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写过 作文 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治作文初二,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1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规章制度 是单位管理的准绳。有之,不是万能;无之,却是万万不能。
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在田野中欢快地奔跑手中牵着一根长长的风筝线,随着他越跑越远,风筝越来越高的飞向蓝天。接着,屏幕上出现了这样几个令人深思的字:约束,是为了飞的更高!
在我们学校,随处可见的`是那一幅幅温馨而又和谐的画面。
让我们把目光从美丽的校园,移入五彩缤纷的社会:红绿灯前,红灯亮起,大家纷纷停住前进的步伐;超市内,收银台前,排起了长龙般的队伍;公交车上,相互让座的人们,争来抢去……这一幕幕的情景,不正是我们社会主义法制约束的成果吗?
因为有了法制的约束,才有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因为有了法制的约束,才有了个人的幸福生活,因为有了法制的约束,才有了国家的繁荣昌盛!朋友们!让我们每个人在法制这个约束力的牵引下,携手并进!让和谐中国,飞得更高更远!
大家是否还记得,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中,有一条公益 广告 ,描绘了这样一幅画面:
是呀,风筝没有了,引线的约束,就会随风坠落,航船没有了航向的约束,就会失去目标,人没有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就会轻狂。权利呢?没有了约束。他就会——-他就会制造罪恶。
听,教室里震耳欲聋的掌声,发自内心的笑声,清脆动听的歌声;看,操场上,充满活力的 足球 操,配合默契的竹竿舞,动作整齐的团 体操 ……。这一切的一切,都来自于校规校纪的约束,和大家对校纪校规的遵守。
当然,不和谐的画面也会偶尔出现,但我相信,这些生活中的小插曲,在重新审视了法律的威严后,一定会销声匿迹。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2
今天,我们全班听了一堂关于“反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普法 教育 课。整堂课中我的神经都紧绷着,从一件件案例中,我收获颇多,感慨也挺多。其中令我深思的,不仅是校园霸凌事件之多,更是被欺凌同学对 法律知识 的孤陋寡闻和他们的无助、可怜。
在教授我们的法官讲述的四个案例之中,被欺凌同学对法律知识的一无所知让我大跌眼镜,他们的胆小如鼠和无助使我被深深震撼。案例一中的小王,因为被小吴所迫,不敢将此事告诉别人,以为是违法的,结果每天的零花钱、早餐钱都被小吴“卷走”了,因此而面黄肌瘦,由一个阳光少年变成了一古板、内向、胆小的男孩。案例二中的那个孩子,就是无助的代表。仅仅因为穿了一件漂亮衣服而被嫉妒,被疯狂地扇巴掌,从而在学校里不敢说话,连漂亮衣服也不敢穿了。这两个案例十分发人深省,令人沉思。
不光是这样,关于“法律知识知多少的”的话题,已经在网络上炸开了锅,记得我之前看的一篇报道:据大数据统计,全国参于调查的表少年中,有百分之十没有听说过《刑法》;有百分之十五不了解《刑法》;而有百分之三十,对《刑法》的认识不算多也不算少;剩下的百分之四十五,则是只知道《刑法》是政法方面的书,而且了解它的一些基本信息的内容的,但是不懂得用它保护自己。根据这个大数据,我们可以推断出青少年是多么地不了解他们的“护身符”—法律。所以,在中小学生中宣传、发展法律知识是势在必行的。
通过这实堂课,法官用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我真希望,青少年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我更希望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的人数更加多,范围更加广,从而在遇到一些涉及“校园霸凌与暴力”的事件时,能够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去保护自己!让我们一起,多多学习法律知识吧!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3
有种痛是可以好的,那是疤;有种痛是无法治愈的,那是心碎,心碎了,还能好吗?
——题记
看着阴沉的天,心中莫明地沉重着。
卷起衣袖抚摸着手臂光洁的皮肤,突然一处的瑕疵,让我的心更加地沉沦了。
是的,在我完美的肌肤上有那么一块永远也摸不掉的心痛。眼前不断地掠过母亲离去前的冷漠双眼,以及置身火海时,我心中那份无法抵制的无助。
透过模糊的泪眼,看着手中那片圣洁的白纸,上面用娟秀的字体写着:阿倾,饭已经做好,如果要吃,先把菜热一下。母字。眼睛又一次瞟过那块疤,心中便又一次翻江倒海起来。我的心碎了吗?
走进厨房时,顺便把她留给我的饭菜倒进了垃圾筒。那一瞬,我的手颤了一下。
我并不讨厌她,那个父亲让我称她为母亲的女人,确实是温柔并且尽责的。可,生母离开我的那个片刻,我的心已经碎了,再也无法担负任何爱的权利。轻轻地,我又抚了抚那片凹凸。
一次又一次地看着纸条,最终还是放到了后母的床边。“没用的,她走的时候,我的心就已经死了,再多的阳光也不可能让破碎的爱全愈。阿倾。”
坐在自己的房中,想着会不会对她太残忍,毕竟她是个好人,至少对我很好。
突然的敲门声让我的心嘣嘣地跳着。
我就这样傻傻地坐着,看着她缓缓地坐到我的身旁,对着我微笑,然后抱住了我,紧紧的。然后,我就感到热热的液体慢慢地流出了我的眼眶,听到自己的哭声那么强烈地撼动着,里面的含义不再是无助,而是一份失而复得的感动。
她就这样一直一直地抱着我,告诉我她以为我不可能向她倾诉关于我生母的任何片断。我只是一直地哭泣着,听着她的声音,然后一股脑的将所有所有的关于痛苦的心情倾诉给她,她抚着我的头,只是穿插地对我说:不会的,我会给你一切母亲的关爱。
第二天醒来,看着身旁的她,我才发现昨晚我对她的倾诉与我俩的沟通是那样愉快。
任何痛都是可以好的,只要有倾诉与沟通。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4
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孟子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可见,在严肃的法治面前,人只有遵循一定的法则,在法治的支持与限制下,才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可惜的是,在我的身边,我就遇到一些不遵守法律的人,而且还是令人汗颜的学长们。
记得那是一个二年级的夏天,我已经开始自己一个人独自做公交车回家。到站台的时候,眼睛瞄了一下站台上的电子显示屏:12站。哇塞,还有这么远啊!我嘟起了我的小嘴,但随即又开心起来。这么远也不错,可以顺便玩一会儿。想着想着,我便独自一个人去了车站旁边的小胡同。
本以为小胡同里会有些好玩有趣的,但突如其来闯入的几个的学长们打消了我那颗窃喜的心。他们凶神恶煞的看着我,说:“小屁孩,赶紧把你身上的钱交出来!不乖乖的拿出来,信不信我凑扁你!”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也吓住了,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只得乖乖的听他们的,把身上妈妈刚给我的50元买书的钱给他们,心中又生气又害怕。可我没有反抗,也没有吭声,最后他们拿着50元钱,得意洋洋的走了。回到家我也没有胆量跟妈妈坦白说这件事,妈妈问起书来,我才支支吾吾的撒谎说钱丢了,直到上了三年级我才第一次跟妈妈说起此事。
妈妈听完,耐心的告诉我:“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我处理非常棒!因为当时的我只身一人,如果跟对方起了争执, 我肯定会吃亏,还有可能会受伤。遇到这种事情,尽可能的先满足对方的要求,然后一定要记住对方的模样,随后待对方走后,尽快去学校告诉老师。如果遇到社会上的不良人群,我们还可以选择报警。让警察或者老师来处理此事。”听完妈妈的话,我恍然大悟,并在心中暗自提醒自己:以后再遇到这种事,一定要按照妈妈说的做!
朋友们,如果下次你也和我一样遇到这样的事,请不要惊慌,一定要见机行事。法治伴我行,法治,其实就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5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不以规矩,难成方圆。”早在两千多年前,思想家孟子就说出了这句涵义精湛的话,道出了法律的重要性。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护法。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
三年级开学初,我和一个不认识的人做了同桌。她的铅笔盒里有一只非常漂亮的卡通铅笔,我羡慕极了,心想:不如我把它拿过来吧,偶尔拿一次不会怎么样的。而我的朋友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走过来对我说:“偷东西可是坏孩子哦,是要进监狱的!”我吞吞吐吐地说:“谁,谁要偷,谁要偷东西啊!我才没那么坏呢!”朋友冲我笑笑便走开了。现在想来,那时的我真是太天真幼稚了,谁会因为偷一只铅笔而进监狱啊!我不禁想到:如果每个人都这么天真幼稚,害怕法制的话,那么社会上岂不是少了一个又一个杀人犯,小偷?所以,我从那时起就发誓,不做违背法律的事情,法律伴我走到了现在。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在的是社会是一个处处都讲法律的社会,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才会是一个合格的城市小公民。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相关 文章 :
★ 关于法制的作文800字左右
★ 八年级法制故事作文
★ 青春与法治同行初中作文5篇
★ 法制作文800字
★ 以法治为题的作文素材
★ 关于法制的作文900字
★ 初中法制征文600字精选
★ 初二政治议论文5篇
★ 关于法制的作文
★ 2021八年级法制观后感五篇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精选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法律 文化 对新型法制化建设的影响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越来越为学界与社会所重视。在探索如何在中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存在多方面的观点与争论。法律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意义,能有效地促进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完善的中华法系。
关键词:
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建设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和“依法治国”方针国策的指导下,中国的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是,依法治国,从这个源于西方的治国理念传入我国并且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成效来看,比起西方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此落后于西方的尴尬局面。著名的德国历史法学派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中国新型法制建设面对着越加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西 方法 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何去何从?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亊实,中国今天正在使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分类,是几乎全部从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和移植过来的。所以,它们基本上不属于我们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法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源于西方的“舶来品”,而这与以封闭的小农经济、政治的专制统治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一、从法律的起源和用途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法只是一种统治和刑罚的工具。自奴隶社会时期便有“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出现;而司法也主要依靠于“鬼神”、“神兽”等,并且主要应用于宗教和政治、军事活动。我国古代法的基础是“礼”和“刑”,追求的是维护血缘统治关系和等级制度。①而这却令人民对法产生畏惧和排斥,甚至是厌恶。而并不像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是奴隶制的商品经济关系下,契约式的人权和民主。
二、从法律的发展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儒家学派逐渐成为被统治者推崇、主导社会的思想体系,中华民族精神在本质上是“儒”的体现。②首先是受儒家推崇的“人治”传统。儒家主张具有贤德礼义理想主义下的人来统治整个国家,这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的便是权力大于法律和专制统治的长期延续。法律的正当性来自于统治者手中权力的赋予,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视为政治的一部分。而这种思想至今仍有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潜在意识,把法看成是统治者手中的政治工具或者是打击报复的惩罚手段。从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一个刑亊案件的法官因为民众的舆论和关注便匆匆给一个案件下结论,大到对权力、特定人物的盲目崇拜和对民主、宪政与分权排斥的思想。而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形成了早期的民主制度,出现了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为代表的主张民主与法治的学者;到近代,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对现代世界法制建设影响巨大的“鼻祖”级的人物,均来自于西方。
其次是受儒家文化推崇的“礼”与“德”。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官僚政治受法律调节,但在中国法律并不独立,法律从属于道德,为行政服务,也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的制度。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③,法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和教条式的工具,这导致长期以来法律不能得到人们的有效重视和信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强调对礼义的追求,提倡纲常伦理。正如费正清先生在《美国与中国》所言,在以家庭为单位的重农主义的社会中,“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一个人的行为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安定与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也是不受赞扬的,因此中国所存在的一种政治传统即为家长式的控制。”④这种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这导致“人情”、“等级”和“面子”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因子。
而这对我国当今法制建设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近年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一纸司考不如有个叫李刚的爹”等一些言论从侧面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建立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上,而在此当中,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地位和尊严所体现出的价值越发的小,心甘情愿也好被迫无奈也好,只有屈从和扎入这一张张类似等级制度的大网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进一步的导致在某些司法当中“以亊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的陷落和法律本身公信力的下降。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一旦少了等级和家庭的一定程度的约束,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就很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受侵害的客体既可能是公共利益也可能是私利,而这与法制建设中,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敬畏和自觉的遵守的目标是截然相反的。
崇尚“以和为贵”、“天人合一”的儒家思想,这种基础下,造就了不管是在统治者还是人民,还是立法、司法中都存在的“无讼”的价值取向。再加上“重狱轻讼”的诉讼制度,这使得自古以来人民的权利意识淡薄。人民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意愿和倾向,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却向权力寻求救济(而这通常是非法的),或是干脆选择忍气吞声。目前我国当下“主流”的观点类似于“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文化价值取向。但是新型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要求显然是冲突激烈的,在“中体”思想的引领下依然是无法摆脱人治和人情关系的窠臼的,而这将是法制建设的致命伤。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全盘否定抛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呢?这显然是不行的。那么在新型法制化建设的浪潮中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实现自己的“华丽转身?”一是坚决破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不利于进步的部分,弘扬吸收西方的先进法律精神。可以大胆的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大部分是不利于法制建设的,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当然有方方面面,但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的大势下,这不仅是我国发展的要求,更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
二是制度改革和完善。
制度的不完善更是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煽风点火。不能让“党”的头衔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免罪金牌”和特权标志。对于作为执政党队伍,对其违法行为更应当透明的依法处置。”减少权对立法、司法的干预,重视宪法的地位,逐步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宪法虽然是充满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但是对于违反宪法的必须采取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否则宪法将沦为一种形式主义的文字),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得立法、司法、行政三者相互独立又互相牵制。不仅是立法、司法制度面,作为行政的执政党,也应当加强自身的建设。这是破除等级和特权势力风气的关键,使得法治得到真正保障的关键。三是文化大环境的建设和 教育 的改革。我国没有西方深厚的__宗教的传统,这正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要培养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把法律作为自己的“宗教信仰”,减少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文化和教育中的影响,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提倡多样化的文化,同时又要适当的运用中国传统法律道德的教化作用,把“无讼”最为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不是过程。从文化教育入手,加强法制的教育,是一种广泛的必要的保障。
培根说过,“对于一切亊物,尤其是艰难的亊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不可能消失的,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必然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眼光和视野,更需要的是决心和毅力。我们必须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 经验 和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下,既要大胆的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文明,又要理性的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取舍,真正从权力社会走向文明的法治社会。
<<<下页带来更多的法律论文范文精选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征文吧,征文一般是某个活动、征文比赛等需要,作者将稿件递给征文活动主办者后,作者的作品就可以参与比赛,但是著作权的一部分也相应给了征文活动主办方。写征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制教育的优秀征文范文600字(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法制,顾名思义就是法律、法规、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和平,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而必须存在的一种制度形式。正是因为有了法制的存在,我们才有和谐、安定的生活。我们无法想象这个社会没有法制的存在,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从小就听妈妈讲要遵纪守法,那时候听不太懂,上了小学之后,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法律法规的知识,才知道法制的重要性。
日常生活中,我们小学生经常接触的法律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所有我们现在才能生活的自由和快乐,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的体罚我们,遇到坏人时,我们也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比如现实生活中,好多留守儿童受到成年人的伤害,就是因为她们害怕大人的责难,害怕坏人的报复,所以不敢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平常,妈妈在接我上下学的时候,看到路边的小猫小狗被撞到路边,妈妈就经常狠狠地告诫我一番,说这些小动物就是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穿马路才被车撞的,我们过马路的时候可不要学习这些小动物,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过红绿灯的时候,要坚持“红灯停,绿灯行”,还有一次,爸爸在外面应酬喝了点酒,他坚持要开车回家,被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从此爸爸再就“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遵守交通法规,是对自己、对家人和对他人的负责。
我国是个法制健全的国家,就是因为有这些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制裁,所以我们的社会发展才能如此之快!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心中有法制,才会约束我们的行为,我们才能不感情用事,才能不损害自己也不损害别人的利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才能平安幸福的长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井然有序,如此安定。
比如说交通法规与我们的日常活动息息相关,也时刻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记得有一天,爸爸带我出去玩,快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只见那里围了许多人,旁边停着好多辆电动车,原来是在查非机动车违章。我们的车刚到十字路口,就被一位志愿者拦住了,爸爸惊奇地问:“怎么了?”那名志愿者指了指我说:“电动车不许带人。”爸爸感到莫名其妙,说道:“你是不是搞错了,非机动车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你不知道吗?”志愿者一愣,这时交警过来了,交警对志愿者说:“12周岁以下的小孩是可以带的。”志愿者一脸的不好意思连着说:“对不起对不起。”爸爸笑着说:“没事,都怪现在的小孩长得又高又大,你们也是为我们好。”我这才知道原来非机动车只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等我满了12岁就只能坐公交车了。后来上网一查,才知道骑车带人的危险,应为自行车的载重量有限,制动性能差,带人后方向不易掌握,在遇到紧急情况容易发生危险。我还知道了12岁以上就允许自己骑车了,看来我要提前学骑车了。
社会是一个大家庭,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我们人人都要进行法制教育,让我们每位小学生都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已,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我们,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我们生活在美好的蓝天下,要想做好21世纪的.青少年,第一点就是要遵守法律规定。而我就亲身经历过这样一件事:
有一天,我和三个小伙伴,去看电影。我们兴高采烈地走着,高兴地议论着要看什么电影。突然,一个30多岁的男子,引起了我们的注意。他上身穿着一件白色衬衫,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短裤。蹑手蹑脚地站在一位阿姨的旁边,不时往阿姨的包里瞅一眼。“他不会是想偷东西吧?”第一个小伙伴问,“嗯,好像是!”第二个小伙伴答道。第三个小伙伴吓得惊心胆战。这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他竟然把手小心翼翼地伸进那位阿姨的包里,又迅速缩了回来,拿走了阿姨的钱包。“嘿!不如我们去把他逮个正着?”第二个小伙伴说,“不行,万一他有刀呢?我们要抓住小偷,也要保护自己!”我说。我们沉思了片刻,突然,一个小伙伴想到了一个万全之策:“要不然这样,小张,你去告诉前门的门卫;小丽,你去告诉后门的门卫;我就去打110;皖湘,你去跟踪!”“好!”我们齐声答道。我们,兵分四路,我小心翼翼地跟着他,他停了一下,向四周环顾了一下,决定向后门逃走。我一个转身,躲在了柜子后面,我长叹了一口气:呼!还好没发现!看着他向后门逃去,我也跟了过去。他刚要出后门,就被门卫拦住了。他拿出刀,说:“我有到,还不后退!”看着这惊心的一幕,我焦急地想:警察怎么还不来?真是的!就在这时,警察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小偷被抓住了,我的心里乐开了花!
为了美好的明天,认真学法吧!改掉不良的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成为21世纪的栋梁吧!
老师给我们全班同学都布置了一个任务,每人回家写一篇题目“法在我身边”的作文。
星期天,我就开始写作文,可我在桌前坐了半天也没有一点儿头绪,一个字也没有写出来,只好向妈妈搬救兵,问她:“法是什么?”妈妈说:“我们先来做个问答题,我问你答,做完后,你就知道了。”“好。”于是,妈妈问了我第一个问题:“在我们老家,国家明明规定不许焚烧秸秆,可是还是有人烧了,给空气造成了污染,滚滚浓烟使得高速公路上带来危险,造成交通事故,你说这算犯法吗?”我毫不犹豫的说:“这还了得,找到这些人,严惩。”接着,妈妈又说:“一个人刚要过马路,可这时绿灯变成了红灯,由于马路上刚好没有汽车经过,他还是过了马路,你说他这种行为算不算违法?”“当然算,因为他违反了交通法规。”妈妈说了声“好。”接着问第三个问题,”“隔壁两夫妻吵架,女的用菜刀劈伤了丈夫,你说这算不算犯法?”“当然算,这是家庭暴力。”……听着妈妈举的例子,我忽然想起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模拟法庭”活动中,它讲的是一个学生在食堂排队拿饭时由于另一个学生插队到他前面而打架,被老师拉开、批评后怀恨在心,于是,他就叫两个朋友一起把那个插队的人打得头破血流,因此犯了法,被送上了法庭。“知道法是什么了吗?”我听见妈妈问我。我点点头说:“法就是维护人民财产、生命安全的规则,许多事都和它有关,它就在我们身边。”
焚烧秸秆,家庭暴力,乱闯红灯,故意伤害……这些事情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在不经意中已经触犯了法律,是啊,法就在我们身边,它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无处不在,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点法律意识,那么我们生活的环境就会更加安全,更加美好!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会变得井井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利益才会得到应有的保障。
法律是严肃的,但有许多人却忽视法律。下面,我来给大家举一个事例吧!一个刚满十三岁还在六年级的姓陈少年,因为羡慕同学有随身听,而自己却家境贫寒,买不起这个东西,经过自己心中周密的计划,于深夜潜入邻家,趁邻居熟睡之际残忍的杀死了邻居,抢劫了200多元钱,买到了自己喜爱的随身听,还若无其事的去上学。案件破获后,当地人都很震惊,人们不相信这个平时看上去十分老实本分的孩子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而从他本人的陈述中得知,他受了一港台暴力武打电影的影响,他的作案手法都是从里面学到的。后来,经过法院的判决,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法律对待任何人都是公平的。有一些人经不住某种诱惑,误入歧途,那么,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果你认为我们做的这些小错也算是违法,这根本不值一提,那么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可能因为经不住诱惑而造成一次大大的失足,何必等到法院裁决的时候而悔恨呢?所以,让我们从一个合格的小学生做起,严守法律。这样,等我们走出校园,踏入社会这个大家庭后,才能做一名知法、守法、懂法的好公民,让法律伴我们走过悠悠岁月。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正处于成长的黄金阶段。我们要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让法制伴我行。让我们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祖国花朵吧。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青少年儿童,教育则是打开知识殿堂大门的钥匙。要是人人都从小接受良好的法制教育,许多人就不会一失足成千古恨,酿成许多悲剧。而学校就是我们接受法治教育的最有效渠道。
对于本校来说,虽然没有发生过比较大的安全事件,但各种小事层出不穷。例如学校经常在操场角落的垃圾堆上擅自焚烧垃圾,这本身就违反了本地的市容环卫和城市管理法规。这件事虽然并不算大,但它的影响也不能算小。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学校应当是一个鸟语花香,书声琅琅的好地方,而不是一片烽火连天、尘土飞扬的战场,而且这种行为的实质是对法律法规的蔑视。试想,连学校本身都使法律法规为儿戏,它又怎么能言传身教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呢?由此如许多同学经常在男生厕所内吸烟,打架斗殴,屡次发生严重后果。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部分学生法制观念的淡薄。一个人如果在上学时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人文素养,那么他的人生之路将会有更多的艰难险阻。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黄金时期,具有可塑性强,自控能力差等特点,如果任由一些学生在厕所内胡作非为而听之任之,不加以取缔的话,学校的风气将会被极大的破坏。
学校,不仅仅是学习知识的殿堂,更是学习做人的地方。我们应当加强自身修养,争取做一个说话文明、举止得体的“绅士”或“淑女”,而不是一个满嘴脏话,举止粗鲁的村夫莽汉。我们更应该努力地了解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做一个守法、知法、用法的人。只有这样,我们的校园才能欣欣向荣。我相信、在学校和全体学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学校一定会成为一个法制的学校。
让法治之花在校园绽放!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于是法律就诞生了。我们是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与我们紧紧相连,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制 故事 ,供大家参考。
法制故事1
谈到法大家都不会觉得太陌生,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作为一名21世纪的公民,我们就要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
法制有许多种,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就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有着被家庭保护,学校的保护和社会保护的权利;老师有《教师法》;社会公民 有《公民法》;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等。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须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才能快乐的生活。
作为像我们这么大的公民,正在成长着,也是对人生、世界产生观念的时候,我们面对着生活上的喜怒哀乐,也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像在生活中,我们见得最多的不良现象,无非就是打架、勒索、打劫、敲诈等。举一个例子,比如说:一个16岁的青少年,因为被学校的”黑老大"所勒索,不敢跟学校家长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刺死了一个人。就因为如此,他毁掉了自己的前途。如果他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这样了。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因为法治护航,伴我成长。
法制故事2
“法制”一词,我国古代就有了。然而,直到现在,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还是各有不同,其中广义的法制就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的,平等的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任何国家都有法,都有制度。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爸爸妈妈出门前一再让我听见敲门声不要随便开门,我一拍胸脯,满口答应。爸妈走了不多久,我就翻箱倒柜,扯床单,扯被子,无聊至极时,我自己倒“自投罗网”了,开门牵上狗,遛狗去了。正值八,九点钟,我家门口就是一个菜市场,里面人山人海,我拉着狗,这边窜窜,那边瞧一瞧,这样转了好几个来回,太累了,我便一屁股坐地上了,得意洋洋的看着来来往往的各路“人马”。里面也可谓是水深龙多,我东张西望,结果正好瞄见了一个小偷手正悄悄的伸进一个阿姨的包里,我刚要喊“抓小偷了”,那小偷发现了我,斜了我一眼,那眼神仿佛在说:”你叫,我就把你宰了!”我吓的不敢说话,4个字卡在了喉咙口,这时,一位小伙子也撞见了,把手机丢给我,说了一声打110,便冲过去与持刀的小偷周旋,最后警察来了,解救了被砍2刀的小伙子,成功的抓住了小偷,后来我才知道,这位小伙子是便衣警察,一直在抓这个小偷。
我不由的感叹:法制护航,伴我成长!
法制故事3
法制如同温暖的阳光,如同润物的春雨,如同炎夏的清风,有它才得以让我们的社会和谐稳定,我们的生活井然有序,百姓安居乐业,幸福安康。
比如最普通的交通法规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时时刻刻关系着我们的生命安全,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问题。因此社会对交通安全方面严格要求,不容许发生任何意外事故。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骑着自行车去离家不远处的超市,到了十字路口要过人行横道,一贯守法的妈妈下了车,并喊我也下车,一起推车前进。我还以为是妈妈担心我车技不稳,大声对妈妈说:“没关系的,我可以骑过去。”没想到她严肃的冲我喊道:“你有点交通法规小常识好不好。”我感到莫名其妙,不就是过马路嘛,“红灯停,绿灯行”,幼儿园时就知道了,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这时,来了一位老爷爷,他也骑着一辆单车,轻快地踏着脚登,嘴里还横着越剧小调儿,在绿灯的指挥下缓缓而行,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可他没有想到“灾祸”从天而降。他丝毫没有察觉站在马路中央的交警鹰一样的眼睛已经死死地盯住了他。交警叔叔叫住了老爷爷,礼貌性地敬礼后也开出了一张二十元的罚单。老爷爷极力申辩,脸孔涨的通红,但是法规就是法规,岂是儿戏。交警叔叔为了交通的安全,秩序的井然,铁面无私,执法如山。而此时的我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幸亏妈妈提醒了我。
回到家里,心里还有点不服气的我特意上网查了电脑,原来“非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必须下车推行”。交通小法规真是无处不在呀,我暗暗提醒自己以后一定要多看些有关法制法规方面的书。心里也更加敬佩那些执法部门的叔叔。有了他们,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美好!
法制故事4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 “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制故事5
是什么原因使青少年踏入一个又一个黑深的陷阱,让青少年无法脱离犯罪的魔爪。这里就有两个真实的故事,值得我们思考。
在某中学内有一名高中学生小华,平时爸爸妈妈对他很严格,一分零花钱也不给他,并且每次考试都要求他考高分。他恨自己的父亲不给他零花钱,又抱怨父亲对他太严格。
于是,小华就开始了犯罪行为。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在学校里学生的居住区,小华悄悄偷了某位同学200元钱。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后大发雷霆,决定要狠狠惩罚他。可没想到,儿子被父亲逼的离家出走,开始大胆的到居民家去偷钱。最后,小华在一次偷窃中被警察抓住,被判有期徒刑3年。
其实,青少年犯罪有很多就是因为金钱的缘故。
某初中同学明明,平时在父亲的溺爱下花钱大手大脚。最近花钱如流水的他迷恋上了网络,还经常请客带同学们去网吧。在他眼里,家里有钱。因此,当父母知道他迷恋上网,控制了他的经济来源后,他就受不了了,想出一个绑架自己的闹剧来吓父母,向父母开口索要金额十万元之多。
从这两位同学的犯罪过程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 法律知识 非常无知。确实,青少年为何犯罪呢?无非是为了金钱,为了报复,或为了 其它 利益。
著名诗人但丁说过:“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而法律是人类一切知识的结晶。”我想作为新世纪的少年,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那些和自己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 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我们青少年起着时时保护和监督的作用。
同学们,“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抵住一切诱惑,堂堂正正做人,安安心心过日子,相信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强大的。
法制故事600字 范文 五篇相关 文章 :
★ 法制教育观后感600字范文五篇
★ 关于法制作文600字4篇
★ 法制征文600字优秀范文
★ 法制征文范文600字
★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600字左右5篇
★ 法制教育观后感作文600字左右5篇
★ 法律伴我行作文600字优秀范文
★ 小学法制征文600字4篇
★ 法律读后感5篇600字
★ 法治讲座心得体会600字五篇
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论文吧,论文可以推广经验,交流认识。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整理的数学小论文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和妈妈去金鸡湖玩。途中看到很多交通指示牌。有的写着离前方1000米,有的500米,也有3公里等等。我就好奇的问妈妈:”妈妈,10公里有多少米啊?“妈妈笑着对我说就是10000米啊!”啊?我以为10米呢!“我对妈妈说。
”哦,儿子你知道一公里等于多少米么?“妈妈问
”100米?“我试着回答
”错了,一公里等于1000米!“妈妈说
”那为什么人们不说一公里是1000米,而以公里计算呢?“我问道
”那样太麻烦啦,如果是几百几千甚至几万公里,以米计算的话那得写多少个0啊,人们为了便于记录,就以公里代替,1000米,10000米,100000米等等,只要把后面的3个0去掉,就是公里数啦!“妈妈说。
”我懂了,妈妈,1000米去了3个0就是1公里,10000米去了3个0就是10公里,100000米去了3个0就是100公里!“我兴奋地告诉妈妈
”儿子,你真棒!“妈妈赞许的说道。
哈哈,原来计算公里数是有窍门的呀!
这学期我学习了分数,知道了分数就是把单位1评均分成若干份,并且知道分数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运用,下面的便是我生活中的分数。
星期六,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麦当劳。妈妈点了份全家桶,因为是星期六的原因人特别多,我们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大桌子。刚坐下没多久,妈妈便问我,”这有12个鸡腿,我们一共3个人,每个人应该评均吃几个?”这时候,我突然想起我学过了除法,那不就是平均分么,于是,我用12除以3,很快得出每个人应该吃4个,妈妈又问我,"那我们每个人吃了几分之几啊"?这时候,妈妈话音刚落下,我便回答了,"三分之一啊"。妈妈笑着拍怕我的头说,“恩,儿子真棒”。
这时候爸爸来了一句,说:“如果还有一个人和我们一起吃,那我们每个人能吃到几分之几啊?”我脱口而出,”1除以4等于四分之一呗“。爸爸笑着说:“儿子反应真快,真棒。”
我开心的笑了笑说:“这没什么,我还会好多,老师教了我们好多呢。“爸爸开心的拍了拍我的头。
从那次开始,我越来越喜欢数学了,觉得数学好有意思,以后一定更要好好学数学。
暑假里爸爸妈妈带我去了兰州,到了兰州当然要吃兰州拉面啦!于是,我们点了三碗牛肉拉面,吃了起来。
我是个好奇心十足的孩子,无论什么问题都会打破沙锅问到底,这次也不例外。我想看看兰州拉面是怎么做出来的,就向“取餐处”走去。
我看见师傅把一团揉好的面拉长,“咣”的一声摔在案板上,重复多次。我好奇地问:“师傅,这是在干嘛呀?为什么要这样呀?”“这主要是提高面的韧性。”
然后,师傅把长长的面反复地折叠、拉长、折叠、拉长,一个面团变魔术似地变成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拉面了。
我反复琢磨,发现秘密就在于“乘2”。面团先拽成一根面,经对折后就变成了两根面,再拉长后对折就成了4根面,于是有了1×2、2×2、4×2、8×2、16×2、32×2、64×2、128×2、256×2、512×2、1025×2……
原来数学无处不在,只是要你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
生活里,书序无处不在,哪怕是在极细微的地方,只要你认真观察和思考,都能发现数学的真谛和奥秘。
就拿抛硬笔来说吧。小时候,我曾独自坐在家中,一时兴起就开始研究抛硬币。连续数十次后,我忽然发现,背面出现的次数远大于正面。这是为什么呢?我皱起眉头,将一枚硬币拿在手上反复观察,却还是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啪嗒”硬币落在了桌上,我顿时发现一个被窝忽略的地方。钱币的重量。我立刻捧起书,试图验证我的想法。果然,就像曾经,在旋转硬币游戏中,背面朝上的情况约占80%,原因正是硬币正面比背面重一点,导致硬币重心稍偏向正面。旋转的硬币容易向更重的一侧倒下。因此,硬币落下后背朝上的情况更多。也就是说,抛硬币正面或者背面朝上的概率并非都是50%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会思考,善于发现问题,不懂就问,绝不能轻易放弃。生活处处皆数学!只有喜爱数学的人,才能感受数学,领略数学之美。
今天是中秋节,我们一家人可高兴了。爸爸妈妈说:“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们来玩一个抓纸的游戏怎么样?”我点了点头,爸爸拿了4个形状相等,大小相同的纸,分别把2张红纸和2张蓝纸放进这个袋子里说:“这个不是透明袋子,里有2张红和2张蓝纸,如果你摸到2张都是红纸或2张都是蓝纸的话,我就给你5块钱,否则你给我5块钱,好不好?”我说:“那我可不干。
”爸爸问:“这是为什么呀?你不是也有机会挣钱吗?”我有说:“虽然我也能挣钱,可是机会并没有你多呀!你想,一共有4张纸,如果我第一张摸到的是红色,袋子里还剩下2张蓝色纸和一张红色纸,那么再摸到红色的机会只有1/3,而摸到蓝色的机会却是2/3;如果我第一张摸到的是蓝色,那么再摸到蓝色的机会只有1/3,而摸到过红色的机会却是2/3,所以你当然比我更容易挣钱喽。”爸爸说:“不错吗,小子,看你也挺聪明的嘛,这样也迷不到你,好吧,看你今天表现得还不错,奖励你五块钱吧!”我高兴极了,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数字,就是表示数目的.文字;数学,就是研究现实世界的空间形式和数量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算术、代数、三角、等。0、1、2、3、4、5、6、7、8、9这些数字在一场叫做世界博览会&的长期各国科学的交流会上出现频率是无法计算的,但数字只有这十个,在此不加讨论。
而世博会中的数学,更是无处不在。预计超过7000万人的参观数量,超过24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报名数量。但是,怎么得出这个数据的?也许在邀请成功的时候就已经得到统计结果,但超过&提示了我们——这个数据是估算&出来的。这是一种数学&的思想。
世博会的场馆大多宏伟壮观,才华横溢的建筑设计师们让他们诞生在设计板上。干这件事没有数学&是大忌。需要精确计算建筑的高度,宽度,长度。这样的庞然大物能否站稳?这要用到角度等。这也是一种数学&。
世博中的数字与数学,或许现在还不能理解,但它们带着人走向光明。
说到数学,我可是有很多话想说,这是我最差的一科,我认为学习数学需要很好的思维,和沉稳的心态,学习数学我还有一件有趣的事呢。
在上学时的某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大难题,题目是这样的,一个大圆柱上面放了两个依次变小的圆柱,求它们的表面积,正当我还在一个一个算它们的表面积再减相关联的部分时,我的同学已经算完了,我惊呆了,为什么他能算那么快,下课后我去找那个同学:“为什么上课那道题你能算那么快。”“因为你没用对方法,我来教你吧,你可以只算最大图形的表面积,再算小图形的侧面积,相加就可以了,很方便吧。”她笑着说,我又惊呆了,尽然还有这种妙计。
所以说学习数学,还有一点很重要,遇到不会的题一定要及时问,问到会为止,这样才能提高成绩,也会让我们学习数学更简单。
我再给大家推荐一种方法吧,那就是上课认真听,别看这只是学生一定要完成的,真正能完成很完美的人少之又少。
大家一起加油吧。
怎样才算是聪明的人的呢?嘻嘻,聪明的人是懂得在生活中运用数学知识去解决问题的人。古人云:“此话怎讲?”那好吧,我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你们事情的一五一十吧!
记得有一天,我们家要熬粥吃,因此,妈妈就让我去专门卖粉的店铺买东西。我一走进门口,就看到许许多多的粉,我问老板:“阿姨,你们这里有米粉卖吗”“有有有,要多少有多少,小朋友,你要多少啊?”阿姨说道。“恩…… 阿姨,我想要1斤。”我说道。“好嘞!”阿姨笑着说道。“阿姨,多少钱啊?”“恩……2块钱”
阿姨说道。啊哟,我没有零钱,只有5块钱,我把钱给了阿姨后,等待着阿姨找回我钱,可能是顾客多的原因,阿姨就找给了我4块钱,我心想5——2=3呀!我马上把钱还给了阿姨。阿姨还夸我是个好孩子呢!
看吧,数学真的很有用呐!
星期六,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杭州旅行。旅行怎么能少了水呢?于是,我和爸爸一起去买水。
到了商店,我亮着嗓门对服务员阿姨说:”阿姨,我要买三瓶水。“爸爸指了指挂在墙上的牌子。我顺着爸爸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牌子上写着:”装修清仓,每样物品买2送1“几个大字。我想:买2送1,2+1=3瓶,那我不是只要买2瓶就够了!我又对阿姨说:”阿姨,我只要买2瓶。“阿姨笑眯眯地给了我3瓶水,而每瓶水的价格是1元5角,我买两瓶水那就是:1。5元+1。5元=3元,我花3元钱可以买到3瓶水,比平时便宜了1。5元,平均下来每瓶水的价格是1元。我给了阿姨一张5元的纸币,阿姨找我了两个一元硬币,我和爸爸高高兴兴地走了。
数学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去寻找生活中的数学吧!
今天数学课上,黄老师让我们做了一道思维题,我一看到题目,就马上开始埋头写了起来,我心想:这次一定要做对,如果做对了,我就有机会去学校的籀园杯参赛了。我是多么的渴望去参加的,只要我努力……
我想啊想啊,分割性不行?我试了试,不行。添加辅助线行不行?可我在怎么添加,就是行不通。就当我万念俱灰的时候,心中又燃起了一线希望,可试试,还是不行。
“时间到!”黄老师说了一声,黄老师请了徐可笛上来讲解,她在那个图形上画了一个三角形,后来,听了她的讲解,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中点在于那个画上去的三角形!我原先的想法全错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怎么这么简单的都没想到?”可是后来,我又很快的说服了自己。
从这次做题中,我虽然没有做出来,但我对自己说:“相信自己,没错的!这次做错了,还有下次,总有一次能行的!”
老师在教你做除法计算时,肯定强调过:0不能做除数,这个算式是没有结果的,这是为什么呢?当被除数不是0而除数是0时,比如:1÷0,2÷0,3÷0等,根据被除数=除数×商,那么1=0×(),2=0×( ),3=0×( ),而任何数与0相乘都不可能是一个非零的数,此时商不存在,故0作除数无意义。
当被除数是0而除数也是0时,根据被除数=除数×商,那么0=0×(),而任何数与0相乘都是0,此时商不是唯一的,故0作除数无意义。
再比如“2/0”假如让0作除数,设2/0=A,那么根据乘、除法互为逆运算,可以看出2=0×A,任何数与0相乘都的0,不可能得2的,此数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这样的A是不存在的,对0/0怎么办呢?同样可以设0/0=A,根据同样的道理,0=B×0,在这个式子里B可以等于1,2,3,4,5……当中的任何一个数,因此0/0等于多少还是不能确定,所以,0不能当作除数。
哦!现在我明白0为什么不能做除数了。
数学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且奇妙有趣,它的有趣之处就在需要我们自己去钻研奥秘。
大家都知道一生硕果累累的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华罗庚小时侯很爱动脑筋,下课了,小伙伴们都出去玩了,他还在教师里想老师讲的问题,有时候思考问题过于专心,同学们叫他都听不见。久而久之,同学送他一个外号,叫他“罗呆子”。当老师打开华罗庚的数学作业,发现许多地方都有涂改,一点也不整洁。老师开始很不满意,后来,发现华罗庚是在不断改进和简化自己的解决方法。他的数学才能被老师发现后,就尽心培育他。初中毕业后,华罗庚考进上海中华职业学校,学到最后一个学期,家里实在拿不出50元食宿费,只好退学,所以他的一生只有初中毕业文凭。他失学回家后一边自学数学,一边帮助父亲照顾小店,华罗庚一钻进数学题就好象如了无人之境,不是忘记接待客人,就是把客人气走了;就是算错了帐,多找了钱。父亲气极了,有一次,他把华罗庚的数学书烧了,华罗庚心疼得晕到在地。
华罗庚在那么艰苦的情况下对数学仍保持原来的痴迷,刻苦钻研,我们也该向他学习。只要对数学努力研究,就一定能够有丰富的收获。
今天晚上,我瞅着桌上的20块糖,馋的直流口水,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我说:“想吃糖啦?”“嗯。”“那我们先来玩个游戏,你赢了你就吃吧。”我想都不想,直接答应了。
妈妈把糖放到我的面前,说:“这里有20块糖,每次最少拿一颗。最多拿三颗,看谁能拿到最后一颗谁就赢。”“好啊好啊!”我好不容易把目光从糖上移开,“一言为定,我先拿!”我们两人你拿一次,我拿一次,每次都是妈妈拿到最后一块糖。
“怎么每次都是你拿到最后一块?”我特不服气的说。
这时在旁边观战的爸爸忍不住发话了:“你妈妈每次都拿到第16块糖,所以肯定能拿到第20块糖啦!你没有注意到是有规律的吗?”
我仔细一想,还真是,每次我拿一颗,妈妈就拿3颗;我拿两颗,妈妈就拿两颗,我拿三颗妈妈反而拿一颗,我和他每次一共拿4颗,照这样算,妈妈稳稳地拿到了第四,第八,第十二,第十六,第二十!我不输才怪!
经过老爸的提醒,我终于想通了。“不公平!这样每次都是后拿的人赢!”
“这次你先拿!”我想吃糖的心依然不改。“愿赌服输,再说睡前不吃糖,时间不早了,明天还要上学,上床睡觉吧!”我恋恋不舍的看了糖最后一眼,睡觉了。
有一次,猎人在森林中绑架了白雪公主,刚刚醒来的白雪公主看到陌生的周围,不禁东张西望。
猎人见白雪公主不肯吃下毒苹果,便生气地说:“白雪公主,我来出一题,如果你答对了,我就放你走,如果你答错了,哼,你就得吃下这苹果,怎么样?”白雪公主点了点头。
猎人说道:“有一个人用竖式计算5。1加上一个两位小数时,把加好看成了减号,得26,你能算出正确结果吗?”
白雪公主在手上写了写,突然大声说道:“,对吗?”
猎人惊呆了,便问:“你是怎么算的?”白雪公主回答道:“错误的算式是”——(),那么我们先算括号里的数,用5。1—等于,那么用+等于,所以答案是。“
猎人恍如突然知道了其中的窍门,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高兴地回答道:”我遵守我的承诺,你可以走了。“
白雪公主高兴地回家了。
今天晚上外甥来让我帮忙辅导作业,原来是写数学小论文。下午就在我们学校群里听说了这个名词“数学小论文”,就没当回事,我以为是哪位老师要交论文,问问谁有么,同行借借。
晚上一听嫂子将才知道,原来是让小学生参照报纸,自己写一个数学小论文。我就看了数学小报,然后上网搜搜关于数学小论文,原来就是让学生记录一件事,体现数学在生活中处处存在、与生活息息相关。
小外甥写的一篇《妈妈带我去书店》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妈妈让我自己选,我要了一本最喜欢的《赛尔号》,还要了一本《爆笑宠物》。我们在那还看了很多其他的书,最后我们去结账了,《赛尔号》30元一本,《爆笑宠物26元一本,30+26=56(元)星期天妈妈帮我买书一共花了56元钱,谢谢我的妈妈。
七年级数学小论文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搜集的七年级数学小论文500字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七年级数学小论文500字(一) 在用瓷砖铺成的地面或墙面上,相邻的地砖或瓷砖平整地贴合在一起,整个地面或墙面没有一点空隙. 例如,三角形.三角形是由三条不在同一条直线上的线段首尾顺次连结组成的平面图形.通过实验和研究,我们知道,三角形的内角和是180度,外角和是360度.用6个正三角形就可以铺满地面. 再来看正四边形,它可以分成2个三角形,内角和是360度,一个内角的度数是90度,外角和是360度.用4个正四边形就可以铺满地面. 正五边形呢?它可以分成3个三角形,内角和是540度,一个内角的度数是108度,外角和是360度.它不能铺满地面. 六边形,它可以分成4个三角形,内角和是720度,一个内角的度数是120度,外角和是360度.用3个正四边形就可以铺满地面. 七边形,它可以分成5个三角形,内角和是900度,一个内角的度数是900/7度,外角和是360度.它不能铺满地面. 由此,我们得出了.n边形,可以分成(n-2)个三角形,内角和是(n-2)*180度,一个内角的度数是(n-2)*180÷2度,外角和是360度.若(n-2)*180÷2能整除360,那么就能用它来铺满地面,若不能,则不能用其铺满地面. 我们不但可以用一种正多边形铺满地面,我们还可以用两种、三种等更多的图形组合起来铺满地面. 例如:正三角形和正方形、正三角形和六方形、正方形和正八边形、正五边形和正八边形、正三角形和正方形和正六边形…… 现实生活中,我们已经看到了用正多边形拼成的各种图案,实际上,有许多图案往往是用不规则的基本图形拼成的. 七年级数学小论文500字(二) 1证明一个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 2用于直角三角形中的相关计算 3有利于你记住余弦定理,它是余弦定理的一种特殊情况。中国最早的一部数学着作——《周髀算经》的开头,记载着一段周公向商高请教数学知识的对话: 周公问:“我听说您对数学非常精通,我想请教一下:天没有梯子可以上去,地也没法用尺子去一段一段丈量,那么怎样才能得到关于天地得到数据呢?” 商高回答说:“数的产生来源于对方和圆这些形体饿认识。其中有一条原理:当直角三角形‘矩’得到的一条直角边‘勾’等于3,另一条直角边‘股’等于4的时候,那么它的斜边‘弦’就必定是5。这个原理是大禹在治水的时候就总结出来的呵。” 从上面所引的这段对话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古代的人民早在几千年以前就已经发现并应用勾股定理这一重要懂得数学原理了。稍懂平面几何饿读者都知道,所谓勾股定理,就是指在直角三角形中,两条直角边的平方和等于斜边的平方 用勾(a)和股(b)分别表示直角三角形得到两条直角边,用弦(c)来表示斜边,则可得: 勾2+股2=弦2 亦即: a2+b2=c2 勾股定理在西方被称为毕达哥拉斯定理,相传是古希腊数学家兼哲学家毕达哥拉斯于公元前550年首先发现的。其实,我国古代得到人民对这一数学定理的发现和应用,远比毕达哥拉斯早得多。如果说大禹治水因年代久远而无法确切考证的话,那么周公与商高的对话则可以确定在公元前1100年左右的西周时期,比毕达哥拉斯要早了五百多年。其中所说的勾3股4弦5,正是勾股定理的一个应用特例(32+42=52)。所以现在数学界把它称为勾股定理,应该是非常恰当的。 在稍后一点的《九章算术一书》中,勾股定理得到了更加规范的一般性表达。书中的《勾股章》说;“把勾和股分别自乘,然后把它们的积加起来,再进行开方,便可以得到弦。”把这段话列成算式,即为: 弦=(勾2+股2)(1/2) 即: c=(a2+b2)(1/2) 定理: 如果直角三角形两直角边分别为a,b,斜边为c,那么a^平方+b^平方=c^平方;即直角三角形两直角边的平方和等于斜边的平方。 如果三角形的三条边a,b,c满足a^2+b^2=c^2,如:一条直角边是3,一条直角边是四,斜边就是3*3+4*4=X*X,X=5。那么这个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称勾股定理的逆定理) 七年级数学小论文500字(三) 我每次做数奥都是拿起一道题拉起来就做,因为我觉得这样做起来很快。可是今天做数奥时,有一道题改变了我的看法,做得快不一定是做得对,主要还是要做对。 今天,我做了一道题目把我难住了,我苦思冥想了好几个小时都没有想出来,于是我只好乖乖地去看基础提炼,让它来帮我分析。这道题目是这样的:求3333333333的平方中有多少个奇数数字?分析是这样的:3333333333的平方就是3333333333×3333333333,这道乘法算式由于数字太多使计算复杂,我们可以运用转化的方法化繁为简,也就是把一个因数扩大3倍,另一个因数缩小3倍,积不变。使题目转化为求9999999999×1111111111=(10000000000-1)×1111111111=11111111110000000000-1111111111=11111111108888888889因此,乘积中有十个奇数数字。这道题,我们还可以位数少的两个数相乘算起,就能发现积中奇数的数字个数。即3×3=9→积中有1个奇数数字。33×33=1089→积中有2个奇数数字。333×333=110889→积中有3个奇数数字。3333×3333=11108889→积中有4个奇数数字。…… 从上面试算中,容易发现积是由1,0,8,9四个数字组成的,1和8的个数相同,比一个因数中的3的个数少1,0和9各一个,分别在1和8的后面。积中奇数的数字个数与一个因数中3的个数相同,可以推导出原题的积是:11111111108888888889,积中有10个奇数数字。 做了这道题,我知道做数奥不能求快,要求懂它的方法。 七年级数学小论文500字(四) 今天,我遇到两道数学题,并得到了一些窍门。 第一题:幼儿园买进大小两种毛巾各40条,共用58。8元。大毛巾比小毛巾的2倍多元。这两种毛巾各多少元?其实,这道题还是较简单的。只要用解方程就行了。先算出大小毛巾的价钱,在计算,不一会,我就做完了。 乔布斯水果店原来将一批苹果按100%的利润(即利润是成本的100%)定价出售,由于定价过高,无人购买。后来不得不按38%的利润重新定价,这样售出了其中的40%。此时,因害怕剩余水果腐烂变质,不得不再次降价,售出了剩余的全部水果。结果,实际获得的总利润是原定利润的,那么第二次降价后的价格是原来定价的。第二次降价的利润是:(×)÷(1-40%)=25%,价格是原定价的(1+25%)÷(1+100%)=。接着道题要把这批苹果看成1,价格也看成1,这批苹果总共分两次卖,第一次卖了,第二次卖了。总的利润是,总的售出价格就是,第一次卖了40%×,×就是第二次卖出的总货款。再减掉二次的成本60%,就得到第二次多卖出的钱。利润就是销售价比成本价多出来的钱再除以成本,所以用这个钱除以第二次的成本1-40%,就等于第二次降价后的利润,这时候需要注意,原来的定价应该是(1+100%),所以用(1+25%)÷(1+100%)相除就等于所要答案。 某高速公路收费站对于过往车辆收费标准是:大客车30元,小客车15,小轿车10元。某日通过该收费站的大客车和小客车数量比是5:6,小客车与小轿车数量比是4:11,收取小轿车通行费比大客车多210元。求这天这三种车辆通过的数量。解题思路:先把两个比换算成同样的比例,这样三个之间就可以作比较。小轿车比大轿车多出210元,车子的数量比是33:10,实际上收费比是3:1,这样形成的差33×1-10×3=3,210除以3就等于每个配给的量是70辆。就是5:6=10:12,4:11=12:33,30:10=3:1,33×1-10×3=3,210÷3=70(辆);大客车:70×30÷30=70(辆),小客车:70×6÷5=84(辆),小轿车:84×11÷4=231(辆)。 不要担心题目有多难,无论什么数学题总会有答案的,数学就是这么简单,就要看你逻辑性、思维和分析能力是否强。希望你们也爱上数学! 七年级数学小论文500字(五)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在我们数学王国里也有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在我现在的第九册的练习册中,有一题思考题是这样说的:“一辆客车从东城开向西城,每小时行45千米,行了小时后停下,这时刚好离东西两城的中点18千米,东西两城相距多少千米?王星与小英在解上面这道题时,计算的方法与结果都不一样。王星算出的千米数比小英算出的千米数少,但是许老师却说两人的结果都对。这是为什么呢?你想出来了没有?你也列式算一下他们两人的计算结果。”其实,这道题我们可以很快速地做出一种方法,就是:45×=(千米),=(千米),×2=261(千米),但仔细推敲看一下,就觉得不对劲。其实,在这里我们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这时刚好离东西城的中点18千米”这个条件中所说的“离”字,没说是还没到中点,还是超过了中点。如果是没到中点离中点18千米的话,列式就是前面的那一种,如果是超过中点18千米的话,列式应该就是45×=(千米),=(千米),×2=189(千米)。所以正确答案应该是:45×=(千米),=(千米),×2=261(千米)和45×=(千米),=(千米),×2=189(千米)。两个答案,也就是说王星的答案加上小英的答案才是全面的。 在日常学习中,往往有许多数学题目的答案是多个的,容易在练习或考试中被忽略,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审题,唤醒生活经验,仔细推敲,全面正确理解题意。否则就容易忽略了另外的答案,犯以偏概全的错误。[七年级数学小论文500字]相关文章:1.趣味数学小论文2.数学小论文作文3.数学小论文的作文4.数学小论文200字5.关于数学小论文6.数学高中小论文7.小学有关数学小论文8.高中的数学小论文9.数学与生活(小论文)精选10.数学生活小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肯定对论文都不陌生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数学论文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家到观前街大约3500米。周末我们开车出行大约需要30分钟左右,也就是说,平均每分钟大约开120米左右。另外,还要再加上找停车埸的时间,而且还需要付停车费。但有一次奶奶带我骑电瓶车去,只用了20分钟。也就是说,平均每分钟大约骑了175米。这么一比较,骑车的速度是开车速度的1。5倍左右。于是,我跟妈妈说:“如果我们骑车出行,不但能节省时间还可以别让马路上太挤,更可以省了停车费和油费。”妈妈笑着夸我会动脑筋。
这次无意间的计算让我明白了,为什么要提倡绿色出行了!真的省时又省钱。
生活中的数学无处不在。只要肯动脑筋,就会发现很多省时又节约的方法。我喜欢数学,一定要认真学,要把学到的知识用到实际生活中去。
今天,姑妈给我出了一道数学题目,是关于年龄问题的,别看就一道题,它可是奥数题,我可要好好的动一下脑子。题目是;女儿今年3岁,妈妈今年33岁,几年后,妈妈的年龄是女儿的7倍?
我想了想便说;他们的年龄的差要先算出来;33—3=30(岁)她们的年龄差永远都不会变。几年后妈妈的年龄是女儿的3倍?要把女儿的年龄看作是一份,妈妈的年龄看做7份,可以画线段图来做做。就是相差6份,就是‘7—1=6(份)6份就是30岁,所以几年后女儿的年龄是30除以6=5(岁)也就是说;5—3=2(年)后妈妈的年龄是女儿的7倍。
姑妈听了,不时在向我投来赞赏的目光!
星期天,我到隔壁邻居家串门,正巧,他正为一道奥数题目发愁呢,我向他手中的纸一看:小明有1元,2元和5元的.人民币共60张,总面值为200元,已知1元比2元的人民币多4张,问这三种面值的人民币各有多少张?
他说,只要我能把这道题做出来,就和我一起出去玩,我一看这题目,就想到了我这学期新学的知识:替换,我便爽快的答应了。
先假设1元人民币减少4张,那么这三种人民币总共就是60-4=56张,总面值就是200-4=196元,这样1元和2元人民币的张数就变得同样多。再假设这56张人民币全是5元的,那么这些人民币的总面值就是5x56=280元,比前面假设的情形多了280-196=84元
这是由于把1元和2元的都假设成了5元的,这样的话就多算了5x2-1-2=7元,84÷7=12,由此可知有12张1元和12张2元的被假设成5元的了,因此,原来2元面值的人民币有12张,1元的有12+4=16张,5元面值的人民币有60-12-16=32张。
做完后,我在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答案是正确的,我立刻把我的计算过程讲给了他听,他直夸我解题能力强,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我们便一起高高兴兴地出去了。
我认为在生活中发现数学,理解运用它并且与朋友分享,这才是最大的快乐!
同学们,我这里有一道题目,你们也haveatry吧!
一辆汽车上午行了3小时,下午行了2小时,上午和下午一共行了340千米。如果上午每小时比下午每小时多行5千米,上午每小时行多少千米?下午呢?
有一天,我在玩一个游戏,碰上一道挑战题,只要题目做对了就能得到相应的奖励,题目是这样的:从1+2+3+……100=?我心想这样要加到什么时候啊。我赶紧请教爸爸,爸爸教了我一个好办法:例如从1加到6,可以组成1+6=7、2+5=7、3+4=7,再将三个7相加或者是3×7,得数就是21。计算方法是将第一个数1和最后一个数6相加得7,再和最后一个数的一半相乘,即和6÷2= 3相乘,3×7 = 21,这样就方便多了。我试着算了一下,从1加到10就是1+10 = 11,10÷2 = 5,11×5= 55;那么从1加到100就是1+100= 101,100÷2= 50,101×50= 5050。
哈哈,加法变乘法,算起来又快又准,数学真奇妙,数学无止境,数学真是快乐的天堂!
生活中,处处有数学,只要你善于观察,就一定能发现它蕴含的无穷奥秘。
我很喜欢数学,平常很爱探究,数学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也是我唯一的爱好。我梦想就是成为一名数学家,成为一名伟大的数学家。
在四年级时,数学老师周老师教了我们商不变的规律,刚学习这个规律的我感到很好奇,有一些不相信。
商不变的规律就是:在除法中,被除数和除数同时扩大若干倍或缩小若干倍,商不会变,但余数会变。
我围绕着这个规律展开了实验。我用40和6两个数进行了实验。40除以6等于6,余数是4,。我将40和6同时扩大相同的倍数100,变成4000除以600,我计算了一下,商是6,余数是400,它的商没有变,余数扩大了相同的倍数100,变成了400。我吃了一惊,商居然真的没有变,还是6,而余数却变了。
我还是有一些不相信,又用50和4试验了一下。50除以4等于12,商是2。这次我将50和4同时扩大到原来的2倍,变成100和8,100除以8,商是12,余数是4。商还是没有变,但余数扩大了相同的倍数2倍,变成了4。我彻彻底底的震惊了,再一次体会到了数学的神奇。
五年级时,我又接触到了方程,方程其实就是含有未知数的等式。在学习商不变的规律后,我再次对方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找了许多方程来做,并学会从中发现规律。
3x?2=302计算方法是:先将302减去2,变成3x=302-2,那么3x=300,再将300除以3,变成x=300÷3,结果变成x=100。没想到只需几步就可以将这个方程解开,得到答案。
我又找了一个方程来计算。5x-6÷3=38,先将6÷3算出变成5x-2=38,再将38?2等于40,式子就变成了5x=40,最后将40除以5等于8,结果就是x=8。
数学,就像一座高峰,直插云霄,刚刚开始攀登时,感觉很轻松,但我们爬得越高,山峰就变得越陡,让人感到恐惧。这时候,只有真正喜爱数学的人才会有勇气继续攀登下去,所以,站在数学的高峰上的人,都是发自内心喜欢数学的,站在峰脚的人是望不到峰顶的。只有在生活中发现数学,感受数学,才能让自己的视野更加开阔!
让我们一起来探索数学的奥秘吧!
学习政治的重要性有的同学认为,政治不大重要,中考所涉及的内容也不多,政治中的很多内容都需要记忆,学习、背诵较花时间,平时也就不注重。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学习的好坏,不仅由一个人的智力因素决定,很大的一部分则由非智力因素决定。非智力因素包括健康的情绪情感,坚强的意志与毅力,健全的人格与个性,学习、生活、劳动中的良好的承受能力、适应能力,等等。初一年级的政治课就是专讲这方面的内容。我国逐渐转向法治国家,初二年级学习法律的重要性不言自明,更能提高我们的素质。初三年级更要求我们学习了解我们的社会环境,通过学习,能提高我们分析事物的能力。学习政治促进我们的思想和思维从少年向青年转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政治成绩好的同学,他的作文水平都较好,且上课的注意力都较好,数学成绩也不赖。)学习政治要靠理解从以上的学习内容可以看出,学习政治不能脱离实际,要同实际结合起来。在学习的过程中,要经常把所学的内容与实际比较,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政治课程中有较多的记忆内容,但这些内容不能靠死记硬背,死记硬背的东西很容易忘记掉。我们应该先理解所学的内容,然后再作必要的记忆,这样就不容易忘记,学到的东西也就真正成为自己的知识了。在学习过程中,应多举实际的例子。如学习法律时可用学到的法律常识来解释实际的案例,这样能对法律、法规有更深刻的领会。
写政治小论文是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对学生的一项基本要求,是素质 教育 的要求,是贯彻新课改精神的需要,符合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有助于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各方面的能力。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1政治的小论文 范文 ,仅供参考。
(步骤有四)
1.提出论题
这是政治小论文的“首”,一般为一段,20字左右。针对特定的材料或命题,开门见山,三言两语,亮明中心论点,揭示出本质性的问题。例如,针对我国北方日益严重的沙尘暴,提出“我国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形势”的中心论题;针对中美撞机事件,提出"反对霸权,振兴中华"的中心论题;等等。 要求新颖而不落俗套,简洁而有概括力。
2.分析论题
这是政治小论文的"干",一般为1~2段,250字左右。围绕中心论题进行有理有据、深入本质的分析,鼓励学生发表独到的见解。比如,分析造成"环境问题"的因素,环境问题的表现及危害;分析"反对霸权,振兴中华"的重要性,认识霸权主义的根源、表现及危害,帝国主义的本质,振兴中华、实现四化的迫切性等。分析时切记不可面面俱到,而应析其一点,击中要害,一针见血,就具有更强的战斗力和说服力。 要求论据充足,分析深刻,逻辑严密,层次清楚。
3.解决论题?
这是政治小论文的"腹",一般为一段,100字左右。针对中心论题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鼓励学生发扬创新精神。例如,针对怎样才能"珍爱生命,远离邪教",提出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解决途径;针对如何"反对霸权,振兴中华",提出要依靠世界人民大团结来反对霸权主义,我国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增强综合国力等途径来实现。
4.联系实际
这是政治小论文的"尾",一般为一段,40字左右。联系青少年学生实际,是政治小论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青少年要认识到当前自己肩负的重任,勤奋努力,刻苦学习,竭力奉献。在此,或鞭笞假、恶、丑,或歌颂真、善、美,用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来号召大家为之而拼搏、奋斗。 总之,政治小论文的结尾要紧扣论题,联系实际,深化主题,充满感召力。?
政治小论文《我看环保》(例文)
我看环保
环境问题不仅是个生活质量问题,更是一个直接影响人尖生存与发展的大问题。(提出论点)
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保护已迫在眉睫。环保虽如此重要,国家也颁布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法律和法规,可是在社会上仍有一些人,为了个人的利益去破坏环境,有的救灾屡禁不止。这就要求我们采取 措施 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依法规范人们的行为。(分析论点)为此,我特提出如下建议:(解决论点)
首先,应在学生中普及环保教育,开设环保科目,并规定为必修课。规定每个学生必须对环保作出贡献。如规定每个学生一年必须种一棵树等,从而让每个学生都明白:对于环保,自己也有一份责任,自己也应该出一份力。
其次,国家有关部门应不定期对各个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对那些违反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的单位实施重罚,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这样才能从污染源上加以控制、治理。
再次,对在环保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应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奖励。这样能更有效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这对于全民参加环保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最后,国家应拨款建一些环保设施,如建一些污水处理站,保证流入江海湖泊的水的质量;采取“垃圾分类回收”措施,并在行动之前加以宣传,以得到群众的积极响应。
环保问题的确应该引起我们每个人的重视。每个人都应该思考,自己应该为环保做点什么。愿人人都为环保出一份力,让美好的环境永远伴随着我们!(联系实际,表明观点)
评价:本文侧重解决环境问题,特点是将分析问题结合到解决问题的过程中。
反对“台独” 振兴中华
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行为是可耻的,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行为是光荣的。所以,我们要与“台独”行为做斗争,坚决反对“台独”。(提出论点)
众所皆知,台湾历来就是中国不可争辩的领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们面临的迫切任务,早日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是两岸中国人和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心愿,同时也是所有中国人最根本的利益。从郑成功到施琅,多少中国人为了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利益,抛头颅,洒热血,用年轻的生命谱写一曲曲壮丽的诗篇。他们的英雄 事迹 是可歌可泣的!(正面分析论点)
但是,我们也看到了不少民族的败类。吕秀莲曾在日本说过“割让台湾给日本”是台湾人民的大幸:李登辉也说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还说自己是日本人:陈水扁干脆跑到美国买来“先进武器”,将枪口对准自己的祖国。这些“台独”分子可以说用心良苦。他们明明流着中国人的血液,却怎么也不肯认祖,反而是“孩子大了忘了娘”,甚至扮演着汉奸的角色。试想一下,哪个汉奸卖国贼会有好的下场呢?他们这种行为的目的就是要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所以,他们搞“台独”是可耻的。(反面分析论点) 当前,国际形势不很太平。伊拉克人民此时正处在没有主权的痛苦深渊中:车臣总统遭受恐怖袭击身亡:朝鲜核武器问题越演越烈。中华民族也正经受前所未有的挑战。当前两岸关系的形势严峻,对于中华民族的利益是很不利的。台湾的命运在于统一,统一才有出路。否则,台湾的前途和台湾人民的命运将遭到破坏。(联系实际)
现在,摆在台湾当权者面前有两条路:一条是悬崖勒马,停止“台独”分裂活动;一条是一意孤行,妄图分裂中国,最终玩火自焚。中国有句古话“得民心者得天下”。“台独”是违背民心的,是所有中国人坚决反对的,将受到所有中国人唾弃的!(解决问题)
当海峡两岸的兄弟姐妹手拉着手,心贴着心的时候,就是我们中华民族复兴的时候……让我们共同期盼那一天尽快到来!(表明态度)
点评:本文成功的地方有:结构严谨,论点清楚,论证有力,论据充分。有不可抗辩的力量,很有说服力,看完叫人心悦诚服!语言很简练又很有力度,特别是排比句运用得很好。时代性很强,能引用当前时事,理论联系实际。材料的运用很恰当,很简练,概括能力强。思想性强,有很高的政治觉悟。是一篇很成功的政治小论文。
法制小论文范文( 针对有关“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的情景材料)
法在我心中
曾听过这样一个 故事 :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队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讨学生证,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__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他,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14岁啊,如花般的“成熟”季节;14岁的年轻生命哟,就这样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了句号。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
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
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我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就是“校园勒索事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期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
我以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为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 法律知识 ,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尔后,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质量大提高,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由社会发展滞后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突破性转变,国际地位与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然而,当我们回首过去,心中充满无限骄傲与自豪时,又是否清醒的看到了中国未来发展道路上的一些障碍呢?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大多数产品都比较单一,没有自己的技术品牌,面对原材料价格不断上行,同行业间日趋激烈的竞争,以及国内外的巨大压力,不少企业已经开始飘零不定。
美国《财富》杂志此前评选出的世界企业500强中,中国内地仅有11家企业"榜上有名",而且多数属于电力、石油、银行等国家垄断性行业,不具备自己的品牌;在2016年公布的世界最具有影响力的100个品牌中,中国大陆仅一个品牌入选。
然而,"MadeinChina"却已深入世界每个角落,并逐渐占据了各个生活场所。所谓的"中国制造"指的是通过为别国的品牌、用别国的技术、替别国公司做加工而赚取微薄的收入和利润,还有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拥有自己的品牌,但所使用的核心技术是别国的。但随着科技水品的不断发展,"中国制造"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了。在中国制造迫切需要确立核心竞争力,成为"中国创造"。毕竟,仅仅是制造而没有创新,制造就没有生命力。
中国之所以仍处于"不发达"阶段就是因为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科学技术水平还不够高,所以要摆脱"不发达"阶段,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就必须要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实现我国生产力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而大力发展教育,才能从根本上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从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战略主动地位。科技创新能力,已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在激烈的国际竞争面前,如果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上不去,一味靠技术引进,就永远难以摆脱科技落后的局面。
我国已经从低成本时代向高成本时代过渡,因而企业也必须由"成本优势"向"技术优势"转变,而"技术优势"的核心就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只有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品牌,中国才能在国际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要真正跟上世界经济发展的脚步,真正参与分享世界经济发展的"大 蛋糕 ",我们必须拥有创新能力,并以此向经济价值链的高端发展,最终加入科技创新国家之列。
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作为青少年学生,我们要提高自己的科学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我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而努力.
论文题目: 赫伯特?西蒙的感想 学 院: 经济学院 专 业: 财 政 学 班 级: 10财 政 学 号:__ 完成日期: __年11月15号
读赫伯特·西蒙的感想
1978年正值中国改革开放之年,是中国历史是不可磨灭的一年,也是中华民族重获新生的一年。同样也是在这一年,赫伯特·西蒙获得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奖项——诺贝尔经济学奖。这是对他学术成就的重要肯定。
瑞典皇家科学院贺辞说,其科学成就远超过他所教的任何一门学科——政治学、管理学、心理学和信息科学。他的研究成果涉及科学理论、应用数学、统计学、运筹学、经济学和 企业管理 等方面,在所有的这些领域中西蒙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人们完全可以以他的思想为框架来对该领域的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但西蒙首先是一位经济学家,因终生从事经济组织的管理行为和决策的研究而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西蒙有关组织决策的理论和意见,应用到现代企业和公共管理所采用的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和控制等系统中及其技术方面,效果良好。这种理论已成功地解释或预示如公司内部信息和决策的分配、有限竞争情况下的调整、选择投资各类有价证券投资和对外投资投放国家选择等多种活动。现代企业经济学和管理研究大部分建立在西蒙的思想之上。而赫伯特·西蒙最重要的思想就是决策理论即:①找出制定决策的根据,即收集情报;②找到可能的行动方案;③在诸行动方案中进行抉择,即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对未来发展的预测,从各个备择方案中选定一个方案;④对已选择的方案及其实施进行评价。决策过程中的最后一步,对于保证所选定方案的可行性和顺利实施而言,又是关键的一步。经过综合概括,发现在这四个阶段中,公司经理及其职员们用很大部分工作时间来调查经济、技术、政治和社会形势,来判别需要采取新行动的新情况。众所周知,在任何社会形势下,个人要有效地达到宗旨,不仅取决于他自身的活动,也依赖于他的活动与其他相关个体的活动的相关程度,这就需要对组织成员活动的协调。
在写我“浅议经济学家赫伯特·西蒙”这篇论文的时候,我不仅提前 熟悉了写论文的格式,更让我进一步认识和熟悉了诺贝尔经济学家——赫伯特·西蒙。作为经济学院的学生,了解和学习西蒙的思想,尤其是他的决策理论和管理思想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任务。通过使用搜索引擎,如百度、谷歌,获得了赫伯特·西蒙的生平及简介以及通过使用检索工具:SCI(科学引文索引)。透过赫伯特·西蒙的一生,我们可以看到每一项荣誉的背后,都挥撒着他们辛勤的汗水。我们要向西蒙学习他那孜孜不倦的精神与一丝不苟的治学态度。
2021政治小论文范文5篇相关 文章 :
★ 2017政治小论文范文3篇
★ 高中政治时事评论小论文3篇
★ 初一政治小论文范文
★ 政治小论文中国梦范文
★ 高中政治时事评论小论文600字
★ 如何写高中政治小论文的方法步骤
★ 关于哲学的政治小论文
★ 关于坚持的政治论文800字
★ 高中政治时事评论小论文范文
初中阶段是学生建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与人生观的重要时期,初中政治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初一政治论文600字,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初一政治论文600字篇一 让道德之花绽放 我常常坐在桌前想,道德是什么?起初模糊的概念就是父母 教育 下做个听话的孩子。上学以后,老师的教导使我由模糊变得更加清晰起来。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你就发现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原来是那么的简单 那天天气很好,我跟妈妈去一个大楼办事。说笑间我们进了电梯,后面陆续也有人跟了进来,我跟妈妈站在门口,看到一个快递员叔叔也想紧跟着进来的样子,但他手上拿了不少快件和包裹,迈步的同时一只包裹掉了下来,低头捡的时候,另一个文件又掉落在地下,看着他手忙脚乱尴尬着急的样子以及即将关上的电梯门,在短短的几秒钟内发生这样的情景,再等一部电梯或许也是再平常不过的了,但就在那时妈妈突然伸出一只手,挡在了即将关上的电梯门上,让快递员叔叔走进了电梯,我和妈妈相似一笑。那天到底去办什么事我已经想不起来,但是妈妈伸手的动作和叔叔朴实沧桑的的脸上那充满感激的眼神我是记的非常清楚的。日常生活中,不需要虚伪的客套和寒暄,多一些这样自然的动作,带给人内心的温暖我想是不需要用言语来表达的。由此,我也常常会学一些妈妈的动作,当然没有那么多电梯门等着我去挡,偶尔我会低下头顺手捡起一个垃圾扔进垃圾桶;在过往的人行天桥上尽量靠边站,让一些着急赶路的人能顺利通过;回家的楼梯上看到邻家阿婆先咧嘴一笑,轻叫一声伸手过去......。 “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歌大家都会唱,让我们在这歌声中,一起将道德之花绽放! 初一政治论文600字篇二 让道德的敬畏回归 不守规矩的国民到新加坡便怕了,不在乱扔垃圾;排放超标的工厂到外国便怕了,不在忽略环境问题。因为怕,他们懂得了约束,原本的“毛病”便得到了改正。 可惜,他们的怕是“现代的怕”,他们怕的是当地的法律让他们“得不偿失”。当今的法治社会利用的便是人们的这种“计较”心理,让人们怕“亏”,所以不再做。环境保护法让想伐木的人怕赔上性命,食品安全法让想非法添加的商人怕赔了本钱,劳动法让想剥削的雇主怕被告罚款……精明的政府聪明地运用了“利字当头”的无上法则,以毒攻毒,让人们表现得本分。但是显然,这种怕的制约力是有限的。所以才有了国外旅游回来的人依旧乱扔垃圾,国内的工厂依然肆意排放,甚至,同一产品的加工在国内外有着两套标准!现代的怕让现代人的心更趋于利益化,他们开始精细地盘算着如何最大限度地放纵而不逾矩,如何不合矩却不被发现……现代的怕让现代人完全忘记了为何要怕,他们只因不愿失去而怕,因被限制而怕。所以,才有了费尽心机要打擦边球的人,有了漏洞层出不穷的法律,有了担心他们不再怕的人。 这难道不可怕吗? 怕,本是一种自然的心理状态,同喜怒哀乐一样,用以约束人们自己的行为。而一个人在精神层面所怕的东西,则可称为道德的敬畏。忘不了毕力格老人面对过度放牧在科尔沁草原上的屈膝一跪,忘不了杨震面对4两黄金在深夜中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忘不了汉武帝的罪己碑,忘不了贾人的童叟无欺……道德的敬畏,展现的是纯真,给人的是心安,营造的是和谐,相比于现代的怕的虚伪,费劲,难道我们不应迎会久违的道德敬畏吗? 我们当今的道德便如逐步沙漠化的草原,难以迅速恢复,但若不及早治理,势必会愈加恶化。敬畏需养性,钱财乃身外之物,无愧于心方得安宁,敬畏需正心,待人处事德字当先,不存丝毫害人之心。在喧扰的时代在内心为道德的敬畏保留一块圣洁之地,方显人生大境界。 让沙漠化的草原返还,让道德的敬畏回归。看了“初一政治论文600字”的人还看: 1. 初三政治论文600字 2. 初一的政治论文1500字 3. 爱国政治论文600字 4. 初二政治论文600字 5. 初一的政治论文
法学本科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
(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
(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
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
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
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
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
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
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
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大学生活又即将即将结束,大家都知道毕业前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准备、有计划、比较正规的、比较重要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毕业论文应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学毕业论文,欢迎大家分享。
摘要: 在当代中国,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的今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抢劫罪问题仍然还很突出。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是人所共知的,因而加强对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和对抢劫罪的定罪问题进行讨论是法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运用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综合分析了当代中国抢劫罪的各种状态、特点,及罪与非罪的对策。第一章从抢劫罪的概念入手,阐述了构成抢劫罪几个要件。第二章讨论了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第三章从暴力下限入手,分析了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第四、五、六、七章从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对象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等几个方面是否构成抢劫罪入手,研究了常见的几种难把握的抢劫罪。结论提出了在实践中对抢劫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抢劫罪社会危害性罪与非罪对策
目录
中文摘要……………………………………………………………………………(1)
目录…………………………………………………………………………………(2)
前言…………………………………………………………………………………(3)
一、抢劫罪的概念…………………………………………………………………(3)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3)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4)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5)
五、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抢劫罪对象…………………………………(7)
六、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9)
结论…………………………………………………………………………………(9)
参考文献……………………………………………………………………………(10)
致谢…………………………………………………………………………………(10)
前言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历来为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这类案件的发生,且案情非常复杂。《刑法》第263条对此作了一个较具体的规定。但由于立法对文字简明性、概括性的要求,使得法条不可能明确而全面地表述所有实际情形。对于抢劫罪的许多方面,历来多有讨论,首先,在罪与非罪方面,因为涉及是否需要立案、采取侦察措施、提请逮捕、起诉等问题,因而是个首要问题。本文试选择几个对定罪有着重要影响且有争议的问题加以讨论,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裨益。
一、抢劫罪的概念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在实施抢劫行为时,不仅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失,而且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这既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志,又使抢劫罪成为侵犯财产罪中的最严重犯罪。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和他人的人身。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劫取财物的行为。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被害人不能或不敢反抗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暴力行为只要足以抑制对方的反抗即可,不要求事实上抑制了对方的反抗,更不要求具有危害人身安全的性质。胁迫,是指以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不敢反抗的行为。胁迫既可以是用语言胁迫,也可以通过动作、手势进行。其特点是如不交付财物或者进行反抗,便立即实现胁迫的内容。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之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丧失反抗能力的强制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人中毒等。
本罪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1]。抢劫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已的抢劫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人身与财产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中,行为人对他人造成财产上的损害只能是希望心理,但对他人造成人身上的侵害则可能是放任。由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不是抢劫成立所必需的要件,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抢劫罪的故意是一种直接故意,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一种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且受到刑罚的惩罚,其根本原因是这一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构成是社会危害性的外在法律体现。一般地,行为如果符合犯罪构成,那么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达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这一行为就构成犯罪。但实际情形并不总是这样简单。犯罪构成要件只不过是从繁杂的实际犯罪情形中概括、归纳出来的,是决定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主要方面,并非全部。许多不为犯罪构成所包括的方面,诸如犯罪的动机、情势的需求(如国家根据社会治安形式的变化在不同时候采取从重或从轻的刑事政策)、实际情形的变化(如投机倒把行为在计划经济年代与市场经济年代罪与非罪的变化)等等方面都会影响行为在特定条件下的社会危害性。有许多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是完全具备的,但一旦综合考虑行为的方方面面,其社会危害性就减低而不够刑罚标准。正是考虑到这一情形的实际存在,为了尽可能准确到做到罪刑相适应,保证刑罚预防目的的实现,《刑法》在总则第十三条赋与执法者自由酌量的权力:“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只顾及行为是否具备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不综合考虑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因而出现许多不妥的地方。如:
因为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因此《刑法》没有象盗窃罪一样对财物数额作出要求,而且年满14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可成为犯罪主体。司法实践中,对一些青少年,甚至是刚满14周岁的在校生,以轻微的暴力行为如打几个耳光,踹几脚,向同学索要几元钱的行为,一律以抢劫罪刑拘、逮捕、起诉。从犯罪构成角度看,这样的行为无疑是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的,但正如上文所述,相对于社会危害性来讲,犯罪构成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实际上在执法过程中,不但要分析这些特殊情况是否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还应根据一般的社会常识及公众心理,分析这样一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是否达到或接近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抢劫罪的最低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如果类似本文列举的这样的行为都以抢劫罪定罪判刑,笔者以为,无论是从对青少年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个刑事政策角度,还是从刑罚追求罪刑相适应,以期达到预防目的这个角度讲,都是不妥的。而且,虽然在刑法里面,没有对抢劫罪的财物数额作出一个下限规定,但刑法总则第九条关于罪与非罪的规定,无疑对刑法分则是有指导意义和法律束缚力的。当然,对于某些所抢财物数额虽小但手段较严重的行为,则是依法应予严惩的。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只有对这两种权利的侵害程度的综合,才能说明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
“暴力行为”是抢劫罪最常用的手段行为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直至生命权的施加于人身的强力打击和强制行为,还包括捆绑、强力禁闭、扭抱、殴打、伤害直至杀害等程度不同的侵犯人身的表现形式。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必须是当场实施的,而且是被作为当场强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手段行为加以实施的。这种暴力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是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本人,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只有向这些人施加暴力,才可能进而非法占有财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暴力也可能施加于在场的与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有某种亲密关系的人。与“财物数额不是抢劫罪成立的必备要件”这一共识相反,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暴力行为的上下限问题,各人理解不一。暴力行为的上限即“以暴力手段实施抢劫致人死亡”是否包括故意杀人,本文认为,如果行为人把故意杀人作为当场劫取财物的一种手段行为,则以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定罪判刑。对为了事后获得被害人的财产,先将被害人杀死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抢劫罪[1]。但对于暴力程度的下限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很难把握。前苏联、日本、北朝鲜等国都明确规定暴力行为的程度必须达到“危及被害人生命与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等程度[2]。目前我国对此法还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不应规定暴力程度的下限,理由如下:
一是抢劫罪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两种权利的被侵害程度对于说明某一抢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而言,具有相等的意义。认为财物数额可以没有下限而暴力程度需要下限,这是没有道理的。
二是以暴力劫财的本质特征是:以暴力为手段行为,意图使被害人不敢、不能或不知反抗,从而达到当场劫财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以此暴力行为达到当场取财的目的,而且客观上实施了暴力劫财行为,就符合抢劫的本质特征,而不问这一暴力是否足以危害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他人的反抗。而且每个被害人的身体状况都是不同的。有些时候,较重的暴力行为不一定能危及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而有些时候较轻的暴力却能够做到。如果认为暴力程度一定要有所谓的下限,那么,前者不成立抢劫罪而后者成立,这显然是不附合逻辑的。
三是轻微的暴力劫财与胁迫劫财的社会危害性相当。胁迫的暴力内容,不管有多严重,它毕竟只是一种现实可能性,末造成实然的人身伤害结果。轻微暴力虽然程度轻微,但毕竟已造成实然的伤害结果。从这点上讲,哪怕最轻微的暴力行为都要比胁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前者定性为抢劫,而后者不定为抢劫,没有道理。
四是从实际操作情况看,如果承认暴力程度下限的存在,则因为"轻微暴力"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易造成执法者理解不一,而导致执法混乱。
当然,在理解“暴力程度没有下限”的时候,跟理解“财物数额没有下限”一样,除了考察这两者本身,还应综合这两者来判断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
对于胁迫的习惯理解,如暴力一样都是一种主动的作为。但不作为同样可以成立胁迫。实际情形中,也常常存在通过不作为的胁迫当场取财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