脚,膝,肘,咬等使用,完全放弃掌法,勾手等招式,因为战场格斗不可能出现这一类的技法。 壮拳的动作彪悍粗犷,形象朴实、功架清晰准确,沉实稳健,拳刚、势烈、多短打、擅标掌、少跳跃,秆拳时结合使用壮语发音,借声气摧力。

壮拳在壮乡不仅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而且还是壮族独特的习俗。这种习俗经久不衰,一直延续到解放前后。而今壮乡的传统武术又逐步恢复发展起来。

5.风俗禁忌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

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

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吃饭时忌用嘴把饭吹凉,更忌把筷子插到碗里。夜间行走忌吹口哨。忌坐门槛中间。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服饰

壮族的服装,大部分和汉族相同,但在桂西乡村中,尤其是中老年妇女,还保存着自己民族服装的特点。如广西西北部,中老年壮族妇女多穿无领、左衽、绣花滚边的衣服和滚边、宽脚的裤子,腰间束绣花围腰,下身穿褶裙和绣花鞋,喜戴银首饰。

广西西南部龙州、凭祥一带的壮族妇女,至今仍穿着无领、左衽的黑色上衣,头上包成方块形状的黑帕,下身穿黑色宽脚裤子。

扩展资料:

壮族,旧称僮族,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少数民族,民族语言为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

壮族源于先秦秦汉时期汉族史籍所记载的居住在岭南地区的"西瓯"、"骆越"等,在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壮族分布,主要聚居在南方,范围东起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西至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北达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南抵北部湾。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壮族的主要分布区。

在古黔中地区的道县玉蟾岩(古代壮族苍梧部活动区域),发现了人类在15000年前用来作陶器"垫布"的植物纤维编织纹,它是到目前为止人类自己用劳动创造出来的第一件手工纺织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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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乔大小姐

社会角色不是固定不变、终生而一的,通常是一个人在不同年龄段、不同社会群体、不同社会场合中需要根据特定情况变换角色。同样出于“礼”和“理”,许多民族的成员按其所在群体的规则和自己所处的年龄去规范自己的着装行为,因而便有童装、青年装、老年装和婚前婚后装等种种标明自己年龄段和身份的服饰,故服饰也是年龄的符号。

壮族的幼、少、青、中、老各年龄段的服饰和婚前婚后变装是很明显的。清初,广西德保壮族女子发型* 留“刘海”发,少女留额荫发,龙光乡一带还留颈荫发,编长辫笄梳椎髻。清末改梳圆髻。嫁后将额荫发梳拨两边,生子后全向后梳拨,叫“封头”。现代壮族服饰也有这种年龄与身份的区分功能,主要表现在妇女发式或头饰上。柳城古砦一带壮族妇女梳妆打扮,老幼分明。少女剪平肩发,用绸、布带将头发扎于头上,形如两只角;未婚姑娘留长发,打两根辫,辫尾用红绸布结两个蝴蝶结,前额有刘海;已婚女子剪平肩发,不编不结;寡妇留长发,梳一根长辫,或盘髻于脑后;壮年妇女剪平耳根发,戴帽或包头巾;老年妇女留长发,梳髻于脑后,用银针扎住,再戴帽或扎头巾。

龙脊一带壮族,三至五岁女童剃光头,在两鬓留两绺两指宽的头发,叫“盖耳头”;六至十四岁的女孩留平肩发,前额留一道垂下与眉 *** 齐的“排丝发”;十五至二十二岁女子将长发盘卷到头上,里边戴一顶布帽,外面扎一块印花毛巾,把一圈下垂的“排丝发”遮去一半;婚后将“排丝发”挽上去,扎在布帽里,只在太阳穴的上方,垂下弯弓状的一段长发,叫“弯丝发”。这发式一直留到老年。龙州一带姑娘有三种发型:一是梳有刘海,表明还没有对象;二是把前额的刘海梳向右边,用发夹夹住,左边和后边刘海仍留,表明有了对象或已婚还未生育;三是不留刘海,将头发往后梳结髻,表明成了家有了孩子。

凤山长州、砦牙一带少女包纯白色头巾,两头各织三条一厘米宽的五彩线,两端缀白色络缨丝坠; *** 包白底蓝线方格巾,两端有黑白混染的丝坠;老年妇女头包纯蓝或纯黑头巾,两端无璎珞。云南文山布岱少女头帕为橙色,中老年妇女用天蓝色;袖口所接彩缎,* 用大红颜色,中年为桃红,老年为碧绿。武宣、象州、柳江、武鸣、那坡、东兰等地壮族女子婚后都要改变服饰。

生儿育女是婚育角色能否真正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的首要标准,它意味着传宗接代能力的确认,也意味着能否确立宗族社会所重的亲长身份。婴儿的啼声宣布一对普通男女成人父母,实现亲长身份的第一次晋升。为庆祝这一重要转折,人们往往通过种种仪式将其固定下来。换装就是其中之一种。所以,在为人父母后,壮族男女服饰也要相应发生变化。

如云南富宁壮族男子有孩子后,不再穿妻子以外的“相好”送的毛边鞋子。上面我们也述及,生孩子后壮族妇女一般要梳发髻,不再留刘海或戴头花,服色也趋于沉稳素色,少了做姑娘时装饰的艳丽。这类打扮表明,其人已为父母,身份与往昔不同,言行须慎。在婚恋之俗自由的壮族中,生育是一个重要的“切口”,使成为父母的人拿出长辈的样子,和采花弄蝶的过去一刀两断。由此看来,服饰作为一种符号系统,在非语言交往过程中,传递着各种无需言传或不便启齿的信息,其所指的意义是丰富的。

职业角色是人的社会文化角色的一个重要方面,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各自不同的社会集团,也形成能互相识别的职业服饰。由于壮族多从事农业,生计方式较为单一,其文化主要是自给自足的简单消费型文化,社会职业的分工显得不太复杂,除宗教职业者等有与其特定职业相关的服饰外,其他职业的服饰特征如师公或道公,平时是普通百姓,只有在作法时才换上师公服或道公服,履行其作为神职人员的职责。

壮族还有一些穿着习俗,如以黑为贵,视黑色的衣、裙、头巾为节日礼服,只有做客、串亲戚、节日 *** 和过节等重要日子才穿。有的地方出嫁时一定要穿黑衣服,以示高贵、吉利。白色服装多为平时劳动穿着,蓝衣、蓝裙、蓝头巾则是在家和赶圩时穿戴。用服饰达到指示或约束人们行为的指号和警示的作用,这类做法在各民族中是很普遍的。这里,服饰成了必不可少的标明社会角色和特定身份的装潢和标志,成为一种不成文的、直观的或象征的规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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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2000west

在清朝末年(1911)年)以前,壮人穿的衣服,都是自纺、自织、自缝制的。当时,女子的服装与男子相比显得多采些。她们上身穿的是大襟蓝干衣,领窝至右腋下的衣襟、两袖,均绣大花边,衣领矮,露颈部。下身穿的是长至脚踝的长折裙,或镶有花边的宽裤子,裙子外面,正两腿心处,各绣一条垂直对称的大花边,在臀部处打几个折,臀部下的裙脚卷起一寸左右,两边以几针缝住,形成后裙脚弓形翘起,从前面看是桶裙,背后看是折裙,上下衣裙贴身,线条分外明朗,十分雅观。脚登圆口绣花鞋。壮族男子穿的上衣,是黑布对襟衣,圆领阔袖,两襟扣子7—9个,扣子用黑布织成,穿时,将两襟的扣子扣起来。男子穿的下衣即裤子也是黑布,裤口宽大,一般为1—尺寸。成年尤其是老人,头包长约4—5尺的黑巾,或用一块黑长方形的布合缝,上端打折,顶开圆孔,戴于头上。平时,一般打赤脚,只有过年过节,喜庆日子,走访亲友,才穿上土布鞋或龙凤鞋。 1949年以后,壮族地区的城镇居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校学生等,他们的服装紧跟全国的变化,一般都穿中山装、干部服,与当地汉族人民一样。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甚至可以在边远的山区看到壮族同胞西装革履,花裙花衣更不用说。传统的壮族服装也悄悄发生变化。 宋代《太平寰宇记》载,邕州左右江各州“其百姓恶是雕题、凿齿、画面、文身”。可见文身之俗,壮民不仅由来之久,而且相当普通。壮族先民文身的原因,在《说苑·秦使篇》中说是为避蛇龙(即鳄鱼)之害。原来有一部分从事渔业的壮族先民常受到江海中鳄鱼的袭击,引起人们恐惧。人们敬畏它,便把自己打扮成“龙”(鳄)子,祈求它不要伤害。另外,人们在额上、身上文身还是不同氏族、部落的区别,具有民族图腾的标示作用。后来图腾观念淡化,文身慢慢成为一种装饰,变成了服饰的补充和延伸。1949年前后,一些壮族地区仍然有文身的习惯。壮人文身的部位,以面额最为重要,因为这是先入人眼的部位。其次是前胸再次为两臂及背部,最后是双膝以上至小腹。文身的内容和壮人不同部落的习俗有关,也就是和不同氏族的标志——图腾有关,再后来则与人们的某种观念有关,例如不同的审美观念等。壮族文身有鳄鱼、鳄鳞、虎纹、蛇、云雷纹、蛾、蝴蝶、花草、鸟、蜻蜒等形状。所用颜色全为青黑色,与服装一致,表现了壮族祖先以黑为美的审美观。有些地方的男子浑身虎纹,表现了一种威武的男子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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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爱疯

壮族的风俗有以下一个方面:

1、建筑

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

2、婚俗

壮族的婚俗是在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

3、背字

女儿出嫁那天,让男方指派“背字”人把布带“背”回新郎家,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

4、新娘过河

成亲时,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未婚男青年。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齐鸣,“水手”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

5、勒惹和卜基

壮家妇女生勒惹(壮语,即婴儿)时,其家婆要亲自去寻找“奶妈”,以替媳妇奶孩子。

6、踩高跷进村

人们出门或进村都要踩着高跷行走。出门到村口。就把高跷挂在特定的钉子上,然后下地劳动或去其他地方。进村时就从钉上拿下高跷踩着,到家门口的石阶前跳下,再将高跷挂在门边,洗净手脚,方踏梯上楼。

7、社公祭

是广西环江壮族每年夏历除夕祈求新的一年禾苗茁壮成长,祈求小孩不病和家畜肥壮无病的祭社仪式。

壮族传统服饰尚青黑,男装对襟,女装右衽。妇女的上衣衣领、袖口、襟边都绣有彩色花边,裤子黑色宽肥,戴花纹图案的头巾。壮族受汉族影响较大,现在年轻人多着时装,妇女日常戴的头巾也常使用工业生产的印花毛巾,穿着自织土布的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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