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感觉论文在 大学里本来是 看你专业 学到什么程度 后来演变成一种例行公事了。。。毕业后的论文纯粹就是学术性的了 主要是将你这几年的研究成果公布给大众 让别人知道你的一些发现。。。 呵呵 希望对楼主有点帮助。。。
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关键词定义
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
谈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论文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谈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会科学研究究竟是否需要将事实与价值分开,或有意识地排除价值判断?这似乎是个显而易见的简单问题。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人们暗含的价值观总是或隐或现地影响研究本身。这一问题在东方国家的社会科学研究中成其突出。因此。本文先论述当代西方哲学对这一问题的若干代表性论点,然后再对我国当前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某些普遍倾向作针对性的评论。
科学价值中立说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斯韦伯引入了现代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他在《社会学与经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1]。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自然,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内容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判断的严格区别,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普尔指出,有关科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展开,这就是:(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和(2)批判评价和论证科学断言和程序的方法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次上,价值评价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诱导因素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准则、审慎的思考和个性等等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所研究领域、问题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选择。社会和政治价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励人们赞同某些并无可靠根据的理论。当然,作为一种规律,科学研究中决定采取或放弃一个特定的假设或理论,将强烈地受到认知价值或准则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坚持某种方法论程序的标准上。[2]
正是在构成研究行为的重要的诱导因素这个问题上,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联。因此,必须在心理学、社会学和科学史解释科学研究行为时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然而,这种科学解释在谈到科学家受价值影响的时候,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它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个理论时,并不论证这个理论的合理性,或表明这是个不合理的科学程序。而合理性问题要求的是在可以获得的证据和其他系统的根据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的评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关系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并认为这种标准可用证据与理论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逻辑关系来表示,由此而为科学的客观性与价值中立说提供了依据。按此观点,恰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成见、信念或态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违反了科学规范,并可以用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来解释研究者违背恰当的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上述科学哲学观点相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把自然的与文化的区别了开来,把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领域等其他方面明确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内容并不受个别的主体及其历史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范围广泛的主体事务,它只能由某些主体、或在某些历史时期被接受,而且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3]他认为,自然科学具有可重复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领域则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非真理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征是对其范围广泛的对象进行高度明确的阐述,对其追随者有权威的明确的命令性。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加系统化,围绕一个或数个突出的价值观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变革,它的接受或推行还往往伴随着鼓动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要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着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与该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开。意识形态故意掩盖人们的动机与利益,这就迫使利益与对抗着的人们相互欺,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会把系统地追求真理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因而采取取教条主义的认识态度,不愿接受新经验和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其明显。
曼海姆坚持认为,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观的一切知识,不可避免地都是有党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论点是,像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均无法摆脱意识形态和党性的束缚,所以他也承认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这些观点引起了美国实用主义者胡克的争论。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开创性工作以后指出,困难在于,曼海姆承认,表现阶级立场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导致在科学意义上被认为“真”的那些关于事物性质的理论和发现,因此,问题就转移到这些“真理”是否取决于导致探索和发现这些真理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这一点上。“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既然随着历史时期而改变,曼海姆认为这问题就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现在假定科学的处理方法和客观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头痛的问题是:任何一种的科学知识是怎样成为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书中,不同的一页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读者对于他真正相信什么完全感到茫然。”[4]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独特形态的科学主义思想,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实际认为,即使存在阶级或党派观点的相对性,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仍然存在超越主观价值的客观性基础,比如根据经验基础所作的证实或证伪的判定。这是我们过去在认识实用主义时所忽视了一个重要论点。
首先,撰写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大学生在毕业前都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任务。申请学位必须提交相应的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方可取得学位。可以这么说,毕业论文是结束大学学习生活走向社会的一个中介和桥梁。毕业论文是大学生才华的第一次显露,是向祖国和人民所交的一份有份量的答卷,是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报到书。一篇毕业论文虽然不能全面地反映出一个人的才华,也不一定能对社会直接带来巨大的效益,对专业产生开拓性的影响。但它总是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一个人的能力与才华,向社会展示自身的价值。撰写毕业论文在学业生涯中是一件值得留恋的事情。论文写作过程中所唤起的对科学研究的极大兴趣,所激发的对科学事业的满腔热情,以及写作中辛勤的耕耘,导师的教诲和拿到学位证书时激动人心的场面等,都会变成美好的回忆,深藏在记亿中。此外,撰写毕业论文是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专业考核的重要环节。教学计划规定大学三年级学生要写学年论文,四五年级即将毕业的学生要写毕业论文。1981年全国实行学位制度,规定凡申请学位者,都要提交学位论文。目前,撰写毕业论文制度,不仅在全国高等院校中普遍实行,而且在电大、函大、职工大学、刊授大学等各种形式的高等业余教育中也得到了全面贯彻。实践证明,撰写毕业论文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出好人才的重要措施。其次,通过撰写毕业论文,提高写作水平是干部队伍“四化”建设的需要。党中央要求,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领导班子成员应当逐步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个“四化”的要求,也包含了对干部写作能力和写作水平的要求。毛泽东同志指出:“一个革命干部,必须能看能写,又有丰富的社会常识与自然常识,以为从事工作的基础与学习理论的基础,工作才有做好的希望,理论才有学好的希望。”(《文化课本序》。《论语文学习》,人民出版社 1961年)“四化”干部必须是“开拓型”人才,他们应当具备科学研究的能力,发明创造的能力,组织管理的能力,获取信息情报的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的能力,社会活动的能力等等,这些能力的培养和形成都是与写作能力的提高密切相关的。大学毕业生是我国干部队伍的重要来源之一,他们写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干部队伍的素质。目前,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即使是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并不是每个人都具有较高的写作水平的,有的人学理工不学文,有的人学文不撰文,有的人专业能力可能很强,写作能力却很差。有的领导只会动口不会动手,会议报告、草拟文件,甚至一个座谈会讲几句话,都要秘书代劳。这种人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批评的那样“官僚主义,工作不努力,不踏实,不深入基层,不亲自动手,不动脑筋,靠秘书办事,讲五分钟话都要人家写成稿子照着念,有时还念错了。这是思想懒惰。”(《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9页)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端正思想路线,克服懒汉思想和官僚主义之外,力、法之一,就是帮助干部学习写作知识和进行写作练习,提高他们的写作水平,这是实现干部队伍“四化”的一项不容忽视的重要任务。从而也对加强大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提高写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次,提高大学生的写作水平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无论是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科学管理方法,还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都要求我们的干部具有较高的写作能力。在经济建设中,作为领导人员和机关的办事人员,要写指示、通知、总结、调查报告等应用文;要写说明书、广告、解说词等说明文;还要写科学论文、经济评论等议论文。在当今信息社会中,信息对于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发挥着愈来愈大的作用。写作是以语言文字为信号,是传达信息的方式。信息的来源、信息的收集、信息的储存、整理、传播等等都离不开写作。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一方面要宣传马克思主义,宣传社会主义的新人新事,宣传共产主义理想,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国人民。另一方面要批评和抵制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更新陈腐的观念和旧的思维方式,揭露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阻碍改革开放的不正之风和腐败丑恶现象,还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但自己会写文章,而且懂得修改别人的文章,指导群众性的写作活动。大学生要写好毕业论文,努力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让写作这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具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谈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论文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谈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会科学研究究竟是否需要将事实与价值分开,或有意识地排除价值判断?这似乎是个显而易见的简单问题。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人们暗含的价值观总是或隐或现地影响研究本身。这一问题在东方国家的社会科学研究中成其突出。因此。本文先论述当代西方哲学对这一问题的若干代表性论点,然后再对我国当前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某些普遍倾向作针对性的评论。
科学价值中立说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斯韦伯引入了现代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他在《社会学与经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1]。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自然,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内容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判断的严格区别,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普尔指出,有关科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展开,这就是:(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和(2)批判评价和论证科学断言和程序的方法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次上,价值评价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诱导因素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准则、审慎的思考和个性等等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所研究领域、问题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选择。社会和政治价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励人们赞同某些并无可靠根据的理论。当然,作为一种规律,科学研究中决定采取或放弃一个特定的假设或理论,将强烈地受到认知价值或准则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坚持某种方法论程序的标准上。[2]
正是在构成研究行为的重要的诱导因素这个问题上,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联。因此,必须在心理学、社会学和科学史解释科学研究行为时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然而,这种科学解释在谈到科学家受价值影响的时候,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它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个理论时,并不论证这个理论的合理性,或表明这是个不合理的科学程序。而合理性问题要求的是在可以获得的证据和其他系统的根据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的评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关系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并认为这种标准可用证据与理论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逻辑关系来表示,由此而为科学的客观性与价值中立说提供了依据。按此观点,恰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成见、信念或态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违反了科学规范,并可以用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来解释研究者违背恰当的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上述科学哲学观点相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把自然的与文化的区别了开来,把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领域等其他方面明确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内容并不受个别的主体及其历史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范围广泛的主体事务,它只能由某些主体、或在某些历史时期被接受,而且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3]他认为,自然科学具有可重复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领域则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非真理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征是对其范围广泛的对象进行高度明确的阐述,对其追随者有权威的明确的命令性。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加系统化,围绕一个或数个突出的价值观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变革,它的接受或推行还往往伴随着鼓动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要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着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与该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开。意识形态故意掩盖人们的动机与利益,这就迫使利益与对抗着的人们相互欺,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会把系统地追求真理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因而采取取教条主义的认识态度,不愿接受新经验和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其明显。
曼海姆坚持认为,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观的一切知识,不可避免地都是有党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论点是,像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均无法摆脱意识形态和党性的束缚,所以他也承认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这些观点引起了美国实用主义者胡克的争论。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开创性工作以后指出,困难在于,曼海姆承认,表现阶级立场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导致在科学意义上被认为“真”的那些关于事物性质的理论和发现,因此,问题就转移到这些“真理”是否取决于导致探索和发现这些真理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这一点上。“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既然随着历史时期而改变,曼海姆认为这问题就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现在假定科学的处理方法和客观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头痛的问题是:任何一种的科学知识是怎样成为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书中,不同的一页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读者对于他真正相信什么完全感到茫然。”[4]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独特形态的科学主义思想,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实际认为,即使存在阶级或党派观点的相对性,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仍然存在超越主观价值的客观性基础,比如根据经验基础所作的证实或证伪的判定。这是我们过去在认识实用主义时所忽视了一个重要论点。
正文是一篇论文的本论,属于论文的主体,它占据论文的最大篇幅。
论文所体现的创造性成果或新的研究结果,都将在这一部分得到充分的反映。
因此,要求这一部分内容充实,论据充分、可靠,论证有力,主题明确。为了满足这一系列要求,同时也为了做到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常常将正文部分人成几个大的段落。
扩展资料:
1、摘要的规范
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要求扼要地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研究方法和最终结论等,重点是结论,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可以引用、推广。
2、撰写摘要注意事项
①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忌讳把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不要照搬论文正文中的小标题(目录)或论文结论部分的文字,也不要诠释论文内容。
②尽量采用文字叙述,不要将文中的数据罗列在摘要中;文字要简洁,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应删除无意义的或不必要的字眼;内容不宜展开论证说明,不要列举例证,不介绍研过程;
③摘要的内容必须完整,不能把论文中所阐述的主要内容(或观点)遗漏,应写成一篇可以独立使用的短文。
④摘要一般不分段,切忌以条列式书写法。陈述要客观,对研究过程、方法和成果等不宜作主观评价,也不宜与别人的研究作对比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论文
学术论文是对某个科学领域中的学术问题进行研究后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理论文章。学术论文的写作是非常重要的,它是衡量一个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标志。在学术论文撰写中,选题与选材是头等重要的问题。一篇学术论文的价值关键并不只在写作的技巧,也要注意研究工作本身。在于你选择了什么课题,并在这个特定主题下选择了什么典型材料来表述研究成果。科学研究的实践证明,只有选择了有意义的课题,才有可能收到较好的研究成果,写出较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所以学术论文的选题和选材,是研究工作开展前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是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学术论文,就是用系统的、专门的知识来讨论或研究某种问题或研究成果的学理性文章。具有学术性、科学性、创造性、学理性。
撰写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大学生在毕业前都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任务。申请学位必须提交相应的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方可取得学位。
毕业论文是结束大学学习生活走向社会的一个中介和桥梁。通过撰写毕业论文,提高写作水平是干部队伍“四化”建设的需要。党中央要求,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领导班子成员应当逐步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个“四化”的要求,也包含了对干部写作能力和写作水平的要求。
扩展资料:
毕业论文撰写技巧:
1、系统掌握一两个工具理论,学科内与学科外均可。
任何一种有质量的学术研究总是要借助一定理论原理的,比如社会学研究中常用的结构功能理论、符号互动理论、社会冲突理论等,传播学研究中的媒介环境理论,还有用于文化分析方面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后殖民主义理论、民族主义理论、女权主义理论、新自由主义理论等。
2、培养问题意识。问题意识是做学问的难点。
通常讲的学术创新,其核心正是在于提出问题。所谓问题意识,一体现在能够超越现有知识,能够质疑批判;二体现在关注现实社会,积极发现与归结现象,提出观点。这要求大学生们要关注前沿问题与热点现象,与时代同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论文
"学术价值" 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1、学术价值是指科研成果的权极作用,其最基本的要求和特点是创新,知提出了新问题,开拓了新的领域,或提出了新观点,构建了新理论,或发掘了新谁料,作出了新论证文献来源2、学术价值是指对客观事物认识研究的深入程度,即揭示其所反映的客观规律性.社会价值是指满足现实社会的需要.辞书学研究既有学术价值,更有重大的社会价值文献来源3、学术价值是指史学自身发展中的价值而言,是从学术这一角度来衡量和评判历史研究成果的标准,史学研究一旦在史学领域的理论、史实与方法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那么它就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文献来源4、所谓学术价值,就是指某项成果对本学科领域,本专业现有的科学理论的创造、深化和发展.主要表现在研究者经过周密的逻辑推理和论证,对学科建设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文献来源5、所谓学术价值是指“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实验和调查”等.学生通过化学课程里STS内容的学习,可以掌握科学知识与方法文献来源6、文科学术论文学术价值的体现所谓学术价值,是指“有系统的、较为专门的学问.”[1](P3193)《说文解字》云:“‘学’觉悟也文献来源
一、学术的理论价值:
“学术自由”在自身成长的漫长岁月中,在不断变换发展的同时也在逐步证实了自己的存在所具有的独特价值。
当然“学术自由”不是孤立存在物,它总是依附于大学的发展,与大学的成长、壮大息息相关。其理论价值也总是通过大学的实践来加以证实。
学术自由的价值论主要解决的是学术自由的合法性和正当性问题,其合法性在于人类社会对知识的无限追求。
“这是由知识的内在价值所决定,而知识的外在价值在于对社会功能的完善、文明的推进功莫大焉”。作为学术自由的直接受益者和主体—大学的教授和学生们,在追求和享受学术自由的同时又推动了学术的发展、学术自由理念的传播和强化。
二、学术理念的现实意义:
在学术自由理念发展的数千年历史中,它不仅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巨大的现实意义。尤其在今天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想、潮流激烈碰撞,学术自由理念对我国社会与大学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三、学术的内涵及其历史演变:
学术自由思想的产生几乎与人类对真理和高深知识的探求同步,最早可追溯至古希腊时代苏格拉底的教育与学术活动。此时的学术自由主要体现为思想自由。
苏格拉底坚守自由,并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由于当时思想的极度自由,从而导致了思辨哲学的繁荣。不幸的是,随着欧洲封建时代的来临,它被无情地扼杀并逐渐掩埋于历史的风尘之下。
四、利于学术责任的实现和学术规范的形成:
学术责任是大学存在的意义。大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实体存在,理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尤其在现代社会。
大学已从“象牙塔”中走出,从社会的边缘进入了社会生活的中心,应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为社会发展提供动力,应在改善区域经济状况、推动国家竞争力、发展国家经济、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引领社会风气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五、学术原则:
利于学者对事物的理性判断、严密和实事求是的分析,以便更好地追求真理,也利于学术思想的产生。只有充分且合理的学术自由,大学才能真正实现其知识创新之目的,更好地履行其三大职能。
为实现服务社会这一根本使命,大学需不断培养创新型人才和创造新知识并广泛运用其成果,学术自由已成为大学之必需。
无数的历史事实已经证明,只有高水平的教师方有可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重大科研成果的取得才成为可能,唯此大学也才有可能提供高水平的社会服务。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就是,男权文化和夫权思想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根源。封建社会有几千年的历史,封建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夫为妇纲”等夫权思想根深蒂固,有些男性始终认为在家庭中占有绝对统治的地位,对妻子有支配权,可以随意干涉和处理妻子的人身权利,因此稍不如意,就将妻子当成攻击的对象。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就是,发生在机关干部、知识分子家庭中的暴力不断增多,大多数就是受夫权思想的影响。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就是,经济收入悬殊是家庭暴力产生的经济原因。一方面,一些男的因某些机遇而迅速致富,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滋生了“饱够思淫欲”思想,于是赶时髦热衷于婚外情、找情人、包“二奶”,产生对妻子、家庭的不满甚至厌恶,一种是为了踢掉原配,人为制造矛盾,采取毒打妻子、在外人面前侮辱妻子人格、进行性虐待等手段,直到妻子无法忍受提出离婚为止;一种是报着玩玩而已的态度,强制妻子接纳第三者,妻子不服即发生家庭暴力。另一方面,女方收入超过男方,男的觉得没面子导致心理严重失衡,对妻子产生怨恨,于是把妻子当作发泄的对象而实施暴力。此外,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就是,还有一种是家庭困难,物质生活得不到满足,承受不了生活压力为泄苦殴打妻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就是,立法不完善和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是家庭暴力滋生的法律原因。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虽然《宪法》、《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禁止使用暴力虐待、残害妇女,在2001年4月实行的新《婚姻法》也对家庭暴力制定了一些具体的制裁条款,如发生家庭暴力可提出离婚,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等,但是对于家庭暴力的有力制裁对于那些伤情轻微、施暴情节较轻、后果不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只能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因此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就是,处理力度弱,致使施暴者过后打得更凶。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就是,社会宽容促进家庭暴力的肆虐。家庭暴力长期以来被视为家庭私事,邻居不劝、社区居委会(村)不告不问、单位不管,执法机关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即使被打得鼻青脸肿,如不构成犯罪,对施暴者也无法处罚,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惩治过轻实际上是对施暴者姑息纵容,也失去了法律应有的震慑、预防作用。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就是,普遍存在执法部门对家庭暴力处理偏轻,打击不力,甚至以情代法,以情抵罪。这虽有立法不完备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人们思想上对家庭暴力的认可态度。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几点思考及对策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就是,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生活的港湾,是幸福的发祥地。和谐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就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势在必行。通过上述对家庭暴力现状、危害和成因的分析,反家庭暴力应做的三件事是:一预防暴力发生,二制裁施暴者,三救助受害妇女,这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就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反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首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的,在全社会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与妇女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并借助新闻媒体将一些对妇女施暴的家庭暴力案件予以曝光,使不道德者受到应有的舆论谴责,从而提高广大妇女对家庭暴力的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全体公民牢固树立男女平等的性别意识,营造一个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共同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其次要加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深入开展“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创建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加强对公民的道德教育,倡扬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夫妻恩爱、邻里和睦等家庭新风尚,教育引导公民树立健康文明的家庭观念,营造平等发展、融洽和谐的家庭人文环境。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就是,加强和完善立法,为制止家庭暴力提供有力保障。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制止家庭暴力主要是依靠法律,没有法律作后盾,要消除家庭暴力是难以想象的,并未提供根本防治和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途径。因此,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就要逐步完善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加一些可操作性条款,为受害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同时,建议制定出台《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类型、施暴人应负的民事和刑事责任、执法工作人员职责及相应监督机制作明确的规定,使执法部门有法可依,提高法律的约束力和威慑力,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家庭暴力,改变目前对家庭暴力避而不管、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的状况。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就是,构筑反家庭暴力的社会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反家庭暴力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执法部门的干预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最有效途径。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暴力案件,员对家庭暴力报警案件做到迅速出警,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解救受害妇女,对施暴者进行严肃查处。社区(村)是家庭暴力的重要发生地,是保护妇女人身权的第一道防线。社区(村)要关心所在地每一个可能发生暴力的家庭,调解家庭矛盾纠纷,将家庭暴力扼杀在摇篮中;充分挖掘社区的人力资源和智力资源,组建一支有工作能力、有法律知识并热心这项工作的维权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就是,维护家庭及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妇联组织要履行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有效地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讨回公道,优化家庭氛围,加强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促使家庭成员间地沟通与和睦。形成一个社会、社区、司法、妇联齐抓共管的社会网络。
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1、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家庭性是家庭暴力犯罪和其他暴力犯罪的基本区别。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2、施暴者多为丈夫。在家庭暴力行为中,妻子欺凌丈夫甚至勾奸杀夫的现象,从古至今时有发生。但相比之下,更多而且更为普遍的则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暴力行为。根据中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门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95%是女性。2000年底,在“21世纪中国婚姻展望”研讨会上,专家预测,新世纪男性对女性的暴力将仍是婚姻暴力的主体。3、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4、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由于家庭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实施的手段、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5、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通过对已暴露的家庭暴力进行分析,我们能够发现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暴力实施的时间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屡次地对受害者施暴。六、应对家庭暴力的对策。 第一,家庭是社会元素的基础,古代就有修身、齐家、平国、治天下的说法。若家庭不稳定,何他谈安邦定国。于是,建立有效预防控制和制裁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是很有必要的。目前在《婚姻法(修正草案)》已将“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形式虐待家庭成员”写入总则,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将家庭暴力的内容写入法律。近期需要的工作便是要完善相关法律中关于家庭暴力的内容,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威慑力,长远目标是建立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在法律中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暴力的救助机构和求助程序、制裁机构、施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到可操作性强,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分工明确,让反家庭暴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第二,增加社会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程度,提倡全社会综合治理,构建整个社会防控和制裁家庭暴力的体系。将它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开展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机关、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反家庭暴力之网。例如黑龙江省就把家庭暴力纳入110报警受案范围。要健全社会控制机制,防微杜渐。单位和社区要关心每一个可能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一有事件发生即妥善处理。执法机构要重视家庭暴力的处理,完善执法监督系统,把预防、制止和制裁家庭暴力视为自己份内事。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要加强宣传教育,将一些家庭暴力案件曝光,增加公众监督作用。加强妇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使这些组织成为反家庭暴力基地。以期形成一个各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社会网络。要加强对家庭 伦理道德的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其一,要加强对反常家庭现象和家庭中的不道德行为的舆论谴责。其二,要加强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铲除影响家庭稳定的毒瘤。其三,要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充分发挥当事人亲友对家庭矛盾的调整作用,强化社区、基层法律部门对家庭矛盾的调解、指导功能。加强对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震慑犯罪,鼓舞群众。第三,援助和保护受害者是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家庭暴力发生后一方面要制裁施暴者,另一方面要抚慰受害者。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居委会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妇联等要重视给受暴者精神上的抚慰,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设立妇女庇护所、家庭事务裁判所、家庭暴力救助站等机构来达到这一目的。
家庭暴力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历史原因、社会原因、生理原因、经济原因等等,简单的说,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一)传统的封建思想影响。封建传统观念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原因,虽然新中国早已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中根深蒂固。许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不告不诉,有人认为夫妻间打骂是家庭内部事,别人管不着,也有人认为丈夫打妻子不会触犯法 律。这些思想都助长了家庭暴力的发生。 (二)我国对惩治家庭暴力上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也是原因之一。事实上,我国对于家庭暴力并非“无法可依”。我国的刑法、民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等对此都有相关的处罚规定,但是并不完善。存在着规定不明确、立法分散、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的缺陷,这些都成为了家庭暴力滋长的原因。(三)社会的宽容态度造成家庭暴力的社会原因。家庭暴力向来被视为家庭私事,邻居不劝,社区居委会不告不问,司法机关认为家庭纠纷无从插手,即使被打的鼻青脸肿,如不构成伤害罪,对施暴者也无法处罚,这些实际上都是对暴力的默许,是对施暴者的宽容。
家暴现象和社会根源应该是扯不到一块,家暴毕竟是个别现象,是和人的性格,原生家庭及其生活经历等各方面的影响而形成的,不存在共通性因此不能说是社会根源
有吗?我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了家喻户晓的热门话题。这24个字逐渐被大众熟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明天”,我们也应该为价值观的推广与践行出一份力。但以我们的能力,我们目前只能实现价值观的后四条,即“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就“敬业”而谈,我们的职业是学生,就应该专注于学习。在课堂上,就要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细心作业;在考试中,不要耍小聪明。这才是我们的“敬业”。 明代顾宪成有云:“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何尝不是爱国?“爱国”就要关心国家大事,了解国家政策与新规。这是一种爱国。而我们每周的升旗仪式上,做到庄重、严肃、不吵闹、举止得体,这也是一种爱国。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绝不是一个口号,而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我们要以它来要求自己,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努力!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关系到民族的命运和国家的前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面对新的国际环境,社会主义中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分必要。它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新的精神动力和新的思想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在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要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引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到每个公民的价值取向,应该从小抓起,从教育入手,而且要贯穿于国民教育的全过程。需要大力宣传、引导,更需要每个人努力践行。只有群众认识了它、接受了它、践行于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才能体现它实际的价值。古人云:人不学,不知义。做什么人,立什么志,具备什么样的道德素养,拥有什么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是关键。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必须从国民教育抓起、落实到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中,贯彻到各阶层群众中,利用公益广告、宣传栏、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好的典型事例,弘扬传承中国传统美德,使全中国人民自觉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信念、崇尚高尚的道德准则和保持良好的精神风尚。 三是党员干部要增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员干部模范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主要任务。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和先锋队,在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其他社会成员有着很强的示范作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所以,每一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引领社会风尚。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改造世界观,加强党性锤炼、人格修炼,做到自警、自省、自励,慎独、慎权、慎微,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引领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论文要想写好,写出色,先确定题目,一定要和老师商量,因为你喜欢的并不一定是老师喜欢的,然后把要写作的论点确定了,然后再找资料选择论据证明你的论点是正确的.最后给老师列个大纲看一下确定框架,同意了在开始着手写. 你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1,论文应该是单一主题还是面面俱到?大学生碰到的第一个诱惑是想在论文里写很多东西.比如有个学生对文学感兴趣,他第一个念头就是给论文起一个《今日文学》这样的标题.如果迫不得已要缩小范围,他会选择《从战后到70年代的西班牙文学》.这类论文是非常危险的.这种题目会让即使是成熟得多的研究者们也直挠头的.对一个20多岁的大学生来说这是不可能完成的挑战.它要么会变成各种名字和主流观点的简单罗列,要么对原始材料的引用会有失偏颇(这常常是由于省略了不该省略的东西引起的).1961年,当代作家冈萨罗·托兰特·巴雷斯特写了一本《当代西班牙文学面面观》(瓜德拉玛版),然而,如果这是一篇博士论文的话,人们是一定会把它毙了的,虽然它厚达几百页.它被指责出于疏忽或者无知而没有提到一些被认为非常重要的人物的名字,或者他有时会花一整个章节来写一些“不怎么样”的作家,而对于一些被认为是“重要人物”的则只给了寥寥数笔.当然,我们知道该作者的历史学识以及批评能力都是得到认可的,所以这些遗漏或者比例失调都是有意为之,对某个人物避而不谈比为他洋洋洒洒地写上一整页更能够说明问题.不过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一个二十二岁的大学生身上,谁又能保证他的沉默背后不是别有用心呢?或者他的避而不谈是因为会在其他地方花上几页纸来讨论这个问题?或者这个作者到底知不知道应该怎样写啊?写这种论文的学生常常会向评审委员会的成员抱怨说他们没看懂自己的意思,但是那些成员实际上“无法”看懂他的意思,所以一篇面面俱到的论文常常被看作是傲慢的表现.并不是说(论文中所体现的)学术上的傲慢就一定要被否定掉,我们甚至可以说但丁是个糟糕的诗人,但必须至少先写个300页,对但丁的文本进行深入的分析之后才能说.而这些在一片面面俱到的论文中是看不到的.正因为这样,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与其写什么《从战后到70年代的西班牙文学》,还不如选一个更切实际的低调一点的题目.我可以很直接地告诉你什么才是好题目,它并不是《阿尔代科阿的小说》,而是《“天堂鸟”的两种不同版本》.听上去是不是有点无趣?可能吧,不过那会是更加有趣的挑战.只要好好想一想你就会看到归根到底这是一个如何讨巧的问题.如果写一篇关于四十年的文学的面面俱到的论文,学生将会面对各种可能的反对声音.如果有个提案人或者评审委员会的成员正好想要标榜自己知道某个不太知名的作家,如果那个学生正好又没有把那个作家包括在论文内,他将如何面对前者的发难呢?只要每个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在看目录时都发现了三个没有被提到的人,那个学生就将在一顿猛烈的轰炸中变得脸色惨白,他的论文顿时好像变成了屁话连篇.相反的,如果学生认真地选择一个范围很小的题目,他就只需要牢牢把握住一份评审委员会大多数成员都不知道的材料就可以了.我并不是在兜售什么下三滥的伎俩,这的确是一种伎俩,但并不低俗,而且它很管用.只要学位申请人以“专家”的面目出现在不如他专业的公众面前,而且看得出为了成为专家他是花了一番心血的,这样占一点便宜是无可厚非的.在这两种极端之间(也就是写四十年文学史的面面俱到的论文以及两种文本之间区别这样严格的单一主题论文)存在着许多中间形式.比如我们可以写《四十年代先锋派文学家的经历》或者《胡安·贝内特和桑切斯·菲尔罗西奥对地理的文学处理》,甚至《卡洛斯·埃德蒙多·德·奥利,埃杜瓦多·奇恰罗以及格罗里亚·富埃尔特斯:三位后岛屿诗人的异同》.我们来看一下一本小册子上的一段话,虽然那是科学领域的,但它所给出的建议适用于所有学科:比如说,《地质学》这个题目就太宽泛了.《火山学》是地质学的一个分支,但是也太大了.《墨西哥的火山》是个不错的着手点,但是同样不够深入.我们把范围在缩小一点就有可能引出非常有价值的研究了:《波波卡莱佩伊尔火山的历史》(科尔特斯的征服者中的某人可能在1591年登上过那里,直到1702年它都没有猛烈喷发过).一个范围更小,所涉及年份更少的题目是《帕里库丁火山的诞生和死亡》(它的生命仅仅从1943年2月20日延续到了到1952年3月4日).好吧,我还是推荐最后一个题目.因为到了这个地步,只要申请人能够对那座不幸的火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就可以了.很久以前,有个学生跑来跟我说他要写一篇题为《当代思想中的符号》的论文.这样的论文是不可能的.连我也不知道“符号”到底指的是什么,实际上这个词在不同的作者那里具有不同的意思,有时,两个作者会用它来表达意思完全相反的两件东西.我们只要考虑一下形式逻辑学家或者数学家所理解的“符号”,它们是没有意义的,在计算公式中占据特定位置,具有特定功能的东西(比如代数公式中的a,b,x,y神马的),而其他一些作者则可能把它们看做充满了模棱两可含义的东西,比如梦中出现的那些图像,它们可能指一棵树,或者性器官,或者想要长大的愿望等等.所以,我们怎么能把这个作为论文的题目呢?我们必须分析当代文化中所有关于符号的理论,列出它们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在它们的不同点里寻找所有作者和理论共有的基本的单一概念,看一下这些不同在不同理论中是否是不相容的.没有当代的哲学家,语言学家或者心理分析学家能够令人满意地解决这个问题.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即使他早慧也只不过接受了最多六七年的成年人的教育,他又怎么能够完成这样的研究呢?最多又是一个像托兰特·巴雷斯那样有失偏颇的东西了.或者他会提出自己的关于符号的理论,而把前人所说的东西晾在一边,下一节我们还要再来说说这种做法值得商榷的地方.我和这个学生交谈了一会儿,我建议他可以写弗洛伊德和荣格的符号,他需要忘记其他各种观点,专心考虑上面的两个作者.可惜这个学生不懂德语(关于语言的问题我们会在第五节谈到).最后我们决定将题目定为《皮尔士,弗莱和荣格的符号概念》,论文将讨论这三位分别是哲学家,评论家和心理分析家的不同作者那里的三个用同一个词表示的不同概念.由于他们用了同一个词结果造成了混乱,常常有人把其中一位的概念安到另一个人身上.在文章的最后,作为假设的结论,这个学生试图在这些同名异义的概念间寻找平衡,找出它们的相似点.他还提到了一些自己所知道的其他作者,但表示因为论文篇幅所限就无法对他们更多展开了.这样,虽然他的论文只提到了作者X,Y,Z,但没有人能够指责他没有考虑作者K.也没有人能指摘他对引述的那些其他作者不够详细,因为那是在论文的结尾处顺带说一下的,而论文的主体是讨论题目中所出现的那三位作者.现在我们看到了论文不必非要恪守单一主题,一篇面面俱到的论文也可以变得中规中矩,让所有人都接受.需要指出的是,“单一”这个词的意思比我们在这里所用的要多得多.一篇单一论文只涉及一个主题,与“XXX的历史”或者一本手册或者一本百科全书完全相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世纪作家的“颠倒的世界”这个主题》应该也是一个单一主题.它涉及许多作家,但全都是围绕一个具体的主题(从他们想象的假设到所举的例子,悖论和寓言,比如在天上飞的鱼,在水里游的鸟神马的).看上去这是一个理想的单一主题.但事实上,为了写这样一篇论文,我们需要讨论所有与这个主题有关的作者,特别是那些没有得到公认的不知名作者.所以这个题目还是要被归在“具有单一主题的面面俱到式论文”中,它是很难写的,需要准备无数的材料.如果有人一定要写的话,我建议把题目改成《卡洛林王朝时期的诗人的“颠倒的世界”这个主题》,范围一缩小,我们就知道该到哪儿不该到哪儿去寻找材料了.当然,面面俱到的论文写起来更加有劲,毕竟花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研究一位作家显得很无聊.但是我们要明白,写一篇严格意义上的单一主题的论文并不意味着在视角上不能做到面面俱到.写一篇关于阿尔德科阿的小说的论文需要我们深入了解西班牙的现实主义,我们还需要读桑切斯·菲尔罗西奥或者加西亚·奥尔特拉诺,需要研究阿尔德科阿度过的美洲小说以及古典文学.只有把作者放到全景当中我们才能理解和诠释他.但是把全景用作背景和绘出一幅全景的图画是两回事.前者只是以一片田野和一条河流作为背景画了一幅骑士的肖像,后者则要画许多田野,山谷和河流.我们必须要改变技法,或者用摄影的术语来说,改变焦距.从单一作者的角度出发拍摄的全景是有点失焦的,不完整的和劣质的.最后我们要记住下面这个基本结论:范围越小,干起活来就越是省心和安心.单一主题由于面面俱到,论文看起来最好像是随笔,而不是历史或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