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税收方面的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电子商务税收问题
一、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税收流失情况分析
电子商务中主要包括B2B、B2C、C2C等多种模式,其中B2B和B2C已基本实现税款的征收,而C2C模式下税款的征收仍是一个真空领域。C2C模式是电子商务领域的中流砥柱,其为consumer to consumer的缩写,即消费者对消费者的交易模式,众所周知的淘宝网就是基于这一模式进行网络销售。在当今互联网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基于大数据的统计理念,电子商务中的C2C模式对我国的GDP总量和CPI指数产生了巨大影响。在美国,民众在感恩节后开始全民疯狂采购,故此感恩节后的第一天又被称之为“黑色星期五”,而如今,由淘宝网所开创的“双11”风头更甚。从表可以看出,自2009年首次发起“双11”购物狂欢节以来,“双11”的销售额在六年间呈几何倍增长,更在2014年创全球历史新高。
而在受益人群热舞狂欢之际,我们必须冷静下来思考一个问题,在海量交易的背景下,在高额利益的掩盖下,我们究竟在“双11”中损失多少?历年“双11”的销售额合计为亿元,淘宝网上的交易类型较广,但大多都是有形的商品,按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在传统商务模式的增值税征收制度下,不考虑起征点及各项优惠政策,按一般纳税人平均5%的税负率进行分析,“双11”这6天共流失税款亿元(×5%);若按小规模纳税人3%的税负进行计算,共流失税款亿元(×3%)。而这仅仅只是“双11”这6天的数据而已!纳税人的巨大收益和税务机关的微量税收形成了天壤之别,电子商务中C2C模式的税制完善势在必行。
二、电子商务C2C模式征税的必要性
1.我国税收基本原则角度
税收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公平和效率三原则。首先,从法定原则来看,目前由于C2C模式下纳税人信息不公开、税收管辖权难以确定,且我国税法中并没有电子商务征税的具体规定,税务机关对电子商务个人店主的征税之路困难重重。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税法中也没有任何针对电子商务的优惠政策,这就表明,法律中已经规定了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电子商务应当如传统商务一样,对个人涉及到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款。
其次,公平原则禁止政府对纳税人给予优待或苛待的不公正待遇。我们不能不面对的一个社会现象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应用的推广,消费者更倾向于网络购物,且网店的经营成本远远低于实体店,网店的市场竞争力已远超实体店。即便网店销售的物品质量参差不齐,仍然可以获得巨额利益,在这种情形下,“劣币驱逐良币”这一不公正现象出现的概率极大。
最后,效率原则要求税法在制定的过程中考虑市场在竞争中的积极作用,避免税收造成干预。目前市场经济发展的大环境是鼓励创新创业,鼓励互联网经济发展,在此背景下,政府可利用税收政策对竞争进行合理引导、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但绝不能扭曲市场本身的有序、公平竞争。
2.各国征缴税款经验角度
从世界各国对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缴经验来看,主要分为了两个派别,两派的征缴观念截然不同。美国派认为,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贸方式,应当给予鼓励,刺激该行业的发展,故而主张对电子商务采取免税政策;而欧盟派认为,电子商务尽管交易模式有别于传统商务,但从本质上来说其仍属于商品交易的范畴,故而应当与传统商务一样,对其征收相应的税收。
笔者认为,在当前经济背景下,应采纳欧盟派的观点,其一可以取得更多税收用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其二更有利于体现我国法律的公平、公正。
三、完善电子商务税制的举措
1.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信息共享
由于C2C模式下的电子商务纳税人具有较高的隐匿性,致使税务机关开展征缴工作的难度较大。以淘宝网为例,尽管淘宝网开店需要实名制,但是其中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个人网店转手的现象较多,身份认证的店主也许并非实际经营店主;二是即便店主进行了身份认证,但税务机关仍难以掌控到相关信息。
为此,我们应当尽快实现信息共享,这就要求税务机关、通信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和网络交易平台等构建一个多方信息共享平台,对相关的注册和征缴信息进行共享,以便进行后续的奖惩措施。
2.改变监管主体,由第三方平台对纳税人实行代扣代缴
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且相对于税务机关而言,第三方平台对纳税人的各方面情况更为熟悉,无论是纳税人的基本认证信息、主要收款账户还是其日常交易记录等,都在其把握之下。因此,采取税务机关监管第三方平台、第三方平台对纳税人实行代扣代缴的方式可以从源头上解决征缴难的问题。
3.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培养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意识
大多数的社会公民心中并无税收的概念,不了解税收甚至抵触税收,这从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电子商务税制的完善,因而税务机关应在社会范围内加大宣传力度,让百姓知税、懂税、愿意交税,这才是解决征税难题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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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对企业创新的作用分析论文
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出台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税收政策体系的构建与优化要以税收政策作用于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方式和规律为重要依据,当前对于税收政策如何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机理性研究相对缺乏,仅有少数学者从产业视角提出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思路与措施,还难以为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需求下税收政策体系的系统优化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
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特征及其税收政策导向
1.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耗散结构特征。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要素及活动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复杂开放系统,受到系统内部构成和外部环境的综合影响,其系统结构如图1所示。在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内部,存在创新要素子系统和创新活动子系统,其中创新要素子系统包括技术子系统、人才子系统、资金子系统和设备子系统等,创新活动子系统包括研发子系统、中试子系统和产业化子系统;由于创新要素的投入,使得创新活动得以持续进行,而创新活动的开展又不断地积累创新要素。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及绩效不但取决于系统自身的结构与功能,更重要的是,还受到外部环境条件的深刻影响,是系统内外部因素综合交互作用的结果。耗散结构理论认为,一个远离平衡的开放系统,通过不断地与外界交换物质与能量,能够形成并维持一个有序结构,即耗散结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是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尤其是在外部环境(税收政策、科技政策等)的作用下,具备耗散结构的特征。
2.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导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运行,需要投入大量的创新要素和持续开展创新活动,该系统需要借助于外部力量,形成并维持一个耗散结构。由于战略性新兴企业需要持续投入大量创新资金,且往往缺乏配套的高端科技人才,就企业自身力量及其创新需求相比,其创新要素相对不足;同时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需要不断取得新兴技术突破,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应用及市场开发缺乏前期基础和可借鉴的经验,存在较高的创新风险和不确定性。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因此,要形成和维持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耗散结构及其良性循环,就必须使税收政策导向能够改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运行的环境,以解决其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引导和激励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导向性应体现在:第一,从激励创新活动来看,税收政策应注重创新过程的上、中、下游的全面激励和协调,其中重点是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以消除技术突破和市场开发风险引发的创新意愿和动力不足。第二,从激活创新要素来看,税收政策一方面引导企业加大创新要素的投入和累积,提高创新要素的贡献率;另一方面引导社会资金、人才等资源流向战略性新兴企业,弥补资源不足。第三,税收政策不但能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身的发展,还能加强企业与产业链条上其他主体的合作,并加快企业技术扩散,充分发挥对其他主体和其他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税收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机理
从结果来看,税收政策有助于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促使系统总熵不断减少并形成耗散结构的有序状态,提高了企业自主创新成熟度及绩效;从过程来看,税收政策为自主创新系统创造了开放性、非平衡、非线性和涨落等耗散结构条件,从而使战略性新兴企业具备持续创新的条件,促进了自主创新过程中的要素整合与活动协同。
1.税收政策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在与外界的交互作用中,系统总熵S不断发生变化,系统总熵的变化ds包括两部分:系统内部活动产生的熵dsi和系统与外界交换物质、能量引起的熵流dse,如式1所示。ds=dsi+dse(1)其中,dsi单调递增,且大于等于0;dse大于、小于或等于0。税收政策能够通过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从而使系统熵增为负,且始终保持一种低熵状态。
(1)税收政策下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熵变原理。在税收政策作用下,能够促使战斗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形成并维持耗散结构,如图2所示。税收政策体系的合理性及其有效实施有利于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加速其形成和维持耗散结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尤其是在企业发展初期)具有战略性创新资源需求大、新兴技术开发强度大、新兴市场开拓难度高等特点,不但使企业面临极高的技术风险,而且对企业引导和创造市场需求的“主导设计”要求较高,使企业研发、产业化和赢利的前景在短期内不明朗,抑制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见,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创新要素不足、创新资源配置不合理(未能将关键资源配置到关键创新环节、创新活动协同性差)、创新扩散的缓慢过程或技术流失等因素使战略性新兴企业在自主创新的过程中产生熵,影响其创新的效果。为了加速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需要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足够的负熵,使系统处于良好的发展状态。战略性新兴企业在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税收政策(税种重点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关税,优惠方式主要是减征、免征、抵免、扣除、退税以及低税率)通过向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抵消系统内部产生的熵,使系统在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下,总熵减少,形成耗散结构,实现持续创新。
第一,降低企业创新成本,直接引入负熵。为了使企业能够降低创新成本,税收政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直接引入负熵,从而抵消企业创新主动性不强、创新要素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等产生的熵: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新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并降低企业的相对研发成本;另外,鉴于企业需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且其成本较高,针对企业引进创新人才发生费用税前计入成本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创新人才的使用成本;此外,企业用于技术升级换代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用途的增值税和关税等优惠政策,能够改善和提升企业的创新基础条件,提高创新效率和节约创新成本。
第二,提高创新要素贡献,直接引入负熵。为了使企业创新要素贡献率得到提升,税收政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直接引入负熵,从而抵消企业及其创新人才创新主动性不强、创新要素不足等产生的熵:通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按比例扣除税金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提高用于研发和生产等先进固定资产的使用率和贡献率;通过创新人才、个人知识产权转让收入、科研奖励等个人所得税优惠,以及人才教育与培训费、福利费等税前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收优惠,可以提高人才素质与能力,激励人才在企业中发挥其创新的主动性,为企业创新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三,鼓励企业对外合作,直接引入负熵。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税收政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直接引入负熵,抵消创新要素不足产生的熵:通过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境外所得税抵免、外部研发支出所得税加计扣除、出口退税、进出口关税优惠等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出口与合作业务,加快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工艺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或技术升级。
第四,加速企业创新扩散,直接和间接引入负熵。为了加快企业向外扩散创新成果,税收政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直接和间接引入负熵,抵消企业创新主动性不强和创新扩散产生的熵:通过实施技术转让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新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增值税减免、出口退税、关税优惠等税收政策,一方面向企业直接引入负熵,使企业得到直接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快企业创新扩散速度、扩大创新扩散范围和提高创新扩散效果,使更多的社会资金加快流向企业,向企业间接引入负熵,此时创新扩散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可为企业新一轮的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五,引导社会资源流向,间接引入负熵。为了引导全社会资源流向战略性新兴企业,税收政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间接引入负熵,抵消企业创新要素不足产生的熵:通过针对高层次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引导优秀人才和团队流向战略性新兴企业从事创新创业活动,间接向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通过鼓励风险投资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间接影响社会风险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企业,拓宽企业资金渠道,加速研发与产业化。
(2)税收政策下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演化规律。税收政策可以使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演化过程呈现无序到有序、低级有序到高级有序的规律,从而使企业自主创新成熟度不断提高。第一,系统由无序向有序转变。税收政策直接或间接地向系统引入负熵,当使得dse<0且满足|dse|>dsi时,ds<0,即系统熵增为负,系统总熵S减少,系统由无序向有序转变,此时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由不成熟向日渐成熟转变。第二,系统由低级有序向高级有序转变。随着税收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战略性新兴企业对税收政策利用程度的提高,税收政策一方面向系统引入越来越多的负熵,使得dse<0且|dse|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还促进了系统内部创新要素之间、创新活动之间以及要素与活动之间的良性互动,使系统内部产生的熵dsi减少,从而不但满足|dse|>dsi,而且使|dse|-dsi不断增大,使系统趋向低熵状态,由低级有序向高级有序转变,此时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成熟度达到理想的状态,自主创新水平高。在税收政策的作用下,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不断增加,技术与市场不断成熟,进而推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成熟度越来越高,该过程是系统有序度逐渐提高的演化过程。税收政策作用下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有序度演化模型如图3所示。图中A→B→C代表着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一般演化方向,即自主创新成熟度由低(技术和市场都不成熟)向高(技术和市场都成熟)的转化过程,在该过程中,系统由无序向有序、由低级有序向高级有序演化。对于处于不同自主创新系统有序状态的战略性新兴企业,税收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推进作用各有侧重,但最终体现为促进自主创新系统有序度的持续提高。例如,对于技术先行(D)状态,即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和领先,但是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自主创新系统有序度较低,此时税收政策的重点应是加速技术转化,促进创新产出;当技术和市场成熟度较高(C),即自主创新系统有序度已经较高时,税收政策的重点应在于加快创新扩散和新一代技术研发,促进系统向高级有序转化;对于市场先行(E)状态,税收政策的重点应是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合作研发以及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技术水平;当技术和市场成熟度较低时(A),此时自主创新系统处于无序状态,税收政策应全方位地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加强研发和产业化,加快企业成长。
2.税收政策为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创造耗散结构条件。税收政策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提供形成耗散结构的必要条件,即开放性、非平衡性、非线性以及涨落。
(1)税收政策提高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开放性。虽然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是一个不断与外界交互作用的开放系统,但是,要使该系统形成并维持一个耗散结构,必须使系统外部引入的'熵流为负且足以抵消系统内部活动产生的正熵,才能逐渐降低系统的总熵并向耗散结构的有序状态转变,可见,开放性是耗散结构形成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在税收政策的直接支持和间接引导下,不但为战略性新兴企业投入创新资金、加强对外合作创新和加速创新扩散提供了激励和保障,直接引入负熵,还促使全社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以及创新创业资金流向战略性新兴企业,间接引入负熵,进而使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能力加强,源源不断地与外界进行输入与输出活动,系统的开放性日益增强,能够保证向系统引入足够的负熵。税收政策的上述作用使得“开放性增强+引入足够的负熵”成为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形成并维持耗散结构的充分必要条件。
(2)税收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非线性作用。税收政策能够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内部各要素和各子系统的非线性作用,从而使系统具备形成耗散结构的内在动力和必备条件,使系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不断出现新的更加有序的耗散结构状态。例如,激励企业创新人才和团队的税收政策,能够使创新人才具备竞争与合作的意识,在创新过程中既相互竞争、又通力合作,形成一种复杂的非线性作用关系;另外,税收政策是从研发到产业化的整个创新过程出发来引导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既可以避免战略性新兴企业只注重短期利益而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也可以引导企业将重要创新资源投向自主创新的关键环节,此时,在税收政策的作用下,研发、产业化等各子系统之间不是简单的分割并形成独立个体的线性叠加效应,而是形成一种互惠共生、互为反馈的非线性关系,各子系统之间产生耦合作用并协同发展,实现倍增效应。
(3)税收政策改变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涨落并维持系统的非平衡性。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是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受到系统内外部多方面、多层次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例如,市场需求的变化、新技术的出现、产业政策的调整、创新人才的流动等,这些因素往往是创新系统不可能完全正确预测或掌控的,当这些因素发生作用时,会引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涨落。税收政策能够放大积极性涨落、降低破坏性涨落,有助于使系统跃迁到一个新的稳定的有序状态。例如,税收政策能够通过激励创新人才进而减少企业人才流失的破坏性涨落作用,使这种消极涨落得以衰减,进而消除涨落的破坏性干扰,避免系统向低级状态演变;另外,税收政策通过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和加强人才培训,优化创新环境、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企业能够根据环境变化不断快速开发出新技术或新产品,放大微涨落为巨涨落,不断取得技术突破,及时满足市场需求,不断达到新的动态平衡。
结论
本文运用耗散结构理论,分析了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特征,提出其税收政策导向,揭示了税收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机理,即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为系统创造开放性、非平衡、非线性和涨落等耗散结构条件。揭示税收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机理,可为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中国税收政策体系优化提供科学的依据。未来应进一步加强以下研究:一是明确中国现行税收政策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其优化方向和重点,二是构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体系,三是设计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实施的配套管理方法和保障措施。
关于财政如何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 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实现小康社会的基础,如何处理好区财政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区财政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和作用,是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 一、财政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思路� 目前,地方财政收入匮乏,财力有限,财政与地方经济发展还存在着多种矛盾,地方财政的充实依赖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培育和壮大财源、发展地方经济是区政府必然选择。但政府应以什么样的方式支持经济发展,如何以有限的财力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客观上取决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和政府应履行的职能。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地方政府承担着生产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的职能,财源建设思路侧重于单个的财源建设项目,主要依靠财政资金的投入,并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增加GDP进而增加税收和利润,这种方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对促进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市场经济要求政府逐步从竞争性、盈利性领域退出的要求不符,与公共需要的要求不相吻合,并且使有限的地方财力分配更加捉襟见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发生了转变,财源建设思路应按照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和公共财政的性质,着重于宏观整体发展。由于财源建设具有公共性、间接性的特点,财源建设的主体为各类市场,而不是各级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市场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创造良好的投资软、硬环境。因此,地方财政应积极转变支持经济发展的思路,采取新的手段和措施实现财政与经济的良性发展。一是支持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以财政政策工具引导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二是改变财政主体型投资方式和直接支持竞争性企业的作法,采取间接支持方式、以诱导型投资特别是财政贴息促进民间、企业主体性投资,努力扩大财政投资的乘数效应,带动社会投资跟进增长。三是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税收政策为各种所有制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四是致力于提高区域公共服务能力,以转移支付的财政分配体制和降低财政运行成本的思路,帮助解决区乡财政运转困难,释放区乡政府的吃饭与发展矛盾交织问题。五是区乡政府以及省市政府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职能,各级财政都应尽力体现政府职能和及时跟进而提供财力保证。� 二、财政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调整和理顺财政体制关系,统一财权与事权,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区域经济的发展问题头绪很多,错综复杂,困难较大,根本性的问题在于区乡政府权责不清、职能不明,导致财权与事权高度不对称,政府间利益冲突加剧。财政体制作为体现各级政府间利益分配关系的制度安排,在协调政府间关系和体现政府职能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理顺财政体制,首先,必须健全区、乡政府职能,还权于区乡政府。区域经济良性发展需要区乡政府增强从总体上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统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综合运用宏观调控手段的能力。然而,从总体上看,当前区乡政府的这些职能不是在增强而是削弱。因此,在深化改革中有必要对区乡政府的职能作用进行重新研究和界定,在取消和转化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行政职能的同时,赋予区乡政府应有的行政职能,建立起确保这些职能正常运行使的组织体系,切实改变“短腿政府”、“残废政府”的现状,使区乡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能够充分发挥不可替代的“看得见的手”的重要作用。在政府职能事权范围的基础上,不断地调整和理顺政府间财政体制,不仅要合理确定区乡财政收支内容,赋予区乡政府必要的财权,还要配套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充分调动区乡政府拓展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发挥财政投融资导向作用,正确引导民间资本,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发展区域经济,资金启动必不可少。而财政资金支持是有限的,因此,发挥财政导向作用,吸纳社会闲散资金,逐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是较为重要的。具体来说,一是要改变过去只注重直接投资和减税让利等传统发展模式,在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和健全财税运行机制的前提下,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增强政府对经济调控能力,在满足基本支出需要的基础上对区域经济实施引导性扶持。二是要运用间接调控手段,尽量减少财政直接投资,做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规范市场行为,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同时,用活经营管理政策激发民间资本投入,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民营经济发展实行不定规模、不限项目、不设门槛、不控制行业;利用奖励政策对在外科技人员、打工人员、大中专学生回当地领办、创办民营工业企业和投资经商,其征地、办证、子女入学、转户等一律从简和享受优惠等等。三是要用好财政贴息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粘合作用,使政府投资带动更多的社会投资和消费需求,导向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及国外资本投资技术创新领域、基础产业领域、特色农业和效益农业,推动产优化升级,从而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使整个产业结构高度合理化。四是要将财政资金集中投向能带动其他投资主体和产业较大效益的关键环节上,使之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五是要有选择地运用加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税收支出(税收优惠)等手段,引导和刺激企业的科研开发和技改投资热情。如对社会资金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可对特定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优惠的土地使用政策,包括减免土地使用费和允许企业在投资项目周围一定区域进行多元化经营;对符合产业结构要求的企业技术改造,实行投资抵免税的方式,支持企业再投资。要打破所有制和“身份”界限,积极鼓励发展民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民营经济参与投资农、林、牧业和国有企业改革。� (三)转变职能和理财思路,营造公平竞争机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键在于政府能否为市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歧视待遇。财政部门应随着政府工作提速及政府职能的转变,找准自己的位置,通过制定政策、建立规章和改进公共服务手段,规范财经秩序,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政府也应转变观念,把企业推向市场;企业应转变观念,在市场的大潮中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同时,财政还应转变职能和理财思路,从更高层次上支持企业发展。一方面,应为政府当好参谋、把好关,不能随意出台或变相出台减免税的政策;另一方面,应严格按政策办事,切实把国家的政策落实到位,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一是要认真执行国家法规、政策,所有减、免税项目到期都要恢复征税,不能在税收优惠上重放轻收。二是应对现行财税法规政策中不合理部分进行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放心止的废止。三是地区间不应搞优惠政策上的攀比竞争,区域性、暂时性的优惠政策容易形成一种不平等的市场环境,难以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四是改革税收计划和执行方法,使税收的增长真正建立在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上。� (四)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运行机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1、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行政府采购制度。首先,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预算编制,实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结合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实行财政综合预算,增强政府可支配财力。其次,加快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减少资金动作环节,从机制上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第三,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政府各部门的采购性支出,如各种办公用品、设备、公共设施及政府所需的其他劳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购买,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职能,增强政府可支配财力,使政府能够集中财力办大事。� 2、进一步规范财政供给范围,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将财政资金逐步转移到满足公共需要上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①要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多、人员经费支出项目过乱的问题,规范人员经费供给。做好定编定岗定员工作,严格控制人员经费。②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将事业单位划为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等类型,并对其实行不同的财政补助政策。对经营型的事业单位,一律推向市场,财政停止供给;对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考虑其收入条件和能力,适当核减事业经费;对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要加大支持力度,保证科技、教育、社保、农业、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项目支出的需要。③逐步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资,为企业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环境。④采取拓展新的产业领域,扶持新兴产业的政策措施,既促进技术进步,又增加就业机会。⑤财政投资要强化成本效益观念,建立一套评估的体系和方法,对各项投资预算支出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考核,确保投资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区级财力水平。省、市财政都应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建立对区级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区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所得税改革以后,中央增加的转移支付资金,也应主要用于区级。同时,调整专项资金分配结构,集中一部分财力用于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进一步增强区级政府可支配财力,提高其履行基本职能的能力,使区级政府有一定的财力来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1)支持西部大开发。一是增加建设资金投入。提高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时,充分体现对西部地区的支持等。继续保持用长期建设国债等中央建设性资金支持西部开发的投资力度。二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加大中央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环保等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向西部地区倾斜。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西部贫困地区。对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工程所需的粮食、种苗补助资金及现金补助,主要由中央财政支付。对因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工程而受影响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适当给予补助。三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对西部地区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比照铁路、民航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先进技术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水电的实际税赋进行合理调整,支持西部地区水电发展。四是建立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提高西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水平,逐步使其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五是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新增财政收入用于支持农村教育发展的部分向西部地区农村倾斜,支持中小学校建设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国家继续在资金投入和政策措施上给予倾斜,支持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六是加大各类科技计划经费向西部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科技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数额。国家安排的补助地方文化设施建设、广播电视建设投资和文物经费,向西部地区倾斜。加快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和邮政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西部地区和其他地区农村普及电信和邮政服务。(2)支持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一是选择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进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试点,有步骤地剥离重点大企业办社会职能,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所需费用由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老工业基地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优先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工作计划。二是对部分企业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给予豁免。对资源开采衰竭期的矿山企业,以及对低丰度油田开发,在地方具备承受能力的条件下,适当降低资源税税额标准。对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行业,允许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税金予以抵扣。实施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和缩短无形资产摊销期限、扩大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等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三是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环保等领域的专项资金安排,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四是外国投资者并购和参股改造国有企业,原国有企业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豁免。五是凡符合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东北地区外商投资项目,可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除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外,对经核准的外商投资企业技术中心,其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耗材、试剂、样机、样品等可按现有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3)支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一是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制度,继续安排资金支持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财政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的实施力度。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旱作农业的投入。二是落实对内资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三是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四是国家对优势企业的联合、重组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加大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通过科研投入、工程设备采购以及税收政策等,支持重大成套装备技术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五是支持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选择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在增值税转型、厂办大集体改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比照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给予支持。支持资源型城市和资源型企业加快经济转型,培育、发展循环经济和接续产业,研究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对重点资源枯竭型企业关闭破产、分离办社会职能、职工安置、沉陷区居民搬迁给予扶持。六是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规范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强县级政府面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七是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对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地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集中连片开发,增加支援欠发达地区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的投入,在扶贫开发、金融信贷、建设项目安排、教育卫生事业等方面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执行。对干旱缺水、水土流失严重、行蓄(滞)洪区等特殊困难地区加大扶持力度。八是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大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篇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研究》 摘 要: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提高了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所以扶持中小企业就变成了政府的重要政策,其主要宏观调控手段就是通过税收政策。本文结合自己的工作 经验 ,谈谈现阶段对中小企业所实施的税收政策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几点浅薄的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地位和作用;存在问题;建议 在我国,中小企业就是为了满足人们和社会的需要,按照国家的政策给人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基本上都是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后,中小企业蓬勃发展,解决了很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促使税收迅速增长,城乡建设开启了新的局面。虽然中小企业为国家为人民带来了很多益处,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资金的投入、人才引进欠缺,资源无法得到很好的利用等问题,使得中小企业成为了弱势群体,非常需要国家政府部门伸出援助之手,多制定一些扶持政策,虽然目前政府部门已经采取了很多 措施 ,但是税收政策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功能和积极作用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 1 目前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中的缺陷 增值税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在现行的税法中,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额是按照所销售的货物或者是应税劳务并按照规定税率进行计算征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销售货物的增值税所需的专用发票不能自己开,要是企业需要,必须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然后代开,应纳税额是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这种税收政策给中小企业的纳税人会增添很多税收方面的负担,隐形抬高了时间成本,很多购货方没有足够的进项税额抵扣就不愿意购买中小企业的货物,那么他们生产出的产品就会滞销,卖不出去,导致资金周转不开,阻碍发展甚至停产倒闭。 所得税中的缺陷 目前我国的税法,对于企业类明文规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中小型企业为百分之二十,需要国家重点扶持有关高新技术类的企业是按照百分之十五来征收所得税的。但是规定了中小企业的范围条件:工业企业,每一年度要缴纳的所得税总额不超过三十万,企业内的从业人员不能超过一百人,并且总资产不能超过三千万;其他企业,一年度要缴不超过三十万的所得税,企业内部员工不能超过八十人,必须是不超过一千万的总资产。但是从上面的规定范围看,政策中能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只是一少部分企业,形式单一,并且一些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是无法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算时 方法 单一,并有着较长年限。现在的税法中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使用的计算方法是直线法进行准予扣除,企业的生产设备折旧年限最低为十年。但现实中因为科技更新换代较快,设备的更换频率提高,那种单一的直线折旧法已经严重阻碍了企业发展的步伐,可是如果用加速法进行折旧计算或者是把折旧年限进行缩短,纳税人就得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的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逐级上报给国家税务局进行审批,这样做程序很复杂,现实操作更是困难重重。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以及将企业未分配利润直接转增资本的部分,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百分之二十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加重了扩大投资的税负,影响中小企业股东再投资的积极性。 中小企业没有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国家对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资源优化型企业等虽然已经制定了很多的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是具体的执行部门没有完全落实国家的税收政策,相关媒体也没有对税收政策进行大力宣传,最后导致部分企业因为不知道或者是了解不全面而没有享受到国家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更不知道如何来办理流程,所以在实际中没享受到国家税收方面优惠政策的企业太多。 2 改进税收政策的几点建议 建立较为稳定的税法体系,提高宣传力度和税法的落实度 要尽量避免现在税法中任意增添文件、随性篡改条例与细则,导致税法不稳定的弊端。同时当出台新的一种税法时,有关部门必须重视,做好宣传和讲解,比如媒体和报纸等,税务机关部门还应该考虑到对企业的管理者、企业中的财务人员组织定期学习或者是培训,使得税收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户,人人知晓。 完善增值税制度 ①对于小企业的纳税人适当放宽自开增值税方面专用发票的权利,要是小企业的纳税人在生意来往中必须要开增值税发票,并且能够及时提供很完整和准确的必备纳税资料的企业,应该允许他们参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开具发票,取得发票的购货方也允许抵扣进项税,以保证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正常经济交往。 ②按照每个区域的实际经济水平情况,授权各地可以适当去调整中小企业纳税人的起征点。我国地域广大,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参差不齐,相差较大,政府部门应该重视这一特点,授予各省市自治区一些特权,结合当地的实况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行调整本地方中小企业纳税人的起征点,达到减轻纳税人负担的目的。 改革所得税制度 ①尽量缩短固定财产在折旧上的年限,可用折旧加速法,提升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如今科技发展飞速猛进,形式多样,要提升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必须使用新技术,购买高科技设备,这样才能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日本是世界上的经济大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折旧法很灵活,第一年能计提的折旧为百分之三十,可以缩短新兴产业的折旧期限,能缩到四到五年。我们国家也可以借鉴外国的先进做法,在折旧年限上多结合当前的形势,适当缩短。 ②要想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就要多鼓励自有资金的大量投入,然后使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部门要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在一定的时期内减免税收或者是低税率,促使中小企业发展。 完善税收征管,优化服务体系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整改纳税服务体系,适当进行优化,比如简化申报手续,根据实情设置征管期限,多为中小企业的利益考虑,创造好的纳税环境。制定措施时应周全考虑,细化方案,并多做 市场调查 ,结合实情对症下药。还可以建立税收辅导班,号召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账务人员参加培训。 3 结语 总的来说,正确的税收政策能够促进中小企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从而提升国民生产总值,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帮助人们提升生活水平,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
提供一些经济类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1、企业全面预算应用研究。2、企业内控制度与方法研究3、东西部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4、上市公司行业绩效比较研究5、重庆市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6、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改进研究7、新旧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差异研究8、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9、上市公司财务控制与公司治理关系研究10、财务管理或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应用研究11、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对策分析12、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成因分析1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流向分析14、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分析15、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分析16、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分析17、高校财务运作模式分析18、高等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分析20、集团财务集权管理模式分析21、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探讨--XX行业的分析22、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2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分析24、上市公司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25、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研究研究26、国有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探讨27、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研究28、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29、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分析30、企业内部控制与会计监管31、银行中间业务在中小城市的推广策略分析32、运用战略管理会计理论对实例的分析(三个)33、运用价值链分析法对实例的分析34、运用波士顿矩阵对实例的分析35、运用SWOT法对实例的分析36、个人投资理财方式比较37、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方法分析41、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及其实现途经探析42、上市公司资金募集方式及资金流向分析43、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成因与多元化改革的新思路44、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制度背景与行为初探45、试论企业并购的价值创造与衡量46.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比分析47.鼓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研究48.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税收政策研究49.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反避税措施50.预约定价制度研究51.反资本弱化避税52.完善我国资源税收制度的思考53.建立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探讨54.对我国就业税收问题的研究55.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度创新财务管理1、基于市场经济的个人理财规划探析2、传统文化与企业理财观3、无形资产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4、财会交叉学科与创新分析5、试论私人理财规划及职业发展前景6、试论基于管理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7、试论基于会计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8、试论基于金融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9、试论新形势下财会职业形象设计10、试论和谐社会观下的财务指标评价11、试论企业生产与运作管理会计的构建12、试论企业集团一元与多元财务战略评价13、试论企业集团持股模式与管理控制14、试论企业集团核心编造下的财务指标的建立绿色贸易1.浅谈绿色税收2.环境税收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环境税构想3.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分析4.避税规制研究5.财务管理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6。我国增值税法的完善7.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8.国外纳税人保护制度比较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9.香港物业税基本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10.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思考11.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12.西方国家环境税的发展及启示13.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14.税收优先权研究15.税收风险控制分析16.税收筹划与政府反避税17.试探企业管理中的增值税筹划18.国际纳税筹划方法与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治理1、独立董事背景与公司经营绩效关系分析2、内部控制与企业价值相关性分析3、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分析4、对我国企业高比例短期借款与高比例现金流量同时存在的原因分析5、新资产减值准则对财务分析的影响公司上市1、论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2、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4、论企业并购中的融资问题5、股权分置下的上市公司融资行为6、论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选择内部控制1、大学生个人理财意识及财商教育研究分析2、财务策略分析3、企业内控环境缺陷与完善4、企业信息披露与企业业绩关系分析5、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分析公司1、公司治理结构与独立董事2、企业所得税改革3、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构建4、对社会信用构建的思考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研究
给你一个别人的分段的目录吧:大概都差不多第1章 税收促进就业的理论分析 8-15 税收促进就业的必要性 8-10 劳动就业的重要意义 8 我国就业现状及走势分析 8-10 充分就业是我国政府追求的重要目标 10 税收影响劳动力供求的理论分析 10-14 税收影响劳动力需求的理论分析 10-13 税收影响劳动力供给的理论分析 13-14 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类型 14-15 间接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14 直接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14-15 第2章 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实证考察 15-29 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基本情况 15-21 近年来国家关于就业指导方针的重大转变 15-16 现行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 16-20 现行税收政策的实行效果 20-21 我国目前税收政策在促进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21-29 以直接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为主,缺乏长效机制 21-23 主要侧重于调节劳动需求,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很小 23 税收优惠的具体设置不尽合理 23-24 税收优惠的实施执行有待完善 24-27 中小企业利益没有得到税收政策的有效促进与保护 27-29 第3章 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构想 29-45 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国际借鉴 29-32 制定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的税收制度 29 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29-30 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30 给予农业和农产品一定的优惠政策 30-31 对安置就业人员的企业实行税收特惠 31 降低纳税人的奉行成本 31 给予城市化建设一定的财力支持 31 促进多种就业模式发展 31 为弱势群体就业提供优惠保障 31-32 制定我国促进劳动就业税收政策应坚持的原则 32-33 公平与效率原则 32 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原则 32 符合WTO规则原则 32-33 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具体构想 33-45 调整宏观税收政策,确保经济稳定增长 33-37 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劳动力供给情况 37-38 完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38-40 加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 40-42 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扶持力度 42-45 结论 45-46 参考文献 46-49 后记 引 言 实现充分就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换代、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国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就业难题,解决得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税收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解决就业问题上应有所作为。本文旨在通过对现状的分析、理论的阐述、问题的揭示、经验的借鉴,采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探讨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体系的构建问题。这方面的已有研究多侧重税收优惠政策的直接促进作用,本文除将其作为不可或缺的一方面之外,将更多的强调以宏观税收政策的调整来确保经济稳定均衡增长促进就业,以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劳动力供给情况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 第1章 税收促进就业的理论分析 税收促进就业的必要性 劳动就业的重要意义 劳动就业简称就业,是指人们加入到某个行业从事某种劳动,这种劳动区别于自给自足的生产劳动,当人类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后,就业就成了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人的劳动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 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人类的劳动发展史,自从有了人类,劳动就成了人类谋求自我生存的基本手段。人类劳动创造了财富,人类财富的不断增长推动了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从原始社会进入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哪一步都是人类劳动的结果。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人,劳动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基本手段。 (2)实现社会充分就业是实现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所谓社会充分就业,一般意义上是指社会中只要愿意就业的劳动者都可以得到就业的状况。劳动力是经济社会最为重要的资源。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我国早已确立的目标,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生产力水平的现代化。劳动就业率与社会生产力是一个相辅相成、齐头并进的反映社会文明的标志,一个失业率较高的国家,不可能是一个生产力水平较高的国家。事实上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可以促进社会就业率的提高,而社会就业率提高,才能创造较多的社会财富,从而才能为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创造物质条件。因此,实现社会的充分就业是实行现代化的基本条件,促进社会就业是各级政府工作的中心内容。 (3)促进劳动就业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保证。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我国就业现状及走势分析 (1)我国就业现状分析 我国现阶段就业的主要矛盾是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高不相适应的矛盾,主要表现为: ① 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严重 就业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如就业为劳动者个人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就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国家稳定的基础。实现充分就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充分就业也是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国民收入的重要保证。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在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就业问题也日益严峻。能否解决好我国目前的就业问题,已成为关系到社会的安定、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大问题。在政府为解决就业问题而实施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中,税收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杠杆,理应为各级政府充分利用,以为解决就业问题做出其应有的贡献。 我国目前已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但这些税收政策尚存在一些问题,如税收政策在设置上仍存在不合理性,税收政策在执行管理方面存在缺陷,社会保障税收政策缺失等。西方国家在运用税收政策促进就业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许多发达国家都以较低的宏观税收负担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负,以此确保经济稳定增长和促进就业;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等。 ...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所面临的一个严峻的经济社会问题,也是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难题。税收作为重要调控工具之一,应在就业问题上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分析了我国的就业现状和走势,阐述了税收对劳动力供求的影响,总结了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内容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了客观评价。 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仍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对此本文进行了剖析,概括如下:以直接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为主,缺乏长效机制;主要侧重于调节劳动需求,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很小;税收优惠具体设置及实施执行存在问题;税收环境不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在此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提出了贯彻和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构想,主要包括:调整宏观税收政策,确保经济稳定均衡增长;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劳动力供给情况;调整和完善现行税收政策,直接鼓励增加就业岗位;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扶持力度;加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最后这篇 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与完善路径研究 摘要 4-5 Abstract 5 第1章 绪论 8-12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8 国内外研究现状 8-9 研究的思路和主要内容 9-10 研究的方法 10 创新点 10-12 第2章 税收政策对劳动力就业的影响 12-18 税收政策影响劳动力就业的形式 12-14 税收政策影响劳动力供给的形式 12-13 税收政策影响劳动力需求的形式 13-14 税收政策影响劳动力就业的途径 14-18 税收政策影响劳动力需求的途径 15-16 税收政策影响劳动力供给的途径 16-18 第3章 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成效与问题 18-28 我国现有的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18-22 针对残疾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 18-19 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 19-20 针对部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1 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1 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拓宽就业门路的税收优惠政策 21-22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发挥其吸纳就业功能的税收优惠政策 22 我国现有的税收政策对促进就业的成效 22-25 增加了就业岗位,下岗失业人员得到了实惠 23-24 调节和优惠了产业结构,促进了就业岗位的增加 24-25 我国现有促进就业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25-28 政策复杂多变,难以操作 25 政策限制性条件多,影响其作用的发挥 25-26 政策形式单一,未形成政策体系 26 管理上存在漏洞,影响政策执行效果 26-28 第4章 国外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经验与启示 28-32 国外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28-29 发达国家主要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28-29 发展中国家主要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29 经济转轨国家主要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29 国外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给我们的启示 29-32 实行低税负,鼓励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29-30 实施差别税率,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 30 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扩大就业渠道 30 给予农业和农产品一定的优惠政策 30-31 对安置就业人员的企业和弱势群体就业实施税收优惠 31-32 第5章 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原则与路径 32-42 完善我国税收政策促进就业应坚持的原则 32-34 公平与效率原则 32 以“五个统筹”为指导的原则 32-33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 33 遵循 WTO 规则原则 33 坚持长效性和前瞻性原则 33-34 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路径 34-42 清理取消一些不实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34 扩大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 34-35 制定“四倾斜加两开征”的税收政策 35-40 加强管理,促进税收政策的执行 40-42 结语 就业问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关系社会的长治久安,充分就业就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国民收入,从而为国家财政提供充足的税源,然而,我国目前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劳动力数量众多、素质偏低,在劳动力市场机制十分不完善的情况下,仅仅依靠市场机制的力量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是很不现实的,政府对解决就业问题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税收作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工具,对调节和促进就业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着重探讨如何发挥税收在解决就业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本文首先介绍了税收政策对劳动力就业的影响,分析了税收政策对促进就业的原理和途径;然后介绍了我国现有的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并对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效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分别研究了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及给我国的启示;提出了完善我国税收政策促进就业的原则和路径。第 1 章 绪 论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中国目前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过程中, 与市场经济体制适应的就业机制取代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就业机制。在新的就业机制下,中国人口数量巨大的特有包袱造成劳动力供求的严重失衡。根据国家统计局预测,到 2010 年,我国的劳动年龄人口将达到 亿人,比 2000 年增加大约 1 亿,过于充裕的劳动力资源给我国就业带来严重的压力①。再加上原体制下国有企业的隐性失业问题以及二元经济中农村隐性失业的释放,产业结构升级调整过程中所带来的结构性失业的不断加剧,以及中国工业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信息化、产业化和发展知识经济等几项任务所要求的就业转移,导致就业矛盾更加尖锐,各种类型失业不断上升。 我国目前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劳动力数量众多、素质偏低,在劳动力市场机制十分不完善的情况下,仅仅依靠市场机制的力量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是很不现实的,政府对解决就业问题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就业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实现充分就业就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国民收入,从而为国家财政提供充足的税源。税收作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工具,对调节和促进就业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着重探讨如何发挥税收在解决就业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就业问题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是政府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公共管理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新旧体制改革的历史必然产物。胡锦涛总书记就在十七大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 ”它事关我国企业改革的成败,维护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确保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局,事关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大局。因此研究就业问题具有积极意义,而研究促进就业问题的相关税收政策也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四大调控目标中,促进劳动就业是各国制定和调整税收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就业问题始终是西方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形成系统的就业理论已经有 200 多年的历史,先后形成了“古典”经济学的就业理论、马尔萨撕的人口理论、凯恩斯主义的就业理论、反凯恩斯主义学派的就业理论、发展经济学的就业理论、马克思主义的就业理论。在税收政策上,主张根据经济中繁荣与萧条的交替,交替地实行紧缩和扩张政策,即在萧条时期,政府要减少税收,以刺激总需求,在繁荣时期则增加税收,以抑制总需求。实现充分就业的稳定和均衡。在失业增加时主要采取的税收政策和措施有:一是实施低税负,鼓励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在处理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问题上,欧美等许多发达国家,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就一直从事着轻税的税制改革,它们通过实施减税,让利给纳税人,鼓励社会创办更多的企业,吸纳更多的就业人员,直到现在这种减税风潮仍余波未尽。二是实施差别税率,扶持发展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岗位。中小企业作为活跃市场的基本力量,容纳了社会上大多的就业人员,成为就业主阵地。为了鼓励发展中小企业,很多国家推行差别税率。三是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扩大就业渠道。在国民经济结构变动和发展过程中,各国税收政策调整取向比较注重发展包括通讯、金融、咨询、旅游等行业在内的第三产业发展和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四是给予农业和农产品一定的优惠政策。一些国家的通行做法是在政策上体现对农业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场主及产业工人的税收照顾。五是对安置就业人员的企业和弱势群体就业实行税收优惠。对安置就业人员的企业实行税收特惠,支持社会闲散人员创办企业,支持企业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就业。 我国在建国之后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不承认存在失业,因此关于就业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1994 年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同时伴随着就业率的下降,尤其是伴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产生了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当前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根据我国就业形式,从 1994 年开始逐步制定和实施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的就业和再就业,推动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其政策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针对残疾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针对部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拓宽就业门路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发挥其吸纳就业功能的税收优惠政策。
学术堂整理了一些纳税筹划的论文题目: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一:
1、“营改增”后的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分析
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方法探讨
3、纳税筹划在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4、基于企业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讨
5、新常态下企业纳税筹划现状与措施研究
6、近两年建筑业财税政策变动及纳税筹划分析
7、大数据时代的企业纳税筹划研究
8、营改增背景下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9、企业纳税筹划管理与风险防控
10、新形势下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性与具体策略研究
11、浅析纳税筹划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
12、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研究——以白酒企业为例
13、全面“营改增”后购货对象选择的纳税筹划
14、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研究
15、债务重组纳税筹划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16、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17、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纳税筹划分析
18、关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分析
19、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营改增”下对建筑业纳税筹划的探析
21、税收优惠政策视角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分析
22、营改增背景下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23、探讨纳税筹划在内部控制中的应用
24、论“营改增”对不动产租赁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25、在税收征管中识别纳税筹划的涉税风险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二:
26、从纳税筹划的特性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分析
27、现行财税制度下企业纳税筹划浅析
28、浅谈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29、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以L皮革公司为例
30、现行财税制度下的企业纳税筹划
31、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32、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初探
33、年终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
34、“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35、油气田企业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36、“营改增”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
37、高校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以H大学为例
38、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基于财务管理视角
39、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关问题探讨
40、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浅议
41、营改增对物业管理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42、“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探析
43、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
44、利用预算管理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45、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46、“营改增”时代融资租赁业的纳税筹划建议
47、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之纳税筹划
48、浅谈营改增后煤炭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49、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50、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以MYKJ公司为例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三:
51、“营改增”背景下我国现代服务业商务辅助服务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52、互联网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思考——以增值税纳税筹划为例
5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运费的纳税筹划
54、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55、增值税新政下涉农企业纳税筹划
56、全面“营改增”下不动产业务纳税筹划利益分析
57、营改增背景下的集团财务公司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58、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与出售方式的纳税筹划剖析
59、进项税额抵扣视角下租入固定资产业务的纳税筹划——基于财税[2017]90号文件
60、所得税纳税筹划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
6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
62、煤化工企业并购重组中纳税筹划的实践研究
63、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研究
64、“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实施路径
65、企业年终奖纳税筹划研究
66、关于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思考
67、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与对策
68、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69、增值税税率调整对工业企业的影响以及纳税筹划
70、互联网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71、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规避问题研究
72、消费税的纳税筹划——以白酒企业A公司为例
73、集团公司战略下的纳税筹划
74、利用Excel进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以某事业单位为例
75、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思考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四:
76、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77、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务风险及纳税筹划
78、后营改增时期影视行业的纳税筹划思路
79、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
80、纳税筹划在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81、“营改增”后房地产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82、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分析
83、新时期食品制造企业纳税筹划研究
84、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
85、浅议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86、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研究
87、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88、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分析
89、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研究
90、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探析
91、浅析影视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92、谈国有企业不同并购重组方式中的纳税筹划风险
93、工商业企业增值税改革后的纳税筹划——以甲商场为例的纳税筹划
94、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纳税筹划
95、“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问题
96、企业纳税筹划法律风险及其规避策略
97、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以F大学为例
98、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分析
99、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00、浅谈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五:
101、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探析
10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探讨
103、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104、浅析制造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105、“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研究
106、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
107、浅论事业单位工资薪金的个税纳税筹划
108、探讨“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的举措
109、基于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的研究
110、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111、企业筹资中的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112、“营改增”减税效应对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影响
11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途径
114、“营改增”后交通物流运输业的纳税筹划研究
115、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作用及其风险防范
116、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问题探析
论文的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公共政策学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公共政策学论文题目(一) 1.试论在我国议行合一的政治体制下的公共政策选择 2.试论我国公共政策主体的现状 3.试论当前我国公共政策主体能力的必要性 4.试论公平分配社会资源的公共政策目标决策 5.试论入世和国际新环境对我国公共政策的影响 6.试论知识经济时代对我国公共政策的影响 7.试论当前中国公共政策系统及其特征 8.试论当前中国对非官方政策智囊的支持性政策 9.试论当前中国政策决断系统的活动规律 10.试论当前公共政策决策的体制类型 11.试论中国共产党在公共决策中的作用 12.当前界定决策问题的一些认识误区 13.试论当前拟定公共决策方案的主要原则 14.浅论决策方案调整中的常见误区 15.试论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政策环境因素 16.试论当前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资源分配 17.试论当前对公共政策评价的一些误区 18.试论当前如何推进对公共政策的科学评价 19.试论当前公共政策评价面临的制度难题 20.试论公共决策思维的新特点 公共政策学论文题目(二) 1. 民主党派与公共政策制定 2. 公共政策质量及其对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影响研究 3. 法治视野下的行政决策程序优化研究 4.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分析及对策研究 5. 我国高校课程改革预期目标及其偏离的研究 6. 聊城市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7. 关于合肥市“大拆违”的公共政策分析 8. 社会和谐治理理论中的公共政策视野 9. 煤炭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模式及政策研究 10. 论我国公共政策决策的民主化 11. 试论我国公共政策领域的目标管理及其人本取向 12. 陕甘宁边区农村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与启示 13. 中国女性公务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研究 14. 道路运输业发展政策评价研究 15.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政策研究 16. 美国思想库教育决策咨询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 17. 刑事政策的概念界定 公共政策学论文题目(三) 1. 浙江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 2. 税收政策对在华外商连续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 3. 宜昌磷矿开发行业政府监管问题研究 4. 退耕还林政策的执行难题及其对策研究 5. 高考分省命题考试政策效度研究 6. 基础教育信息化政策与法规研究 7.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共政策分析 8.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我国环境政策执行研究 9. 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政策执行过程的文化影响因素分析 10. 论督查对政策执行的推动作用 11. 一种政策终结分析模式的探讨 12. 我国政府参与高等教育评估行为研究 13. 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职能分析 14. 公共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研究 15.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政策体系研究 16. 公共政策绩效评估信息化初探 17. 公共政策的社会性别分析框架研究 18. 和谐社会视阈下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研究 19. 两型社会建设的财税支撑政策研究 20. 海关通关效率问题研究 21. 鞍山市市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研究 22. 贵广高速铁路对贵州区域经济影响力及利用研究 23. 中国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研究 猜你喜欢: 1. 公共政策学课题论文 2. 公共政策学课程论文参考 3. 公共政策学毕业论文免费 4. 浅谈公共政策学相关论文 5. 公共政策学毕业论文
你还真牛,搜一下呀。
农业产业发展问题,农民收入增加问题,农村社会全面进步问题,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着重研究、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农业税收负担或轻或重,直接影响农民群众收入水平的高低,进而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因此,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加快农业税收制度创新步伐,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县乡财政制度基础,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迫切的工作。 一、对是否要征收农业税收的两种观点必须理性分析 在我国,尽管农业税收在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农民群众法制观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现阶段,对于农业税收的征与否,理论界和实践界有完全相背的两大观点纷争。 一种观点认为,农业税收制度应予废止。其理由是:(1)农民是弱势群体,为了我国的工业化,农民已付出了巨大代价,而且还将付出更大代价,目前农村需要休养生息。(2)我国加入WTO后,首先受到巨大冲击的是农业,比如近年美国出口到我国的大豆在1500万吨左右,相当于我国大豆的年总产量,国外农产品大量在中国销售,国内农产品价格还要下降,农民收入还会相对减少,多渠道、全方位减轻农民负担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很有必要。(3)我国经济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近两年国家财政收入的净增额都在2000亿元以上,而全国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扣除减免后仅300亿元左右,即使不征收农业税收,也不会影响财政状况。(4)减除了农业税收,不一定影响国家税收总规模,而且减除了农业税收,增加了农民收入,为农民增加生产投入和扩大生活消费奠定了基础和提供了可能,生产、生活行为的实现可以增加新的税收。(5)宁可国家公务员少调一两次工资,也应当减除农业税收,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加快中国城市化进程,缩小贫富悬殊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6)我国加入WTO后,就应当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遵循前工业化时期农业支持工业、工业化时期农业与工业平等竞争、后工业化时期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规律,现在不谈财政补助农业,至少不应再从农民那里取得税收。 另一种观点认为,农业税的征收,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农业税收的征收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从长远看可以不予征收,从现实看农业税收征收具有客观必然性,其理由是:(1)对农业产业征税是增强农业生产者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农业主要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农业生产者主要是农民。在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农民已经形成了“皇粮国税,自古有之”的习惯意识;而在“一大二公三纯”的人民公社时期,积极、主动交“公粮”、交“爱国粮”的观念可谓深入人心;在今天,广大农民依然有“种了国家的地,该交国家的税”的朴素意识和情感。在我国财政总规模日益壮大的情况下,对农业产业征税,虽然取得的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极小,但它是延续和强化农民纳税意识、法制意识、爱国意识的重要途径。如果仅仅看到的是农业税收入不多、成本较高,就放弃征收,甚至停征和取消,长此以往,必然会淡化农民的纳税意识、法制意识、爱国意识,不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2)对农业产业征税是防止“税退费进”的必要手段。虽然我国农业生产者是弱势群体,从事着弱质产业,获得的收入极为有限,是当前最低的收入阶层。但是我国当前的农村税费制度、乡镇政府体制、县乡财政体制都不够健全,如果不用规范的、统一的、严肃的、法制的农业税收制度对农业生产者征税,完全可能出现“税退费进”的情况,一些部门和基层就会利用当前各种体制上、政策上、管理上的缺陷,以种种理由和借口,巧立名目,向农民伸手,收取各种费用和集资,摊派各种款项和劳务,农村“三乱”就会得不到彻底的根治,中央通过三令五申和大量工作控制农民负担取得的成效就会前功尽弃,农民负担就会反弹。(3)对农业产业征税是巩固县乡财政制度基础的必然需要。当前,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良好,国家财政总收入连上几个新台阶,但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沿海和内地、大中城市和县乡之间,经济发展差距拉大。一些县乡区域经济不发达,决定县乡财政规模上不去,财政供给严重不足,一些地方县乡财政既不能保证“吃饭”,更谈不上重点支持义务教育,而搞建设只能靠举债、集资和摊派。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的农业税收是县乡财政的主要收入,在财税改革不配套、转移支付不规范、县乡财政运转困难情况下,继续对农业产业征税十分必要。(4)对农业产业征税制度必须改革和创新。首先,我国当前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是1958年制定的,它基本适应“一大二公三纯”的人民公社体制,而早已不适应改革开放后的农村实际情况,目前国家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给农业税制度创新提供了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持,农业税收应当抓住机遇及时改革立法。其次,农业特产税虽在一定历史阶段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现阶段,已制约影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建设及林农生产积极性,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势在必行。第三,农业税减免的政策功用必须进一步充分发挥,通过有效的减免杠杆的启动,对农村实行休养生息,帮助支持贫困地区。 对是否要征收农业税收虽存在重大分歧,但从我国历史发展、现实农村具体情况以及建设稳固强大国家财政的要求出发,我们认为农业税收应当继续征收,农村税收体制必须改革,农业税收制度必须创新。 二、农村税费改革的难点问题 当前,农村税费混杂,税轻、费重、集资摊派繁多,农民负担沉重;粮食供过于求,农产品越来越多,种什么多什么,价格上不去,种田亏本,农民生产没有积极性,撂荒土地情况严重。要使农民收入随着国民经济发展而增加,最根本的措施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同时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治理农村“三乱”,减轻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经过近几年的试点和扩大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农村税费改革面临的困难较多,其中极难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计税土地面积确定难 中央规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第二轮承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面积。客观地讲,政策界限十分清楚,而存在的问题是,第二轮承包多数地方搞了,有的地方未搞;搞了二轮承包的地方,有的非常认真,有的不够认真;认真搞了二轮承包的地方,又因建房、修路等各种建设占用耕地,因水冲沙压等各种自然灾害减少耕地,因开荒又增加了耕地。由于土地面积是一个动态数,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致使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的确定极为困难。不重新准确丈量承包地农民不满意,重新丈量又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结果,农民也不满意;准确丈量了耕地,有的农民又举家外出务工经商,撂荒的耕地因要承担税费大多不愿耕种。由于耕地数量庞大,如果重新丈量确定土地面积,实在费力、费时、费财,作用甚微。 (二)常年产量确定难 常年产量是土地在正常年景下,在一般生产经营水平下的农作物生产量。中央规定,常年产量以1994~1998年5年农作物的平均产量确定。受土壤墒情、水源条件、自然气候、生产技术、成本投入等各方面因素影响,相同的土地实际产量有高有低,不相同的土地其产量差别更大。要对数量庞大、情况千差万别的土地准确地评定亩平常年产量极为困难。但是不准确评定常年产量,就不能达到税负的公平、合理,就会引起农民的不满。 (三)税收征收管理难 由于以下原因,给农业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带来极大困难:一是农村地域辽阔,交通不便,通讯落后;二是纳税人众多,居住分散,纳税意识参差不齐;三是农民收入水平偏低,一些农民对缴纳税收有抵触心理;四是税源零星分散,税额极小而税负较重;五是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力量薄弱,参与征收人员复杂,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操作不够规范。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前,对农业产业只征单一的农业税,且由农业生产队集体缴纳,纳税单位少,征收管理容易,征收人员少,征收管理成本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于纳税人事实上已演变成为承包耕地的农户,农税缴纳人数呈几十倍增加,纳税人素质、收入状况、纳税能力千差万别,征收机关面对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工作量成倍增加,工作难度成倍加大;为了将应征税款足额收起来,基层政府和征收机关不得不增加征收人员,强化征管手段,以致农业税收征管成本成倍上升。由于市场经济利益机制的驱动和部分纳税农户有意逃避税负的行为,更增加了农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困难。 三、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必须采取有力措施 (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 中央制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政策,是经过几上几下、深入调查、反复研究确定的,适合全国实际情况。尽管解决难点问题比较困难,也应以中央7号文件政策为依据。对于农业税计税面积,应以第二轮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面积为基础确定。核实面积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面积如有变化,农民要求重新丈量的,可重新丈量,且要做到“两到场、一认可”,即干部、群众到场,农户签字认可。对于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应以1994—1998年5年农作物平均产量评定。评定常年产量时应考虑地理位置、土质好坏、水源条件等因素,适当体现差别。对于农业税征收难问题,应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委托代征转变为征收机关直接征收;二是由上门催收转变为办税服务厅集中征收;三是由手工征收管理转变为用计算机管理监控;四是由征实为主转变为以直接折征代金为主。 (二)明确、规范、稳定农业税收执法主体 从全国看,当前农业税执法主体不统一,大部分在财政,部分在地税。农业税由财政征收:一是征收经费有保障;二是部门关系易协调;三是以乡镇行政区划建征收机构利益机制更明显。由地税征收:一是符合财税体制改革发展方向;二是有利于依法治税,控制农民负担反弹,农业税征收更加规范;三是有利于收支两条线运作;四是有利于乡镇政府转变职能。权衡利弊,农业税收由地税机关征收更符合实际需要和改革发展方向。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领导 农村税费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不是某一部门单枪匹马、孤军作战能完成的工作,不仅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更需要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力支持、全面协调。因此,必须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负责制,切实将农村税费改革积极、稳妥推开;农税征收机构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不能受“征管农业税收是包袱”的错误思想的影响,弱化对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领导。 (四)坚持在县乡(镇)党政领导下开展农业税收征管工作 农村税费改革和农业税收征收工作困难多,矛盾大,因此必须坚持在县乡(镇)党政领导下开展征管工作的原则。农村税费改革的前期工作,即负担水平的确定,包括计税面积、计税常产、税收负担的确定等,必须在党政领导下进行;对于农业税收征管,包括任务下达、政策管理、减免落实、税票用管、税款解缴结报、税收违章处理等,应主要由税收征管部门在县乡党政领导下进行。对于农业税收征收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征收机关应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反映、汇报,争取及时解决;农税征管所需的征收经费,应主动向党政争取,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以确保农业税及时征收入库(五)调查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措施 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新的工作,改革中必然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地要立足实际,着眼发展,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善于发现新情况,着力研究新措施,及时有效解决新问题,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比如农业税征实问题、农业税减免和落实问题、举家外出农户税款追收问题、农业税尾欠问题等,都需要很好研究,认真解决。 四、农业税收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农村税费体制改革后,参与农业产业或农民分配的只有农业税收,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农民负担大幅减轻。但是,农业税收制度作为对农业产业课税的重要税收制度,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只对部分政策作了一些调整,未从根本制度上解决问题。因此,农业税收制度应当创新。 (一)税制模式构想 现行农业税收制度是实物税制,是以土地上生产农产品的常年收获量为计税依据,按一定比例征收一定的实物或折征现金,它不管生产者实际实物收获量多少,投入多少,是否有现金收入,也不管实物收获量是否满足生产者生产生活所需。传统观点认为,农业税是收益税,事实上农业税收只考虑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总收入或实物收获总量,并未考虑总收入扣除费用后按所得计税的政策精神。针对农业税收实物税制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弊端,现提出改革创新农业税收制度的4种模式构想: 1.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完善现有农业税制。对在耕地上从事农业生产获取的农业产品收入征收农业税,对收购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农业特产收购金额征收农业特产税,两种税制分别立法,彻底解决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重复征收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问题。新的农业税条例需要修订完善以下内容:(1)农业税的纳税人应重新确定为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取得农业收入的承包经营户和单位(包括法人、自然人)。(2)农业税的计税依据继续确定为计税面积和常年产量。计税面积必须是承包经营户或单位承包后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面积,对纳税人承包土地后因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和国家征占的土地以及其他原因减少的土地,应依法核减其计税面积、计税常年产量和农业税任务。计税常年产量应以近5年的平均实际产量为依据确定,一定3年不变,3年后再根据农业生产情况予以调整,避免农业税常年产量与实际产量悬殊过大,影响税收调节职能作用。(3)农业税税率应重新从轻确定,大致为常年产量的3%~5%为宜,并不再征收地方附加。(4)合理确定农业税灾歉减免指标。农村税费改革后,各地按照新的税费改革方案测算下达农业税征收任务,农业税机动减免将自动取消,为确保农业受灾后纳税人能及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应根据农业税任务的一定比例事先安排农业税灾歉减免指标预算,并划拨到征收机关的农业税减免专户储存,由征收机关实行全额补助减免资金的办法,确保“即灾即减”和减免资金真正落实到户。(5)农业税可继续以粮食为计算本位,以征收现金为主。过去农业税实施征收实物为主的政策,目的是为国家掌握足够粮食,保证军需民食和调控市场,确保社会安定提供可靠手段。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科技的进步,以及我国加入WTO后国外农业产品的大量涌入,我国粮食出现供大于求,农业税继续征收实物问题多多。(6)新农业税条例要明确农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规定纳税期限,以利于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法制意识,促进纳税人及时主动申报纳税,同时使农业税收制度更加完善,更加规范。农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确定为农业产品收获、出售的当天,农业税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根据征收机关确定的具体纳税期限向当地征收机关申报纳税。(7)农业税的执法主体应统一确定为地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三定”方案明确提出,农业税收由税务机关进行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农业税征收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国农业税收管理。按照常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名正言顺,纳税人容易接受。因此从健全和完善国家税收制度以及整顿财政税收秩序、规范政府收入征收行为考虑,农业税的执法主体应统一为地方税务机关。(8)根据农业税收特点,单独制定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使农业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有法可依,既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规范征收机关的执法行为,还可以依法处理农业税收违章案件,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维护农业税收正常秩序。农业特产税作为农业税的补充,其调节不同农业特产品与粮食、油料等作物间的收益和种植结构,平衡税收负担,稳定粮食生产的职能作用现在已不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现行农业特产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发展农村经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竞争能力不利。因此我们认为,对在计税土地上生产农业特产品只征收农业税,以鼓励其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避免重复征税;对收购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农业特产税,但农业特产税政策应当调整和完善。一是单独立法,将农业特产税确定为独立税种,使农业特产税征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二是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人应当确定为收购、销售农业特产品的经营者,征收环节确定为农业特产品收购环节。这样可有效解决过去同一农户重复缴纳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的问题,也有利于依法据实征收农业特产税,避免过去按人头、田亩等平摊问题。三是调整征收范围,只对确有地方特色、赢利能力高的个别农业特产品征税。对在计税土地上生产收益较高且集中成片的农业特产品保留花卉、食用菌、原木、原竹(对采伐者征税,由收购者按照收购金额和规定税率代扣代缴)、药材、特种养殖产品。对收购茶叶、烟叶、蚕茧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收购金额和规定税率征收农业特产税。四是调整税率。考虑到生产经营农业特产品的收益高于种植粮食作物,农业特产税的税率应适当高于农业税税率,定在5%~10%的幅度比较适宜。 2.取消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收益所得税。对农民征收所得税,在税前对其必要费用进行扣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农民负担,更好地贯彻合理负担政策,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使农民有效增加农业投入,积极发展农业生产。(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取得收益的法人(农业生产集体和农业企业)或承包经营户。包括承包耕地、草原、山林、滩涂、水面进行种植、养殖、农林牧副渔产品取得收益的承包经营农户和单位(包括机关、部队、学校、寺庙等)和从事农业产品收购销售并取得收益的单位和个人。(2)征税对象。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收入总额减去一些必要的生产成本费用后的纯收益所得额。收入总额包括种植收入,养殖收入,经营收入。农业收益所得税允许扣除的项目应该有农业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损失等。对农业生产集体和农业企业可参考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制定扣除项目;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购销售农业产品的广大农民,由于无账可查,各自经营方式和投入产出情况不一,各省可根据当地正常生产情况确定统一的成本费用扣除标准;对从事农业产品收购销售的单位或个人由征收机关核定收入总额后,按照年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费用扣除。(3)税率。为更好地调节收入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体现税负公平合理,农业收益所得税税率应从低确定,可考虑实行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00元以下的实行3%的税率,2000元至5000元部分实行5%的税率,超过5000元部分实行7%的税率。(4)征收方式。可实行按上年收入情况预缴,年终结算,也可分夏、秋两季由纳税人申报纳税。 3.征收农业土地资源税。土地是农业的主要生产资料,农业收入来自农业用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对农业收入征税就是对农用土地的征税。农业土地的所有权虽然归村社集体组织,但它是一种资源,凡承包耕种农业土地获取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实际承包使用开发的土地面积和按土地等级规定的税率缴纳农业土地资源税。按照农业土地等级征收农业土地资源税,符合我国国情,使用国家农业资源者按使用量的多少定额向国家纳税,群众容易接受,也符合我国目前农村承包经营30年不变的大政方针。(1)纳税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农业土地资源从事农、林、牧、副、渔等生产的单位及农户为农业土地资源税的纳税人。(2)征税对象。为使用农业土地资源的数量。(3)计税依据。为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面积。(4)税率。实行比例税率,以一定的质量标准将农业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再根据各等级确定单位面积的固定税额。(5)减税免税。确定灾情减免、困难减免标准,由纳税人申请,经县以上征收机关核实批准后实施。 4.征收农业土地使用税。我国是实行土地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保护国土资源,促进土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调节土地级差收入,国家已开征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农村土地是我国土地资源的重要部分,农民等承包土地耕种或从事农业特产品种养殖是对农村土地开发和使用的主要形式,为充分提高土地使用者的国土意识,促使其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并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考虑参照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做法,对使用耕地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农业土地使用税。(1)纳税人。由于使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农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可确定为使用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2)征税对象。为使用农业土地包括耕地和非耕地从事农业生产的行为,计税依据为实际使用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面积。(3)税率。根据地力、水源、阳光、气候、地理等条件实行地区差别、耕地和非耕地差别比例税率,并保持相对稳定,鼓励土地使用者合理开发使用土地,创造条件改善土地质量,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4)减税免税。农业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从严掌握,只保留占地减免和灾歉减免。(5)征收管理。农业土地使用税应由纳税人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实行按年计算,一次或分夏、秋收获期缴纳。推行农业土地有偿承包、转让、租赁。在承包、转让、租赁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明确规定其土地使用期间应缴纳土地使用税额和缴纳方法,不缴纳或拖欠农业土地使用税的,政府有权收回土地。 (二)四种税制模式的比较 模式1的优点是:税制已有一定基础,只需结合现实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完善,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时期,修订农业税制条件成熟,容易尽快出台;农业税收征管工作具备一定的基础,农业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量不大;农业税收基础资料比较完整,有利于征管工作连续性开展,易于改前改后农业税收情况和农民负担情况的对比分析,准确掌握农村实际情况。缺点是:按收益总额不扣除任何成本费用,与农业税收定性为收益税不相适应,也使农民负担失去合理公正性;继续对收购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品收购单位和个人很可能采取压价收购转移其税收负担,最终损害农民利益,减少农民收入,加重农民负担;农业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量大,既要逐户核实登记计税面积,还要逐户逐田(地)评定常年产量,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税收征管成本高;按农业收入征税,只有耕种并取得收入才应纳税,对承包后未进行耕种,未取得收入的农户征收农业税的法律依据不足,易造成土地荒废,征收机关无法准确掌握税源,无法落实税收计划,也无法确保农业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稳定。 模式2的优点是:按照农业纯收益所得征税,税负均衡合理,使无收入所得的大多数中小农户不再纳税,参照个体经营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办法,只有年收入达到万元的农户才承担税负,既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优越性,又能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农民有了较多的收入,通过生产投入和生活消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创造新的税收;符合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对农业产品收入征收所得税的通行做法,有利于我国农业经济与世界发达国家农业经济对比,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国际化进程。缺点是:农民的农业生产收入无法准确掌握,计税收入难以确定;我国农民农业生产收入普遍较低,农业所得税征税面将大大低于农业税的征税面,国家来自农业的税收总量将大幅度减少,需中央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资金总量。 模式3、模式4的优点是:税制简单,征管容易,操作性强。缺点是:农民承包后不从事耕种(如农户承包土地后举家外出务工),未从土地上取得收入,也要缴纳土地资源税或农业土地使用税,其税收负担有失公允;我国幅员辽阔,土地类型多种多样,各地自然条件、耕作制度、耕作水平千差万别,农业土地的等级、级差收入难以准确划定,给征收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上述四种税制模式各具特色,权衡利弊,我们倾向于建立农业收益所得税制。理由是:(1)农业所得税制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应是我国农业税收制度的改革方向。(2)农业所得税按照农民纯收益所得征税,税负比较均衡合理,有利于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3)实行农业所得税制后,来自农业产业的税收将大幅减少,需要中央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资金总量,而我国目前的经济基础和财政能力是能够支持的。(4)对集体土地资源能否征收资源税和土地使用税问题值得探讨,理由显得不够充分。
我与税收征文------我们都是纳税人 自有国家起,税收也便应运而生,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完善。纵观我国历史发展进程,历朝历代的君王无不把减轻税负、轻徭役作为立国之本。 自新中国成立之后,无论是计划经济年代,还是市场经济年代,税收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成为文教、卫生、国防、科技领域资金的重要来源。而每一个公民,都是纳税人,对于这些,有些人会产生疑问,我们又不做生意,也没有上过税,怎么会成为纳税人呢?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比方说,我去商场买一瓶洗头液,那么在付洗头液的价款中就已经支付了增值税与消费税,如果单位给职工发工资超过1600元钱,也要给国家上税,如果我们想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一套新房,购房价款中已也包含了房产税、营业税等。同样,如果买彩票中奖了,在银行存钱取利息时,都要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而我国政府为了扶植农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已取消了农业税。总之,税收多种多样,它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国家收取了这些钱又做些什么呢?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它又用于国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因此,税收的作用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是共和国的基石,是经济平衡发展的保障。 从深处说,税法很抽象,也难以理解,但是通过上述的几个例子,会让我们看到税法的具体性,也便于理解,如果有兴趣深究的话,不妨借几本有关税收的书看看,一定会对税收加深理解、受益非浅的。 扬荣弃耻——从依法诚信纳税做起! 也许有人会问,扬荣弃耻,同依法诚信纳税有什么联系?这句话问对了,扬荣弃耻同依法诚信纳税的关系可大着呢。且听我细细说来: 只有扬荣弃耻,才能提高依法诚信纳税的遵从度。现在我国的税收意识还很淡薄。人们对税收带有偏见。几千年的旧税收制度,是剥削阶级榨取人民血汗的工具,在人们传统的思想上对税收有一种抵制心理。新中国成立后,这种思想意识并没有随着国家和税收性质的改变而消除。我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税收意识的发育先天不足。有一部分人,总是削尖脑袋,想空了主意,用尽了办法,盘算了又盘算,想在国家税收上“捞一把”,能偷就偷,能就,能逃就逃,并把偷逃税作为一种本事和能力。纳税人税收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税收大量流失的直接原因。 依法诚信纳税是祖国繁荣昌盛的前提条件。就拿保康来说吧,改革开放以来,保康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翻开《保康县志》,最早的县城城墙周长仅有1717米,当时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保康县,赛猪圈,堂上打板子,河边大听见。如今展示给我们的是“十里长街、百家企业、千幢楼房、万家灯火”花园般的县城。保康面貌焕然一新,一跃成为全省的旅游热县,文明城市。保康面貌的巨大变化,税收功不可没。当我们漫步在新街,散步在紫徽广场的时候,深深感到城市建设的大大改善。我们保康是一个比较落后的全山区农业县,全县财政收入去年刚刚过亿元。文化、教育、卫生、城镇建设等公益事业资金从哪里来?要靠财政拨款。财政拨款从哪里来,要靠税收。 只有把扬荣弃耻落实在诚信纳税上,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经济。中国的建设需要税收,而税收又呼唤依法诚信。国外有一句名言,人的一生只有纳税和死亡不可避免。由此可见他们的税收诚信度。近年来,国家税务机关正在建立纳税人信用机制,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让不同信用程度的纳税人享受不同的待遇,信用程度高的,优先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并在某一个时段免予稽查,对信用差的,严格跟踪监控,对偷逃税的“无信”纳税人,予以严厉打击,从而倡导依法诚信纳税。如果没有扬荣弃耻的思想,何来依法诚信纳税的好风气,如果没有诚信纳税的好风气,何来足够的财政资金搞好保康建设,改变全县面貌就等于一句空话。 保康县尧治河村就是一个明荣耻、依法诚信纳税的典范。与神农架原始森林相邻、有着大森林的原始与梦幻,更流传着尧祖圣地、野人故乡的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曾经是特困村,但经过10多年矿电滚动发展,一举告别贫困,跨入全省300强村,人均贡献国税万元,创造了让人惊叹不已的神话。尧治河村的龙头企业——尧治河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开立来累计交纳国税超过四千万元,仅2006年入库国税790万元,在保康县年度国税排行榜中列第二,成为全县纳税最多的磷矿企业、乡村企业和人均交税最多的全县纳税第一村。谈及纳税意识,国税部门不禁赞叹:尧治河人致富靠的是艰苦奋斗精神,在纳税意识方面也堪称全县楷模,村党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孙开林,企业法定代表人许列奎等支持税收工作更是没说的! 在这里,我要再一次大声疾呼,扬荣弃耻,要从依法诚信纳税做起,提高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祖国更加强盛,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法规政策是确保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有效开展和有序进行的保障。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业政策与法规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学习掌握并切实贯彻实施我国农村基本政策和法律,对从事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干部就显得尤为重要,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巨大推动作用。
关键词:农村政策与法规;教学方法;教师专业素质;教学效果
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 文化 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公布施行,奠定了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首要地位。自2004年以来,我国连续9年将中央一号文件锁定“三农”,并不断出台了有关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政策与法规,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快速稳定发展。临夏农校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需求,提升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将单一的中专 教育 转变为农业中专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农民短期培训三位一体的办学模式,并将《农村政策与法规》作为主要课程之一。但如何上好这门课程,让学员在工作实际中发挥更大的主体作用,本人在几年的教学实践中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 教师专业素养的培养是提高农村政策与法规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证
一般来说,《农村政策与法规》的授课教师,没有进行专门的学历教育,或者说在大学没有进行该专业的深造研修,而是从农业专业教师或政治专业教师中派生出的,对农业和政策的掌握与理解难免偏颇。而农村政策与法规的制定、颁布、实施和完善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多学科的一门课程。所以,要上好该课程,要求教师具备极高的专业素养。
教师要潜心学习农村政策与法规的相关知识,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农村政策与法规不仅涉及到农学、社会学、心理学,也涉及到我国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婚姻法及其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等诸多学科领域,而且,新的 政策法规 又不断出台。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广泛学习各门学科相关知识及 其它 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到融会贯通,运用自如。同时,必须掌握农村政策与法规的最新动态,给学员讲授最新政策,切实指导实际工作。
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种与农村政策有关的师资培训,加强交流和学习,拓宽自己的视野,不断充实教学内容。
任课教师要在具体的工作生活中,深入农村一线,了解农业、农民、农村中对国家出台的相关农业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该问题的原因,寻求更好更有效的方式方法,为农村贯彻执行政策法规提供参考和建议,以提高自身专业实践水平。
2 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是提升农村政策与法规教学效果的有效 措施
采用参与式教学,加强师生沟通,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参与式教学的出发点是让所有的学生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中来。自主创新的课堂教学,要求做到“学生积极参与,师生双向互动”。笔者在对村干部学员讲授农村土地经营权这一章节时,根据村干部生产 经验 丰富,整体素质高的特点,本人大胆采用了参与式教学法。先让学员分组讨论当地农村土地的经营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学员纷纷发言。比如:一家一户的生产规模小,劳动力生产效率低;土地条块分割很细,农业机械很难使用;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土地撂荒,同时也有农民无地可种;城郊农村土地被强行开发修建商品房而补偿很低等等,课堂气氛非常热烈。紧接着我趁热打铁又提出了问题: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答案五花八门。这时我提出了有一项政策能较好的解决这些矛盾,那就是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给学员讲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含义、流转方式,以及安徽省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涌现出全国种粮大户的典型案例。这样,不仅激发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教学效果也有所提高。更是培养了学生主动思考、主动学习的能力,也培养了学生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
应用换位教学,为学生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换位教学法是指在特定的教学环节中,让学生临时充当和扮演教师的角色,走上讲台讲课,老师坐在学生座位听课,学生讲完后,由讲课学生先做 自我评价 ,然后其他同学和老师进行点评 总结 。学生由被动变主动,利用教师指导下的自我思考、自我实践、自我激励,达到对知识的掌握。在村干部大专班的教学中,本人选取了关于如何促进农民增收这一与学生直接相关的主题,采用了师生换位法教学,将七县一市的学员分成八个小组,每个小组推荐一名学员代表,通过小组讨论、代表主讲、大家评定、老师总结四个环节,很好地完成了教学任务,而且,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使本人对当地的农村经济发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村干部带头致富的急切心理有更多的理解,使我对服务三农更加坚定了决心和信心。同时也发现个别村干部的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等方面存在严重障碍,争取在以后的教学中有针对性地锻炼和提高学员全方位的能力。参与式教学不但起到了活跃课堂气氛、挖掘学生潜能的作用,而且使学生能够在轻松愉快的学习气氛中展示了学员才能,加强了同学及师生之间的交流,提升了学员的组织表达能力。
利用多媒体课件,展示农业发展成果,提高学员的带头创新意识。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我国逐步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现代农业已成为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向,着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支撑。在讲授现代农业时,采用多媒体课件,让学员了解“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取得的成绩,讲述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核心要素,通过图片展示了国内外现代农业的模式和类型,使空洞的说教变得有声有色,激发了学员的学习热情。作为村干部,不但要承担起农村政策的执行落实,也要成为现代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力军,更要成为推进现代农业的带头人。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学生的使命感,提升学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教学中,本人介绍了近年来中共中央关于“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让学员了解新农村建设提出的历史背景,系统讲述了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阐述了五个方面的要求及其内在联系。在干部进修班和大专班都布置了作业――根据当地实际,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过两周的深入调查,村干部提出了许多好思路、好办法,而对 调研 报告 的撰写很吃力,进修班学员倒是完成了任务但是内容大多都比较空洞,甚至只是从网上下载打印的。对此状况本人经过反复思考,在村干部大专班讲授了调研报告的基本格式和写作方法,并让各县乡的进修干部与该乡村的村干部组合结对,使宏观政策与具体措施相结合、县乡规划与农村实际相结合,撰写出了一篇篇有骨有肉的优秀调研报告。通过这次活动,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了沟通,使学员发挥了专长,弥补了不足,使两个班学员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开阔眼界和思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也是组织农民进入市场的重要措施。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既要立足当地实际,更要放眼世界发展趋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新型产业,本人了解不全面不系统,就邀请省上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系统讲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涵、特征及其功能和类型,同时介绍了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提出了当地开展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应注意的问题。通过这次专题讲座,不但让学员清楚了怎样去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更是为教师提供了难得的学习机会。
摘 要:本文解析了韩国、美国和欧盟的农业政策,以期为我国农业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政策;国外;粮食安全;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312 文献标识码:A
城镇化在中国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在中国,城镇化应该着眼以下3个问题,即发展重点为中小城市;将新生代农民工等已经在城市就业的农民视为主体;解决就业、社保、住房和教育等方面的农民工的主要关注的关键问题。城镇化的推进不能以损害农业这一国民根基为前提,而应该以发展好农业为前提。因此,国家在制定相关政策,特别是农业政策上应该重点考虑到城镇化与农业如何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提升农业从业者的收入,如何保障农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以及如何确保我国粮食供给安全问题等等。国家在制定农业政策的时候,从保障粮食安全的角度着眼,应该将重点放在价格政策、补贴政策和金融 保险 政策上。如果从改革的方面来讲,应该从以下方面着眼,即深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新经营主体的培育以及解决农业从业者日趋减少的问题。在欧美和韩国等国家,农业发展水平较高,其农业政策法规或许对我国的农业政策的制定具有一定启示,本文将对其进行概述。
1 韩国农业政策法规分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韩国不但依靠工业的腾飞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实现了农业的较快发展。早在1950年,韩国就开始制定计划推动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并加快了将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的速度。韩国农业现在已经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之列,无论是生产技术还是生产水平都可以同欧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较。
韩国国土面积小,且农业人口大规模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在这种情况下,实现农业现代化成为一个需急切解决的问题。韩国农业之所以能够快速实现现代化,主要是5方面的合力造成的,即流通体系、农业科技、新村运动、农业政策和土地制度。
在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为了避免耕地分散带来的弊端,在尊重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促使土地联合使用。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通过了法律来保护农地的流转,从而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韩国农业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是保护本国农业,从环境政策、价格政策和生产政策入手,综合运用补贴等手段,确立了稻米作为生产政策的最核心部分;新村运动通过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激发其建设农村的积极性;在农业科技方面,60%以上的农业科技人员属于国家政府人员,从而保证了科技队伍的稳定性;通过建立完善的流通体系,将销售同生产充分结合起来,保证了生产和流通效率。
应该为农业发展提供科学性的宏观管理;完善市场经济,保证农村经济的活力;确保农业科技队伍的稳定性,为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推动力。
2 美国农业政策法规分析
作为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美国的农业政策是紧跟市场的。农场主会根据相应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以利润最大化为指导原则,这是其农业发展的主基调。美国政府会根据其中存在的不足,出台相应政策来弥补市场的不足,主要是宏观方面的政策调整。美国政府对于农业的调控从原先的流通领域拓展到了生产领域,这是基于美国农业巨大的生产力导致粮食生产过剩的情况。罗斯福新政开始后,美国政府开始实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与农产品生产缩减政策。随后开始了缩减生产金融政策,进而设立了土地银行,为休耕土地提供补助金。这些政策主要是为了防止农产品过剩可能导致的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从现在的效果来看,达成了宏观调控的目的。
从1985年~1995年这段时间,美国的农业政策开始调整向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这是因为欧洲农业快速发展导致全球农产品市场的变动,而且美元开始大幅度升值,引发了其农产品竞争力下降的状况。随后,美国政府不断地削减其预算支出,降低受补贴面积,让农场主根据自身状况与市场状况自主调整 种植 面积与种植品种,从而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不但如此,美国还积极开展农业方面的关税与贸易谈判,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随后的《1990年食品、农业、资源保护和贸易法》更是继续放松对生产的管控,推进了农业的市场化。从1996年以后,政府干预农业生产进一步减少。但是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的安全,开始重视农场安全,建立了一系列措施,如反周期支付与农作物平均收入选择计划等,并为农业灾害提供救援等等,构建起来一个完善的农场安全网络。
对于农业支持的手段应该更加多元化;集中财力重点补助粮食生产;农业支持政策应该网络化和体系化,避免盲目出台政策;对于农业的支持不应该只停留在行政层次,更应该法律化,进而实现项目化。
3 欧盟农业政策法规分析
在欧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共同农业政策是很重要的一环,虽然备受争议,但是欧盟农业的发展成果却是有目共睹的,其在奶制品、禽肉和糖的出口量上已经超过了美国,摆脱了主要农产品处于净进口的不利状态。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正在转化重点方向,走农业与农村并重的道路,将关注焦点投向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上。《建立农产品统一市场折中协议》着眼于提升农业效率并达成农业市场稳定的目的,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的收入。在1992年共同农业政策变动中,开始强调对农业结构的调整。在《走向2020共同农业政策―应对未来粮食、自然资源和区域挑战》中,提出在保障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对自然资源进行最优化管理,进而维持农村发展的平衡。欧盟开始利用多种措施对农业支持,如价格支持、农业发展支持以及收入补贴等,并进一步提升其农产品市场的自由度。值得注意的是,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放弃了原来的封闭状态,进入到开放状态。
必须以粮食自给为核心制定农业政策;立足于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发展多功能农业;基于多边贸易协议框架,加大对国内粮食产业的支持力度;可以适当放弃一些低效且处于垄断状态的农业生产领域,来获得农业谈判的主动权;学习欧盟的双边合作策略。
4 总结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政策对于农业发展的走向至关重要。虽然我国农业有了长足发展,但是仍然有很多不足。应借鉴世界农业先进国家的经验,汲取精华,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现状,制定最合理的农业政策。
参考文献
[1] 白文周,吴义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内涵及实现途径[J].经济问题探索,2008,5: 52-55.
[2] 蔡海龙.美国农业政策支持水平变化特点分析[J].浙江农业学报,2013,
25(5): 11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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