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刘芳桦
通讯员 黄程灿 方元子
7月9日,由广东 财经 大学主办,广东 财经 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广东地方公共财政研究中心、广东省财税大数据重点实验室)承办的首届人民财税高峰论坛在广东 财经 大学(广州校区)举行。
围绕“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展开学术研讨
论坛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高度聚焦“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研究主题,积极回应数字经济、数字财税蓬勃发展的时代需求,为数字财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近200人在线下参加论坛,全天在线观看直播人数近3万人次。广东 财经 大学校长于海峰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
会上,广东 财经 大学党委书记郑贤操发表致辞。他指出,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 社会 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加速数字化战略转型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建设网络强国、数字强国的重要战略任务,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蓬勃发展,财税基础理论建设也进入到一个大不同以往的新阶段。
《人民周刊》杂志总编辑、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理事会理事长冯旭东表示,新时代以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等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向纵深发展,关于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的研究应用价值巨大,前景广阔。
随后,中国 社会 科学院副院长、中国 社会 科学院大学党委书记高培勇教授,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中国 社会 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研究》主编黄群慧研究员等30多位财税界名家及多位企业高管出席会议并发表主旨演讲。广东 财经 大学副校长、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理事会理事长邹新月教授主持主旨演讲。
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从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法治、经济、 社会 问题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对数字经济的思考。他提出,数字经济是把双刃剑,其最终目的应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杂志社总编辑李万甫教授就“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与税收治理”这一主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他表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不仅是对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也是建设新发展阶段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还是全面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必由之路。”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研究员提出三点意见:一、数字革命是人类文明的第三次革命,要抓住数字革命的机遇;二、数字化时期的税收要与时俱进,“要从工业化时代的规则制定逻辑中脱离出来”;三、要推动税收制度促进数字化发展。
三个“多”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发展
当天下午,三个分论坛同时开展,共35位与会嘉宾分别围绕“政府治理数字化”“预算管理数字化”“税收征管数字化”“企业数字化转型”等主题,深入研讨、分享成果,共同聚焦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财税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动数字财税理论与实践纵深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论坛的成功表现为三个‘多’:发表演讲的名家多;与会人员多;新成果、新观点多。”闭幕式上,广东 财经 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林木教授致辞总结。他指出,此次高峰论坛深化了参会人员对数字财税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 社会 服务转型升级的认识,对促进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何宁
校对 | 谢志忠
张木生,1965年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初中毕业,1965-1972年在内蒙古插队。插队期间,结合农村实际,注重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及研究,就中国农业发展史及世界农业发展史发表过一系列文章,并就当时中国农村的现状提出了改革意见。1973-1975年在内蒙古大学哲学系学习。1975-1980年在内蒙古商业学校教书,1980-1984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研究人员,1984-1990年任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研究员;1990-1993年任《中国百业信息报》 (后为《中国税务报》)社长兼总编辑;1993-1995年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专员,1996-2009年任《中国税务》杂志社社长。著有《超越左右说实话一一财税体制与政府行为》 (香港大风出版社2007年)。
内设《中国税务》编辑部、《税务研究》编辑部等10个部室。有职工61人,其中正编审3人、副编审14人、编辑44人。①《中国税务》。月刊,国家税务总局的机关刊物。1984年创刊。设法规公报、征收管理、业务技术、经济瞭望、纳税指南等栏目,期发量138万册。1998~1999年,被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评为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之一。期刊发行量居世界期刊业前50名之一,在财经类期刊中名列第二。②《税务研究》。月刊,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中国税务学会会刊,研究税收科学的学术性刊物。
中国知名艺术家——刘波
如果是净月校区,环境自然不用说,亲近大自然,景色挺怡人的呢~~至于这些专业,财税相关的专业都是比较不错的,有很多年的办学经验,还有挺多有资历的教授总体应该是不错的选择。若是打算毕业考公务员,就一定先想好要学的专业呀比如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等等~~综上,属个人意见
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迎来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修正。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此次距离上次修法已有7年,从草案披露内容看,新一轮个税改革涉及范围广、亮点多,堪称1994年以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也将是百姓获益最大的一次改革,被业内视为对现有个人所得税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此次修法有何看点?对百姓收入影响几何?媒体记者第一时间采访权威人士深入解读。起征点拟每年6万元,个税其实不是那么简单此次个税法修改,拟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纳入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这传递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一个重要变化:今后缴纳个税,绝不是只盯着每年6万元起征点那么简单,还要减去“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等费用扣除,以及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加上税率调整,一揽子政策带来的减税力度超过以往。“综合所得,无疑是此次改革一大关键词。改革后,原先分别计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将被合并计征,在此基础上扣除各种减除费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这一借鉴国际经验的做法,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向综合税制迈出重要第一步。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年6万元,即5000元/月。财政部部长刘昆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此外,草案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这一变化也值得关注。张斌认为,改革后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补退税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尤其是年度内收入不均的纳税人可通过年度汇算清缴,按全年实际收入确定税率档次并申请补退税,年终奖税负较高等问题也会随之解决,从而税负更公平、更合理。扩大较低税率级距 月入2万以下减税超50%我国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实行3%到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改革后,虽然仍是7级税率,但部分税率的级距得以优化调整,在一系列举措降低应纳税额基础上,释放出为纳税人进一步减税信号。刘昆说,草案拟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与税率结构优化调整联动考虑,记者粗略测算发现不同群体税负变化不同:月收入5000元以下(不考虑“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因素)的纳税人将不需要缴纳个税,税负降幅为100%;月收入5000元至20000的纳税人,税负降幅在50%以上;月收入20000至80000元的纳税人,税负降幅在10%至50%之间;月收入80000元以上的纳税人税负降幅在10%以内。记者分别以月入1万元、2万元和5万元者为例,在考虑“三险一金”扣除(假定“三险一金”扣除2000元)基础上大概算了笔账:月入1万元者,现有税制下需缴纳345元个税;改革后个税为90元,降幅超过70%;月入2万元者,现有税制下需缴纳2620元个税;改革后个税为1190元,降幅超过50%;月入5万元者,现有税制下需缴纳10595元个税;改革后个税为8490元,降幅约20%;如果加上下一步出台的专项附加扣除,税负还会继续下降,如月入1万元者有可能免缴或仅缴纳少量个税。值得关注的是,草案还调整了经营所得各档税率级距,其中最高档35%税率的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这意味着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都将从中受益。”谈到此轮改革税率调整,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认为,中等以下收入人群成为此次个税改革重点减税群体,总的来说,收入越低的纳税人减税幅度越大,收入越高的纳税人减税幅度越小。新增五项专项附加扣除 解百姓后顾之忧今后计算个税,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后草案的这一规定,让很多人想想都感到兴奋,要知道国外很多国家都是采取类似做法,此次改革我国也加快了国际接轨。所谓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我国推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初期,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括上述五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这是我国首次在个税制度中引入专项附加扣除概念。“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刘昆说。张斌说,国外很多国家在征收个税时都引入专项附加扣除,让个税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我国初次引入的五项扣除中,百姓受益最大的无疑是扣除子女教育和大病医疗等支出,税负将更为均衡、合理、公平,更能照顾生活压力较大的特定群体。加强高收入人群监管 增加反避税条款堵漏洞此次个税修正案草案一大亮点就是增加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做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刘昆在说明中指出。据悉,更多加强税收征管措施也写入草案。“此次修法增加反避税内容,旨在让纳税人更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对社会更公平。”李万甫建议,下一步在操作层面应加强社会各方面的联动配合,不单是税务部门,要通过各界提供信息支持,各方携手堵住税收漏洞,让纳税更公开透明。38年来迎第七次修正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惠及广大百姓的个税改革正式进入立法修改阶段。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该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修正,也将开启我国个税制度的一次根本性改革。
问题1:税务系是由1958年设立的吉林财贸学院(现长春税务学院前身)的财政金融系演变而来的。她伴随长春税务学院(原吉林财贸学院)走过了近四十九年的历史。税务系历史悠久。1978年,吉林财贸学院复校后,财政金融系下设财政学专业、金融学专业,1984年增设税务专业,1992年增设国际税收专业。1986年,为了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财政金融系分成财政系和金融系,财政系下设财政学专业和税务专业,1992年吉林财贸学院隶属国家税务总局,学院更名为长春税务学院,财政系随之改为税务系,下设财政专业、税务专业、税务代理专业。自此,税务系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税务系师资力量雄厚。目前,税务系现有教师36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8人,讲师8人,助教9人;有博士14人(其中在读8人,博士后3人),硕士15人。涌现出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省管专家、省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省拔尖创新人才等学术带头人和国家级学会、省级学会理事,常务理事等一批学术骨干。基本形成了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比较合理的师资队伍。税务系现有财政、税务两个专业,在校本科生945人,研究生81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212人。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不断提高。税务系培养学生质量高。自1978年招收财政学专业、1984年招收税务专业、1992年招收国际税收专业以来,现已为全国税务、财政、海关、审计、各级政府及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部门输送财税专门人才5000多人。他们已经成为中国财经领域非常活跃和富有生机的力量,其中很多人已经进入了国家财税系统的决策部门和财税系统的管理层。税务系科研成果丰硕。税务系是有着光荣传统的系。回顾税务系近四十八年来的发展历史,我院财税学科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隶属国家税务总局以来,在老一辈财税专家、学者悉心指导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开始致力于转轨经济中的财税理论和运行机制的研究,共承担了科研课题42项,其中国家级18项,省级24项;发表学术论文386篇,其中国家级83篇,省级303篇;专著、教材44部,其中国家级16部,省级28部。财政学科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税收》、《中国税制》被评为省级精品课另有四门省级优秀课程。建系以来,我们遵循“从严治系、争创一流”的理念,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广大师生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形成了良好的教风、学风和系风,成为一个有凝聚力、有号召力、特别能战斗的坚强集体。税务系一直是省、市高校系统和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党务工作”、“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先进单位。税务系是一个人才辈出的系。有多名税务系的教师,先后走上了国家税务总局、省市税务局及其他兄弟院校的领导岗位。程永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出版社》社长)、李万甫(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胡彦炜(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赵迎春(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财税系主任)等同志,为税务系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走上学院领导岗位的郝中华(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和其他系部岗位的十几名同志,仍然在关心、支持着税务系的各项工作,为税务系的发展做出贡献。税务系对国家和地方经济的智力支持。税务系还是长春税务学院对外的一个窗口。多年来,通过干训班教学、函授教学和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科研会议、编写教材、命题阅卷,以及为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相关部门命题等各项工作。请进来,走出去,与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省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级税务学会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增进了相互了解,加强了合作,为我们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税务系统服务、为经济建设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税务系不断加强与国内外著名学府和研究机构的学术联系,派老师参加每年一届的中国税收学术年会、财政理论学术年会。参加国际的税收研讨会,扩大税务系在国内外的影响力。问题2:严格,你会学到许多东西问题3:现在有新的校区,条件很好,2~4人一房。问题4:很好啊,你要努力学习哦
按最新进展修改,拟将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拟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型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并首次增设专项扣除,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自1995年中国提出建立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时隔24年,终于在今年迎来一次重要调整。这标志着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方式正式迈进。根据《草案》规定,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总编辑:张迪恳副社长:邰世宏副总编辑:佘家金 中国税务报社实行社务会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下设办公室、人事处、编采一部、编采二部、编采三部、总编室、记者部、事业发展部、广告部、发行中心、网络中心、财务中心等12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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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式支出的经济分析》(独立专著),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2、《宪政视角下的税制改革研究》,领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6月版;3、《公司战略管理与税收策略研究》,领著,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10版;4、《中国税制模式设计、预测与运行研究》(合著,第三作者),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版;5、《税收筹划实务与案例》,独立,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9月版;6、《税收筹划案例解评》,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版;7、《税收筹划》,主编,中国税务出版社,2008年2月第1版;8、《税收筹划学习指导书》,主编,中国税务出版社,2008年2月第1版;9、《财政学》,参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版;10、《国家税收》,第三作者,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版;11、《税收经济学》,参编,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版;12、《政府垄断与税收竞争》,主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13、《课税于民:公众税收指南》,领译,美Joel Slemrod等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1、《地区间外溢性公共品的供给承诺与匹配率研究》,《经济研究》,2013年第10期;2、The effect of multiple taxes on the flows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studi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IJBR Volume 13 Number ;3、《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公害品:理论、形式与治理》,《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3年第6期;4、《税制优化视角下我国结构性减税的联动效应》,《税务研究》,2013年第2期;5、《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政策思考》,《财经论丛》,2013 年第1期;6、《民生枢架下的财税制度选择》,《税务研究》,2012年第8期;7、《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度量、评估与释放》,《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2年第1期;8、《海峡两岸经济合作与财税制度调整》,《涉外税务》,2011年第2期;9、《房产税税制的国际比较与启示》,《改革》,2011年第3期;10、《我国地方公共品的需求表达与决策机制研究: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分析视角》,《当代经济研究》,2011年第11期;11、《社会保障税的国际比较及借鉴》,《税收经济研究》,2011年第4期;12、《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的法律规制》(英文)《中国法学·海外版》,2007年12期;13、《行为财政学研究评述》,《经济学动态》,2010年5期;14、《非营利组织税法规制的法理分析与完善》,《税务研究》,2010年5期;15、《从税收法律制度的视角看政府与纳税人的关系》,《税务研究》2009年4期;16、《中国财政改革目标模式再探》,《财政监督》2009年3期;17、《对外直接投资与税制优化》,《涉外税务》,2009年11期;18、《财政分权化、税收竞争与财税体制规范》,《财政研究》,2008年2期;19、《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成都市企业所得税负担水平的影响预测》,《税务研究》2008年2期;20、《纳税人权利保护与中国税收司法改革》《税务研究》2007年1期;21、《企业负债融资方式的节税分析》,《财务与会计》2007年3期;22、《贴牌加工方式与外资企业的节税再造》,《会计之友》2007年1期,人大复印资料《财政与税务》2007年4期全文转载;23、《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现资产权属合理有效变更》,《会计之友》2007年2期;24、《筹资中固定资产引进方式的选择》,《财务与会计》2007年4期,《财务与会计》导刊》2007年7期全文转载;25、《企业并购中付款方式的节税分析》,《财务与会计》2007年5期;26、《高管人员薪酬分配方式的节税分析》,《财务与会计》2007年6期;27、《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的纳税筹划》,《财务与会计》2007年6期;28、《避税与反避税的三维视角》,《光华财税年刊》2006年卷,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9、《外资企业避税与反避税: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与调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4年2期;30、《转轨时期税收征纳行为的博弈模型与对策分析》,《税务与经济》2005年第2期;31、《税收优惠政策的经济效应与优化思路》(独立),《税务研究》2005年11期;32、〈中国政府间税收竞争的条件、框架与规范》,《税务研究》2005年5期;33、《税收竞争的效率与规范》,《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5年2期;34、《税务本科专业创新与发展的可行性分析》,2003《高等财经教育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2月版;35、《论税收学与管理学的交叉与融合》(独立),2003《高等财经教育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2月版;36、《税收竞争的效率与规范》,《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5年2期;37、《恶性税收竞争的法律控制》,《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5年1期;38、《新一轮税制改革展望与评析》(独立),《广东商学院学报》,2005年3期;39、《谈税务代理服务业服务功能的转变》,《商业时代》,2005年24期;40、税收征管对税收制度的制约与协调》(独立),《税务研究》2003年6期;41、《西部大开发过程中税收制度的规范调整》,《税务与经济》2003年2期;42、不同类型增值税效应及转型分析》(独立),《天府新论》2000年6期,人大复印资料《财政与税务》2001年第2期转载;43、《区域经济发展与税收优惠政策研究》(独立),《四川财政》2000年12期;44、《税收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助器》,《理论与改革》2000年2期;45、《税式支出政策的优化组合与设计》(独立),《税务与经济》1999年4期;46、《优化增值税制度的构想》(独立),《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99年3期,人大复印资料《财政与税务》转载;47、《试论个人所得税制的政策目标与改革取向》(独立),《天府新论》1999年1期;48、《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途径》(独立),《理论与改革》1998年1期,人大复印资料《财政与税务》转载;49、《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与财税政策调整》(独立),《财经论丛》1997年2期,人大复印资料《财政与税务》转载;50、《构建促进西部开发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理论与改革》2001年1期。
实习生 刘芳桦
通讯员 黄程灿 方元子
7月9日,由广东 财经 大学主办,广东 财经 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广东地方公共财政研究中心、广东省财税大数据重点实验室)承办的首届人民财税高峰论坛在广东 财经 大学(广州校区)举行。
围绕“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展开学术研讨
论坛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高度聚焦“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研究主题,积极回应数字经济、数字财税蓬勃发展的时代需求,为数字财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近200人在线下参加论坛,全天在线观看直播人数近3万人次。广东 财经 大学校长于海峰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
会上,广东 财经 大学党委书记郑贤操发表致辞。他指出,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 社会 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加速数字化战略转型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建设网络强国、数字强国的重要战略任务,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蓬勃发展,财税基础理论建设也进入到一个大不同以往的新阶段。
《人民周刊》杂志总编辑、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理事会理事长冯旭东表示,新时代以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等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向纵深发展,关于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的研究应用价值巨大,前景广阔。
随后,中国 社会 科学院副院长、中国 社会 科学院大学党委书记高培勇教授,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中国 社会 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研究》主编黄群慧研究员等30多位财税界名家及多位企业高管出席会议并发表主旨演讲。广东 财经 大学副校长、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理事会理事长邹新月教授主持主旨演讲。
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从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法治、经济、 社会 问题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对数字经济的思考。他提出,数字经济是把双刃剑,其最终目的应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杂志社总编辑李万甫教授就“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与税收治理”这一主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他表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不仅是对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也是建设新发展阶段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还是全面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必由之路。”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研究员提出三点意见:一、数字革命是人类文明的第三次革命,要抓住数字革命的机遇;二、数字化时期的税收要与时俱进,“要从工业化时代的规则制定逻辑中脱离出来”;三、要推动税收制度促进数字化发展。
三个“多”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发展
当天下午,三个分论坛同时开展,共35位与会嘉宾分别围绕“政府治理数字化”“预算管理数字化”“税收征管数字化”“企业数字化转型”等主题,深入研讨、分享成果,共同聚焦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财税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动数字财税理论与实践纵深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论坛的成功表现为三个‘多’:发表演讲的名家多;与会人员多;新成果、新观点多。”闭幕式上,广东 财经 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林木教授致辞总结。他指出,此次高峰论坛深化了参会人员对数字财税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 社会 服务转型升级的认识,对促进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何宁
校对 | 谢志忠
关于税收的杂志:
1、《中国税务》。
2、《税务研究》。
3、《国际税收》。
《中国税务》:
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的具有较大发行量和影响力的财经类期刊,是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刊物。
《税务研究》:
是中国税务学会会刊,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的财经类专业期刊,每月1日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国际税收》:
原名《涉外税务》。创刊于1988年,是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刊,国内专业的国际税收学术性期刊。
扩展资料:
多年来,中国税务杂志社把办好刊物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政治家办刊,恪守“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和“两个面向”(面向税务人、面向纳税人)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扩大税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中国税务》按照权威、通俗、实用的要求,普及税法知识,解读税收政策,报道税务工作,剖析涉税案例,反映税企诉求,着力发挥税收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先后获得国家期刊奖、政府期刊奖提名奖、双高期刊、百强社科期刊等殊荣。
《税务研究》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开展具有前瞻性、现实性的税收理论研究,深入分析探索财税领域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一直是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
《国际税收》秉承向中国传播国际税收、向世界宣传中国税收的办刊方针,致力打造中国税收与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的媒体平台,入选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税务杂志社
内设《中国税务》编辑部、《税务研究》编辑部等10个部室。有职工61人,其中正编审3人、副编审14人、编辑44人。①《中国税务》。月刊,国家税务总局的机关刊物。1984年创刊。设法规公报、征收管理、业务技术、经济瞭望、纳税指南等栏目,期发量138万册。1998~1999年,被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评为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之一。期刊发行量居世界期刊业前50名之一,在财经类期刊中名列第二。②《税务研究》。月刊,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中国税务学会会刊,研究税收科学的学术性刊物。
内设《中国税务》编辑部、《税务研究》编辑部等10个部室。有职工61人,其中正编审3人、副编审14人、编辑44人。①《中国税务》。月刊,国家税务总局的机关刊物。1984年创刊。设法规公报、征收管理、业务技术、经济瞭望、纳税指南等栏目,期发量138万册。1998~1999年,被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评为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之一。期刊发行量居世界期刊业前50名之一,在财经类期刊中名列第二。②《税务研究》。月刊,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中国税务学会会刊,研究税收科学的学术性刊物。
报社和出版社的总编辑就是对整个报社或出版社负责(从业务和刊物内容方向上),对报纸和出版物的每篇稿子、每个字负责。报社的责编对自己编的版面负责,版面上的文章出问题责编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责编要改稿,可以决定哪篇稿子见报那篇稿子不发表。但如果该发的稿子没有发,责编要受处罚。出版物的责编也类似,要对自己编的那部分直接负责。总编辑是媒体事业之中,负责编辑、采访业务部门的主管。在较小型的媒体之中,总编辑常须自行参与编采业务;然而在较大的媒体事业,总编辑往往只是编采部的专业经理人,负责的工作在大致规划编采走向,而不直接参与编务。
全国大学生税收辩论赛圆满收官
12月10日晚,结束冠亚军争夺赛后,以“青春梦想,税与争锋”为主题的全国大学生税收辩论赛总决赛在北京圆满收官。从全国八大赛区选出的八支辩论队齐聚京城,智慧碰撞,上演了精彩绝伦的巅峰对决。经过3天的激烈角逐,西安交通大学代表队一路过关斩将,最终夺得全国总决赛桂冠。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中央电视台副台长魏地春、总会计师董为民,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丘小雄、张志勇、汪康、总经济师范坚、总会计师孙瑞标、总审计师顾炬等领导观看了当晚的冠军争夺战,并为获奖人员和组织颁奖。
此次全国大学生税收辩论赛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与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共同主办。自今年9月开赛以来,活动历时近3个月,共吸引全国70多所高校参与,成为本年度规模最大的全国性辩论赛事。比赛紧扣我国当前经济和税收的热点话题,议税收,谈改革,话民生,在全国大学校园掀起了学习税收、了解税收的热潮,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参与。
本次比赛共分为北京、上海、大连、武汉、南京、西安、成都和广州八个赛区。在各地税务机关和共青团的精心组织下,辩论精彩纷呈,亮点频出。截至10月底,经过几十场精彩交锋,辩论赛八强产生,河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审计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四川大学和暨南大12月8日至10日的北京大兴星光影视城,八支代表队逐梦而来,赛场上紧张激烈的交锋让人丝毫感觉不到孟冬的寒意。辩手们引经据典、针锋相对,给现场观众奉上道道视听盛宴,辩手们广博的知识、严密的逻辑和机敏的反应也赢得了普遍好评。经过1/4决赛和半决赛6场激战,西安交通大学代表队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代表队力克群雄,进入争夺冠亚军的王者之战。
10日晚,在星光影视城演播大厅,场内激情沸腾。参赛辩手围绕“个人所得税改革是扩大征收面好还是缩小征收面好”展开激烈辩论,双方唇枪舌剑,破立攻防,引起观众阵阵的喝彩和掌声。最终,西安交通大学夺得全国总决赛冠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亚军,河北大学和大连海事大学并列季军。学等八支队脱颖而出,代表各自赛区参与全国总决赛。
在全国总决赛阶段,赛事规格持续升温。大赛组委会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工人日报社会周刊编辑部主任石述思、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蒙曼和武汉大学哲学院副教授周玄毅7位知名教授学者、企业家和文化名人等担任评委,现场点评辩论表现,剖析税收热点,帮助观众解读税收法律法规,并为参赛队打分。
为增加活动的'思想性和趣味性,在最后3场比赛中,在辩手辩论环节结束后,由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李炜光和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分别代表正方和反方,现场进行专家辩论,从专业角度对辩题进行讲解。
比赛中,台上辩手争锋,台下专家过招,场内评委点评,场外观众投票……一场大学生税收辩论赛已然走向社会,走向公众。此次全国大学生税收辩论赛通过“税务搭台、高校唱戏、专家点评”的方式,收到了良好效果。自辩论赛开赛以来,已在全国76个税务系统官方的网站、32个团委系统官方的网站、70多所参赛高校官方的网站开设了宣传专栏,各大主流媒体进行了赛事报道,8家省级电视台录制了比赛视频,新华网、网、中国税网等网络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宣传。本报对此次比赛也进行了持续跟踪报道。
近3个月来,青春、梦想和税收已成为社会三大热词。八大赛区,70多所高校间的精彩对决,不仅让大家感受到急速的思想碰撞和思辩魅力,看到当代青年学子的风采,也激发了社会各界对于税收的关注和思考,促进税法走进校园和社会,带动和促进广大纳税人提高税法的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