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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壁垒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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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壁垒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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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概念及类型绿色贸易壁垒又称环境壁垒,是指以保护资源和环境的有关国际公约、法规、标准和进口国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在国际贸易中将不符合国际和进口国国内关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人类及动植物健康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的商品实行限制或禁止进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它是在全球环境和贸易政策还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环境保护给自由贸易带来的新型非关税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的制定者一般是科技水平比较高、技术处于垄断地位的发达国家,以其先进的技术、雄厚的资本提出过高的标准,制定一系列苛刻的环保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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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绿色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姓名:xxx

班级: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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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商务英语

商务英语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一、论文的来源,目的,意义,国内外概况和预测

2014年11月1日深夜,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无论按什么标准来撰写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都将会被列入这一时期最重大的事件之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中国加入世界组织必将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

可以说,中国加入世贸对中国绝大部分行业的发展是有利的,但有机遇同样就会有挑战,尤其是对中国农业的'发展。目前,中国农业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加入WTO,农业面临一个新的国际环境,新阶段新环境将把中国农业推向市场竞争的巅峰。

论文百事通中国农业的市场竞争会由国内竞争转向国内国际双重竞争,农业资源也会由国内配置转向国内国际双重配置。中国入世,绿色壁垒逐步取代了关税和配额,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最大障碍。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农业如何应对将会是一个亟待做出抉择的问题。研究如何有效地利用WTO规则和机制来保护和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将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鉴于此,我选择了中国加入WTO后的外贸研究这个论文课题,希望通过自己论文写作的过程,来加深对WTO的了解。

二、有关论文课题调查和研究情况,预计论文达到的目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段提高,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得到了人们普遍的关注。经济、科技、社会、人口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已经得到各国的公认。消费观转向对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人们不仅要提高生活水平,更重要的是要提高生活质量,当然包括环境质量。然而,为了保护环境所采取的措施往往包含贸易手段,所以环境也不可避免地影响着国际贸易。发达国家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纷纷筑起绿色壁垒。我国农业遭到了严重的打击,损失极大。如何面对绿色壁垒?怎样发展我国的农业?这是我国现在发展阶段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同时也是农产品出口大国。但是,近年来,发达国家凭借他们在科技、管理、资金及环保方面的优势,为达到保护贸易的目的,推出了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即绿色壁垒,本文分析了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并提出了应对策略。 [关键词] 绿色贸易壁垒 农产品出口 影响 策略 我国是一个农产品出口大国,我国的农产品多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科学技术含量不高,相比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的农产品具有价格优势。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农产品市场,制定了苛刻的技术、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以限制我国农产品进入其市场,绿色贸易壁垒这一看似“合法”的非关税壁垒便应运而生。 一、绿色贸易壁垒概述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自然环境、生态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贸易措施,对来自国外的产品和服务加以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它的特点有内容的合理性、形式的合法性、保护对象与范围的广泛性、实施效果的歧视性。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标志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补贴和绿色税收等。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生产的环保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技术等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因此我国是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较大的国家。然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既有正面影响,又有负面影响,但其弊远远大于利。 1.正面影响 (1)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我国农产品要通过绿色壁垒进入国外市场就不得不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的质量,那些农药含量高的农产品就必须被淘汰,产品更加绿色化。 (2)有利于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绿色壁垒所采用的技术标准通常是以先进的环保技术为基础的,我国的农产品生产者为达到这些要求,就不得不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因此我国的农业技术水平能够得到提高。 (3)有利于我国农产品的可持续发展。绿色壁垒是为保护环境,人类健康和生态平衡而设立,通过绿色壁垒的实施,可以促进我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负面影响 (1)限制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增长速度,使我国农产品出口量下降。我国的农产品因达不到发达国家设立的标准,许多农产品被退回或被封杀,这就大大限制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如我国出口到日本的绿茶因农药残留量超标而被退回,出口到欧盟的蜂产品以氯霉素超标为由而遭封杀等。 (2)提高了我国农产品生产成本, 削弱了我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我国国内的农产品生产者为达到国外的苛刻的技术安全标准,不得不增加生产成本,以及有关环境的检验、测试、认证等手续的额外费用,我国多是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有价格优势,而国外苛刻的技术要求就削弱了这种优势。 (3)加强了发达国家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控制。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科技等方面的优势,制定了苛刻的贸易技术标准,限制我国农产品进入其国内市场,借保护环境之名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进行限制。 三、我国农产品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原因 1.国内原因 (1)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低。我国农产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生产规模小,基本是传统的家庭式生产,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科技含量较少,因此生产效率比较低,生产的产品很难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 (2)农产品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生产者的安全和卫生意识不高,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色素等。在接受国外产品检验时,往往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2.国际原因 (1)国外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根据H-O定理,一国应出口该国充裕要素密集的产品,我国许多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价格上就获得了比较优势。但许多发达国家在我国加入WTO后,设置绿色壁垒来保护国内市场。 (2)人们对健康和环境越来越重视。为保护人们的健康和环境,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提倡 “绿色革命”,绿色贸易壁垒便是一种体现。我国的许多农产品由于含有许多超标的化学成分,因此被发达国家拒之门外。 四、我国农产品出口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策略 1.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发展环保农业 首先,扩大农产品的生产规模,调整农产品生产方式,应用高新技术,把分散的生产转向综合产业化生产,形成标准化的规模生产;其次,发展绿色环保农业,农业生产者应树立绿色观念,减少农药的使用,引用科学的、绿色的生产技术,提高环保意识,维护生态平衡。 2.扩大我国农产品的对外出口范围,开展多国营销、绿色营销 面对发达国家的故意为难,我国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应考虑寻找新的市场,将农产品的出口范围扩大到发展中国家,避免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增加农产品的出口。在进行农产品贸易时,应采用先进技术,加工、包装、运输农产品,绿化产品价值链,开展绿色营销。 3.发挥政府职能,维护我国的正当权利 政府应充分发挥其职能,制定绿色政策,鼓励绿色产品的开发和出口,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绿色补贴,同时必须建立起与国际统一标准一致的质量监控体系,并且通过外交维护我国的正当权利,我国应与发展中国家团结起来,共同应对发达国家不合理的绿色壁垒。

绿色壁垒论文的参考文献

浅析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摘要: 随着近年来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绿色壁垒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保护措施, 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对发展中国家极具不平等性,我国在对外贸易中也屡遭绿色壁垒的侵害。如何应对绿色壁垒,促进出口贸易,是我国贸易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界定了绿色壁垒的涵义,分析了绿色壁垒所采取的具体形式,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应对措施。关键词: 绿色壁垒 主要形式 应对措施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各国贸易空前开放,加上一些贸易条约、协定和贸易组织的影响,贸易中关税壁垒的保护作用逐渐减弱。但近几年,金融危机使得一些国家经济发展受阻,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在传统的关税壁垒起不到较好作用的情况下, 越来越多的国家倾向于采用非关税壁垒来保护本国的生产与经济发展, 绿色壁垒是非关税壁垒中一种新兴的、隐蔽的、灵活多变的贸易措施。一、绿色壁垒的涵义。《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曾将“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健康所必须的措施” 和“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列为自由贸易原则的一般例外规定。这就意味着有关国家可以以此为由采取贸易保护措施, 于是集环境保护与贸易保护于一体的绿色壁垒应运而生, 并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保护本国生产与经济发展的有利武器。绿色壁垒的涵义在理论界有多种界定, 但归根结底绿色壁垒具体是指一国以保护有限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通过制定苛刻的环境保护标准来限制国外商品的进口。这里的环境保护标准可以是相关的条例法规, 也可以是较高的技术限制,或者是繁琐的海关检验、审批程序等。二、绿色壁垒的主要形式。绿色壁垒的形式多种多样,且极富变化性,有关国家可根据本国经济结构、产业特征或是国际经济面临的突发性事件来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绿色壁垒以保护本国贸易。绿色壁垒主要有以下几种:1.绿色关税与市场准入。这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保护环境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进口商品征收高额的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产品的进口,甚至对其进行贸易制裁的做法。比如美国就对石油销售征收环境进口附加税, 使进口石油比国内同类产品每桶多缴纳几美分的附加税。这种做法对保护国内环境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 它使生产商在控制成本的驱使下尽可能地少用进口产品。2.绿色包装和标签规定。一些国家对在本国市场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进行规定,包括包装材质、包装方式、包装上的文字说明,另外还有绿色标签条例。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这些规定才能进口,但这些规定无疑会增加进口商品成本,削弱其竞争力。美国从1999年开始禁止中国将未经处理的木质包装输往美国, 他们认为未经薰蒸处理的木质包装会将天牛带到美国危害森林。许多国家对包装上的文字说明也有要求, 如法国要求进口商品包装的说明文字必须是法文。所谓的绿色标签规定是进口商品的“绿色通行证”,它是一种印刷在商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或标志,是由进口国的相关管理部门按严格环境标准审批并颁发给制造商的,如果进口商品上无此标志则不予进口,如德国的“蓝色天使”、印度的“生态标志制度”等。[论文网]3.绿色技术标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研发生产方面投入较大, 科技水平较高,所以往往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制定极其苛刻的技术标准,进口商品的生产过程没有达到该标准就会被限制进口或是禁止进口,而这些技术标准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较难达到,或者会增加其生产成本, 这就给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带来一定的困难。早在1990年美国就利用绿色技术标准与墨西哥产生过贸易纠纷:当年10月,美国政府借口墨西哥在捕捞金枪鱼的过程中没有实行保护海豚的作业规范, 下令禁止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及其制品。事实上,美国这种做法是毫无根据的且有些霸道,如果美国的这种做法能成立的话,那么任何国家就都能随便找一个理由、立一个法限制其他国家商品进口,国际贸易秩序也就乱了套。所以绿色技术标准实际上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幌子。4.绿色卫生检验制度。近几年来,随着一些全球性疾病的蔓延和贸易战的加剧,许多国家越来越重视进口商品的卫生检验, 一些国家借口卫生检验来限制商品的进口。这些国家要求进行检验的商品越来越多,检验标准也越来越严,不仅增加了进口商品的检验成本,而且限制了一些国家的商品进入。比如早期对于农副产品主要是检验六六六、滴滴涕的残留,现在则要求检验放射性污染、多氯联苯和二恶英等,且残留物不得超过百万分之几。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对花生及其制品进行黄曲霉素检验, 对化妆品进行铅、砷等元素检验,对玩具、陶瓷制品进行铅、汞含量检验,对肉类进行荷尔蒙技术检验,等等。这几年国际上又发现鸡肉中残留二恶英,再加上疯牛病、禽流感、H1N1病毒的全球性蔓延,因而各国都加强了对进口肉类的检验,甚至禁止进口病源国的肉类。5.环境成本和绿色补贴制度。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借口保护资源和环境, 认为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在成本之内,即环境成本内在化。这对于发展中国家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 因为一些中小企业自身无力承担环境治理的费用, 于是形成高环境标准产品生产企业的不公平竞争。而一旦发展中国家政府给予这些生产绿色产品的中小企业环境补贴或优惠贷款的话, 发达国家则会以此为名对其征收反补贴税。而与此同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又通过跨国公司将一些高污染产品转移至发展中国家进行生产,使发展中国家商品的环境成本提高, 削弱发展中国家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三、我国应对绿色壁垒的措施。从以上几点看来, 绿色壁垒一般都是打着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幌子,实施限制进口的贸易壁垒,且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歧视性。它还会抓住消费者的心理,人为引导消费者对技术标准相对较低或生产消费过程不“绿色”的进口产品产生抵触心理,设置进口障碍。尽管绿色壁垒与贸易自由化相冲突,但是其对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所以, 作为发展中国家, 我国应对绿色壁垒的措施应从实际出发, 一方面对以环保为借口侵害我国合法权益的绿色壁垒要坚决反对、努力消除,另一方面要实行绿色战略,开发绿色产品。具体应对措施如下:1.制定完善的环保法律、法规,秉承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制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是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手段,也是应对绿色壁垒的有力武器。我国关于环保的国内法虽然对治污有一定的作用,但应对绿色壁垒还远远不够,环保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应仅仅是单纯的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 还应该对企业生产全过程甚至消费过程进行监控, 促使企业节约资源,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推行清洁生产、绿色消费,使之与国际接轨,更好地推动我国贸易的发展。另外要坚决贯彻“污染补偿支付”和“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原则,谁污染谁买单,使环境成本内在化。此外,我国还要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严格遵守公约,并使国内立法与相关公约互相呼应。2.灵活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积极应对绿色壁垒。作为WTO成员国, 在面对绿色壁垒损害我国贸易利益的事件时,我国要依据WTO规则与有关方面进行磋商,或向相关组织提出抗辩。这就要求我国能利用WTO的透明度原则积极收集各国的绿色壁垒信息和相关国家对抗绿色壁垒的案例,总结别国经验,一方面为我国应对绿色壁垒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另一方面帮助我国制定有效的绿色措施和制裁手段,善于灵活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绿色壁垒纠纷案,在磋商、调停无效的情况下, 我国也可根据WTO有关规定实施贸易报复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国还要培养熟悉WTO机制的专业人才为我国企业服务, 改变我国企业过去在国际贸易战中消极、不应诉的被动观念,积极应对绿色壁垒。3.建立环境标志制度,构筑绿色环境标准。环境标志已成为商品“走出去”的通行证,我国也应切实考察建立环境标志制度的可行性, 尽快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 使国内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能得到相关认证, 而对进口商品实施该制度既可以进一步保证进口商品的品质,又可以为我国增加相关收入。同时,我国还要用相关法律来保障该制度的实施,以确立其权威性、可靠性,构筑绿色保障体系,保护国内绿色产业。4.开发绿色产品,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所谓绿色产品是指从生产到使用乃至回收的整个过程都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危害小或无危害,以及可回收利用的产品。我国企业必须实施绿色战略,开发绿色产品,对绿色产品进行专业化研究,使之真正有利于生态环境,注意节约资源,同时考虑回收利用,并要结合国情和消费者承受能力来确定绿色产品的“绿度”,不可盲目追求绿色而使商品成本过高失去市场。总之,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并集中表现在国际贸易的绿色壁垒中,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 必然会受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限制。面对不利局面,我国要积极利用WTO机制中的特殊待遇,努力提高自己的经济水平和技术水平, 合理设置自己的绿色保护屏障,以保护和促进我国的贸易发展。参考文献:〔1〕叶汝求。环境与贸易〔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2〕诸江。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之应对〔J〕。商场现代化,2008,27.〔3〕马秀贞。WTO框架下的绿色壁垒及其应对新探〔J〕。东方论坛,2003,6.〔4〕姜红。绿色壁垒问题的理性思考〔J〕。华东经济管理,2004,6.〔5〕夏英祝,祖书君。绿色壁垒和绿色壁垒效应〔J〕。农业经济问题,2004,1.〔6〕顾昭明。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J〕。中国流通经济,2004,10.[求一篇关于如何应对出口贸易中的绿色包装壁垒的论文①

1)题目:Green Barrier Promotes SustainableDevelopment of Our Foreign Trade作者:Yongning Wang链接: 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2009, (5) 2)题目:Environmental Barriers and Housing Accessibility Problems Over a One-Year Period in Later Life in Three European Countries作者:Susanne Iwarsson , Carita Nygren , Frank Oswald , Hans-Werner Wahl , Signe Tomsone链接:期刊:Journal of Housing For the Elderly, 2006, (3), )题目:Tantalum oxide coatings as candidate environmental barriers作者:Monica Moldovan , C. M. Weyant , D. Lynn Johnson , K. T. Faber链接:期刊:Journal of Thermal Spray Technology, 2004, (1) 4)题目:New environmental barrier coating system on carbon-fiber reinforced silicon carbide composites作者:S. Latzel , R. Va?en , D. St?ver链接:期刊:Journal of Thermal Spray Technology, 2005, (2) 5)题目:Environmental barriers experienced by stroke patients in Musanze district in Rwanda: a descriptive qualitative study作者:Urimubenshi G , Rhoda A链接:期刊:African health sciences, 2012, (3),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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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对你有帮助绿色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作者:张 静字号大小: 小 中 大〔内容摘要〕 本文从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出发,结合我国国情的客观现状,分析了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打破绿色贸易壁垒的方法和措施,以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关 键 词〕 绿色贸易壁垒;特点;影响;策略分析〔作者简介〕 张静,石家庄市北郊监狱财务科科员,会计师出自:《社会科学论坛》 2007年16期 作者:张静众所周知,中国是农产品的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随着我国加入WTO以来,关税和市场准入方面世界各国对中国的限制逐步放松,我国出口农产品所遇到的传统关税壁垒门槛也逐步降低了,使得我国农产品贸易不断增长。但近年来,有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自身的产业和市场,以安全、卫生和环保标准为主要内容实行绿色贸易壁垒政策,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设置障碍。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生产者和加工者素质不高、农业外贸体制不完善等原因,也致使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不断遭遇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这些贸易壁垒给我国出口创汇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对我国经济建设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因此,积极探索绿色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结合我国国情的客观现状,以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为出发点,为农产品出口找到一些行之有效的打破绿色贸易壁垒的方法和措施,对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绿色贸易壁垒(Green Trade Barrier),通常亦称“环境壁垒”或“生态壁垒”,指那些以维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是世界各国为保护本国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而制定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法规标准等,是对进出口贸易产生影响的一种非关税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二、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因素及特点1.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因素:(1)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下,国际贸易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2)为保护全球以及本国的环境,各国政府加强环境立法和管理。(3)广大公众,尤其在发达国家,环境意识日益提高。(4)发达国家力图保持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等。2.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有以下特点:(1)内容更具合理性。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是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为依据的,更符合大众消费者的需求,更容易获得进口国政府的支持,也更顺应全球范围内环境保护的需要。(2)形式更具合法性。绿色贸易壁垒是以国际公约、国际双边或多边协定和国内法律、法规等为实施的依据和基础。(3)保护对象更具广泛性。凡是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有关的产品都将是绿色贸易壁垒所要保护的对象。(4)保护动机更具虚伪性。西方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抓住了人们保护自身健康和生存环境的心理,扯起了保护健康和人类环境的大旗,“名正言顺”的实行贸易保护。它们对别国的产品设置绿色贸易壁垒,阻止进入其本国市场,但与此同时,又将本国一些污染生态环境的生产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投产。(5)实施效果更具歧视性。由于历史等客观原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科技和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极大的不平衡性。而发达国家往往无视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凭借其自身先进的技术、雄厚的资本提出过高标准,渐渐把发展的不平衡导入国际贸易领域,引致更多的不平衡。三、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1.绿色贸易壁垒对农产品出口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正面影响:(1)可促使我国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提高质量认证标准。一般来讲,国外一些国家建立绿色贸易壁垒的市场准入制度可以促使我国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提高环境认证标准,加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农业生产的发展。作为国际公认的食品安全基准标准的食品法典(CAC),目前发达国家已普遍采用,而且基本垄断了CAC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欧盟早在2002年1月就以此法典为由宣布全面禁止我国动物源产品的进口。在遭受如此严重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情况下,我国农产品生产企业当痛定思痛,以CAC为食品安全标准,不断加大力度切实提高质量认证水平,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增强向发达国家美国、欧洲、日本等的出口。(2)有助于我国加快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贸易壁垒让我们切实认识到了绿色天然无害农产品的优势。于是,为生产出更多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新型绿色产品,开拓崭新的国际市场、争创更多的外汇收入,我国需加快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据最新资料显示,新疆已被国家列为首个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区;通过有机产品认证的新疆的单位和企业已有3个。其中,博湖县博斯腾湖150万亩大湖区水产养殖区的面积超过浙江千岛湖有机水产养殖区,成为中国最大的有机水产养殖区。目前,有机食品生产正在新疆迅速发展起来,哈密、温宿、玛纳斯、精河、尼勒克等14个县市正积极组织相关工作。自治区环保局也在编制规划,确立新疆有机食品强区的建设目标。(3)有助于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竖立绿色外贸的成功信心。通过遭遇绿色贸易壁垒并成功跨越的贸易过程,可以使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真正意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积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理念,正确竖立绿色外贸的成功信心。遭遇绿色贸易壁垒如今已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无法逃避的现实问题,在绿色贸易壁垒的障碍前,只有用正确的态度去正视它,不畏缩也不藐视,各企业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坚定信念、百折不挠,必可成功突破绿色贸易壁垒。2.绿色贸易壁垒对农产品出口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负面影响:(1)对市场准入的影响。目前,我国农产品主要贸易伙伴有美国、日本、欧盟、韩国以及中国香港等地区,与他们的贸易额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80%以上。而这些国家和地区大多数是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成员”,也是绿色贸易保护主义最为盛行的地区。由于我国长期忽视环保产业的发展,出口产品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环境标准。为符合发达国家农产品市场的环保法规和标准,我国出口商需要投入额外的资金、技术及人力资源,但这种投入短期内又无法立竿见影,因此绿色贸易壁垒将形成某些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准入也就不难理解了。这种市场排外将使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市场面临缩小的可能,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2)对出口农产品结构的影响。我国在环保和防污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体现在治理力度和管理水平上,更多的体现在思想意识上的模糊认识和观念淡薄上。正基于此,我国长期忽视绿色农业和绿色食品的发展,放松对农产品安全和防范污染标准监督检验工作,没有形成无公害的管理体系。加之我国农户经营分散、农产品质量控制难度较高,从而使我国农产品在农药残留等各类卫生检疫指标方面有着不少漏洞和急需改进之处。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在短期内堵住漏洞解决问题也并非易事,因此在贸易壁垒的铜墙铁壁前,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得不被动面临大调整。四、农产品出口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策略分析绿色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农业产品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非关税障碍。面对日益严峻的西方诸多传统经济强国及其他新兴发展中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挑战,我们必须积极应对,寻找到适合我国农产品出口现状和农业未来发展方向的有效策略和方法。1.企业应采取的策略分析。(1)提高农产品生产的科学技术含量。现在我们都已明白,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与农产品本身质量要求密不可分。但由于我国经济和科技的落后,农业生产依旧以传统的畜牧耕种方式为主,只求产量不求质量。生产过程中的科学技术含量和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明显的不足,往往无法生产出高质量的农产品。据查,世界上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5%,但我国只有~;而且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目前农业成果转化率只有30%~40%,大多数成果无法转化为生产力而仅停留在实验室阶段。针对这种局面,我认为我国农产品生产企业首先必须苦心修炼自身“内功”,在农业生产的环保问题和技术问题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同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外国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通过提高农产品的科学技术含量从本质上提高农产品的质量。这样,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就可以通过本身质量的提高从正面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真正做到不再畏惧所谓绿色贸易壁垒,增强在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2)增加农产品检测项目,提高测试标准。西方发达国家近年来多次提出“有机食品”“自然食品”以及“生态食品”等概念,对农产品中化学物质的含量要求更加严格。例如,欧盟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正式禁止320种农药在欧盟销售,其中涉及中国的农药产品多达60余种,这意味着欧盟此项禁令将对我国水果、蔬菜等多种农产品构成新的壁垒。因此,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实施严格的卫生安全标准,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不断增加农产品的卫生检测项目,包括农药残留、生物菌群、寄生虫以及天然毒素等各方面的内容,达到较高测试标准。同时,在检验检疫方面,企业应改变内检和外检分开的传统检验检疫模式,改变以往只注重最终产品的检验检疫管理模式,还应加强对加工型农产品的来源地实施有效监控,从源头上杜绝一切可能出现的不合格环节。通过这些检测方案的合理实施和有效监督,从而达到与国际接轨的质量标准、检疫标准,使农产品在走出国门前就先适应绿色贸易壁垒的严格要求。2.政府应采取的策略分析。(1)积极倡导绿色生态农业的发展。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带头倡导绿色农业发展方面应起主导作用,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实施收缩战略,对符合环保潮流,采用新型先进的环保生产技术的生产进行大力扶持。通过充分利用生物工程、基因工程、生态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发展相配套的绿色农业技术,如绿色良种、生物及有机肥料、生物农药、病虫害生物防治等,建立绿色肥料、生物农药等绿色农业技术服务体系,从而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将农业生产导入绿色农业的发展轨道。政府和相关部门不仅要加大对绿色农业发展的研究力度,积极给予政策支持,同时要采取措施鼓励发展生态农业,促进生态农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从而带动绿色生态食品的发展。我国入世以来,在绿色农产品生产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绿色生态食品生产总量达到1000多万吨,基地4000多万亩,产值100多亿元,这些绿色食品的出口至今还没有被退回的案例。同时,随着政府加大生态农业的推广力度,我国生态示范区自本世纪初以来,基本保持平稳增长的势头。(2)提高全民绿色和环保意识。保护环境是目前世界发展的大趋势。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兴起和日渐深入人心,人们的环保意识和绿色经济意识不断提高,人们对产品的环保要求越来越高。可以预见,绿色产品将是未来商品生产的主流,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中的比重也将日益增大。绿色贸易壁垒作为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国际贸易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传媒宣传和教育力度,尤其是要增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国内消费者的环保意识,推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使绿色经济意识和环境保护责任融入到每一个人的生产和生活中,以此来主动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挑战。参考文献:1.王金南:《绿色壁垒与国际贸易》,中国环境科学出版2003年版。2.王平:《中国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战略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版。3.孟建国:《绿色壁垒条件下出口贸易问题分析》,江西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4.曾凡银:《绿色壁垒对关税壁垒的替代效应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版。5.王小兰:“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载《农村经济》2004年第6期。

绿色壁垒论文参考文献

随着我国完成入世谈判,加入WTO日期越来越近。著名农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卢良恕表示,加入WTO对我国农业将产生深远影响,短期看弊大于利,长期看利大于弊,既带来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挑战。卢良恕认为,加入WTO后,我国农业将享受绝大多数国家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减少歧视性待遇、利用有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等,优化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外部环境,也为我国利用国际农业市场与资源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充分发表意见的情况下,我国可以自主参与制定新规则,有利于在多边体制下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加入WTO还有利于我国进口资源密集型、比较利益低的农产品,如粮食、棉花和油料,腾出资源发展出口导向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如水果、蔬菜、水产品、畜产品等。他同时认为,加入WTO后,外资进入我国将更通畅,带来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国农业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水平。与国际农业教育、科研、技术的交流与合作也会更为紧密和频繁,从而加速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农业增长的科技含量。此外,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建立和完善国内农业宏观调控体系。对加快农产品外贸体制和国内流通体制改革也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由于我国需要在遵守WTO有关规则的基础上承诺降低农业贸易保护程度、逐步开放国内农产品市场,这就意味着在参与世界农业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将给我国农业发展带来风险和挑战。对此,卢良恕分析说,国内农产品市场面临对外开放的压力已不可避免,缺乏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将面临冲击。耕地密集型、比较利益低的种植业农产品受到的冲击将比较明显,如小麦、大豆、玉米、棉花、油及油料、糖及糖料。对于大豆、玉米的主产区如东北和华北地区,进口的增加会给这些地区的生产造成直接压力,南方一些需要饲料粮省区也可能直接从国际市场进口玉米、大豆。此外,他还认为目前偏低的政策支持水平与我国农业规模不相称,不利于我国通过农产品价格政策、生产资料补贴政策和收入政策等调控农产品生产成本和市场,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卢良恕最后表示,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目标,必须紧紧依靠农业科技进步,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用现代科学方法管理农业,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农民,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以及农产品品质。

中国加入WTO有何积极意义?从世界135个经济体先后加入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组织,迄今没有一个成员退出,30多个经济体正在努力申请加入和我国13年孜孜不倦的努力可以看出,加入多边组织对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尽管中国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需要付出一定的“入门费”,为此可能产生一定的临时性的负面影响。但只要我们拿出应对措施,正面影响一定会远胜于负面影响:1.有利于中国更快、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社会。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加入这个主流,可以充分分享国际分工利益,与世界先进经济技术同步前进。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可以帮助中国经济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社会,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有利于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WTO是三大全球性国际经济组织之一,被称为“经济联合国”。WTO具有制订和管理世界经贸秩序的作用,目前WTO规则主要由美欧等发达国家制订。加入WTO,将使我国在国际经济舞台上拥有更大的发言权,可以为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维护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作出更大的贡献。3.有利于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WTO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点的一整套多边秩序。加入WTO,与我国建立市场经济方向的改革目标相一致。可以巩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并以WTO规则为参照,有力推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全和完善。4.有利于扩大出口贸易。加入WTO后,我国可获得多边、稳定、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并以发展中国家身份获得普惠制等特殊优惠待遇,有利于实现市场的多元化,使我国出口贸易有较大的增加,短期内纺织品服装的出口将受益最大。由于目前中国尚不是WTO的缔约方,中国的出口商品常常受到歧视性待遇,比如在一些国家我国不能获得普惠制待遇,在有的国家被实施配额限制,还有一些国家以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倾销案中主观选定类比国价格或生产成本作为测算中国出口商品倾销率的依据,致使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不断增多。加入WTO后,当与其他国家发生贸易纠纷时,可以通过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比较公正、合理地解决贸易争端,维护我国国家和企业利益。5.有利于引进外资。加入WTO,实施WTO的有关协议,中国的国内市场,尤其是服务市场将更加开放;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外销比例将不再适用;外汇平衡制约不复存在;外经贸政策的透明度增加;中国将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这样,随着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外国直接投资的总量将大幅增加,投资方式实现多样化,从而大大活跃投资市场,扩大生产规模,有力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6.有利于激发中国企业的竞争意识。加入WTO后,将有更多的外国跨国公司进军中国市场,从而将强化竞争机制,激发中国企业的竞争意识,迫使国内企业注重研究开发和对品牌的培育,加大技术投入,竭力提高员工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竞争的压力会促使国有企业加快经济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加速改制、重组、联合、兼并的进程。由于进口原材料价格的下降,有利于降低某些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他们的竞争能力。7.有利于我国技术进步。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迫切需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由于我国不是WTO的缔约方,目前主要工业发达国对我国实行技术出口管制,同时由于我国未参加WTO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外国企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环境尚存疑虑,不愿向我国出售先进技术。加入WTO后,我国在获得高新技术产品和先进技术方面的条件将大大改善。8.有利于国民生产总值(GDP)的增长。据国外专家估计,加入WTO,中国的GDP可增长2~4个百分点。9.有利于扩大就业机会。加入WTO后,投资和出口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从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进入 WTO对我国农业的影响 ---论绿色贸易壁垒(经济贸易学院 X X X )摘要:关键词: 随着我国完成入世谈判,加入WTO日期越来越近。著名农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卢良恕表示,加入WTO对我国农业将产生深远影响,短期看弊大于利,长期看利大于弊,既带来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挑战。 加入WTO后,我国农业将享受绝大多数国家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减少歧视性待遇、利用有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等,优化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外部环境,也为我国利用国际农业市场与资源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充分发表意见的情况下,我国可以自主参与制定新规则,有利于在多边体制下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加入WTO还有利于我国进口资源密集型、比较利益低的农产品,如粮食、棉花和油料,腾出资源发展出口导向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如水果、蔬菜、水产品、畜产品等。加入WTO后,外资进入我国将更通畅,带来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国农业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水平。与国际农业教育、科研、技术的交流与合作也会更为紧密和频繁,从而加速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农业增长的科技含量。此外,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建立和完善国内农业宏观调控体系。对加快农产品外贸体制和国内流通体制改革也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由于我国需要在遵守WTO有关规则的基础上承诺降低农业贸易保护程度、逐步开放国内农产品市场,这就意味着在参与世界农业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将给我国农业发展带来风险和挑战。对此,国内农产品市场面临对外开放的压力已不可避免,缺乏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将面临冲击。耕地密集型、比较利益低的种植业农产品受到的冲击将比较明显,如小麦、大豆、玉米、棉花、油及油料、糖及糖料。对于大豆、玉米的主产区如东北和华北地区,进口的增加会给这些地区的生产造成直接压力,南方一些需要饲料粮省区也可能直接从国际市场进口玉米、大豆。此外,他还认为目前偏低的政策支持水平与我国农业规模不相称,不利于我国通过农产品价格政策、生产资料补贴政策和收入政策等调控农产品生产成本和市场,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卢良恕最后表示,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目标,必须紧紧依靠农业科技进步,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用现代科学方法管理农业,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农民,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以及农产品品质一、环境保护在WTO的制度中具有重要位置(一)WTO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中的相关规定:1.GATT第2条确定了保护环境的关税制度。该条第2款规定,缔约国可以对任何输入产品随时征收税费,其中,(甲)项规定,一国可以征收“与相同产品或这一输入产品赖以全部或部分制造或生产的物品按本协定第3条第2款征收的国内税相当的费用”;这就是说,只有在第3条第2款——国民待遇的基础上,一国可以自由适用第2条第2款,对进口的相同产品征收特别的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关税。2.第11条规定了因环保而实施的数量限制。GATT第11条第1款规定:“任何缔约国除征收税捐或其他费用以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缔约国领土的产品的输入,或向其他缔约国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根据此规定,一般性的数量限制是不允许的,除非是属于第11条所规定的三个例外或第20条所规定的例外,而第11条规定的三个例外均可看成与环境保护有关。3.第20条关于一般例外的规定。该条规定,缔约方可以为保护环境采取下列措施:“……(乙)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己)为保护本国具有艺术、历史或考古价值的文物而采取的措施;(庚)与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的措施相配合,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但缔约方必须遵守不歧视原则,不得因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而对情况相同的各国构成武断的或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也不能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二)WTO中其他协议的规定1.《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其序言中申明,世界贸易组织将在多边贸易体制的框架内寻求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的实现。2.《贸易的技术壁垒协定》。该协定规定:只要是为了保护人民、动植物的生命、健康和环境,且不构成武断或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不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缔约方可制定技术性规定。3.《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该协定规定:若有助于消除严重的环境压力,且采取最合适的环境手段,可考虑接受环境补贴,如果这些补贴符合不可申诉补贴的标准,其就不受解决争端行动的约束。4.《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该协定规定:对动植物携带疾病的传播或者输入,对添加剂、污染物、毒素、食物、饮料、饲料中导致疾病的有害物的含量,缔约方有权选择它认为是合适的程度来保护其管辖内的人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5.《农业协定》。该协定直接涉及环境保护的是国内扶持部分,它提出“绿色补贴”的概念。保护生态环境计划及农场主的直接绿色补贴等国内扶持措施,不在协定规定的削减之列,以降低现代农业对环境的危害。6.《服务贸易总协定》。该协定的第6、7条均与环境保护有关。第14条服务贸易的一般例外,即缔约方对国际服务贸易不得实行限制和歧视,但为了保护人民、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除外。7.《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该协定鼓励各国更多地进行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创新、转让和使用。二、加入WTO将促进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加入WTO对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总体影响应是利大于弊。其中重要而直接的一点是:有利于国外环保技术和环保资金进入我国环保产业,从而促进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1、加入WTO有利于国外环保技术和环保资金对我国环保产业的进入。环保产业包括环保产品的开发、生产及营销,环保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营运。环保技术的开发、转让和交易,环保咨询服务等以及“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无公害产品及技术的开发等。目前我国的环保产业主要集中在环保机械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以及“三废”综合利用方面,其他方面比较薄弱。我国环保产品的技术含量低,配套性差,标准化、系列化程度低。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增长点,环保产业的发展和合作前景是十分诱人的。我国政府已公布了国家可持续发展策略,计划在2010年完成1000个环保项目。国家已把环保产业列入了今后中长期投资的重点领域之一。但我国的环保产业尚未形成规模经济。生产环保产品的企业以小型和分散为主,尚未形成大产业气候。多数企业的产品技术含量较低。环保产业的结构也不合理。近几年来,环保产业的技术水平虽有较大提高,但技术成果的转化速度、形成生产力的速度较慢,使得绝大部分环保产品的技术含量仍然较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将进一步开放大陆环保市场,提升环保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结构水平。2、加入WTO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服务业的比重将大幅上升,资源和环境依托型产业的比重将降低。服务业是经济发展的促进因素。目前,发达国家的服务业比例占70%,而我国只占30%。加入WTO后,通过开放服务业,一方面可使我国的经济增长更多地依赖于资源耗费少、附加值高的增殖产业,另一方面又能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优势,减轻我国的就业压力,为人口和资源的协调发展创造条件。3、加入WTO的环保宗旨将使许多高污染、高能耗的产品丧失市场,削减规模。在开放市场的大背景和新形势下,我国企业要在国际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尽快实现规模经营,从资源依托型的生产经营方式转向技术和知识依托型的经营方式。我国企业必须转变观念,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国内外两个市场,努力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科技含量高和附加值高的产品。而这些转变均有利于对我国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4、关税的降低一方面可使我国企业更可能进口国外产品作为原料,有利于缓解国内的环境压力,另一方面对中国出口非资源型农产品,如水产品、蔬菜果品、部分畜牧产品等十分有利。增加进口大量占用资源的基本农产品,有利于土地资源短缺的沿海发达地区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当然加入WTO对我国环境发展也有一些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由于环境标准的差异而导致的环境污染的扩散;由于投资的扩张而导致的对环境要素消耗量的增加;由于运输的大量增长而导致道路扩建、动植物资源减少和运输污染增多;贸易自由化注重资源的现时收益,忽略长远的环境与成本。我们已经加入WTO,今后要做的就是扬长避短,充分发挥积极因素,减少负面的影响。三、中国加入WTO“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以后,关税进一步降低,传统的非关税的逐步拆除,用关税和传统的非关税来限制进口的余地已经很小。与此同时,随着发达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加注重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的质量,所以更青睐于对环境较为有利的产品,而对有害于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产品则加以抵制。于是“绿色贸易壁垒”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便应运而生。所谓绿色贸易壁垒,也称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环境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贸易措施,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绿色贸易壁垒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另一类是非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进口附加税、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准、绿色市场准入制度、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等方面的内容。将环保措施纳入国际贸易的规则和目标,是环境保护发展的大趋势。由于西方国家的公众和政治家对环境的关注,环境保护逐渐成为服务于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一种武器,而且成为在国际贸易谈判中讨价还价的筹码。“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企业带来的贸易影响是深远的:首先,由于经济、技术信息等方面原因,我国实施ISO14000等环境标准的速度以及规模将大大滞后,这将影响到我国产品的市场准入和竞争力;其次,由于产业结构的不同,我国高污染行业较多,而这些行业实施ISO14000需要的环保投入很大,这在短期内将影响发展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再次,由于我国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销售额较低,缺乏雄厚的资金和高素质的人员,而实施环境治理的费用昂贵,销售额较小的企业无力承担这些费用;最后,由于制定ISO14000系列标准的各技术工作组均是发达国家的人员,他们在制定标准时往往只考虑自身利益而忽视发展中国家的国情,会给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提出超出实际情况的要求。四、加入WTO在农业贸易经济中的意义 从世界135个经济体先后加入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组织,迄今没有一个成员退出,30多个经济体正在努力申请加入和我国13年孜孜不倦的努力可以看出,加入多边组织对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尽管中国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需要付出一定的“入门费”,为此可能产生一定的临时性的负面影响。但只要我们拿出应对措施,正面影响一定会远胜于负面影响:1.有利于中国更快、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社会。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加入这个主流,可以充分分享国际分工利益,与世界先进经济技术同步前进。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可以帮助中国经济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社会,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有利于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WTO是三大全球性国际经济组织之一,被称为“经济联合国”。WTO具有制订和管理世界经贸秩序的作用,目前WTO规则主要由美欧等发达国家制订。加入WTO,将使我国在国际经济舞台上拥有更大的发言权,可以为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维护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作出更大的贡献。3.有利于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WTO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点的一整套多边秩序。加入WTO,与我国建立市场经济方向的改革目标相一致。可以巩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并以WTO规则为参照,有力推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全和完善。4.有利于扩大出口贸易。加入WTO后,我国可获得多边、稳定、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并以发展中国家身份获得普惠制等特殊优惠待遇,有利于实现市场的多元化,使我国出口贸易有较大的增加,短期内纺织品服装的出口将受益最大。由于目前中国尚不是WTO的缔约方,中国的出口商品常常受到歧视性待遇,比如在一些国家我国不能获得普惠制待遇,在有的国家被实施配额限制,还有一些国家以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倾销案中主观选定类比国价格或生产成本作为测算中国出口商品倾销率的依据,致使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不断增多。加入WTO后,当与其他国家发生贸易纠纷时,可以通过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比较公正、合理地解决贸易争端,维护我国国家和企业利益。5.有利于引进外资。加入WTO,实施WTO的有关协议,中国的国内市场,尤其是服务市场将更加开放;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外销比例将不再适用;外汇平衡制约不复存在;外经贸政策的透明度增加;中国将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这样,随着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外国直接投资的总量将大幅增加,投资方式实现多样化,从而大大活跃投资市场,扩大生产规模,有力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6.有利于激发中国企业的竞争意识。加入WTO后,将有更多的外国跨国公司进军中国市场,从而将强化竞争机制,激发中国企业的竞争意识,迫使国内企业注重研究开发和对品牌的培育,加大技术投入,竭力提高员工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竞争的压力会促使国有企业加快经济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加速改制、重组、联合、兼并的进程。由于进口原材料价格的下降,有利于降低某些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他们的竞争能力。7.有利于我国技术进步。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迫切需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由于我国不是WTO的缔约方,目前主要工业发达国对我国实行技术出口管制,同时由于我国未参加WTO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外国企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环境尚存疑虑,不愿向我国出售先进技术。加入WTO后,我国在获得高新技术产品和先进技术方面的条件将大大改善。8.有利于国民生产总值(GDP)的增长。据国外专家估计,加入WTO,中国的GDP可增长2~4个百分点。9.有利于扩大就业机会。加入WTO后,投资和出口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从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五、打破“绿色壁垒”应对的措施面对绿色壁垒,当务之急是国内企业应该迅速熟悉和掌握WTO规则;政府和行业协会应该抓紧时间建设自己的标准体系、检测机构,进行人员培训等,必须确定中国产品的标准体系,尽快与国际接轨。由此应采取以下措施:1、为了打破这种“绿色壁垒”,我国企业和政府组织首先应充分利用WTO的相关协议和条款来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目前,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处理环境问题的有关条款包括:一、关贸总协定第20条:影响货物贸易保护人、动植物生命或健康的政策,在一定条件下豁免正常的关税总协定纪律。二、技术贸易壁垒(即产品和工业标准),和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明确认同环境目标。三、农产品:环境计划豁免补贴削减。四、补贴和反补贴:为适应新的环境法,允许补贴达到公司成本的20%。五、知识产权:对危及人、动植物生命和健康,或严重破坏环境的专利,政府可以拒绝发证(知识产权协议第27条)。六、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4条:影响服务贸易保人、动植物生命或健康的政策,在一定条件下豁免正常的服务贸易和纪律。2、应建立和调整我国可持续贸易体制。要改变大量消耗资源、能源、环境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加大推广绿色增长模式的力度;在出口方面,通过建立绿色产品生产体系,调整并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力争在新兴的全球环保技术、设备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在进口方面,通过积极引进清洁生产技术和环保设备,提高环保产品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严格管制达不到环境标准的产品的进口,尤其要防止发达国家转移工业垃圾。3、应尽快做好产品标准化和质量认证工作。我国企业在这方面起步较晚,为了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当前应抓紧做好以下工作:宣传和督促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特别应重视ISO14000对国际贸易的深远影响;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提高产品的外观美学质量;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提高竞争力提供信息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实行产品认证制度。结束语 能否真正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中国"入世"所面临的最为主要的问题之一。为了达到持续发展的目的,国际社会和各国国内都通过了一系列环保条约和法规,并且世贸组织也极力要求将贸易与环境两者紧密挂钩,这对我国的环保现状而言,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只有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立法,加强环境执法,特别是制定与实施与国际标准相关的法规,才能更好地增强参与国际贸易和保护环境的能力,协调自由贸易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1] 程述鹏.农业生态学.教育出版社.2002.[2] 仵耀华.WTO对中国农业的影响.科技出版社.2005.[3] 廖允成.WPO与中国农业.经济报.(6):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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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贸易壁垒研究论文

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概念及类型绿色贸易壁垒又称环境壁垒,是指以保护资源和环境的有关国际公约、法规、标准和进口国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在国际贸易中将不符合国际和进口国国内关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人类及动植物健康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的商品实行限制或禁止进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它是在全球环境和贸易政策还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环境保护给自由贸易带来的新型非关税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的制定者一般是科技水平比较高、技术处于垄断地位的发达国家,以其先进的技术、雄厚的资本提出过高的标准,制定一系列苛刻的环保贸…

随着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绿色贸易壁垒”逐渐形成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很大影响。本文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绿色贸易壁垒阻碍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与综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旨在降低绿色贸易壁垒对现行我国农业的不利影响并推动我国农业朝着可持续性的绿色农业方向发展。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 环境保护 农产品 出口我国农产品出口屡遭绿色壁垒阻碍随着整个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际间的农产品贸易已成为各类环保规则及标准所涉及的主要领域。一个例子就是WTO框架下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及《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规定成员国政府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所携疾病的损害。这些例外条款赋予成员国根据本国环保水平制定对本国产品和进口品同时生效的环保标准的权力。这些制度层面的变化客观地支持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各世贸组织成员为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对进出口商品制定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标准。但须遵循两个原则:非歧视性原则;对发展中国家成员设立这些措施时应予特殊考虑。在此基础上,世贸组织对于“正当绿色贸易壁垒”予以肯定。然而,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且对所谓“正当绿色贸易壁垒”并无规范和公正的评判标准,这一权力不可避免地被许多进口国滥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到最后的消费都与环保问题息息相关,绿色贸易壁垒必然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产生重大影响。一般说来,绿色贸易壁垒只对发展中国家起作用。发达国的经济基础好、技术水平高、环保意识强,环保标准比较严格,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薄弱,生产技术落后,环保水平和环保标准在短期内无法与发达国相比。为了竞争的需要,发达国家常常制定过分苛刻的环保标准。绿色贸易壁垒成为发达国家利用世贸组织协议下允许的游戏规则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的不公平竞争手段。其结果是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能顺利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而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往往因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而被拒之于发达国家之外。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生产的环保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方法及过程、包装贮运、产品成分及性能等与先进国家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因此我国是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较大的国家。据联合国统计,2002年我国约有包括农产品在内的价值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绿色贸易壁垒受阻。以养蜂业为例,我国是世界蜂业大国,蜂蜜产量和出口量均居世界第一。但今年年初,欧盟以我国蜂蜜所含氯霉素等抗生素超标为由,中止进口中国蜂蜜。欧盟国家的许多商场陆续将中国产蜂蜜撤下柜台,停止出售;已运抵欧盟国家的中国蜂蜜被执行退运。欧盟甚至全面禁止进口中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和水海产品。另外,中国成为受到美国“绿色贸易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对我国的许多农产品实施了绿色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巨大损失,严重削弱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因此,合理应对国际贸易中日益苛刻的绿色贸易壁垒,是走出我国农产品出口困境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我国农产品出口受绿色壁垒阻碍的成因分析客观地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陷绿色贸易壁垒困境,其原因来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竞争压力下产生的贸易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则来自于我们自身。外部因素世贸组织中许多有关环境保护的协议和规则,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存在诸多漏洞,争端解决机制不完善,例外规则滋生机会主义行为。如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就比较模糊。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下,一些国家把这些并不完善的规则当作制定歧视性政策的依据,为限制进口的手段带上合理合法的面具。在WTO目前的框架下,缺乏应有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的协调沟通机制,一旦出现某种变化,进口国往往无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遭受巨大损失。如青岛海关2002年1至3月被退运冻鸡吨,就是因为进口国实行了新的检疫标准。内部因素我国环境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过低,缺乏一套统一的环境认证体系。在现有的19278项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标准,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存在滞后期,周期也长。国内较低的环保标准和落后的环保贸易法律体系,使得我国在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方面陷于被动地位。农产品外贸体制不完善。改革开放后,国有外贸公司进出口专营的垄断局面被打破,但我国农产品出口还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体制。通常的做法是,拥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通过收购或者事先签订的订单从农村获得货源,经过进一步的加工和包装,然后出口。其弊端是生产与出口主体分离,负责生产的管不到出口,负责出口的也难以参与生产。这种分离造成了主体利益的不一致性,致使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的滋生。缺乏服务于农产品生产、销售的中介组织,造成农产品市场信息无法及时获取、传递和扩散。经常出现某家企业在遭遇绿色壁垒后的一段较长时间内,国内其他企业重蹈覆辙的现象。如2002年欧盟禁止进口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由于信息不畅,企业各自为战,以至接二连三地遭遇退运,损失惨重。土地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一项产权制度安排,在改革开放初期,曾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然而随着我国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经济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其弊端也逐步显示出来。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就是其生产分散性。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生产方式缺乏协调统一性。如造成病虫害防治的不同步性,导致防治的不彻底,从而增加农药喷洒的次数和数量,使得我国农产品的农药残存量超标。缺乏规模经济效应以及农业投入不足,难以生产出高标准的绿色环保产品。农产品生产的税收和财政制度不完善。如当前农业补贴采取的常用方式是直接把补贴款交到农民手里,其实施效果与目的产生了偏差。对农户来说,人均分得少量的补贴款并不能对其生产带来多大的支持,农户更缺乏的是技术,更急需的是市场。因此,在税收和财政补贴上,应该向从事农业一体化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及中间组织倾斜,向绿色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户倾斜,对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和绿色无公害产品开发的机构给予财政支持。目前我国对农业科研投入和农业技术推广的财政支持很少。据统计,1996年我国政府对农业科研投资强度不及发达国家平均数()的1/10,也不及30个最低收入国家简单平均数()的1/3,大大低于印度、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对绿色技术研发和绿色产品生产缺乏金融支持。二元经济下的农村金融制度不完善导致大量资金通过金融系统流出农业部门,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推算,1979-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的金融资金净流出量为10334亿元。其中农村信用社净流出8722亿元,邮政储蓄净流出1612亿元。从事绿色产品开发和生产的中小民营企业缺乏抵押资产,很难获得信用贷款;就直接融资来看,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从事绿色技术研发的投资的风险资金也没有退出的渠道,限制了绿色产品研发的风险资金投入。跨越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政策建议以上笔者从国际贸易规则、环保标准、外贸体制、中间组织、农业土地制度及财政金融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关税壁垒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针对内因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将农业生产导入绿色农业的轨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起主导作用,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实施收缩战略;对符合环保潮流,采用新型先进的环保生产技术的生产进行大力扶持。我国入世后,在绿色农产品生产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绿色食品生产总量达到1000多万吨,基地4000多万亩,产值100多亿元,这些绿色食品的出口还没有被退回的案例。 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建立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改革农产品外贸体制,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出口企业能够从生产、加工到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标准。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农产品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通过它们反映企业的要求和问题,收集企业所需的信息,使之成为农产品出口绿色标准、技术成果等相关信息交流和发布的平台。此外中介组织还应协调行业内企业之间关系,以民间组织角色与国外有关部门交涉和协商,为行业会员提供优良服务。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包括重新构造农地产权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建立承包土地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实现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通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以及金融支持来增加农业投入。完善农村财政金融制度,对绿色农产品生产农户、绿色农业经营企业、绿色农业技术开发单位增加财政补贴并实行税收减免;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对其进行信贷支持;鼓励和扶持有潜力的绿色农业经营企业通过二板市场上市,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支持。针对外因按照世贸组织《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迅速设立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和完善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同时,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新体系。引入ISO14000系列国际环境标准,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农产品出口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积极参与国际间的绿色贸易规则的制订及建立同外国贸易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政府应积极开展“环境外交”,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家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在国际的多边贸易组织中,充分发挥贸易大国的作用,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协调与合作,制定一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或发展中国家能承受的国际环保标准,或者在一些国际标准中附加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免受发达国家歧视的保障条款。积极与他国交涉协商,争取建立有效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协调沟通机制,使我国可以及早获得进口国的新环保标准,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和出口商采取补救措施,并且估计本国所受影响程度以及达到新标准的能力的速度,与进口国进行协商谈判,争取有利于我国的实施标准和时间安排。 参考资料:1.陈泉生.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2.王学真.中国发展外向型农业的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02(6)3.夏英祝.加入WTO:中国农业如何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农业经济问题,2003(3)4.卢授永,杨晓光.国际贸易中的绿色瓶颈制约及其对策.国际贸易问题,2003(1)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同时也是农产品出口大国。但是,近年来,发达国家凭借他们在科技、管理、资金及环保方面的优势,为达到保护贸易的目的,推出了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即绿色壁垒,本文分析了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并提出了应对策略。 [关键词] 绿色贸易壁垒 农产品出口 影响 策略 我国是一个农产品出口大国,我国的农产品多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科学技术含量不高,相比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的农产品具有价格优势。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农产品市场,制定了苛刻的技术、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以限制我国农产品进入其市场,绿色贸易壁垒这一看似“合法”的非关税壁垒便应运而生。 一、绿色贸易壁垒概述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自然环境、生态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贸易措施,对来自国外的产品和服务加以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它的特点有内容的合理性、形式的合法性、保护对象与范围的广泛性、实施效果的歧视性。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标志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补贴和绿色税收等。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生产的环保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技术等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因此我国是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较大的国家。然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既有正面影响,又有负面影响,但其弊远远大于利。 1.正面影响 (1)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我国农产品要通过绿色壁垒进入国外市场就不得不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的质量,那些农药含量高的农产品就必须被淘汰,产品更加绿色化。 (2)有利于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绿色壁垒所采用的技术标准通常是以先进的环保技术为基础的,我国的农产品生产者为达到这些要求,就不得不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因此我国的农业技术水平能够得到提高。 (3)有利于我国农产品的可持续发展。绿色壁垒是为保护环境,人类健康和生态平衡而设立,通过绿色壁垒的实施,可以促进我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负面影响 (1)限制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增长速度,使我国农产品出口量下降。我国的农产品因达不到发达国家设立的标准,许多农产品被退回或被封杀,这就大大限制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如我国出口到日本的绿茶因农药残留量超标而被退回,出口到欧盟的蜂产品以氯霉素超标为由而遭封杀等。 (2)提高了我国农产品生产成本, 削弱了我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我国国内的农产品生产者为达到国外的苛刻的技术安全标准,不得不增加生产成本,以及有关环境的检验、测试、认证等手续的额外费用,我国多是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有价格优势,而国外苛刻的技术要求就削弱了这种优势。 (3)加强了发达国家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控制。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科技等方面的优势,制定了苛刻的贸易技术标准,限制我国农产品进入其国内市场,借保护环境之名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进行限制。 三、我国农产品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原因 1.国内原因 (1)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低。我国农产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生产规模小,基本是传统的家庭式生产,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科技含量较少,因此生产效率比较低,生产的产品很难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 (2)农产品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生产者的安全和卫生意识不高,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色素等。在接受国外产品检验时,往往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2.国际原因 (1)国外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根据H-O定理,一国应出口该国充裕要素密集的产品,我国许多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价格上就获得了比较优势。但许多发达国家在我国加入WTO后,设置绿色壁垒来保护国内市场。 (2)人们对健康和环境越来越重视。为保护人们的健康和环境,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提倡 “绿色革命”,绿色贸易壁垒便是一种体现。我国的许多农产品由于含有许多超标的化学成分,因此被发达国家拒之门外。 四、我国农产品出口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策略 1.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发展环保农业 首先,扩大农产品的生产规模,调整农产品生产方式,应用高新技术,把分散的生产转向综合产业化生产,形成标准化的规模生产;其次,发展绿色环保农业,农业生产者应树立绿色观念,减少农药的使用,引用科学的、绿色的生产技术,提高环保意识,维护生态平衡。 2.扩大我国农产品的对外出口范围,开展多国营销、绿色营销 面对发达国家的故意为难,我国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应考虑寻找新的市场,将农产品的出口范围扩大到发展中国家,避免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增加农产品的出口。在进行农产品贸易时,应采用先进技术,加工、包装、运输农产品,绿化产品价值链,开展绿色营销。 3.发挥政府职能,维护我国的正当权利 政府应充分发挥其职能,制定绿色政策,鼓励绿色产品的开发和出口,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绿色补贴,同时必须建立起与国际统一标准一致的质量监控体系,并且通过外交维护我国的正当权利,我国应与发展中国家团结起来,共同应对发达国家不合理的绿色壁垒。

内容摘要:随着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绿色贸易壁垒”逐渐形成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很大影响。本文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绿色贸易壁垒阻碍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与综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旨在降低绿色贸易壁垒对现行我国农业的不利影响并推动我国农业朝着可持续性的绿色农业方向发展。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 环境保护 农产品 出口我国农产品出口屡遭绿色壁垒阻碍随着整个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际间的农产品贸易已成为各类环保规则及标准所涉及的主要领域。一个例子就是WTO框架下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及《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规定成员国政府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所携疾病的损害。这些例外条款赋予成员国根据本国环保水平制定对本国产品和进口品同时生效的环保标准的权力。这些制度层面的变化客观地支持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各世贸组织成员为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对进出口商品制定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标准。但须遵循两个原则:非歧视性原则;对发展中国家成员设立这些措施时应予特殊考虑。在此基础上,世贸组织对于“正当绿色贸易壁垒”予以肯定。然而,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且对所谓“正当绿色贸易壁垒”并无规范和公正的评判标准,这一权力不可避免地被许多进口国滥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到最后的消费都与环保问题息息相关,绿色贸易壁垒必然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产生重大影响。一般说来,绿色贸易壁垒只对发展中国家起作用。发达国的经济基础好、技术水平高、环保意识强,环保标准比较严格,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薄弱,生产技术落后,环保水平和环保标准在短期内无法与发达国相比。为了竞争的需要,发达国家常常制定过分苛刻的环保标准。绿色贸易壁垒成为发达国家利用世贸组织协议下允许的游戏规则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的不公平竞争手段。其结果是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能顺利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而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往往因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而被拒之于发达国家之外。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生产的环保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方法及过程、包装贮运、产品成分及性能等与先进国家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因此我国是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较大的国家。据联合国统计,2002年我国约有包括农产品在内的价值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绿色贸易壁垒受阻。以养蜂业为例,我国是世界蜂业大国,蜂蜜产量和出口量均居世界第一。但今年年初,欧盟以我国蜂蜜所含氯霉素等抗生素超标为由,中止进口中国蜂蜜。欧盟国家的许多商场陆续将中国产蜂蜜撤下柜台,停止出售;已运抵欧盟国家的中国蜂蜜被执行退运。欧盟甚至全面禁止进口中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和水海产品。另外,中国成为受到美国“绿色贸易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对我国的许多农产品实施了绿色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巨大损失,严重削弱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因此,合理应对国际贸易中日益苛刻的绿色贸易壁垒,是走出我国农产品出口困境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我国农产品出口受绿色壁垒阻碍的成因分析客观地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陷绿色贸易壁垒困境,其原因来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竞争压力下产生的贸易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则来自于我们自身。外部因素世贸组织中许多有关环境保护的协议和规则,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存在诸多漏洞,争端解决机制不完善,例外规则滋生机会主义行为。如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就比较模糊。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下,一些国家把这些并不完善的规则当作制定歧视性政策的依据,为限制进口的手段带上合理合法的面具。在WTO目前的框架下,缺乏应有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的协调沟通机制,一旦出现某种变化,进口国往往无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遭受巨大损失。如青岛海关2002年1至3月被退运冻鸡吨,就是因为进口国实行了新的检疫标准。内部因素我国环境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过低,缺乏一套统一的环境认证体系。在现有的19278项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标准,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存在滞后期,周期也长。国内较低的环保标准和落后的环保贸易法律体系,使得我国在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方面陷于被动地位。农产品外贸体制不完善。改革开放后,国有外贸公司进出口专营的垄断局面被打破,但我国农产品出口还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体制。通常的做法是,拥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通过收购或者事先签订的订单从农村获得货源,经过进一步的加工和包装,然后出口。其弊端是生产与出口主体分离,负责生产的管不到出口,负责出口的也难以参与生产。这种分离造成了主体利益的不一致性,致使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的滋生。缺乏服务于农产品生产、销售的中介组织,造成农产品市场信息无法及时获取、传递和扩散。经常出现某家企业在遭遇绿色壁垒后的一段较长时间内,国内其他企业重蹈覆辙的现象。如2002年欧盟禁止进口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由于信息不畅,企业各自为战,以至接二连三地遭遇退运,损失惨重。土地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一项产权制度安排,在改革开放初期,曾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然而随着我国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经济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其弊端也逐步显示出来。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就是其生产分散性。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生产方式缺乏协调统一性。如造成病虫害防治的不同步性,导致防治的不彻底,从而增加农药喷洒的次数和数量,使得我国农产品的农药残存量超标。缺乏规模经济效应以及农业投入不足,难以生产出高标准的绿色环保产品。农产品生产的税收和财政制度不完善。如当前农业补贴采取的常用方式是直接把补贴款交到农民手里,其实施效果与目的产生了偏差。对农户来说,人均分得少量的补贴款并不能对其生产带来多大的支持,农户更缺乏的是技术,更急需的是市场。因此,在税收和财政补贴上,应该向从事农业一体化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及中间组织倾斜,向绿色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户倾斜,对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和绿色无公害产品开发的机构给予财政支持。目前我国对农业科研投入和农业技术推广的财政支持很少。据统计,1996年我国政府对农业科研投资强度不及发达国家平均数()的1/10,也不及30个最低收入国家简单平均数()的1/3,大大低于印度、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对绿色技术研发和绿色产品生产缺乏金融支持。二元经济下的农村金融制度不完善导致大量资金通过金融系统流出农业部门,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推算,1979-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的金融资金净流出量为10334亿元。其中农村信用社净流出8722亿元,邮政储蓄净流出1612亿元。从事绿色产品开发和生产的中小民营企业缺乏抵押资产,很难获得信用贷款;就直接融资来看,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从事绿色技术研发的投资的风险资金也没有退出的渠道,限制了绿色产品研发的风险资金投入。跨越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政策建议以上笔者从国际贸易规则、环保标准、外贸体制、中间组织、农业土地制度及财政金融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关税壁垒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针对内因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将农业生产导入绿色农业的轨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起主导作用,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实施收缩战略;对符合环保潮流,采用新型先进的环保生产技术的生产进行大力扶持。我国入世后,在绿色农产品生产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绿色食品生产总量达到1000多万吨,基地4000多万亩,产值100多亿元,这些绿色食品的出口还没有被退回的案例。 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建立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改革农产品外贸体制,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出口企业能够从生产、加工到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标准。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农产品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通过它们反映企业的要求和问题,收集企业所需的信息,使之成为农产品出口绿色标准、技术成果等相关信息交流和发布的平台。此外中介组织还应协调行业内企业之间关系,以民间组织角色与国外有关部门交涉和协商,为行业会员提供优良服务。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包括重新构造农地产权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建立承包土地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实现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通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以及金融支持来增加农业投入。完善农村财政金融制度,对绿色农产品生产农户、绿色农业经营企业、绿色农业技术开发单位增加财政补贴并实行税收减免;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对其进行信贷支持;鼓励和扶持有潜力的绿色农业经营企业通过二板市场上市,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支持。针对外因按照世贸组织《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迅速设立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和完善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同时,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新体系。引入ISO14000系列国际环境标准,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农产品出口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积极参与国际间的绿色贸易规则的制订及建立同外国贸易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政府应积极开展“环境外交”,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家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在国际的多边贸易组织中,充分发挥贸易大国的作用,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协调与合作,制定一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或发展中国家能承受的国际环保标准,或者在一些国际标准中附加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免受发达国家歧视的保障条款。积极与他国交涉协商,争取建立有效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协调沟通机制,使我国可以及早获得进口国的新环保标准,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和出口商采取补救措施,并且估计本国所受影响程度以及达到新标准的能力的速度,与进口国进行协商谈判,争取有利于我国的实施标准和时间安排。

绿色贸易壁垒论文参考文献

[摘 要] 绿色贸易壁垒又称环境壁垒, 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发展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 并成为新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 的工具,严重影响了中国纺织品出口贸易发展。本文主要就绿色壁垒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和受影响的 原因进行了分析,并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提出了面对绿色贸易壁垒所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 绿色壁垒;纺织品出口贸易;影响;对策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07-0169-03 [作者简介] 李慧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研究员,教育学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研究方向为教育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教育;(北京 100088) 张 洁,河北大学马列教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比较教育学;(河北 保定 071002) 马月红,石家庄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河北 石家庄 050091) 一、绿色壁垒概述 绿色壁垒, 又称绿色贸易壁垒、环境壁垒或生态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 进口国政府违反自由贸易原则, 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类和动物的健康为由, 制定的一系列环境贸易措施, 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的限制, 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与市场的目的,它是非传统性质的壁垒。 绿色壁垒表现形式主要有绿色关税、绿色市场“绿色反补贴”、“绿色反倾销”、环境贸易制裁、推行国内PPM标准及其他标准、消费者的消费选择(绿色消费)、强制性绿色标志、强制要求ISO14000 认证、繁琐的进口检验程序和检验制度,以及要求回收利用、政府采购、押金制度等。这些绿色壁垒规定十分复杂,而且经常变化,形式多样,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难以适应,从而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产品出口,也无形地削弱了在国际贸易市场上的竞争力。 绿色壁垒具有“一箭双雕”的功能。一方面,它是一种遏制工具。在国际贸易领域,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和科学技术优势,通过国内制定的有关环保的法律以及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法规,对国外产品进行准入限制,以达到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出口进行遏制。另一方面,按照绿色壁垒中的绿色产品标准,如国际社会所制定的有关环境政策、环境标准、环境标志和一些发达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种环境标准,来生产产品,可以提供绿色产品(无害产品),进而提高产品质量,以便达到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目的。总之,绿色壁垒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隐蔽性、技术性和广泛性等特征。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发展趋势下,在国际贸易激烈竞争的环境中,绿色壁垒正日益成为发达国家限制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正是要分析绿色壁垒对我国纺织品出口的负面影响,以及之所以受其影响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积极应对的措施。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纺织品出口的负面影响 我国纺织品出口主要是向发达国家和地区,受绿色壁垒的影响,我国纺织品出口遇到了很大阻力。 (一)改变纺织品出口标准,使纺织产品失去了许多出口机会。发达国家往往凭借其在纺织品技术上的优势,对技术匮乏的发展中国家实施苛刻的检验标准。主要表现为: 一是对进口纺织品检验项目的增加。欧盟2002年5月通过生态纺织品服装新指令(2002/371/EC),该指令由40多个分指标体系构成,将原只有几种纺织品和服装的环境标志产品扩大到腈纶、棉和天然纤维素纤维(包括木棉)、弹性纤维、亚麻和其他韧性纤维包括大麻、黄麻和苎麻、含脂毛和其他蛋白纤维、人造纤维素纤维、尼龙纤维/涤纶纤维、聚丙烯纤维、纤维和纱线的整理剂等几乎囊括所有纺织品和服装。这些指令中所包含的众多的检验项目和欧盟颁布的《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和《关于化学品的注册、评估、许可办法》,对于发展中国家纺织品出口来说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是对进口纺织产品检验标准的提高。很多发达国家以某些残留(如农药等)危害人身健康为由对这些残留作了严格的规定,不得检验出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化学元素成分物质。例如:欧盟人民生活水平普遍较高,因此高技术含量的绿色纺织品产品倍受青睐,由于欧盟纺织产业在技术水平等方面占有优势,所以就以保护生态环境和消费者人身健康为由,对本国产品和进口产品规定了严格的标准,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欧盟自身的纺织产业。我国纺织业出口市场上的纺织产品技术含量低,绿色健康成分少,再加上对纺织品原料的种植药品使用和对产品的加工、包装、装运等环节的环保意识比较淡薄,这就给发达国家提供了许多实施“绿色壁垒”的机会,也使我国纺织产品失去了许多出口机会。 (二)加大纺织出口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成本。在目前这样一个低生产水平的基础上,为适应国外各式各样的绿色壁垒,我国纺织业的棉花种植和服装生产加工企业就不得不处理好对棉花实施的农药残留物和纺织产品对人体健康等方面的问题。同时许多发达国家要求我国纺织产品的质量标准达到国际贸易市场纺织品标准后才能进入,如ISO14000 认证等,但是要取得纺织服装标准的认证费用非常高,根据纺织业生产产品的内在成本的要求,这些认证费用将要计入成本,这就使企业生产产品的成本大大的提高了。另外,如果纺织品企业要建立及实施ISO14000 认证,就必须付出高昂的费用(费用主要用于长期环境审查、环境管理体系的技术咨询建立、认证费用、及其改善环境污染的设备、污染物检测、员工环保培训费用等。)此外,各发达国家还在纺织品进口贸易中纷纷提高各自的检验检疫标准,有些发达国家甚至要求对纺织品如衣服、被褥等进口的纺织产品进行批批检验,这不但导致通关时间加长,还加大了停留港费用,增加检验成本,这些因素都会使纺织产品的出口成本大大地增加,进而削弱我国纺织品出口在国际贸易领域的竞争力。 (三)影响我国纺织产品出口市场的巩固和扩大。目前我国纺织品出口市场主要集中于美国、欧盟和日本。而这些国家或地区大多数是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成员,也是绿色贸易保护主义最为盛行的地区。这些国家或地区往往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对纺织产业制定过分苛刻的环境标准,并实行严格而又繁琐的注册、认证、检疫制度,使纺织产品出口进入国际贸易市场的门槛不断加高,进而影响到中国纺织品出口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发展。 三、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受绿色壁垒负面影响的原因 (一)环境标准和认证体系不完善。绿色壁垒中的国际性、区域性、国别性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和检疫要求、包装与标签要求、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都属于标准壁垒研究的范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初步构建了环境保护法体系,由于建立时间短,又不被国家和企业管理所重视,环境标准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与国外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开始制定环境标准相比,我国的环境标准是缺乏统一性、完善性等合理的标准。据统计,在我国19278 项已有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在认证体系中同样存在着如此的问题。环境标准和认证体系不完善妨碍了我国纺织品与国际贸易市场的对接。 (二)与对外贸易相应的环境管理体制不健全。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经济更深入地与世界经济接轨,但是与对外贸易相应的环境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如各种产品涉及环境方面的技术指标,应由环保部门还是由技术监督部门制定还没有法律方面的规定,如果把这些技术指标定义为环境标准则应由技术监督部门制定,可是目前这类指标的性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三)对绿色纺织品的技术研发和绿色纺织产品的生产缺乏资金支持。首先,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科技落后、经济不发达,绿色纺织品的技术开发和生产一直缺乏资金支持,这是阻碍我国纺织业发展的大难题。其次,从事绿色产品开发和生产的企业多数是国有企业转化而来的企业,大多企业都面临着资金短缺和技术落后的问题,没有多余资金投入用于研制绿色产品。再次,从事绿色技术研发的风险比较大,有些企业不愿意投资绿色产品的研制,因而限制了绿色产品研发的投入。 四、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可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政府层面 1.大力宣传并加强环保意识。面临国际贸易绿色壁垒,要发展对外出口贸易,我们就必须大力宣传并加强环保意识,使企业和公众都深入地认识到,为了自己健康地生存和发展必须加强环境保护,进一步促进我国纺织企业树立“环保与外贸相互促进”的思想,实现绿色贸易。 2.与时俱进,建立与国际标准相一致的国家质量标准体系。在制订国家质量体系过程中,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质量标准体系,如ISO14000认证标准等,采取“吸取精华,弃其糟粕”的借鉴方法制定适合我国纺织品行业的质量标准体系,形成本国认证条例。而且,我国政府职能部门可以通过建立一批纺织品出口生产基地,实行统一生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来帮助纺织企业做好出口产品的各种质量标准认证工作。 3.实事求是,建立和健全出口产品绿色壁垒预警机制。我国应尽快建立对国外技术和绿色壁垒的信息中心和数据库, 加强我国的通报咨询网络建设,以便能够及时地、准确地向企业通报国际上产品标准的制定及变化的相关信息,并协助企业采取针对性的实施对策, 为企业扩大出口服务。例如,我国商务部对外贸易司针对2006 年5 月29 日日本实施的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 为帮助企业规避出口风险, 减少贸易损失, 针对重点受影响产品, 启动了对日农产品出口预警分析, 发布《对日出口农产品风险评估报告》, 并密切跟踪日本实施情况,发布出口行业预警, 目的是加强和各相关行业及企业的沟通, 共同做好应对工作。在纺织品行业方面也同样可以开展这项工作。 4.加大对研发绿色产品提供经济支持。政府可以选择部分纺织品行业的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为其提供研发绿色产品的经济支持,以保持其可持续发展。其次,政府可以鼓励个体老板、企业家等,投资研发绿色产品项目。再者,鼓励外商投资。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和商品消费市场广,又长期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国外的企业家看好我国的经济发展局势,我们应该鼓励这部分人来华投资,以增大对纺织行业绿色产品研发的资金投入,形成群策群力之局,提高我们纺织品的整体质量。 5.积极建立反“不合理绿色壁垒标准机构”。不合理的绿色壁垒其实是国际霸权的一种体现,政府应该建立专门“反不合理绿色壁垒标准”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对绿色壁垒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研究,深入了解绿色壁垒隐蔽性的一面,并按照WTO协议的标准壁垒的规定范围及其他国际贸易的相关规定,对不合理的绿色壁垒标准要求进行有理、有力、合法地对应,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纺织企业 1.提高纺织品绿色安全质量。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市场的声誉,打好质量战是企业在市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尤其是提高产品绿色安全质量。首先,企业应把好原料选择关,要关注原料生产地域土质的好与坏、农药施用控制的管理及其生长期的周围环境的监控等方面,从源头上保证纺织产品质量安全;其次,企业应按照国际公认的纺织品安全质量标准来生产产品,生产出质量优良的无害产品,走绿色纺织品可持续发展之路,这样有利于冲破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促进我国纺织业对外贸易的发展;再次,要切实加强纺织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把好质量关,以此增强我国产品的国际贸易市场竞争力,从根本上突破贸易绿色壁垒。 2.重视国际贸易市场信息及其战略战术。常言说得好:“商场如战场”,在今天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中,同样如此,我国纺织企业要时刻关注商场战略和战术问题。企业要做到讲究市场战略战术,需要企业树立“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生存中求发展”的生存理念,学会加强自我竞争能力、自我保护能力、自我发展能力,需要纺织企业领导人和高层管理人员在国际贸易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潜意识的挖掘力,分析国际贸易市场信息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冲破绿色壁垒。 3.坚持走“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从长远来看,企业为了更好地避免和减少因国际贸易绿色壁垒而带来的损失,就必须坚持走“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甚至已有学者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实现我国外贸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有效途径”。(王学军,2006)“引进来”代表着学习,“走出去”代表的是创业,“引进来”的是外国的资金、纺织业先进绿色产品生产技术和设备等,借此提高企业绿色产品质量;“走出去”的是产品和技术人员,纺织企业要定期将自己的技术人员送到国外大型相关企业或大学中学习深造,建立国外试验基地,将其建设成内外沟通协作的窗口,借此步步为营,开拓国际市场,为打破国际贸易壁垒而建立平台。 参考文献: [1]陈云,文慧兰.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与应对措施[J].知识经济,2008,(2). [2]江莉,胡求光.绿色壁垒对宁波水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经济丛刊,2007,(1). [3]邢洪涛,张亚军.当前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07,(32). [4]金旭.共享中国纺织业优势[J].中国经贸,2007,(1). [5]陈旭.绿色国际贸易壁垒及我国的应对策略[J].经济体制改革,2003,(2). [6]蒲艳萍.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综合评价[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7]张凌.绿色贸易壁垒与我国的对策[J].经济师,2005,(8). [8]徐敏.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与对策[J].华东经济管理,2006,(11). [9]王学军.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实现我国外贸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有效途径[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2).

【摘 要】绿色壁垒是“绿色贸易壁垒”的简称,又称为环保壁垒、生态壁垒或环境贸易措施等,我国加入WTO后,不断受到“绿色壁垒”的困扰。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传统的非关税壁垒被逐步削减,绿色壁垒日益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主要障碍。� 【关键词】国际贸易;绿色壁垒;纺织业�� 随着保护环境与保护资源意识的不断加强,一个以环境与资源保护为目的新兴行业——绿色产业正方兴未艾。我国应适应这一绿色潮流,大力生产符合国际环境标准的绿色产品,在这一新的国际贸易领域打开市场。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绿色贸易壁垒就这么形成了。� 一、我国纺织品进出口的现状� 纺织业是中国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传统制造产业,为中国创造贸易顺差、解决就业问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中国也是羊绒及羊绒制品的生产、出口大国。中国纺织行业是最早实行开放的领域之一,目前已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资源的配置完全由市场决定,政府没有任何形式的干预。中国政府也正在致力于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1、出口以“跑量为主”的局面并没有明显改变 出口总额再创新高对于我国的纺织品服装贸易而言,2006年是关键的一年。经过2005年纺织品配额取消,美欧重新设限,中欧,中美协议相继建树等大起大落的变动之后,纺织品服装出口拥有了相对稳定的大环境,回到正常发展的轨道。同时,2006年的我国“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国内经济政策致力于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产业层面助推贸易发展,为纺织品服装出口跃上新台阶创造了有利条件。在这一背景下,2006年我国纺织品服装贸易出口创造了历史新高,连续四年保持高为增长,且增幅超过2004年和2005年。全国月均出口额达到了120亿美元,超过百亿美元。� 2、贸易顺差拉动作用减弱 纺织品服装的主要进口来源国是日本,韩国,主要进口纱线和面料。但今年以来,我国对日、韩出口的步伐大大加快,而进口却停滞不前,甚至出现下降,尤其是对韩国,出口增幅高达27%,进口下降是中韩贸易出现亿美元的大幅顺差,同比增长超过80%。对日本顺差156亿美元,增长。其中对日、韩出口增长较快的商品主要是纱线和服装等,进口下降较多的以纱线为主。� 二、我国纺织品在绿色贸易壁垒下面临的问题� 欧洲的绿色壁垒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欧洲的绿色壁垒正在呈现出向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领域迅速蔓延的趋势。它在顺应国际消费潮流、满足人们对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愿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无害的产品的同时,也正在成为各国在世界贸易向自由化发展过程中调整贸易关系、保护自身利益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正在以法律法规、工业标准或符合性(合格性)评定程序等方式纷纷构筑这种绿色壁垒。� 过高的国际依存度使中国的纺织业面临极大的国际市场风险。有专家预言,绿色、环保或生态安全型纺织品和服装将主宰未来的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市场,并获得广泛共识。因此,在绿色壁垒的挑战面前稍有闪失,就会对中国纺织业带来重大影响。� 有关我国出口商品(含纺织品服装)因不符合进口国环保要求而遭退货的报道屡见报端。国内一家报纸就有一篇题为《不知欧盟环保要求深圳企业频遭“绿色壁垒”》的报道。文中介绍“深圳某服装企业原准备出口一批服装到欧洲,但服装做好后才知道买家要求金属钮扣镉、镍的含量不能超过%。其实,这一标准几个月前欧盟各国海关已经开始正式实施,但他们对此一无所知”。� 转贴于 中国绿色壁垒带给中国纺织业影响的对策分析� 1、加强自身建设 (1)转变观念,理性认识。大多数国家施行贸易标准及其相关制度,仍然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类健康的良好愿望。利用这些国际规范条件派生出来的不合理的国别环境标准以及以此为依据设置的贸易障碍才构成绿色贸易壁垒。当国际绿色贸易大潮滚滚而来时,任何国家都很难置身其外。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要冲破绿色壁垒,首先必须顺应这股绿色潮流。我们反对的是滥用绿色贸易壁垒的不正当行为。我国纺织产品因有害物质超标而被对方国家拒绝入境之类的事件,不能认为是对方故意设置绿色壁垒。相反,应当及时转变观念,重新审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制定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加速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 (2)熟悉规则,积累经验。一是加强学习WTO文献资料,了解WTO的有关规则和国际贸易形势与特点,重视绿色技术壁垒对相关产品出口的冲击和危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企业应对技术壁垒的紧迫感和主动性。二是善于学习国内外出口贸易经验,面对形形色色技术壁垒的阻障,提高企业辩识和应变的能力。� 2、利用外部力量 (1)企业合作,绿色基地。尤其是纺织产品的加工企业和传统工艺产品生产企业,相关企业联手合作,建立绿色产业基地,更能树立自己的国际形象。比如,中国是陶瓷制品大国,曾享誉全球。要达此目的,必须挑选好原料供应基地。绿色基地建立以后会形成规模收益和对当地经济的辐射效应。类似地,我们完全可以建立起“绿色纺织基地”、“绿色服装基地”等等。� (2)借助政府,寻求支持。首先,企业在绿色产品的重大技术创新和出口经营活动中出现资金困难时,应向政府提出资金和技术支持,争取获得政府的税收优惠和环保补贴,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按照WTO新的《补贴与反补贴协议》规则,环保产品的这类补贴属于不可申诉的补贴范围,企业和政府完全可以利用这一规则,提高产品的绿色竞争力。其次,应根据供应链理论,要求政府制定较为严格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口技术和环境标准,从而提升企业产品的整体环境技术水平。最后,如果我们在承担有关协议的某些环保义务出现困难时,可以及时向政府提出,政府可及时向WTO提出申请,要求在一定时期内免除应承担的义务。�� 参考文献:� 〔1〕 钱 易.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北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 周 坷.我国生态环境法制建设分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3〕 李 周.孙若梅.中国环境问题研究.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4〕 江晓娟.杨圣明.中国对外贸易理论前言.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5〕 林汉川.田东山.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及其突破对策探析.经济参考研究. 转贴于 中

《国际贸易理论》、《贸易与环境》、《如何应对贸易技术壁垒》、《如何积极应对农业绿色贸易壁垒》、《浅析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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