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有多,这里学术堂特意整理了二十个好写的题目供大家参考: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律发展透视论法律解释的基本要求与难题论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概念特征困境及其消解黔东南苗族地区习惯法与国家法的探讨信息自由与学术自由冲突浅谈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路径日本修订纺织品两项法规国外人才法律制度及其启示罗马法监护监督制度的公益法理念及启示从责任规则和财产规则的角度分析广场舞事件基于字义的法律解释之界限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法律文化培植研究融入政治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之关键--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制度体系民国时期云南货币法律制度嬗变"互联网+"时代中的法学成人教育模式转变莫高窟艺术文化反映的儒家化法律现象论我国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及其培育--从《法律与宗教》谈法律信仰日本海洋立法对我国海洋法治建设的启示物化的法治文化研究--以法院建筑为例的研究综述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模式改革的法律思考"法不责众"的博弈心理与法治对策
1、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之改造2、论民事简易程序的改革和完善3、论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4、论共同犯罪5、论农村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的完善6、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7、民事诉讼中法院调查取证研究8、刑讯逼供问题研究9、论我国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论死刑复核权的收回(龙宗智有一篇类似的文章)
论文题目建议要切入点小 以下都是优秀的经济法和商法的论文题 1、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的法律互动与平衡 2、“政府失灵”的经济法调整 3、“市场失灵”的经济法调整 4. 社会公共利益与经济法的关系 5、城乡协调发展的经济法思考 6、论企业的社会责任 7、论我国的银行监管体制 8、论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 9、关于政府采购的经济法思考 10、税制改革与经济法的创新 11、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完善 12、论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思考 13、论产品质量责任的确定 14、关于我国新公司法的若干思考 15、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16、反垄断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7、论劳动债权的优先权 18、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19、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经济法思考 20、论集体谈判制度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目前中国治国方略的科学总结,对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依法治国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当前必须研究和回答的重大课题。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志关于“四个全面”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四个全面”立足治国理政全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现阶段事业发展,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四个全面”不是简单并列的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既有目标又有举措,既有全局又有重点。从“四个全面”逻辑联系的高度,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意义。“四个全面”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把握全局、深谋远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承前启后的总体规划和战略部署。从理论创新的起点看,“四个全面”彰显了鲜明的事业导向、问题导向和改革导向;从重大主题的关系看,“四个全面”有总有分、层层深入;从逻辑演绎的过程看,“四个全面”有破有立、对立统一。“四个全面”是一个辩证统一体,统一于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统一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我们党探索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规律的重大理论创新。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在于:一是法治保障的基础地位。其他三个“全面”同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本质上是现代化与法治化、改革与法治、党和法的关系。没有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其他三个“全面”就难以落实,“四个全面”的理论架构也会出现缺陷。二是法治价值的定向作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综观“四个全面”,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基础,全面小康社会就如镜中花、水中月;没有法治精神的引领,改革就会迷失方向;没有法治信仰和法律制度,党的宗旨就难以实现。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标志着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日臻完善,国家治理的战略格局日趋定型。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三个战略举措一个都不能缺。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
推进每一个“全面”,都既要考虑具体情况,更要从“四个全面”的大局来统筹谋划。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和深刻内涵。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是目标与措施、目的与途径的关系。战略举措服从战略目标,战略目标依托战略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必须同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从现代化进程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步,法治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在13亿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法治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形成和发展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努力的结果。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政治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理念载入宪法。这是中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逐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任务。提出从制度上、程序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2012年11月,党的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党的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全”是对“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快”是对“依法治国”的“时间”要求。全面回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总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成功实践,对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矛盾纠纷持续高发和多发的时期,如果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感,就很容易造成对一些事件处理失当、使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并且有可能演化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要使我们这样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全面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靠法治,要靠全面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只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但是一场深刻的思想观念变革,也是一次全面的社会制度创新。人们在思想观念方面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在变革的过程中容也易出现停顿、反复甚至逆转的现象。为了把我们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传统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我们需要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和基本方式,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等形式,有效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制度方面的空白、缺陷和冲突,切实把科学发展这一重要理念做到制度化、法治化,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制度保障。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要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源泉,也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一面光辉旗帜。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以我们才有力地保证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对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
党的明确提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把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进报告,成为全党上下的共同要求。法治日益受到重视的进程,体现着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这也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宪法法律至上。 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是要加强立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经过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 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使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一个重大成就,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法律的基础是实践,随着实践的发展,法律当然也要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对科学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自觉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变化,不断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二)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当在继续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工作的同时,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我们要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严格执法,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要着力提高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力争在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保证司法公正
司法权威是法制权威的重要体现。要坚持以公正树权威,以公正促和谐,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职能作用。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各级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自身的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着力引导全体人民自觉遵守法律,使人们在全社会形成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深情阐述中国梦、布局深化改革蓝图、厉行法治治国、铁腕正风反腐……两年多来,以为的党中央,从党的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清晰展现。
梦想承载希望、成就未来,是一个国家、民族奋然前行的精神火炬。无疑,中国梦一经提出,迅速点燃了亿万华夏儿女心中的激情,凝聚了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如果说,中国梦是轴心,那么“四个全面”就是轴距,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途径,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所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思维,站在时代和全局战略高度,统筹伟大事业伟大工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实践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抓住发展新课题,提出并形成的重大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是新时期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指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所谓发展,就是要适应经济新常态,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发展方式上来,在合理区间内实现经济稳健增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所谓全面,就是尽快补齐短板,不让一个人掉队,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同时享有蓝天绿水,享有健康身心,享有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习曾强调:“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既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果敢、坚忍、苦干、实干的精神和高超的智慧,做勇于改革的先锋和善于改革的表率;也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有自觉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做一名关心社会改革发展的 “积极公民”,成为改革发展事业的建设者、推动者、主人翁。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总之,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个国家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这已经不仅事关人民的福祉,更关乎中华民族的命运。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起着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作用,而且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因此,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当然,“中国梦”的实现不会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圆梦的征程中,还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可能会遇到巨大的阻力,遭受巨大的压力,需要趟过深水区、踏过地雷阵,但只要不动摇、不折腾、不倒退,用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寸接着一寸进,积小胜为大胜,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人治与法治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两种对立的治国理念和制度。中国历史上的人治与封建专制、小农经济相联系,强调当权者个人作用与权威,“皇权至上”、“君言即法”、“口含天宪”。人治社会也是有法律的,封建思想家曾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发者弱则国弱”但那是约束普通民众的法,皇帝个人权力不受任何法律制约。在人治社会里,社会的稳定、进步完全取决于当权者个人的贤明。所谓法治即法的统治,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要求用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管理国家、约束全体社会成员。现代意义的法治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正是资产阶级法治才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了近代西方文明。尽管人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维护封建秩序不失为一种方法,但从历史发展长过程看,法治优于人治的结论无需争论。资本主义制度比封建社会进步,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此。与人治条件下统治者个人意志至上及其多变性、随意性相反,法治则强调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以此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规则。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作用,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进行,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是法治的内在要求和与人治的最大区别。历史上,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资本主义不发达、封建影响根深蒂固,加上在进行革命、夺取政权的斗争中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者人的个人作用往往显得很突出,胜利后这些传统延续下来,没有及时发展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民主并使之制度化,因而几乎都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从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个人崇拜滋长开始,发展到后来,就是人治取代法治。这种情况在中国也发生了,1950年代后期国家经济、政治上的一系列错误,都与此有关。痛定思痛,邓小平于1992年以质朴的语言讲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历经曲折之后在认识的巨大飞跃。历史表明,一般性地承认法律重要还远远不够,只有时刻警惕以人治取代法治,牢固树立法治的至高权威,在法治基础上发挥人的作用,才能把依法治国方略贯彻下去。
制约我国法治建设前进的因素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历史传统的文明古国,曾经的辉煌文明造就了我们这个优秀而伟大的民族。在现代化建设的今天,中华民族也正在不断创造着人类的辉煌历史。这其中就包含了我们的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当然,法治建设在其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遇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和干扰。本文将就此问题做一个初步的探讨。从中国目前法治建设的基本现状来看,我们感觉有以下几大因素严重制约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行:第一、我国的司法不够独立,各级共产党的机关和行政的司法的干预过大。除全国人大在立法方面较为独立之外,各级司法机关均被置于党委和政府的控制之下。这些司法机关的财务、人事等方面的权力都掌控在地方党委和行政的手中。因此在涉及国家机关和党政要人违法时,这些机构在行使职权时常常感觉阻力巨大,甚至工作人员都不敢涉足。这样就造成了地方党政部分的法律盲区,我们国家在市场经济时代出现的诸多腐败案件,制度的根源也就在此。第二、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使司法公正的天平无法实现真正的平衡。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广大的贫困阶层最需要法律的保护和帮助,由于经济的因数,他们无法支付高昂的诉讼费用而被迫选择忍受伤害和侵犯。当这种忍受达到一定限度时候,他们会为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来解决侵犯和伤害,从而成为法律惩罚的对象。因此,法律对他们来说就成一种专制的工具。从这一角度来说,法律实施过程中根本谈不上“平等”。第三、中国传统的法文化严重制约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我们国家有5000年的文明,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对国民的影响巨大。在处理日常的法律关系或相关问题时,我们常常习惯于 “私了”、“算了”,这样的行为模式一方面使个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证;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人的让度,使得公共利益的维护和自觉遵守无从实现。因此在我们国家经常出现公共权利受到侵犯而无人出面制止,大家都愤愤不平但又都选择忍气吞声。以上我从法律制度、社会经济和文化三个大的方面分析了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当然,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决不仅仅受这些因素的制约。挑战就在眼前,当我们正确的把握和认识了挑战,相信在各方面的努力下,我国的法治建设比较实现长足进步和发展。
题名又称题目或标题。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论文题目是一篇论文给出的涉及论文范围与水平的第一个重要信息,也是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不达意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可以提供检索的特定实用信息。论文题目十分重要,必须用心斟酌选定。有人描述其重要性,用了下面的一句话:“论文题目是文章的一半”。对论文题目的要求是:准确得体:简短精炼:外延和内涵恰如其分:醒目。(二)作者姓名和单位(Authoranddepartment)这一项属于论文署名问题。署名一是为了表明文责自负,二是记录作用的劳动成果,三是便于读者与作者的联系及文献检索(作者索引)。大致分为二种情形,即:单个作者论文和多作者论文。后者按署名顺序列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重要的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工作与论文撰写实际贡献最大的列为第一作者,贡献次之的,列为第二作者,余类推。注明作者所在单位同样是为了便于读者与作者的联系。(三)摘要(Abstract)论文一般应有摘要,有些为了国际交流,还有外文(多用英文)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其他用是不阅读论文全文即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应包含以下内容:①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②研究的主要内容,指明完成了哪些工作;③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④结论或结果的意义。(四)关键词(Keywords)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的叙词。主题词是用来描述文献资料主题和给出检索文献资料的一种新型的情报检索语言词汇,正是由于它的出现和发展,才使得情报检索计算机化(计算机检索)成为可能。主题词是指以概念的特性关系来区分事物,用自然语言来表达,并且具有组配功能,用以准确显示词与词之间的语义概念关系的动态性的词或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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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一部分新颖的法律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思考2、地方人大保证宪法实施职能研究3、合宪性审查制度研究4、人大监督权与宪法实施研究5、我国宪法实施路径与方法研究6、论宪法解释的功能7、论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权保护8、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研究9、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定位与职能调整研究10、设区市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11、论我国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定位12、论公务员的廉洁义务13、论教师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14、行政诉讼跨区管辖改革研究15、社区矫正的现、问题与对策--以六安市某县(区)为例16、公共服务外包法律规制
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明的必要性
题目是法学论文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起吸引读者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学毕业论文论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1、论法治社会中的人权保障
2、同案不同判的反省与现实出路
3、当代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与困境
4、论网络舆论监督的法治意义
5、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6、论法治社会构建中的权利冲突
7、当代中国法治社会构建中的公权力定位
8、网络监督与司法公正
9、能动司法的意义及其局限
10、法制现代化中的问题及其解决
11、司法体制改革的困境与出路
12、网络时代的法治秩序建构
13、审判方式改革与司法独立
14、和谐社会的法治标准
15、当代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构的意义与问题
1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价值及其培育
17、论法的正义价值
18、论法治的社会基础
19、论法的自由价值
20、论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及其局限
1. 论法官有限自由裁量权的意义及其局限
2. 论当代中国法律实施中的文化阻碍及其克服
3. 当代中国司法实践中法律论证的应用
4. 论法律解释的原则
5. 论司法裁判中法律原则的功能
6. 当代中国法治进程的困惑与出路
7. 论当代中国法治社会中习惯法的价值
8. 论网络时代的司法监督
9. 论中国法律文化传统中的合理因素及其当代价值
10. 论法律权利与人权的关系
11. 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法与道德关系
12. 论法律原则的生成与实践价值
13. 公民文化与法治社会的构建
14. 论当代中国公民法律信仰的培育
15. 论法治国家的公民社会基础
16. 当代中国法治国家构建中法与道德关系的重新审视
17. 论当代中国法治发展中的传统文化优势与阻碍
18.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和谐精神
19. 和谐社会构建背景中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0. 转型中国的法治秩序建构与困境
1、中国奴隶制法制特点研究
2、成文法的公布及其对中国法律发展的意义
3、秦律研究
4、汉律研究
5、“文景之治”与汉代的刑制改革
6、唐律研究
7、白居易判词研究
8、宋代司法审判制度研究
9、明大诰研究
10、中国古代清官现象研究
11、清代少数民族立法研究
12、清代法制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扼杀
13、中国死刑制度的发展演变研究
14、领事裁判权制度研究
15、清末变法改制研究
16、太平天国法律制度研究
17、中国古代法官自由裁量问题研究
18、国民党六法全书评析
19、东北解放区土地立法问题研究
20、黑龙江流域金代法制研究
法理学部分论文选题 法理学部分 1. 系统论在法学研究中的运用。 2. 评析资产阶级法的自由、平等原则。 3. 论法律权利和义务 4. 论依法办事 5. 论综合治理法律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6. 论法律在国家宏观调控经济中的作用 7. 论法律与道德 8. 对现代资本主义法治研究 9. 法律与科学技术 10. 论改革中的“合理”与“合法”的矛盾 11. 法律与政策 12. 法律与自由 13. 论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14. 论市场经济与法治观念 15、司法中的正义问题 16、法与利益 17、法与廉政建设 18、法律渊源论 19、论立法体制的完善 20、法学的基本范畴研究 21、论“特权”及其限制 22、法与宗教、法的神圣性问题 23、法律制裁的目的思考 24、违法的根本原因 25、当代中国的治吏问题 26、法治与中国现代化 27、论立法监督体制的完善 28、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29、论民主政治是法治政治请继续阅读相关推荐: 毕业论文 应届生求职 毕业论文范文查看下载 查看的论文开题报告 查阅参考论文提纲
1.和谐校园,法制先行。2.法在我身边。
法律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制定的法制规范,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治国,法律维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面临各方面的挑战,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中国法律体系.下面学术堂收集整理了20个法学专业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传播时代的立法泛化及其法律规制2、美国页岩气能源资源产权法律原则及对中国的启示3、城中村村民自治建设中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4、我国基层法治教育的时代审视和完善5、职场性骚扰法律规制的困境与思考6、论科斯法律经济学的司法适用--从权利冲突问题角度的一个分析7、论依宪治国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作用8、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9、民营经济对法治进程的作用10、法律解释的理性11、初探英国法中的浮动抵押制度的范围与困局12、古代中国法律中关于权利的问题13、复旦投毒案的法律思考14、论传统中国的守法理由15、"三能一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创新研究--以"第二课堂"为视角16、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模式亟待改革的原因分析17、中国式法律移植的反思18、谈美国对船舶实施滞留和民事处罚19、中国政党关系法治化的路径选择20、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规制
从法律角度看泰坦尼克号
柜员机取出假钱--->银行无责 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 柜员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 柜员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被判无期 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 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广东开平银行行长贪污4亿--->判12年 广东老百姓多取ATM机17万--->判无期 看过这样一段话: "中国的法律是建立在政治的基础上,当中国的法律和中国的政治相对峙的时候,政治永远高过法律.不管是陕西虎事件还是近来发生的纠正冤假错案事件,我们的D永远把D的利益放在人民利益之上,政治利益永远高于法律法规." 虽然是政治敏感问题,但是的确值得我们去探究,现在的社会需要我们去思考、去适应!
我想以“中国法理学的若干迷点”作为今晚的讲题,意思是就近些年来中国法理学的研究和教学中所存在的有关问题,并且是我和大家都真切地感知或真实地遇到的一些问题,发表我的一些见解或观感。因为讲的都是发生在我们学术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大家可能容易揣摩我讲的问题的针对性,而我事实上并非针对具体的人和事,所以我在这里先要借用港台影视中的一句台词以为说明:本讲座的内容属于虚构,如有类同,纯属巧合。我讲的内容主要涉及法理学总论、法的基本范畴、法的制定和法的实施几个方面。不是基于纯学术方面的原因,而主要是考虑到法学研究中存在着这样一类的现象:不少人把法学搞得很玄,或者说他们在很玄地搞法学。受他们的影响,我们的学生中,很多人立志要做思想家。其实,法学不是也不应当是一门很玄的学问,更不能被人为地搞成很玄的学问。法学院的学生,将来主要是做务实的法律人,真正做成法学思想家的那是极少数。你到哈佛、耶鲁、牛津这些大学的法学院问一问,他们也会告诉你,法学院的目标就是培养法律人的,这些法律人首先是务实的。而我们这里,许多学生却立志要当思想家。这是一个需要澄清的迷点。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法学和经济学、政治学之类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主要是直接的影响,它们直接以社会生活或社会问题为研究对象,注重解决制度性问题,直接对社会生活进行设计或为社会生活提供服务;文学、哲学、史学之类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主要是间接的影响,它们通常并不直接研究或设计社会生活,而是注重通过对社会主体的影响来引致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注重解决观念性问题,在直接影响社会生活的种种学问中,法学是更注重以制度现象为研究对象,而对社会生活发生直接影响的学问或学科。法学的这种类别归属,规定了法学是一门具有经世致用特质的学问。法学的这一特质在法学的研究对象、分科和方法的实在性上,得以清晰地显现出来。法学主要研究法和法律制度问题,法学的分科设置也是实在的,在构成法学整体或法学体系的各种要素或各种分支学科中,属于直接应用型的占多数,在法学的多种多样的研究方法中,具有实在性的方法事实上是主流的或多数的研究方法,在多种多样的法学学派之中,实证法学、分析法学、历史法学、社会法学、经济分析法学等,其研究方法都直接显示出实在性的特征。法学不是自洽或自足自立的学问吗?不久前我阅改本年度研究生考生的复试试卷,注意到有考生在回答法学是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之类的问题时,竟然说法学不是一门自足自立的学问,因为它离不开社会学、经济学。这就等于说法学不是一门自洽的独立的学科。我为此沉吟良久,心境颇为沉重。立法是要坚持法治原则的,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突出地体现为:一切立法权的存在和行使都应当有法的根据,立法活动的绝大多数环节都应当依法运行,社会组织或成员以立法主体的身份进行活动,其行为应当以法为规范,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职责。坚持立法的法治原则,其中包括处理立法同宪法的关系问题,在立法需要遵循的法的根据中,宪法无疑是最高规格的根据。行政法规应当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则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但不得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便是实例。
我写的《当代中国安全生产监管问题的政治学分析》,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政治问题,给当代中国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要求,政治学应当为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提出理论框架和路径,使安全生产监管体制适应新形势下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当代中国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形势。开始也不太会的,也没时间看范文,还是同学给的莫'文网,专业的就是不一样,很快就搞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