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派出所信息化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摘要:笔者通过两个月的基层锻炼,了解到了一些派出所的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分析了派出所 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方法和对策,由此引发了对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 考。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现状;主要问题;方法和对策;思考 信息主导警务,是现代警务的一个突出特点。 把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作为加强“三基”工程建设 特别是加强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既是在社 会信息化条件下做好公安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途 径,也是区别于传统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鲜 明特色。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的业务单位, 担负各业务部门的信息采集工作,它的信息化建 设在基层基础建设中占有主导地位,是推动公安 基础工作向前发展的依托和保障。笔者在派出所 锻炼期间,通过实际工作和调查,对目前石家庄 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情况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和 思考。 一、派出所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1.基层民警对信息技术的掌握情况。根据当 前公安基础工作的要求,基层民警已基本达到会 打字、会上网、会收发电子邮件,能在公安网上 进行信息录入、查询等工作。 2.硬件配置情况。我市的派出所已全部接通 了公安网,有的派出所还建立了所内局域网;民 警微机配置率正逐年提高,有的所队甚至达到 100%。 3.信息化应用情况。 首先是应用意识较强。民警认为,现在所有 日常工作,包括追逃、查人、破抢包案件等都离 不开网络的支持,做到上班必开机、工作必上网, 已经越来越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 其次是应用水平较高。民警在工作中采集的 各类信息,如案件及违法人员信息,通过计算机 网络及时录入警务综合应用系统,使采集的各类 信息及时转化为网上信息数据,发挥信息查询及 共享的作用。特别是在今年的人口普查工作中, 通过“居民区入户登记信息系统”软件将辖区内 居民区的人员居住及房屋情况全部登记录入;通 过“石家庄市入户登记信息系统”软件将辖区内 的流动人口情况全部登记录入。这些信息的录入 大大方便了今后的执法办案和治安管理。 第三是应用范围较广。民警不仅能利用网络 进行信息查询,而且日常公务也实现了办公自动 化,缩短了办公行文等事务性时间,将民警从简 单的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节 约了人力和财力,降低了行政成本。 二、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系统培训,基层民警应用计算机的技 能有待提高。虽然计算机已经较为普及,但民警平时工作任务繁重,没有时间学习计算机知识, 又缺少系统培训,计算机操作水平较低。 2.基层派出所计算机等硬件设备总量不足、 配置较低。计算机、网络等硬件建设是公安派出 所基础信息采集、管理、应用的保障,受经费的 制约,基层派出所的计算机配置与信息化建设的 需求差距较大,难以满足公安警务网络化管理普 及、推广和逐步升级的需要。 3.应用网络信息服务工作少。目前民警上网 主要是查询人口信息,依靠信息系统进行网上作 战的能力不强,信息预警、信息促控、信息导侦 的工作成效不明显。 4.缺少专业化人才。由于缺少系统性培训, 造成基层派出所信息化专业性人才紧缺,致使一 些硬件故障不能及时排除而影响正常工作,在网 络及设备维护方面也存在很多不足。 5.对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缺乏整体规划。由于 对信息采集项目、录入要求不明确,导致该采集 的信息没有采集,该录入的信息没有录入,或者 采集、录入的信息项目不全,存在偷工减料、描 述不准、用词随意等问题;由于信息研判、传递、 反馈工作不顺畅,导致信息关联度、共享度低, 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的现象比较严重。 三、派出所信息化建设的方法和对策 1.组织开展各种计算机和网络应用培训班, 提高民警计算机操作水平和网络应用能力。可以 聘请高校计算机教师对民警进行培训,还可以在 市局或分局的主页上设立学习专栏,为基层民警 提供计算机应用、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等内容的学 习资料,丰富学习渠道。 2.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设 备、资金的投入。因为公安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战 略性的系统工程,事关公安工作发展全局,各级 党委和政府要从全局的、长远的角度出发,把公 安信息化建设列入政府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项目, 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导向、资金投入、人 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力度。 3.大力加强信息的实战化应用,切实提高实 战效能,调动民警的使用积极性。应该在网上建 立信息研判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信息的自动比 对、关联查询、动态分析,把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打击与防范、管理与服务等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 起来,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破案的数量和质量, 更好地为公安实战服务。 4.大力培养和引进急需的科技专业人才,做 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通过公开招收专业科技 人才,挑选民警进行培训等方法,努力建设一支 信息化知识技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同时,建 立健全设备运行管理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5.加强信息数据的规范化管理,整合利用现 有各类网络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关联和共享。要 抓紧制定总体规划和规范标准,全面整合现有的 各类信息系统,打破各种障碍和壁垒,努力实现 基础信息在各地区、各部门、各警种之间互联互 通、高度共享。 四、对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1.要切实加强和不断完善对公安信息化建设 的领导。公安工作的信息化是发展的趋势,未来 公安工作的发展水平取决于信息化发展的水平。 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进 一步提高认识,把实现公安信息化作为公安工作 发展的目标,做到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地抓信息 化建设。 2.要探索建立信息化建设的新模式。当前, 全国大部分地区公安信息化建设模式是按照公安 部关于“金盾工程”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逐 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由于受地区经济社会发 展水平以及公安工作发展水平差异的限制,各地 “金盾工程”建设目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不平衡现 象,且“金盾工程”建设要求各警种、各部门分 别建成纵向贯通但横向封闭,相对独立的信息采 集和应用系统,客观上造成了警种部门间信息资 源的壁垒,影响了公安信息资源的合理共享。而 公安大部分业务工作都依赖于对信息的全面、准 确、及时占有,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应该具有 所有信息资源纵向贯通和横向融合的特点。因此, 各级公安机关应依据自身公安工作需要建立符合 本地实际的、集信息的采集和应用为一体的、打 破警种部门间的条条限制的综合信息系统。在完 成全部警务工作数据电子化、警务工作流程电子 化、决策信息化、智能化的基础上,大胆突破传 统思想和警务工作机制模式限制,逐步建立能够 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适应公安工作发展需求的电子警务信息系统,最终实现电子警务的目标。 3.要建立健全公安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公 安信息化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以及其在公安工 作中的地位,决定了公安信息化建设必须建立一 整套自上而下、符合信息化建设发展要求的管理 体制。为此,合理的信息化建设领导体制应该是 各级公安机关确立一名既懂公安业务又懂信息化 的技术主管进入同级公安机关党委(组),主抓本 级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同时自上而下正式建 立一支公安信息化建设专业队伍,专门负责公安 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规划设计、技术研发到系统 日常管理维护。 4.要实现公安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信息 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厚积而薄发,其对工作的巨 大推动是依靠信息的不断积累、信息资源的逐步 增加,最终引起工作效率的大幅提高。因此,在 进行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 克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在硬件设备的投入、 软件系统的开发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本地、本部 门和公安工作的实际,确立“以需求为导向,以 应用为核心”的建设方针,立足实战,边建设、 边应用、边改进,确保信息系统建设发展的可持 续性。 5.要高度重视科技人才队伍和民警整体素质 建设。信息化需要人建设,也需要人运用。各级 公安机关要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信息技 术人才引进和民警应用技能培训工作,以此推动 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各级公安机关一方面要 高度重视引进和培养公安信息化建设所需的专业 技术人才,通过公开招收专业科技人才,挑选民 警进行培训等方法,努力建设一支信息化知识技 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并从制度设置,奖励激 励等方面对专业人才加大倾斜;另一方面要注重 对全体民警信息化技术的教育培训,加大对全体 民警计算机知识和信息化知识的普及教育,确保 信息化建设能成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 当前,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内涵、外延已发 生了重大变化,必须主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围 绕信息警务,把着力点放到获取和利用信息上来, 努力建立以信息化为先导,以科技化为支撑,以 规范化为基础,以社区警务为依托的现代化警务 模式。求采纳
派出所是公安队伍中最基层的战斗单位,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是“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保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对于贯彻落实这一方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实践经验表明,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这一方针贯彻和体现得好坏与否,关键又在于打与防两者的结合上是否严密与充分。我就如何加强派出所结合工作做一简单阐述。一、正确认识当前派出所打防结合的现状近年来,我所围绕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有效引导了基层派出所打防工作,促进了打预防兼顾、协调开展,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使社会治安在总体上始终处于良好态势。但是,打防结合工作与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新要求相比,还显的分割有余,结合不足,打防脱节,攻守失衡的现象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从打防效果来看,近年来,无论全局还是派出所打击绝对数和发案绝对数均有一定幅度上升,仍然没有在根本上从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困境中摆脱出来。二是从打防体制来看,侦查工作走专业化路子,容易造成所队的磨而不和,打防效能未能得到较好地体现和发挥。就派出所内部而言,存在一段时间突出打击或控案工作,没有从宏观、全局、整体的角度把握打防关系。三是从打防机制来看,由于打防结合工作机制呆板滞后,防控措施手段单一机械,打防控资源未能得到有效整合,条条分割、警钟分割、部门分割、各自为战的旧格局未完全打破,合而攻之、合而防之的局面尚未真正形成。二、分析打防脱节的原因一是理念偏差。在打防理念上尚未从重打轻防思想的羁绊中解脱出来。长期以来,习惯于打击手段的运用,并形成一种无打不稳的思维定势。尤其是基层把打击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手段,形成对打击的依赖性,而忽视了社会防控,甚至认为防范是慢工细活,难于奏效,从而在工作中只图形式,做表面文章,应付了事,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而是各自为战。打击与防范是公安工作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项工作。然而,目前的状况是打防控各警钟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你破你的案,我搞我的防,分工又分家;你管你的路,我巡我的街,互不相干,不能形成打防控一体化。对打防控各警钟定位不够明确,在打防控中的职责不清晰,影响各警钟职能的发挥。三是信息封闭。情报信息分口、分散的现象突出,难于做到信息共享。公安情报信息资源非常丰富,但是缺乏整合平台,不仅分口、分散甚至各部门、各警钟采取信息封锁,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打防控的有机结合。四是机制不健全。打击与防范是公安机关多警钟共同参与的一种重要警务系统,但长期以来机制保障,尚未完善如协作联动,打防勤务、打防监督、效果评估、责任考核、兑现奖惩等一系列打防工作机制,是打与防不能科学地合上节拍,走向良性循环。三、探索打防控工作机制要把打预防有效的结合起来,必须有相应的警务机制作保障,以促进打防控体系的高效有序运行。(一)创新侦查破案的打击机制。首先建立和完善侦查破案的责任追究制度和竞争激励机制,要从机制上解决破与不破、破多破少一个样的问题增强民警侦查破案的责任感。其次是在对人、物、场所管理和阵地控制的主动性。(二)创新预警机制和警情通报制度。一是提高预警水平和信息警务的运行能力。打防控最有效的办法和最有力的支撑点就是及时准确地掌握违法犯罪的各种信息和规律,并有针对性的实施打击与防范。实践证明拥有了信息就掌握了主动权。因此,应在打、防、控各个环节采集、录用、运用信息进行明确和规范。同时,要依托信息网络,打造运用平台,通过相关数据库与网上控嫌控赃、往上摸排、串并、缉捕等网上作战方案方式,最大限度的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在辖区推行媒体警情通报制度。针对当地社会治安和刑事发案的规律特点,定期通过各种形式向辖区群众通报警情、发出警示、告之注意事项和防范要领。这样有利于提高社会的整体防范能力。
把爱警暖警工作落到实处
2016年03月11日 14:54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仓烜
中国警察网讯 3月9日,青海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召开第七次理事长办公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2015年公安厅党委主要领导对基金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研究讨论了关于印发青海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和2016年工作要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倡议为青海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捐款的通知》和《青海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2016年理事、监事增补调整名单(草案)》,安排部署了关于组织好第二期基层民警健康休整班等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公安厅党委着眼全省民警健康保护工作,大力支持举办两期基层民警健康休整班活动,是落实厅长王正升爱警暖警、从优待警工作重要指示的具体实践,充分体现了厅党委对基金会工作的重视支持,体现了厅党委对广大基层民警的爱护关怀。基金会要以此为契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举办好基层民警健康休整班,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确保通过休整使广大公安民警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旺盛的斗志投入各项安保维稳工作,努力建立具有青海特色的爱警暖警新工程。
会议强调,基金会的工作是全省公安优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基层民警办好事、办实事的一个重要平台,建设好、发展好基金会需要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需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重视与支持,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理事、监事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做好基金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基金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克服困难,最大限度创造条件扩大基金规模,支持好基金会工作;要站在推动全省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高起点思考、全局性谋划,将基金会建设成为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联系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平台,成为宣传公安英烈先进事迹的前沿阵地和抚恤补助公安英烈家属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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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它既具有专政职能,又具有民主职能,它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兼具人民公仆和人民卫士的双重社会身份,所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认真解决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问题是公安队伍的发展趋势,也是摆在县级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但如何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笔者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公安局近几年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强化队伍规范管理的工作实践及取得的成效,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以“党务主导警务”,将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置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之下一是按照“公安工作必须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的原则,注重“条块结合”,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党委领导和行政管理形成合力,使党的先进性时刻体现在公安工作中。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签订党建责任书、建立党建联系点等措施,加强党委的组织建设,逐步形成以“党务带动警务,以党务带动队伍”的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党委班子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责任制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狠抓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领导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率先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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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警察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摘要:激励机制所含内容应有五个方面的基本特征,即主体的目的性、客体的多元性、方法的其体性、效果的持久性和行为的过程性。当前,一些公安机关的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是:激励对象集中于少数人、激励的针对性不强、过分强调物质激励、夸大了竞砖上岗的作用、只奖不惩或只惩不奖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建立和完善誉察多元化激励机制必须从需要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角度出发,努力培育民誉正确的需要观;从有效激发民警满足正确需要的原动力角度出发,建立完善的动机激励机制;从有效发挥民警特长和才能角度出发,建立完善的引导、控制、监督民等行为的激励机制;从目标激励在激励系统中的地位出发,建立完善的目标激励机制。关键词:警察;激励机制;多元化;公安队伍建设激励机制是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当前“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的形势下,探讨建立和完善警察激励机制,而且是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对于进一步激发广大公安民警更好地肩负起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笔者就此课题抛砖引玉,以期同行们发表高论。一、激励机制所含内容的基本特征要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必须考虑该激励机制所含内容的基本特征。笔者以为激励机制应有五个方面的墓本特征,即要考虑主体的目的性、客体的多元性、方法的具体性、效果的持久性和行为的过程性。这五个基本特征决定了建设和完善激励机制必须着眼于多元化、系统化和效能化。(一)激励设计多元化。激励客体的多元性决定了激励的设计也必须多元化。构建多元化的激励机制的实质,是要求激励主体在管理中充分认识到组织成员间的需要差异和动机多元化的存在。通过采取多种激励方法和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来激发、引导和规范其行为,以满足组织成员的各种需要和动机,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激励主体和客体所共同要达到的目标。(二)激励内涵系统化。多元化的激励机制由多种激励措施所组成,不同的激励措施具有相同的激励动机,那就是调动激励客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使组织成员的行为符合组织的要求。但是不同的激励措施具有不同的激励方法和效能,如竞争激励与榜样激励、奖惩激励、目标激励等众多激励措施所取得的效能是各不相同的。单一的激励措施仅仅是激励机制中的一分子,只适用于一定的对象和场合,激励机制的建设必须是众多的激励措施相互融合、相辅相成、共同作用所组成的一个系统化的体系。(三)激励目标效能化。激励的目的是激发激励客体的原动力,调动组织成员的积极性,明确的激励目的决定激励机制的建立必须具有针对性,注重实用,讲求实效。二、对公安机关现行激励机制的分析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正越来越重视激励机制建设,如在管理中采用了竞聘上岗、从优待警、目标考核、末位调整等措施,较好地调动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但是,从总体上说仍存在“单兵作战”现象,只注重部分激励措施的作用。多元化激励机制还处于尝试探索阶段,尚未形成体系,没有形成合力,无法发挥整体效能。笔者认为公安机关现行激励机制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激励对象集中于少数人。现在在不少公安机关,先进典型一旦成名,往往在较长时间内各种荣誉、奖励集于一身,形成多者越多、少者恒少。激励过分集中在少数人身上,不利于调动广大民警的积极性,也影响组织的全面发展;而先进典型本身可能也会因为受奖过多而对奖励产生“麻木”情绪,或产生思维定势,取得一点儿成绩就等着“回报”,如得不到,就会怨声载道。因此,在树立典型发挥榜样作用的同时,也要兼顾整体,以调动全体民警的积极性。(二)激励的针对性不强。当前,一些公安机关从满足民普需要出发,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从优待警措施,解除了民警的后顾之优,极大地调动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但是,也有的公安机关从优待警措施不够切合实际,结果虽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民警的积极性并未真正调动起来。如果片面认为满足了民警需要后必然会产生激励效果,那么激励作为一项措施完全是被动的,这实际上扭曲了激励的本意。激励机制的着眼点应放在通过调动全体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对公安目标的一致性上来促使公安目标得以高效实现。(三)过分强调物质激励。把发放奖金作为对民警进行奖惩的重要手段,对工作业绩突出者发放一定数额奖金以资鼓励,对工作不符合要求者则扣发岗位津贴或奖金。这种做法看似体现了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原则,实际上有很多副作用。一是使一部分民警心理失衡,将注愈力转移到对金钱的斤斤计较、患得患失上。二是对文化素养较高、经济条件较好的民警来说有较大的局限性。目前,注重才能发挥、看重工作责任、关心工作挑战性和自身发展前途的民警占大多数,管理者不能低估民警的这些高层次需要,必须更重视运用工作本身的激励因素来调动其积极性。(四)夸大了竞跨上岗的作用。干部竞争激励机制的基点是民警竟争上岗,优胜劣汰并与奖惩、晋升、经济待遇等挂钩。就职务晋升而言,公安机关的实职岗位毕竟有限,这意味着更多的人因职位有限不能晋升而得不到激励,实际上仅仅激励了少数人。根据聘用条件,公安机关中表现不合格的民警和表现优秀的民替均占少数,有相当一部分人处于中间状态,有为数不少的民警虽然符合聘用条件,但缺乏积极进取的精神,因为现行的竞争机制对这部分人来说激励作用不大。(五)只奖不惩或只惩不奖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奖励和惩罚是激励的两个基本手段,针对不同的组织成员,要注重奖惩结合,以奖为主、以惩为辅。奖励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因此在奖励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奖励彻底解决问题的,而不仅仅是采取应急措施的;二是要奖励具有创新精神的,而不是盲目听从的;三是要奖励决定性的行为,而不是无用的分析;四是要奖励出色的工作,而不是低效率的忙碌;五是要奖励简化,而不是人为的复杂化;六是要奖励无声的有效行动,而不是沽名钓誉,哗众取宠;七是要奖励高质高效的工作,而不是劣质低效的工作;八是要奖励合作,而不是内让。同样,惩罚也不是目的是手段,也必须讲究方式方法。对什么情况下应给予惩罚,给予何种惩罚,都必须作出明确规定;要以事实为根据,且公平施罚,言行一致;要根据行为的性质、民警的个性特点,因人而异选择处理方法,以提高惩罚的效果。三、建立和完善苦察多元化激励机制的若干设想现阶段公安机关激励机制尚未形成体系,因此笔者认为必须从研究激励的全过程人手,深人研究激励客体的需要、动机、行为、目标等要素,针对不同要素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形成贯穿激励全过程、环环紧扣的多元化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广大民警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促进整体目标实现。(一)从需要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角度出发,努力培育民警正确的需要观。需要是产生行为的原动力,也是民警积极性的源泉。要实施有效激励,就必须动态了解、掌握并满足民警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首先,要针对现阶段普遍存在的“重物质轻精神”现象,着力加强警察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引导民普多进行纵向比较、横向比较,多与“低收人阶层”比较,以平衡的心态对待“高收人阶层”,正确处理物质与精神、索取与奉献之间的关系。其次,要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使民警认识到自己所担负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树立起“自己的工作是有价值、有意义”的观念,增强荣誉感和成就感。同时,要采取竞聘上岗、末位淘汰、评先评优、奖勤罚劣等措施经常激励民警的精神需要,以保持持久的原动力。再次,要根据民警需要不断变化和发展这一规律,建立与时俱进的需要引导机制,针对不同的替察群体,采取不同的激励措施,经常修整,不断完善,建立针对性强、充满时代感的激励机制。(二)从有效激发民誉满足正确需要的原动力角度出发,建立完善的动机激励机制。动机来自需要,是人的行为的直接原因。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建立完善的动机激励机制,努力激发民警对成就感、荣誉感和个人发展进步的骆动力。尤其在工作上,作为管理者对民警一是要尊重,二是要信任,让民警参与自己所从事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增加民瞥的工作自主权,并使民警能够及时获得有关自己工作的信息反馈,这样就给民替提供了发挥才能的机会,使民警感到自己受到重视和尊重,从而激发民普对工作产生更强的兴趣和责任感。通过授权让民警特别是事业心强的民警承担更多工作责任,使他们感到受信任、受领导肯定,产生“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自豪感,从而进一步激发起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同时,还能促使民警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及时发现自己的缺陷与不足,培育民警努力学习的需要,促使民警加强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三)从有效发挥民警特长和才能角度出发,建立完善的引导、控制、监份民警行为的激励机制。行为是动机的外在表现形式,动机需要必须通过行为加以表现。因此,必须注重从两个方面人手建立引导、控制、监督民警行为的激励机制。首先是岗位要求要与民警的才能相适。民警的才能如果与岗位的客观要求基本相适,工作起来就会感到得心应手,有所作为,进而强化内心驱动力,增强工作积极性。如果民警的能力相对过弱,工作起来力不从心甚至无所适从,就会渐生逃避心理,表现出对工作得过且过。如果民警的能力相对过强,即使敷衍塞贵也能应付工作,就可能滋生“大材小用、有材无用”的消极思想,表现出轻视本职工作、无所用心的行为。其次是组织氛围要与民警的个性相容。民替工作在一个组织中,如果人际关系融洽,相互之间以诚相待,不论领导还是同事都比较欣赏或者能够容纳其个性表现和特长发挥,他就会安心本职岗位,保持工作热情。反之,如果个性内向,不擅长与他人交往,游离于周围环境,而领导、同事又经常投之以白眼、冷淇甚至批评,那么他就会感到苦闷和压抑,在工作中表现出消极情绪。为此要坚持并加强岗位轮换、岗位交流等工作,为民警发挥自身特长和才能提供可能,并解除工作单调芝味对民警产生的不良影响。(四)从目标激励在激励系统中的地位出发,建立完善的目标激励机制。行为是有目的的,行为在达到预定目标前,总是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不断指向目标。目标一旦实现,总会给民警带来某种』 心理上的满足。民警的内在需要和目标实现后带来的心理上的满足相结合,能够产生强大的动机,有效激励民警行为指向目标的实现。目标越适合于民警的需要,民警的行为越表现得积极主动。建立和完善目标激励机制,必须注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目标确定要科学合理。目标要明确界定,不能因为公安机关许多工作难以量化、诸多因素复杂多变,而使制定的目标模棱两可、没有操作性。同时,要兼顾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突出短期目标,注重长远目标。二是组织目标要与民警个人期望相融合。追求某些物质、精神的需要和期望的满足,是民警正常而普遍的心理状态。如去年以来推行的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实现等级标准是派出所的整体目标,而广大基层民警同时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实现派出所目标的同时,达到个人预期的工作目标,或获得个人某些荣誉,或在评定中得到领导好评。民警在为实现单位目标而勤奋工作的同时,如果个人的需求也能得到相应实现,就会增强工作的信心、干劲和成就感,从而激发出强大的积极性。反之,民警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就会受到挫伤和抑制,消极情绪就可能滋长,影响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目标实现要具有一定的挑战性。面对富有挑战性的工作,民警通过充分发挥才干有所作为时,就会产生一种自豪感,这是十分重要的激励因素。但是,不同的民警对目标难度的承受力各不相同,因此要正确掌握目标的尺度。如果目标远远超过现实,其结果会令人失望并削弱激励力量;如果目标小于现实,其结果来得过于容易,也无法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如果目标等于现实,没有进一步的激励,民警的积极性也只能维持在原有水平上。四是要使民警经常获得自身工作的反馈信息。随时让民警了解他们的工作状况和工作结果,看到自己的工作成绩,并适时地给民警以各种形式的奖励,使他们获得的奖励与其工作成绩密切相关。经常向民警反馈工作信息,能够使他们坚定努力工作就能实现工作目标的信念,这有利于民瞥经常将行为与目标进行比较,及时发现问题并随时纠正错误,减少工作的盲目性。
所谓的高校安全教育,就是指为了为学校创造安全与正常的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与技能的教育教学行为。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校园安全教育论文2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高校安全教育中若干问题分析及对策》
摘要:高校的管理工作对于高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安全教育作为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高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其开展的质量与效果对于高校内的安全环境的打造与高校大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十分重要。加强高校安全教育,是高校实现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安全教育中还存在许多不定因素,使高校安全教育工作面对很大的挑战。因此,本文以高校安全教育中若干问题分析及对策为题,对高校安全教育的现存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高校;管理工作;安全教育;问题;对策
引言
所谓的高校安全教育,就是指为了为学校创造安全与正常的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与技能的教育教学行为。在高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当中,要对国家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进行明确,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告知学生,更要监督学生在国家与学校法律规章制度与管理条规的约束上完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目前,我国高校中还存在一些暴利事件、偷窃事件与不良的网络安全问题,加强高校安全教育工作势在必行。
高校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高校治安工作力度不足
随着我国社会文明的快速发展,各大高校开始接触新的教学思想与教学方法,打破了传统的教学模式,高校教育的开放化环境已经成功打造,但开放式的教学模式给高校的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近些年来,许多高校安全事件被各大媒体报道出来,学生被社会人市所,学生公寓发生的盗窃事件等等,这对于学生正常的学习与生活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就目前高校治安管理工作来看,高校安全事件中的一大部分都是由学生的安全意识较低而造成的,高校没有设置专门的安全教育课,没有正规的安全教育教材,学生的安全意识无处建立与提高,大学生对于安全事件的重视程度也不高。在高校的教育向开放型转变之后,高校的教育环境与社会环境越来越接近,学生的结构复杂度升级,教学形式多变,高校的治安工作困难增多,传统的治安工作力度已经不能满足高校安全教育的需求。
(二)高校学生安全意识不高
学生的安全意识有两种,第一是自我保护意识,第二是自我防范意识。但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现代大学生不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第一,大学生作为学生一族,没有充足的社会经验与社会阅历,不能对复杂的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加之现代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不强,很难在大学生成功地做好自我保护。第二,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许多大学生在待人接物之时没有防范意识,很容易相信别人,这就给一些可乘之机。第三,我国高校的扩招政策使得更多的人成为高校学生中的一部分,学生素质的差异性,使高校学生的整体素质下滑,造成学校内部安全性下降。学生间的差异越大,学生间的矛盾不摩擦就越多,这成为了校园暴利事件的导火线,也是学生自我防范意识不足的体现。
高校安全教育质量提高对策分析
(一)加大高校治安管理力度
首先,从高校的领导人员角度来看,其要加大对学校治安管理的重视,只有学校的治安管理工作力度加强,才能为在校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与学习环境。其次,要做出具体的治安管理提升实践。要加大对高校治安工作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支持,招聘具有高校治安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市负责学校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大治安管理人员数量,使学校内部不存在治安管理的死角。要将学生的安全作为高校治安管理的重要宗旨,明确高校治安管理工作的内容,比如说加强校园巡逻次数,巡逻过程中要注意不正常的人际交往现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高校更要加强治安管理设备的投资,为治安管理人员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与交通工具,一旦有恶性事件发生,治安管理人员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联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二)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
在加强学生安全意识的提高工作方面,学生要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力度。首先,要利用学生们所熟悉的网络环境,进行安全教育知识的传播。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使学生了解现行的法律常识与法制理念,更要对社会或者其它高校的真实安全进行深入剖析,还可以利用学校的广播或者宣传栏,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其次,要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在学校教育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请一些具有知名度的社会人士对高校安全事件进行分析,让学生提高对安全的关注。另外,高校可以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安排专业的教育人员,采用正规的安全教育教材,利用专业化的知识来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从规范学生的思想做起,使学生利用正常的安全思想去规范日常行为,杜绝安全事件的发展。
小结
综上所述,高校的安全教育不仅关系着学生的个人安全,还关系着学校未业的发展,是一项高校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笔者根据多年的安全教育经验,从高校安全教育现存问题出发,提出提高高校安全教育质量的方法,旨在加强高校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视,将学校的发展与师生的发展作为安全教育的出发展,规范安全教育模式,提高安全教育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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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能山.高校安全教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必修课[J].湖南社会科学.2011,5(5):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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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意识不能淡化、责任观念更要凸显“怎样当好一名民警”是个大问题,前提是解决“怎样当民警”,然后对“怎么成为好民警”进行的思索。入警之初,也切实对这个问题-不说思考,也是有过些想法的――不管是潜意识也好,明笔捉刀也罢。虽然结果不尽如人意,但思将下来,还是有所收获:尽管囿于学识、经验,但于已来说,总是有了大概轮廓:此处先讲第一点:权力意识不能淡化、责任观念更要凸显。基础自然是政治思想的纯洁坚定,警察宗旨的熟识本能,法律知识、专业技能的掌握、运用……之后,再说其他:警察要完成自己的使命,就要绝对的行使“警察权”,否则“警将不警”,一切免谈。警察权力之中,执法权是关键。首先,民警要敢于执法。敢于执法是要有心理基础的,前提:一要有心,二要有胆。“有心”,即之所以为警察的基础……即分得清合法非法,弄得明有罪无罪,当伸手时方伸手,才能防止留下“狗拿耗子”的口舌,有辱警荣;“有胆”即在违法犯罪面前不能畏首畏尾,瞻前顾后,一味担心打击报复(更有甚者, 以“担心执法错误”为由,而至不作为,此兄莫不是还没解决好第一个问题,就是个人心理上出了问题),当伸手时不伸手……;对于因个人利益牵扯其中而无胆执法,无心执法,此等“不作为”已经不在讨论之列,是该被踢出队伍的。当前,正在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即是着力于解决“有心”问题。这其中,如何与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相结合,这是些思想基础问题,估计各位看客无不是有素质、有经验、知识理论颇丰的人,无须赘述。总之一切以“为人民服务”出发就是正道。这个也涉及责任观念问题……责任感,是任何一个职业都必需具备的,是保证“有心、有胆”执法的另一个主观问题,很重要。试想:排查解决矛盾纠纷不负责任,侦查办案马虎拖沓,虽不至违法,但效率大打折扣,浪费国家给养,无怪挣得群众白眼。责任感的养成,是需要自我约束、鞭策的。天性谨慎小心的固然“讨巧”,生来“潇洒无度”的就得费些周折。但是只要事事记挂着“为老百姓,为自家人服务”的心思,所遇困难应该可以搞定。提出一个口号“爱岗敬业”就是最基本的表现了……以上是一家之言,一些问题看法,脱不了主观感觉,却也是从警心得,不是闭门造车,所以尽管言语幼稚,班门弄斧,也总归“情有可缘”。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它既具有专政职能,又具有民主职能,它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兼具人民公仆和人民卫士的双重社会身份,所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认真解决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问题是公安队伍的发展趋势,也是摆在县级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但如何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笔者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公安局近几年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强化队伍规范管理的工作实践及取得的成效,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以“党务主导警务”,将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置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之下一是按照“公安工作必须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的原则,注重“条块结合”,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党委领导和行政管理形成合力,使党的先进性时刻体现在公安工作中。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签订党建责任书、建立党建联系点等措施,加强党委的组织建设,逐步形成以“党务带动警务,以党务带动队伍”的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党委班子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责任制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狠抓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领导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率先垂
试论提高公安战斗力的途径与方法 摘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越来越重视,都把社会治安作为投资和发展环境的重要方面。在人财物大流动的格局下,破案打击、抓捕犯罪的难度不断增加,无打不安,无防不稳,170万公安民警担负着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警力的瓶颈已日益显现,如何在现有的警力中充分挖掘潜力,提高公安战斗力成为各级公安机关迫在眉睫的任务。本文研究的目的,旨在于通过对公安机关现状的分析及对策的探讨,为正在进行的警务模式改革提供参考。 本文根据本人在基层工作的多年经验以及对公安工作的思考,就公安机关战斗力制约要素进行了充分阐述。通过本文的探析,我们认识到,要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必须通过提高公安民警素质、大力推广和加强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科学整合现有警力,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方面解决,从而提高驾驭和控制社会治安的能力,保证社会政治、治安的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 试论提高公安战斗力的途径与方法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越来越重视,都把社会治安作为投资和发展环境的重要方面。新时期,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的繁重任务,一手抓打击,一手抓稳定,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成为当前要务。中国刚刚加入WTO,我们还要抓好服务,入世的根本目的是参与以公平有序、自由竞争为基础的全球市场体系,要求政府在确保法律透明度、统一法律实施等方面履行承诺,作为执法部门,中国警方将在以全球化为背景的舞台上表演。中国警察不仅需要调整几十年积累下来的工作模式和警务观念,还要在角色转变之后,探索新的警务体系,为世界警务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170万公安民警担负着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警力的瓶颈已日益显现,如何在现有的警力中充分挖掘潜力,提高公安战斗力成为各级公安机关迫在眉睫的任务。多年来,我一直在基层工作,对基层警务制度有着很深的感触,对民警工作、学习、生活有着最直观的了解,本文将就如何提高基层民警战斗力作肤浅探讨: 一、派出所民警工作现状 1、少部分民警的素质与派出所要求的高素质之间有一定差异。 派出所改革中要求民警“一警多能,一警多用”,刑侦民警担负打击犯罪,的要务,社区民警需要“沉”在责任区之中,处理自己责任区内发生的方方面面的事情,工作内容纷繁复杂,是责任区内的“多面手”,因此对民警素质要求很高。如果在配备责任区警力时,搭配不够恰当,势必会影响到该责任区的工作效率和成绩。另外少部分责任区民警可能由于年龄、知识结构、工作能力等多方面问题,分管工作中不能胜任全部工作,着手于办理案件、处理纠纷、布置耳目、上报信息、防范管理尤其是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等工作时感到力不从心,自身工作压力很大。 2、派出所民警普遍存的超负荷工作现象。 超负荷劳动在公安机关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基层派出所民警更是如此。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基层派出所中,即使是工作较为规律的内勤也在70小时以上,至于责任区民警加夜班、双休日不休息更是常事,据不完全统计,基层派出所民警年均200余天在所加班。大量的中心工作、阶段性、特急性工作与不确定的工作时间,使我们的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由此带来的健康问题也影响了工作质量。当然,超负荷工作除了我们公安工作自身性质决定的原因之外,还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个别民警个人效率不高,需加班才能完成任务;另一方面是有些工作事先在警力调配、警力使用上没有很好规划,牵制了一定的警力。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关健因素之一,也是体现公安机关作风最基本的因素,人民警察的素质直接影响整个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因而要提高公安战斗力首要问题是狠抓队伍的素质建设,向素质要战斗力。 二、狠抓各项教育机制的运行 1、以德育警。加强民警思想教育,教育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做到以德治身、以德树威。同时开展多方位的谈心家访活动,了解民警思想动态,把握民警思想脉搏,确立对症下药机制,同时了解民警的家庭实际困难,并积极帮助解决,保证民警以健康的心态面对每一天的工作、学习、生活。 2、分类培训。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地加强民警专业技能培训,不搞千篇一律,进一步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实用性,使民警能学以致用。 3、逢进、晋必训制。严格进人机制,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从源头上保证队伍的高素质,从源头上把住进入、从警的质量,组织新民警进行系统地学习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以及各种法律法规,保证新民警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技能,投入公安工作。本着“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凡初次上岗的民警都必须参加专业训练,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晋升警衔民警参加相关培训,以更新知识,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工作内容。 二、从严治警,从优待警 公安队伍是一支纪律化队伍,队伍管理首先要严字当头,具体实施中以《内务条令》为切入口,下大力气抓好从严管理,用制度来规范民警的言行举止,改善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服务水平。其次凝聚警心才能激发队伍活力,有活力才有创造力,公安工作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只能激发出了全体人员的创造力后,整个集体才能形成战斗力,做到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才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同时从优待警也解决了各位民警的后顾之忧,不至于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1、大力推进休假制度,建立民警健康档案。现在各基层单位的民警是超负荷运作,到最后往往是民警成批成次地病倒,造成了工作的盲区;再者,我们所要的是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而不是一支疲劳之师,列宁同志说:“不会休息的人也不会工作”,拥有健康的体魄、饱满的精神的队伍才是一支威武之师,所以要合理安排工作,科学进行警力配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证民警的休假、休息,让民警有时间调整一下疲惫的身心,用饱满的精神投入到新一期的工作。同时基层民警基本上都是疾病缠身,建立一份健康档案有其必要性也有其实用性,可以每年进行二次全面体格检查,及时了解民警身体状况,合理安排治疗,避免小病拖成大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建立优抚制度。建立“三个一”制度,即一个基金、一份档案、一项联系制度。“一个基金”是指建立立功创模基金,对有功人员实行物质奖励,定期或不定期发放奖金。“一份档案”是指建立功模人员、英烈、遗属、特困民警及家属的档案,每年定期走访慰问并发放慰问金、补助金,帮助解决生活上的问题,解决他们后顾之忧。“一项联系制度”是指建立领导与功模人员、英烈、遗属、特困民警及家属的挂钩联系制度,由领导“一对一”进行扶助,对他们的生活、工作、待遇等给予关心和帮助。同时加大优抚力度,对伤残民警、有功人员(特别是牺牲民警)都能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特别抚恤,使民警及其家属能尽快得到优抚。 三、大力推广和加强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形成了以竞争、激励为特色的目标管理体系,经过量化后,形成符合目标管理要求的绩效考核机制,对于绩效考核,无论是派出所的领导还是普通民警都认为很有必要,对此持欢迎态度。绩效考核形成了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环境,通过以考核与物质利益挂钩的方法,奖勤罚懒,激发民警的上进心,形成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的良好竞争氛围。 1、长期以来,由于公安工作的社会性较强,工作的量化难度大,民警工作的数量、质量不能得到很好的反映。实行考核,明确了工作的绩效标准,使相同岗位之间有了对比;通过考核,使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凸显,有利于相互学习,激励后进。 2、派出所的管理有章可循,日渐规范,对于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大有裨益。由于各个工作岗位有了明确的目标责任,每个人对自己岗位都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在激发个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方面发挥了良好的效用。 3、民警绩效考核的实施,在各派出所形成了"工作-考核-再努力工作"的良性循环局面和长效动力机制,促进了民警工作;通过对考核结果运用奖优罚劣,将民警职务行为导向了组织期望的方向,有利于组织合力的形成与加强;“后进民警"的设立,改变了往日只评优,不评劣的倾向,增加后进赶先进的动力,有力地激励了处于中间层次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先进更先进。 但是,现有的民警绩效考核大部分是针对民警个人而言的,许多公安工作都是合作性、团队性非常强的,所以有必要设立相应的指标考核派出所工作的整体,引导民警自觉加强工作中的合作意识,培养民警的集体感。设立整体性工作的考核指标,可以使局机关注意派出所工作产出的整体效果,更容易评价派出所部门的工作情况;也可以使派出所长自觉加强对于派出所整体的管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工作质量,从而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另外,考核实行至今,有些民警的积极性已被很好得调动,也有些民警对于指定责任区的作法存在异议,我们可以考虑实行责任区竞争选择的制度。在选择前,将各个责任区的地域特征、范围大小、工作基础、拟订目标等情况说明,并根据管理的难易程度分类,各类完成目标的奖励亦不相同。然后由民警以类似“招标”的形式自由选择。在规定的考核期限到来后,对责任区民警的工作进行评价。完成预定任务的奖励,未能完成任务的处罚。通过设立这种机制,使民警的工作更具平等性与自觉性,充分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派出所管理的效果。 四、科学整合现有警力,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在人财物大流动的格局下,破案打击、抓捕犯罪的难度不断增加,无打不安,无防不稳,如何保证社会治安的稳定,提高驾驭和控制社会治安的能力,这必然要求警力的投入,如何在有限的警力资源内挖掘潜力,这就要在向素质要警力的同时,我们还要向机制要警力。公安工作如何做到以低投入收到更大的工作效益和社会效益,以稳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服务促进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经过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全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的明智选择。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以提高治安控制能力为目标,按照各个地区的治安规律和特点,科学整合各种治安防控资源,明确各警种各部门在防控责任区内的职责任务,依靠人防、技防、物防和意识防等各种有效载体,通过协同配合、相互策应、整体作战,实现打防控一体化的系统工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对各种防控资源的有效整合,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是辩证的统一,打击犯罪可以遏制案件的发生,而防范控制则可以减少案件的发生,并可以提供线索人头,为打击破案服务,形成公安工作的良性循环,从而减轻辖区整体的防控压力,跳出“发案-破案-再发案-再破案”,民警疲于破案的怪圈,提高了社会面的“见警率”、“管事率”和快速反应能力,为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总体目标提供了有效载体。 1、优势互补,有机整合,捆绑作战,形成合力。 多年以来,我们一直有“重打击、轻防范”的弊端,造成刑侦民警忙打击,边打边冒;社区民警搞防范,无所适从,从一定程度上造成警力浪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以来,对社区民警就社区民警五项职责进行了具体分工与要求,并在不断的探索中完成了可行性论证,形成了以社区民警为主导的社区防范队伍。刑侦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打击破案,要紧抓破案不放,同时利用破案为社区服务,找准刑侦工作与社区工作的契合点,形成以破案为龙头的防范工作,整个工作进入良性循环后,理顺刑侦警组与社区警组关系,通过提高警组工作效率,参加派出所日常值班工作,切实解决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使更多的警力下沉到社区,加大社区的防范力度,从另一个层面上减轻刑侦工作负担,完成互为促进的良性循环。 刑侦、社区工作有共同的立足点:基础工作,刑侦、社区工作的基础工和形成一张互相交错的网,但以前这张网没有沟通,没有形成结点,存在工作上的盲区,这就给犯罪留下了可乘之机,造成防范漏洞。要真正地防控辖区治安,就要求这两张交错的网形成结点,信息互补、资源共享,刑侦民警提供案件信息,发案动态,为防范提供针对性建议,社区民警通过防范提供案件线索,为打击破案提供人头、线索,从而实现公安工作由被动走向主动的转变,解决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传统救火式工作方法,完成由案到人到由人到案的破案模式转变,变被动守候为主动出击。同时在沟通中完善,在互补中互利,从而提纲挈领,全面防范。 单兵作战力量有限,只有诸警种协同配合,才能真正完成全面防控辖区的任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以来,我所积极探索新思路,采用了挂钩责任区的形式完成刑侦民警与社区民警的捆绑作战。自2002年10月份,我所在的长安派出所积极调整派出所勤务制度,形成了两班制、弹性工作制相结合的勤务制度,并将刑侦民警直接挂钩到各警务站,定时、定点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并及时分析通报辖区治安状况,与社区民警相互合作,形成合力。这样一来,刑侦民警进一步了解了辖区情况,社区民警也做到了辖区发案情况了如指掌,避免了盲目防范,双方相互促进,有机组合,大大提高了各警务站战斗力,从而提升了整个派出所的战斗力。 2、全面整合民力资源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人民群众是我们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的力量源泉。广大社区党员、干部、青年团员、治安积极分子都是社区防范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推进警务工作的社会化,把民力吸收到警方的专门工作中来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核心内容,也是解决警力缺口的有效方法。 整合民力,发挥群众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作用,必须有一定的形式,把松散的群众紧密地组织起来,除开展社区防范宣传、义务护院护弄等传统防范活动外,还可以充分发挥治安志愿者年龄身体条件好、整体素质较高的优势,结合他们的职业特点和作息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法律咨询、义务巡逻、便民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特长。同时,对治安志愿者中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充分激发治安志愿者的荣誉感,增强治安志愿者队伍的凝聚力,使治安志愿者真正面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解决警力的供需矛盾。
当前我国保安服务业发展的理性思考一、我国保安服务业的历史发展、现状及特征(一)我国保安服务业的历史发展。我国保安服务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封建社会。明、清时代曾有过“镖局”、“镖行”,是当时专门为人护送押运贵重物品或货物的一种行业。民国以后,由于战乱,加之旧时的保安服务方式简单、低效,遂使镖局等行业失去市场而告消失。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加强各机关和单位的保安工作,机关、单位内部都设立了以安全保障为目的的内部保卫机构,同时也形成了群策群防的机关、单位和社会安全保障体系。文革结束后,随着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党的工作重点全面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社会对安全防范需求日益增长。在这种大的历史背景下,1984年12月,中国当代第一家企业性质的“保安服务公司”在深圳蛇口工业区诞生了。1985年1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总结了深圳首创保安服务公司的经验后,保安服务公司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中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截至2005年底,全国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组建的保安服务公司已达2258家,保安队伍发展到近103 万人,其中广东、北京、辽宁、上海、四川等12个省、直辖市保安队伍超过4万人。目前,广东省、辽宁省、北京市的专职保安员分别达到了至11万人。仅2006年以来,北京市就通过企业加盟的形式,清理了91家非正规保安企业,新发展保安队伍3.4万人;辽宁新发展保安队伍3.7万人。山东计划 2006年发展保安人员5万人,等等。在保安服务企业不断发展的同时,保安服务的行业组织也应运而生。1992年4月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筹备成立“中国保安协会”。同年12月31日经民政部注册成立中国保安协会。1996年10月8日,经公安部、外交部批准,亚洲专业保安协会中国分会成立。中国保安协会正式加入亚洲保安协会,标志着中国保安行业正式与世界接轨。(二)我国保安服务业的现状。中国现代保安服务业是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为适应三资企业和社会各界对安全需求的迅猛增加和日益多样化而兴起的。1984年底深圳蛇口首创全国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1986年4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成立了北京市安全服务公司,其性质是“为公安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编制50人,实行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经过20多年的发展,保安服务业在企业数量、人员规模方面有了很大发展。2004年全国保安服务公司的营业收入已经达到了75亿元,实现利税近10个亿。很多大公司一年的营业额就有5亿元以上,上海已达到10亿元,在实现社会效益的同时,经济效益显著增长。保安服务业现在已经成为具有一定吸引力的劳动力密集型的社会职业种类。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把保安人员列入国家职业序列(编号:3-02-02-01),保安已经明确成为一个职业类别。保安人员被列为两大类、329个工种,其中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不是服务、生产人员岗位)序号为124,治安保卫人员序号为125。保安服务业已经正式获得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众的认可。(三)我国保安服务业的基本特征。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我国出现首家以向客户提供商业性安全服务为宗旨的保安服务公司之后,保安服务业的发展异常迅猛,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保安服务公司从专业化不断向社会化方向发展,形成了以政府主管的保安服务公司为龙头、社会各种力量开办的保安服务企业为辅助的多种所有制、多种管理模式的保安服务主体的大格局。我国的保安服务公司最初是依附于公安机关的,正式的保安服务公司都是由公安机关组建的,虽然有关法律规定要求其与举办单位实行职能分离,不能成为公安机关的下属机构,但是,迄今为止也没有从法律上完全明确两者之间的关系。根据1988年7月公安部颁发的《关于组建保安服务公司的报告》的规定:组建保安服务公司须经县、市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并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保安服务公司是为客户承担保安服务和提供安全防范咨询业务的服务型企业,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保安服务公司的主管部门是公安机关,业务活动由公安机关指导和监督。组建的保安服务公司是我国目前保安服务企业的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关于其他主体开办保安服务公司或从事保安服务业务的问题,至少目前相关的法律规定存在着不协调和不一致的地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自身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日益关注,对保安服务的市场需求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正规的保安服务公司在依法向客户提供安全服务之外,一些社会组织或者居民社区开始自聘保安人员维护秩序,而许多未经公安机关事先许可的企业组织也介入了保安服务市场。以北京市为例,除了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及其下属的各分公司向社会公众提供必要的人防和技防安全服务之外,还出现了其他形式的保安服务组织或者是其他形式的保安服务。目前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名下的保安人员约11万人左右,而非正规的保安人员数目远远地超过了正规的保安人员数目。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大,企业登记的法定条件也发生了变化,加上相关法律规定滞后,形成了另一种现实,即没有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但到工商机关注册,一般以咨询和培训的名义注册了一批从事保安服务业务的公司。工商机关从2003年开始对注册企业的经营范围放宽,这样的变化导致了多家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而从事保安服务业务的企业的诞生。2004年初北京市这样的企业就有100多家,它们在管理上可以听公安机关的,也可以不听。此外,物业保安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建立的。也就是说,物业公司自己配备的保安人员有权在本物业小区内进行服务。北京市目前约有2500家物业公司,雇佣的保安人员有5万人。由物业公司雇佣的保安人员的服务只能在小区里,不能把自己的保安雇佣给外单位。另外,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不雇用商业性保安,自己招募或者是使用自有职工从事保安业务,从事内部保卫工作,但与保卫干部性质不一样。这类内保人员目前大概有6万人。还有在娱乐场所由企业老板雇佣的保安人员,这部分人在社会上影响很大,目前大概有2万多人。所以,粗略地统计一下,目前由公安机关批准和认可的正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的保安人员只占到实际上从事各类保安服务业务的保安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二的保安人员都属于非正规渠道聘用的。从全国范围来看,正规渠道提供的保安人员与非正规渠道提供的保安人员的比例与北京市的情况大致相当。据统计,全国目前经公安机关自己批准组建和管理的保安服务公司是2258家,人数已达103万人。在公安机关监管之下的物业公司的保安、商场的保安,其他一些地方或企业自建的保安,还有大约300万人。2.保安服务的服务范围也日渐扩大,从一般性的社会安全服务逐渐扩展到特殊形式的安全服务,形成了多种形式的保安服务并存的保安服务业务体系。传统的保安服务业务主要是提供人防服务,即通过向客户提供保安人员的方式,来帮助客户解决安全防护的问题。保安人员所提供的安全服务一般限于警戒、巡逻和协助客户维持安全秩序等。随着保安服务业务的拓展,技防业务和咨询、培训等业务也逐渐成为保安服务的重要项目。我国的保安服务的服务范围目前也已经拓展到以人防服务为主,以技防服务为辅的一系列的综合性的保安服务产品体系。从1984年深圳蛇口成立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至今,中国保安业走过了22年的发展历程。在此期间,保安业务已由单一的人力防范,发展为人防、技防、犬防、押运、保安咨询、劳务输出等为一体的全方位的保安服务网络。以北京保安服务总公司为例,目前的经营范围就包括:提供保安服务,派驻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培训;提供安全信息咨询;设计、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销售、维修安全技术防范器材等。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保安服务公司向社会公众和客户提供的安全服务,长期以来属于特许经营项目,保安服务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服务方式和内容向客户提供服务。《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有:(1)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的安全守护;(2)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它贯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押运;(3)展览、展销、文体、商业等活动的安全保卫;(4)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各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承接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5)安全防范咨询服务。此外,该规定还明确规定:保安服务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1)提供个人人身保安服务;(2)经营各类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器械;(3)经营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保安服务公司不得从事非保安业务,不得从事生产和商贸活动,不得接受企业挂靠,不得延伸办企业。不过,总的看来,目前我国各类保安服务公司所提供的保安服务业务中,人防服务的比重比较大。以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的收入为例,劳动力密集型的保安劳务收入占94.6%;技术和资金密集型的技术防范业务收入只占2.85%;押运服务业务比重更小。因此,我国的保安服务企业基本上还是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种类虽然齐全,但不同类型的产品种类分布比例还不均衡,企业自我发展的内在潜力还不是很大,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保安服务企业的产品服务结构和经济效益,增加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3.保安服务的服务对象的规模、数量也不断增加,目前已经基本上涵盖了各类性质的社会客户。保安服务最初的服务对象是一些三资企业、居民社区以及宾馆、旅游胜地等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依靠自身的保安力量无法有效地解决安全防护的单位和场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商业性的安全服务形式逐渐予以认可,越来越多的领域开始产生对商业性保安服务的需求。目前,保安服务公司或者是其他保安服务组织可以向客户提供的服务范围涉及到门卫验证、内部安全巡视检查、目标守护人型活动会议秩序维护、物资押运、安全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安全工程施工、设施监护(报警服务)等。保安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之间签订安全服务合同和劳务服务合同的方式,已经建立了与社会各界紧密联系的保安服务客户网络。一些重要的国家机关、首脑部门和军事要地,在维持日常秩序或者是安全护卫中也开始使用社会上的商业性保安来弥补自身安全保护力量的不足。例如,浙江省义乌市民间镖局拥有吸引客户的过硬“三招儿”。队员均为义乌当地青年,训练有素、身手敏捷,护款时佩证上岗、 3人一组,身穿防弹衣,头带钢盔,手持盾牌、电警棍,使用专门车辆和保险箱,并在护款车上装备了GPS卫星定位系统等先进设施;与客户签订护款协议,同时与保险公司签订护款保险合同,约定一旦发生意外,即由保险公司赔付损失,年最高赔偿额为300万元,一次最高赔偿为150万元;根据客户需求,不断健全护款流程,开发新的业务。义乌保安服务公司在全国率先推出的有偿护款服务,不但使公司护款业务从零起步,做到一年护款22亿元,还使当地“两抢”案件大幅下降,其中尾随银行取款人抢夺案件几近绝迹。当然,在保安服务客户普及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以保护民营企业老板人身安全为主要任务的“私人保镖”等现象,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导致了社会公众对私镖问题的不同认识,这是需要认真研究和对待的。4.保安服务公司在服务方式上坚持社会服务与辅警服务相结合,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社会效益也是保安服务公司着重追求的企业目标。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服务项目和安全服务活动与公安机关的工作有着紧密联系,其社会功能都是维护社会安全和治安秩序。根据1988年7月公安部颁发的《关于组建保安服务公司的报告》([88]公发14号)的规定,保安工作,在业务上受公安机关领导。从广义上讲,所有保安服务活动,都具有辅警性质。保安组织的某些安全服务工作,保安的一些业务如交通、治安巡逻、社区保卫都是直接受公安机关管理的。我国目前保安服务在辅警方面的作用是非常显著的。以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为例,就先后颁布了《辅警勤务管理规定》、《固定点联网报警系统接处警管理办法》、《保安纠察办法》等。但是,也存在着保安服务公司辅警任务重,保安服务公司无偿投入过多、企业负担加大的问题。从全国范围来看,保安人员在辅助警察维持社会治安、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等等方面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5.目前我国的保安服务市场还没有完全向国外保安服务公司开放,保安服务业的发展还受到一定特殊政策的保护。我国的保安服务市场长期以来主要是对内的安全服务市场,即便是涉及到外国元首。外国企业等有关的人防安全服务,也是由国内的保安服务公司来提供相关的服务业务。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中就有一个是专门从事外事服务的。近年来,已有一些国外的保安服务企业开始在我国从事一些保安咨询、保安技术防范产品的推销等工作,甚至有个别外资企业还试图进入我国金融押运领域。与之相伴的是,关于外资能否进入保安行业的争论从未停止过。2006年,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我国将放开保安服务市场。但是,保安服务市场上的某些领域对于外国保安企业来说要有相应的限制性规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就保安服务市场向外国企业开放的事情曾经明确表态:“比如说防暴枪,因为在我国火器和枪支的管制历来是比较严格的,就算国外保安企业进入中国的保安市场,在带枪武装押运方面也要受到一些限制。”保安服务市场如何向外国企业开放,目前还处于研究和探索阶段。6.政府主管部门对保安服务公司的管理方式正在从政企不分的管理模式向政府主管部门主要对保安服务公司实行监督管理的模式转变和过渡。我国的保安服务公司从成立一开始,就完全附属在公安机关之下。2000年的《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只能由公安机关组建,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组建。直辖市和省会市以及省辖市公安局和县(市)级公安局可以组建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服务公司由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是保安服务公司的主管部门,代表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业实施管理和监督,规范保安服务业的经营方向,指导保安队伍建设。因此,基于公安机关与其所开办的保安服务公司之间的从属关系,尽管在法律文件中规定,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冠以公安机关名称,应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安机关与保安服务公司在经济上彻底脱钩,不得抽调、占用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公司报销或者提取费用,不得为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担保。但实际上,公安机关开办的保安服务公司不仅在所有权关系上存在着密切联系,而且实际上公安机关是保安服务公司的产权所有人。此外,公安机关还通过派遣公安人员进入保安服务公司的管理层的方式来全面影响保安服务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这一点,在《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也有明确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人选须经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公安机关的现职领导干部不得在保安服务公司兼职。从公安机关选派到保安服务公司工作的民警可以保留警籍,但不得着警服。在保安服务公司工作期间,晋级、晋衔等与其他民警相同,工资和福利待遇只能选择一头。以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为例,从1996年12月开始,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曾挂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的牌子,并核定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2003年,保安行政管理职能与企业经营职能分离,保安服务公司成为纯粹的经营单位。目前,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由北京市内保局保安处管理,两者还没有从管理体制上真正脱钩,在人、财、物上还存在着千丝万缕的法律联系,这种复杂的关系也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保安服务公司的自主经营和发展。7.保安服务公司正在从产权模糊的集体所有制或者是国家所有制的产权制度逐渐地向民营化方向发展,保安服务行业所提供的社会安全服务正在不断走向市场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为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开办保安服务企业审批”属于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保安服务仍然是特许经营项目。另外对押运特别是武装押运有严格的审批管理规定。公安部2005年41号文件印发的《保安押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对押运车辆、注册资金、枪支使用都有严格规定。因此,尽管目前社会上出现了非正规渠道的保安服务企业或者组织,但是,由于有关的政策和文件将许多重要的保安服务业务限定为特许经营项目,除了正规的保安服务公司可以涉足所有的保安服务业务领域之外,其他类型的保安服务企业或组织实际上从事的保安服务业务非常有限,大多局限在向客户提供人防服务方面。因此,在非人防领域的安全服务业务还缺少必要的市场竞争机制,要真正开拓市场,特别是要应对2006年向WTO成员国开放保安服务市场的需要,必须取消不必要的限制保安服务的经营许可规定,只对个别领域加以特许经营限制。总之,我国目前的保安服务业的发展是以各级公安机关成立的保安服务公司为主体、以物业保安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所提供的保安服务业务为补充,商业性保安服务与内部保安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性的保安服务体系。由于受到传统体制的影响,目前的保安服务,一是还没有向外国企业开放,二是许多重要的保安服务业务属于特许经营项目,加上保安服务公司主要以劳动密集型的人防服务为中心,所以,保安服务业还没有实现完全的市场化。此外,民营资本还很难进入保安服务市场,保安服务的对象还没有扩展到私人安全服务领域,保安人员普遍文化素质低,在制度上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缺少必要的国家服务标准和行业服务标准,因此,不论是从管理体制上,还是从保安服务业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来看,保安服务业都需要在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并逐步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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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的保安管理工作论文 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不断提升物业保安整体水平 随着物业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在广大居民居住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居民对物业保安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物业管理的目标是为居住区域内的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和保持安全、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高效、优质的物业保安服务是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良好公共秩序的重要保障。因此,加强居住物业区域内的保安管理,对于推动房地产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治安的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新形势下完善群防群治工作和推进治安防范社会化、专业化进程的客观需要。 一、充分认识物业保安管理工作重要性加强物业保安管理工作,提高物业保安管理水平,是动态环境下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日益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的紧迫要求。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对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中高档及涉外住宅集聚的城区,长宁的物业保安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长宁的形象和投资环境。要推进长宁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及居住区治安环境作保证。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居住的环境、居住的安全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 物业小区的保安管理工作是一项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责任重的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一般工作不同的是,处理正常工作日之外的夜间和节假日安全事务往往是保安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这些时间段往往是一些安全隐患易于显现的时间,因此夜间和节假日的物业保安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房地部门在这些时段内缺乏检查、监督的机制,造成一些物业小区内的保安管理工作存在着不少隐患,急需整改。这次与公安分局联合制定的《实施意见》就是要把对物业保安管理工作纳入联合管理的机制,通过各自的管理途径,实施各自的管理手段,进一步完善物业保安的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物业小区内各类安全问题的发生。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社区保安工作,要求措施有力,发展迅速,效果明显。我们要虚心向兄弟省市学习先进经验,为进一步促进、提高物业保安管理水平,为创建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打下基础。 二、房地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切实加强物业保安管理工作加强我区的物业保安工作,整体提高我区物业保安管理工作的质量要靠各职能单位的通力合作和全体物业公司的全力配合。只有充分发挥房地局、公安分局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能,联手我区区域内实施物业管理的各个物业公司,形成居住小区安全防范的整体合力,才能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从而完善我区物业保安管理机制,形成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我们要充分发挥房地管理职能,房地局作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治安防范责任落实与否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职能,责无旁贷。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提高执政能力和落实“让群众高兴,让党放心”要求的高度,做好行政管理工作。房地局作为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居民区内治安防范工作,对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物业公司,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处罚。 我们要发挥房屋协管员队伍的作用,房屋协管员队伍既是市政府“万人就业工程”的项目之一,更是房地行政职能在社区管理中的延伸和强化,也是房地专业执法队伍的补充。房屋协管员的职能之一,就是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物业保安巡视力度,提高物业保安工作成效,所以要充分发挥这支队伍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要配合公安部门以居住物业小区经理记分工作为抓手,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小区经理记分试行标准》的相关规定,对物业保安工作抓的不得力的,对小区经理给予扣分处理。同时我局在收到派出所开具的《物业保安检查告知书》后,将视违规情节,对小区经理予以扣分处理,并督促物业公司落实整改措施。对小区经理实行记分是我局根据市房地资源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物业保安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的抓手之一,旨在通过强有力的制约措施,督促物业公司对保安工作这一关系到全体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予以应有的重视,并及时捉补遗漏,消除小区的安全隐患。此外,我们要将物业保安工作作为房地行政部门对物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治安一票否决制,对治安不达标及产生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情节,作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升级的一项重要审批依据,以确保将物业治安工作的管理纳入房地行政部门法制化管理轨道。 三、物业公司要积极落实《实施意见》,提升物业保安工作整体水平目前全区绝大多数的居民区都已经实施了四位一体的物业管理模式,物业公司作为四位一体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必须落实其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责任。物业公司是居民区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下辖的保安员队伍是居民区治安巡逻和防范的专业队伍和力量,如何用好这支队伍,很大程度在于物业公司的管理是否到位;在居民区治安防范工作中,需要投入资金进行技防、物防建设和开展各项专门工作,这笔资金中有相当部分通过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来实现;物业管理部门和居委会是两条线的工作协作关系,能否在实际工作中协调好这种关系,也是居民区治安防范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已经成为居民区治安防范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凡是善于协调和物业的关系,善于调动和利用物业的资金优势,积极争取职能部门与社区的领导的支持,治安防范工作较为主动,工作就开展得比较顺利。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要积极贯彻物业法规,深化物业公司法制化、规范化运作。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是政府管理部门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也是物业公司实施企业管理的准则,也是业主、使用人维护合法权益的保证。我们要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新规定,并在保安管理工作中加以合理的运用,从而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物业公司应结合保安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组织公司内的保安工作人员学习相关规定,特别是《长宁区物业保安工作规范》,要求保安人员在门卫室职守工作中和巡逻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规范操作,从思想上提高保安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从规范上明确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物业公司要从保安管理的工作规范入手,提高保安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同时,各物业公司要在学习《长宁区物业保安工作规范》的基础上,严格对照规范要求,开展自查,重点针对夜间保安工作这一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严禁出现夜间值班人员脱岗、打瞌睡的现象,保证小区夜间的安全。 总之,物业小区的保安管理工作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房地局、公安分局和全区各个物业公司要以这次加强物业保安管理工作为契机,依据各自的职责范围,本着“让党放心,让人民高兴”的基本原则,合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生活环境。
安全管理,在物业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物业管理中是一项可大可小的一项服务,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业主住户对所居住环境也要求较高,一个好的居住的环境,其中就包括一个好的治安环境,这就需要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去建立一个好的安管队。
一年到头,管理处七大服务之中最叫人“牵肠挂肚”或者说是“提心吊胆”的就要算保安队了,原因很简单,因为只要保安员一个小小的疏忽,甚至是打一个“瞌睡”都可能使管理处一年来的收入付诸东,或者是卷入恼人的官司之中,没完没了。如果是保安员本人质量方面的问题,今天来个“里应外合”,明天来个监守自盗“搞的小区(大厦)鸡犬不宁,管理处就别想安稳。
不仅如此,这支队伍还是管理公司的门面,无论是大门岗还是巡逻,一举手,一投足都多少能反映出管理处员工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因此加强对住宅区安管队伍的建设尤其显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