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创新法治宣传平台,强化集中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法治文化推广、宣传、传播新手段,深化“法律七进”活动。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加强法治意识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一)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接班人,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就是要使他们树立法治观念,培养其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使他们能够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成为满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格人才。
(二)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社会现实的需要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率直线上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反思。据统计,大学生犯罪案件数量及犯罪人数2001年比1999年增加了,2005年到2007年大学生犯罪增长率在18%以上。因此,如何预防大学生犯罪,已经成为了中国当前面对的主要社会问题之一。毫无疑问,大学生违法犯罪对社会,对高校的影响力和危害力都是极大的,因此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无疑成为预防大学生犯罪,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手段之一。(三)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大力推行素质教育是近年来我国提出的教育改革目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增强适应时代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和迫切需要的素质教育。要重视培养学生开拓进取、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精神;大力加强法律教育特别是宪法的教育。
三、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
(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变革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认识定位大学生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同属于素质教育的内容,因此,相关部门应将法制教育放置于与道德教育同等高度,加大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关注力度。首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法律基础知识从《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中独立出来,专门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并将其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一同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制定明确的教育目标和内容,形成较为系统的课程体系。其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高校实施的法制教育进行监管,通过规定课时、学分以及师资力量等方式督促高校的法制教育正规化。
(二)高校应完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课程设置,丰富教学内容高校作为国家接班人的培养基地,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首先,高校应专门开设法律基础课,使其与计算机基础、大学生英语等公共必修课一同作为大学生的必修科目;同时,根据不同专业的性质和特点开设相关的法律选修课,如此才能使学生在理解法律框架的基础上有所侧重,满足学生所学专业的发展要求。其次,高校在开设一系列法律课程的基础上应该注重教学内容,在公共基础课的内容设置上主要偏向于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加强学生宪政理念,使学生对我国的各个部门法有基本的认识;而在相关专业的法律选修课的内容设置上,要注意结合专业特点为学生开始相关的法律课程,使学生对所学专业所涉及的具体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为其以后从事相关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三)学生社团应开设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仅局限于课堂的理论知识学习,开设课外实践活动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学校的各类学生社团应积极组织各类法制教育活动,努力创设法制的校园环境,将法制教育由课堂推行的课外,由校内推行到校外,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创造机会推动学生下基层进行普法教育活动等等。对于学生社团推行的这一系列活动,学校要给予大力支持,鼓励以学生社团牵头,创办各种实践活动以开辟学生法制教育的新途径。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共和国走过了五十六年的风雨历程,在这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人民真正得到了公平和正义的法律保护,成为了国家的主人。翻阅中华五千年浩瀚的历史,在浩如烟海的历史长河里,千百年来人们呼唤着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公平和正义的司法主题!能否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关系到国家命运、人民命运的严肃话题。在人生的考场,面对这张人生的试卷,我们能否交上令人满意的答案,对我们是严峻的考验!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正是应时代呼唤而出,它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就没有正确的行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正确理解法治精髓,把握法律本义,正确执法的关键,它关系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性质与地位,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人心的向背。没有正确的法治理念,就难以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没有先进的法治理念,就难以在改革开放中做好人民的公仆。
在这个小小的演讲台上我曾无数次地赞美过身边的兄弟姐妹们,一次次为战友们的优秀事迹而感动,之所以总是这样被感动着是因为他们身上特有的一种精神。可曾记得?为了不延误开庭,撇下待产的妻子与辩护人唇枪舌战的公诉人;可曾记得?为了保证严打需要认真审核证据,把幼小的孩子独自遗忘在学校门口的批捕干警;可曾记得?迎风踏雪追捕逃犯,夜行11个小时不休息的反贪战士;可曾记得?一年四季一身汗埋头苦干,为干警做好服务的后勤人员……这些发生在身边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却每时每刻都在演绎着不平凡。不畏惧恐吓的刘道军;带着钢卡审讯的王立新;扎着吊瓶整理案卷的杨献伟;事无巨细的管家人邓冠军……
他们都是新时期我院检察干警中的优秀代表,他们都是新时代我院检察队伍的精英,他们的事迹感人肺腑,摧人奋进;他们的行动体现了“公平正义、拼搏苦干、和谐共进、创新争先”的曹检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他们不顾干扰,公正办案;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不惜身体,加班加点;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不顾蚊虫叮咬,夜行潜伏;正是这种精神使他们不畏压力,奋勇当先。他们---就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遵循者,他们---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实际工作中的践行人。带病工作,他们用生命铸就忠诚;拒礼拒贿,他们用无私捍卫公正;秉公办案,他们用奉献锻造清廉;公正执法,他们用威严塑造严明!他们以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爱戴和尊敬!我们有这样的兄弟姐妹,怎能不为他们骄傲?我们有这样的兄弟姐妹,如何不为他们而自豪?
低头看看胸前神圣的检徽,感到自己的心是和人民一起跳动,做为一名检察官,我在时刻在告诉自己,人民检察为人民。只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到工作中,以依法治国为核心;以执法为民为本质;以公平正义为追求;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以党的领导为保证,才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自觉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才能用实际行动弘扬公平和正义的司法主题!
在全面建设平安XX县的进程中,检察机关担负着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神圣使命,这份使命是要通过严历打击各种犯罪,促进反腐倡廉来实现;这份使命是要通过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来实现!我骄傲,我能够成为检察队伍中的一员!我自豪,我可以用自己的一言一行镌刻对检察事业的挚爱!我奋进,我将用汗水与生命铸造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也许,我们每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可是,只要我们努力去做,把我们的力量聚集在一起,这力量就是无限的,让我们做一块砖、一片瓦、一粒沙,共同筑起一道法治的长城!
大学生法治观念之培养
“法治观念是社会中的法律现象在人脑中的反映。同时人们的法治观念又能够反作用于人们的行为。良好的法治观念能够指导人们正确地对待法律实践,但是错误的法治观念就会阻碍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因此,培养大学生正确的法治观念应该成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中之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与方法。首先,要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观念。理论是实践的先导,但实践又检验着理论的正确与否,再精致的理论如果不能通过实践加以检验,也难以为人所信服。“法治”观念应该是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完美结合后必然生发的一种信仰的力量。
1.课堂讲解与课外实践相结合
大学生法制教育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突破口在于法治理论的阐述与法律运作方式对其具体的体现。课堂讲解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即是将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法律运作方式的四个方面设立四个专题。每个方面涉及的法治理论知识由授课教师在课堂上进行讲解,同时通过联系学校驻地的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当地建立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基地,有针对性地将以上课堂知识和实务部门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以直观的方式让大学生将学习到的有限的法治理论知识和整个法律体系实际的运作相结合,通过大学生的感同身受培养起基本的法治观念。
2.理论讲解与案例评析相结合
限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时空条件,培养大学生法治观念的主阵地仍然是课堂。在极其有限的课堂教学中,理论讲解即使再为精致,也难以承担起培养大学生法治观念的任务,最多也只能引起大学生对法律这种行为规范的兴趣而已。因此,理论知识寄于说教不如寓于案例,通过一个个直观而现实的案例引发大学生的思考,激发大学生求真求实的欲望,春风化雨、水到渠成。应当注意的是,案例教学中选用的案例应当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和历史性。其次,要通过塑造从课堂到学校多位一体的社会生态环境来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观念。一个人的意识往往与自己生活的环境相关,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规范行为、陶冶情操、教育矫正等诸多功能,会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于潜移默化中形成恒定且趋同的心理意识。建构多位一体的校园微生态法治环境,其最大功效在于,让身处其中的大学生能够切实感受到法治带来的益处与不同,让他们坚信法治应该成为我们共同的生活方式,让他们能够自觉地形成法治观念。因此,高校在自身管理过程中应贯彻校园民主和依法治校,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观念,这样可以取得比课堂教学更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四、结论
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实现。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部分的法制教育,对培养具有全面法律素质的现代合格公民具有重要作用。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加强和改进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然而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必然要求以“法治”观念为引导,对大学生法制教育进行全面的反思与重构。高校要从国家的高度重视“法治”观念的普及,要从社会的广度重视“法治”观念的弘扬,要从个人成长与成才的角度重视“法治”观念的领会。另外,在大学生中普及“法治”观念,不能仅仅从口号到口号,从理论到理论,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需要塑造从课堂到校园多位一体的社会生态环境,让“法治”如阳关雨露般成为生活之一部分。惟有如此,才能将大学生个人的成长与社会的需要、国家的发展联系起来,也惟有如此才能将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落到实处。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迄至今天,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特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使立法更加充分地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更加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二、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二是要求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恰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使用相关行政措施和手段,避免损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三是要求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尽可能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四是要求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五是要求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六是要求权责统一。通过科学的法律和其他制度,合理规定和配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保持责任与权力的对应;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三、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要坚持司法公正。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理性地权衡案件所关涉的各种社会利益,妥善把握和处理好案件所关涉的各种关系,对各类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对各种纠纷予以有效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实现司法高效。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全面提升司法活动的效率,有效应对社会生活中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要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会要依照宪法的规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四、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尤其是在享受自由和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合法权利与自由,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运用法律规定或法律允许的方式与手段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社会成员掌握和熟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五、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要围绕权力运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种权力的配置,统筹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自我约束与监督的作用,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
建设法治化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试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摘 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改革已深入我国各个领域,法治建设被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创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已经刻不容缓。本文主要论述法治建设在中国的形成历史与发展,以及它的现实意义。 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政治 报告 ,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中央领导人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此后我国开始走上了法治建设的道路。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当中,法治建设始终走在最前沿,有了法治的保驾护航才能维护国家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 文化 建设提供稳定的环境保障。中国近代的法治建设之路可以说是在曲折中逐步走向成熟,它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法治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法治是一种社会状态,是使个人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国家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制约的一种平衡状态。我们在理解法治的时候要把个人权利的保障和控制国家权力结合起来,而不能一分为二。各国的法治总是由各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之相适应的。法治建设就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法治建设它是一种国家制度,是确立一国阶级统治关系的基本制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成果。中国的法治建设是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法治建设保障的主体是人民的各项合法权利,通过立法、司法、执法维护人民的利益。 二、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法治建设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历史车轮的迈进,从封建社会的人治,到如今改革开放的依法治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已经日趋完善。法治说到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是保证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它的根本目标就在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恰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一个进步的社会,它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公平正义,就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文明。 法治建设是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社会各项事务都能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下运行,是推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石,社会主义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治的维护。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建设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纵观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史,不难发现轻视法治建设对治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值得我们反省的例子比如苏联的肃反文化,而在我国轻视法治也曾经造成了惨重的损失,““””是我国忽视法治建设的典型。这两次重大错误的发生,都是背离了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 新社会我国的法治建设又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报告论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明确将“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并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同时报告还首次提出了“法治思维”。“法治思维”要求我们对工作方式思想思维进行转变,宣扬法律精神,捍卫法律原则,将依法行事贯彻实施。可以说这对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机关独立司法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人民的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这是培根的 名言 ,相信我们并不陌生。我们要追求公平公正善于运用法治建设国家,运用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在人的能动力作用下将法律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同时将法治建设进行到底,用法律进行社会管理,调节社会关系,用法律保障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定。回顾我国的法治建设之路,是漫长而曲折的,但是前途却是光明的。从过去的人治到现如今的法治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开创了一片崭新的局面,在中央集体领导人的带领下,相信我国的法治建设将会走上更加辉煌的道路。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及其建设》 【内容提要】 本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出发,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初步分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文化 建设途径 法治作为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它不仅是有形的制度,同时也是无形的文化。法治是否昌明、法治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法治的成果能否真正有益于社会进步与社会和谐,从根本上取决于是否有良好的法治文化作为支撑。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是以平等、公正、自由、诚信和人权等为主要 思维方式 和行为方式的文化,本身具有权利和义务一致的规范性。因此,弘扬法治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 我国著名法学家龚瑞祥教授指出:“所谓‘法治’,不仅仅是指‘以法治国’,还包含着用于法治的法律必须遵循的原则,如‘公正原则’、‘平等原则’、‘维护人的尊严的原则’等。也就是说,法律是确定的、公认的理想,而非我们通常所称的‘长官意志’。法治高于法律是立法者和司法者用以检验法律能否生效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体系是一种以“正义”为价值取向的、以西 方法 治文化为范式的、以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为根基的法治文化。它在显型结构层面上表现为:制定良好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组织和法律设施;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程序。在隐型结构层面上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体的信法、守法、用法心理;较强的民主意识、正义观念和权利观念;法律的权威至上观念、依法办事的精神和法治的思想等,是一种内容结构和谐统一的法治文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本质所在。而围绕这一本质展开的各项条件、 措施 和效果,即以法治为特征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精神文化的全面生成,则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具体要求和现实标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生成属于一种“后发混合式”的模式。从其生成的动力来讲既有外在动力也有内在动力。一方面,其生成依赖于中国社会的内在力量,这些内在力量就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民主政治、法律(良法)、道德、 教育 和社会主体需求的转向等社会因素。另一方面,它一直受到外来法治文化的刺激,特别是西方法治文化的刺激,这种刺激表现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各个方面。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其独特性。 1. 民族性。中国传统法治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文化传统积淀的产物,经世代相传而取得了稳固的地位,形成一种“超稳定形态”,即使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它也会坚守自己的阵地,至今仍在影响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法律观念、法律情感以及行为模式,并已内化为中华民族法律文化的心理和性格,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行为模式的选择。 2. 现代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现代性表现在它能与当代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伴相生,是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市场经济呼唤法治文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之相适应,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对法治文化也产生了深刻而全面的影响,法治文化以市场经济为根据,进行理论创新,以一种新的形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3. 开放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开放性表现在它从不固步自封,善于吸收人类有益的法治文化成果,特别表现在对西方“法治”思想和理论的移植和借鉴上。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以及法律趋同化现象的出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西方的法治文化必将互相融合并存,整个人类社会都将向“大同法治世界”的方向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 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时代性。建设法治文化,不仅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防止权力异化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切权力为人民”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人民当家作主为逻辑起点,强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求权力服从于宪法和法律,并使权力始终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轨道上运行。同时,法治文化在为监督与制约国家权力提供思想保障的同时,也通过合理借鉴国外的先进制度并结合中国实践进行制度创新,从而为权力的有效监督与制约提供智力支持。 在新的历史时期,仅仅注重对权力进行制约是不够的。因此,构建法治文化同时还要保障权力的有效行使。权力具有客观性,只要将权力运用好,就能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但怎样用好权,从而使权力既有限、又有效地得到行使,必须有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导。法治文化要求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力,不越权、不滥权、不惜权,最大限度地履行法定职责。同时,法治文化还要求国家机关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程序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包括维护程序法的权威。因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程序行使权力,从而不仅实现正义,而且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正义,同时提高权力运行的效率,更有效地为人民谋利益。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任何社会建设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也离不开必要的文化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之一,可以在多重意义上满足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必须调动整个社会的积极性,使整个社会的成员充满活力。整个社会成员要充满活力,要求每个成员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以及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都需要法律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也就通过它的这些作用,为社会的和谐提供最生动、最富有生机的力量。和谐社会要谋求安定有序,而任何安定有序,都是在规则的基础上,无规则便无秩序。而在所有的秩序中,法律的秩序规则是最明确、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因此,法律在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上有着它不同于道德、传统、习惯的独特作用。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法治在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谐社会要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标,没有法治文化作为基础是断不可能的。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党的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中国现代法治不可能只是一套细密的文字法规加一套严格的司法体系,而是与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相联系的”。因为任何制度都需要人去制定,更需要人去遵守,如果没有人的道德信仰、价值理念相配合,再好的制度也会被侵蚀得面目全非。只有当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中,有关法治的价值理念占有了稳固之地并渐成一种法治文化,并进而成为中国文化传统内容的一部分时,我国的法治才有了真正坚实的社会人文心理基础。因此,目前只有努力培养我国民众的法治理念,建设法治文化,改良、培育中国法治的“土壤”,才可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指出:“在任何一项伟大的事业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精神的力量,尤为重要的是这种精神的力量一定与该事业的背景有密切的根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努力。 1. 培育公民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 法治文化的培育旨在为法治国家奠定尊崇法治的社会文化意识基础。一个社会能否建立起法治,先决条件之一就是这个社会有无尊崇法治的心理,是否培养起了追求法治的信念。法治文化形成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前提。社会主体的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的灵魂,是法治文化的精髓。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法律自身的正义性。博登海默指出:“法律是正义和秩序的综合体”,法律必然体现为一种社会正义。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来自于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公平、正义和对人类的关爱精神,社会主体正是基于这种信仰而对法律自觉遵守。二是法律实施的正义性。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在于因法律实施的正义而对法律的神圣产生高度认同感,在于法治历程中对法律强烈的自觉意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普法教育,不仅是普及现代 法律知识 ,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逐步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法律信仰的塑造、法治文化的形成。只有唤起个人的权利意识,才有可能真正树立起现代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另外,还应该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等良性法律实践的教育活动,增进公民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培育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心理。 2. 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既体现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符合法治文化的一般特征,又富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因此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报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和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然而,民族精神在某种意义上说,与法治存在着密切联系。我们应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中华文化体系之中,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将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融入中华文化的价值内涵,体现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理念,使法治文化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一旦如此,就能进一步发挥宪法和法律的文化功能。使分处各阶层的社会成员,能从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中获得切实利益、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并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新标志。使之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精神的新载体。 3. 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 改革创新是我们时代精神的核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注入新鲜血液。坚持理论创新,推动法治文化的一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创新,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没的重大理论问题,才能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体系。坚持制度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治体制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中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环节之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改变原先不合理、不科学的体制.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相应的制度依托。坚持实践创新,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实践素材。法治文化是广大人民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实践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不竭动力。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化形态。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丰富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实践基础。 参考文献: [1] 赵学昌.试论法治文化的培育[J].当代教育论坛,2007,(7). [2] 张波.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多样性及中国特色法治文化的生成[J].南京社会科学,2001,(11). [3] 齐艳苓.法治文化及其培育探析[J].理论月刊,2007,(6). [4] 孙晓媛.论构建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J].广西社会科学,2003,(4).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浅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摘 要】法治建设是一个整体,其中的每一部分、环节都有一个如何科学发展的问题,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法制系统之中,最基本的组成单元是需要内在元素自身的协调,应当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只有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依法各个部分或者环节的发展才是协调的、可持续的,也才具有强大的活力。从法律运行来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法律体系来看,各个法律部门都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以构建和完善;从法律价值来看,科学发展观体现了我国法律的核心价值。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所以,科学发展观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理论指针。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指国家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手段进行控制和治理,即“依法治国”;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治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优秀成果,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思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内涵十分丰富,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以个人的意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权威的标准。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发展民主,健全法治,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我国的依法治国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30年的法治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1978年到1994年,这是从人治到法制的转变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开始。但那时法制的主要理念是把法治当作专政的工具,法制对于社会生活、经济活动、国家制度文明进展的制度价值几乎没有。 第二个阶段是从1994年到2004年,是政策之治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政策有一定的程序性、权威性和公开性,并以文件、规范、规章等合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十年里非常突出的一个现象就是用政策、文件来治国。政策之治是追求短期效果,缺乏法律本身应有的一些基本特征,而法制要求规范,要求它的规则性具有可预期性以及有相应的司法机构来支持,这些都是政策之治不具备的。 第三个阶段从2004年至今,是从政策之治向法治的转型。这一阶段的立法,大多数涉及我国改革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的最深层的矛盾、最重大的利益冲突。2004年修宪,第一次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私有财产及其权利写进宪法。其后《物权法》、《 劳动合同 法》的制定,《 公司法 》、《证券法》的修改等都是涉及人们利益的法律。 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及问题 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方式、程序必须由法律规定并予以保障。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最可能通过法治的方式表现出来,而社会主义法治也必须从民主中获得自己政治的和道德的合法性。没有民主,法治就缺少了其重要的基石。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治是法律规则的统治,规则的制定是实行法治的前提。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制定的民主程序把人民的意志反映在法律当中,因此,法治就是按照人民的意志治理国家。 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途径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依法治国之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道路。当前,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方位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局面。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只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地推进,才能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二)把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目标。改革开放近二十年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的发展,立法数量急剧增长,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以加强和完善执法、司法为目标,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和司法制度改革。经过几十年特别是近20年的探索,我国初步建立起了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司法制度。从总体上讲,行政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等各方面,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律文化,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以继承、发扬人类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符合人民意愿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为其思想基础与文化资源。我们在普法教育中,要以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教育为重点。只有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重要意义,才能真正认真地执法、守法、监督法律的实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我们要在继承历史上和国外合理的进步的法律文化基础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精神,努力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参考文献 [1] 武育香.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J].理论建设,2006(1):45-48. [2] 谢鹏程.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J].中国社会科学, 2007(1):79-80. 猜你喜欢: 1.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2.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3. 学习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4.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5. 浅析法治社会思修论文 6. 论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2000字
法学论文的选题,虽然没有固定的模式,但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欲写出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
(亦称“法学学术理论文章”),必须既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坚实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
功底,又掌握并且能较熟练地运用写作技巧。现就与此有关的问题,阐述如下。
一、法学论文选题的作用
选题在论文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论文题目选得准、选得恰当,写作就能顺利进行。所谓论文题目选得好是“论文写作成功的一半”之说,就是这个道理。选题的作用主要有:
1、能确定研究方向。法学研究发展很快,门类繁多;法学中待研究的题目也不少。
2、能促进构思活动。法学学术论文写作是一种精神劳动。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是为获得法学研究成果而进行劳动的体现,也是客观事物在作者头脑中经过反复思考后反映出来的产物。
3、能指明写作思路。学术论文的题目选定之后能促使自己构思怎样开头,怎样发展,怎样深入,怎样完篇。
二、法学论文选题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1、有研究价值。它是指法学论文题目有学术价值,即有助于法律专业和法学学科的发展。
2、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指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指导或促进作用。
3、有创新性。它是指该题是前人没有研究过,根据这个题目写出来的法学学术论文,能填补本专业的空白。
4、有深入研究的必要性。它是指自己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的题目虽然有人已经写过,但内容不深刻或不全面,或有疏漏甚至是谬误之处。
5、有强烈的创作欲。由于写作法学学术论文需要付出艰辛的脑力劳动,要克服重重困难,而要做到这些,就需要自己有主动的强烈创作欲望。
6、符合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这是指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题目,是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内的题目。法学学术论文,是法学专业性、学术性很强的文章。
7、吸收相关学科的知识,使法学专业知识与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逻辑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等知识相融合。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写出创新突出,紧跟时代发展潮流的学术论文。
知识产权法方向
1.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
2.网络游戏直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以耀宇诉斗鱼案为例
3.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的版权问题探析——以新浪网诉凤凰网中超体育赛事直播案为例
4.同人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以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案为例
5.论我国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完善
6.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研究
7.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研究——兼评奇虎诉江民案
8.我国引入局部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思考
9.专利当然许可制度研究
10.中国好声音商标侵权案评析
11.王老吉加多宝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评析
12.我国声音商标的法律保护探析——以腾讯声音商标案为视角
13.网络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14.实用艺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15.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关系探讨
民法方向
1、论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
2、论预约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
3、论买房“跳单”行为的法律定位与责任
4、论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法律责任
5、小区车位归属问题研究
6、论所有权行使的限制
7、论快递服务合同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8、快递丢失与毁损的赔偿责任
9、论快递服务合同之保价条款
10、网约车违约的法律问题研究
11、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12、论“恶意差评”行为的法律定位与责任
13、小区道路公共化的民事问题研究
14、论不可量物侵害的认定与赔偿
15、论有限合伙人的管理权
国际法方向
1.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发展的新路径
2.国际海底遗传资源法律地位探讨
3.论设立公海保护区的国际法基础
4.论“冰上丝绸之路”的国际航运法律挑战
5.美军“航行自由行动”之国际法合法性分析
6.论海平面上升对海洋法的影响
7.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制度探析
8.论网络主权原则
9.论网络犯罪国际合作的新趋势
10.朝鲜半岛停和机制转化的国际法探析
11.英美法对叙利亚动武与“人道主义干预”的未来
12.恐怖主义犯罪与“或引渡或起诉”义务
13.论国际法上的审慎义务(due diligence)
14.国内法院解释国际公约的路径分析——以中国实践为中心
15.南海仲裁裁决中“岩礁”裁决理据之国际法分析
16.预警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的习惯国际法地位之法律实证分析
17. 2018年东帝汶与澳大利亚强制调解案的国际法解读
18.国际法院查戈斯群岛咨询意见案之咨询管辖权研究
19.论国际海底开发的环境法原则——《“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草案)》相关条款评析
20.应对IUU:渔业补贴规则最新进展
经济法方向
1、论国有资产流失及治理的法律对策
2、对当前社会征信体系完善的法律思考
3、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路径
4、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关系研究
5、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制度研究
6、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研究
7、对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法律界定标准研究
8、反垄断法的实施问题研究
9、互联网背景下的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问题研究
10、对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研究
11、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
12、当前背景下的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眼睛
13、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研究
14、产品召回制度研究
15、虚假广告法律治理研究
法理学方向
1、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析
2、论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研究
4、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研究
5、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维稳工作探析
6、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治腐败问题研究
7、人治与法治辨析
8、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探析
9、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对策分析
10、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探析
11、试析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
12、试析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
13、试析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
14、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及解决
15、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探析
16、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17、对某一社会热点问题或某一案件的法理学分析(具体题目自拟)
商法方向
1、公司人格制度研究
2、论累积投票制度对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作用
3、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
4、独立董事制度研究
5、试论公司资本比较研究
6、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
7、试论少数股东权的法律保护
8、试论公司法的价值
9、公司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研究
10、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
11、论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方式问题的修改与完善
12、试论一人公司
13、完善我国公司法股东表决权制度研究
14、试论公司法的理念及变迁
15、公司法功能之比较研究
16、董事勤勉义务比较研究
17、试论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18、试论公司的社会责任
19、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比较研究
20、公司登记制度比较研究
21、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比较研究
22、股东资格问题研究
23、公司治理模式比较研究
24、试论公司债
25、试论公司的发起人
26、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研究
27、试论公司法中表决权排除制度
28、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
29、我国公司法监事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30、公司担保行为效力因素分析——兼评《公司法》第十六条
刑法方向
1、“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
2、刑法因果关系研究
3、针对网络犯罪之认定探讨——兼评刑罚相应立法的完善
4、网络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
5、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界定:兼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立法现状
6、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7、论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
8、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
9、试论死刑适用应设年龄上限的合理性
10、关于社区矫正若干问题的思考
11、论转化犯
12、期待可能性研究
13、论数罪并罚的根据:兼论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14、试论诱惑侦查在我国的法律规制
15、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16、有关安乐死的立法问题的几点思考
17、浅谈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及现实对策
法制史方向
1、从法制史的角度看死刑在我国的存于废
2、浅析我国奴隶制时期“礼”的思想
3、《唐律疏议》在中国封建社会法制史上的地位及影响
4、唐代两税法研究
5、试析唐代赋税制度的变迁
6、从唐代法典看儒家思想对古代立法的影响
7、洋务派“中体为用”法律思想评价
8、论汉律中的礼法融合
9、论董仲舒政治法律思想
10、从“春秋决狱”看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
11、对“亲亲得相首匿”合理性思考
12、容隐行为出罪化思考
13、论投匿名文书告人罪
14、唐代官吏职务犯罪研究
15、唐律共同犯罪论
16、唐律中涉外法律规范的意义
民事诉讼法方向
1、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的民事规制
2、主观预备合并之诉
3、论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
4、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探究
5、举证妨碍问题探讨
6、民事诉讼自认制度探究
7、论法官释明权
8、既判力的作用及其正当化根据
9、论法官强制调解的原因及对策
10、论当事人处分权的程序保障
11、连带债务诉讼研究
12、民事诉讼中预决事实研究
13、论强制反诉
14、执行参与分配制度之探析
15、论被执行人的变更和追加
刑法方向
1、试论风险社会背景下刑法的谦抑性
2、试论刑法解释的限度
3、试论正当防卫的限度
4、试论偶然防卫
5、和谐社会视野下非刑罚处理方法的适用
6、刑法的刑事政策化及其限度
7、试论我国刑法中的身份犯
8、试论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
9、共同犯罪停止形态探析
10、片面共犯若干问题思考
11、试论间接正犯
12、单位犯罪自首制度初探
13、试论不作为犯罪的先行行为
14、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的思考
15、试论我国刑法中的罚金刑
16、资格刑的反思与重构
17、限制死刑的价值考量
18、试论刑法中的严格责任
19、社区矫正立法的若干建议
20、“扒窃”认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探析
21、试论危险驾驶罪
22、试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23、试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24、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司法认定
25、试论转化型抢劫罪
26、诉讼诈骗行为的性质辨析
27、试论寻衅滋事罪
28、恶意透支行为的司法认定
29、试论受贿罪的主体
30、考试作弊犯罪若干问题的思考
刑事诉讼法方向
1、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研究
2、亲属间的拒证特权研究
3、刑事缺席判决制度构想
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
5、侦查程序中的人权保障研究
6、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刑事诉讼的影响
7、沉默权制度研究
8、死刑复核程序法律监督研究
9、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研究
10、论证据裁判原则
11、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及其在我国的适用
12、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保障
13、论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制度改革
14、试论我国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15、浅析当前我国法律援助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16、刑事速裁问题探究
国际经济法方向
1、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最惠国待遇研究
2、美国贸易法“301条款”探析
3、论我国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策略
4、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意义及中国的实践
5、论国际经济法中的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6、论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
7、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及后果分析
8、信用证欺诈及相关问题研究
9、一带一路”区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
10、WTO争端解决机制与ICSID机制的比较分析
11、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法律问题研究
12、外国对华出口商品反倾销比较研究
宪法、行政法方向
1、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思考
2、地方人大保证宪法实施职能研究
3、合宪性审查制度研究
4、人大监督权与宪法实施研究
5、我国宪法实施路径与方法研究
6、论宪法解释的功能
7、论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权保护
8、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研究
9、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定位与职能调整研究
10、设区市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
11、论我国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定位
12、论公务员的廉洁义务
13、论教师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
14、行政诉讼跨区管辖改革研究
15、社区矫正的现、问题与对策--以六安市某县(区)为例
16、公共服务外包法律规制
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方向出
1、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
2、刑事冤假错案的成因与防范机制研究
3、论未成年人逮捕制度
4、未成年人犯罪封存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5、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与矫治制度研究
6、“留守型”未成年人犯罪社会预防机制研究
7、大数据背景下隐私权的刑法保护
8、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问题研究
9、侦查阶段律所会见权问题研究
10、我国刑事辩护的困境与出路
1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有效辩护
民法方向(总则部分)
1、施救者注意义务制度研究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2、论民事主体制度的完善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3、论非法人组织制度的完善
4、论法人的分类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5、论民法的渊源 —从国家政策到习惯
6、民法基本原则司法化探讨
7、论民事时效制度的完善
8、死亡宣告申请人顺位制度研究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9、监护制度研究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10、民事行为效力制度研究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11、合伙制度研究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12、特别法人制度研究—以民法总则为语境
13、论个人信息保护—以个人权利最大化和社会管理效率平衡为语境
14、论代理行为的效力
15、现代化背景下的人身权问题研究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下面是我整理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加强诚信法律制度建设;
2、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问题;
3、农村法治建设;
4、征地及移民安置法制建设;
5、完善征地的法制建设
6、外观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模式;
7、论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的互动关系;
8、商业秘密保护及其立法;
9、贸易中知识产权与物权冲突之解决原则;
10、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之适用;
11、知识产权的间接侵权;
12、数字化图书馆时代知识产权问题;
13、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与知识产权请求权;
14、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立法完善;
15、TRIPS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查制度;
16、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及其解决原则;
17、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和权利让渡;
18、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方式;
19、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20、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与企业竞争力;
21、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22、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平行进口;
23、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 WTO(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
24、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及侵权界定;
25、知识产权犯罪问题;
26、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出口检查制度;
27、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28、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原则;
29、知识产权出资制度的完善;
30、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驳论是就一定的事件和问题发表议论,揭露和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见解或主张。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论点有三种形式:①直接驳斥对方的论点。先举出对方的荒谬论点,然后用正确的道理和确凿的事实直接加以驳斥,揭示出谎言同事实、谬论与真理之间的矛盾。有的文章,首先证明与论敌的论点相对立的论点是正确的,以此来证明论敌的论点是错误的。②通过批驳对方的论据来驳倒对方的论点。论据是论点的根据,是证明论点的。错误和反动的论点,往往是建立在虚假的论据之上的,论据驳倒了,论点也就站不住脚了。③通过批驳对方的论证过程的谬误(驳其论证)来驳倒对方的论点。驳倒了它的论证中关键问题,也就把谬论驳倒了。驳论文的驳法有三种:反驳论点、反驳论据、反驳论证。反驳论证相对于前两者更高了一个层次。
我们的祖国历史悠久,地大物博,经历风雨,在世界民族林中巍然屹立。我们的民族精神就是精神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这是中华之魂,是光照千秋的高尚情操。而人类的精神世界好比是一座高不可攀的高山,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就是做一个攀登者去攀登这座高山,因为山的顶峰有着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祖国已有五千年的文化历史,创造了许多值得我们崇拜的文物古迹,有战火硝烟中为我们起到保护作用的万里长城,有风景优美的黄山,挺拔险峻的华山等等。继承革命传统,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就是要增强民族凝聚力,战胜各种困难险阻。爱国主义是中国历史上最具凝聚力的一面旗帜,她飘扬在祖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猎猎有声,激荡在全国人民的心中。同时,也向世人昭示:中华民族是有爱国主义精神的民族,是一个强大的民族,是有着灿烂希望的民族。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主旋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培养四有新人的基本要求。在大学生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其爱国主义思想感情,提高爱国主义觉悟,对其成长有着重要意义。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推动中国社会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主旋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培养四有新人的基本要求。继承革命传统,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就是要继承和发扬革命先烈无私无畏的奉献和牺牲精神。为了后人幸福,江姐含笑洒热血;为了新中国的诞生,董存瑞舍身炸敌堡;为了保卫新生的共和国,杨根思、黄继光,牺牲在朝鲜战场,谱写的是一曲曲爱国主义的动人乐章。一个个高大的形象矗立在后来人的心头;一串串响亮的名字,流传于万代千秋。心系祖国确立远大的志向,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对自己的未来充满希望,要立志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奋斗,把祖国建设成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国家。因此,我们要珍惜和抓紧大学生活的每一秒,抓紧锻炼身体培养高尚道德,掌握丰富知识,把自己的学习、成长同中国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为祖国建设振兴中华做准备。 继承革命传统,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就是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美好。大庆油田喷涌的滚滚原油,红旗渠中欢畅的清水,都有一个共同的精神内涵,也是爱国主义。在爱国主义精神的感召下,“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联想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元庆,面对和崇高的使命感油然而生,他潜心钻研,不断探索,并向业内发出了铿锵有力的呐喊:中国的计算机产业决不能再跟在外国人后面爬行了,我们必须闯出一条自己的道路。他和他的集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毅然扛起了民族计算机工业的大旗,发动了一场震动世界行业的万元奔腾大行动,使电脑真正成了中国有用得起的电脑,也使联想成为第一家打破国外垄断地位的中国厂商。 继承革命传统,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就是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过去的战争年代,为了民族的独立和解放,需要艰苦奋斗,需要献身精神:在今天的和平年代里,要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腾飞,仍然需要艰苦奋斗,需要献身精神。我们今天讲艰苦奋斗,讲献身精神,主要是讲开拓创业、顽强拼搏的精神,讲不怕困难、一往无前的气概,讲脚踏实地、兢兢业业的作风。我们的祖国历经沧桑,我们今天的经济、科技等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同学们必须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顽强进取,报效祖国。最重要的还是要从提高自己的自身素质做起。要具有创造意识,效率意识,进取精神,科学精神,民主法制观念,劳动观念,自主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到那时,我们将真正成为保持蓬勃朝气,旺盛活力昂首向上的精神状态,勤奋学习,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的一代新人。 爱国,是一种坚定的民族精神,是一种振兴中华的责任感。我们青年人要用这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去描绘祖国未来的宏图,将一片丹心献给祖国。 继承革命传统,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不仅要有爱国之情,报国之志,更要有建国之才。建国之才,就是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本领。建设四个现代化,只有热情和愿望还不够,必须有真才实学。我们正处在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知识经济初见端倪。青年学生要发扬刻苦学习的精神,立志攀登科学文化高峰。我们所说的才,不仅是指科学文化知识,同时还包括社会需要的各种实际本领。 继承革命传统,学校将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学校的校园广播要开辟专题栏目,各个班要通达黑板报宣传、组织召开主题班会等活动,促使同学们了解我党我军和我国人民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了民族独立和解放万众一心、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了解革命前辈在艰苦卓绝的斗争中,为人民立下的丰功伟绩;了解前辈青年追求真理,以天下为己任,前仆后继,救国救民的光辉历程。 同学们,作为当代大学生要始终铭记着用鲜血浇灌和平之花、用生命捍卫人类正义的先辈们,要以他们为榜样,为革命事业不怕艰险、不怕牺牲、无私奉献,要像他们那样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革命真理,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我们肩负实现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要牢固树立“胸怀祖国,服务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奋成长”的雄心壮志,努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创造出无愧于前辈、无愧于时代的崭新业绩。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加;市场经济活动存在的弱点及其带来的消极影响,反映到思想意识和人与人的关系上来,容易诱发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在校大学生正处在迅速走向成熟而又未真正成熟阶段,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容易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当代大学生是中国未来的中流砥柱,他们的思想素质直接影响到未来中国的素质,培养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提高他们的爱国主义觉悟,有利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个人利益与国家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为国家和民族而刻苦学习。因此,爱国主义教育的关键是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帮助大学生了解祖国的过去,认识祖国的现在,展望祖国的未来,以此激励大学生珍重中华民族的光辉历史,相信中华民族将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对WTO的认可与加入,全球化已是大势所趋,中国已成为世界舞台上不可或缺的一员。在这个舞台上,如何成功地履行自己的角色,立于不败之地,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他们必须先从思想的高度上认识面临的局势:我们国家虽有辉煌的文明,但仍处于落后的状态;我们国家虽已取得了成就,并得到世界的认可,但仍有部分敌对势力对社会主义制度十分仇视,因此应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维护已取得的革命成果与建设成就,维护祖国的稳定统一。目前,世界已进入以智力和知识作为资源和生产力要素的知识经济时代。面对这一机遇与挑战。他们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广泛吸收新知识、新技术,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更新学习知识的方法与理念。 在高职院校学生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必须整体规划,贯穿始终,创造一种浓郁的爱国主义文化氛围,使学生在校园生活中,随时随地受到爱国主义思想和精神的感染、熏陶。 首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这条途径,做到结合教学讲历史、讲传统;结合教学讲爱国民族英雄和科学家、艺术家的卓越贡献;结合教学讲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结合教学讲社会主义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无比正确;结合教学讲爱国主义理论、远大理想和奋斗精神,等等。 其次,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学院各项活动之中,形成浓郁的校园氛围。爱国主义是一种情感教育,养成教育。在坚持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的同时,还要使其它活动中的爱国主义教育规划化、经常化、系统化。除课堂教学之外,要举行一些活动,如结合班校会进行国情教育;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介绍祖国的光辉历史和改革开放以来的伟大建设成就;指导学生收看新闻等电视节目,开展社会调查,使学生感受祖国四化建设的飞速发展等。创造一种浓郁的爱国主义氛围,使学生常常受到爱国主义思想和精神的感染、熏陶,必将有利于学生的情感培养和习惯养成。 最后,爱国主义教育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首先必须充分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课外活动形成高雅、具有爱国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还必须充分挖掘利用一切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校外教育因素,使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协调,共同完成培育一代新人的历史使命。如开办家长学校,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在学生成长中的互补作用,提高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一致性,增强教育合力。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了解社会,增强爱家乡、建设家乡的使命感,使校内教育不断向校外延伸。 学校教育与社会环境的配合固然重要,但学生实现自我、实现理想、奋发图强等内在因素也很重要。作为学校德育工作,必须通过有效的灌输教育,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从而达到与学生自我教育的有机结合,使教育真正具有实效性。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正确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责任感,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今天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明天为创造祖国辉煌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求采纳
谈一谈新时代的爱国主义 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一种民族精神的先进与落后,要看它能不能适应时代潮流,能不能跟进历史潮流。古代世界曾经产生过20多个不同的文明,但大部分都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了。究其原因,就是这些文明或者说民族精神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不得不最终退出历史舞台。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不断结合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丰富着我们的民族精神。现阶段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必须把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爱国主义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内涵,是一个历史范畴,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具体内容。列宁说过: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的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我们所讲的爱国主义,作为一种体现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深厚感情的崇高精神,是同促进历史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同维护国家独立和广大人民的根木利益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致力于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反动统治的斗争,把黑暗的旧中国改造成为光明的新中国。在现阶段,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献身于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事业,献身于促进视同统一的事业。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这是对我国现阶段爱国主义特征的精辟概括。 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永不枯竭的精神动力。“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爱国主义,是民族精神的一种集中体现。有没有高昂的民族精神,是衡量一个国家强弱的重要尺度。”一个人没有精神不行,一个民族没有精神更不行。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中华民族从鸦片战争开始一次次地面临着世界列强的欺辱,但我们从来都没有放弃抗争,并最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民族的独立和国家的富强。回顾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就会发现,我们之所以能最终战胜各种艰难险阻,能自信地挺起我们的脊梁,就是因为我们有伟大民族精神的坚强支撑。中华民族在自己的发展历程中,曾经历过许多大风大浪,遇到过无数艰难险阻。正是凭着对国家和民族的深厚感情,依靠在爱国主义旗帜下熔铸而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才得以经受住了各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和风险的考验,一直保持坚强的团结和旺盛的生机。 爱国主义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宏伟事业而奋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我国历史上,爱国主义从来就是动员和鼓舞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各族人民共同的,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抵御外来侵略和推动社会进步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在爱国主义精神的激励下,我们的国家和民族俞强不息,具有伟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从贾谊的“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到范仲淹的“”;从顾炎武的“”,到林则徐的“”;从孙中山第一个喊出“振兴中华”,到邓小平的肺腑之言:“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不竭动力,是每一个中国人成就伟大人格的根本所在。 从历史中看爱国主义是永恒主题。历史本身就是爱国主义的源泉,历史知识本身就充满爱国主义的内容。懂得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就会由衷地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翻开中华民族的历史,每一个时期都涌现出许多光辉灿烂的文化。商朝的青铜制造和青铜艺术以及天文历法达到了当时的世界先进水平,秦朝的兵马俑和万里长城,汉朝的造纸术、勾股定理、张衡的地动仪、华佗的“麻沸散”,隋唐时期赵春的赵州桥、《唐本草》,宋元时期时活字印刷术、指南针、火药等,无不是我们中华民族勤劳和智慧的结晶。尤其作为世界文明古国的标志——指南针、造纸术、印刷术和火药,表明了中华民族以自己的智慧对世界文明做出的巨大贡献。被誉为近代科学之父的培根说:“印刷术、火药和指南针。这三项发明已改变了整个世界的面貌和事物的状况”。马克思也说:“预告资产阶级社会到来的四大发明: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指南针打开了世界市场,并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术则变成了新教的工具。"通过对这些优秀科技文化的了解,激发了我们的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增强了我们的责任感和时代的紧迫感。 中华民族不但以勤劳、智慧著称于世,而且是酷爱自由、富于革命传统的民族。这体现在中华民族反侵略反压迫的爱国主义传统。中国各族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的爱国事业,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最光辉灿烂的篇章。民族英雄戚继光领导戚家军抗击倭寇、郑成功勇逐荷兰殖民者光复台湾、林则徐虎门销烟、太平军勇破洋枪队、邓世昌勇撞日军旗舰、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义和团抗击八国联军、狼牙山五壮士抗击日军等事迹,反映了中华民族富于反抗、追求民主自由的爱国主义传统。在近代由于中国人民的英勇抵抗,才粉碎了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狂妄计划。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族人民在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中,为祖国的兴盛和进步,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春秋战国时期、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宋元时期。是我国历史上三次大规模的民族大融合时期,各个少数民族积极学习中原先进的封建文化,加速了本民族的封建化进程,中原汉族政权也积极吸取周边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悠久而灿烂的历史。我国历史上不仅有汉族建立的全国性政权,也出现过少数民族建立的全国性政权。各民族之间虽然有战有和,但和平是主流,符合各族人民的愿望。战争是支流,是短暂的。 虽然历史上的反动统治者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罪行,从清政府到北洋军阀政府到南京国民政府,反动统治者为保住自身的反动统治,不惜出卖民族利益、,与外国侵略者相勾结,共同镇压人民群众的爱国运动。但在爱国主义精神的强大力量下,他们永远无法得逞。对外来侵略者无比痛恨,对卖国求荣的民族败类无比鄙视,对爱国志士无比崇敬,这不仅已经成为中国人民判断是非的政治原则,分清善恶的道德标准,而且已经成为我们宝贵的民族精神的一部分。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需要广泛深人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在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是的重中之重,使爱国主义教育成为社会的主旋律。爱国主义教育是全民教育。要认识到爱国主义教育是具有战略性意义的基础性工程。而爱国主义教育重点是广大青少年。而现在在校学习的学生再经过十年八年即将走上社会,他们是新世纪的主角,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蓝图将由他们去绘制,变成为现实。他们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他们爱国感情的强弱,直接影响到未来公民的爱国之心,立国之志和报国之举,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所以,爱国主义教育必须从青少年抓起,并把它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基础工程,这对于培养青少年具有爱国的情感、志向和报效祖国的思想,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要通过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提高中国民族的素质,增强全体人民的民族自豪感、自尊心、自信心和自强精神,这样才能推动全体人民奋发前进的,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目前,条件下,改革和建设过程中,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如: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现象,而有的人生理素质和心理素质都不成熟,极容易受到外界不良风气的影响,一部分人爱国主义、观念淡薄。 让我们回想一下吧,范仲俺的“”、文天祥的“留取丹青照汗青”,这些反映了古代仁人志士的救国救民的思想,所以“人的本性不是自私的”。 弘扬和培育爱国主义精神要与时俱进的。爱国主义精神的内涵需要随时代而不断丰富、发展。“要在21世纪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一定要丰富和发展伟大的民族精神。” 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本质上是统一的。的确立,巩固和发展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果,为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与光明的前景,集中体现着国家、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四十多年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已经使我国改变了民生凋蔽、的面貌,成为一个初步繁荣昌盛的国家。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今天,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都越来越自觉地认识到,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能够发展中国。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已经和正在为祖国的统一和强盛做出贡献,而且我们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社会主义的朋友。为了促进国家统一大业,我们提出了“”的方针。我们并不要求所有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赞同大陆实行的,只要他们赞同“”,我们就要同他们加强团结。 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人民民主即,本质上也是统一的。世界上只有具体的、相对的民主,没有抽象的、绝对的民主。民主属于上层建筑。实行什么样的民主,取决于国家和社会制度的性质。同资本主义民主有者根本区别。民主建设是一个过程,它的发展程度,又同一定的经济文化状况相关联。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为争取人民民主而斗争。现在,我们仍然在为逐步完善和法制进行不懈的努力。在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建设和管理自己的国家,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内容。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爱国主义的重要体现。 在当代,国内外敌对势力企图通过和平演变颠覆中国的,剥夺我国人民主宰自己国家命运的权利,使中国变成西方大国的附庸。如果失去了、民族独立和国家尊严,也就失去了人民民主,并且从根本上失去了人权。所以我们要树立高度的民族自尊、自信、自强精神。要勇于同破坏国家统一、损害民族团结、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要自觉地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学习,辛勤工作,促进安定团结,促进建设和改革,将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中。 此外,我们所提倡的爱国主义,决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而不见真理。高烧导致的狂热,爱国外衣下的狂热,不比那些地震或者海难更可怕?拒绝日本人入内是爱国吗?不吃麦当劳是爱国吗?仅仅因为去了靖国神社,姜文就被地指斥为汉奸,一篇篇的讨伐檄文从祖国的四面八方向他飞来,漫天的唾沫背后,似乎一切关于靖国神社的行为都意味着与日本军国主义亡魂的纠缠。当爱国以如此敏感和狭隘的方式进入我们的视野,我们究竟应该庆幸还是悲哀?的推断,无聊的口舌之争,又让我们在多大意义上接近爱国的精神内涵?还有,赵薇不认识日本军旗图案,伏明霞不知道卢沟桥为何物,在慨叹名人明星们对常识的无知的同时,更多的人举起了板砖,甚至还有粪便。那些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因为打着“爱国”的旗号而分外,似乎只有从这些“不爱国”的名人们的身上践踏而过,才能证实自己更加爱国。 爱国本来无错,但是当人们把爱国当作一场时髦的运动,随便找个靶子吐口水的时候,严肃的热情就异化为滑稽的狂热,爱国就在无聊的炒作中病变了。 爱国从来需要的就是实实在在的行动,而不是口号和空谈。从自身作起,从细节作起,也许是爱国主义的最好体现。爱国需要万众一心的凝聚力,需要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一片废墟的日本国土,多少年的苦心经营,多少年的努力奋进和踏踏实实的激情,成就今天的强大?又是多少中国人,,才将浊浪滔天的洪魔击退,保住了长江大堤的安全?“云横九派浮黄鹤,浪下三吴起白烟”,正在走向复兴的中华民族,其前途和命运已经史无前例地融入了世界的格局。面对百年以来沉重的历史负荷和千年际遇,冷静、团结、开放和自尊成为我们爱国必须的心态。惟有如此,那些爱国病才可以得到根治,才可以永远地尘封在记忆当中! 这些年来党和国家在弘扬和培育爱国主义精神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在是我国历史上人民群众精神最为饱满、最为自信的时期。综合的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在现阶段有其新的作用,体现。她将大大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作为一个十三亿多人的大国,中国需要强大的民族凝聚力。“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内容超越党派,超越阶层,是整个民族的共识。对于中华民族的团结发展,影响深远。
一:1、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论文摘要和关键词。2、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而不应是各章节标题的简单罗列。摘要以50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3、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4、引言(或序言)。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5、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6、结论。论文结论要求明确、精炼、完整,应阐明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在本领域的意义。7、参考文献和注释。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出处。(参考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参考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8、附录。包括放在正文内过份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
酒 文化 是指在酒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物质和精神文化成果。在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长河中,酒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有其独特的地位。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酒文化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酒文化的论文篇1 浅析中西酒文化 摘要:文化是人类在历史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在酒文化方面,中国和西方的酒文化有明显差异。西方酒文化一般指葡萄酒文化,而中国酒文化则是白酒文化。本文从酒的起源,酒与宗教的关系,酒器的使用,饮酒礼仪以及酒的社会功能几个方面,简单介绍中西方酒文化的区别以及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 关键词:酒文化 文化差异 文化 酒文化作为文化系统的一个方面,跟其他方面一样,其形成过程以及在地域上造成的差异,是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的。社会以及历史的不同因素形成了文化的最终不同。只有从各个方面把握中西文化的不同才能促进中西方的文化交流。 1.酒的起源 从酿酒所使用的原料方面来说,在中国早期的文化起源地黄河流域,气候温和并且农作物发展较为先进,人们便用粮食酿造就有中国特色的黄酒以及白酒。而在被称为西方文明摇篮的巴尔干半岛古希腊地区,境内多山,土壤贫瘠,不适合农作物生长,反而很适合葡萄的生长,因此葡萄酒的酿造就成为西方酒文化的代表。对于酒神崇拜,从神话 传说 方面来说,西方的葡萄酒最早起源于希腊神话中的酒神狄奥尼索斯(Dionysus)据说他是最早 种植 葡萄并且酿造葡萄酒的。而在中国,中国历史上没有明确的酒神,而又普遍地将仪狄或是杜康认为是中国的酒祖。 2.宗教与酒文化的关系 从宗教方面来讲,____是西方的主流宗教,在圣经中多次提到葡萄酒。耶稣知道了自己的命运后在最后的晚餐上说,面包是我的肉,葡萄酒是我的血,并且让人们记住自己是为人类赎罪而死的。因此基督____萄酒视为圣血,而且葡萄的种植以及葡萄酒的酿造被教会人员视为工作,在这种背景情况下,人们对于葡萄酒是一种敬仰与喜爱的心情。在中国佛教的影响较为广泛,而佛教的教义是反对饮酒的,无论是在家还是出家,在戒律上都一律禁止饮酒。人们很多听信佛的教戒,尽可能的控制饮酒。加之中国的白酒多是粮食酒,因此人们对于饮酒是一种比较谨慎的态度。 3.酒器的使用 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人们对酒器的重视都是略见一斑的:酒器制造所用的材质,最终的形状以及做工的精美都有不同的讲究。在中国的 传统文化 中,依据材质,使用者和时代等因素的不同,酒器的名称很多,比如有尊、壶、爵、角、觥、杯、卮、彝、卣、?、瓿等,不胜枚举。中国酒器的繁多,不仅是因为时代变迁从而生产力所带来的材质改革,更是因为在封建等级社会的中国,酒器的使用更是印上了等级制度的烙印,不同的酒器代表了不同的身份。西方国家的酒器也有很多种,但是一定程度上来说西方国家的酒器基本上以透明的玻璃杯为主而又形状各异。透明的高脚杯是西方饮酒时所使用酒器的典型代表,但是根据各种不同的酒所适用的不同的酒杯,这种高脚杯的形状又有很大差别,如郁金香型的细高型的香槟杯,矮脚的梨形的白兰地酒杯等等。西方人对酒器的讲究毫不逊于中国。但是中国的酒器更多的反映使用者的身份,西方的酒器则更多的是为了衬托酒本身的艺术性。 4.喝酒的礼仪 中西方在酒文化中都存在饮酒的礼仪,但是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中国的酒文化中更善于劝酒。同是饮酒的场面,必定中国人一起饮酒的场面更为热闹。劝酒是敬酒的一种方式,是中国人在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习俗。封建社会中等级分明,很多人一同饮酒时,卑者、少者须向尊者、长者敬酒。一顿饭下来,敬酒的次数是不好计算的。单是敬酒,在敬酒词,敬酒姿势,自己饮多少别人饮多少,敬别人,被敬等方面就有很大的学问。在西方国家,民主与自我意识占主导,在饮酒方面也有体现。首先,因为各种高脚杯形状的不同,手持酒杯的方式也是不同的,正确的姿势也是礼仪的一个方面。在西方餐桌上,饮酒的人也会彼此举杯,但是一次喝多少,完全是个人意愿。在一次正式的西餐中,敬酒(toast propose)的次数也一般一次,这一次一般也是面向所有在座宾客,祝酒词是必不可少的。 5.酒的社会功能 而西方人把葡萄酒看为艺术品:把葡萄酒的酿造看成制造艺术品;把饮酒也看成一种欣赏与品味艺术的行为,饮酒的兴致就在酒本身,因此可以常常看见西方人在不就餐的情况下而仅仅品味葡萄酒的场景。中国人把酒当做交流或是表达感情的工具,常为“醉翁之意不在酒”,饮酒的兴致不在酒本身,而在乎与谁饮酒以及以什么样的心情饮酒,一般情况下中国人饮酒是离不开饭桌的。中国人就餐时相比较而言更讲究的是菜肴,酒则从始到终都是一种酒。但是在西餐中,他们吃一道菜换一种酒, 一般吃沙拉和冷拼小吃时喝干白葡萄酒,吃头道序菜时喝干白、干红或玫瑰葡萄酒,吃海鲜类正菜时喝高度干白葡萄酒,吃肉禽类正菜时喝高度干红葡萄酒,吃甜食时喝甜食酒或香槟酒。正式的宴会要上三五道莱,而每一道菜对应一种葡萄酒。除此之外饭前还有开胃酒,餐后还有鸡尾酒或威士忌、白兰地一类的蒸馏酒。这样一顿餐下来总得需要五六种酒。 总的来说,中国和西方的酒文化差异体现在各个方面,而各个方面的差异又是由不同的因素造成的。探索形成差异的原因,有助于对酒文化更好的理解,从而有助于更好的理解中西文化差异并且促进中西交流。 参考文献: [1]米歇尔?爱德华.红葡萄酒鉴赏手册[M].上海科技出版社,2000. [2]侯淑琴.形象礼仪[M].北京联合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 [3]杨乃济.中西酒文化比较[A].北京联合大学学报,1994. 酒文化的论文篇2 浅谈水族酒文化 水族自称“虽”,汉语译称“水”,是全国少数民族之一,也是我国古骆越人的后裔,ol(r}s})有着古老的文字《水书》、历法《水历》。水族现有人口40余万,主要分布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三都、荔波、都匀、独山以及黔东南自治州的榕江、丹寨、雷山、从江、剑河等县,以三都水族自治县境内最为集中。(zlcr}3)水族人民喜食糯米,除一部分做成糯米饭,大多都是用来酿制糯米酒。水族的酒味美甘醇,特别是三都水族自治县九吁地区的九吁酒,更是远近驰名。在水族地区,不论是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还是各种各样的独特风俗中,酒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甚至在人生历程中,水族已经把酒当作一种标志,用以象征人的生命从一个阶段步人另一阶段。酒伴随着水族人走过出生、婚嫁、死亡的各个阶段,贯穿了水族的历史进程。 一、水族端节和卯节中的饮酒习俗 (一)酒与水族端节 端节,水语称为“借端”。“端”,意为“岁首”或端节“新年”;“借”,意为“吃”。因此,端节亦可直译为“吃年”,意为“过年”。水族端节的日期以水历为准,水历把九月作岁首,端节就定在九月初九日,通称“水年’,。f3J(r}s}0)为方便互相走访,水族地区是分期分批轮流过端节。水族端节中,酒是不可或缺的。 端节当天凌晨五点左右,水族村民就开始煮韭菜包鱼和糯米饭,煮熟后端到祖宗灵位前的酒桌上祭祖。 酒桌的四面都要摆满酒杯,酒杯比来贺新年的人数只能多不许少,意为讨个好兆头。天亮后,整个族人就挨家挨户去贺新年,水语叫“幼端”。每到一家,大伙按辈分依序在酒桌前围成圆圈,每人都用右手把自己的酒杯或酒碗举到右边族人的嘴旁,大家同时喊一声“秀”,便从主人家开始喝,而且喝酒的人必须干杯,然后在大家“秀”的喊声中把自己酒杯的酒倾入下一个人嘴里。这就是水族的“转转酒”。 有些少数民族也有喝“转转酒”的习俗,一般是一个人只喝一VI就把已喝过的酒杯传递给下一位。水族的“转转酒”则不同,虽然也是以传递的方式饮酒,但是每个人的手上都必须有一杯酒,左侧的人将右手所持的酒杯送到右边的人的嘴边,杯到酒干。水族人挨家挨户喝完贺年酒后才回家接待客人。在水族的端节中,这种“转转酒”不仅仅限于族人内,迎接远方的客人进家门后也会以最能表达心中热情的“转转酒”相待。 水族端节中喝“转转酒”这种习俗是水族先民们“一人获取、众人共有”这种氏族社会公有分配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可增强民族的亲和力;这还与水族先民们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共同抵御 自然 灾害和外族侵略的生活方式有着直接的承继关系,也是一种追忆民族文化传统的重要方式。今天,水族端节中的饮酒习俗已成为一种聚合民族和凝结人心的重要方式。 (二)酒与水族卯节 水族“卯节”和“端节”事实上都是过年,按传统一向是过端节的地区不过卯节,过卯节的地区不过端节。卯节,水语称“借卯”,意为吃卯。水族卯节的日期也是依据水族历法来推算的,具体的日期是以水历九、十月(即阴历的五、六月)内的卯日分四批过节。水历十月,水书中称为“绿色生命最旺盛的时节”,辛卯日则被称为“最顺遂的日子”。卯节的分批是约定俗成。头三批卯节在荔波境内,第四批卯节,除三都水族自治县的九阡、水各、周覃外,荔波的岜鲜、水维、永康等乡的水族人,也在这最后一批卯日过节。 卯日那天,各村寨的人们都会在村寨门El隆重接待亲朋好友,在村寨门VI都设有“拦门酒”。水族的“拦门酒”由三到五个年轻的姑娘主持,客人一到寨门口,姑娘们立即为远方来的每个贵客敬上一碗“拦门酒”,然后再由青壮年上前把客人迎进家中。水族待客一向有“以酒为尚,以醉为乐,以醉为荣”的观念,所以在卯节中,也会像端节一样,用最热情的“转转酒”待客,总之都要让客人尽兴,醉酒的越多,主人越觉得光彩。 酒足饭饱后,各村寨的人们身着盛装从四面八方赶往卯坡对歌。这一天,不仅过卯节的水族村寨青年人要上卯坡对歌,就是不过卯节的外寨的男女老幼也会赶来参加盛会。在卯坡的树丛中、草地上、山石旁,青年男女各自寻找自己中意的人对歌,歌词均为即兴演唱,主要内容是青年男女互相倾诉爱慕之情,若情投意合,即可相约成婚。这是卯节受到水族青年男女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酒与水族丧葬习俗 水族是一个非常崇拜祖先的民族,存在灵魂不死的观念。生前好酒、喜酒乃至嗜酒如命的亲人去世后,仍要让他一如其生地在另一个世界里也能畅饮美酒。因此,水族在老人去世后,祭品中酒是必备之物,而且都是自家酿制的米酒。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九阡地区,无论家庭是富或穷,老人在60岁左右就特地亲手酿制一坛酒,然后以土坛密封窖藏,直到老人离世的那一天才由子孙取出让亲人和近邻品尝。 老人活得越久,酒窖藏的时间越长也就越甘醇香冽。这不仅仅是单纯的一种物质享受,还包含着水族人希望延年益寿的文化 心理。 出殡之日,亲戚朋友来奔丧所携带的物品中,最重要的也是酒。酒的数量多寡不等,依据奔丧人与丧主的亲疏关系而定,多至数十斤,少至一两斤。奔丧人把酒瓶或酒罐放在棺材前的桌上,若酒太多,则倒人一个大缸中,以便取酒招待客人。但亲戚带来的酒不能全都倒完,在酒罐或酒瓶里至少要留一点酒。因为在免除生者对死者的惧怕心理和寄托对死者的美好愿望的祭悼仪式中,水族人意识上的酒已经具有超现实的幻化功能,奔丧携酒既是出于避邪逐煞的心理,也是对主家的一种祝福,在酒罐里留点酒也是一种祝福,是丧主对亲戚的一种祝福,祝他们年年余酒。可以说,强烈的群体意识是水族的心理特质之一,这一心理特质在丧事活动中表现尤于明显。 在出殡之日水族还有一个特别的风俗,那就是在唱祭歌时给歌手倒酒。这种倒酒方式也很讲究。 在所有亲戚奔丧结束后,丧主从家中搬出一张四方桌,摆放在选好的宽阔的场地上。酒桌中间摆放爆米糖一斤、白糖两包、豆腐两块、橘子和苹果各一盘。男女歌手各坐一边后,丧主在歌手面前各置五杯酒后,又在桌子边空缺的位置全都摆上酒杯,并倒满酒,以供听众饮酒。待吉辰一到,孝家立即倒酒,倒酒的同时歌手开始唱水族祭歌。倒酒的顺序非常讲究,孝子先倒第一杯酒,之后是孝女及孝主的儿媳妇、孙子,最后轮到血亲的表哥。水族丧事中的这一种习俗也反映一种文化心理,他们很重视孝道,请歌手唱祭歌一方面表明尊重长者,另一方面也是用歌声来寄托心中的哀思。 三、酒与水族婚姻习俗 在婚姻中,酒作为许多民族倾心 爱好 的特殊饮料,体现出重要的媒介功能。作为拥有悠久的酿酒历史的水族,酒更是贯穿婚姻的整个过程。 (一)提亲酒和定亲酒 水族青年有恋爱的充分自由,但不论是否自由恋爱,想要结婚的时候,都必须察告父母,由男方父母请媒人到女家去提亲。L61(})水族的提亲过程很复杂,就算是双方都已经中意,至少也要去提亲三次。 第一次提亲时媒人所带礼品是四个红糖,第二次提亲所带的礼品是:四个红糖、五斤酒、五斤肉。前两次提亲都会遭到委婉的拒绝,而媒人一般都会预料到这样的情况,所以还需要精心准备第三次提亲。第三次提亲所带礼品有:全新的一个篮子(内装红糖10斤、糯米五斤、手镯一对、银项圈一个,摆放的顺序是糯米在底层,手镯和银项圈第二层,红糖在最上层)酒(至少10斤)、肉(至少五斤)。 按照水族习俗,第三次提亲议定婚约之后就吃定亲酒,主要是约定吃大酒的日子。吃定亲酒的时候,女方会明确交代男方须准备的礼品:手镯一双、银项圈一根、红糖至少50斤、糯米30斤、酒一坛(100斤)。 可见,无论是在水族的提亲还是定亲中,酒都是必不可少的。 (二)迎亲中的酒 按水族婚姻习俗是结婚前一天晚上男方就要派迎亲队伍到姑娘家去,而且出门的时间还要请懂得《水历》的水书先生选择吉时。 迎亲时男方所带聘礼:一坛酒(约100斤)、一头猪(约200斤)、红糖(约80斤)、糯米(约80斤)、手镯一双、银项圈一根。结婚时,男方所带礼物中,最重要的就是酒,无酒不成礼。 迎亲队伍到了新娘家家后,新娘家立即杀猪,第一次酒席正式开始,喝酒吃肉都很随意,没有人来劝酒。等到女方把猪杀好,第二次酒席开始了。这是正席,水族婚姻中的正席跟许多民族都不同,双方的男女必须分桌。 按水族婚姻习俗,酒席至一半的时候,新娘还要到酒桌旁敬酒。新娘首先献给自己的父亲,这叫“感恩酒”。然后媒人会上前来介绍新郎的父亲,聪明的新娘会立即接话:“父亲,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孩子了,孩子在这里给父亲倒一杯酒。”这叫“认父酒”。男方父亲干杯后,一般都要把准备好的红包放在酒杯里,然后才把酒杯递过去,表示大红大喜。新娘倒酒的过程中,凡是男方来的客人都会在喝酒后送红包,但新娘的同村兄弟喝酒后不送红包。 次日早晨,新娘家用红糖拌糯米稀饭招待客人,然后才开酒席,开席的同时女方把要送的嫁妆全部拿到祖宗的灵位祭祖。女方嫁妆一般有:水族婚礼服装一件、猪腿一只、糯米20斤、布两匹、布鞋至少巧双、棉10床、衣柜一个、马一匹或牛一头。 到了双方预定的吉时,双方男人齐聚祖宗灵位前祭祖,然后新郎家派代表上前领新娘的嫁妆,代表人一般都是双方的哥哥。在领取嫁妆之前,双方的男人必须在祖宗灵位前履行一系列庄严复杂的程序,并由此表现出各种各样的饮酒习俗。 1.誓婚酒。首先是双方的哥哥上前来代替新娘新郎喝“誓婚酒”,而且还有一段精彩的对话。 女方哥哥:“你现在把妹娶走,祝愿你们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不要把她当晒米的木板,不要把她当洗脸帕,不要玩耍她。”(水语汉译,下同。) 男方哥哥:“现在你放心,我接她回去,到我家就如神仙般,一定好好善待她,不会玩耍她。” 然后媒人递上两杯酒,说:“现在你们俩代替新郎新娘发誓了,说话算数,请喝了这杯‘誓婚酒’。” 2.甜酒。喝完“誓婚酒”后,新娘家最有威望的寨老上前问新郎的哥哥饮的这杯酒是甜还是苦,这时候若误答为“苦”,婚事就会立即被取消,对方会认为你嫌弃他家女儿,若答“甜”又得喝一杯酒。这是因为说“甜”便是祝福新郎新娘婚姻甜美,所以不少人戏称为“甜酒”。 3.媒人酒。寨老接着会想方设法给媒人喝上一杯“媒人酒”,口才稍差的媒人喝了一杯又有一杯,所以水族的媒人除了会说还要能喝。 4.舅爷酒。媒人喝干酒之后,寨老又倒酒,面对众人说:“追本溯源,先有祖后有宗,不忘祖恩。有你舅爷才有这些儿女,请舅爷上前喝一杯。”舅爷上前来接酒杯,一般都要谦虚一番之后才喝。 祖宗灵位前的复杂程序结束后,在领取新娘嫁妆的过程中,又涌现出各种各样名称的酒,显现出水族酒 文化的浓重色彩。例如在领取衣柜时,衣柜的钥匙在新娘的哥哥手里,去接钥匙的人就要喝一杯酒,名为“钥匙酒”;在领取棉被时,捆棉被的绳子在新娘的哥哥手里,去接绳子的人也要喝一杯酒,名为“棉绳酒”。 5.马料酒和汤锅酒。在酒席结束后,众人一起把嫁妆抬出来,男方的人作好抬嫁妆的准备。这时候,新娘家会派一个口才好的人去拴马的地方等候,而男方也会派出早就安排好的能说会辩的代表前去牵马。马匹旁边会摆上几个四方桌,上面都摆上三个大碗,并倒满酒。男方代表前去牵马的时候,女方代表会以忘记喂马料来为难,并要求男方代表代替马喝下桌上的酒。男方不能拒绝,一旦不愿代替马喝酒就无法把马牵走。这就是“马料酒”。 喝完“马料酒”后,女方代表又以马想上汤锅行去吃汤锅为由带男方代表到预设的汤锅行饮一碗酒,这碗酒名为“汤锅酒”。 水族婚事中前去的牵马的人不是那么容易牵马走的,其中有许多道酒拦着,最有名的莫过于上述的“马料酒”和“汤锅酒”。当然,能说会辩的人代马喝的酒便少点,口才差的人几碗进肚后就牵不了马了,就会闹笑话。水族喝“接马酒”的过程既幽默又能生动,增添了婚事中的喜气,其独特的民族文化氛围使人赏心悦目。 (三)喜酒与酒歌 到新郎家后的酒宴,也分有晌午饭和正席。晌午饭也很随意,并不劝酒。傍晚时分正席开始。在新郎家里,最热闹的莫过于唱酒歌,主要是女人那一桌的对歌。 正席开始后,男方的女歌手先唱第一支歌:“我们三家叫我倒酒,我们四家叫我倒茶,我倒酒也是倒给你们,我倒茶也是倒给你们。提起这杯酒,不知姨娘是否接受?姐与妹共庆哈喂哈喂!”(意译)女方歌手对唱:“坐在你身边应该喝两碗,坐在伯母身边应该喝五碗,喝不得双方都不开心。跟妈学酒学不成,不知哪天才学会。到奶奶身边却让我讲,如果我能讲,我们一起笑。坐在桌边,哪个吝啬?大家一起来干杯!”(意译)众人举杯一饮而尽,然后再接着唱下去。水族婚姻中非常重视唱酒歌,一般都要唱整整一个晚上,而有的地区则连续唱三个晚上,例如三都水族自治县的廷牌乡就有这样的风俗。 四、结语 中国 有5000年以上的悠久 历史 ,在几千年的文明史中,酒几乎渗透到 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酒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已经拥有独特的地位。神州到处酒飘香,饮酒习俗自古蔚然成风。中国的56个民族中,各民族都有自己的酒文化,而水族的酒文化更是独树一帜。 水族端节和卯节中的“转转酒”、“拦门酒”别有风味,丧事中丧主一家大小轮流为唱祭歌的歌手倒酒的习俗让人对水族的孝道赞叹不已,而水族婚姻中花样百出的酒习俗更是让人开怀大笑。由于特定的生存 环境、社会历史背景和 心理文化积淀的影响,酒不仅在水族独特的习俗中得以体现,在水族人的Et常生活中也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甚至在接待朋友时,“酒重于肉”,如果客人来到,桌上没有酒,主人就有“不成敬意”之憾,可以说酒无处不在。 拜访 以酒为礼,迎客以酒为敬,感激以酒为谢,报恩以酒示情。酒在水族人的交往中所显示的不仅是物质赠馈上的多寡,而且可以借以表达 人际交往 和精神需求。可见水族丰富多彩的饮酒习俗与民族风情相得益彰,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酒文化氛围,很值得我们探究。猜你喜欢: 1. 中国酒文化与宴请礼仪论文 2. 中日酒文化对比论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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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碰巧看了一些关于“酒神精神”的文章,掩卷捉笔,贻笑大方。 “酒神精神”对文学艺术家及其创造的登峰造极之作产生巨大深远的影响。在西方,公认的酒神是狄奥尼索斯。他在诸神中以酒和狂欢著称,他的狂欢使人生进入一种悲痛和狂喜相交织的癫狂状态,象征着情绪的释放。而与之对应的酒神精神则代表着一个醉狂的世界,它使人们沉迷于酩酊大醉后的狂歌曼舞,并在这种狂欢与放纵中与世界融为一体,感受生命的欢悦,忘却人生的痛苦。在中国艺术精神里也有一种酒神精神,它以道家哲学为源头,追求一种洒脱与自由。庄子的物化,魏晋风度的玄化,李白“斗酒诗百篇”的纵恣,乃至现当代文学里“红高粱”系列小说中的释放都是中国土生土长的酒神精神。 一、 西方式的酒神精神以尼采哲学为主要代表,其主要内容是狂醉、狂喜、原始生命力的畅快等。在《悲剧的诞生》中,尼采最早提出了酒神概念,他认为酒神代表着丰盈的内在生命力,他用酒神来说明古希腊艺术尤其是悲剧的产生、发展和西方文化的变迁。 尼采在悲剧艺术的探索中找到了酒神精神这把钥匙,然后便用这把钥匙来开人生悲剧之锁。在他看来,酒神精神的要义是以“既然无数竟相生存的生命形态如此过剩,世界意志如此过分多产,斗争、痛苦、现象的毁灭就是不可避免的”为前提的,因而要肯定生命,就必须肯定生命所必然包含的痛苦和毁灭。可以说,尼采将酒神精神从艺术这方小天地推向了整个人生的大舞台,就此酒神精神便可以理解为一种广义的审美的人生态度。 西方式的“酒神精神”是动态的,它把自然纳入到人的个体里面。“酒神精神体现为醉态,其最鲜明的特点是狂欢和忘我”,古希腊人在祭祀的时候喝酒,喝过酒后就狂歌乱舞,冲破一切道德伦理对人的理性限制,群体的狂欢和个体的痛苦在其中交织着。一方面,个体在日常情况下要守住自己的个体,当打破一切伦理界限的时候,个体就解构了;另一方面,通过这样一种个体解构的痛苦,便会更加意识到自己的个体,从而本能地便有种要摆脱痛苦的倾向。 二、 庄子的物化,魏晋风度的玄化,李白“斗酒诗百篇”的纵恣,乃至现当代文学里“红高粱”系列小说中的释放都是中国土生土长的酒神精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几千年的中国文学史就是一部酒神精神舞蹈的历史。 庄周主张“物我合一,天人合一”,把人看成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自然的怀抱中去寻找一种精神的安慰,物化所达到的境界也就是精神逍遥的至乐之境。为了获得那份自由,庄子倡导“乘物而游”、“游乎四海之外”、“无何有之乡”、“曳尾于涂中”,强调要无己、无功、无名。即讲究精神超脱,鄙视尘世的苦乐哀欢和肉体的物质享受,迫求精神上的无拘无束和融于宇宙自然的至情,把精神上的逍遥看成是人格理想。这种追求绝对自由、忘却生死利禄及荣辱,正是中国酒神精神的精髓所在。 魏晋南北朝作为“中国政治上最混乱、社会上最痛苦的时代,然而却是精神上极自由、极解放、最富智慧、最具热情的一个时代,因此也就是最富有艺术精神的一个时代。”如此的社会现实使得魏晋名士只得把怀抱寄托于山水,在山水中寻求自己内心的平静,把自己的感情以一种邂逅的方式表达,以获得一种暂时的超脱。时局险恶,最好的办法是终日饮酒,不问世事,不评人物,那满腔的抱负也仅仅在借助醉酒时透露一点。在那时,酒作为一种手段可以藉此来躲避政治上的迫害和人事上的纠纷,而更重要的是包含了对生命的关注及生命智慧的自觉。在醉境中追求内心的放松,人格的完整,以期获得回归自然状态,进而追求与生命本体的融合。在这里,酒神精神与生命的本真联系在一起了。 再往后,现当代文学里莫言的《红高粱家族》系列小说中也包含着中国式的酒神精神。小说中,酒坊伙计在酒神前对《祭酒歌》倾力高唱:“……喝了咱的酒,滋阴壮阳嘴不臭……喝了咱的酒,见了皇帝不磕头,”在这里,酒神精神是人欲的一种释放,追求那份不受压迫的自在。一方面酒能滋阴壮阳,这象征着对生殖能力的充分肯定;另一方面见了皇帝不磕头,这象征着对权势的一种抗争。 三、 中西文化特质的这种差异,使得中西方酒神精神在内涵与呈现方式上也不同。可以说,西方的酒神精神是大群人在一起喝酒、集体狂欢、狂歌乱舞,是一种动态的骚动。而中国的酒神精神是一个人独斟独饮,或者是两三个朋友对饮,呈现的是一种摆脱烦恼,放大心胸,卸除束缚的洒脱。 西方式酒神精神里的骚动是执着于它的生命冲动,动作像着了魔一样,像中了邪一样,通过这种动作摆脱他的自我意识所带来的痛苦。而,魏晋名士如竹林七贤们都是很自得的,有种“乐感意识”在里面。此外,西方式酒神精神带有一种情欲的狂欢与本能的冲动,带有一种原始毁灭的破坏力,这在中国式的酒神精神里是极难见到的。 正如拉伯雷在《巨人传》中呼喊的“喝”吧,对酒的崇拜,对酒神精神的迷恋,使得无论是中国追求洒脱,独斟独饮式的酒神精神,还是西方追求狂欢,集体狂欢式的酒神精神,都在各自的文化史中推动着文学艺术乃至整个社会格调的前进。 (完) 文/佃恒 2017年10月21日
以永恒轮回为基础的酒神精神就是强调我们首先要认识和肯定自己人生:人类最高的善必定是同罪恶一齐被买进来的,由悲凄之血泪与受苦来偿付。 宗教用“另一个”、“更好的生命观念”作为哄骗,以此来掩盖人生必有死的悲剧性,用彼岸世界来为尘世生活提供虚幻的目标和意义,从而根本否定了生命本身。 同时,科学乐观主义相信科学至上,知识万能,借概念指导人生,完全败坏了人生意义的探求,结果浮于人生表面,使人注重外部物质世界,回避对人生意义的发问。 要肯定生命意志,用酒神的智慧战胜人生的痛苦。酒神的重要性在于人体解体而同宇宙之本融为一体,在于生命不可摧毁的永恒轮回的象征意义:个体通过自我的毁灭而感到的与永恒的宇宙生命结为一体的酒神祭式的陶醉。以这种态度看待人生,必然得出结论:肯定痛苦、肯定人生的悲剧性也就是肯定生命,热爱人生肯定人生的全部连同它的苦难和悲剧,这就是命运之爱。 一个人无论在未来、过去或永远都不应该希望改变任何东西。不但必须忍受必然性,并且,没有任何理由去隐瞒他面对必然性时,所有的理想主义者都是虚假的。 对生命的爱是生命痛苦的根源,而生命痛苦本身未尝不是生命的欢乐的一种体现。痛苦是生命不可缺少的部分,伟大的幸福正是战胜巨大痛苦所产生的生命的崇高感。 酒神精神给人的生存提供一个目标,一种意义,寄托了人类超越自身的理想。挣脱悲观主义泥坑和虚无主义的深渊,虚幻无常、忧患忡忡、缺乏意义的人生成为酒神精神的前提。 以酒神赋予生命一种意义,使生命在力的追求中超越自身,有新的创新,但永恒轮回的梦想却断绝了超越和创造的可能性,竭力想赋予生命某种意义,可内心深处对生命的意义仍是怀疑的,即使是酒神本身,也带有一种病态的振奋、悲壮的激昂。 因此,酒神终究是一种借酒消愁、自我陶醉的意境,以此来感知虚弱中力的充实,激发自卑中狂妄的气概,享受险境中搏击的刺激,体验失败中胜利的悲壮,寻求毁灭中创造的陶醉,以寄托痛苦的人生,去作悲壮的探索。
制约我国法治建设前进的因素初探默认分类 作者:罗洪印 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历史传统的文明古国,曾经的辉煌文明造就了我们这个优秀而伟大的民族。在现代化建设的今天,中华民族也正在不断创造着人类的辉煌历史。这其中就包含了我们的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当然,法治建设在其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遇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和干扰。本文将就此问题做一个初步的探讨。 从中国目前法治建设的基本现状来看,我们感觉有以下几大因素严重制约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行: 第一、我国的司法不够独立,各级共产党的机关和行政的司法的干预过大。除全国人大在立法方面较为独立之外,各级司法机关均被置于党委和政府的控制之下。这些司法机关的财务、人事等方面的权力都掌控在地方党委和行政的手中。因此在涉及国家机关和党政要人违法时,这些机构在行使职权时常常感觉阻力巨大,甚至工作人员都不敢涉足。这样就造成了地方党政部分的法律盲区,我们国家在市场经济时代出现的诸多腐败案件,制度的根源也就在此。 第二、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使司法公正的天平无法实现真正的平衡。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广大的贫困阶层最需要法律的保护和帮助,由于经济的因数,他们无法支付高昂的诉讼费用而被迫选择忍受伤害和侵犯。当这种忍受达到一定限度时候,他们会为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来解决侵犯和伤害,从而成为法律惩罚的对象。因此,法律对他们来说就成一种专制的工具。从这一角度来说,法律实施过程中根本谈不上“平等”。 第三、中国传统的法文化严重制约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我们国家有5000年的文明,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对国民的影响巨大。在处理日常的法律关系或相关问题时,我们常常习惯于 “私了”、“算了”,这样的行为模式一方面使个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证;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人的让度,使得公共利益的维护和自觉遵守无从实现。因此在我们国家经常出现公共权利受到侵犯而无人出面制止,大家都愤愤不平但又都选择忍气吞声。 以上我从法律制度、社会经济和文化三个大的方面分析了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当然,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决不仅仅受这些因素的制约。挑战就在眼前,当我们正确的把握和认识了挑战,相信在各方面的努力下,我国的法治建设比较实现长足进步和发展。
建设法治化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试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摘 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改革已深入我国各个领域,法治建设被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创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已经刻不容缓。本文主要论述法治建设在中国的形成历史与发展,以及它的现实意义。 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政治 报告 ,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中央领导人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此后我国开始走上了法治建设的道路。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当中,法治建设始终走在最前沿,有了法治的保驾护航才能维护国家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 文化 建设提供稳定的环境保障。中国近代的法治建设之路可以说是在曲折中逐步走向成熟,它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法治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法治是一种社会状态,是使个人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国家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制约的一种平衡状态。我们在理解法治的时候要把个人权利的保障和控制国家权力结合起来,而不能一分为二。各国的法治总是由各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之相适应的。法治建设就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法治建设它是一种国家制度,是确立一国阶级统治关系的基本制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成果。中国的法治建设是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法治建设保障的主体是人民的各项合法权利,通过立法、司法、执法维护人民的利益。 二、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法治建设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历史车轮的迈进,从封建社会的人治,到如今改革开放的依法治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已经日趋完善。法治说到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是保证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它的根本目标就在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恰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一个进步的社会,它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公平正义,就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文明。 法治建设是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社会各项事务都能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下运行,是推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石,社会主义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治的维护。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建设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纵观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史,不难发现轻视法治建设对治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值得我们反省的例子比如苏联的肃反文化,而在我国轻视法治也曾经造成了惨重的损失,““””是我国忽视法治建设的典型。这两次重大错误的发生,都是背离了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 新社会我国的法治建设又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报告论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明确将“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并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同时报告还首次提出了“法治思维”。“法治思维”要求我们对工作方式思想思维进行转变,宣扬法律精神,捍卫法律原则,将依法行事贯彻实施。可以说这对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机关独立司法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人民的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这是培根的 名言 ,相信我们并不陌生。我们要追求公平公正善于运用法治建设国家,运用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在人的能动力作用下将法律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同时将法治建设进行到底,用法律进行社会管理,调节社会关系,用法律保障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定。回顾我国的法治建设之路,是漫长而曲折的,但是前途却是光明的。从过去的人治到现如今的法治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开创了一片崭新的局面,在中央集体领导人的带领下,相信我国的法治建设将会走上更加辉煌的道路。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及其建设》 【内容提要】 本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出发,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初步分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文化 建设途径 法治作为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它不仅是有形的制度,同时也是无形的文化。法治是否昌明、法治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法治的成果能否真正有益于社会进步与社会和谐,从根本上取决于是否有良好的法治文化作为支撑。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是以平等、公正、自由、诚信和人权等为主要 思维方式 和行为方式的文化,本身具有权利和义务一致的规范性。因此,弘扬法治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 我国著名法学家龚瑞祥教授指出:“所谓‘法治’,不仅仅是指‘以法治国’,还包含着用于法治的法律必须遵循的原则,如‘公正原则’、‘平等原则’、‘维护人的尊严的原则’等。也就是说,法律是确定的、公认的理想,而非我们通常所称的‘长官意志’。法治高于法律是立法者和司法者用以检验法律能否生效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体系是一种以“正义”为价值取向的、以西 方法 治文化为范式的、以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为根基的法治文化。它在显型结构层面上表现为:制定良好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组织和法律设施;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程序。在隐型结构层面上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体的信法、守法、用法心理;较强的民主意识、正义观念和权利观念;法律的权威至上观念、依法办事的精神和法治的思想等,是一种内容结构和谐统一的法治文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本质所在。而围绕这一本质展开的各项条件、 措施 和效果,即以法治为特征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精神文化的全面生成,则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具体要求和现实标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生成属于一种“后发混合式”的模式。从其生成的动力来讲既有外在动力也有内在动力。一方面,其生成依赖于中国社会的内在力量,这些内在力量就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民主政治、法律(良法)、道德、 教育 和社会主体需求的转向等社会因素。另一方面,它一直受到外来法治文化的刺激,特别是西方法治文化的刺激,这种刺激表现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各个方面。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其独特性。 1. 民族性。中国传统法治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文化传统积淀的产物,经世代相传而取得了稳固的地位,形成一种“超稳定形态”,即使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它也会坚守自己的阵地,至今仍在影响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法律观念、法律情感以及行为模式,并已内化为中华民族法律文化的心理和性格,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行为模式的选择。 2. 现代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现代性表现在它能与当代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伴相生,是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市场经济呼唤法治文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之相适应,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对法治文化也产生了深刻而全面的影响,法治文化以市场经济为根据,进行理论创新,以一种新的形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3. 开放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开放性表现在它从不固步自封,善于吸收人类有益的法治文化成果,特别表现在对西方“法治”思想和理论的移植和借鉴上。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以及法律趋同化现象的出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西方的法治文化必将互相融合并存,整个人类社会都将向“大同法治世界”的方向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 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时代性。建设法治文化,不仅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防止权力异化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切权力为人民”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人民当家作主为逻辑起点,强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求权力服从于宪法和法律,并使权力始终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轨道上运行。同时,法治文化在为监督与制约国家权力提供思想保障的同时,也通过合理借鉴国外的先进制度并结合中国实践进行制度创新,从而为权力的有效监督与制约提供智力支持。 在新的历史时期,仅仅注重对权力进行制约是不够的。因此,构建法治文化同时还要保障权力的有效行使。权力具有客观性,只要将权力运用好,就能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但怎样用好权,从而使权力既有限、又有效地得到行使,必须有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导。法治文化要求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力,不越权、不滥权、不惜权,最大限度地履行法定职责。同时,法治文化还要求国家机关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程序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包括维护程序法的权威。因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程序行使权力,从而不仅实现正义,而且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正义,同时提高权力运行的效率,更有效地为人民谋利益。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任何社会建设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也离不开必要的文化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之一,可以在多重意义上满足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必须调动整个社会的积极性,使整个社会的成员充满活力。整个社会成员要充满活力,要求每个成员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以及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都需要法律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也就通过它的这些作用,为社会的和谐提供最生动、最富有生机的力量。和谐社会要谋求安定有序,而任何安定有序,都是在规则的基础上,无规则便无秩序。而在所有的秩序中,法律的秩序规则是最明确、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因此,法律在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上有着它不同于道德、传统、习惯的独特作用。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法治在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谐社会要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标,没有法治文化作为基础是断不可能的。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党的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中国现代法治不可能只是一套细密的文字法规加一套严格的司法体系,而是与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相联系的”。因为任何制度都需要人去制定,更需要人去遵守,如果没有人的道德信仰、价值理念相配合,再好的制度也会被侵蚀得面目全非。只有当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中,有关法治的价值理念占有了稳固之地并渐成一种法治文化,并进而成为中国文化传统内容的一部分时,我国的法治才有了真正坚实的社会人文心理基础。因此,目前只有努力培养我国民众的法治理念,建设法治文化,改良、培育中国法治的“土壤”,才可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指出:“在任何一项伟大的事业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精神的力量,尤为重要的是这种精神的力量一定与该事业的背景有密切的根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努力。 1. 培育公民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 法治文化的培育旨在为法治国家奠定尊崇法治的社会文化意识基础。一个社会能否建立起法治,先决条件之一就是这个社会有无尊崇法治的心理,是否培养起了追求法治的信念。法治文化形成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前提。社会主体的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的灵魂,是法治文化的精髓。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法律自身的正义性。博登海默指出:“法律是正义和秩序的综合体”,法律必然体现为一种社会正义。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来自于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公平、正义和对人类的关爱精神,社会主体正是基于这种信仰而对法律自觉遵守。二是法律实施的正义性。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在于因法律实施的正义而对法律的神圣产生高度认同感,在于法治历程中对法律强烈的自觉意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普法教育,不仅是普及现代 法律知识 ,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逐步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法律信仰的塑造、法治文化的形成。只有唤起个人的权利意识,才有可能真正树立起现代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另外,还应该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等良性法律实践的教育活动,增进公民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培育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心理。 2. 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既体现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符合法治文化的一般特征,又富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因此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报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和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然而,民族精神在某种意义上说,与法治存在着密切联系。我们应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中华文化体系之中,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将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融入中华文化的价值内涵,体现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理念,使法治文化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一旦如此,就能进一步发挥宪法和法律的文化功能。使分处各阶层的社会成员,能从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中获得切实利益、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并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新标志。使之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精神的新载体。 3. 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 改革创新是我们时代精神的核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注入新鲜血液。坚持理论创新,推动法治文化的一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创新,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没的重大理论问题,才能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体系。坚持制度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治体制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中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环节之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改变原先不合理、不科学的体制.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相应的制度依托。坚持实践创新,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实践素材。法治文化是广大人民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实践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不竭动力。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化形态。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丰富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实践基础。 参考文献: [1] 赵学昌.试论法治文化的培育[J].当代教育论坛,2007,(7). [2] 张波.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多样性及中国特色法治文化的生成[J].南京社会科学,2001,(11). [3] 齐艳苓.法治文化及其培育探析[J].理论月刊,2007,(6). [4] 孙晓媛.论构建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J].广西社会科学,2003,(4).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浅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摘 要】法治建设是一个整体,其中的每一部分、环节都有一个如何科学发展的问题,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法制系统之中,最基本的组成单元是需要内在元素自身的协调,应当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只有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依法各个部分或者环节的发展才是协调的、可持续的,也才具有强大的活力。从法律运行来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法律体系来看,各个法律部门都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以构建和完善;从法律价值来看,科学发展观体现了我国法律的核心价值。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所以,科学发展观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理论指针。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指国家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手段进行控制和治理,即“依法治国”;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治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优秀成果,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思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内涵十分丰富,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以个人的意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权威的标准。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发展民主,健全法治,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我国的依法治国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30年的法治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1978年到1994年,这是从人治到法制的转变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开始。但那时法制的主要理念是把法治当作专政的工具,法制对于社会生活、经济活动、国家制度文明进展的制度价值几乎没有。 第二个阶段是从1994年到2004年,是政策之治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政策有一定的程序性、权威性和公开性,并以文件、规范、规章等合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十年里非常突出的一个现象就是用政策、文件来治国。政策之治是追求短期效果,缺乏法律本身应有的一些基本特征,而法制要求规范,要求它的规则性具有可预期性以及有相应的司法机构来支持,这些都是政策之治不具备的。 第三个阶段从2004年至今,是从政策之治向法治的转型。这一阶段的立法,大多数涉及我国改革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的最深层的矛盾、最重大的利益冲突。2004年修宪,第一次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私有财产及其权利写进宪法。其后《物权法》、《 劳动合同 法》的制定,《 公司法 》、《证券法》的修改等都是涉及人们利益的法律。 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及问题 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方式、程序必须由法律规定并予以保障。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最可能通过法治的方式表现出来,而社会主义法治也必须从民主中获得自己政治的和道德的合法性。没有民主,法治就缺少了其重要的基石。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治是法律规则的统治,规则的制定是实行法治的前提。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制定的民主程序把人民的意志反映在法律当中,因此,法治就是按照人民的意志治理国家。 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途径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依法治国之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道路。当前,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方位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局面。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只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地推进,才能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二)把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目标。改革开放近二十年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的发展,立法数量急剧增长,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以加强和完善执法、司法为目标,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和司法制度改革。经过几十年特别是近20年的探索,我国初步建立起了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司法制度。从总体上讲,行政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等各方面,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律文化,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以继承、发扬人类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符合人民意愿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为其思想基础与文化资源。我们在普法教育中,要以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教育为重点。只有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重要意义,才能真正认真地执法、守法、监督法律的实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我们要在继承历史上和国外合理的进步的法律文化基础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精神,努力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参考文献 [1] 武育香.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J].理论建设,2006(1):45-48. [2] 谢鹏程.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J].中国社会科学, 2007(1):79-80. 猜你喜欢: 1.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2.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3. 学习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4.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5. 浅析法治社会思修论文 6. 论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