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动企业创名牌提高市场竞争力饲料企业申报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座谈会在京举行 [期刊论文] 《中国饲料》 PKU -2006年9期晓雨 [本刊讯]4月24日,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在京举行了饲料企业申报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座谈会.关键词:查看全文 - 下载全文 2湖北名牌产品市场竞争力调查与分析 [期刊论文] 《湖北社会科学》 PKU -2003年11期湖北省社科院调研组 名牌产品市场竞争力是包括产品质量、技术、市场占有率等要素在内的一种品牌优势.当前湖北名牌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突出问题是销售收入偏低,名牌名气不大,市场占有率不高,市场形象欠佳.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创新不力、质量不精、体...关键词:湖北 名牌 竞争力查看全文 - 下载全文 3中国名牌产品存在的依据与意义 [期刊论文] 《致富时代(下半月)》 -2009年11期张红洁,李海波 针对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估认定对促进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方面的作用中存在的一些情况与问题,以及社会各界对中国名牌产品的质疑的现象,指出社会各界对中国名牌产品存在的真正意义与价值缺乏正确客观的认识.我国名牌...关键词:名牌产品 品牌 价值查看全文 - 下载全文 4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期刊论文] 《江苏农业科学》 ISTIC PKU -2002年2期李文哲,张学胜 加入WTO使中国农业发展面临更加激烈的国内外两个市场的竞争,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是壮大区域经济、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在发展特色农业的实践中,应把握好发展方向、适度规模、技术创新和精深加工四个重点...关键词:市场经济 特色农业 名牌产品被引用次数: 1 查看全文 - 下载全文 5市场经济下的“三名模式”研究 [学位论文] 王德胜, 2003 - 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产业经济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经济环境走向过剩时代,企业已经逐渐意识到,单一依靠产品支撑企业运行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已经难以被消费者接受,被市场认可.企业在这种竞争环境的转变过程中必须有整合自身的产品体系、企业家形象体系...关键词:名牌产品 名企业家 名牌企业6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促发展--来自韶关卷烟厂的报告 [期刊论文] 《烟草科技》 ISTIC PKU -2000年6期赖建文 韶关卷烟厂积极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市场观念,根据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开发培育出"红玫"系列名牌产品,初步形成了名牌产品的规模效应.通过加快企业技改步伐,重视基础投入,依靠科技进...关键词:市场调研 产品开发 "红玫"系列卷烟 名牌产品 经济效益查看全文 - 下载全文 7争创名牌努力提高造纸企业竞争能力 [期刊论文] 《造纸科学与技术》 PKU -2005年6期马学逵,Ma Xuekui 本文介绍了省名牌产品评价现状,名牌产品评价内容,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填报材料时应注意的事项.企业应努力争创名牌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关键词:名牌产品 企业 竞争力查看全文 - 下载全文 8广西林业多家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受自治区政府表彰奖励 [期刊论文] 《广西林业》 -2007年6期李建新 近年来,广西林业将大力培育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作为林业产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积极引导企业组织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培育知名龙头企业和品牌产品,使我区林产品和林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成效明显.在日...关键词:查看全文 - 下载全文 9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期刊论文]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ISTIC -2002年2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加强中国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引导和支持企业创名牌,指导和督促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增强我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键词:查看全文 - 下载全文 10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期刊论文] 《中国饲料》 PKU -2001年17期 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规范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促进中国名牌产品的发展壮大,增强我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关键词:相似文献(10条)期刊论文 湖北英山茶叶的名牌之路--关于湖北英山茶叶产业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 武汉工业学院学报2005, 24(4) 期刊论文 《湖北农业科学》创办名牌期刊的探索与实践 -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5, 16(4) 期刊论文 湖北名牌发展战略研究 - 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7, 20(6) 期刊论文 湖北名牌发展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6, 5(6) 期刊论文 湖北名牌企业兴衰的经验教训及对策研究 - 商场现代化2010(13) 会议论文 发挥湖北水生蔬菜产业资源优势打造农业精品名牌 第二届全国水生蔬菜学术及产业化研讨会2007 期刊论文 湖北:名牌战略遭遇五大困扰 - 当代经济2003(4) 期刊论文 实施农业名牌战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对湖北实施农业名牌战略的思考 - 乡镇经济2003(5) 会议论文 湖北安陆接官乡发展无籽西瓜创建名牌产业 纪念全国西瓜甜瓜科研与生产协作50周年暨第12次全国西瓜甜瓜学术研讨会2009 期刊论文 创造宽松环境发展湖北名牌--访湖北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朱钦炳 - 中国质量与品牌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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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用写作指导主要针对科研论文的写作进行一定范围内的辅导。2、论文查询检测主要是为了协助作者完成论文,提供查询帮助,以及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服务。3、论文选题参考对科研论文选题提供参考,选题的专业范围包含计算机,理工科,经济类,社科类,管理类,文史艺术类,教育学,电子信息等。4、论文推荐发表主要是对作者撰写的论文推荐发表,论文专业范围包含计算机,理工科,经济类,管理类,文史艺术类,教育学,电子信息等专业。推荐的刊物包含EI检索会议论文集、CSSCI来源期刊、北大核心、国家级、省级刊物。均为正规合法正刊。5、图书出版主要协助作者出版个人专著,或者第一、二作者协调安排。整个过程均由出版社与作者沟通,本公司主要确保作者的专著或者作者参编的图书准时出版,费用均由出版社开出的正规票据。论文的种类为了探讨和掌握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论文进行分类。由于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中国论文发表网提示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
对名牌理论的思考 朱传华 邵军 名牌是无形资产,是企业产品高质量的代名同,名牌既是企业整体素质的体现,又是企业最佳经济效益的载体。企业创造了美好的产品,拥有名牌,不仅树立了自身良好的形象,而且拥有了获得持续、快速发展的市场、资金和人才。本文通过对名牌理论的思考,旨在进一步丰富与探讨无形资产理论。 一、 对名牌性质的思考 1. 创造名牌产品是企业发展目标的手段 争创名牌产品的关键在于抓好产品质量,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有一席之地,必须拥有自己的拳头产品。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发展目标,企业必须将争创名牌、抓好质量工作贯穿于科研开发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郑州日产在此方面作出了表率,该企业主导产品之一EQ10603t载货车的主要技术指标居国内同类车型领先水平,相继荣获河南省“兴豫杯”金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并被确认为国家级新产品和河南省名牌产品。现已发展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多品种、系列化产品。其另外一个主导产品UD21轻型汽车(皮卡车)是引进日本日产公司具有国际90年代先进水平的产品,自投产以来,产销持续同步增长,市场前景广阔。在“第四届北京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上受到广泛关注与好评。该企业通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现已实现国产化率%,计划年来达到《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中的国产化要求。该企业在争创名牌产品、抓好产品质量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为推动河南省乃至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2.维护名牌产品是企业的中心工作 俗话说:创业难、守业更难。“名牌”是一个动态概念,名牌产品是一定时期的成果、产物,企业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只有不断创新、不断丰富、不断提高产品的性能及技术含量,才能永葆名牌产品的活力,才能拥有市场、赢得客户认同。因此,珍惜名牌、维护名牌是企业的中心工作,应不断、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 对名牌实施战略的思考 1.发挥名牌市场作用,创建名牌企业,资源合理配置 创建名牌是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内外名牌企业间交流与合作是推动实施名牌战略的一条有效措施。 在我国企业中,目前存在着有一些企业经过努力研究和开发,已经创造出来有名的品牌,但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等原因,这些企业发展受到限制,而另一些企业拥有大量资源闲置,却生产着一般商品,或明显过时的商品,经济效益很差,有的甚至发生亏损。这使国家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失去了平衡,并且严重阻乃碍了提高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以满足社会对名牌产品的需求,就必须组建一批名牌企业集团,让名牌在市场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可以通过实行兼并、联合等方式,使企业共同生产、创造和发展名牌,提高资源运营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向社会提供大批量的名牌产品。 2. 加大宣传力度、抓好产品质量,正确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市场竞争是产品竞争,产品竞争是质量竞争,而质量竞争又是通过品牌竞争实现的。一个企业的产品能否为广大消费者接受,形象很重要,形象树立得好,就容易打动消费者。反之,就容易被消费者忽视。特别是在目前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改变了仅仅是消耗、成本、质量、价格等硬件方面的竞争,突出了包括品牌、服务、包装、款式。营销策略、管理方式等软件的竞争,而且后者越来越重要,也是企业树立品牌形象的关键。企业要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最重要的是抓住机遇扩大品牌的宣传。 3. 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 (1) 企业要适应自身的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在生产管理过程中,科学制定劳动定额,采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手段,使生产现场整洁有序,基本消除了无效劳动和浪费。 (2) 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是提高产品质量的前提条件,质量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牢牢把握“始于教育、终于教育、得益于教育”的指导思想,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质量教育,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和《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等有关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提高员工质量意识,树立质量法制观念。 (3) 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突出职位和岗位重点,强化素质和技能培养,以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严格执行工艺纪律,落实工艺责任,建立了统一有效的工艺管理体系,重点抓住薄弱环节工艺纪律和质量控制规范化整顿,定期进行检修和普查,生产过程中按规章制度严格操作,杜绝无序作业,全面落实质量否决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兑现,有效控制产品质量的提高。 (4) 建立总经理质量例会和定期检查制度,对于主要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及时进行质量整改。 (5) 根据市场反馈的质量信息,对于产品设计、工艺、采购、制造到销售服务全过程进行的质量整改。严格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做到每条措施责任到人,对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起到促进作用。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在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其主要做法是:由于EQ10603t车的外协配套产品占整车的70%以上,抓好外协配套产品质量是提高整车质量的重要保证。经过几年实践,公司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外协配套产品质量管理办法,相继颁布实施了《外协配套厂质量保证能力认定管理标准》、《外协配套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制度》、《EQ1060外协配套产品质量评级暂行规定》、《外协配套厂质量管理原则》等一系列制度。1994年以来,公司制定实施了《94243质量工程》,与协作配套厂家共同对已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使三大总成、关键件、保安件的质量稳定提高,为整车质量的大幅度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还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质量管理,使其主要产品质量指标稳步提高。1995年度,主导产品“郑州东风” EQ10603t车在国家汽车产品质量突检中被评为一等品,“郑州尼桑”的整车及国产化零部件质量已达到日方技术标准。 4.珍惜名牌、爱护名牌,并敢于向现有名牌挑战 名牌产品都是经过长期不懈努力形成的,企业制定长远发展计划,也是创造名牌的重要保证措施之一。企业创立了名牌,还要求企业家有执着无悔,与企业共命运的敬业精神、有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具有超前发展及善于捕捉机遇和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创名牌难,保名牌更难。若不珍惜名牌、爱护名牌和保护名牌。最后只有倒牌。世界上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名牌,这就要求企业创造名牌后要千方百计保住名牌,可有以下几方面做法:一是对传统生产创造、创新,赋于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创造的产品要跟上时代潮流,反映时代风尚;二是要珍惜名牌产品、爱护名牌运用有关法制法规保护自己的名牌产品;并建立打假防伪信息网,一经发现迅速查处,必要时进行法律诉讼。三是认真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有关规定;四是采用高技术和推广名牌技术,提高仿冒成本;五是对商标的管理要规范化、制度化。 此外,国家政府建立健全法制保护名牌,采取措施扶持名牌企业、名牌产品,培养名牌企业家,确保名牌称号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保证市场有序竞争。 三、 对名牌会计处理的思考 名牌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了潜在的、不定的未来经济效益。名牌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应加以确认、计量和入账。 1.名牌为一项商标,属于购入无形资产,其价值在于企业有特别名称的优质商品,是企业拥有的在某类指定的商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名牌经过商标管理机关审核后,成为注册商标,受到法律保护,商标具有永续的法定寿命。只有将名牌这一无形资产变为有形资产,才能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世界上著名商标的价值都很高, 1994年“可口可乐”达亿美元,“万宝路”达亿美元,深圳的“三九胃泰”值1亿元,最高的恐怕是云南“红塔山”值100亿元。 2.名牌作为一种商誉,属于自创无形资产。名牌一旦确立,公众(或消费者)就对其有一种信任感,无论企业生产什么产品,公众都容易接受。因此,名牌往往不仅代表这种品牌的某一种产品,而代表的是这个企业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某一大类商品,甚至涵盖了该名牌企业所生产经营的所有产品和服务。一般说,具有名牌的产品比普通产品、不著名产品能以较高的价格出售。作为商誉的名牌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只有当企业合并时(并购时),可以按买者付给卖者价款总额与买进企业净资产总额之间的差额确认、计算。 (作者单位:北京联大商务学院) 严启发:提高企业竞争力 实施品牌战略期待提速 发布时间:2005-10-22 | 来源:严启发 品牌是企业无形资产,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商业信誉的重要载体;实施“品牌战略”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出口竞争力具有战略意义;“品牌战略”的层次和范围高于四大传统外贸战略,具备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条件;应将实施“品牌战略”作为商务乃至全部经济工作的新战略取向之一;实施“品牌战略”需提出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需借鉴国际经验,制定品牌培育、品牌保护、品牌推介的政策措施体系。 时机已具备,条件已成熟 从经济学角度看,品牌有三大特征:其一,品牌是企业无形资产。企业可凭借品牌优势不断获取经济利益,可在市场交易,具有交易价值。如最新出版的《商业周刊》公布的全球100大品牌排行榜中,美国可口可乐的品牌价值为亿美元,其二,品牌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品牌具有独占性、特殊性和稳定性,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三,品牌是商业信誉重要载体。品牌是产品和服务走向市场的通行证,强势品牌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品牌有时比产品或服务更具价值,更具影响力。 实施“品牌战略”,是指政府将培育自主品牌,作为提高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并为此制定政策措施。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推进“品牌战略”已成为各国抢占国际市场、促进本国经济发展、跻身世界经济强国的重要举措。研究实施“品牌战略”的思路和目标,制定促进自主品牌发展的政策措施,已成为关系中国经济竞争力的重大举措。 实施“品牌战略”基础坚实,意义重大 我国实施“品牌战略”时机已成熟,条件已具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连续26年保持年均的增速,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6位,实施“品牌战略”具有强大物质基础; 我国一大批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已形成一批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自主品牌,涌现出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部分跨国公司已进入全球500强,具备实施“品牌战略”的主体基础; 我国人均GDP已突破1200美元,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品牌意识开始深入人心,对品牌的消费需求持续增加,实施“品牌战略”具备坚实的市场基础。 据有关资料,我国2004年品牌商品销售增幅,比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幅高出约15个百分点,显示出品牌强大的生命力和竞争力。 长期以来,中央对实施“品牌战略”给予高度重视,就此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 1992年邓小平就指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创造出中国自己的名牌,否则就要受人欺负”; 2002年品牌问题第一次写入党代会文件,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在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进程中,要“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 最近党中央进一步提出:“自己的名牌产品和知识产权,是企业增强竞争力的关键”,要“积极支持,大力推进国家名牌战略,努力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一批世界知名品牌”。 实施“品牌战略”意义重大。 第一,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远未取得成功,基本属于粗放型增长。在国际产业分工中,我国企业主要在加工制造环节参与国际分工,多数企业采取加工贸易和贴牌生产方式,处于全球产业链最低端。据测算,在这一国际分工格局下,我国企业在制造环节平均仅获利5%,其余95%被拥有品牌、设计、营销等环节的外国企业获得。据统计在GDP构成中,美国60%的GDP来自品牌产业创造的价值,而我国GDP中只有不到20%是品牌产业创造的价值。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依靠品牌提高附加值还处于较低水平,经济增长主要依靠高投入来保证。我国每吨标准煤的产出效率,仅相当于日本的、欧盟的、美国的。由于单位产品能耗和资源消耗量,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高增长必然导致煤电油运全面紧张。因此要想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统一,就有必要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培育和发展自主品牌。 第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新经济格局,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要关注经济规模扩大效益提高,更要关注高新技术研发和自主品牌创立。没有高新技术和自主品牌,产业体系即使建立起来,根基也难稳固。只有大力发展高新技术,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和持续源动力;大力培育和发展自主品牌,我国企业才能有持久国际竞争力,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培育许多新经济增长点。 从国际经验看,品牌经济是重要的新增长点。因此必须致力于创造品牌产品,打造品牌企业,培育品牌产业,发展品牌经济。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第三,促使中国从贸易大国转向贸易强国 如以时间为横轴观察我国对外贸易就会发现,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规模呈现一条快速向上曲线,而对外贸易条件却呈现一条不断向下曲线,二者形成鲜明反差。如1991~2002年间,我国皮鞋、橡胶及塑料布鞋、球类、伞、鬃刷、热水瓶等6种小商品出口规模增长51%,但综合平均价格却下降,这意味着我国出口企业用较多资源换取较少外汇,大量利润流失。 虽然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很多,但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国缺少知名出口品牌,出口附加值不高。 据统计,目前全国各类进出口企业中,拥有自有商标的不到20%,自有品牌出口额在出口总额中比重不足10%。2003年全国出口500强中,34个知名企业出口额仅占6%,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更是寥寥,缺乏自主品牌已成为我国制造业发展的软肋之一。 由于缺乏自主品牌,我国制造能力虽强大,但盈利能力非常弱。这一状况与我国贸易大国、出口大国、制造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当前我国对外开放程度和外贸依存度进一步提高,国际贸易摩擦趋于加剧,继续依靠出口数量增长已难以为继。一个品牌弱国,不可能是贸易强国,更不可能是经济强国。必须大力培育出口品牌,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提升出口竞争力,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 第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 实施“品牌战略”,促进企业通过品牌培育和发展,在更高层次和水平上配置全球资源,是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应通过“品牌战略”,不断提升品牌价值,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品牌战略”应与国家其它经济战略,如“走出去”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科教兴国战略”等有机结合,以此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在某种程度上,由于缺少自主品牌,已影响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如果国外品牌和外商拥有的品牌,占据我国较大市场份额,就可能影响我国某些产业、行业的发展和安全。要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就应积极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培育自主品牌,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民族企业和跨国公司。 虽然实施“品牌战略”基础已具备,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知名品牌少,影响力弱。中国现有150多种产品的产量居世界第一位,但称得上世界品牌的却极少。据《财富》杂志资料,2003年世界最具影响力的100个品牌中,中国大陆只有“海尔”一个品牌入选; 二是我国企业品牌价值较低,与国外品牌价值相比差异悬殊。2002年海尔品牌价值为亿元,仅相当于当年可口可乐品牌价值的; 三是在国际高端市场中,国产品牌几乎不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导致国产品牌国际竞争力弱,这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致命弱点。 为提高产品和企业国际竞争力,继而提升中国经济竞争力,实施“品牌战略”已迫在眉睫。 实施“品牌战略”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前提,是明确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研究制定中长期规划,在此基础上提出具体政策措施。 就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而言,可从如下角度考虑:一是从把握国内外全局、面向未来的战略高度,认识品牌的极端重要性,将“品牌战略”作为商务部四大外贸战略之后,新战略的取向之一,并适时上升为国家经济战略,使之成为国家意志;二是作为国家经济战略。“品牌战略”应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各领域,其层次高于四大传统外贸战略;三是将实施“品牌战略”,纳入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具体工作日程,使之成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切入点;四是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各类企业开发核心技术,培育自主品牌,提高我国产品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五是实施“品牌战略”需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确立企业的主体地位,营造有利于自主品牌发展的外部环境。 “品牌战略”目标可包括以下几方面: 短期目标(1~3年):研究和编制“品牌战略”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实施步骤和阶段目标;分别提出农业、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品牌发展方向;研究制定促进品牌培育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促进体系;积极发展名牌系列产品出口,力争使品牌商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比例达到15%左右; 中期目标(3~10年):形成相对完善的品牌促进、保护、推介、政策体系;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和品牌培育的良好环境,品牌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在家用电器、电子、服装、轻工、高新技术等优势领域,形成若干国际知名品牌和一批国际知名企业;品牌商品出口占出口总额比例达到30%左右; 长期目标(10~20年):涌现一批拥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世界著名跨国公司,经济增长方式基本走上集约化轨道,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成就,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品牌商品出口占出口总额比例达到70%左右。 实施“品牌战略”的政策选择 品牌培育和发展,仅靠企业和市场力量难达最优效果,需要时间也较长。政府应通过制定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品牌培育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第一,促进技术创新,加大对自主创新和品牌培育的投入 增加政府投入,是对自主创新和品牌培育最直接的激励措施。这方面发达国家有很多成熟做法和经验。如1970年代以前,美国联邦政府R&D投入曾占全美R&D总投入的65%。1970年代以后,在政府投入引导下,企业R&D投入不断增加,逐步成为投入主体。2000年美国企业R&D投入比例达,联邦政府投入比例则下降为。美国联邦政府还从1993年开始,对企业R&D投资给予永久性税收减免。根据OECD统计2000年资料,当年各国政府R&D投入金额,美国为2653亿美元,日本为1420亿美元,德国为463亿美元,法国为278亿美元,英国为266亿美元,上述各国R&D投入占GNP比重均在2~3%之间。 2002年我国政府R&D投入估计为120亿美元,占GNP比重仅为1%左右。因此我国可借鉴发达国家做法和经验,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税收减免等方式,支持企业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支持研发机构扩大研发深度和广度,支持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促进企业形成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 第二,促进制度创新,形成有利于自主品牌发展的制度环境 良好政策和制度是自主品牌催化剂,也是政府大有作为的领域。借鉴有关国家做法,促进自主品牌培育的政策和制度,可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品牌培育政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通过制定实施支持创新、增加投入、鼓励企业创牌等政策措施,创造有利于品牌培育的竞争环境,为名牌企业发展创造公平市场环境,推动企业塑造品牌形象,发展自主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是品牌保护政策。制定和完善品牌保护的法律体系,不断加大对侵犯品牌等知识产权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积极利用有关品牌保护的国际法,保护本土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合法权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维护品牌商品经营秩序;鼓励生产品牌产品,建立严格、统一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三是品牌推介政策。政府通过展会、研讨、国际交流等形式,积极推广品牌产品,扩大品牌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加强舆论引导,使全社会充分认识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意义,大力培育创新文化,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鼓励,为品牌发展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把高新技术品牌培育和产品出口放在突出位置,努力抢占国际市场竞争制高点。 高新技术具有巨大市场价值,关系国家经济增长质量和经济安全,关系一国经济的未来竞争力,也因此成为各国激烈竞争的重要领域。谁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竞争优势,谁就在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上取得先机。 我国经过20多年发展,已在高新技术领域占据一席之地,拥有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下一步应在传统产业继续培育和发展品牌的同时,重点在高新技术产业实施“品牌战略”,支持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一批高新技术品牌,提高我国高新技术品牌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同时在“科技兴贸”战略框架下,继续加大对高新技术品牌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韩国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发展了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品牌,从而在汽车、半导体、合成纤维、石化、造船、钢铁、家电等产业,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应借鉴韩国经验,通过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品牌的支持,努力抢占国际市场竞争制高点。 第四,尽快引导、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中介机构 加强对开展品牌评价、推介的有关中介机构的扶持和管理,对参与品牌评价的中介机构实施资质认可,不断提高其评价的技术水平和市场运作透明度,提高其权威性和公信力,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准、较强影响力的中介评价机构。 第五,加强对“品牌战略”基本理论和国际经验研究 目前我国对“品牌战略”研究不够,研究人员相对缺乏,研究领域不宽广,缺乏高水平研究成果,尤其缺乏对“品牌战略”的国际比较与借鉴研究。要想实施“品牌战略”,就需对“品牌战略”深入研究,系统总结和借鉴国内外品牌培育经验和教训。只有这样,才能对“品牌战略”实施高质高效的政策措施,才能促进自主品牌不断发展壮大,才能使我国逐步进入自主创牌时代。 中国服饰加盟商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增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保护工作亦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从世界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来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只不过是保护消费者法律体系的初级目标,以保护消费者权益来维护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终极目标和价值所在。所以保护消费者权益途径的利弊,应当以是否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否有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为判定标准。为了更好的使消费者权益争议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定了协商和解、调解、申诉、仲裁、诉讼五种渠道途径。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可根据所碰到情况不同的纠纷,进行选择适用。虽然这几种途径最终的目标是一样的,但是在实践生活中,假如选择不同的途径产生的效果也就会有差别。这不但影响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也影响了法律价值的实现。本文通过对我国现有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五种途径进行多层次多方面剖析、比较,提出如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理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我国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一些合理建议。 [要害词] 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纠纷 仲裁 一、引言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经济迅猛发展、我国消费者权益问题日益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非常突出,侵害消费者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不但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而且打击了合法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令消费者怨声载道,并且损害了国家在国际上的声誉。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状况如何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发展程度和法制建设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志。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例如《价格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卫生法》、《药品治理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成为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坚强后盾。本文通过分析、对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五种途径,给消费者指出一条如何保护自我合法权益的清楚思路,并在这基础上,给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提出一些建议。 二、协商和解 和解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的形式分清责任,取得彼此谅解,最后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消费者争议协议的一种方式。协商解决是指在争议发生后,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争议进行协商、交换意见而最终达成解决争议的方案。消费者在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就与自己利益有关的问题与经营者发生分歧时,可以主动与经营者联系,提出自己的要求和看法。这种方式具有简便、高效、经济的特点,且涉及的消费者争议大多数是标的不大,案情比较简单的争议。协商和解在实际生活中最普遍,假如这种方式一旦被接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会受到保护,同时经营者在利润和商誉上也不会受到损害,而且程序简单、节省时间和精力。这种方式对于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都不会产生任何消极的影响与其他的途径相比成本最低,无论是对消费者或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因而也是世界各国消费者与经营者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但是这种方式的效果主要取决于消费者个人的力量和经营者的态度,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因双方处于一种互动的关系中,只有双方都遵循老实信用的原则,才能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消费者与强大经营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无法与具有优势地位的经营者抗衡。假如经营者以消费者的利益为重,就会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假如经营者不讲信用,就可能会推诿,逃避责任,那样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得不到保障。协商和解的缺点就在于缺乏国家强制力,它可能使消费者在碰到不负责任的经营者时候消耗精力、时间而问题仍得不到解决。那样的话就应当寻求其他更好的解决途径。 三、调解 调解指在第三方的支持下,由当事人就有关问题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民间由来已久的解决方式,其中以消费者协会调解最为正规。消费者协会调解是指消费者和经营者将争议提交消费者协会居中调和,双方相互协商调解,从而达成解决争议的方式。调解不同于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和解只有消费者与经营者参加,而调解是消费者、经营者、消费者协会三方参加,由消费者协会居中调解,此时消费者协会不代表任何一方利益,它必须公正的调解;另外消费者协会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无论调解是否达成协议或怎样达成协议,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假如达成调解协议,即由双方当事人自动履行协议,消费者协会不得强迫履行。消费者协会还可以在调解过程中提供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参考方案,但是不能代协议双方当事人做决定。 在我国,消费者协会可谓是联系国家与广大消费者的纽带。各级消费者协会广泛的吸收国家政府机关的代表参加,为消费者协会争取国家对支持消费者保护工作开辟了一条有效道路。续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将每年的三月十五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1984年12月由国务院批准成立之后,全国各省、市、县等各级消费者协会相继成立,目前全国各地已成立消费者协会及相应组织五千多家,每年都要受理全国各地的消费者投诉几十万件,截止2005年3月份、全国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达到224万多件。消费者协会代表消费者与各方进行交涉、调解,为消费者挽回4亿多元的经济损失。消费者协会受消费者委托时,是代表消费者利益的,是消费者的代理人。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并进行处理是消费者协会直接帮助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侵害,往往标底金额较小,消费者不愿意花太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这些小事假如不及时的解决处理,往往又会纵容不法经营者继续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投诉案件并非都表现为争议案件,有时消费者只是希望能够制止某些经营者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并不一定要求经营者给予其赔偿。可以说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对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在总体上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它缓解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部分冲突,承担了一部分社会负担,也是市场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润滑剂。不仅在我国,在其他国家、民间社会组织的调解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途径。但是消费者协会也存在一些弊端,由于消费者协会等民间组织没有法律强制力,实际工作起来没有威慑力度,经常力不从心,使它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限制。所以往往只有依托于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来解决那些令人厌恶不讲老实信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投诉。 四、申诉 行政申诉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向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行政机关予以保护的请求。行政申诉提出后,由行政机关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及行政机关解决一定范围内带有民事性质的争议案件的活动,属于行政裁判行为的一种类型。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目前已制定的法律、法规大多数要由国家行政机关负责行使。行政机关的经济监督,在国家经济监督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在整个国家监督机关的建设中,对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直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关有——负责对一般商品、服务进行综合治理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问题的食品卫生部门;负责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问题的物价部门;负责商品质量、服务标准、商品计量问题的技术监督部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他社会团体对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因此,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制定了一些相应的行政规章,如《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工商行政治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等。工商、物价、卫生、质检等行政部门实际履行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促使其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途径的主要因素有如下: (一) 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上来看:在市场经济中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最高的经济利益,有时会损害社会利益,也包括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假如仅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这就需要政府以“裁判员”的身份出面去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才能保证市场经济迅速健康的发展。而行政机关对消费申述的解决就是一种对市场经济竞争的维护,大量实践证实这是一种相当有效的维护方式。 (二) 从社会利益的角度上来看:通过消费者向行政部门申述,行政部门能够利用强制的执行力及时地打击那些坑害消费者、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行政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尤其是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承担着对市场流通领域商品进行监督管的重要职责,做好消费者申诉工作,将会为国家的经济宏观调控提供良好数据,为繁荣市场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假如按《环保法》的立法模式,予工商行政机关行政裁决权,工商行政治理机就能更好发挥其完备的体系与消费者、经营者联系密切的优势、高效地处理权益纠纷、防止纠纷的扩大化、及时制止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 从消费者利益的角度上来看:要以申诉的方式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纠纷有很多优点;1、以申述的方式解决与协商、调解相比较,申诉的程序比较正规,对于消费者来说可靠性会更强些。《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规定了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的程序,包括时间规定、回避制度等,这些程序上的规定保证了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处理行政申诉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所以消费者可以放心地将纠纷交于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解决。2、以申诉方式解决消费纠纷会更经济。《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规定行政申述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对于小额的消费纠纷,以申诉的方式解决,会更有利于消费者。不会出现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后果。3、另外申诉还有高效、快捷的特点。《工商行政治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规定,以普通程序解决消费纠纷的时间是60天,对于争议金额较小的消费纠纷可以采用简易程序,花费的时间会更短,同其他保护途径相比效率要高的多些。 五、仲裁 解决消费者争议的另一种方式就是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也称“公断”是指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行为。消费纠纷应当以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简称《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与其他处理消费者纠纷的方式相比,仲裁是由消费者、经营者、仲裁机构三方当事人参加,但是必须有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它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并具有公正性、权威性、经济性、快速性、保密性强的优点。 根据《仲裁法》第十五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仲裁委员会,是指依法成立的有权根据仲裁协议受理一定范围的经济纠纷,进行法院外仲裁的机构。而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由此可见我国仲裁委员会属非政府民间机构。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我国大中城市,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有建立仲裁机构需要的其他设区的市,都应设有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因仲裁机构只在设区的市设立,对于其他地区的消费者假如要想以这种方式解决纠纷将会非常的不便利。而且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仲裁的方式,仲裁机构将不受理。所以这种途径在我国并不被争议当事人看好,现在选择仲裁方式做解决消费纠纷的不太多。 美国是最早尝试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国家。美国仲裁协会在1968年接受“福特基金会”的资助,设立了“全国解决纠纷中心”,该中心确立了消费者权益纠纷仲裁制度,并开始在全美范围内进行运作。在美国,一些商家往往通过合同约定将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尤其是在汽车销售、金融服务、医疗和其他家庭服务机构,都将仲裁条款纳入合同的必备内容。假如消费者和经营者愿意选择仲裁为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将是一种对社会和市场经济都有利的方式。我国某些城市也开始了消费者权益仲裁的尝试。例如从2000年湖州消费者协会成立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以来,浙江湖州市消费争议仲裁中心已经为消费者解决了170多起纠纷。经过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费者协会的努力,在同各地区仲裁委员会协商后,我国已经在河南、山东、河北、浙江、辽宁、等地,设立了以消费者协会为依托的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专门受理消费纠纷,尤其是小额消费纠纷案件。当然,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要想正常发挥作用还需法律制度的认可,必须为现有的仲裁法所接纳,其做出的裁决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将仅相当于现在的调解书,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也只不过是现有消费者协会协调解的又一翻版而已。 六、诉讼 在我国消费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争议。诉讼是解决争议最有力的方式。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其判决具有强制力。另外法院可以依自身职权强制执行生效判决。消费者的诉讼可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种。在这,我们一般讲的主要是民事诉讼。虽然这种途径十分有力度也最有效,但是在实践生活当中出于以下几方面因素考虑,民事诉讼不应该成为解决消费者纠纷的主要途径。 (一)社会利益的角度上来看:以民事诉讼保护消费者权益,只能是保护消费者的最终途径,不应当是首选途径。消费者在寻求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不仅自身要花掉一定的费用,而且还要花费法院的司法成本费。假如所有的消费纠纷都交由司法机关解决,那么司法机关必然会不堪负重,社会的公共利益也将会受到损害。所以从考虑社会利益的方面看,分散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将会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二) 场经济的角度上来看:虽然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已经有一些完善,但尚未完全走上正规轨道,大量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充斥着市场,所以必须靠效率高、效果显著的方式调控市场,显然实现这一目标靠行政保护途径要比司法途径更可行些。 (三) 从消费者的利益角度上来看:在我国,一般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差,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听之任之、不到万不得已,不愿到法院打官司。而且,一些消费者对法律缺乏了解,加上其所面对的经营者大多数是财力雄厚的大公司。对其是否能够胜诉缺乏信心,害怕打官司后,不仅受到的损害得不到补偿,而且会造成更大的人力、财力的浪费。伴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的提高,非凡是“王海打假”现象的出现,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法律意识已培养起来。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诉讼中的各种开销费用全有投诉者承担。但由于消费者的收益是有限的,既便赢了官司,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最多能得到增加一倍的赔偿金额。对于那些小金额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要以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显然得不偿失。显然诉讼成本高已经成为消费者选择民事诉讼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绊脚石。 随着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不断的完善,非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等一些法规的出台,使消费者在民事诉讼领域里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中有简易程序的规定,但对于争议标的较小,发案又比较多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来说仍显繁琐,消费者往往不堪费时、费力的诉讼拖累。因此,在程序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我国应当仿效国外设立小额程序,专门受理并解决消费者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争议的金额较小的纠纷案件。 七、结束语 通过我们对比、分析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五种途径。笔者认为现实我国消费者在解决消费纠纷时可根据不同的标的、不同的情况选择其相应的解决途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建立应以行政保护为主,以调解、仲裁为补充,以民事诉讼为最后的渠道。同时加强规范、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法规章,增强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其法律层次。抓紧制定消费者援助制度,消费者援助制度实施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机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另外,还可利用社会传播媒介和消费者运动,广泛宣传消费者维权意识,形成“讲诚信、反欺诈”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自我保护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风气。通过社会舆论,使假冒伪劣商品退出历史舞台。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向前推进,市场经济逐步完善,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将会更加完备、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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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罗马法的基本精神2.西方法治文明的特征3.罗马法的复兴4.中世纪商法及现代民商分立传统5.雅典宪法的民主内涵6.大陆法系的演变7.英美法系的演变8.英国信托制度的发展及意义9.判例法传统简析10.英美法程序先于权利原则的内涵及意义11.英美陪审制度历史比较12.美国联邦宪法的灵活性、开放性13.从西方法治发展看公、私法分离的意义14.德法民法典的时代特征之比较15.美国宪法中的违宪审查权16.论自然法思想及其历史价值17.古典自然法学和近现代法制18.重新认识萨维尼及其思想的借鉴意义19.东西方平等观念的异同分析20.简析经济分析法学21.中国古代防治官吏腐败的对策22.中国古代的官吏管理23.中国近代继承制度的变迁24.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25.中国古代婚姻法的特点26.中国传统债权制度27.中国传统的家庭制度物色28.秦朝法制关于自然资源的保护29.《唐律疏议》中的正统法律思想30.沈家本的法律思想31.梁启超的法律思想32.孙中山王权宪法理论33.章太炎的中华民国的设计34.洋务派的法律思想35.黄宗义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批判36.包拯的法律思想37.董仲舒与“春秋决狱”38.柳字之的法律思想39.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40.论WTO框架下中国经济法的发展41.论经济法的责任42.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43.论经济法的地位44.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45.论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46.论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47.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48.论经济法的体系49.论经济法的实施50.论经济法律关系51.论经济法主体52.论经济法主体的权利53.论经济职权54.论经济法主体的义务55.市场准入理论与主体规则56.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问题研究57.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研究58.企业集团内部运作中的法律问题59.企业集团组建中的反垄断法问题研究60.论私营企业的法律地位61.论我国公司立法的完善62.论公司的基本制度63.公司变更制度研究64.董事会制度研究65.论破产法的性质66.我国竞争立法的现状与完善67.论反不当竞争法的价值取向68.论反垄断法的性质69.论行政性垄断70.论经济性垄断71.企业合并对竞争的影响用法律调控72.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地位与作用73.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现途径74.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研究7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与完善76.论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77.论产品质量法的理论基础78.论产品缺陷责任79.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80.我国产品质量立法的现状及完善81.论违反新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82.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83.论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84.论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85.论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基本制度86.论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创新87.论当代环境法学的发展88.论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89.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90.论税收法定原则91.论医疗保险法律制度92.论我国对外商投资的管理及完善93.论婚姻的目的和意义94.婚姻的伦理本质95.论婚姻家庭制度的立法价值取向96.论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家庭的民事责任97.论我国婚姻法的伦理精神98.婚姻登记制度在婚姻法中的定位99.事实婚姻100.婚姻无效与婚姻的撤销101.家庭暴力问题研究102.重婚的认定与处理103.婚姻法在民法典中的立法定位104.论婚姻利益及其救济105.夫妻财产制研究106.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选择107.约定财产制108.论特有财产制109.对我国现行婚姻登记制度的评价110.论配偶权111.亲权制度研究112.监护制度研究113.收养制度研究114.寄养关系研究115.对继父母与继子关系问题的探讨116.论亲属关系发生的根据与立法界定117.论离婚的条件118.对缺席判决离婚问题的研究119.精神病人在离婚案件中的诉讼地位问题研究120.论探望权121.论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122.论跨国婚姻的法律规则123.人口老龄化的立法思考124.论家庭暴力中的“冷暴力”125.现代科技的发展与婚姻家庭制度126.生育制度问题研究127.论夫妻间的忠实义务128.同居关系问题研究129.同性“婚姻”研究130.论变性手术的条件及其对婚姻关系的影响131.与婚姻关系有关的利害关系人的介定132.论违反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后果133.论夫妻共同财产134.夫妻个人债务的介定135.论离婚损害赔偿136.论夫妻忠实义务与隐私权冲突的法律协调137.论夫妻的法定代理权138.女权主义与婚姻家庭立法139.保护军婚与诉权冲突的问题140.离婚自由权及其限制141.婚姻关系的法律定性研究142.婚姻规律与婚姻立法143.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144.再婚问题研究145.论我国婚姻法的完善146.婚姻仪式的价值研究147.生育权的法律定位148.夫妻间的相互债权债务关系问题研究149.论人大在民主政治中的地位150.论宪法实施的保障151.谈如何健全人大制度152.正确行使公民的自由与权利153.试论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154.试论行政强制措施155.试论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特色156.试论我国的行政立法体制157.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158.论法院独立审判159.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160.判例与中国法制建设161.市场经济与法制观念162.犯罪本质特征之我见163.试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164.试论犯罪的着手165.也谈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166.也论上诉不加刑原则167.论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与职能168.论直接言词原则169.论民法中的推定制度170.论表见代理制度171.论民法上的情事变更原则172.违约金、赔偿金的比较研究173.论民事权利和私力救济174.论新民事诉讼法的变革175.论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新特点176.民事诉讼目的论177.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178.明清律对我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影响179.试论中国对国际法的贡献180.论国际经济法制及其发展方向181.市场经济体制下民法观念的更新182.论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183.试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184.论法制统一185.略论法的特征186.法制与人权187.论法制改革188.略论身份犯189.刑罚职能初探190.刑罚目的论191.罪疑惟轻论192.论死刑193.论累犯194.论公开审判195.论无罪推定196.抵押制度研究197.论隐私权198.论定金的适用199.论免责条款200.论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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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期刊介绍
1、《计算机工程与应用》。该期刊的主办单位是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每半个月出版一次,为电子信息科学综合核心期刊。创刊时间为1964年,出版地是北京,邮发代号为82-605。
2、《环境化学》。该期刊的主办单位是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为月刊类型,是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类的核心期刊。创刊时间为1982年,出版地是北京,邮发代号:82-394。
3、《控制工程》。该期刊的主办单位是东北大学,为月刊类型,是自动化技术类的核心期刊。创刊时间为1994年,出版地是辽宁省沈阳市,邮发代号:8-216。
浅议提高产品质量的有效途径论文范文
摘要: 过程控制是以预防为主的质量管理方法,在企业中开展过程控制是提高产品质量和稳定产品质量的必要手段,通过操作者质量意识的培养,对关键过程的监控,逐步实现我加工的产品由我保证,达到质量不断改进的目的。
关键词: 过程控制;质量意识;质控点;预防;关键过程
过程控制是以预防为主,运用统计技术对生产的各个阶段进行评估和监察,建立并保持过程处于可接受的并且稳定的水平,从而保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近年来,过程控制作为保证产品质量的先进方法和重要手段被广泛应用到生产当中。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质量保障措施的加强,产品不合格率的降低越来越成为可能,如电子产品的不合格品率由过去的百分之一,千分之一降低到百万分之一,乃至亿万分之一。这都是不断提高过程控制水平的结果。只有高水平的过程控制,才能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做为我们这样一个航空企业,它的产品不仅关系到人、机安全,同时也关系到国家的声誉和国防实力。因此,积极地将过程控制这一管理方法和手段引入质量管理工作中,以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对保证产品质量尤其重要。
过程控制目前被很多管理者作为质量控制的一种方法和手段,广泛应用在生产中。实施过程控制,一方面可以提高操作者的质量意识;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落实预防为主的质量管理原则。那么在生产中如何进行过程控制呢?我想结合工厂实施过程控制的实践谈谈我的粗浅认识。
1 教育操作者认识过程控制对质量的重要作用。
在生产过程中实施过程控制要求操作者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只有操作者的这些素质提高了,过程控制才能变成操作者的积极自觉行动。过程控制对质量的保证作用才能表现出来。那么怎样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呢?我们工厂经过几年的实践摸索了如下一些经验:
从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上对操作者进行培训,增强工人的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首先,工厂针对不同工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对操作者进行培训。其次,为保证培训效果,对操作者进行培训后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并将考试成绩做为工人续签合同和工资晋级的一项考核指标,这样大大地激励了工人自觉学习的积极性。
强化操作者的三观教育。即质量观、客户观、行为观的教育,提高工人质量意识。我们张贴“三观”宣传板,组织“三观”试卷答题,并将“三观”纳入到企业的质量文化中。
开展“自我分类、自我控制、自我检验、自我保证”和“三工序”的活动,在生产过程的实践中,通过实践培养工人的质量意识。
实行废品损失个人赔偿制度,实施质量否决制,利用经济手段约束操作者的质量行为。
在质量管理中,我们实行质量赔偿制度,规定个人废品500元以下全额赔偿,500元以上按比例赔偿。使工人的质量意识增强了,并自觉钻研技术,提高个人技术水平,努力减少废品损失对个人收入造成的影响。
坚持质量意识教育的长期性和持久性。
质量教育不可能是短期行为,质量问题必须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稍有疏忽,就使人们麻痹,进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我们利用班组班前会每天都讲质量,做到人人讲,警钟长鸣。
2突出抓生产关键的过程控制
生产关键顾名思义就是生产中的关键步骤。包括关键零部件和关键工序。这些零件技术要求复杂,加工难度大,加工成本高。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往往都是这些部位。我们将难度大的控制住了,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品损失。因此,突出生产关键的过程控制是必然的选择。近年来,工厂一直将控制关键过程做为过程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每个工段都有生产关键过程控制的质控点。抓生产关键过程控制须做好以下工作:
选好质控点抓生产关键的过程控制首先确定好哪些是生产关键,也就是选好质控点。我们选取质控点的原则是关键件、重要件及加工难度大、价值高的零件。突出新产品的过程控制。而且质控点所占的比列要能便于质控人员在能力范围内有效控制。这些零件控制住了,大的质量损失就会避免。质控点确定后,操作者就会比正常加工时认真小心。这样,影响产品质量的加工难点就控制住了,产品质量就提高了。
制定合理的质控点考核指标
质控点确定后,必须对质控点进行严格的监督和考核,这就需要对质控点确定考核指标。
我们认为,质控点的考核指标以质量指标为主,指标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达到既能推动质量水平的提高又能调动操作者积极性的目的。
我们制定了如下考核指标:
质控点的产品必须是“三无”产品即“无返修品、无返工品、无废品”。
质控点产品一次提交合格率指标。
一次提交合格率是指产品第一次提交的合格率,控制该指标有利于减少“三无”。
分类提交准确率指标。
分类提交准确率指标是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我分类的准确程度的体现。控制该指标有利于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做到心中有数,提高自我加工自我保证的能力。
将过程控制工作纳入工厂对工段的考核体系将各工段完成质控点的指标情况作为工厂对各工段的考核指标,进行严格的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对工段的奖惩。
对于符合考核指标要求的零件,按其价值的大小,制定不同的加权系数,通过工时核增工人的工资做为质量加奖,调动工人参与过程控制的积极性。
不能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按产品价值的大小,制定不同的加权系数,按照加权系数的大小核减工资。
做好质控点的原始记录,供质控人员对过程控制效果进行分析。
做好质控点原始记录是必要的。质量管理人员通过对质控点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可以了解到生产处于何种状态,为运用控制图分析过程的趋势提供原始资料。
3控制图是实施生产过程控制的有效工具。
控制图是对过程质量特性值进行测定、记录、评估,从而监察过程是否处于控制状态的.一种用统计方法设计的图。图上有中心线,上控制限,下控制限,并有按时间顺序抽取的样本统计量数值的描点序列。通过控制图中点子变化的趋势,我们可以发现过程的变化趋势,借此采取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可见,控制图是我们进行过程控制的一种有效工具。由于控制图具备准确、显明、简单等优点,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和重视,并被广泛应用于生产过程控制中。如美国柯达彩色胶卷公司有5000名职工,一共应用了35000张控制图。
控制图的种类很多,有用于计量数据和计数数据用的不同控制图。在我们工作中,常常是用计量数据控制图的时候较多。我们工厂在实施过程控制时,在确定质控点的基础上,对一部分零件的关键尺寸绘制了X-R均值极差控制图,用来对其生产过程进行监控。
从图中我们了解到以下信息:
工序能力指数Cp的大小。
过程是否处于稳定状态。
过程是否出现异常。
例如,我们车加工一轴类零件,每加工一件我们描一个点,当车刀磨损时,零件的直径变大,图中的点子就会有一种趋势,看到这种趋势操作者就会及时刃磨刀具,同时也为我们确定刃磨一次刀具能加工多少零件提供依据,便于细化工艺文件。根据每个零件的加工尺寸还可以计算零件的平均值、极差,工序能力指数,了解目前的过程状况,为下一步的改进确定目标。
可见,控制图是我们质量工作者的好帮手。
一张好的控制图能帮助我们发现很多问题,对我们监控生产过程很有利。
实施过程控制后,工厂的质量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职工的质量意识得到了提高,也更注重工作质量。统计近几年工厂的质量状况,废品损失逐年递减15%左右,各类质量问题也呈下降趋势,通过开展过程控制,使工厂受益匪浅。
参考文献
[1]张公绪.质量工程师[M].北京:科学出版社,.
其实最好自己写,因为你在某个企业工作或实习,最了解本企业实际,写出来也真实,题目可以是:加强过程控制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唯一途径,具体内容可以有:材料采购过程控制、配方工艺过程控制、生产施工过程控制、检验实验过程控制、不合格品处理过程、纠正预防等。
产品质量是顾客满意的基础,产品质量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一种方式。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产品质量论文,供大家参考。
1质量管理部的工作职责
组织公司全面展开质量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严格执行质量检测制度,利用数据分析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研究解决出现或潜在的问题,制定改进 措施 并督促实施。
2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立足本职、 爱岗敬业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善小事,何以成大器。”企业要想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企业的每位员工都必须从小事做起,把小事做好,具备坚强的敬业精神,把个人利益和企业兴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企业的发展考虑、思进取,为企业尽到主人翁的最大职责。由于质量管理人员在企业的特殊性,质量管理队伍更应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
具备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白酒生产质量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全过程,是一项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工作,在白酒生产过程中原辅材料的质量优劣、生产过程中控制指标的检测、成品质量的控制等均需质量管理人员通过严肃认真的工作,秉承公正、公平、公开、客观地反映出来,真正发挥企业“眼睛”的作用。如质量管理人员不严守职业道德、牟取私利、弄虚作假,会对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质量管理人员对待本职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严守职业道德。
质量管理员必须具备一定的 文化 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
具备文化素养和专业技术技能是开展质量管理工作的基石。一个合格的质量管理员必须熟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要求、规范、标准、掌握质量管理基本理论、 规章制度 。一个不熟悉质量管理制度的人,不可能做一个合格的质量管理员。一个只知道管理条例而不知道质量规范标准的质量管理员,无法进行有效的过程检查与控制。质量管理员需要和工人直接打交道,就一定要知道该怎么干,干好的尺度标准是什么,这样才能够真正去管理,才容易让人接受你的管理。
质量管理员应该养成好学的习惯,
善于分析 总结 ,持续改进社会在不断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不断应用,新的规范、标准都需要质量管理人员去学习去认知,新颁布的质量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等也需要学习、熟悉、掌握、应用。因此,在不断的竞争中,白酒质量管理队伍的学习就显得很重要了,不断的提高质量管理队伍的各方面技能,才会使企业多一道防线。质量管理人员养成好学的习惯,及时学习并掌握质量检验最新标准、 方法 与法规,并在工作中不断分析、总结、改进,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质量管理员要善于团结同志
处理好人际关系质量管理员应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质量管理是最开放的管理系统,上至高管,下至一线、后勤工人,质量管理人员都要与之打交道。为推动全面质量管理的“三全”“(全过程”、“全企业”和“全员”)管理法,质量管理员开展工作必须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搞好同事、部门、车间等各方面的人际关系,得到大家的支持和理解,要求质量管理员具有外向型的性格,开朗、活泼、主动、热情、善于交往。否则使自己陷于孤立,难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面对的阻力就很难让自己很好地开展工作,陷于被动的境地。当然,搞好关系决不能放弃工作职责或降低质量标准。
具有白酒生产工艺知识
要熟悉白酒的生产工艺流程,从原料到入池发酵,分级贮存,再到成品灌装等整个生产过程,各个工序的主要控制点都要掌握。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时反映的是生产工艺的不合理性,只有熟悉白酒生产过程,才能发现问题所在,才能具有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起到真正的生产的“眼睛”作用,指导生产。
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质量管理员工作具有特殊性,必须对每道工序的质量了然于胸。因此需具备决断能力、应变能力、承受压力能力。处理质量事故时能果断应变,有争议时能决断处理,对待非议能承受压力,时刻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客观原则,真正发挥企业“眼睛”的作用。
3质量管理队伍的现状和提高途径
随着社会各界对白酒生产质量监督及食品安全的期望越来越高,对质量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质量管理队伍也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目前,白酒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大多是半路出家,很少经过专业知识的培训。既有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 经验 的高素质人才较缺,既有质量管理专业特长,又有其他相关方面业务特长的复合型人才尤其缺乏,远远不能适应新时期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素质
根据“花冠”的实际情况,通过外招、内选来补充新鲜血液,充实质量管理队伍;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进行 教育 培训。以更新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能力为重点,有目的、有计划、分层次对质量管理队伍及其管理人员进行基础性、专业性的培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为适应新时期的白酒质量管理工作提供高效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多形式、多层次、多 渠道 开展质量管理干部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自己队伍的业务水平;引导质量管理人员,深入生产、销售一线,切实把握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一切有效信息。
加强适用人才的引进
在充分利用现有质量管理人才的基础上,注重质量管理队伍人才梯队建设,有计划地引进社会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补充质量管理队伍力量,提高自己队伍的整体水平。
加强质量管理队伍的思想建设
积极探索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机制,不断强化质量管理队伍的政治素质。通过开展职业道德、职业作风、职业纪律教育并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加强考核,来规范工作作为,使质量管理人员牢固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科学公正、严格产品质量意识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形成良好的质量管理队伍道德风尚。
加强质量管理队伍的制度建设
打造一流的质量管理队伍,必须有一套从严管理的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使各项规章都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如:“花冠”建立了窖池档案、贮存档案、点检卡、破坏性检验、风险控制等质量控制制度,严格奖惩,狠抓落实,规范和约束人员行为,保证质量管理监督的公正、高效,提高质量管理队伍的战斗力。
4结束语
酒,名在质量,精在勾兑,细在工艺,贵在风格;在现代社会,企业的竞争实质是产品的竞争,而产品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质量上,白酒生产企业要大发展,必须要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竞争的核心动力。一方水土酿一方美酒,滴滴花冠酒无一不注入了花冠人的心血与热情。记得刘总说过:“只有过硬的产品质量,才有市场,质量和生产能力是开拓市场的基石!”而花冠的质检人正是基石的奠基者。
1.前言
质量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消费品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一个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产品质量的提高可以给企业带来广阔的经济前景。质量与效益密切相关。一般来说,产品质量高则经济效益好,产品质量差则经济效益差,甚至无效益或发生亏损。但是,这并不是说,只要无限度的提高产品质量就能无限度的提高经济。在质量转换为效益的过程中,决不可忽视价值规律的作用,质、本、价、量、利是相互联系的,质量的变化会引起成本、产销量、价格的变化,并最终引起利润的变化。这种变化可能是质量的提高带来效益的增加,也可能是质量的不合理提高(如增加过剩功能或提高非符合性质量)而导致效益下降:也可能是质量的全理下降(剔除不必要的功能或过剩质量)带来效益的增加。现代质量经济控制是以产品质量的经济作为控制内容,运用科学的控制方法,从研究产品质、本、价、量、利的关系入手,通过控制质量的变化,来影响产品成本、价格、销售量和利润的变化,寻求以最小的成本支出,生产出适宜的产品质量(符合性产品质量),并为企业带来最好的质量效益。
2.电真空器件制造行业质量控制与质量经济现状
近年来,随着装备工程化、实用化、批量化的发展,国家对电真空器件提出了更高的质量与可靠性要求。不仅要求精度高、环境适应性强,而且要求“长寿命、高可靠”。目前,航天、航空等系统整机单位对重点型号的管理都比较规范,制定有相应的质量保证大纲和电真空器件控制要求。普遍要求装备用电真空器件优先选用国产,进口电真空器件选用比例也有一定的要求。而对于原材料、电真空器件配套生产单位要控制好产品质量,就相对困难得多。电真空器件配套生产单位一方面要研制生产电真空器件,需要采购原材料;另一方面也要研制生产一部分模块、组件,需要的电真空器件除自己生产外,还要外购。首先是单个订单数量少、金额小、要求高,在原材料、电真空器件采购和质量控制上就存在很大的困难。因为我国的基础工业相对比较薄弱,关键、重要类的原材料、电真空器件相当一部分要依赖进口才能解决,在采购数量少、质量要求高的情况下,很多时候还需供应商的协助才能完成;其次是电真空器件生产单位的复验检验条件不完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比较少,要对采购的原材料、电真空器件质量进行及时、全面、准确的评价,存在不小的困难;最后,由于关键、重要类原材料、电真空器件大部分采购都是通过经销商完成,时常有断货和更换渠道的可能,经销商的质量监督又很难落到实处,就很难保证采购产品质量。综上所述,我国电真空器件制造行业质量差,档次低的问题日渐突出,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成为了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影响整个经济运行质量的一个突出问题。近两年,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大型企业93%、中型企业:70%,小型企业仅为:66%。而电真空器件因质量问题的返修率为43%,这即影响了品牌效益,又徒增成本,是质量与效益的典型反比差。
3.质量经济与质量控制
质量经济的内涵
质量经济是质量经济效益的简称,所谓的质量经济效益就是产品质量改善所发生的费用与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效益的比值。它是通过质量收益与质量成本的对比关系表现出来的。质量收益是指由产品质量方面所带来的收益。即出于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而带来的总收入。对于企业来说,质量收益减去质量成本等于质量纯收益即质量利润,而质量收益除以质量成本则表现为质量效益。
质量控制的内涵
本文探讨的质量控制实质就是产品最佳质量水平,产品最佳质量水平是指使企业经济效益达到最大时的那个质量成本决定下的质量水平,它的确定要从质量成本、质量指数及企业利润三者之间的关系出发。
质量经济与质量控制的关联度
世界著名质量管理专家朱兰博士()定义:产品质量就是产品的适用性。其实质反映了产品质量是一个发展的、变化的、动态的、相对的概念.由于各地区人文情况,风俗习惯,价值观、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等因素影响。一个地区或国家认为质量最好的产品,在另一地区、国家不一定有同样的认为。过去某时期普遍认为好用的产品,如今也不一定认为是好用的产品。产品质量的动态性、相对性决定了企业生产产品,要保证其质量必须注意强化员工质量意识。因为具有质量意识的员工,才具有创造性几主动性,才能自觉做好本职工作,并能善于总结过去经验,不断适应形势对产品质量方面提出的更高要求,从而保证生产的产品高质量。鉴于此,强化员工质量意识就成为企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据笔者的调查体会,企业要做好这项工作、完成此任务,除了领导要注意坚持长期努力开展工作外,还需要让员工了解、熟悉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知识。产品质量是企业非常重要的指标。企业生产产品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有很多,如产品产量、产品质量、产品消耗、工资支出、产品销售收入、企业利润、上缴税金等。在这些指标中,产品质量是核心指标,居中心地位,决定着 其它 一切指标。因为只有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满足用户的需要,产品产量才是实在的,产品消耗才是合理的,工资支付才真正体现了按劳付酬,产品销售才通畅,企业利润目标才能实现,上缴税金才有保证。
4.质量经济与质量控制的关系
质量与效益是互相统一,互相关联的
在市场经济时代,产品的内在质量和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质量与它所产生的效益是紧密相联的,质量与效益既互相依托,互相影响,又互相制约,互相推动。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将自己的产品推向市场、占领市场并庶得经济效益,“质量第一”这一 口号 ,对精明的企业经营者来说,已经不再是墙上贴的和嘴上讲的,而是把它当作企业产品生产经营的首要工作,因为它是企业兴衰与存亡的关键。可以这么讲,如果说在计划经济年代,对质量的认识与管理采取的是“口号式”、“竞赛式”、“检查式”的行政手段的话,那么现在有所成效的企业经营者都相继突破那个年代 思维方式 和管理方式的框框,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即实施将质量管理与经营管理紧密结合,并始终以产品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以效益为目标的全新思路。
质量与效益是互相依托,互相影响的
质量与效益在市场经济运作中始终是互相依托、互相影响的,若质量过剩,企业所支出的成本将过高,企业利润将相对减少;相反,若质量过次,导致失去用户,失去市场,造成产品积压,资金周转不畅,不但效益无从谈起,连简单的再生产也无法维持。因此,不论质量过剩还是过次,影响效益起主导作用的是质量。质量过剩导致的利润下降,究其原因是没有认识到如何从某一个档次的最高质量去满足用户所需,如果把产品在市场定位某一档次并供给某一层次的用户或消费者,那么就应该在这一档次内要求用最好的质量来满足用户需求,而不必用高一档次的产品质量来要求,以避免由于质量过剩造成的利润下降,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质量对于效益的影响,不论是正负效应,质量的作用应该说始终是处于主导地位。制造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好,市场占有率就高,用户和消费者就满意,企业的效益就好。反之,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差,市场占有率就低,无人光顾,效益自然就差,纵观许多企业的沉浮及企业经营者的成败无不证明这一点。
质量与效益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
质量与效益还有相互制约和互相促进的作用,效益在经济运行中对质量也不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反过来,它也有很有力的促进作用。企业效益提高了.对质量的重视投人也加大了。质量提高了又反过来提高企业的效益,“创名牌”就是一个效益对质量促进作用的最好例证,当企业的产品在市场刚刚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产品的质量给企业初步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时,精明的企业经营者不会贪图眼前的一时之利,而是进一步加大投人把产品质量提高,把售后服务搞得更完善,有意识地使出以前抓质量为中心的“创名牌”各种招数,随之带来的“名牌效应”使企业乘风破浪驰骋于市场经济的浪潮之中.为企业燕得新的壮大与发展,当然,企业效益也将大幅度增长。因此,如果说企业的生存靠市场,那么市场的竞争靠的就是质量,而名牌是质量优良的最佳标志。
5.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只有具有强烈的质量意识,才能使企业的产品质量长期保持高水平。要提高企业质量经济,就必须强化企业质量控制,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靠质量振兴和保持可持续发展。
农产品检测专业的设备、配套的试剂价格昂贵,学校难以承受,而行业单位国家投入大,设备好,从业人员素质高,所以,把课堂引入企业,把教学放在现场,可实现校、企间实践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缓解学校资金难题;还可提高学生专业技能,为企业储备人才。因此,辽宁职业学院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主动寻求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大胆尝试“走出去建专业”的新路子,创新“企业课堂”新形式,构建并实施“三结合、三阶段、专兼结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一、以“企业课堂”为载体构建的“三结合、三阶段、专兼结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
辽宁职业学院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通过与铁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铁岭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行企业合作,创新“企业课堂”新形式,构建了“三结合、三阶段、专兼结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辽宁农业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结合”,指的是学校、企业、政府三方联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探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培养学生素质,培养出符合企业需要、行业达标的优秀人才。
“三阶段”,即把学生三年学生生涯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第一个学期,为“走入企业课堂”的职业体验阶段,学生主要是进行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学习,学习的场所主要是校内的检测中心,其次是在社区、校外实习基地进行职业体验,熟悉岗位环境,感受 企业文化 。
第二阶段为第二、三、四学期,为“进入企业课堂”的职业训练阶段。针对相关岗位群的能力要求,开设专业学习领域一般课程和核心课程。一般课程在校内实训场所完成。核心课程则引入“企业课堂”,组织学生直接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学习与实训。
第三阶段为第五、六个学期,为“融入企业课堂”的企业历炼阶段。学生进入合作行企业,以企业员工的身份,参与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全过程的“行企课堂”。
在三个阶段的学习中,完成专兼教师结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二、“企业课堂”的实施
1.建立“企业课堂”人才培养机制
成立由企业专家参与的校企合作理事会,以合作育人为目标,以合作就业为导向,以“企业课堂”为平台,建立“企业课堂、双向参与、育人主导、互助双赢”的人才培养机制。
2.确定“企业课堂”合作企业
经过对辽宁省铁岭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企业的认真考察与交流,最终选定铁岭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铁岭市畜产品安全检测站等10家行业作为“企业课堂”的合作企业。
3.设立“企业课堂”特聘兼职教师库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面向合作企业招聘了在相关企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能工巧匠”,设立特聘兼职教师库,打造“专兼融合”的高素质、高质量的师资队伍。
4.商定“企业课堂”教学实训项目及时间
校企双方共同商定了“企业课堂”教学实训项目及实训时间。从2012年3月以来,先后安排2011、2012、2013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的160名学生分别完成了42个实训项目、160学时的职业训练教学任务及420学时的企业历炼实践训练任务。
5.实行“企业课堂”双教学管理
为了加强“企业课堂”期间教学实训管理,校企共同组建了校企双元教学实训工作管理小组,校企双方有关负责人担任组长,由校内任课教师及企业特聘实训指导教师任组员。校企共同制定“企业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共同管理学生,实施“企业课堂”全过程监控。
6.开展“企业课堂”考核评价体系
以行业单位对员工的要求为管理指标,以员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为操作准则,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了“企业课堂”校企双主体共育、校企生三方参与的“全程式、多面化、立体式”考核与评价体系。
三、实施“企业课堂”效果
1.形成了“四双”策略
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按照校企“双主体”共育的理念,形成“双地点授课”、“双教师教学”、“双管理育人”、“双考核检验”的“四双”策略,稳步推进“行企课堂”模式的实施,探索出实践育人新方式。
2.打造了“双能”教师
参加“企业课堂”的专任教师不仅辅助兼职教师管理学生,而且全程参与行企业检测工作。这样不仅提高了专任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而且还促进专任教师及时捕捉到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提高了教学水平。
3.密切了校企联系
通过聘请校外兼职教师到学校授课和安排学生到校外实训基地进行 毕业 顶岗实习,使得校企间建立起了合作关系,有利于校企双方在办学、人才培养、科研等方面有更深更广的合作,促进校企间和谐和发展。
4.扩大了学校及专业影响
专任教师带领学生到企业参加“企业课堂”学习的同时,也向企业展示了学校和专业的办学实力、先进观点和师生风采,提升学校及专业在行企业的影响力。
5.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
通过开展“企业课堂”教学模式,使学生学习了企业的各种相关生产规章制度,明确了安全防范要点,熟悉了检测技术规范、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培养了学生遵守纪律、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等职业精神,实现了学生在校期间与企业、与岗位的零距离接触,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
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按照校企“双主体”共育的理念,通过采取“四双”策略,以“企业课堂”为载体,构建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为食品及饲料行业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了一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做到了企业化训练、素质化培养、高位化就业,实现了校企协同发展,互惠双赢的发展目标,达到在育人中创收、在创收中育人的效果,将产教结合,校企合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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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当前法律存在着一定的之后性,人们经常产生无法可依的困惑,因此急需加强对这方面的研究工作。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商务与法律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电商带来的经济发展动力是惊人的,同时也伴生了许多产品质量问题。传统产品质量监管手段已然无法适应电商交易模式,引入治理现代化思维,借鉴域外 经验 ,利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资源,创新监管手段,形成多元主体、多方参与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法律机制,以应对“互联网+”新常态对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提出的挑战。
关键词:治理现代化;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交易平台;第三方认证机构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2095-4379-(2016)14-0210-02
作者简介:万子芊(1996-),女,汉族,江西上饶人,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经济法。
一、引言
“治理现代化”概念源于国家政治学领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不仅赋予“治理现代化”以目标理性,亦赋予其以工具理性。电商使得销售等商务活动得以高效进行,但作为新型业态,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也成为了新课题。
二、我国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现状
在电商产品质量现状令人堪忧的情形下,我国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现状也不容客观。在立法方面,我国现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主要是规制线下交易中的交易主体和环节,专门针对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层级规范呈空白状态。在执法方面,短期政策监管大行其道,监管部门间责权不明,监管忽视了电商特性,“传统的产品质量治理机制出现断档和失灵”①。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依法治国则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不仅为我国监管电商产品质量问题带来了新思路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我们必须通过完善法律机制来应对电商特性对产品质量监管提出的挑战。
三、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完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之建议
“国家治理体系不仅包括党和政府对社会的治理,而且也包括社会的自我治理以及与政府的合作治理”②,在治理现代化这一工具理性的引导下,社会共治是完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的基本导向,即必须打破政府自上而下单一主体的治理模式,发挥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社会第三方参与产品质量监管。
(一)形成政企结合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主体
电商的流动性和虚拟性使得判断产品质量问题究竟发生在哪一环节十分困难,现实中出现各部门监管重叠、不协调的现象。本文认为为了消弭“九龙治水”的监管困境,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突破传统以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环节为划分标准的权力划分方式,设立一个综合性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部门,从“摇篮到坟墓”均由具体的特定机构管理,明确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权力主体,防止出现责任推诿现象。此外,由于网上交易的跨地域性,我国还应明确属地查处监管原则,明确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权的地域划分。
(二)健全电商市场准入机制
交易平台出于利益考量对站内经营者资质审查态度暧昧,流于形式,这给产品质量监管造成了极大的障碍。本文认为我国应健全电商市场准入机制,对于交易平台中的企业主体采取强制工商登记,个人采取强制个体工商户登记,完善工商经济户籍库;对于跨境电商,要实行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制度,这不仅使产品质量责任主体有迹可循,亦“有利于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淘汰一部分不具有经营实力的小型网商,提高产品质量”③。
(三)明确交易平台谨慎质量信息审查义务
在电商领域,由于消费者无法实际接触商品获取真实的产品质量信息,买卖双方的质量信息不对称现象尤为明显,如果没有其他机制的介入,产品交易双方无法改变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就会产生“劣币驱除良币的逆向选择的例子――柠檬问题”④,要解决这种市场失灵就要将真实的产品质量信息告诉消费者。因此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并赋予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以质量信息审查并及时删除虚假的产品质量信息的义务,在平台未履行审查义务时,明确交易平台连带责任,倒逼平台履行质量管理义务。由政府监管部门督促平台履行“审查――删除”义务,平台监督站内经营者发布真实质量信息,构建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闭环系统。
(四)完善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质量认证法律机制
国家治理现代化强调政权所有者、管理者、利益相关者和其他社会主体等多种力量合作管理的重要性,同时与政府机构相比,第三方机构有更深厚的专业能力,更完整的测试条件,更积极的执行 措施 ,我国应完善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质量认证法律机制。一方面,我国可以仿效我国台湾地区经验,⑤建立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电商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由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质量认证,把网络销售的信用记录添加至产品质量认证中,保证认证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鼓励电商经营者提升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基于政府,企业和第三方认证机构三方的监管博弈可知,质量认证中的’寻租’行为与政府对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监督因素有关”⑥,为了防止企业与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寻租行为,我国还应通过政府介入第三方产品质量认证系统,以进行认证后监督的方式建立起公正的电商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五)完善多方合力下的监管法律机制
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要实现质量监管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就必须建立多方合力参与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
1.建立电商产品追溯机制
在电商中,所有网络行为都被记录,物联网能够对流通领域的所有数据进行全线监控,交易环节数据化实际上是为产品质量监管助力,但由于现有监管模式无法有效衔接线上线下信息,产品溯源出现困难。本文认为,单一的政府监管部门已不足以应对互联网+背景下产品溯源的大数据需求,一方面,我国应在实行严格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基础上,借力组织机构代码,充分利用其主体标识和物品编码的追溯功能;另一方面要求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开放数据资源,结合第三方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推动跨地区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统一的电商产品追溯体系,将执法措施落到实处,提高质量源头管控能力。 2.建立风险预警下的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制度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的交易成本分析方式是法经济学的基本分析 方法 ,由此发展出的预防模型的核心问题就是给定最优的防预水平后设计法律规制以实现之”⑦,但我国现有的产品质量监管仍停留在事后回应层面,欠缺风险预警机制,因此对于电商产品质量监管应从被动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向注重产品质量风险预警转移,完善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机制,将交易平台的质量信息、站内经营者信用记录和监管部门的抽检结果汇总,建立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平台,再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风险预警与行业质量分析,从而从源头预防产品质量问题,实现风险管理。通过优化产品质量信息资源配置,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效率,完善交易平台间,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使产品质量监管从微观低效中解放出来,提高监管效能。
四、结语
传统商务模式中的产品质量问题在电商领域同样存在,但植根于传统实体商务模式的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存在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使得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面临着无法可依、无标准可循的尴尬境地,“立法以典民则祥”,质量监管不能仅靠政府部门孤军奋战,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我们引入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和第三方认证机构,形成多方参与、各负其责、互联互通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以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电商市场主体行为,建设法制化电商发展环境,引导电商产业健康发展。
[注 释]
①黄培东.探索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②徐晓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域下县域大部制改革的推进方向[J].领导科学,2014(9).
③孙占利.电子商务法[M].福建:厦门大学出版社,.
④__德.市场机制与产品质量发展[M].广东:暨南大学出版社,2015,3:174.
⑤我国台湾地区的SOSA(台北市消费者电子商务协会)设立有优良电子商店标章和资讯透明化电子商店信赖标章,作为电子商务认证标志.
⑥刘长玉,于涛.绿色产品质量监管的三方博弈关系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10):174.
⑦何家旭.产品质量监管体制:问题与对策[D].复旦大学,.
摘 要 随着全球经济、信息化进程的加速,新生的网络科技正改变着全球人们的生活方式,人类正逐步进入网络经济时代。电子商务这种虚拟购物方式的出现,正在给予人们生活方式的方方面面带来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亦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深远影响。电子商务的产生与发展,一方面为商家和消费者带来诸多便利与实惠,但另一方面电子商务存在许多尚未克服的弊端,如电子平台侵权、网络商店侵权等等。本文试从我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出发,阐述了电子商务存在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发展现状 知识产权 对策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1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出的背景
我国法治实践的需要
2011年4月21日,为进一步净化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同年7月8日,商务部发出《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 总结 工作的通知》,特别指出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的重要工作刻不容缓。2015年1月商务部电子商务司测算,2014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B2B和网络零售)将达到约13万亿元,同比增长25%。
各国关于保护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实践
美国
美国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和规模都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是电子商务的起源地,更是电子商务的发达地区。目前在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中,大约有50%发生在美国。在全球商务网站中,美国占有90%以上。这与美国良好的网络状况、大量的高学历网民、完善的法律体系、健全的电子支付手段、成熟的社会信用体制等一系列情况是分不开的。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有美国的《统一电子交易法》(1999年)、《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章法》(2000年)。
近30年来,美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主要沿着三种轨迹不断伸延。一是根据国家利益和美国企业的竞争需要,对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等传统知识产权立法不断地修改与完善,扩大保护范围,加强保护力度。近年来,随着生物、信息及 网络技术 的发展,一些新兴技术形式不断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例如将网络营销模式等理念列入专利保护范围,在功能基因方面,美国专利申请已达4000多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二是国家加强调整知识产权利益关系、在鼓励转化创新方面强化立法;三是在国际贸易中,一方面通过其综合贸易法案的“特殊301条款”对竞争对手予以打压,另一方面又积极推动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达成,从而形成了一套有利于美国的新的国际贸易规则。
韩国
韩国于1999年通过实施了《电子商业基本法》,该法旨在通过澄清以电子讯息(electronic message)方式进行交易的法律效力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和可靠,确保公平交易,该法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立法规制。首先,重新定义了电子商业、网上商店等概念;其次,对“网上经营者”的资格认定较为严格。再次,在电子商业促进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中,特别指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
2中国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现实分析
网络售假特征
网络假货的品种多、数量大。作为一种开放的网络销售平台,淘宝网无疑是目前国内运营最为成熟的C2C 电子商务平台。淘宝2010年网购数据显示,2010年淘宝网注册用户达到亿,在线商品数达到8亿。同时,以淘宝商城为代表的B2C业务交易额在2010年翻了4倍,未来几年也仍将保持这一增长速度。庞大的市场潜力和便利的购物环境造就了淘宝网的线上销售奇迹,同时也催生了网络假货的迅猛发展。
网络假货发展势头强、速度快。根据艾瑞咨询2014年度互联网经济核心数据 报告 ,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万亿元,同比增长;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占比超七成,网络购物占比超两成,网络购物占比有明显提升;中小企业B2B电商市场营收增长超三成;网络购物年度线上渗透率首次突破10%;移动购物市场规模增速超200%。
网络假货以仿品为主,隐蔽性强。近年来,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以及电子商务公司对网络交易环境肃清的决心不断增强,与时俱进的网络售假者们也都摒弃了销售伪劣商品的低层次经营模式,转向模仿和抄袭国际知名品牌。这些产品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不具备专业鉴别知识的消费者很难在短时间内轻易地从商品包装和外观上将其识别出来。
消费者维权的现实局限
从交易行为的性质来看,知假买假是基于自愿原则的理性行为。在此条件下,消费者通常掌握有关假货的充分信息,交易双方基于自由、自愿的基础达成交易共识,是彼此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达成的博弈均衡。
从交易商品的属性来看,网络假货能够满足消费者特定的消费需求。尽管在品质、包装和功效等方面与正品有所差别,但假货能满足消费者在收入有限条件下,不能消费真货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缺失感。
3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对策的建议
(1)加强立法实践工作,从法律上规制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宏观立法工作,积极完善立法。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及时修改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互联网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
明确定义电子商务、网上商店、经营者等概念。对于这几项重要概念的定义,是保护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和追究在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重要前提。因为如果不明确定义网上商店、电子商务等重要概念,将会导致责任不清、难以追责的问题。
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电子商务的健康和稳定。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除了买方和卖方以外的重要一方。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了有效的购物 渠道 和购物服务,如果监管不力,在保护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方面则混乱不堪。因此,很有必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如定期检查违规网络店铺、设计一套严格的网络店铺申请流程等等,确保电子商务品牌健康和产品质量。 (2)加强政府监管职能,打击侵害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行为。 第一,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具体监管。在中央核心政策方面,应当坚持激励创造、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既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搞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又要着眼长远,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在地方具体监管方面,强调各地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督导;启动对涉嫌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网店的整改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曝光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件。第二,完善网购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建立有效的网购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中,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审核管理,坚持防止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提高企业预防和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第三,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司法政策和行使司法职能。一方面,司法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政策调控,规范知识产权审判裁量权行使。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不同特点和保护需求,明确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和宽严适度的宏观司法政策;另一方面,司法部门应当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改革,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改革意识,继续抓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关于人民法院工作的贯彻落实。
(3)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监管,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电商平台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网购平台监管,加强商品认证能力。围绕交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所建立的规则一定是一个综合的制度,不仅涉及知识产权法各个领域,也会涉及很多诸如店铺名等法律上未定性的问题,更要有一套高效的投诉受理机制。多数电商平台在接受和处理来自用户的投诉方面已经有了相对完善的模式,但是网上商品认证监管处于真空。应该将传统市场内的商品认证、抽检监管等手段延伸到网络平台上,加强商品认证能力。
(4)树立消费者维护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网络商店职业道德。第一,改变网购消费习惯。帮助消费者要积极了解电商知识产权,明确电子商务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要性,明晰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相关义务。第二,提高网络商店职业道德。电子商务的另一方网络商店在积极守法的前提下,仍需提高自身职业道德,切实履行义务,在销售商品过程中,积极履行维护品牌商合法权益,在网购中保护知识产权。
4结语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在飞速发展的经济时代中产生的。然而,一个新生事物的发展总是伴随着问题的产生。电子商务中,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和网络平台的方便,一些网络商店的商人不顾法律的威慑和道德的谴责,铤而走险出卖假货、出售盗版商品、假借他人专利进行交易等等的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因此,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对丰富我国关于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研究,构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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