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兰0518
美国现代女作家马格丽泰·密西尔的长篇通俗小说《飘》是她生前发表的第一部也是唯一的小说,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前后十几年间的南方肇嘉州(Georgia,今译佐治亚州)为背景,以一个种植园主的女儿郝思嘉(Scarlett O Hara)为核心人物,通过郝、卫、方、汤等几个家族的兴衰变化,反映了美国南方各州在这一重要历史时期的社会现实。作者着力塑造了一位女性典型思嘉,她被南北战争的疾风暴雨摧毁了庄园,自身又不甘沉沦和毁灭,靠自己的努力和挣扎,最终成为新兴的资产者。同时,她与卫希礼(Ashley Wilkes)、白瑞德(Rhett Butler)、韩察理(Charles Hamilton)和甘扶澜(Frank Kennedy)之间又有着复杂的爱情、婚姻和家庭纠葛。这部小说1937年获普利策奖,发表六十多年来仍然是全世界最畅销的小说之一。小说改编后的电影《乱世佳人》更是风靡世界,费雯丽和克拉克·盖博的精彩演绎,让无数观众为之倾倒。在受到无数读者青睐的同时,《飘》也受到不同流派的评论分析,尤其是女性主义批评兴起后,国内一些学者就女主人公郝思嘉的形象进行了大量女性主义分析,认为小说赋予女性中心地位,男性被掩盖在女性的光辉下。他们认为作者对以媚兰为代表的传统女性,给予了赞美和怜惜,对以思嘉为代表的叛逆者,寄予了殷切的希望。他们把思嘉看成是一位颇有现代女性意识的新女性,敢爱敢恨,勇于冲破礼教的性格和不甘于附属地位,大胆向男性世界挑战,给小说增添无穷的光彩。我同样以女性主义理论来审视这部小说,却得出了不太一样的结论:我认为虽然思嘉的形象含有一些貌似女性主义的因素,但是作者以及思嘉的形象仍然没有脱离男性话语中心的语境。一、对思嘉是否含有女性意识的解读小说发生在“南北战争”这个恢弘的背景下,人物命运带上了很厚重的色彩。我暂且撇开战争赋予女主人公要表现的伟大历史意义,因为思嘉从来就没有认真的思考过战争的意义,她一直认为“战争是男人的事情”,跟她主观一点关系都没有。思嘉是陶乐种植园主的长女, 从小接受着母亲和麽麽大家闺秀的传统信条的教育,但是叛逆的思嘉却只学会了如何“装出一副天真烂漫的面孔,借以掩饰一种精明锐利的目光”来吸引男孩子。她16岁登上人生舞台,到28岁时孑然一身,十二年间嫁过三个丈夫,两度守寡,生养三个孩子,为“振兴家业”曾经大干一番,成为19世纪美国的“乱世佳人”。在外人看来这么不平凡复杂的经历,其实对思嘉而言不过是要追求心中的两件东西。在小说的最后,瑞德清楚的说出:“……自从我认识你的时候起,你一直都要着两件东西。一件是希礼,还有一件就是要有很多很多的钱,以便你可以吩咐整个世界都到地狱里去……”(p1231)前者代表着思嘉对爱情的追求,后者代表着对物质的占有。这就是思嘉,一个很实际的女性,实际得就像一个任性而倔强的小孩子,为了要占有某件东西而固执的追求着。这两件东西既然是思嘉一直追求的,那么从追求过程我们可以很好的看出思嘉的思想意识。一般认为,思嘉这样一个生活在传统保守南方社会的女性能执着、大胆、独立的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是很另类的,这不正可以证明她极具女性意识吗?不,如果一定要说是,那也是不完全的女性意识。女性主义极力推崇女性要积极的表达自己的欲望。他们认为女人是不确定的,流动的。但女人不是盲目的,她一定要知道自己该要什么不该要什么。正如前面所说思嘉是一个直接而实际的人,麻烦的事她都不会去想。她想要的未必是她真正需要的,她不愿意去想的正是她必须去想的。所以思嘉的追求随性且执着,却有些盲目。而我认为这种盲目恰恰否定了她具有自觉的女性意识。思嘉对希礼的爱“跟情欲和结婚都没有关系,这是一种神圣的爱,美丽到不可名状”。思嘉从十二岁那年看见卫希礼以来就“怀着一种罗曼蒂克的女学生式的热情”深深的爱上了他。她为希礼做过很多事,最赋予牺牲精神的要算在战争中答应他照顾媚兰了。因为她一向憎恨这位情敌,按照她的思维逻辑,正是由于韩媚兰的介入才使她不能得到希礼的爱情。然而她还是答应希礼好好照顾她,因为“无论卫希礼要求她什么,她都可以答应”,“为了卫希礼,她是可以牺牲任何东西的”。为了忠实于她对希礼许下的诺言,思嘉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在战火纷飞的饿狼陀,她不顾个人安危,照料分娩的媚兰;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带着媚兰和孩子逃回陶乐,并在极为艰难的条件下照顾她们母子的生活。这是一种多么可贵的牺牲精神!然而,大无畏的牺牲并不能说明思嘉有多么崇高,为了照顾媚兰不能回陶乐的时候,她不只一次的咒骂“天杀的媚兰”,她能坚持并不是因为她对媚兰怀着无私的爱,仅仅是因为爱屋及乌。思嘉对希礼的感情是执着的。但是,思嘉这么执着的爱在我看来有些盲目,因为她不懂对一个人的爱和能使两个人能真正在一起的爱是不一样的。她凭着一见钟情就喜欢上了希礼,并把那当成是对他最纯洁神圣崇高的爱,为他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她固执的认为希礼是爱他的。其实希礼多次向她表明了自己的感情。希礼爱她,是爱她的勇敢、热情、顽强、烈火,因为这是希礼自身不具备的,他深知在动荡的社会里,思嘉的这些品质才能活得更好。他不具备,所以他爱她的品质。但这不是能够将两人联系在一起的爱。希礼和媚兰的结合才体现了那样的爱,希礼的话很有道理:“你所要的男人必须要他的全部,必须是他的身体、他的感情、他的灵魂、他的思想,一概都在内。”“她(媚兰)是像我的,是我的血统的一部分,我们能互相了解的……除非两个人彼此相像,否则结婚就决不能有平稳的日子。”(p139)这道出了爱的真谛:彼此了解才能有真爱,才能结合在一起。思嘉不了解希礼,她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爱上希礼,也没有真正的了解过希礼。她偷看希礼写给媚兰的信,只是为了想要看看“他究竟有没有感情热烈的书信写给他的妻”,她根本不懂“希礼这套难以理解而且干燥无味的思想”,无法读完他的信。所以她不明白希礼爱她却为什么和媚兰结婚,最后当她明白自己爱的是瑞德的时候,她才意识到她对卫希礼的痴迷不过是少女对白马王子似的梦幻,但她始终也没弄明白为什么不爱希礼而深爱着瑞德。她一直生活在自己的幻想里,所以思嘉还不具备现代女性对感情的准确认识的意识。思嘉对钱的追求也是这样的。朱丽叶·米切尔在《妇女:最漫长的革命》一文中深刻的指出:生产、生育、性和儿童的社会化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指出妇女要投入到社会生产中。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也谈到:“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1]参加社会生产实际就是妇女在争取自己的经济地位,他们的论述充分说明妇女只有具有了经济地位,才可能实现自身的解放。但是这里有一个没有提出来的前提,就是妇女意识到自身的不平等地位,并且是为了实现与男性的平等相处(不是政治上的平等,是广义的平等)而参加社会生产改变自身的地位。可是在小说中思嘉对钱的追求完全不是这个意思。这里我们要先做一个假设,把思嘉拥有金钱等同于她的经济地位,因为这些钱是她实实在在拥有可以支配的,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她的经济地位。在对钱的追求上思嘉从来没有考虑过是为了自己的性别地位。她三次结婚,都跟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第一次与韩察理结婚,最主要是为了让希礼生气、后悔,但是在她计划的时候,就考虑到察理“他有很多的钱”,“将来我从饿狼陀回到这里来,坐着一部好马车,穿着那么好的衣服,又自己有一所房子,他们看见了一定都要眼热,都要难受。”也许这次表现得还不明显,因为这时她本身还是一个阔小姐,还有许多有钱的少爷围着她。第二次就不同了,为了得到三百块钱交陶乐的税金,她打算嫁给“白瑞德流氓”,甚至还打算做他的情人,在遭到拒绝后,在饿狼陀看到妹妹的情人甘扶澜,听说他有一千块的存款,就用尽心计骗得与他结婚,这是第二次结婚,结婚后陶乐的困难解决了,又不顾家人朋友的劝说,坚持自己经营锯木厂。这次我们也可以找一个借口,为了不失去陶乐、不再挨饿。那么第三次结婚呢,不是因为她已经意识到爱上瑞德,而是为了享受奢侈的生活,她可以和她自认为讨厌的瑞德结婚,从此过上一种奢侈的生活,让那些说过她坏话的人都嫉妒她。从三次结婚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出思嘉对钱的追求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奢侈,没有一点儿是和她的地位妇女地位联系在一起的。虽然和女性主义理论的主张有某些表面上的相似,但实质是不一样的。从对思嘉在生活中的主要追求的分析可以看到,思嘉并不是一个有女性意识的现代女性。相反,在她的思想里还有一些男性意识存在。当有男人可以依靠时,她根本不会去想自己动手,她马上就认为应该让男人来做。比如她在恢复陶乐庄园,养活一大家人的时候都是靠自己,但是当彗儿来了、希礼回来了,她就回归到了家庭,专心一意从事于陶乐的生产,让他们对付钟氏坡和万叶那边的事情。当她在瑞德身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时,她想的是希礼,想的是如何向人炫耀,完全安心于依赖男人的生活。如果说思嘉身上一定有什么女性意识的话,那我觉得应该她在战争中逐渐成熟独立起来的精神品格,正象她自己觉得的那样:“关于战争和关于复兴的种种恐怖,已经把她的温热、青春和柔婉取得干干净净了。在她的生命的骨髓上面,已经长起了一层硬壳。”(p661)“我相信女人用不着男人的帮忙,世界上的事情没有哪一样办不了的——就只除了养孩子。”(p743)小说结尾时,她的真爱瑞德离她而去,物质上富有的思嘉精神上一片空白,但她马上又站了起来,因为“她这族类本来不知失败的,哪怕是失败在等着他们也不会眨一下眼睛的,这时,她就怀抱着这种精神将头翘了翘……明天,我想一定有法子可以把他拉回来。无论如何,明天总已换了一天了。”(p1237)这一点的确是现代女性应该具备的素质之一。但是我认为这一点由三个原因造成:一是时代背景——战争,二是瑞德的支持,三是她与生俱来的爱尔兰血统。而这三点恰恰证明了她一直处在男性中心话语中。“战争是男人的事情”,但是它深深改变了思嘉生活,进而改变了她对生活的看法。如果硬要说战争是一个背景,任何人包括男人女人都逃不过时代发展的客观,不足以用它来分析男女两性的位置关系,那么瑞德和父亲给她的血统则完全说明她仍然处于男性的“他者”的位置。网上关于这个的文章多如牛毛!!!!!!!
我可不是吃素的
在某个特定年代特定背景下女性意识的觉醒及其表现;将女性意识与文学作品相结合,比如《飘》,张爱玲的小说等;或者从不同方面写女性主义,政治生态方面,婚姻家庭方面等都可以作为出发点。
mengjia097
中文名称: 人物的文化冲突和悲剧色彩 全文提供: 购买充值卡,就可下载本篇论文全文>>> 论文编号: 3230167 英文名称: The Cultural Conflicts and Tragic Color of the Characters 学位类型: 硕士毕业论文 作者: 涉及隐私,隐去*** 作者本人请参看权力声明>> 导师: 涉及隐私,隐去*** 毕业学校: 涉及隐私,隐去*** 专业: 英语语言文学 毕业年份: 涉及隐私,隐去*** 关键字: 《玉石雕像》 《贵妇画像》 文化冲突 人物悲剧 身份 回归 同化 简介和目录: 点击此处 免费索取本论文简介和目录>> 全文提供: 购买充值卡,就可下载本篇论文全文>>> 贵妇画像》中的跨文化交际问题探讨 《贵妇画像》中的跨文化交际问题探讨章汝雯 提要:美国小说家亨利·詹姆斯的《贵妇画像》自问世以来一直受到文学评论界的关注,专家学者已从各个不同角度对女主人伊莎贝尔·阿切尔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本文试图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即跨文化交际角度,剖析伊莎贝尔在婚姻方面所作的选择。文章指出她是该小说中跨文化交际的最大失败者,并对其失败原因作了分析。希望在跨文化交际日益频繁的今天我们都能从伊莎贝尔的生活经历中得到某种启发。 关键词: 跨文化交际 高语境文化 低语境文化 容纳 作者章汝雯,女,1964年生,浙江财经学院外语系副教授。(杭州 310012) 亨利·詹姆斯1843年出生于纽约,是美国杰出的小说家和文体家。他的家庭背景比较特殊。父亲是当时文化圈的名人,哥哥是著名的哲学家、心理学家和哈佛尔大学教授。老亨利·詹姆斯非常重视孩子们的教育,认为他们应该接受欧洲的文化与生活,并把这看成是孩子们生活的基本部分,所以在亨利·詹姆斯还是婴儿时就把他带到欧洲去了。1855年亨利·詹姆斯和其它几个孩子又回到欧洲,分别在日内瓦、伦敦、巴黎接受三年教育。1859至1860年,他们又回到欧洲,生活在日内瓦和波恩。1869年詹姆斯去了欧洲,此后大多数时间生活在伦敦,不过在巴黎、罗马及欧洲的其它一些城市也生活过,间或回美国看看。亨利·詹姆斯跨两大洲的生活为他的创作提供了宝贵的素材。他小说中的主人公也像他本人一样往往穿梭于欧美两大洲之间,所以不可避免地涉及跨文化交际问题,但遗憾的是他们并非都是跨文化交际的成功者。相反,由于文化背景不同,许多美国人到了欧洲后无所适从,或在社交场合出尽"洋相",或在与人交往过程中戒心重重,或在婚姻生活中作出错误选择,导致了悲剧的产生。 《贵妇画像》是亨利·詹姆斯的早期代表作之一,以细腻的心理刻画而著称,被认为是英美文学的上乘之作,倍受评论家们的关注。文学评论界已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主人公伊莎贝尔·阿切尔、沃伯顿勋爵、卡斯珀·古德沃特、吉尔伯特·奥斯蒙及他们之间的微妙关系作了深刻分析,尤其对本书的结尾--伊莎贝尔决定回到丈夫奥斯蒙身边的原因作了深入细致的剖析。有人认为伊莎贝尔回到丈夫身边是因为她曾答应继女番茜要照顾她,对她负责,所以必需信守诺言;也有人认为伊莎贝尔追求自己理想中的自由与独立,所以只能回到奥斯蒙那里。笔者认为上述的观点不无道理,但若能从跨文化交际的角度出发,就更能理解伊莎贝尔的最终选择。她很想生活在古老文明的欧洲,但又无法接受欧洲的某些文化习俗及社会制度,而在欧洲生活多年的吉尔伯特·奥斯蒙身上既有她熟悉的美国人的影子,又有她向往已久并一直追求的欧洲人的高贵典雅,所以她只能回到奥斯蒙身边去。 一、高语境和低语境文化的冲突 《贵妇画像》中的主要人物都来自美国。与欧洲相比,美国无疑是一种低语境文化。在低语境文化中长大的人在与别人交往过程中,每次都需要详细的背景知识,大多数信息都必须明明白白地表达出来,而语境本身及参与者身上所隐含的内容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相反,在英国这样的高语境文化中土生土长的人往往对环境比较关注,口头交际不是他们获取信息的唯一渠道。由于历史及传统的原因,高语境文化的内容变化不大。对于某种现象,无论从历时还是从共时的角度,人们的反应几乎都是相同的。言语不是他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空间、沉默、手势、穿着、谈吐风格等都能给交际者带来所需信息。 虽然许多跨文化交际的问题都发生在个人层面,但实际上大多数的困难和误解都可以追溯到文化的差异。某种文化的深层结构往往决定了生活在这种文化中的人们的处世方式。《贵妇画像》中的美国人到了欧洲之后都存在着跨文化交际的问题,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伊莎贝尔的姨夫丹尼尔·托切特先生从美国来到英国生活已经三十年了。他是个银行家,事业有成,产业巨大,应该说已在英国扎根。但不管他到英国多久,不管他多么爱加顿科特的产业,托切特先生仍象他刚到英国时一样,本质上没变,他身上的美国人特征仍十分明显,做生意时所表现出的进取和敏锐更是典型。他历来是个热情、聪明的人,和儿子一样,他很快就意识到新来的外甥女伊莎贝尔身上有着与众不同的吸引力。一次,在与沃伯顿勋爵谈话过程中,托切特先生把外甥女很好地夸了一番,说了些可能让沃伯顿勋爵误解的话(以为他在为外甥女做媒);对此,他的儿子拉尔夫作了恰当的评价:"你已学会了许多他们(指英国人)可以说的东西,但从没学会如何回避他们忌讳的东西。"(1)伊莎贝尔的姨妈托切特夫人不喜欢英国人的生活方式,不过她喜欢生活在欧洲大陆。她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买了房子,只是定期回美国看看,但她身上仍明显地表现出美国人的性格特征:干脆、直率、独立,是个按自己原则生活的典型的美国个人主义者。跟小说中的其它人物相比,托切特夫妇在跨文化交际过程中还算是成功的。由拉里·A·莎默弗等主编的《跨文化交际》一书指出:成功的跨文化交际欣赏共同点,接受差异。至少托切特夫妇做到了这一点。 伊莎贝尔的朋友亨里埃塔·斯塔克波尔是个记者。小说从头至尾,她一直在西欧各地旅行,不管那些地方给她留下了多深的印象,她仍把看到的一切与美国相比,并总认为自己的国家要好得多。伊莎贝尔在描述这位朋友时是这么说的:"她是一个从美国到太平洋一路上都散发着美国味的人"。(2)因为职业关系,斯塔克波尔意识到跨文化交际可能会带来的问题。例如,她在和伊莎贝尔表哥拉尔夫谈话时问:"我想知道你把自己看成美国人还是英国人。一旦我知道了,我就能以恰当的方式与你谈话。"(3)她算是见多识广,尽管如此,她还是拒绝接受英国的一切,包括沃伯顿向伊莎贝尔求婚一事。亨里埃塔在小说中最关心的就是卡斯珀·古德沃特追求伊莎贝尔一事。她坚持不懈地鼓励并支持卡斯珀,有时几乎到了干涉的程度。她想让伊莎贝尔嫁给卡斯珀。她老是写信,把伊莎贝尔的行踪和举动告诉他。她认为伊莎贝尔不能嫁给"堕落的欧洲人",并说伊莎贝尔在欧洲会毁了年轻的生活: "我总担心她要嫁给堕落的欧洲人,我想阻止她。" "我要把她的思想呼唤回来。" "呼唤回来?从哪里?" "从国外那些矫揉造作的地方。"(4) 亨里埃特看不惯英国的一切,从政治制度、风俗习惯到普通的英国人,她一概予以否定。她认为拉尔夫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是英国阶级制度的一种耻辱。亨里埃特身上强烈的美国人意识给她和拉尔夫的交往设置了重重障碍,产生了很深的误解。读者都知道拉尔夫只是显得玩世不恭,实际上他是个很有洞察力的人,他的话往往有很深的内涵,来自低语境文化的亨里埃特不能完全理解,所以导致了双方交际过程的失败。 究其原因,不难发现亨里埃特在跨文化交际过程中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她的观念中带有极强的种族优越感,认为美国及美国人是一切交际活动的中心。持这种种族优越感的人往往在跨文化交际中拒人以千里之外,对别的民族持否定态度,结果是拒绝接受其它文化中丰富的内容和深厚的积淀。有这种强烈种族优越感的不只是亨里埃特一个人,卡斯珀·古德沃特也一样。他否定英国的一切,甚至认为英国人"不跟我们同类,我根本就不在乎他们怎么样"。(5)卡斯珀身上主动进取的性格是典型的美国精神,他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没受欧洲传统习俗影响的美国男性。 《跨文化交际》一书对美国为什么是低语境文化作了分析。作者认为定居在一个没有开发的新大陆,人们首先关注的是如何生存。特定的形势使这个民族没有精力去考虑规矩或习俗等问题。他们认为与生存相比,欧洲人的所谓规矩简直是废话,只有独立的人才能生存下来。这些环境因素对定居者心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美国人奉行个人主义,没有陈规陋习,只讲效益;不久,他们就有了自己的思维模式、信仰、价值观及对周围环境的态度。个人主义成了美国文化中的重要因素。这种性格特征在《贵妇画像》的女主人公伊莎贝尔身上表现尤其突出。 二、伊莎贝尔--《贵妇画像中跨文化交际的最大失败者 伊莎贝尔是小说的女主人公。在亨利·詹姆斯的巧妙设计下,小说中的其它人物都是围绕着跟伊莎贝尔关系的远近而展开的。她跟她的美国同胞一样,很想走出国门看看外面的世界,尤其是古老文明的欧洲。她满脑子浪漫念头,是个理想主义者。她说她来到欧洲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对自己看到的一切作出判断,对自己要做的事作出自己的决定。她身上表现出极强的美国人特征:纯真、直率、独立、追求自我。到英国时,她也意识到不同国家的人处世方式会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初来乍到对周围的一切都存有戒心,这可能就是莎默弗他们所说的"文化震憾",即由于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失去了我们熟悉的迹象及象征而产生的焦虑。伊莎贝尔的这种心理在某种程度上给跨文化交际设置了重重障碍。 尽管伊莎贝尔不断地提醒自己出国的主要目的是多接触些人,多了解欧洲社会,但脑子中根深蒂固的美国文化观念使她对周围的一切始终持戒备的心态。她跟姨夫说:"我喜欢这个地方,但不敢肯定我就能喜欢这里的人们。……我知道他们是好人,但跟他们相处愉快吗?"(6)而且伊莎贝尔还明确说她无法想象英国的阶级制度,更不愿属于英国的任何阶层。可见,伊莎贝尔对周围的一切,虽然不像她的记者朋友持全盘否定态度,至少不能容纳。美国驻南非的大使James Joseph说:"害怕差异就是害怕未来;正确理解,而且真正拥有包容之心对人们来说是一件好事,而不是负担。"(7)但纵观全书,伊莎贝尔始终没有包容之心,这是她最终回到奥斯蒙身边的原因。 伊莎贝尔在婚姻方面所作的选择是跨文化交际失败的一个很好的例子。 沃伯顿勋爵是典型的英国绅士,高贵、英俊、富有,是英国姑娘们首选的对象。当沃伯顿向伊莎贝尔求婚时,女主人公无疑是感觉到了强烈的吸引力。她喜欢沃伯顿的风度:古老文明中薰陶出来的绅士风度,但遗憾的是她认为沃伯顿"是英国人的典型代表",(8)他身上所隐含的英国阶级制度让伊莎贝尔接受不了。想到沃伯顿的社会地位和家世,伊莎贝尔退却了,畏惧了,生怕自己被困在金丝鸟笼里。美国人主张独立、自主、自由、平等,家庭背景对他们来说没有这么高的含金量,但勋爵生活在英国这样的高语境文化中,其价值不言而喻,文化冲突拆散了这对姻缘,使他们没法走到一起。其实沃伯顿自己并没太强的优越感,这从他和伊莎贝尔的对话中可以看出: "不要做勋爵。" "我只是个无名小卒而已!如果你们这些讨厌的美国人不要老提这件事,我们真的可以把它忘了。"……� "我不赞成特权阶级。"(9)而且,伊莎贝尔对沃伯顿的看法自始至终没变:他代表了英国的政治及文化。当他们在伊莎贝尔家的聚会上再次见面时,伊莎贝尔正处于婚姻不幸的痛苦之中,她也清楚沃伯顿仍然爱着她,但当沃伯顿向他示意时,根深蒂固的文化观念使伊莎贝尔再一次拒绝他。� "我难道没有让自己开心的权力吗?" "没有,你忙着处理大英帝国的事务。" "让大英帝国见鬼去吧!你老是为此嘲笑我。"(10) 伊莎贝尔总是把沃伯顿跟他的政治身份和社会地位联系起来;换言之,沃伯顿身上的文化内涵吓倒了这位追求自我的美国姑娘,而这些内涵在高语境文化中确实是很重要的。所以当奥斯蒙出现在伊莎贝尔面前时,我们的女主人公似乎在陌生的文化环境中突然发现了知己,迫不及待的接受了。她错误地认为奥斯蒙不属于英国的任何阶级,没有英国人的那些复杂层次,不受传统和社会习俗的约束。从表面上看奥斯蒙与社会隔绝,只关心女儿及自己的利益;他精通艺术,善于鉴赏,显得很有内在价值。这就是伊莎贝尔心目中的绅士风度,既有她熟悉的美国人影子,又有她一直向往的在古老文明中薰陶出来的修养和风度。因为人们"是从自己本国文化的角度研究别国文化,所以我们的观察和结论不可避免地带有个人和文化倾向的烙印。"(11) 沃伯顿身上的文化内涵遭到伊莎贝尔的拒绝,而托切特先生留给她的遗产却促成了一桩不幸的婚姻。上面已经提到伊莎贝尔反对英国的阶级制度,认为不劳而获是一种耻辱。为此,当她姨夫把财产留给她时,这些"不劳而获的钱"就成了她的负担,使她在清高的奥斯蒙面前抬不起头来。而读者都非常清楚奥斯蒙完全是冲着她的钱才扮演她认可的角色。 根深蒂固的文化观念使她急于处理这笔钱。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出她对生活充满着期待,而拉尔夫也是看到表妹天生丽质、聪慧无比、对生活有追求才说服父亲把财产的一半留给她。希望她不要因为钱而随便安排自己的生活,希望她能做到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享受生活,幸福快乐。但遗憾的是原本在拉尔夫帮助下可以实现的生活却因文化观念的不同而导致了截然相反的结果。伊莎贝尔得到这笔钱后从没想如何用它来实现自己对生活的期待,奥斯蒙出现后,她认为他才配使用这笔钱。伊莎贝尔极端地认为没钱没地位就是独立自由的标志。而奥斯蒙毕竟是美国人,他了解美国文化,自然也知道象伊莎贝尔这样天真单纯的美国女孩往往会持什么观念,所以就投其所好,鼓励伊莎贝尔去认识世界,体验生活,这就更获得伊莎贝尔的好感,符合她对自由独立的追求。所以伊莎贝尔爱的不是奥斯蒙所拥有的东西,而是以独立自主面目出现的一无所有。 奥斯蒙的婚姻是其情人默尔夫人一手策划的,此话不假;但从伊莎贝尔的角度看,她完全是自愿的,没人逼他。在小说四十二章的内心反省中,她承认自己是睁着眼睛挑选取的,没有预谋,没有陷井;她观望过,考虑过,所以错误的根源在于她自己。但伊莎贝尔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究竟错在哪里了。 奥斯蒙和默尔夫人是欧化了的美国人。他们已经适应周围的环境,接受欧洲的文化,变得含蓄,有城府,从他们的谈吐中已看不出美国人的影子,不过遗憾的是他们并没吸取古老文明的精华,他们已经堕落了。《跨文化交际》一书指出心胸开阔灵活多变有助于陌生人适应新的环境。因为只有这样,到了新地方的人们才能承受挑战,最大限度地学到新东西。必须让自己的交际方式适应于每一种出现在你面前的文化。"但伊莎贝尔做不到这一点。到最后,虽然她知道奥斯蒙狭隘、虚伪、卑鄙、邪恶、堕落,虽然她知道沃伯顿和卡斯珀都还爱着她,而且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她,她还是回到了奥斯蒙身边。她非常向往生活在欧洲古老的文明中,但她仍无法接受某些文化观念,而只有在奥斯蒙身上她才既能看到熟悉的美国人的影子,又能领略到她理想中的欧洲坤士风度。虽然她为自己的回归找了各种借口,但实际上她是本小说中跨文化交际的最大失败者。她宁愿接受婚姻悲剧,也不愿以宽阔的胸襟容纳别国的文化。 亨利·詹姆斯对美国人的性格特征及文化背景了如指掌,又对欧洲深厚的文化积淀有极深的体会,因此他能通过小说人物的塑造把美国人到欧洲生活所可能遇到的种种问题展现在读者面前,难怪Vartkis Kinoian说:"他是第一位真正把自己的作品溶入世界文学主流的美国小说家。"(12)在跨文化交际越来越频繁的今天,重读《贵妇画像》,相信我们都会有新的收获。 责任编辑:吴 鼐 (1)《贵妇画像》,牛津大学出版社,1981年,第9页,作者自译。 (2)《贵妇画像》,牛津大学出版社,1981年,第57页,作者自译。 (3)《贵妇画像》,牛津大学出版社,1981年,第88页,作者自译。 (4)《贵妇画像》,牛津大学出版社,1981年,第150页,作者自译。 (5)《贵妇画像》,牛津大学出版社,1981年,第169页,作者自译。 (6)《贵妇画像》,牛津大学出版社,1981年,第58页,作者自译。 (7)《跨文化交际》,外研社与汤姆森学习出版社,2000年,第16页。 (8)《贵妇画像》,牛津大学出版社,1981年,第68页,作者自译。 (9)《贵妇画像》,牛津大学出版社,1981年,第144页,作者自译。 (10)《贵妇画像》,牛津大学出版社,1981年,第417页,作者自译。 (11)《跨文化交际》,外研社与汤姆森学习出版社,2000年,第19页。 (12)《亨利·詹姆斯的"贵妇画像"》,外研社和Simon Schuster国际出版公司,1997年,第139页。
如果要进行论文写作,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女权主义与女性主义的区别应该说“女权主义”与“女性主义”不仅仅是在提法上的区别。“女权主义”是更早期的译法,针对当时
一19世纪末的法国文坛,曾有一位著名的文学大家首次提出了有关生态的女性主义观点,其主要观点认为生态女性主义要在哲学理论的指导下形成人与自然以及两性之间的统一,引
选材分量太轻。一般西方文学中的女权绕不开《美狄亚》的,这是最早的“女性态度”。论文最好写的是谈发展,但是不出彩,容易平庸。从《美狄亚》到《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文
在某个特定年代特定背景下女性意识的觉醒及其表现;将女性意识与文学作品相结合,比如《飘》,张爱玲的小说等;或者从不同方面写女性主义,政治生态方面,婚姻家庭方面等都
加我可以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