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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及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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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及研究论文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理论意义: (1)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 (2)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3)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4)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物质的概念: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是对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的抽象。因而它既包括一切可以从感觉感知的自然事物,也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是标志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它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它不依赖于人的感觉而存在,通过人的感觉为人 所感知、复写、摄影和反映。物质是世界唯一的本源,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产物,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物质世界是联络的,发展 的,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时间与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不仅自然界是物质的,人类社会也具有物质性,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承认世界的物质性,承认物质世界是在时间、空间中依其固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和发展着,这是正确解决哲学基本问题、坚持唯物主义一元论的基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前提。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意义: 1、首先,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和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马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我们通过实践改造客观物质世界,就要充分认识是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人的实践活动依赖于客观物质世界,而客观世界的规律性更制约着人的实践活动。就要在马克思主义物质观指导下,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实际的发展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更好地认识和改造客观物质世界,以取得社会主义实践和各项事业的胜利。 2、其次,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世界本质问题的一个基本原理。这一原理的内容包括:世界是统一的,即世界的本原是一个;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物质世界的统一性是多样性的统一,是在客观实在基础上的统一。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由人类实践和科学以及哲学的长期的、持续的发展来证明的。科学证明,自然界包括天然自然和人化自然,都是物质的。唯物史观揭示了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它本身就是以生产方式为其决定力量的特殊的高阶的物质运动。发展着的人类实践不断地建构著物质世界的多样性的统一和统一性的多样。 3、最后,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承认世界的物质性,而且主张从实践中去把握物质世界。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物件性活动,其含义有二:一是实践是人变革物质世界的“感性”活动,具有物质的性质和形式,这是实践区别于意识的一般本质;二是实践又是人所特有的物件性活动,实践把人的目的、理想、知识、能力等本质力量物件化为客观实在,创造出一个属人的物件世界,这是实践区别于自然物质形态运动和动物本能活动的特殊本质。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至今都具有丰富而深刻的理论指导意义. 它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和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 限;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 论基础.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我们通过实践改造客观物质世界,就要充分认识是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人的实践活动依赖于客观物质世界,而 客观世界的规律性更制约着人的实践活动.就要在马克思主义物质观指导下,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实际的发展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更好地认识和改造客观物质世 界,以取得社会主义实践和各项事业的胜利.

最近所有的主义&党派都渐渐的向钱看齐~可以说是都变成资本主义了(大家心知肚明)~~(除了北朝鲜少数例外~还在死守xx主义~除了有核弹外~却是穷死了~)~~~~许多的主义都变成理论派了'(当初创主义的时候'忘了考虑人性的弱点:自私贪婪,so最后变成了空论)~~

马克思从始至终是位虔诚的教徒。17岁时他还是一名基督徒,他在高中毕业作中写道:「如果没有对于上帝的信仰,没有和基督的一致,人类无法具备真正完美的德行,和满足对于真理与光明的追求。」「只有上帝才能够拯救我们。」 遗憾的是,马克思18岁上大学遭遇一件非常灵异的事之后,他变成了一位虔诚的撒旦教徒,这从他的自白诗歌、家人对他的称呼(亲爱的魔鬼、牧师)、他周围的撒旦教朋友,他的发型、祈祷方式,他同意的撒旦教女婿、他选择的撒旦教徒墓地等,都充分说明了这点。

文中还指出,马克思所信仰的撒旦教举行仪式时很特殊,不仅黑色蜡烛被颠倒放置在烛台上,祭师也反穿着长袍,手持经书但完全颠倒过来读。撒旦教的所有教徒都发誓:“要犯天主教义中的七宗罪,永远不做好事!”。 马克思不是无神论~他是对抗正神的~ 祝福您! ~~

我是学哲学的 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观的极大概念是

1.世界物质性原理 2.运动的普遍性绝对性原理 3.规律的客观性原理 4.意识的能动作用原理 以上几大原理说白了可以用一句话概括 1.世界是物质的 2.物质是运动的 3.运动时有规律的 4.规律是可以被掌握的

论马克思主义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由其独特的观念、理论、制度与道路(实现途径)等综合构成的科学社会主义新模式.他是马克思主义世界的物质性及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原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生动体现.我们只有从多维度、多层次来正确理解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坚定不移地沿着这一道路前进,将这一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进行到底,为人类做出应有的贡献.这也正是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所共同揭示的.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从与意识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去把握物质、规定物质,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世界本质的观点的根本特点. 世界的统一性问题,是回答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有没有统一性,即有没有共同的本质或本原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不仅自然界是物质的,人类社会也具有物质性,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人类社会依赖于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 人们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虽然有意识作指导,但仍然是以物质力量改造物质力量的活动,仍然是物质性的活动. 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集中体现着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 实践具有物质性(直接现实性)、自觉能动性(人类有意识的活动)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 人类实践活动的具体形式是丰富多样的,包括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政治活动、社会改革活动、阶级社会中的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等. 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人类的产生、生存和活动,是以实践为基本方式和标志的. 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的观点“必然会导致唯物主义”. 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在构成辩证法的体系中,存在诸多规律和范畴.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斗争性)统一(同一性)关系的哲学范畴.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②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③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认识量是认识事物的深化和精确化. 度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量和质的统一在度中得到体现.“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要考虑度.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相互转化.肯定因素是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成现成事物灭亡的因素.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唯物论和辩证法是统一的.因为世界本来就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 规律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 面对规律,人们不能藐视、创造和消灭,但可以发现、认识和利用. 坚持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还可以具体体现在社会历史趋向与主体选择的关系方面.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原则的哲学基础,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针的哲学根据. 社会主义是普遍性,中国特色是特殊性,二者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处在辩证联系之中.就是说,中国特色的特殊性一定要同社会主义的普遍性相联系,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而不能孤立地强调中国特色,脱离社会主义的普遍性,从而失去社会主义性质;同时,社会主义的共性也只能在有各国特色的个性中并通过这些特殊性而存在,没有与各国实际相结合的不同特色的社会主义也就没有科学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现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普遍性与中国国情特殊性的辩证统一.一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对于全世界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具有普遍指导性.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经历了一个由特殊到普遍,又由普遍到特殊的辩证发展过程. “中国特色”是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个性、特殊性;“社会主义”是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共性、普遍性.一方面,中国的情况不论多么特殊,也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共性.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一般只能在各国特色的个别中存在,我们要建设中国模式、中国就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这又是个性,所以我党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针实际上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辨证关系原理的具体运用,是正确的. 从一般的意义上讲,社会主义作为思想理论和运动,是与资本主义相对立的.它以集体主义为核心,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目标,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标准.但这些仅是普遍性方面.事实上,在不同历史时期,在不同国家,它的具体表现又不完全相同.经过总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正反面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了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从较多地看到与强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对立转为强调在开放的世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是实行对外开放的社会主义,必须吸收和借鉴人类一切文明成果. 社会主义是从思想和运动发展为制度的.作为一种制度,它有着本质的规定,具有区别于剥削制度而适用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规律和本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区别于封建的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以及17、18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同时也区别于现时代西方的各种社会主义流派,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通过对资本主义这个特殊社会形态的分析,揭示它的一般规律和发展趋势,形成对未来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构想.他们所做的工作主要是由特殊到一般,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实现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转变.列宁、毛泽东同志在革命与战争为主题的时代,把社会主义由理论变为现实,在如何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都带有鲜明的本国特色.如列宁的“苏维埃国家”理论带有俄国特色,毛泽东同志的“农村包围城市”理论带有“中国特色”.邓小平同志更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背景下,结合中国的具体实践创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即邓小平理论,实现了由一般到特殊,把科学的理论转化为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切合中国实际的发展道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途中,我们党特别强调要始终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突出和保持中国自己的特点.中华民族拥有悠久的文明,中国具有自己的国情,属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既不同于资本主义,也不同于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只能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的国情出发,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无论经济、政治还是文化建设,都要符合中国的实际,不能照搬别国模式.要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努力形成和发展中国风格和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与时代潮流相应、与世界文明相通的道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我们要具有世界眼光,注意向世界学习,要在中国与世界的互动中建设面向世界、立足本国的社会主义.

马克思物质观及研究论文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理论意义: (1)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 (2)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3)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4)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物质的概念: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是对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的抽象。因而它既包括一切可以从感觉感知的自然事物,也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是标志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它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它不依赖于人的感觉而存在,通过人的感觉为人 所感知、复写、摄影和反映。物质是世界唯一的本源,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产物,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物质世界是联络的,发展 的,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时间与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不仅自然界是物质的,人类社会也具有物质性,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承认世界的物质性,承认物质世界是在时间、空间中依其固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和发展着,这是正确解决哲学基本问题、坚持唯物主义一元论的基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前提。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意义: 1、首先,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和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马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我们通过实践改造客观物质世界,就要充分认识是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人的实践活动依赖于客观物质世界,而客观世界的规律性更制约着人的实践活动。就要在马克思主义物质观指导下,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实际的发展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更好地认识和改造客观物质世界,以取得社会主义实践和各项事业的胜利。 2、其次,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世界本质问题的一个基本原理。这一原理的内容包括:世界是统一的,即世界的本原是一个;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物质世界的统一性是多样性的统一,是在客观实在基础上的统一。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由人类实践和科学以及哲学的长期的、持续的发展来证明的。科学证明,自然界包括天然自然和人化自然,都是物质的。唯物史观揭示了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它本身就是以生产方式为其决定力量的特殊的高阶的物质运动。发展着的人类实践不断地建构著物质世界的多样性的统一和统一性的多样。 3、最后,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承认世界的物质性,而且主张从实践中去把握物质世界。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物件性活动,其含义有二:一是实践是人变革物质世界的“感性”活动,具有物质的性质和形式,这是实践区别于意识的一般本质;二是实践又是人所特有的物件性活动,实践把人的目的、理想、知识、能力等本质力量物件化为客观实在,创造出一个属人的物件世界,这是实践区别于自然物质形态运动和动物本能活动的特殊本质。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至今都具有丰富而深刻的理论指导意义. 它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和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 限;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 论基础.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我们通过实践改造客观物质世界,就要充分认识是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人的实践活动依赖于客观物质世界,而 客观世界的规律性更制约着人的实践活动.就要在马克思主义物质观指导下,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实际的发展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更好地认识和改造客观物质世 界,以取得社会主义实践和各项事业的胜利.

最近所有的主义&党派都渐渐的向钱看齐~可以说是都变成资本主义了(大家心知肚明)~~(除了北朝鲜少数例外~还在死守xx主义~除了有核弹外~却是穷死了~)~~~~许多的主义都变成理论派了'(当初创主义的时候'忘了考虑人性的弱点:自私贪婪,so最后变成了空论)~~

马克思从始至终是位虔诚的教徒。17岁时他还是一名基督徒,他在高中毕业作中写道:「如果没有对于上帝的信仰,没有和基督的一致,人类无法具备真正完美的德行,和满足对于真理与光明的追求。」「只有上帝才能够拯救我们。」 遗憾的是,马克思18岁上大学遭遇一件非常灵异的事之后,他变成了一位虔诚的撒旦教徒,这从他的自白诗歌、家人对他的称呼(亲爱的魔鬼、牧师)、他周围的撒旦教朋友,他的发型、祈祷方式,他同意的撒旦教女婿、他选择的撒旦教徒墓地等,都充分说明了这点。

文中还指出,马克思所信仰的撒旦教举行仪式时很特殊,不仅黑色蜡烛被颠倒放置在烛台上,祭师也反穿着长袍,手持经书但完全颠倒过来读。撒旦教的所有教徒都发誓:“要犯天主教义中的七宗罪,永远不做好事!”。 马克思不是无神论~他是对抗正神的~ 祝福您! ~~

我是学哲学的 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观的极大概念是

1.世界物质性原理 2.运动的普遍性绝对性原理 3.规律的客观性原理 4.意识的能动作用原理 以上几大原理说白了可以用一句话概括 1.世界是物质的 2.物质是运动的 3.运动时有规律的 4.规律是可以被掌握的

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一块基石。从古到今,唯物主义对物质概念的理解,对物质与意识关系的把握,经历了一个从素朴到科学、从片面到比较全面的认识过程。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唯物主义哲学,虽然在人类对物质的认识史上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它终究未对世界的物质性、对物质范畴做出科学的解释。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前人的成果,吸收了其物质观中的正确论点和思想,对具体科学关于物质世界研究的最新成果进行了哲学的概括和总结,形成了科学的物质观。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集中体现在列宁的经典论述中,即“物质是标志着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这一种物质观的确立,具有重大的意义: 首先,它指出“物质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明确了物质对意识的独立性、根源性和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派生性,坚持了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的基本原则,同唯心主义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其次,它指出物质“是通过人的感觉感知的”,能“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和可知论,同不可知论划清界限。第三,它指出“物质是标志着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突出了“客观实在”性是一切物质的共性,阐明了哲学物质范畴与具体物质形态和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理论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克服了古代唯物主义的朴素性、直观性,以及近代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性和不彻底性。 第一,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从物质和意识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去把握物质、规定物质,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世界本质的观点的根本特点。列宁对物质做出了最本质的规定,指明了物质对于意识的独立性、根源性,意识对于物质的依赖性、派生性。 第二,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物质这一客观存在是可以认识的对象。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目前人类还有很多未知事物和难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可认识。未知世界与已知世界之间的区别只是未知与已知,它们都是客观存在的,它们的存在都是不以人的实践与意识为转移的,随着实践和科学的发展,它们迟早会为人们所认识。世界上只存在尚未认识的东西,不存在不可认识的东西。 第三,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主张客观实在性是一切物质的共性,既肯定了哲学物质范畴同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理论的联系,又把它们区别开来,从而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缺陷。不管物质的形态、属性、结构多么特殊、复杂和多变,它们都永远保持着客观实在这一共同的根本属性。从个性中看到共性,从相对中找到绝对,从有限中掌握无限,这是唯物辩证法的精髓。 第四,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揭示了自然和社会的物质性,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建立起统一的说明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唯物主义原则。 辩证唯物主义之所以能够正确地解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建立科学的物质观,关键在于它是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现实世界的,而“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这就是说,旧唯物主义只是从受动方面去理解世界,不理解实践对物质的作用,结果导致其在社会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以及认识论上的不可知论和怀疑论。辩证唯物主义对世界物质本原的理解,不仅从客体方面去理解,而且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从人的感性活动,从实践处去理解,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一种客观实在。这种理解进一步揭示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补充: 承认世界的物质性,承认物质世界是在时间、空间中依其固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和发展着,这是正确解决哲学基本问题、坚持唯物主义一元论的基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前提。 物质及其存在形式 “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哲学对世界本原和统一基础的最高抽象。承认了世界的物质性,也就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从而与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区别开来。唯物主义本身对“物质”的认识也有一个发展过程。马克思主义把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原则彻底贯穿到“物质”问题的解决上,创立了现代唯物主义的物质观,不仅同唯心主义相对立,同时也与旧唯物主义有着原则的区别。 2现代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是指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也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人的实践活动。这种客观实在独立于我们的精神而存在,为我们的精神所反映。现代唯物论的物质范畴,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 第二,物质可以被人们所认识,具有可知性。物质是人的感觉可以反映的对象,而不是不可捉摸、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世界上只存在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不存在永远不可认识的事物。因此,要从人的认识和实践的角度去理解物质的可知性,只有这样,才能与旧唯物主义的不可知论划清界限。 第三,物质范畴具有深刻的辩证性,体现了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它是从客观存在着的事物和现象的总和中抽象出来的具有最大共性的哲学范畴,体现了个性和共性、特殊和普遍、相对和绝对、多样性和统一性的对立统一。不管物质的具体形态、结构和属性如何千变万化,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这一共同本质,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不变的。 第四,马克思主义哲学物质观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是构成彻底的唯物主义的出发点,即具有彻底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既看到了自然界的物质性,又以实践为基础揭示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建立起统一地说明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唯物主义原则,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使唯物主义成为彻底的、完备的理论。这对于唯物主义以至整个哲学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物质的根本属性是客观实在性。

第一,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乱划清了界限。

第二,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第三,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第四,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是构成彻底的唯物主义的出发点。

扩展资料:

马克思主义哲学通过对阶层冲突的分析来帮助理解系统性的经济社会变迁。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阶级冲突是由于资产所有者所拥有的高生产率生产资料与无产者从事的社会化劳动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导致的。

由无产者劳动所得的价值剩余未能公平的分配给劳动者而集中在资产所有者手上。冲突的后果便是劳动所有者的“异化”,这将导致社会动荡引发革命。革命的最终结果便是社会主义的建立--一种基于社会公有产权的生产模式,基于个人贡献所得的分配模式以及按需生产的经济模式。

尽管马克思并未预言共产主义社会的模样,但他指出基于科技及生产率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将会过渡到共产主义。到那时阶级,国家,社会将被公有制取代。各尽其用,各取所需。

马克思其实也是一种早期的社会经济学理论,其供需理念分析了物质条件即生产中的生产资料,经济活动以及社会需求的关系。认为这些关系组成了社会结构的基础以及其上层建筑。从经济的角度来看,生产要素在一个社会政治体制安排下没能被很好的利用是阶级冲突产生的一个原因。

马哲从实践出发去反观、透视和理解现存世界,把对象、现实、感性当做实践去理解。

马克思把自己的哲学对象规定为作为现存世界基础的人类实践活动,把哲学的任务规定为解答实践活动中的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从而为改变世界提供方法论。

马克思第一次把实践提升为哲学的根本原则,转化为哲学的思维方式,从而创立了以实践为核心和基础的崭新形态的现代唯物主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马克思主义哲学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物质的根本属性是客观实在性。 第一,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乱划清了界限。 第二,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第三,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第四,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是构成彻底的唯物主义的出发点。

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论文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

马克思政治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已逾百年,它不仅推动了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的进程,而且深刻影响了中国人的政治观念。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小论文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们可以一般地把政治哲学理解为是对政治生活的哲学反思。这种反思可以是指向一种理想的社会生活状态的,也可以是指向一种对于现实政治生活的理解的。政治哲学 的产生与追问同在,追问的内容 围绕如何获得更 好的生活而展开,致力于对现存生活的超越。这种追问可看成是对人类社会的理想性反思,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对现实的批判性反思。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的发展是我们关注的中心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一种政治哲学,甚至马克思主义就是一种政治哲学,探究马克思的政治哲学对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具有深重意义。

马克思政治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已逾百年,它不仅推动了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的进程,而且深刻影响了中国人的政治观念。而至今我们多数人对于马克思的政治哲学的理解一般是指向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在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和1919年中国“五四”运动的影响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开始传人中国,并迅速被中国的先进知识分子接受和传播。1949年新中国的建立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在中国的重大胜利, 也为其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直至今天我们依然坚持着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但是我们在笼统的使用马克思主义这个概念来说明马克思政治哲学对我国政治体制建设的指导,弄清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主要内涵是十分必要的。

学术界对马克思政治哲学一般从两个方面来把握,即广义的和狭义的。狭义的马克思政治哲学,是指马克思以哲学的方式和视角对政治现象、政治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在马克思哲学中包涵了哲学,政治经济学等等,狭义上也包含了完整的政治哲学体系。比如对如国家、法、阶级、市民社会、无产阶级专政、暴力、异化、政治解放、人类解放等等各种政治现象的哲学研究;又比如对民主、自由、平等、正义、人权等等各种基本的政治概念、范畴和理念的哲学研究,还包括各种具体政治问题的哲学研究和对各种政治思潮的哲学研究和批判。

广义的马克思政治哲学。整个马克思哲学都有理由被视为一种地地道道的政治哲学,因为他用政治的方式来处理哲学问题,正像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中所申明的,“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身。”马克思正是从无产阶级的立场、从人类解放的立场来看待和阐释哲学的本性、使命和终极目的的。在马克思那里,政治经济学、哲学、社会学是融为一体的。人们常把他的政治经济学看作是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分析;把他的共产主义理论,当成是一种独特的,却名符其实的正义论。

但是上述所谓狭义的广义的内涵的区分只是为了方便于理论上把握马克思政治哲学,在马克思那里,它们是统一的,两者共同组成了马克思政治哲学的主要内容。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政治的不断发展进步,我们更需要理清我们政治发展的着眼点,而我们政治的发展也是深受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影响的。马克思的政治哲学关注点是人,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现今我国以人为本的方针是延承这一点的,但是实际的政治情境又十分复杂,马克思政治哲学兼具回顾性和展望性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学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吸收和借鉴了国外政治学的有益成果,对宏观政治系统和微观政治行为进行深入探讨,对各国政治制度进行比较分析, 系统地论证了中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增强了中国政治制度对于社会公众的合法性和凝聚力。但是如果我们展望未来,我们期待马克思的政治哲学能指导我们向一种幸福的生活前

进。马克思主义 哲学以理想 社会为目标对 政治生活进行反思,构想未来理想社会及其实现方式。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健康 发展急需一种健康的政治 文化的培育,而一种健康的政治文化首先是离不开理论批判的维度的,更具体的是作为一种社会批判理论批判政治,现今中国的现实社会生活迫切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对现实政治生活有一种展望性的言说,而更好的指导我们的社会发展。

每一种政治哲学都有自己的价值追求,马克思政治哲学的价值追求,从审视人类的角度来追寻共产主义、人类解放及人的自由与全 面发展。政治哲学始终关注“人”的命运,人性是西方政治哲学的经典命题,也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着眼点,他始终关注人的幸福,“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哲学不关注自己的人民幸福,大概那不是一个负责人的国家了,“因为国家制度如果不再表现人民的意志,那它就变成有名无实的东西了。”

我期待我们的国家政治着眼点也是幸福,是让人民安居乐业,老有所依。正如姚晨在《我希望国家爱我这样的公民》中所表达的:我热爱我的国家,我希望我的祖国也爱我。希望国家能够给我们安全感,让一个公民不再惧怕另外一个公民,让他的公民有想说的话,他们也敢说这些话,他们的生存 环境也允许他们说出这些话,他们遵纪守法,对这个社会、对这个时代,对自己都负责任。我期待未来的中国,更深入的研究马克思哲学,更好的继承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着眼点,更多的关注于人民,更好的创造人民的生活和话语环境,实现人民幸福,向共产主义迈步。

论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具体如下:

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着的科学。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就在于它是时代精神的反映。所谓时代精神也就是对一定时代的本质、主题和基本特征等方面的概括。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发展趋向方面的主题、任务及其精神需求,它渗透在这个时代的经济、政治、文化、科学等各个方面。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指引着无产阶级时代前进,推动文明进步,根本原因就在于它自觉地植根于社会实践的丰厚土壤。

不断地从现实生活中吮吸自己的生命之泉,随着时代主题的转换检验、丰富和发展自己,科学地回答了时代在不同阶段提出的根本性的重大问题。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它是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的科学。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的观点,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性。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马克思主义重要的理论品质。.

只有以实际问题为中心才能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产生的。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是科学,从根本上说,就在于以实践为基础,深刻地把握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动规律,从而揭示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必然性及其客观依据。

因此,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也只有紧密结合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以实际问题为中心,才能加以深刻理解。

主观能动性是人类认识和改变世界的过程中有目的、有计划、积极主动的有意识的活动能力。主观能动性是人类所特有的,人们应当以客观规律和客观事实为基础,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意识地自觉想问题、办事情,才能把事情办的更好。

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是围绕着以实际问题为中心开展的。以实际问题为中心,理论联系实际,是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只有以实际问题,才能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实质不断创新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并通过对实际问题的思考提高。

自然环境描写又称景物描写,是对人物活动的自然景物进行的描写。景物描写的作用主要有:(l)写景衬托人物心情;(2)写景点明时令、地点;(3)写景表现物关系;(4)写景表现人物性格。进行景物描写,应该注意以下几点:l、抓住景物特征描写。2、要选好写景的角度。

马克思主义原理研究论文

马克思的哲学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观是不一样的,必须予以区分。以下是我整理分享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论文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首先给哲学观下一个定义,从字面来说,哲学观就是“对哲学本身的理解”。它不是哲学理论中的“一个观念”,而是构成这种理论的“核心观念”、“根本观念”、“灵魂观念”,它决定该种理论的生命力,构成该种哲学理论与其他的理论的原则区别。与其说它是托马斯·库恩的较为复杂意义上的“研究范式”,毋宁说它是伊姆雷·拉卡托斯的较为单纯意义上的“理论硬核” 。[1]这个硬核包括哲学的定义、性质、研究对象、特征和功能等。

马克思的哲学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观是不一样的,必须予以区分。为了真正地理解马克思,我们必须回到马克思的文本,追本溯源。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对象,从四个方面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批判哲学,改造世界的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它不仅对社会现实进行批判,而且对各种各样的理论和旧的意识形态进行批判,最后在一定的程度上还进行自我批判。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过程中,马克思主义从深入人心的真理变成了束缚人的教条。哲学的目的是要解放人的思想,这种行为与哲学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有人断言,只有马克思主义是唯一的科学,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都不是科学的。我想,这种做法表面上看似扩大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权威,实质上则损害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威严。这样做将会使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越来越封闭,越来越停滞不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是开放的理论系统,必须在批判中萌发创造性,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区别》中,引用原子的偏斜运动,阐述了倾斜运动对直线运动的脱离,表达了一种自由意识。追求一种定在中的自由。在自由民主的社会,哲学批判的功能可以得到全面的发挥。在专制社会中,人们的言论自由受到严格的控制,哲学的批判功能就被遮蔽了、弱化了。我们现在的社会以自由民主为发展目标,学术批判是是受到保护的。聂锦芳教授指出,要增强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必须增强马克思主义的学术性,而学术必须允许自由的争论和批判。这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自身的反省和批判。

马克思具体地提出,向德国制度开火!一定要开火!这种制度虽然低于历史水平,低于任何批判,但依然是批判的现象。正像一个低于做人的水平的罪犯,依然是刽子手的对象一样。在同这种制度进行的斗争中,批判不是头脑的激情,它是激情的头脑。对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2]因此,马克思给哲学提出的历史任务是,锻造一种世界观武器,使之成为一种革命的、批判的 思维方式 ,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而这种无情的批判所要达到的目的,则是实现人类自身的解放。

批判并不是在所有的时候都起作用,而且批判不只是破坏性的,也应该是建设性的、超越性的。就像你说我是错的,你必须说为什么我错了,我怎样做才是对的。这样才可以体现出一种理论自觉。哲学的社会功能就是对现实社会进行 反思 、批判、超越。哲学来源于生活,但必须高于生活。这是哲学安身立命的理念。

马克思的哲学在很大程度上是辩证法。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在本质上,它是革命的、批判的。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发展自己的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性使它成为一个不断发展的理论体系。所谓现代精神,就是人类的自我批判精神,就是人类自我反省和自我控制的主体精神。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现的主体意识,就是这种现代精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标

志着人类自我意识从自我迷失进入自我批判、自我反省和自我控制的阶段。当然,批判的最终目的在于构建新世界,批判不仅仅是一种手段,而且更是一种目的。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是文明活的灵魂

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这句话有两层含义:其一,一定的哲学是关于一定时代的精神产物;其二,哲学是各种思想 文化 中最高的形式,它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和精粹。同时,哲学是文明活的灵魂。因为哲学具有人类性,具有超越时代的一面。因为哲学作为一种自我意识的科学,而意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哲学必须把握时代最迫切的问题,及时的吸收思想精神,为迫切问题提供一个解释,进而规范和引导社会的发展。

在科隆日报的社论上,马克思首次明确的提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时代精神的精华。”[3]这个命题被广泛引用,并被确认是马克思关于哲学的最简洁、最精辟的论断。马克思所赞赏和肯定的哲学是源于时代、源于人民的哲学,是把时代的问题和人民的精髓升华为理论的哲学。真正的哲学必须捕捉到一个时代的迫切问题,必须把自己时代的迫切问题作为哲学思考的聚焦点。

马克思认为,一个时代的迫切问题,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一个好问题能极大的推进社会的发展。问题的重要意义就在于,问题是公开的、无所顾忌的、支配一切个人的时代之声。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正因为如此,哲学必须把问题作为研究对象,而当人们把哲学同幻想混为一谈的时候,哲学必须严肃地提出抗议。

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时代性和超时代性的统一,既反映和表达时代精神,同时又塑造和引领时代精神。哲学是思想中的时代,更引领时代向理想社会前进!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心人、解放人的哲学

马克思提出,他的哲学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立足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而“归宿点”则是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为条件的“一切人的自由发展”。[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立足点、归宿点显示了马克思关注人类命运的博大的人文情怀,显示了马克思主张以哲学解放全人类的意旨。马克思说,哲学所关心的是一切人的真理,而不是个别人的真理。它所参与的运动不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而是绝大数人的、为绝大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种关注人类命运的人文情怀和致力于人类解放的哲学旨趣,是马克思哲学的灵魂,是马克思哲学的普照光,是构成马克思哲学的最为根本的哲学理念。这个哲学理念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观。

马克思在1843年底至1844年初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序言》中。一开头就指出,就德国来说,对宗教的批判基本上已经结束;而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提出,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通过对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德国哲学的批判,马克思明确的提出了自己的哲学的出发点,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我们这里是“从人间上升到天国”。[5]这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哲学是关于人的学问,就像中国哲学里讲的道不远人,也是这个意思。苏格拉底把哲学从天国拉回人间,正是哲学属人性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异化的分析,以及如何让消除异化,消灭资本主义社会,建立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大的人文关怀,体现了哲学的人类性。

四、马克思主义 哲学是一种完整严密的世界观

世界观就是对世界的根本看法。包括对自然界、 社会、和人与人的主观精神世界在内的根本看法。世界观是哲学的研究对象。世界观和 方法 论是密切 联系在一起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肖前、李秀林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规定:哲学就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完整、严密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系。

从物质看世界,从精神看世界,从 实践看世界,这是哲学世界观的三种主要方式。[6]从物质看世界,世 界变成了客观世界,比如拉美特利的 名言 “人是机器”,这种客观性把人的主观能动性抑制了。从精神看世界,正如陆九渊所说,心外无物。不是幡动,也不是风动,而是心在动。这种哲学把哲学变成完全脱离人世的空中楼阁,空有一个形式。它突出了人的自由和想象,但是抽象地 发展了人的能动性。从实践的观点看世界,世界的图景就是在物质世界和精神领域中间有一座桥梁,那就是实践。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实践是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分化和统一的基础。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对象化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哲学的“实践转向”,从实践的方式观看世界,在两极到中找到了中介。

我们对待世界的方式还有科学和宗教,道德和 艺术。哲学的方式是独特的,也是最高的。对于哲学与宗教的区别,黑格尔说的好,哲学与宗教在内容是一样的,都是关于整个世界的学问,只是他们的形式不一样,哲学诉诸理性原则,宗教诉诸于感性原则。黑格尔对哲学与科学也有论述,他说,哲学与科学在形式上是一样的,都是理性的思维方式。但是内容不一样。哲学是关于整个世界的,而科学是关于某一个具体领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承认哲学是世界观的一种,并不是唯一的一种。

五、结语

恩格斯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出发,用“现实的理性”批判“抽象的理性”。现实的理性指的就是实践的理性,改造世界的理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哲学所追求的思维的全体自由性与人类实践的历史发展统一起来,把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统一起来,把哲学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统一起来。哲学无定论,从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日久日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现世的智慧,它强调哲学要回归生活世界,正视生活对哲学的挑战。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它也在不断的发展,我们必须在发展中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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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原理论文 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这门课程的学习,我感受到了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我们大学生成长和长远发展的客观需要,具有很需要的现实意义。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扩大了自己的视野,加深了思想认识的深度。在老师的教导下,正确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处理生活实践中的问题。在看待各种现象和问题时,学着去理性思考,并通过现象看到本质,让我了解到事物客观真实的一面。同时,我也认 识了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性。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就是围绕着以实际问题为中心开展的。以实际问题为中心,理论联系实际,是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只有以实际问题,才能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实质,不断创新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并通过对实际问题的思考提高自我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创新思维的能力。所以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实际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 只有以实际问题为中心才能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产生的。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是科学,从根本上说,就在于以实践为基础,深刻地把握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动规律,从而揭示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必然性及其客观依据。因此,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也只有紧密结合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以实际问题为中心,才能加以深刻理解。 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着的科学。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就在于它是时代精神的反映。所谓时代精神也就是对一定时代的本质、主题和基本特征等方面的概括。每个时代都有自己发展趋向方面的主题、任务及其精神需求,它渗透在这个时代的经济、政治、文化、科学等各个方面。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指引着无产阶级时代前进,推动文明进步,根本原因就在于它自觉地植根于社会实践的丰厚土壤,不断地从现实生活中吮吸自己的生命之泉,随着时代主题的转换检验、丰富和发展自己,科学地回答了时代在不同阶段提出的根本性的重大问题。 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它是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的科学。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的观点,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性。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马克思主义重要的理论品质。 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实际问题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前进和发展中的工作,把马克思主义落实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推进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的前进方向,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马克思原理在中国运用的体现我们要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实践中,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就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 一是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善于对最鲜活的实践经验作出理论概括,善于用创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科学,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从诞生之日起,其生命力最深刻的根源和动力就只存在于实践之中。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华民族实现富强、走向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源泉。这一伟大实践中不断涌现的各种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蕴涵着丰富的思想养分。我们要善于从多彩的实践活动中、从火热的社会生活中、从人民群众的创造中汲取营养,善于把基层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升华为理论成果,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科学理论的内涵。正确的理论不仅来自于实践,而且接受实践检验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我们既要从实践发展的需要出发,对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和科学精神进行准确的把握和运用,又要结合新的实践,在回答和解决实际问题中推进理论创新。要坚持把理论学习和研究同推动社会重大现实问题的解决结合起来,同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现实矛盾结合起来,同指导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努力使理论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治国理政的方针政策,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二是坚持立足中国国情,注意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和养分,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民族特色。马克思主义是对世界历史发展规律和趋势的科学把握,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但这一理论只有同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要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就必须充分考虑现实国情需要与文化的特殊性,使之体现中国气派和中国风格。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结合起来,着眼于解决中国建设和改革中面临的具体问题,通过总结中国人民在实践中积累的独创性经验,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科学理论指导。要注意从中国优秀文化传统中汲取营养,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质、思维模式、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结合起来,使之与中国文化融为一体,创造出体现时代要求又具民族特色的价值追求和价值遵循。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民族特色,决不意味着要置身于世界进步潮流之外,相反必须密切关注世界文明的发展趋势,重视从世界与中国的双重维度去观察、思考和解决问题,善于吸收不同文明中科学、进步的合理成分。 三是坚持与时俱进,深入研究回答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时代特色。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时代在变化,实践在前进。对变化了的时代和实践作出科学准确的判断和分析,使理论符合实际情况,并指导新的实践,是时代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使命和重任。每个时代都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时代特色,就体现为对时代课题的回应和对时代精神的把握,并不断推动社会前进。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一系列新的实践课题需要我们研究回答,一系列新的实践经验需要我们概括提炼,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我们解疑释惑。必须把时代要求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马克思主义同时代发展、时代特征结合起来,在正确认识和把握当今社会发展历史进程的基础上解决时代课题,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广阔空间。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来就是一个由经济、政治、文化等子系统组成的大系统。以马克思主义系统观为指导,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必须始终着眼于整体与全局,立足整体、总揽全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实践中的问题。要坚持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使得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和谐社会系统观还体现在社会的各个方面也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着,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同时促进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还要下大力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这些都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实际问题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要求,是正确的思想观和方法论。在马克思主义对实践工作地知道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然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论文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这门课,我慢慢地了解到: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它不应只建立在我们感性理解的基础上。通过系统的学习,我们必须把它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角度。真正的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恩格斯适应时代和实践的要求,在批判和改造以往哲学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而奠定了马克思主义整个理论的大厦的根基,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第一、 马克思、恩格斯的革命实践和对人类文明成果的继承与创新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其矛盾运动,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对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出了现实需求,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时代和实践基础。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前人的成果,发现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实现了人类思想史上的伟大革命。马克思主义哲学为认识历史和时代问题提供了一种崭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原则。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的深刻分析,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和它被社会主义必然代替的历史命运。这些都是科学的理论!第二、 马克思主义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真理性指导原则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产生,为实践服务,随实践发展,并受实践检验的。认识依赖于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是根本不可能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坚持认识与实践的统一,归根结底是要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结合起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是辨证统一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所揭示的人类认识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学说,为人类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指明了现实的道路,为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奠定了思想路线的理论基础。第三、 马克思主义提高了我们认识人类社会以及在社会上生存的能力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正确认识这一问题是解决其他社会历史观问题的基础和前提。而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地解决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创立了唯物史观。同时,马克思恩格斯揭示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这些规律决定了社会形态的更替和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而马克思主义运用这些规律提出的阶级分析法,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等等都为人们认识人类社会提供了理论指导。第四、 马克思主义为我们分析当今世界两大社会类型提供了宝贵的资料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剖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不仅发现了剩余价值产生的秘密,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被社会主义社会所代替的历史必然性,而且揭示了商品经济发展和社会化产生的一般规律。所有这些,对我们认识资本主义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社会主义的发展,既有辉煌的成就,也有严重的挫折;既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又留下了深刻的历史教训。学习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并以此为指导,总结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对于把握社会发展规律,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重要的意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作为当今世界两大社会类型,马克思主义对人们研究它们提供了条件。第五、 马克思主义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规划了理想化方向在展望未来社会的问题上,是否坚持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能否正确预见未来的基本前提,也是马克思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站在科学的立场上,提出并自觉运用了预见未来社会的科学方法。共产主义社会无疑是非常美好的,但是按照马克思预见未来的一贯立场、观点和方法,共产主义社会本身也不会是一种没有任何矛盾的社会,不会是一种不需要也不能够进一步改善和发展的静止状态。我们深信,共产主义社会将是一个在更高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前进的社会。所以,共产主义社会不是人类历史的终结,而是人类自由自觉历史的开端。我想,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具有上述五种其他哲学并不包含或不全面包含的真理性认识,才使我们越来越重视这门科学。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担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不能仅仅为了考试而学习它,我们要在理论与实际结合中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实践,争取最大限度的领悟马克思主义的真谛。理论不仅仅应该是理论,作为21世纪的大学生,我们更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把马克思主义运用到无限的社会实践中去,这就是我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最深体会。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6-23 13:4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学习心得 本学期我们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通过学习,我不仅掌握了基本的哲学知识,同时,也为构造自己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找到了正确的方向,让我开始运用哲学的两面性的观点去分析生活中的问题和解决问题,找出共性和个性,处理好共性和个性,从而让自己的目光是全面的,促使自己更快更好的成长起来,并迅速成熟有将近百年奋斗历史的中国共产党,在开创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的30年中,形成了这样一套在社会主义基础上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使社会主义能够充满活力从而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并经长期奋斗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道路和理论体系。这实在是党之大幸,国家之大幸,人民之大幸,中华民族之大幸。这又一次有力地表明,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关节点上,仍然能够以自己的奋斗来代表我们国家和民族的伟大前途,并且能够凝聚越来越多的人共同奋斗来代表这个伟大前途。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实践获得的伟大成就,说明其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第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邓小平同志多次讲过:老祖宗不能丢。丢了,就不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而是不要马克思主义了;第二,要解放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新的形势、新的问题,得出新的结论。不这样,马克思主义就变成僵死的教条,变成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的空洞的词句。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意味着这两方面都坚定不移,毫不含糊。在中国共产党人看来,马克思主义只有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才能成功,才能胜利;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只有赋予其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才能成功,才能胜利;离开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来谈马克思主义,没有前途,没有意义;离开中国实际和我们已经取得伟大成功的道路和理论体系,而去另外寻求和依傍别的什么主义和模式,没有前途,没有意义。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6-23 13:43 在进入21世纪的时候,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为了胜利完成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始终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的根本保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的,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回顾国际共产主义运动150多年的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自己,这是马克思主义永远保持旺盛生机和充满活力的源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哲学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彻底的唯物主义哲学。学习这门课程对于学习其他课程是一个从宏观角度理解的基础,如果这门课程学习好了,其他课程也就可以融会贯通,举一反三,理解起来就容易多了。我觉得学习这门课程对我最大的益处,不仅在于学习到了理论知识,更多的是让我自己的思想觉悟提高许多,分析和解决生活学习问题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我认为开设这门思想政治理论课 ,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当代大学生的头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课程主要是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 ,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 方法论观察和分析问题 ,为学生确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奠定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学习理论,最重要的是让我们青年学生能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仰、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等。由此我认为 这门课程在整个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6-23 13:44 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则 ,学习的目地全在于运用。所以 ,我们大学生必须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行动的指南。理论联系实际 ,关键是:一要联系社会实际 ,二要联系我们学生的生活实际。我们处在一个伟大的时代 ,这样的时代与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已经具有将近 160年的历程 ,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经过了 90多年的发展 ,和平、 发展、 合作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 ,经济全球化深入展 ,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同时 ,国际环境复杂多变 ,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 ,世界发展不平衡状况加剧。所以 ,我们要联系国际、 国内的实际情况来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有些同学认为这门课程深奥难懂 ,觉得虽然从初中政治就开始接触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了 ,但却一直认为它只是一门离现实比较遥远的科目 ,而且认为很少能在实际生活中得以运用。但是我在学习这门课程时 ,发现在生活中的很多现象都能体现出其中的原理。比如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在我们学生的现实生活中时时可以用到 ,在生活中运用这些原理来解决问题 ,是一种生活的智慧。 大学生不仅是处在一个思想比较成熟的阶段,而且也是处在一个思想可塑的阶段,开设这门课程无疑是给学生一次意义非凡的头脑风暴。

法学概论论文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法学概论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法学概论》课程开设的意图是使学生体系地把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把握中国现行宪法和各部门法的主要规则。教专家为了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在教学进程中有必要不断地探究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形式。

关键词 :法学概论论文

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进程中,老师和学生为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而采纳的教与学彼此的活动方法的总称”。[1]教学方法多种多样,课程不一样教学方法也应有所不一样。《法学概论》是高校思想政治教学专业的一门根底课程,经过学习要到达的意图不仅是让学生被迫地承受某一项法学原理、法令规则,更主要的是让学生考虑法令常识的学习方法,让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处理法令实践疑问。要到达此教学意图,教专家在教学进程中有必要防止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形式,有必要充沛表现学生的自动性、参加性,有必要重视培育和进步学生剖析疑问和处理疑问的才能,而这一切的完结有赖于合理的恰当的教学方法在讲堂教学中的遵循。笔者联络长期的教学实习,谈谈在《法学概论》教学中几种教学方法的遵循和运用。

一、理论与实践相联络

《法学概论》中的法学理论常识理论性强,教学中多选用理论与实践相联络。中国社会主义法的理论常识的学习有必要联络中国的实践情况,侧重联络当代中国法治的实践,教学中不逃避中国在法治建造中存在的疑问,让学生了解:中国法学的研讨起步晚,法治建造也还刚刚开始,与西方兴旺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中国法治建造中亟待研讨和处理的疑问还许多,要增强学生的前史责任感。一起要联络中国法制的建造和开展,对中国法治建造获得的成果给予必定,让学生了解到随着中国改革的深化,中国民主与法治建造方面获得的成果无穷,令世人注目,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激起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积极性,用学法、懂法和遵法的实践行动为推进中国法治化进程做出自个的贡献。

二、用典型案例的剖析辅佐教学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法常识的学习,由于课时有限,触及的法令常识面广,在教学中多选用典型案例的剖析辅佐教学,加深学生对法令常识的了解。用案例辅佐教学,具有灵敏、直接的特色,能有效地活泼讲堂空气,启发学生思想,学生更易承受,对深化稳固教材常识的要点和难点能起辅佐效果。

(一)案例辅佐法令常识的教学的首要环节是选好案例。

首要有必要对于教学中的要点与难点挑选案例,以利于学生对要点与难点的把握;其次,有必要和教学请求、教学意图相吻合。《法学概论》是对于非法令专业学生开设的,案例不能太难,在挑选案例的时候,请求案情简略、矮小,不能太复杂,学生要花长期才能把案情搞明白的案例不得选用。此外,挑选的案例不要触及多个常识点,以只触及一个到两个详细的常识点为宜。

(二)案例辅佐法令常识教学的关键是对案例的运用。

对案例的运用一是要经过案例提出疑问,让学生用所学的常识回答疑问,或许请求学生对提出的疑问经过考虑引出新常识点,这么能激起学生激烈的求知欲和学习爱好,招引学生的注意力,活泼他们的思想,使学生能较快地把握所学常识。二是要运用典型案例例子法令原理。教材中许多理论常识都用一些法令术语叙说,老师假如朴实地用理论解说理论,学生就会觉得生涩难明,运用案例例子法令原理和法令规则,能够把枯燥无味的法学理论常识形象化、生动化,让学生更简单把握用例子解说的法令理论。三是要经过案例剖析对比简单混淆的法令景象或法令术语。教材中有许多法令概念或法令规则单一从字面上来看,不易了解也不易分辨,学生很难承受。假如能联络案例的剖析和对比就能协助学生透彻了解有关常识,在对比中准确把握。如对民法中通常侵权和特殊侵权的解说,别离辅以一个案例,并对二者进行对比,这两者的不一样点就十分明白了。

案例辅佐法令常识的教学要格外注意几点:首要,对案例的处理要突出一个“疑”字,请求学生读懂案情,在读懂案情的根底上清晰案子要处理什么样的疑问,老师要给学生引导,要把学生的思想集中在要了解和把握的常识点上。其次,有必要调集每一位学生的参加认识,鼓舞学生斗胆发表意见和看法。在案例评论中通常有的学生很积极自动,有的学生则被迫,不考虑、不讲话,老师能够独自发问这类学生。最终,老师要依据有关的法学原理和法令规则,对案例进行剖析并给予答案,由于学生对案例进行剖析后,通常会有各自不一样的观念,老师有必要进行归纳和评判。

三、加强师生互动

当时高校教学改革的主要方针之一是要改变传统的以老师为基地的教学形式,建构一种既能表现老师的主导效果又能充沛体现学生认知主体效果的新式教学形式。中国高校教学的教学形式在上个世纪基本上是以老师讲堂的教学为基地,这种教学形式的长处是便于老师对体系的科学常识的教授,其坏处是忽略了学生的自我认知,严峻地阻止了学生的学习自动性和积极性,学生仅仅很被迫地承受老师教授的讲义常识,严峻阻止了学生的独立考虑才能和立异才能的培育和进步。

《法学概论》课的特色是概念多,准则多,格外对法令规则的剖析和了解,一直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因而,除了对学生不易了解和把握的`常识点讲透以外,任课老师应格外重视讲堂评论,选用师生互相提出疑问的方法引导学生进行考虑。所提的疑问应尽也许环绕教学的要点和难点,环绕理论与实践的联络点,以疑问导入解说和评论有助于激起学生自动的学习爱好或好奇心,有助于激起学生的考虑,有利于进步学生在日子中使用常识的才能,一起,也有利于考察学生的领悟与吸收的情况,能够使老师依据学生学习成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弥补教学内容。

四、浸透情感教学

教学进程既是常识教授的进程,也是师生进行情感交流,学生心智得到开展的进程。学校教学假如忽略了对学生情感的关注,培育出来的学生其情感将是残损的。教学活动应当在民主、对等、亲热的空气中进行,老师应充沛挖掘学科常识内容中的情感要素,并把这种情感当令恰当与讲堂教学奇妙联络,然后到达学科常识与道理融合的教学境地。《法学概论》中的法学原理部分是纯理论性的,在教学时应当当令恰当浸透豪情要素的教学,比如在讲到法令认识、遵法、法令责任和法令制裁等理论疑问时,作为老师此刻应当既像父母又像年长的兄弟,教学学生要学好法令,进步法令认识,联络大学生违法违法的案例,苦口婆心地教训学生有必要懂法、遵法,远离违法和违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常识的学习可交叉的案例和可浸透的豪情要素更多,如教学到婚姻法时能够和学生们评论大学生在校时期即便具有了婚姻法规则的成婚条件,但成婚会给学习、日子带来许多晦气的要素,以兄弟的口吻劝导他们仍以不成婚为宜。在教学进程中贯穿情感教学能够让学生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响,能更好地调集学生承受教学的积极性,让学生愉快地承受所教授的常识和信息,自动去学习、探究。

完结教学使命所选用的教学方法是多种做样的,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共同的效果,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在教学进程中应联络本章本节的教学内容,挑选适合的一种教学方法完结教学。现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请求高校大力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如何选用能真实培育学生具有独立考虑和立异才能的教学方法是摆在高校老师面前的一个课题。为了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作为老师有必要教而不厌,学而不倦,不断地探究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形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立的学习环境。

参考文献 :

[1]李剑萍,魏薇主编.教学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何克抗.建构主义――改造传统教学的理论根底[J].电化教学研讨,.

摘要:《法学概论》课程开设的目的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我国现行宪法和各部门法的主要规定。教学者为了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不断地探索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主的学习环境。

关键词:教学方法《法学概论》贯彻和运用

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的教与学相互的活动方式的总称”。[1]教学方法多种多样,课程不同教学方法也应有所不同。《法学概论》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通过学习要达到的目的不仅是让学生被动地接受某一项法学原理、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思考法律知识的学习方法,让学生运用法学理论解决法律实际问题。要达到此教学目的,教学者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避免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必须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这一切的完成有赖于合理的恰当的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的贯彻。笔者结合长期的教学实践,谈谈在《法学概论》教学中几种教学方法的贯彻和运用。

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法学概论》中的法学理论知识理论性强,教学中多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必须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着重联系当代中国法治的实际,教学中不回避中国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让学生明白:我国法学的研究起步晚,法治建设也还刚刚开始,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我国法治建设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还很多,要增强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同时要联系中国法制的建设和发展,对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让学生了解到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巨大,令世人瞩目,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激发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积极性,用学法、懂法和守法的实际行动为推动中国法治化进程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用典型案例的分析辅助教学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法知识的学习,因为课时有限,涉及的法律知识面广,在教学中多选用典型案例的分析辅助教学,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用案例辅助教学,具有灵活、直接的特点,能有效地活跃课堂氛围,启发学生思维,学生更易接受,对深入巩固教材知识的重点和难点能起辅助作用。

(一)案例辅助法律知识的讲授的首要环节是选好案例。

首先必须针对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选择案例,以利于学生对重点与难点的把握;其次,必须和教学要求、教学目的相吻合。《法学概论》是针对非法律专业学生开设的,案例不能太难,在挑选案例的时候,要求案情简单、短小,不能太复杂,学生要花长时间才能把案情搞清楚的案例不得选用。此外,选择的案例不要涉及多个知识点,以只涉及一个到两个具体的知识点为宜。

(二)案例辅助法律知识讲授的关键是对案例的运用。

对案例的运用一是要通过案例提出问题,让学生用所学的知识解答问题,或者要求学生对提出的问题通过思考引出新知识点,这样能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活跃他们的思维,使学生能较快地掌握所学知识。二是要运用典型案例例证法律原理。教材中很多理论知识都用一些法律术语叙述,教师如果纯粹地用理论解释理论,学生就会觉得生涩难懂,使用事例例证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定,可以把枯燥无味的法学理论知识形象化、生动化,让学生更容易掌握用例证解释的法律理论。三是要通过案例分析比较容易混淆的法律现象或法律术语。教材中有许多法律概念或法律规定单一从字面上来看,不易理解也不易分辨,学生很难接受。如果能结合案例的分析和比较就能帮助学生透彻理解有关知识,在比较中准确掌握。如对民法中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讲解,分别辅以一个案例,并对二者进行比较,这两者的不同点就十分清楚了。

案例辅助法律知识的讲授要特别注意几点:首先,对案例的处理要突出一个“疑”字,要求学生读懂案情,在读懂案情的基础上明确案件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教师要给学生引导,要把学生的思维集中在要了解和掌握的知识点上。其次,必须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参与意识,鼓励学生大胆发表意见和看法。在案例讨论中往往有的学生很积极主动,有的学生则被动,不思考、不发言,教师可以单独提问这类学生。最后,教师要依据相关的法学原理和法律规定,对案例进行分析并给予答案,因为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后,往往会有各自不同的观点,教师必须进行归纳和评判。

三、加强师生互动

当前高校教学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是要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建构一种既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认知主体作用的新型教学模式。我国高校教育的教学模式在上个世纪基本上是以教师课堂的讲授为中心,这种教学模式的优点是便于教师对系统的科学知识的传授,其弊端是忽视了学生的自我认知,严重地阻碍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学生只是很被动地接受教师传授的课本知识,严重阻碍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法学概论》课的特点是概念多,原则多,尤其对法律规定的辨析和理解,一直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因此,除了对学生不易理解和把握的知识点讲透以外,任课教师应特别注重课堂讨论,采用师生互相提出问题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思考。所提的问题应尽可能围绕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围绕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点,以问题导入讲解和讨论有助于激发学生自动的学习兴趣或好奇心,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思考,有利于提高学生在生活中应用知识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考查学生的领悟与吸收的情况,可以使教师根据学生学习结果的信息反馈,及时补充教学内容。

四、渗透情感教育

教学过程既是知识传授的过程,也是师生进行情感交流,学生心智得到发展的过程。学校教育如果忽视了对学生情感的关注,培养出来的学生其情感将是残缺的。教学活动应该在民主、平等、亲切的氛围中进行,教师应充分挖掘学科知识内容中的情感因素,并把这种情感适时适当与课堂教学巧妙结合,从而达到学科知识与情理交融的教学境界。《法学概论》中的法学原理部分是纯理论性的,在讲授时应该适时适当渗透感情因素的教育,比如在讲到法律意识、守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等理论问题时,作为教师此时应该既像父母又像年长的朋友,教育学生要学好法律,提高法律意识,结合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语重心长地教导学生必须懂法、守法,远离违法和犯罪,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知识的学习可穿插的事例和可渗透的感情因素更多,如讲授到婚姻法时可以和学生们讨论大学生在校期间即使具备了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但结婚会给学习、生活带来诸多不利的因素,以朋友的口吻劝导他们仍以不结婚为宜。在教学过程中贯穿情感教学可以让学生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应,能更好地调动学生接受教育的积极性,让学生愉快地接受所传授的知识和信息,主动去学习、探索。

完成教学任务所采用的教学方式是多种做样的,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独特的作用,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在教学过程中应结合本章本节的教学内容,选择适宜的一种教学方法完成教学。目前,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要求高校大力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如何采用能真正培养学生具备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的教学方法是摆在高校教师面前的一个课题。为了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作为教师必须教而不厌,学而不倦,不断地探索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主的学习环境。

参考文献:

[1]李剑萍,魏薇主编.教育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何克抗.建构主义――革新传统教学的理论基础[J].电化教育研究,.

在法学领域中,比较法(Rechtsvergleichung)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秩序的比较研究。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比较法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什么是比较法

一、 比较法的研究对象

一般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是对不同国家的 法律 进行比较研究。如对中美、中德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从特定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也包括同一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的比较研究,如对美国不同的州之间的法律进行的比较研究、 中国 大陆与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法律制度进行的比较研究,又如对我国加入WTO后法律与国际接轨、相适应 问题 的研究等。

比较法的研究可以是双边的,即在两个国家或特定的地区之间进行比较研究;也可以是多边的,即对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

比较法的名称容易引起误解。一般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都有特定的研究对象、调整规则,而比较法谈不上特定的调整对象、调整规则。它是法学的一个学科,而不是一门具体的法,但法学界对“比较法”一词沿用已久,一般不会引起歧异。 目前 这么学科的名称还有如“比较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律的比较研究”等。

对一国法律之间的比较,不属于比较法学的 内容 。如对一国的民法和刑法间的比较研究、一国的民法和行政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均不属于比较法学的范围。

比较法学课一般分一下几个层次:一是基础训练,如现在讲的比较法总论;二是部门法的研究;三是专题训练、

下面我想举一个案例来说明比较法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甲是R国人并居住在R国,生前是美国纽约州一公司在R国的代理人。在其生前所立的遗嘱中声明,在5他死后,全部财产由其女儿继承。其女也是R国公民,已成年,居住在R国。根据R国的法律,这一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R国的法律属于西方国家的民法法系。甲死后,其女在纽约州法院向该公司起诉,要求后者支付其所欠甲的薪金和佣金。被告的律师提出,根据纽约州的法律,遗嘱的效力必须警告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而且,遗产应首先由遗嘱执行人管理并作为遗产的代理人,由遗产执行人提起诉讼。而本案中,遗嘱未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的女儿也不是遗嘱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无权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其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的女儿按纽约州的条件重新提起诉讼,容易导致时间、金钱的浪费,还可能发生过期的问题。这时原告的律师以R国的法律进行抗辩,他提出,本案应适用R国法律。而按R国法律,遗嘱的效力无需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死后,其财产所有权即行转移给其继承人而无需遗产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有权根据所有权起诉。最终,甲的女儿胜诉。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纽约州法院来说,遗嘱要由遗嘱检验法院证明,遗产的处分需要遗嘱执行人,这是本国法。原告方提出适用R国的法律,这是外国法。本国法与外国法发生冲突怎么办?这里又涉及到国际私法或者说冲突法。根据纽约州的冲突法,涉外遗产案件适用法院地法(即纽约州法)或死者住所地法(即R国法);动产继承案件,应适用死者住所地法。同时,如果我们假定甲的女儿委托其在纽约州的代理人起诉的话,就要涉及到国际公法的问题。我们看到,该案件涉及本国法、外国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我们不可能熟悉所有外国的法律,但通过比较法的 学习 ,大致了解两个法系间的冲突法,我们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就能游刃有余。这时比较法学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

二、 几十年来比较法学的 发展

比较法学十九世纪在欧洲大陆兴起。二战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研究的内容也从大陆法系扩展到英美法系,还包括了二战后大批新独立国家法律的研究。

九十年代以来比较法研究取得了更为巨大的发展,我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因素:

1、美国法律思想在西方取得了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上半期是法国占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下半期是德国占主导地位,二战后,美国获得了主导地位。这主要表现为以下的美国法律思想、制度的盛行:(1)美国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审查联邦法律和各州宪法、法律是否违背联邦宪法。现在,法国有宪法委员会,德国和俄罗斯联邦有宪法法院,而日本直接仿效美国由普通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2)联邦管理商务的法律。(3)有关隐私权、反性骚扰的法律。(4)对抗制的庭审模式。(5)法律 教育 中的判例教学法。

2、欧盟法律的兴起、欧盟法律的特点是:(1)它不是独立的法律,其效力比成员国法律要高;(2)它不仅适用于成员国国家,还直接适用于成员国的公民。所以,有人称欧盟的法律不是联邦法,也不是国际法,而是超国家的法律。北大设有欧洲法研究中心。

3、两个法系融合的加强。现在,大陆法系也更多地使用判例。这与欧盟的发展有关。欧盟原来是以法国、德国为中心的,七十年代后英国的加入,加强了两个法系的融合。

4、前苏联法律的解体,俄罗斯联邦的兴起。

5、东德的法律由联邦德国的法律所替代。前苏联和东德解体的形式是不一样的。苏联解体以前的法律与俄罗斯联邦现在的宪法不抵触的,由俄罗斯联邦继承沿用。东德的法律则是完全由西德法律所代替。

6、伊斯兰法的改革。这有两个方向,一个是逐步向传统西 方法 律靠拢的方向,一个是更为宗教化的方向。

7、当代中国法律的巨大变化。

8、一国两制的实现。我认为这是具有世界意义的事件。

三、比较法 研究 的 方法 论

这是根据西方比较法译著加上我个人看法的一些 总结 。

(一)、宏观的比较和微观的比较

这里有不同的理解。法国比较法学家达维认为,宏观比较是研究具有很大差别的 法律 制度;微观比较是同一个法系的法律比较研究。莱茵斯坦认为,宏观比较是对整个法律制度的比较;微观比较是具体法律制度和规则的比较。瑞典的波格旦认为,宏观比较是形式的比较,如法律结构和渊源的比较;而微观比较是实体的比较,集中在法律规则、 内容 的比较。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理解。对不同的 社会 制度,即不同法系或同一法系不同国家的比较,是宏观比较;具体法律规则的比较是微观比较。

我们看法学 教育 中经常提到的案例,西瓜皮案件。老太太在商场购物时滑倒,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的不同处理办法。在法国,人们径直查法国民法典1382至1384条;在德国,人们认为还没有成立契约,属于缔约过失 问题 ;而在英国,人们则认为这属于占有问题,或者说实际控制的问题。

(二)、功能比较和概念比较

功能比较强调各种不同的法律解决同样的对象即具有同样的功能,就是可以比较的。功能比较时比较法的基础和出发点。概念比较强调法律概念、法律的形式、结构、渊源的比较。我个人认为功能比较时重大的突破,是比较高层次的研究,但并不排斥概念、规则、形式的比较。

(三)、 文化 比较

这是美国法学家埃尔曼等提出来的。文化比较强调法律本身是一种文化,应比较不同民族的文化。我个人认为,文化和法律文化究竟指什么,模糊不清。文化对法律有积极 影响 也有消极影响, 传统文化 与法律紧密联系,但法律的决定因素毕竟不是文化。

(四)、静态比较和动态比较

静态比较是指法律法规条文的比较;动态比较除法律条文外,还包括法律的产生、 发展 、作用、形式以及制定和实行的比较。我个人认为这两种比较应该结合起来。

(五)、法律比较的步骤

1、找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共同遇到的问题(共同的起点);2、比较各国的解决办法;3、研究各国所采取的办法的理由;4、研究这些异同及其产生原因的可能趋势;5、进行评价;6、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比较法的作用

一是在立法方面。比较法从欧洲兴起,特别是从比较立法兴起,在立法方面作用巨大。我曾 作文 《当代 中国 借鉴外国法律的实例》对此进行论述。

二是在法律执行和司法行政方面。例如,《民法通则》中有一条关于涉外合同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的条文。一般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选择的由与案件发生地具有最密切联系地法院管辖。这里就产生了“最密切联系”的解释问题。通过比较法研究我们会找到比较适当的答案。

三是当代世界呈现出 经济 全球化和 政治 多元化的趋势,法学界如何适应这一趋势的问题。个别西方法学家(主要是美国的法学家)提出“法律全球化”的 口号 。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经济全球化是客观事实,是必然,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我们应该积极与国际接轨。但法律不同于经济,法律是不会全球化的。其实,一些美国法学家也承认,他们提出的“全球化”是倾向于“美国化”的。

四是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方面。这就不用多说了。

五、不同法系和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

不同法系是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同社会制度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它们的概念是有区分的,是不可混同的。苏联解体前,有的法学家称有三个法系,即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这就混淆了概念了。有一种理解是认为有一“远东法系”,还有人认为有一“中华法系”。苏联法学家也曾提出对内比较和对外比较的概念。对内比较是指同一法系的国家间法律的比较,对外比较比较是指社会主义法律与资本主义法律的比较。苏联解体后,比较法学界对此并没有定论。我个人是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划分的,“社会主义法系”我作为 历史 资料来讲解,其他的我作为专题讲。

法学理论中法的作用

[摘要]法是人类 社会自我 管理的最伟大创造。在漫长的人类文明 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 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 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 艺术。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 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法律 政策 管理

现在世界上关于法的定义五花八门,有几十种之多。对法律是什么的回答既体现不同的价值观,也体现不同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行。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法学理论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作为上层 建筑的法律是一定发展水平的 经济基础的产物,法的发展必须同整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相适应,法律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条件所提供的范畴和结构。二是坚持统治阶级意志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观点。法律是一个社会中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超然的、抽象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律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立法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表达人民的意志是我国立法的宗旨。三是坚持发展的观点。法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基于新的社会现实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是法律生命力的源泉。

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法具有多种社会作用。我国古代思想家管仲把法的作用概括为“兴功惧暴、定分止争”。现代社会的法的作用显然不止于此。在政治领域,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法确立掌握政权的阶级的统治地位,为国家政权的存在、结构和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要立国,先立法”,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必须具备合法性。在国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获得国际法上的主体资格,在国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合宪性。在这里谈一谈宪政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听到很多关于宪政的讨论。宪政的含义,有不同解释,有人认为宪政就是“限政”,就是“分权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理论认为,宪政的核心是一部好宪法切实得到遵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成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行为准则。对执政党来说,宪政就是依宪执政。

法也是凝聚国民精神的政治符号。很多国家的学校要求学生向宪法致敬,公民进入法庭要对法律宣誓,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党和领袖表示对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忠诚最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

第二,法确认和维护国家政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既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包括经济制度。任何社会的立法者都把维护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作为重要任务。法对经济基础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障作用。通过设定权利和责任,鼓励、支持符合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惩治违反和破坏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

(2)规范作用。通过制定 公司法 、 合同法、税法、企业法等规范经济活动,将其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3)指导作用。通第三,确认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统治阶级内部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和不同成员的意志和利益是有差异的。把这些差异统一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之下,规定他们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共同的行为准则,使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别主张服从统一意志,以维护统治阶级整体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的关系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

第四,通过立、改、废为社会变革提供法制保障。

改革通常被称为“变法”,其含义是对现有法律中阻碍改革和社会进步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除,并且把改革的成功 经验 及时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社会变革的条件下,法的制定、修改、补充经常是先通过政策指导的方式进行探索试验,取得经验,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大体定型化之后再制定法律。在政党政治中,把执政党的政策通过立法程序转化为法律是实现执政目标的重要手段。实践表明,现代国家立法的绝大部分以执政党的主张为背景或者是由执政党自己动议的。

在我国,党的治国主张是集中了党和人民的智慧而形成的,通过立法程序,进一步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将其转化为法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国宪法的四次修正分别是在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之后,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把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决策宪法化的。

在这里谈一下法和政策的区别。

(1)政策,顾名思义,是政治决策。政策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针对具体问题和特定人群的。法则是普遍的规则。只有那些成熟的、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意义的政策才需要上升为法律。

(2)政策可以很具体,也可以比较原则,执行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导向性强,规范性弱,而法则具有明确的规范性。

(3)现实生活中政策和法律经常配套使用,但二者的实施方式不同。在实施遇到障碍的情况下,法具有相应的制裁手段,而政策的执行则主要靠行政 措施 和纪律手段。

(4)政策可以是探索性的,可以在一定时间、针对特定问题有效,法则调整稳定的、明确的社会关系。从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看,某些重大的改革总是先通过政策来实施,有了必要的实践经验后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为制度。

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社会事务的管理。

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功能,主要表现为管理社会生产、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如 环境保护、管理自然资源、维护生产和交换秩序等规范。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国家时指出,它既“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法的社会作用的范围取决于政权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国法的社会作用是非常广泛的。

法是人类社会自我管理的最伟大创造。

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艺术。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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