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电子商务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Business Activity);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商业行为均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以下是我整理的电子商务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供你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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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当前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民族分布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民族交往、交流和交融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进行,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毫不夸张地说,城市民族工作状况直接关系到整个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治理现代化的意义看,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的概念较之于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其定位层次更高、内涵更深刻、意义更重要。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要求把民族工作从政府部门事务转变为公共事务与公共服务,特别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面对“国家对民族事务支持力度加大和少数民族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仍然薄弱并存”的新常态,城市民族工作可以深入社会各个领域挖掘和重新配置资源,在政府职能转移、分解的过程中,建立起关于城市民族事务的社会协作机制,从而实现城市善治的理想状态。 一、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亟须破解的难题 (一)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主体合作问题 以政府为代表的国家力量在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中处于主导地位,承担着少数民族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政治性、政策性较强的民族事务的管理职能。强调治理的“社会化”,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缺位”,而是要加强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中的党政主导责任体系建设。政府只是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主体中的一员,而不是唯一的主体,在城市民族工作的过程中也不能包揽一切。例如,对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往政府承担着几乎全部的服务管理职责,缺乏市场和社会力量的参与,政府单方管理控制多于社会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权利很难落实,矛盾和纠纷频发,管理效果并不理想。因而,这就需要更加注重政府与社会之间、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公共机构与私营机构之间的跨部门合作、协商和协同。政府角色是由“划桨”转为“掌舵”,提供必要的基础性支撑,而把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推向前台,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直接、具体和满足其需要的社会化服务。显然,这一转变有助于动员各方面力量合力推动城市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但与此同时,这也对政府治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不仅不能甩包袱、卸责任,还要善于借力,有机整合多元主体的资源,成为驾驭跨部门合作治理城市民族事务的巧匠。 (二)跨地域、跨功能、跨部门整合问题 总的来看,我国的民族政策和城市民族工作的相关法规无疑是正确的、是好的。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各民族人口流动愈发频繁,城市少数民族人数大幅增加,以区域性、被动性、静态性为特点的城市民族工作很难适应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所带来的新变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在城镇化加快的趋势下,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主要表现为三个“不适应”和两个“跟不上”,即外来少数民族群众不适应城市化的生活与管理,城市汉族居民不适应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习惯和风俗,城市管理部门不适应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大量进入城市所产生的各类管理问题;流入地政府的管理服务跟不上,流出地政府的协调服务跟不上。 (三)法治化、社会化、精细化耦合问题 城市民族事务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在整个民族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凸显。目前,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的配套立法比较宽泛、抽象,可操作性不强,指导性的法令较为单调,其调节民族关系等具体问题的效果不理想,而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能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原则性的权益保障,实质性的保障机制缺乏,使得大部分城市民族工作部门仍然依靠行政调节解决民族问题,这显然与社会化工作的趋势背道而驰。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规范和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充分发挥法制的优越性,进一步完善城市民族事务治理各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和法律体系,强化对法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法治精神作为“根”和“魂”寓于社会化工作的各个环节和阶段之中。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也离不开精细化。只有善于针对少数民族地区与散居地区、东中西部不同类型的城市,制定不同的治理方略,并善于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文化、信息、媒体等多种手段综合施治,特别是推动城市民族事务从中国格化管理向中国络化治理的转型升级,才能有效克服传统管理方法简单、粗放和落后的弊端。因此,应将民族工作的法治化、社会化和精细化视为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在推进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的过程中必须与法治化和精细化相互耦合,从而实现“三化”的协同发力。 二、构建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体系的策略 (一)元治理:城市民族事务的党政主导责任机制构建 无论是从我国的民族工作体制还是从我国的具体国情来看,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城市民族事务中起主导作用是毫无疑义的,也是必须予以坚持的。现阶段,应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多、少数民族群众需求不断提高的现实压力,城市政府部门尤其是民族工作部门无疑是民族事务治理的首要责任主体,必须继续加强和完善其职能,发挥其在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体系中“元治理”的作用。在我国,除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之外还没有颁布统一的关于民族工作的相关法律。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民族工作主要以《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为依托,尽管该条例在城市民族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地方性的民族工作条例大多源于政府文件或领导的讲话,有的过于抽象或具有较大的弹性,在具体的城市民族工作中,这些条例的内容参差不齐,也缺乏法律监督和法律制裁措施,在突发性事件中体现不出权威性、强制性和法治性,因此,不能作为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的主要手段。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机制的紧迫任务是加快城市民族工作的立法,当务之中国是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尽快修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对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清真食品管理、民族事务治理各主体的权责划分等需要通过法律进一步规范的,都要确立合适的法律形式,做到有法可依。在严格执法方面,一方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管哪个民族的公民,信仰哪种宗教的公民,违了法、犯了罪,都要依法处置;另一方面,要对少数民族的特殊需求予以保障,对于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正常宗教信仰予以尊重,特别是要坚决纠正和杜绝拒住、拒载、拒租、拒卖、搞特殊安检、抬高就业门槛等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的言行。此外,要围绕各族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逐步扩大监督检查工作的覆盖面,以城管执法部门、窗口服务行业、社区、中国络中国站等为重点,加大对民族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要规范工作流程,创新方式方法,建立以民委为牵头单位,各部门协同配合、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日常巡视与专项检查相统一的长效监督机制,形成综合执法的合力,确保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二)参与式治理:城市民族事务的多元主体合作机制构建 合作具备释放跨部门范围内人员和机构能量的潜力,成功的合作会产生多个层面的收益,其中最为显著的在于它比政府单独完成更为彻底、令人满意且能更为有效地解决公共问题。随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政府应该更多地激发其参与城市民族工作的积极性,既要善于运用行政手段,也要善于运用社会动员手段,还要善于适当运用市场手段,构建政府主导下城市民族事务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格局。其一,要将政府的管理与社团的自治协调统一起来,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遵循社团自治和宗教不得干预政治、教育制度等法规的前提下,充分激发民族文化协会、宗教团体、志愿者组织、慈善社团等社会组织在提供公益性服务以及促进流动少数民族群体自我管理方面的积极性,并通过加快相关立法,规范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渠道。要建立多元一体的民族社会工作模式,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等专业人员、团队、资本进入城市民族社会工作领域,提升城市民族社工的专业性和服务能力。其二,运用市场化方式吸纳相关企业与政府合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少数民族公共服务。政府要以定向招工、技能委培等方式与企业签订协议,给予流入地企业更多的政策支持,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功就业并顺利融入城市。要积极探索“飞地”经济、产业集聚、政府购买服务等新模式,不断缩小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使各地区、各民族平等地开展经济交往。其三,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城市中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矛盾和纠纷,需要改变以往政府部门“单兵作战”和“孤立无援”的窘况,综合运用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措施,重视发挥社会团体以及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积极作用,加强政治沟通、消除隔阂、协调利益、增进理解,通过社会化途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时期。 (三)嵌入性治理:城市多民族社区的互嵌机制构建 公民权的实现可以被认为是地方政府自身所追求的目标,而不是提供某一个特定的服务。它不仅包括公民基本待遇,也包括公民对决策的参与,对有能力独立自主生活的提倡和直接参与社区内的服务的提供,因而地方政府应在个人权利和社会责任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在城市民族工作中,不能孤立地看待流动少数民族群体,不要过分强调少数民族身份的特殊性,而是要从公民权的角度将社会化工作的方向定位为引导少数民族嵌入城市社区和公民社会,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获得市民身份和参与社区治理的各项权利,真正实现市民化。因此,当前构建城市多民族社区的互嵌机制要着眼于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跨地域的对接,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一是流动人口流出地各级政府与流入地城市政府之间要进行有效地协调与合作。流入地城市政府作为属地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要完善与调整各项政策的内容,使之更加兼容流出地的各项政策,并主动包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保障其均等地享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如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住房等,形成“人在服务在,人走服务随”的动态治理机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政府则应在源头上对其开展相关的法制、政策、秩序方面的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在流出人员的培训教育方面做好细致的工作,其中应包括帮助少数民族正确认识民族问题和城市民族关系。 二是通过社区化服务,编织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嵌入的社会中国络。社区要从防范性管控模式向服务、参与型治理模式转变,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职能转变、事务性重组、社会组织逐步分化等新形势。激发社区吸纳性的社会整合功能,增加文化的包容性,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突破传统嵌入性约束,从流出地“脱嵌”出来,再成功地重新嵌入到新的城市社会。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地社区为平台,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与保障,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社区意识,培养其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心理与现代城市文明相适应。要进一步细分一般需求和特殊需求,增加与少数民族特殊需求相关的公共服务项目,如清真食品、特殊丧葬习俗服务、特殊宗教仪式等。要在政府提供的支持和引导下,以社区为主体开展与周边民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宗教团体、非营利组织、志愿者之间的协作,提供“面对面”的社会服务。当然,在完善社区化服务的同时,还可以尝试建立全国城市流动人口信息中国,以及时发布相关的就业需求、劳动力供给状况等信息,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动减少盲目性,增强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际效能。 三是引导城市社区各民族群众在居住空间、经济和文化交往等方面相互嵌入。目前,与散居地区城市相比,在边疆民族地区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城市,居住隔离的问题更为突出。因此,建议政府采取适当经济补偿,对已形成的单一民族居住小区和楼房进行迁移分流,鼓励和引导各民族嵌入式居住;对正在规划建设的社区,通过制定优惠的土地、财税政策,在规划和开展灾后重建、搬迁移民、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等环节中,注意各族群众居住的分布结构问题。而东中部散居城市当前主要面临因旧城改造和拆迁所引发的多民族社区单元变更或重组问题。对此,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牢固各民族互嵌居住的思想基础,不再扩大择族聚居的现象。建议在实施拆迁的过程中,政府对贫困少数民族居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和政策倾斜,在尊重少数民族意愿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民族比例进行就地还建或异地安置,使调整后的社区人口结构合理和优化。另外,要以平等互利为原则,拓展城市各民族经济互嵌的深度和广度,以包容性社区文化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中华文化的认同,从而巩固民族团结的根基,使城市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地抱在一起。 (四)中国络化治理:城市民族事务线上与线下互动对接机制构建 社区中国格化管理向城市民族事务延伸,这不仅可以有效发挥社会化治理的功能,还能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无缝隙的公共服务。一方面,当前要从拓展中国格服务内容和扩大社会参与的层面进一步优化城市少数民族中国格化管理系统。通过界定服务范围、组建服务团队、明确服务职责、规范层级管理、强化信息互动,形成中国格协同服务的合力,优化中国格化管理流程和服务手段,以服务促管理、寓服务于管理,进而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满意度与幸福感。另一方面,在大数据背景下,促进互联中国与城市民族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技术力量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中的最大化利用,迫切要求城市民族事务从中国格化管理向中国络化治理转型升级。这就需要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融合,引入“互联中国+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智慧民宗”等新理念,把中国格单元的现实空间治理与以智能终端为枢纽的虚拟中国络治理紧密联结,构建线上与线下互动对接的城市民族事务中国络化治理机制。为此,还要改变由单一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的旧有模式,融合民族社工资源来再造服务管理流程,建立政府监管、社区运作、少数民族群众和志愿者广泛参与相结合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中国络化服务管理体系。中国络化功能拓展之后,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数据互通和资源共享得以实现,但少数民族相关信息泄露的风险也随之增大,应对中国络风险,要研发高保密技术,提供更加强大的身份安全认证、访问控制、信息保密等技术支持,切实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个人隐私和法人秘密。国家中国络监管部门和安全机构也应加大依法治理中国络空间的力度,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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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一、明确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原则和思路 社会治理,是指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认同、秉持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社会风险,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行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的活动。正确把握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明确改革社会治理体制的基本取向,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本条件。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寓治理于服务之中,实现依法治理、科学治理、人性化治理,使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切实感受到权益得到保障、秩序安全有序、心情更加愉快。 二要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使各种社会气力形成推动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协力。 三要坚持统筹兼顾、动态协调。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既要“左顾右盼”,又要“瞻前顾后”,使社会治理能够体现维护公平正义的“刚性”、协调各方利益的“柔性”、应对新情况新题目的“弹性”,促进社会动态平衡,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四要坚持既有秩序、又有活力。把维系社会秩序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保证社会的安定有序、规范运行、调控有力,又要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降低社会运行本钱,进步社会运行效率,从而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五要坚持立足国情、改革创新。从我国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政治上风,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同时,树立世界眼光,积极鉴戒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把改革贯串在整个社会治理过程之中,为推进***社会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根据上述原则,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制,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 在思想观念上,要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治理向更加重视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努力解决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治理“一手软”的题目,切实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作为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下大气力统筹推进,不断进步政府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取得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突破,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治理主体上,要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改变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包揽一切的做法,解决好越位、错位和缺位题目。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更加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尽快从传统治理转向时代发展要求的“治理”。 在治理方式上,要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要改变主要靠行政手段通过管、控、压、罚实施社会治理的方式,更加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的方式、服务的方式,尽可能通过同等的对话、沟通、协商、协调等办法来解决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 在治理环节上,要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努力摆脱总是事后应对的被动局面,更多地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更加重视民生和制度建设,使社会治理关口前移,尽可能使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少产生、少转化、少激化。 在治理手段上,要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等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努力改变社会治理手段单一的题目,在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社会治理的同时,更多地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引导等手段,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上风,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
很多同学在管理类论文写作过程中经常被导师指出的一个问题就是“理论结合不深入”、“理论如何体现”、“缺乏严密的理论架构”,那么如何深刻理解这个问题呢? 应该明确,理论并非只是放在第二章凑字数的内容,理论也不是根据我们的专业随便找几个理论就可以的,之所以会写理论,是因为后文的写作是要依据相关专业理论的,理论的用来指导实践的。具体分为两种状况: 1、理论指导实践 在我们明确理论和后文的研究不能是两张皮以后,就要确定选择理论的根本要求了,那就是指导实践。 因此论文写作选择专业理论时切忌随便选,要跟着你的研究主题去思考,比如在写市场监管研究时,要考虑政府职能、市场失灵相关的理论,在写消费者购买行为时,可以从理性行为理论出发,如此才能和自己的研究内容结合起来。 如果你找不到合适的理论,那恰好说明专业知识薄弱,需要好好学习专业理论。那么又有同学问了,在论文中怎么用文字体现这些呢? (1)理论部分注意结合研究内容 当然,写理论的第一步是要介绍清楚该理论是什么,对重要理论详细准确地开展介绍,真正理解其内涵及实质。大部分同学这里都没有问题,但大家仅仅是介绍完理论就结束了,这才是写作的失误之处。 所以,在理论写完以后,一定要说明为什么选择该理论,该理论如何指导你的研究内容,如何帮助解决问题。 比如写完协同治理理论的理论介绍以后,针对论文所研究的XX治理内容,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治理等等。这一段是十分关键的,务必要把握。 (2)后文写作有意识地融合理论 在写后文的问题对策时,必须要树立“理论指导实践”意识,因此写作时就要反复思考,对理论进行适当再创造,根据你所研究的实际具体内容和实际情况,调整、优化理论形式,通过一定语句体现理论的未发挥或是在该理论的指导下问题要怎么解决。 “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结合实际情况,有意识地融合你第二章所提到的理论,合适的地方说合适的话,让每个理论都有所体现、有所结合。 2、构建理论架构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理论架构”,理论架构通常都会在论文的第二章或第三章,常常是写变量类论文必需的内容,通过专门的一个章节呈现所研究问题的框架、机理或概念模型。 可以理解成论文的骨架,理论架构将支撑你的研究,为读者介绍你后文那样做的科学依据。因此,理论架构绝对不能自己随便写,通常都是阅读大量文献之后所构建的。 比如写变量之间的关系研究,对变量进行界定,确定领导风格、组织承诺和离职倾向理论关系模型,假设两两变量之间的关系,这些都是在阅读整理了很多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以后提出的,是建立在前人研究结果之上的有足够证据支撑的,这样才能算作理论架构。 通过理论架构帮助厘清定义、理论、模型以及研究方法,在解释理论架构的过程中阐述自己的观点。之后再开展量化,这样后文所做的实证及讨论都离不开理论架构。本质而言,理论架构即“研究问题”+“研究此问题的理由和方法”两项要素。 另外也有部分非变量类理论需要构建理论框架,这时同样需要阅读大量文献,说明某个主题理论是什么,学者们研究成果有哪些。 随后考虑从理论内容和流程出发,构建出你后文研究的整个先后顺序框架,举个栗子,常见项目风险管理论文的框架即为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应对。 以上就是论文写作加强论文结合性的小tips,学术路漫漫,向上吧青年!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研究论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说理文章。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研究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摘要 :实质性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的宏观经济管理控制目标,更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共同富裕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愿望。本文针对当今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财税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于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提出具体改进策略,以期为我国财税机制的优化提供有利参考。
关键词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
充分利用区域天然优势,改革优化财税机制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快速发展与稳定发展的有效措施。区域优势存在差异是区域长时间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也是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失调的基础性原因。而财税制度作为外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区域优势不明显地区产生有效的弥补作用,进而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根据对欧美等发达地区相关资料的调查,发现创新与优化财税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可行性方式。
1、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有关财税机制的问题解析
财税分配机制存在缺陷
财税分配机制涉及范围广阔,主要包括财税收入在地方政府、经济圈与中央之间的具体比例关系。财政收入大量税收项目中,主要支柱性税收占比近90%,这些支柱性税收也就是较为常见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营业税三个方面,其余非税收财政收入主要是对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对上述现象进行合理分析,我们能够发现我国财税分配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区域产业税成果微弱。对2015年三种产业的税收供给量展开分析,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第三产业税收贡献率为,第二产业税收贡献了为,第一产业则为,产业结构相对而言比较合理。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财政收入的关键内容,具有极为明显的政策导向作用,有些地区过于依赖非税收作为财政收入来源,这将对税收宏观调控作用造成负面影响,征税结果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1]。
财税权限机制存在缺陷
我国现行的财税权限机制主要包括财政收入支配、财税政策拟定发布、财税执行管理等权限。将地方和中央财政支出作为案例进行分析,依照固定比例将财政支出具体分为三种类型,即地方主导型、中央主导型以及地方责任型。据统计显示,2015年全国23种财政支出项目当中,用于国防军事、国际外交、燃油物资储备等工程的财政支出占比,中央主导型财支的一半以上;用于公共设施、安全、设备运营等17种项目的财政支出占比地方主导型财支的一半以上,由此可见,地方财政支出支配权相对更大,但也同时肩负着更多的公共事业责任。这种财税权限机制存在比较严重的缺陷,主要问题体现在地方财政权限和公共事业责任匹配度不足。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之间的比例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维持在3:7的局面,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实行分税制以后,中央财政收入比重逐渐上升至55%。2006年以前,中央财政支出与地方财政支出比例同样是3:7,2013年到2016年地方财政支出一度超过80%,大幅高于总财政收入。当今,地方事权与中央事权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具体界限,通过二者财政支出比例可知,中央将大量支出任务交付于地方,例如上述23种财政支出项目中,就有2种为地方责任型、17种为地方主导型。地方政府肩负大量本应由中央承担的教育、交通、农林、国土等公共事业的建设,引发地方和中央之间的公共事权偏移错位现象,使地方经济发展陷入窘境。
2、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机制策略
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稳定的发展,必须对相关财税机制、政策加以优化和完善,放宽我国大量欠发达地区财税管理权利,为其供应接二连三的优惠措施,进而从国家层面对经济发展形成促进作用,提升公共事业和人民生活均衡水准,不断减小东北、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差距,进而良好完成协调稳定发展的根本目标[2]。
优化财税分配
优化财税分配机制应从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优化共享税比例。在我国营改增战略事业的驱使下,地方政府能够在短时间保有地方财政实力,但就长远角度来讲,仍然不够完善。因此,应在完全取消营业税以后,重新构建增值税具体分享占有比例,使地方政府分配比例达到40%。同时,为加速我国大量欠发达地区经济进步,提高对此类地区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应对偏远山区、产业优势严重欠缺、资源干枯、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欠发达或困难地区进一步增加五到十个百分点的分成。此外,还应逐渐取消城建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项目以企业、行业为基础进行税收分享的现行方式,应给予省级以下立法部门或地方政府自行规定增值税划分规则的权利。
第二,优化或重塑地方税收系统。国家应尽快推出资源税整改措施,例如将石油、天然气、水资源、森林资源等归纳为征税体系,以从量定额、从价定率的角度实现从价计税,从根本上提高自然资源负税能力。然而,对于欠发达地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传统资源城市应依照具体情况实施减免赋税的政策;优化个人所得税,根据具体行业和普适性计税方法,拓展综合所得税内容;深化房地产税收项目改革优化,使传统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合二为一,由地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率。
改革财税权限
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应对现行财税实施全方位改革。一方面,将地方和中央之间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具体划分,让其界限清晰。例如,中央应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事业,负责国家安全、外交、消防、警察等安全类事业支出,而地方政府应负责地方区域内城市中的公共交通、公共环境建设等事业的支出,将高速公路、铁路、航空等大型交通运输事业,水利、电网建设等大型工程建设事业设定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支出,并根据我国目前国情,明确比例;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中央占有、支配财政的权利相对较大,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可根据地方具体情况,适度放宽该区域政府的财权。例如,以科学、客观、合理的形式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确定权、解释权、减免权等。
在分税制度背景下,地方和中央均有着不同程度的独立税收,应给予地方政府关于固定税收的管理权限,并且该权限必须以独立自主的模式存在,将非全国性征收的税收立法权、减免权交予地方,在中央制定全国性征收的个人房产税、资源税等地方主要税收法律的同时,给予地方适当的减免权和细微调整权,进而为地方财政实力增加和经济增长提供有力保障[3]。除此之外,我国还应对财税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合理完善。例如,明确协调发展标准,构建以国家为主体,省级、地方政府相互配合的绩效评价规则。其中,财税评价的主体机构应包括审计部门、立法部门、税务机关以及财政机构等,将责权制度应用于财税评价工作上,实现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制约合理的新局面,扩大评价的内容范围,将财政分配的整体过程全部划分到评价体系当中,加大力度对税收管理、财政收入等工作的绩效评价。
3、结语
综上所述,合理、科学、符合我国国情的财税制度是确保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就目前我国现行财税机制而言,在制度、权限等多个方面存在问题,对其进行优化和改革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之路。中央和地方应立足于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我国财政机制,进而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奠定基础。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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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厚义.后发地区财税制度改革的特征问题、动力体系与应对策略[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4,30(05):3-9.
(一)论文名称论文名称就是课题的名字第一,名称要准确、规范。准确就是论文的名称要把论文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论文的名称一定要和研究的内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确地把你研究的对象、问题概括出来。第二,名称要简洁,不能太长。不管是论文或者课题,名称都不能太长,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二)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主要内容包括:⑴研究的有关背景(课题的提出):即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搞这项研究。⑵通过分析本地(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指出为什么要研究该课题,研究的价值,要解决的问题。(三)本论文国内外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文献综述)规范些应该有,如果是小课题可以省略。一般包括:掌握其研究的广度、深度、已取得的成果;寻找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从而确定本课题研究的平台(起点)、研究的特色或突破点。(四)论文研究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就是在宏观上应坚持什么方向,符合什么要求等,这个方向或要求可以是哲学、政治理论,也可以是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也可以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等。(五)论文写作的目标论文写作的目标也就是课题最后要达到的具体目的,要解决哪些具体问题,也就是本论文研究要达到的预定目标:即本论文写作的目标定位,确定目标时要紧扣课题,用词要准确、精练、明了。常见存在问题是:不写研究目标;目标扣题不紧;目标用词不准确;目标定得过高, 对预定的目标没有进行研究或无法进行研究。
浅谈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 [如苍生何] 于 2005-10-31 19:30:32上贴 --------------------------------------------------------------------------------浅谈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 ——以股份公司为中心 钱志远 内容提要:本文试图从预防机制和救济机制来探讨在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问题。预防机制着眼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之间的制衡关系,从源头上防止危害投资者产权和利益的事件发生。倘若这种危害仍然未能幸免,产权的司法救济机制(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将成为一种最有效的干预手段,来对遭到侵害的产权提供事后的救济,使之得到补偿。 关键词:公司治理 产权保护 预防机制 救济机制 一、在公司治理中研究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有人主张投资者在购买股份公司的股份、将个人财产投入股份公司后,个人财产变成了企业财产,其个人产权即不复存在,投资者仅仅享有股权,当然在公司治理中也就不涉及产权保护的问题了。这种主张值得商榷。 首先,我们对产权的概念不能理解得过于狭隘。自"产权"概念的提出之日起,关于产权的性质、界定、范围即引起了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的广泛讨论。随着讨论的深入,人们对产权的使用已经超出了"财产所有权"的范围。"知识产权"即是明显的例证。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都是以无形财产为标的的集合权利,并且具有时间性,因而与所有权有很大区别。此外,"产权"一词已经用于企业法领域。例如,在80年代关于企业财产权问题的讨论中,就有学者提出"法人产权"的概念,以试图说明在国家所有权存续状态下企业法人享有的对企业财产的现实支配地位。 [1]按照英美法的概念,property一词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人们所拥有的对于物的权利,二是指作为这种权利的客体的各种有形物和无形物。其中,前一种含义处于主导地位。《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property可定义为一种支配经济财物的排他性权利;它是对关于权利和义务、特权与限制的概念的称谓。" [2]《牛津法律指南》指出:"property这一术语适于被用于表示所有权,例如在法律规则规定物质产权转移的情况下。"同时又指出:"最好是把产权理解为不是单一权利,而是若干不同权利的集束(bundle),其中的一些权利甚至许多权利可以在丧失所有权的情况下让与。" [3]现代产权制度发展变化的一个显著标志是所谓的"从归属到利用"的趋势,即法律制度由过去的单纯注重确认财产归属转向越来越多的着眼于财产的流转和利用。法律鼓励所有权人将其财产投入流通领域,鼓励所有权人在不丧失所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转移给他人利用。例如,所有权人可以将其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让与他人,甚至可以对处分权能做出有限制的让与(如允许承租人转租)。严格来讲,产权概念及制度关心的是市场交易即通过这种交易所实现的资源配置。 其次,股权可以视为产权的转换和再现。投资者将私有财产投入股份公司后丧失了对现实财产的实际控制权,这是事实。但另一个不能忽视的事实是:投资者在将他的现实财产支配权让渡给公司法人以后,他便得到一种原始所有权转换而来的股权。在强式意义上,股份制的前提是不消灭私人所有制,换句话说,私有制是公众化型态的股份制得以维持的支撑。所谓"强式意义"是指社会普遍意义上的,具有普世价值的。具体来讲,就整个社会范围来讲,私有财产制是一种得到普遍承认的社会体制,在时间上经历了风雨的洗礼、在地域上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从伦理学和人类本性方面来讲,私有财产制也是与人类的本性相契合的,人都是自私的,人又是贪婪的;在占有土地等物品的同时,又试图将其保值增值。但这种强式意义上的产权与弱式意义上的股权并不冲突,在一定意义上是同质的。"弱式意义"是与强式意义相对照的一个概念,是指强式意义的例外,或者更准确地讲,是强式意义在新的制度条件下的适应与筛选。结合历史来说,生产力的进步和市场竞争导致了生产规模扩大化的需求,这就要求对社会中分散的个人资本进行广泛吸收。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制的制度安排有效地促成了这种资本社会化。正如马克思所言:"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 [4]可以说,股权是强式意义上的产权在公司领域内和在新的制度需求和制度安排下的弱式意义的转换与再现。 再次,股权是投资交易中的一种约定。股权大体上可以界定为社员权与财产权。社员权就是股东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异议权和监督权等。而作为一种财产权,股权的意义就是一种收益权。也就是说,股权代表了投资者对企业利润中的一定份额的索取权。所以,从单个的投资者的角度来说,股权实际上是投资交易中的一种约定:我把我的私人资本投放到你这个社会化的资本单位中,让它加入这个资本单位的运行,然后按照它在这个单位中所占的份额,由我来分享资本运行的收益。这充分说明了股权的产权本质。 对于私有产权下的股份公司而言,股东们拥有的资源,其价值专门体现于这-公司。在现实社会中,股份公司是由不同人所拥有的资源的一个合作性集合体。 [5]现代股份公司依赖于有限责任制和增加股份的可转让性,并依赖于私有产权的可让渡性,通过在指导生产协作活动和人才使用方面实现了大规模专业化并取得了种种收益。这种"分离"作为控制和调整的方法,可以使人们在行使私有产权方面实行有效率的富于生产性的专业化,而不是破坏或削弱了私有产权的效率。 二、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的特点 产权保护是防止产权受到侵犯的预防措施和产权受到侵犯时采取的救济手段。产权保护不是产权本身,虽然它与产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并且以产权的客观存在为前提。产权保护可以理解为一种请求权,具有一定的妨害防止力和妨害除去力。[6]也就是说,如果产权有受侵害之虞或受到侵犯时,法律体制应当提供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或救济;否则,人们就不会信赖产权,也不会把产权作为交易的前提,资源的配置有可能依赖于市场以外的其它机制(例如政府的计划分配、即时清结的物物交换),而这些机制的效率很显然低于市场机制。 鉴于私有产权在股份公司中以股权的形式加以表现,那么,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1.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具有相对性。按照传统民法理论,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对世性。公司治理中的私有产权本质上仍然是所有权,但其保护却不具有绝对性,充其量是一种相对性的保护;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对于现代股份公司的股东及公司实体而言,不必再像古典企业的企业主一样承担无限偿债责任。股东仅以股票票面金额的投资义务为限度,公司则已全部财产对未承担有限责任;若资不抵债,或整顿或破产,与公司股东无任何义务关系。另外,从弱式意义的股权来讲,股权包括的范围仅有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异议权和监督权等。这些权利从本质上讲,都是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权利人只能请求特定人未一定行为,因而都不属于应当予以绝对保护的范围。 2. 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具有对立统一性。投资者投入公司形成的财产属于公司所有,由董事会和经理进行管理,同时股东享有股票所有权--这样,一般股东的利益常常与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从事公司经营的董事和经理可能成为恶意的代理人; [7]以代理理论的观点来看,代理人的行为是自我利益(self-bebefit)导向的,因此存在潜在的权利滥用和为自己谋利的可能性。 [8]《公司法》列举了数种公司管理者侵犯公司财产的行为,如第214条规定的"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董事、经理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215条规定的"董事、经理自营或者为他人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另外,股东、董事会与经理在决策时的着眼点也不同:股东会较多着眼于长远目标,制定企业长远的策略;董事会着眼于中期目标,拟定具体的策略;经理着眼于短期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拟出工作方案。 [9]这三种不同的着眼点必然造成三个主体在具体策略上的矛盾与冲突。因此,股东与公司的管理者在产权收益分配和公司策略制定上显现一定程度的对立性。投资者与经营者的统一体现在:若公司存在,投资者、经营者则可分享产权收益;若公司破产,则投资者的投资可能无法收回,经营者名誉大损、失业回家。因此,在利益分配机制上,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另一方面,在公司破产或被恶意接管时,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产权收益分享又是一致的、统一的。 三、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机制 正如上文所述,产权保护包括预防和救济两个方面:预防是指在侵害产权的事实发生之前,设计完善的制度和安排,将侵害消灭在萌芽状态,使之不能发生。救济是指当产权真实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制度安排应能使恢复到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或者将损害的财产修复,或者对之予以金钱补偿。 (一)预防机制 公司治理,根据《新帕尔格雷夫大词典》的观点,认为它就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组成的结构,其本质是使经营者忠于职守。这种观点在北美比较流行。这种观点是从公司治理的具体形式入手的;若从公司治理制度功能的角度进行定义,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三者组成的一定的制衡关系。根据产权理论的观点,公司治理从实质上讲是一种产权或控制关系。 [10]这样,在公司治理与产权保护之间就产生了一定的契合点;在讨论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预防机制时,也应当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之间的制衡关系着手。 1.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制衡 研究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制衡,首先应明确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各自的权力定位,这在《公司法》第103条和第112条已有明确的规定。研究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制衡,应从两个方面加以考虑: 第一,使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在公司重大事项变更上的决策权制衡更加明晰,更加顺应实践的需要。美国《示范公司法》在1999年2月针对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决策权界定做出了多处修改。在修改公司章程的权限规定上,将原先的"公司董事会可向股东提出建议对公司组织章程作一处和多处的修订"的规定修改为"修改建议必须应得到董事会的通过",并增加了"除在第、和节规定之外,董事会通过修改建议后,必须将修改建议提交股东批准。董事会必须将提交股东批准修改的推荐传送给股东。除非董事会做出决定认为,由于存在着利益冲突或其他特殊情况董事会不应建议该修改,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必须将做出此项决定的根据传送给股东。"该修改,使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公司章程上的修改权限更加清晰,在顺序安排上也更加突出了股东大会在此事项上的重要性。在公司合并和股份交换、公司资产出售及公司解散事项上,1999年2月的修改都对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做出了明晰的规定。 第二,应从强化程序规制上以保证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制衡有效进行。董事会拥有管理公司似无的广泛权力,董事会成员的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都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因此,必须在程序规制上予以强化,以保证股东对董事会具有有效制约。这种程序规制的强化应包括两个方面:强化股东积极菜价股东大会决策、有效行使表决权和控制权的程序规制;强化规范董事会行使权力的程序规制。第一方面,需要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制度、股东提案制度和股东表决制度进行完善和提高,推进股东权利运动。第二方面,需要强化董事的衣物及规范董事行使权力的原则,如忠实义务、注意义务和经营判断原则的引入。 在股东会与董事会制衡上,我国《公司法》一方面在完善股东大会的召集制度、股东的提案制度和股东的表决制度上予以足够的重视,特别是股东的投票制度,应采取累积投票制的重大变革;另一方面,应在强化董事的责任及规范董事的权力的行使上给与足够的重视,完善董事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规定及强化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负责性(accountability)已成为当务之急。 2.经理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经理层的主要目标是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如果不采取对经理层的相应激励机制,也可能只是股东的一厢情愿。因此股东宁愿付出极高的薪酬,让经理层有充分的积极行为股东牟利。这就是代理理论中所说的就绝代理人的代的风险及偷懒问题。 [11]对经理层的监督和控制,主要来自两方面,即供内部的监控机制和腕部的监控机制。公司的内部监控机制主要是指股东和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控制,而外部监控主要是指市场竞争机制(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的竞争)、政府部门的监控及各社会舆论的监督等。以股东为例,其对公司的控制一般通过两种方式,即"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用手投票"机制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股东利用自己的投票权控制董事会成员的人选和董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用脚投票"多是大型招股公司中的小股东乐意采用的方式。因为小股东以"用手投票"的方式控制公司的经理层,意味着股东可能为此付出一定的财力、精力与时间来获取信息并由此评价经理层的业绩,其所付出的成本可能超出其监控经理层的收益。机构投资者对经理层约束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形式是众多有影响的机构投资者发表的公司治理声明。 [12] 针对我国的层出不穷的对经营层监督和约束乏力的现象, [13]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加强之:①强化股东对经理层的控制和问责机制;②强化董事会的独立性及对经理层的约束机制; [14]③强化经理层的信息披露机制。 [15] 3.监事会的制衡机制 我国的监事会基本沿用大陆法系的做法,但我国的监事会制度与德国等的有较大差别,其作用及其有限,监事会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摆设。在完善监事会制度上,我们应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职责,建立一个职责分明、职权明确的监事会运行机制,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第一,强化监事会的权力,在突出监事会享有业务执行监督权和财务检查权的同时,赋予监事代表公司起诉董事和经理的权力;第二,完善监事的任命机制及改善监事会成员的专业素质,设立独立监事制度,强化监事会的独立性;第三,完善监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例如提高监事的薪酬和责成监事对违反注意义务的失职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救济机制 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救济机制是指在董事会权力的行使侵犯股东权利时,股东如何行使有效的司法救济手段,也就是如何使司法的干预成为股东会与董事会制衡的最后手段。从各国司法实践来看,股东行使司法救济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股东的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派生诉讼)。那么,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在什么条件下予以适用?Clark教授认为,当被控的不法行为主要侵害公司的利益时,需要派生诉讼;而当不法的行为主要损害股东的利益时,适于直接诉讼。Clark教授进一步归纳到,直接诉讼的情形主要发生于:股东提起的执行其检查公司的名册权和记录权的诉讼,执行投票权的诉讼,执行优先购买权的诉讼,强迫宣布发放股息的诉讼,执行补偿权的诉讼,使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诉讼,以及对管理人员因欺诈股东购买或出售股份提起的诉讼。性质上属于派生诉讼的包括基于违反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案例,如严重的玩忽职守、浪费公司资产、基本自我交易、过分的补偿费和篡夺公司机会。在某些情况下,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也可以互相转化。 [16]但反过来讲,过度的司法干预将严重损害公司运作的基础,使大批有抱负的董事经营人才灾难衣捉摸的商业机会面前丧失勇气。从这个意义上,对公平的过度追求也有可能损害效率。因此,在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司法救济机制手段的运用上,一方面必须强调司法手段的运用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司法手段的滥用。 四、结论 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看似两个毫不相关的话题,但当"理性经济人"将其私有财产投入股份公司之后,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之间就产生了密不可分的联系。如何在公司治理中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产权和利益就成为了经济学界和公司法学界不得不直接面对的问题。本文试图从预防机制和救济机制来探讨在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问题。预防机制着眼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之间的制衡关系,从源头上防止危害投资者产权和利益的事件发生。倘若这种危害仍然未能幸免,产权的司法救济机制(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将成为一种最有效的干预手段,来对遭到侵害的产权提供事后的救济,使之得到补偿。
世界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对中国公司的启示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可以分为: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德日的股东监控模式、东南亚国家的家族控制模式以及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内部人控制”模式。实际上,东南亚国家的家族控制模式与德日的股东监控模式有相似之处,两者的共同特点均表现为大股东的直接监控,只不过在德国 和日本,大股东主要表现为银行或大财团,而在东亚国家,大股东主要为控股家族。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内部人控制”的公司治理模式的出现是因为在国家经济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阶段,由于市场机制发育滞后、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引起的。因此,公司治理模式实质上可以分为两种:英美的市场监控型和德日式的股东监控型。20世纪80年代,由于德国和日本的公司后来居上,在全球市场上对英美的公司造成巨大威胁,引起了公司治理专家对英美的外部监控模式进行反思。一些专家认为,德国和日本公司竞争力的提高得益于其有效的内部监控模式,因此,在这一时期,以内部监控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倍受推崇。然而,90年代以后,随着以内部监控为主的公司所发生的一系列损害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不断曝光,人们又认识到了德日内部控制模式的不足。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更使人们强化了这种认识,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受到推崇。然而,近年来,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如:安然公司倒闭、安达信公司解体和世界通信公司造假等事件。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资本市场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各种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都在逐步暴露出各自的不足:以美国为代表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在传统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以外部监督为主的模式。美国公司受到企业外部主体如政府、中介机构等和市场的监督约束,但因股权过于分散,股权结构不稳定,一般股东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司实施有效的影响,使股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控力度大为减弱,形成了“弱股东,强管理层”的现象。以德、日为代表的公司治理是一种典型的内部监控模式。虽然它们也有发达的股票市场,但对于公司筹资以及监控而言,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其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的资本负债率较高,股权相对集中。特别是法人之间相互稳定持股,以及银行对公司的持股和干预,使公司内部的各相关利益主体监控公司成为可能。但是这种公司治理模式存在市场治理机制薄弱的缺陷。以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为代表的家族治理模式,是建立在以家族为主要控股股东基础上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成员内的权力分配和制衡。其特征是:一方面,董事会成员、经理人员具有一定的排外性;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企业决策方式的“家长化”。而出现在前苏联和东欧等转轨经济国家的内部人控制模式本身是一种不健全、不完善的模式,这种模式既缺乏股东的内部控制,又缺乏公司外部治理市场及有关法规的监控,从而导致公司的经理层和职工成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导致经理层利用计划经济解体后留下的真空,对企业实行强有力的控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企业的实际所有者。可见,各类治理模式都面临着新的挑战。采用外部监控模式的企业开始怀疑完全依赖市场监控的有效性,从而把目光转向公司内部,要求独立董事发挥更有效的内部监督作用;采用内部监控模式的企业开始重视市场因素对公司治理的有效作用;以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为代表的采用家族模式的企业也开始借鉴良好公司治理的成功经验,着手进行公司治理的系列改革,包括加强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制定公司治理规范、强调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监管、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加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等等,而以前苏联和东欧为代表的内部人控制模式存在更多的弊端,更需改进。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单纯以某种监控方式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都不是最佳的,只有综合各种模式的优点建立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最有效地保护股东权益,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近年来,英美等国开始对其公司治理模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制定公司治理的各种原则、指引、章程、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要求公司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在董事会内引入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等,希望通过这些措施,增强公司的内部监控力度,以弥补外部监控不足的缺陷。而德日企业也效仿英美的公司治理模式。目前,东南亚采用家族控制模式的企业正在学习英美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其家族特色逐步弱化;而前苏联和东欧等转轨经济国家的内部人控制模式,也在随着其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逐渐向国际标准靠拢。由此看来,虽然世界各国都根据自己的文化背景,建立了具有本国(地区)特征的公司治理模式,但是各种公司治理模式正在相互渗透、交融和趋同。为什么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正在趋同呢?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交流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交流的程度越来越深入,交流的频率越来高,全球化已经反映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逐步形成了政治一体化、经济一体化、文化一体化等等。这使得我们的地球“变小了”,成为了“地球村落”,世界上各个国家的人们已经成为“地球村”中的一个村民。既然都生活在“地球村”这一个村落里,那么各个国家就应该遵循一些相同的东西,而不能老是强调自己的特点,搞些例外,这样既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实际上也不利于自己的发展。这种现象反映在公司治理模式上就是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化。世界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化对改善中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启示随着世界各国文化的交融和趋同,各种公司治理模式也在趋同,因此中国公司的治理模式就不能过分强调自己的特殊性、过分强调中国特色,而应该顺应时代和世界的潮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能够与国际接轨的公司治理模式。目前,国企改革已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即制度创新阶段,这一阶段最重要的任务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就是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而要规范,就不应强调所谓的“中国特色”,如果在公司治理模式问题上过于强调中国特色,所建立的公司治理机制就不会完善,所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也会是假的,名似而实不是。这样,中国公司日深的种种沉疴就难以根除,当然更不能保证公司健康稳步地发展。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实际上就是因为这些国家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的,而不完善的原因就在于其治理机制过分有特色。亚洲金融危机暴露了亚洲公司治理的薄弱环节,亚洲金融危机也表明,如果不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一个国家的经济将可能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暴露出严重缺陷,甚至丧失已经取得的经济发展成果。对于中国来说,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中国吸引外资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改革的成败。中国已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中国正在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并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要想不重蹈东南亚国家的覆辙,就必须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按照国际标准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制度。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现有公司中的大部分是由原国有企业或其他政府部门控制的实体重组改制而成。在改制过程中,有些公司的运作比较规范,然而在很多情况下,尚未真正实现向公司制的转变。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不少问题,这实际上就是中国公司治理的“特色”。其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股权结构不合理,“超级股东”控制一切,并导致了种种问题。因此,这个问题的解决是改善我国公司治理机制的首要问题。为了实现股权结构的合理与优化,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国有股减持,并在减持的过程中引入机构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状况,形成几个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当的格局。改善和优化股权结构,可以通过出让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或者资产重组等方式,降低国有股权的集中程度;另一方面可借鉴日本法人相互持股的经验,尝试发展法人持股和机构持股,特别是法人交叉持股模式,构造稳定的大股东。国有股独大问题的解决只是为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奠定了基础,还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形成一个规范、标准的公司治理准则。这个准则应该分显示出我国公司治理制度的规范性、标准性,要充分体现出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强化董事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强化信息披露,增加公司透明度。
请联系我邮箱(点我可见)。【篇名】 现代公司治理的关键——两权分离后的两权结合 CAJ原文下载 PDF原文下载【作者】 王爱民.【刊名】 经济师 2004年04期 编辑部Email《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期刊【机构】 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 河北保定071000.【关键词】 治理结构. 所有权. 控制权.【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摘要】 现代公司的治理实质上是设计一种制度安排,这一安排无论从人员组成、赋予的权力、各自的职能等,都是围绕所有权对控制权的约束和监督来设置和规定的。这种监督和约束的起因是由公司法人财产制度造成的两权分离;这种约束和监督的目的是使经营者的行为符合所有者的利益。从这一意义上来说,现代公司的治理体现了两权分离后的两权结合。【光盘号】 ELAW0405S18 【篇名】 “德法兼治”是现代公司治理的必由之路 CAJ原文下载 PDF原文下载【作者】 李华.【刊名】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4年04期 编辑部Email《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期刊【机构】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4.【关键词】 现代公司. 治理. 德法兼治.【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摘要】 现代公司治理越来越成为一个世界性关注的课题。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观念的影响下,"法治"在公司治理中的功能越来越强,相对而言,"德治"的作用却日渐被人忽略。而道德规范是对法治失灵最好的补充机制。在现代公司治理中,应当走出几个常见的认识误区,实行"德法兼治",形成德法并举、互为补充的公司治理机制。【光盘号】 SOCI0411S1【篇名】 公司治理危机与公司治理评价 CAJ原文下载 PDF原文下载【作者】 段学平.【刊名】 经济导刊 2004年09期 编辑部EmailASPT来源刊 CJFD收录期刊【机构】 北京银监局.【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摘要】 近年来,国内外相继发生上市公司财务不实和知名大公司因公司治理制度设计不合理或运行机制不健全造成运营方面的困难,引起公司倒闭、兼并事件,暴露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进一步导致公司治理危机。如美国安然公司、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国内的蓝田公司、新疆啤酒花公司等,促使人们有必要对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备性进行审视。从企业运营的表现来看,公司治理危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董事会的独立性问题,独立董事不独立。例如安然公司的17名董事会成员中,除了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外,其余15名董事均为独立董事。其实,他们并不真正独立【光盘号】 ELAW0503S116 【篇名】 企业家创造力开发——基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 CAJ原文下载 PDF原文下载【作者】 顾颖.【刊名】 山西统计 2003年10期 编辑部EmailCJFD收录期刊【机构】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太原030024.【关键词】 企业家创造力开发.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创新动力. 创新空间. 创新能力.【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摘要】 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企业家创新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因此,对企业家创造力开发机制及其经济环境进行分析研究,有着特别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将选择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的企业进行初步研究,从中寻求企业家创造力开发的一般性约束条件。【光盘号】 SOCI0312【篇名】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兼评国内外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新进展 CAJ原文下载 PDF原文下载【作者】 冯根福. 赵健.【刊名】 中国工业经济 2002年11期 编辑部Email《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期刊【机构】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陕西西安710061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 本质. 分析方法. 对策.【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摘要】 本文对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与分析方法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并对国内外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结果产生分歧的原因进行了剖析 ;在上述基础上 ,运用系统等方法诊断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 ,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思路。【光盘号】 ELAW0301
生态水利在河道治理工程中的应用探讨论文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入,在河道治理上越发多的将生态水利建设融入到工程建设当中,那么,如何在河道治理的过程中既能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合理运行还能充分的体现可持续发展原则,这是当前河道治理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针对河道治理过程中对于生态水利的运用,且对河道治理的可持续发展进行了相应的探究。
关键词: 生态水利;河道治理;工程;应用
众所周知,对于水资源的利用是人类得以生存的基本因素,随着现阶段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不断的出现水资源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从而使得水资源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破坏。面对这一矛盾,生态水利工程建设就可谓是实现对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落实,由此可见,在进行河道治理的过程中,从生态的角度着手,增强对于河道的管理力度,积极应用生态水利的渠道对河道进行治理,是实现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有效统一就的重要步骤。笔者针对生态水利建设中的河道建设中的研究为论点,从而对生态水利建设在河道治理中的应用进行了相应的探究。
1对于生态水利的探讨
河道的生态水利建设如果以“在维持有效的人文应用以及持久的自然景观与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相融合”为基础,不仅可以对河道的治理形成持久以及安全性的作用,还能在实行治理的过程中,结合当地的水土状况逐渐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从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建设实现有效的维护。
生态水利建设是以生态学的原则为基础进行尊重生态要求以及法则的工程行为。要想实现水利建设的生态化,就要以生态的层面入手,对水利工程的建设进行不断的探究,从而建立起适应当地发展的满足良性循环的体系建设,最终实现自然和人的和谐共处。
在进行河道治理的过程中应用生态水利建设,可以大大的提升治理的效率并且也会发挥出关键的作用,从而为河道的利用制造出较高的收益。现阶段,我国的中小河流域,由于常常受到季风气候的影响,使得季节变化性逐渐的增大,那么在存储量不够的情形下,很容易使得水量蒸发,最终使得水资源的利用无法达到持续供应的目的。要想在河道治理中充分的应用生态建设,那么就要重视堤坝建设的结构、水土工程的'保养以及种植和灌溉的生产活动的影响,只有从各个层面对水源的蒸发量进行控制,才能最大程度的提升水资源的利用率,从而形成高效的经济收益。
在水利工程的建设中充分的发挥生态水利建设,可以满足现阶段的生存环境的多样化,从而逐渐的完成生态建设的和谐化构建。而在现阶段的水利工程建设中依旧会存在诸多的负面效应,不仅加重了环境污染的程度,也会对生态系统的协调发展形成破坏。这时生态水利建设的作用就可以较好的显现出来,对其充分的应用可对工程建设周边的环境实现良好的保护。
2对于河道治理过程中的生态水利建设探讨
在河道治理过程中应用生态水利建设可以使得河道的水生态保持、蓄水以及航运等环节形成良好的运行状态。从古至今间,提起河道的治理,就会想到它所包含的繁杂性和困难性。在实际的河道治理过程中,常常要考虑到各个层面的影响因素,并且使得生态建设实现良好的应用,从而改变水利建设所形成的负面状况。由此可见,在进行河道治理的过程中一定要采取生态水利的建设。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时实现生态化,就要充分的考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的协调生态环境和水利建设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也要对生态环境中水资源的开发不断重视,这样才将生态化的水利工程建设融入到河道的治理过程中。在河道治理的过程中将生态水利建设融入其中可以使得经济效率与生态环境实现良好的结合,最终实现水利建设的应用度最大化,也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3在河道治理过程中对于生态水利建设的应用探讨
维持河道蜿蜒特性,实现自然化的河流建设
在进行河道的治理过程中充分的维持河流的蜿蜒特性可以使得河道利用自身的完全程度从而使得需水量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得河道的水流更强且水体容量增加,也会使得生物生存空间更为广阔。由此可见,在进行河道的治理过程中保持河道的蜿蜒特性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对生态水利建设宗旨的良好体现,且也是河道治理过程中必然的应用手段。只有充分的实现河道的生态化以及河流的自然化才能更好的使得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和良好统一。
实现现代生态化水网工程的构建
除了实现河道的蜿蜒性,生态水网的构筑也是生态水利建设的重要环节,且要想更高效的实现现代化水网工程生态化的建设就要充分的对现代水资源网络体系进行体现。在进行现代生态化的水网工程就要将河流水系联网作为基础内容,且在工程进行之后,也可以使得对于各类水资源的进行有效的调度,从而逐渐的实现河道水利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的改善和逐步恢复。生态化水网的建设是一个具有相当程度复杂性以及庞大性的工程,那么,就要求在进行生态水网建设的过程中要实现各个层面的充分融合和考虑,只有这样才能对河流流域中的生态循环实现有序的运行,所以,生态化水网工程的建设对于生态水利建设中的作用是极其关键的。
利用水生动物种群的作用实现多样性的构建
保证水生动物种群的多样性也是进行生态水利建设中的重要环节,要想实现河流内部的稳定与平衡就要充分的对流域内的物种种类以及数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提高,这样才能为河流内部的平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进行良好的控制。例如,可以一定程度上提升鲫、鲢以及螺的数量,通过提升生物物种的数量和种类可以对流域内的垃圾处理以及浮游生物的处理实现重要的作用,运用河流内的生态环境改善手段从而最终实现整个生态的平衡和水体的净化。
通过花卉的种植来提升水利生态系统的利用
要想使得河道建设中不仅具备防洪的作用,还具备美化景观的作用,就要充分的考虑生态水利建设中周围景观的建设,这就可以运用花草的种植来实现水利生态系统的完善,从而将它的利用率最大程度的提高。
4结语
通过笔者对于河道治理过程中生态水利工程运用的相关探究,可以充分的了解生态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作用,众所周知,旧式的水利建设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会大大的增加环境的负担,而且也会对水资源的利用造成相应的影响,那么,要向实现河道治理与经济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就要积极的对生态水利工程进行应用,只要这样,才能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与社会经济的效益发展相协调,才能实现河道治理过程中的利益最大化,才能实现自然与人类发展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1]陈勋,李梅凤,黄成业等.河道治理中的生态水利应用探究[J].中华民居,2011,12(11):389-390.
[2]贾浩谋,宋晓鹏.探析生态水利设计理念在城市河道治理工程中的应用[J].河南科技,2013,41(17):166.
[3]朱昌明.生态水利在河道治理工程中的应用[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2,18(11):200-201.
河水污染治理措施论文
导语: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河流污染现象越来越严重。当前我国的河流污染形势非常严峻。在国内水资源形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加强对河流的保护显得非常重要。当前我国对河流污染的治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是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觉醒,河流污染的环境保护措施将得到深入研究。本文将重点探讨河流污染的治理措施。
[ 关键词] 河流污染 环保 治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U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4012701
当前我国的河流污染形势日益严峻。河流污染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危险。“一些企业肆意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加剧,对人民的正常生活、身体健康等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1]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的背景下,河流污染治理问题逐渐深入人心,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
绿色环保是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要想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要高度重视河流污染问题。无论是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还是从过去我国粗放式发展的理念来看,河流污染的治理都已成为当务之急。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河流环保措施的研究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河流污染形式
河流污染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点污染;另一种形式就是面污染。所谓点污染主要指的是工业废水以及城镇生活污水造成的各种污染。面污染主要指的是大范围内污染物由于降雨等造成的污染。这两种形式的污染都会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严重情况下还会对居民的人身健康造成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对河流污染原因的研究就显的非常必要。
二、河流污染的原因
经过对河流污染进行深入调查,我们就会发现河流污染基本上是由三个原因造成的:一是水土流失严重。我国农田土壤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中大量应用化肥农药,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增产目的,但是也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现象的家居,是造成河流污染的主要原因。二是废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理。当前人们虽然对工厂废污水的处理保持一定程度重视,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废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理就被排到河里,这是导致河流污染的根本原因。三是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当前国家虽然制定了一些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这是河流污染的关键。
三、物理方法
针对河流污染的治理,我们主要采用的物理方法主要是四种措施:一是调水,二是机械除藻;三是曝气复暖;四是底泥疏竣。所谓调水主要指的是通过加入大量的清洁水来改善污染水质。通常这种方式主要是通过水利设施调动附近清洁水源来进行清洁。
所谓机械除藻主要指的是通过专门机械来去除水中的蓝藻以降低河流污染。在河流中经常会产生大量的水华蓝藻。这些蓝藻的出现会严重影响到河流水质。去除水华蓝藻能够有效地降低河内磷、内源氮的负荷,这对于提升河流水体质量很有帮助。
曝气复暖。通常意义上河流污染主要是由于河内溶解氧降低造成的。我们对河流的保护就可以从提升河内溶解氧的这个角度来进行考察。曝气复暖就主要是通过这种形式来保护水体的。曝气复暖技术通过向河道充入氧气,来提高水体的溶氧水平,增加水体好氧生物的活力,最终达到提升水体水质的目的。当前主要是通过移动式充氧平台和规定式充氧平台实现这种技术。
底泥疏浚。在被污染的河流中有许多污染物都淤积在河底泥土中。为了有效提升河水水质,人们可以通过底泥疏浚的方法来治理。把底泥挖出来就可以有效的减少河里的污染物,从而减少河流污染。
四、生物方法
所谓生物方法主要指的是生物促成法,生物强化法和生态修复法。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分析这三种技术。所谓生物促成技术主要指的是通过把解毒剂,降解污染物,常量元素,维生素,微量元素等投入到河流中以降低污染的技术。生物促成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地降低河流污染,应用这种方法能够起到有效降低土著微生物的目的,从而能够强化污染环境的自净能力,最终有效缓解河流污染。
生物强化法。生物强化技术主要指的.是通过往受污染的水体中接种污染降解菌,通过污染降解菌来激活水中微生物并使他们迅速繁殖,继而来抵制有害微生物的生长。通过生物强化法可以有效解决水体污染问题。这种方法对于消除受污染水体中的黑臭和硝化底泥很有帮助。
生态修复技术。生态修复主要是通过利用浮岛技术,人工湿地,生物膜法,水生植物等形式来降低河水污染。生态技术是“利用生态平衡、物质循环的原理和技术方法,对受污染或受破坏、胁迫的水体生物生存和发展状态的改善、改良或恢复、重现”[2]浮岛技术,是通过在受污染区域搭建辅导,在水面上种植植物最终形成生物链来进行水体恢复,运用浮岛技术可以有效提升水体质量。人工湿地。人工湿地是在模仿自然湿地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具有很强渗透性能的物质。通过使用人工湿地可以有效实现污水的净化。人工湿地一般可以分为垂直湿地,潜流湿地,表面湿地三种形式。当前“国内外在人工湿地的应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3]生物膜法是通过天然河中的生物膜来起到净化与过滤的技术,生物膜一般是由人通过填充填料来供细菌絮凝生长,最后生成的。生物膜具有表面大,附着微生物多等特点,应用人工湿地可以使得河流的自净能力显著增长。在今后的河流污染治理中我们应该加强对这种技术的研究。“在上海的应用有生态浮床技术、沉水植物修复技术、植生生态混凝土技术等。
五、化学方法
化学治理方法主要指的是通过往受污染的水体里放入各种化学剂,例如铁盐,化学药剂杀藻等化学物质来改善水质。一般意义上化学方法主要有化学除藻以及絮凝沉淀两种方法。化学除藻是一种能够有效控制藻类生长的方法,对于解决严重富营养化的河流的污染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使用这种方式来治理和水污染的时候,我们也要注意这种方法要适度应用,过度使用就会造成动植物的再次污染。絮凝沉淀是通过投入混凝剂来缓解污染的。这种方法主要应用在污染非常严重的地表水体中。采用这种方法可以有效控制源磷负荷。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河流污染形势日益严峻,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河流污染治理显得非常重要。本文详细分析了当前环境污染的形式以及产生原因,而后深入论述了河流污染治理的措施。我们在今后的河流污染治理中必须要结合河流自身的特点来进行治理。“多个城市治污实践证实。河长制”确实是推动我国水污染治理的一项有效措施”[5]要慎重科学地选择治理措施,这是有效缓解治理污染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丁社教.治理河流污染的制度激励悖论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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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瑞生,段龙飞,王新星.天津市河流污染现状及治理建议[J].海河水利,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