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研究摘 要: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存在着制度方面的缺陷。本文旨在针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若干主要不足,提出对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刍荛之见。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累进税率;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自1799年在英国创立,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如今在世界各国广泛推广采用,并成为发达国家最主要的税收来源。我国于198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开征个人所得税,其后经历了两次修订,1994年分税制改革,颁布施行了现行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制自运行以来,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取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设的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功能远未得到充分发挥,偷税漏税现象相当普遍、严重。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个人所得税问题,构思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制度,具有重大而迫切的现实意义。 1 现状评价 (1)税收收入快速增长,但比重过低。1994-2001年8年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迅速,表现在收入额增长较快和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上升,199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亿元,2001年已达亿元(含银行存款利息税),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1994年为,2001年上升到,年均增长率达40%以上,个人所得税已成为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最为迅速的一个税种。尽管从绝对额来看,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很快,但因受我国税制结构的制约,个人所得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处于较弱小的状态,从数量上看OECD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到全部税收收入总量的25%以上,据有关资料显示,即使世界上大多数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在6%~10%.显然,我国个人所得税比重过低。 (2)对高收入调节乏力,税收流失严重。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分项纳税情况为:工薪所得比重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比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比重,劳务报酬所得比重,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比重,其他所得比重,偶然所得比重,来自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2001年工薪所得比重上升到50%左右,而上海、北京、厦门等地却高达60%以上。从以上情况看,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工薪所得,工薪所得主要来源于企业账面工资、奖金。对工资外的奖金,福利补贴等征税很难;另外,对较难掌握收入来源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等高收入项目征税很少,调节力度不够,使得有些高收入所得并没有真正进入征税范围。长期以来,对高收入者征税是件很难的事,据广东省统计,2001年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亿元,其中来自高收入者的税款仅占,偷漏税现象相当普遍。 2 成因分析 以上情况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潜力远远没有发挥,影响所得税作用发挥的原因,并不完全在于制度本身,但是从制度上分析其原因,是完全必要的。 (1)分类所得税制存在缺陷。分类所得税制是指同一个纳税人的各类所得或各部分所得,如薪金、股息或营业利润的每一类都要按照单独的税率计算纳税。这种模式便于实行源头扣税,具有计征简便,征收成本低的优点。当大多数人的收入方式都比较单一且收入水平较低时,宜于采用这种模式,但当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且收入逐步上升时,采用分类所得税就难以控制税源,也难以衡量不同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就是采用这种模式,共分11个项目征收,税率从5%~45%不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其缺陷越来越明显:1)对不同来源的收入采用按月或按次计征,年终不汇总的方式,无法全面衡量不同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收入来源分散但综合收入高的人,可能比收入来源集中且总收入不高的人缴纳更少的税,难以对真正的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调节。2按月或按次计征,年终不汇总的规定,容易引发避税行为,纳税人只要将本为一次收取的收入分散,化整为零,便能可“合法”地少交或不交税。 (2)费用扣除规定脱离实际。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净所得减去固定的费用扣除后纳税。关于费用扣除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应分为两部分:第一是为取得收入所必须支付的费用,以体现所得税是对所得课税这一特征;第二是基本生活需要的部分,这一部分应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情况分别对待。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实行综合扣除方式,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方法,这种扣除方式对纳税人的各种负担考虑不够周全,特别是定额扣除。在现行税制下,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月扣除标准是800元,这一标准明显偏低。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在1994-2000年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了,按这一指数计算,2000年的必要费用扣除应为800×(1+)=元。结果表明,物价变动使一部分低收入者进入了纳税人的行列,大量低收入者进入纳税人行列,既违背了公平原则,又降低了税收效率,增加征管成本。 (3)税率设计有待优化。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采用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工资薪金所得采用幅度为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采用幅度为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余的分项所得采用20%的比例税率(劳务报酬收入畸高则采用幅度为20%~40%的3级超额累进税率)。这种税率设计存在的问题是:1工资薪金所得最高税率为45%,与世界各国相比,比率偏高。税率偏高,一方面会增加纳税人偷税漏税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45%的税率在实践中极少运用,名义税率高,而实际税率低,课征实效差。另外,工薪所得的级距过多,当今,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改革都以扩大税基,减少累计级距为目标,如美国、英国、巴西的个人所得税率只有1—3档,而我国这一项所得税却有9档,这既不符合简化税制的改革方向,也是脱离实际的。2现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偏低,按照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5000元的税率为5%,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0元以上的税率才为35%,而工薪所得月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额-800元)50000元已按30%的税率纳税,这说明个体工商户的边际税率太低,税率设计有重课工资、薪金收入者的倾向,难以实现保护中低收入,调节高收入,缓解个人收入差距的目标。 (4)税基不够广泛。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个基本趋势就是扩大税基,把原先一些减免项目纳入征税范围,而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额采取列举具体项目的规定,难以将所有的应税项目都包含进去。另外,由于现行减免税及优惠名目太多,费用采用分次扣除,客观上造成税基缩小。 3 改革思路 (1)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综观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除前面所提及的分类所得税制外,还有综合所得税制,这种模式是指同一纳税人的各种所得,不管其所得来源于何处,都作为一个所得总体来对待,并按累进税率计算纳税,优点是能体现税收的公平性,但对纳税申报和所得汇算有较高要求,鉴于我国目前征管水平较低且纳税人纳税意识较弱,不宜采用综合所得税制,但可以逐步向综合所得税制过渡,所以现阶段采用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最为适宜。该税制模式由分类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合并而成,采用这种模式,可以在目前所得分类的基础上,先以源泉预扣方法分别采取不同的税率征收分类税,纳税年度结束后,由纳税人申报全年综合各项所得,由税务机关核定,统一按规定的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对年度已纳税额作出调整,多退少补。这样做的好处非常明显:1充分反映纳税人在一定时期(一年)的收入水平及纳税能力,体现量能课征的公平原则;2避免将收入分散化而流失税源或降低适用税率,既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又能对高收入者的收入产生较大的影响。 (2)完善扣除政策,确定合理的费用扣除标准。完善扣除额应有利于低收入阶层,将其排除于纳税人行列之外,并减少高收入者偷漏税的漏洞。可行的做法是重新制定扣税额标准,适当提高生计扣除的基础。因此,在确定费用扣除额时,除基本扣除外,还要考虑如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扣除,使这项改革能与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制度相衔接;再有,确定费用扣除额,还须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情况及本人负担能力。两个月收入相同的职工,一个肩负着沉重的家庭负担,而另一个尚未成家,如果采用同样的费用扣除方式必然使个人所得税制有悖于社会公平原则,这就要求按照纳税人的婚姻状况,实际负担,赡养人口多少,年龄大小状况分别确定个人生计扣除额。根据目前收入水平情况看,纳税人生计扣除额应由8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合计18000元/年),这个标准比较合适,既可达到比较广的覆盖,不会影响聚财的功能,同时又能保证一个单职工三口之家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大约500元(年6000元),基本能维持生活而免于纳税。 (3)优化税率,合理税收负担。由于税率结构是影响税收杠杆作用程度最重要的因素,它会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和累进程度,所以设计一个合理的税率结构非常重要,在具体操作中需要考虑:1遵循国际惯例,将收入分为劳动所得和非劳动所得,分别申报,分别适用不同的累进税率,对后者规定较高的累进税率。而我国目前的事实是,个人所得税来源构成过重地偏向属于劳动收入的工薪所得,而对非劳动来源的高收入实行轻税政策,这是不利于实现公平分配目标的。2调整税率级距,在尽可能扩大综合课税项目的基础上,将目前个人所得税的两个超额累进税率表合二为一,实行5%~35%级超额累进税率,综合各项所得,按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以平衡税赋;另外,为了强化对高收入的调节,还可以增加一项加成征收的措施,即5%~35%的税率不变,但当所得额超过一定的标准后,再加成10%~20%.这样,不管采取何种方式,都能使高收入者多缴税。 (4)扩大税基。为了能有效地扩大税基,适应个人收入来源的多样化,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包括一切可以衡量纳税能力的收入,改变目前的正列举方式规定应纳税所得,取而代之的是反列举规定不纳税的项目。另外,减少减免税项目,根据我国国情,可保留的减免项目应包括:1失业救济金及其他救济金、抚恤金,保险赔款;2法律规定予以免税的各国使、领馆外交代表、外事官员和其他人员所得;3按国际惯例,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定的各种协定中规定的免税所得;4经国务院、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4 改革的配套条件 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制,界定个人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将纳税人的财产收入显性化。2实行并完善储蓄存款实名制,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和解决税源不透明、不公开、不规范问题。3实行居民身份证号码与纳税人号码固定终身化制度,并在条件具备时实行金融资产实名制,为税务机关掌握个人收入创造有利条件。4强化纳税人自我申报制度,建立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管模式。总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个人所得税收入不断增加的趋势是必然的,但与此同时,个人所得税制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不容忽视。为了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也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国家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有针对性的措施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并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只有这样,个人所得税的潜在功能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参考文献: [1] 沈肇章。税收概论[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8. [2] 陈穗红。中国税收政策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3]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税法[Z].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4] 王平。专家学者评说修订个人所得税法[J].纳税人,2001,(6) [5] 徐辉。课税强度远低于世界平均[N].国际金融报,2002-08-05. [6] 柴今。个人所得税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N].经济日报,2002-06-20.
当然。。。。。。
毕业论文是每一个大学生毕业之际都必须要写的论文,现在正赶上许多的大学生们要从学校里面毕业出来,那么正在为毕业论文烦恼的你对毕业论文了解多少呢?下面,就让的我为大家整理出一些书写毕业论文所必须要用到的主要内容和格式及范文等,各位同学可以参考一下。
目录:
每一年都有一大批的学生从学校里毕业出来,他们每个人都必须从自己的学习中选出一个课题来进行研究,并写成毕业论文,那么,毕业论文的含义到底是什么呢?
毕业论文含义
毕业论文的定义是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为了完成学业,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某一领域的某一课题的研究(或设计)成果加以系统表述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议论文体。
毕业论文有几种类型,一般情况下,学业论文可分为课程论文、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在实际中,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论文与其学位论文往往是合二为一的。
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相应地学位论文可以分为学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当然不授予学位的专科生毕业前也应撰写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作为高等院校毕业生所要写的论文,它具有一定的特点。毕业论文是一种理论性很强的议论文,首先就要先具备议论文的一般特点。同时,毕业论文作为一种学术论文,还应该具备其特点:即学术性、科学性和创见性。
1.学术性
学术是指专门的、系统的学问。
毕业论文在主旨、材料、结构、语言表达等方面,都要符合限定的专业学科,都必须符合或突出教学计划大纲规定的专业知识、考核环节和目标要求。
2.科学性
毕业论文的科学性要求它是科学的,符合客观规律的,有事实和理论根据的。 毕业论文的科学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求立论的观点正确。二是科学性还表现在知识、材料的准确上。如果知识、材料不准确,不仅不能确切地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而且会给读者带来困惑或误导。
3.创见性
创见性是学术论文的价值所在,如果没有创见性,就不能称其为学术论文。从这个意义上说,创见性是学术论文的核心,是学术论文的生命。
学术论文的创见性,表现在提出前人从未提出过的新观点、新理论或发现那些尚未被人认识的客观规律上。
而我们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还要时常参考毕业论文范文,而毕业论文范文是指论文写作参考方面的范文,主要涉及到毕业论文写作规范、毕业论文格式要求、毕业论文内容要求、不同的学校要求不同,但基本都是细微的差别,总体基本都相似。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工作和进行相关的基本训练。毕业论文应反映出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对所研究的题目有一定的心得体会,论文题目的范围不宜过宽,一般选择本学科某一重要问题的一个侧面。
说出你的想法,对论文的理解,和困惑,导师应该没那么有空帮你完全写,只能说给出指导,或者大纲,或者你在某个章节遇到问题,没法展开,帮你解决。如果完全指望,确实不必要开口,除非你们关系特别不错,如果说是指导,导师一般很乐意,毕竟你是他的学生,他也希望你顺利毕业。所以真诚的跟他讲,求助!
首先学校会给分一个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都有一个专门的研究方向,会让你在这个方向上确定一个主题,他同意了之后,你就开始百度搜资料吧,多找一些类似的论文,已确定自己的写作大纲,大纲经过导师知道通过后,你就根据大纲疯狂得搜资料吧,毕竟现实情况中,真的想实地实习研究不大可能。搜完资料你就整理,不要直接复制黏贴,因为大学毕业论文都会查相似度,相似度太高就是抄袭,不会给通过的,整理完就交给导师,然后就是搜资料,整理,交给导师,改论文,搜资料,整理,交给导师,改论文,如此反复N多次,知道指导导师说可以定稿了。
如果你帮助导师做了一些事情,导师想要给你一些报酬,这是很正常的。但是,是否应该接受导师的报酬,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首先,你需要考虑你所做的事情是否是在你的工作职责范围之内。如果是,那么你所做的工作已经包含在你的工资中了,你不应该再收取额外的报酬。其次,你需要考虑导师的意图。如果导师给你转账是出于感激和赞赏,那么你可以考虑接受。但是,如果导师的行为是为了让你做出某些事情,那么你就需要谨慎考虑了。最后,你需要考虑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如果接受导师的报酬会对你的职业操守产生负面影响,那么你不应该接受。综上所述,是否应该接受导师的报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你需要考虑你所做的事情是否在你的工作职责范围之内、导师的意图和自己的职业操守。如果你接受了导师的报酬,你需要明确报酬的来源和用途,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什么专业,什么题材
博士第一出身很重要,很多学校看第一学历是不是985直接定,当然如果确实学术上很牛,能带来项目高校也喜欢,一作论文多很有用,学术界有知名度,能拿到项目啊,所以做学问的还是要追求科研水品。
重要,很重要,非常重要,比命都重要。
之前有句话,叫做——没有论文的博士生,就和皇宫里没有子嗣的妃嫔是一样的。那么,没有一作的博士生,就相当于妃嫔没有自己亲生的孩子。
什么意思呢?有了论文,表明你还是有点东西的,不至于在毕业和求职的时候,看起来那么寡淡。但是如果你的论文都不是一作,说句不好听的,那就是你在努力给他人做嫁衣。
咱们先不说去高校求职,咱们先说点眼前事,就是这个小论文和博士毕业,以及评奖评优的事情。一般来说,大部分高校和研究所在毕业的时候都是要求至少有一篇SCI论文(比如我们学校是三区及以上)或者说两篇中文核心。
你以为是随便的21作也可以吗?no no no。要求必须你是一作,或者说你导师是一作,你是二作(三作及以后,个人觉得除了增加简历丰富度外,没有任何毛作用)。
好的,重点来了。导师一作,你二作(懂得都懂这种情况),对你有什么影响?
就拿我自己学校来说,导师一作你二作想要毕业一般要求导师的通讯地址是你学籍所在学校才行。什么意思呢?比如有的导师喜欢挂名招生,还有的导师喜欢学生读到一般就跑了,去别的学校任职。那么就很可能出现一种情况,就是你的二作,是无效二作。
而无效二作,不论是对于毕业,还是评奖评优,都没有任何意义。
然后再说说求职的时候,没有论文一作意味着什么。
一般说来,大家默认一作是整个论文idea的创始者,整个过程的主要完成者,论文的撰写者。但是你没有一作,那不就是意味着你不符合三个条件中的某一个?
所以你到底是用了导师的idea(等于你是一个没有自己想法,想不出来创新点的人)?还是过程中的大部分内容不是你做的(等于你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可能只是个混子)?还是说你没写过小论文(论文写作没有经过系统训练,写论文和做科研的能力都有待考究)。
当然了,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导师抢了你的一作。这表明——你是一个不懂反抗的孩子,连自己的论文都守不住?(不过国内可眼圈的实情大家都懂,博士生也只是个受害者)
那么请问——作为高校的老板,我为什么要招一个科研经历不完整的博士生呢?我找个正常的不香吗?
论文,是一个让多少人既头疼又无奈的字眼。曾几何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职晋级的必要硬件,论文影响和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将改革职称的评价标准,不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做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做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全新第四代汉兰达耀世登场广告图片在职称评审“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当下,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出台,无疑是一个惊天喜讯,给广大基层评职者松了绑。一时间,职称评审告别“三唯”( 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时代成为互联网上的热词。论文,到底是只什么“鸟”,让人如此欢喜如此忧,评职与论文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联?一篇篇看似不起眼的论文,到底有多重要?评职称,需不需要论文“职改后,评职称到底还需不需要论文?”这是许多人的关注和疑问。大家发现,近年来,尽管国家已经陆续对职称论文松了绑,但在许多地区,职称评审还是与论文挂钩的。半年前,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就明确指出,“县级以下基层专技人员评职称对论文不做要求”。意见出台后,各级媒体相继发表了“县级以下基层专技人员评职称取消论文”的相关报道,但基层评职者很快发现,在当年的职称评审中,论文仍然是个“硬杠杠”。为此,许多评职者怨声载道,认为国家政策到了地方就变味。其实,“县级以下基层专技人员评职称取消论文”之说只是一种误读。2016年7月,人社部在《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文件中指出,“将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对论文、科研等不再作硬性要求,而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在这份文件中,并没有出现“职称评审将取消论文”的字眼,文件中“对论文、科研等不再作硬性要求”的表述,只是表明国家正在建立多元的更为科学的职称评审标准和考核制度。
我觉得这没有什么问题,科研是一个长期过程,你如果大二开始跟着老师做科技创新一类的科研活动,并能长期坚持,到大四你完全可以选一个切入点作为自己的毕业论文,有好多学霸大学期间都发表啦自己的文章,你如果能上研究生,这都是不错的科研积累。
我2011年跨专业参加金融联考,该怎么准备复习呀? 世宗大学 酒店旅游管理专业 可以插班吗?我明年大专毕业。帘式皂膜的应用 请帮忙翻译一小段简单英文,谢谢!浅析领导与秘书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议论文) 学习:怎么样巩固学习知识
行政管理最广义的定义是指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大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行政机关效率的提高
一。行政效率的概念及作用
1、行政效率的概念
在行政管理中投入的工作量与所获得的行政效果之间的比率,是人们在单位时间内和空间内开展行政活动获得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社会效果。简言之,行政效率是效果与消耗之比。效果是指有形的社会效果和无形的社会效果;消耗是指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方面的综合消耗。
从包含的内容上理解行政效率是行政工作的效果与消耗之比,即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产出或效益之间的比例。这个涵义主要包含三部分:
1.行政资源。行政资源指的是行政活动中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各种资源的总合。行政资源的基本特点是稀缺性,即对于行政工作的需要来说,行政资源总是缺乏的。
2.行政产出与行政效益。行政产出指的是行政活动所得到的结果,它可能是有形的,如行政修建的高速公路、拦河大坝;也可能是无形的,如某一项规则、制度或某一种精神。行政效益指的是行政产出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如行政制定的某项政策所引起的公民、社会、法人、组织等方面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的变化就是行政效益。
3.行政效率是一种比值关系。行政效率是将行政效益或行政产出与行政资源相比而得到的,但是由于行政效率本身所包含的内容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行政效率不可能简单的用一个数值来衡量,所以它体现的是一种比值关系,在实践中本身并不一定是数值结果。要得出某个行政行为效率的高低,在给定条件下,可以用数值来衡量。
2、行政效率的意义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整个社会正处于转轨和变革阶段。在这种特定的社会时期,新旧体制、新旧观念、新旧意识、新旧工作方式和程序之间的矛盾大量涌现,这就特别需要一个与之相适应的行政通过高效的行政管理工作来把握全局、协调关系、及时解决问题,制订和引导事物的发展方向,积极有效地推进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使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本文从中国时代需要的现实出发,探讨行政效率的确切涵义、要素等,深化了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管理改革的认识。
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经济竞争归结到最后就是科技竞争和管理水平的竞争。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国民经济GDP目标的实现,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本文以行政效率的基本理论,旨在为新时期提高行政效率的路径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
二、行政效率低下的原因
1、权责不清,分工不明
行政责任划分不明或划分过细造成部门职能相互交叉或责任“真空”,结果是谁都想拥有权力,但谁都不愿承担责任,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官僚主义严重。
行政责任利益化、个人化。行政工作人员将行政的责任和功能从属于自己,作为自己获取利益的手段和途径。行政部门成为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官僚主义、部门保护主义、集体犯罪、腐败现象由此滋生。
行政责任的特殊性,决定了行政责任缺失将会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行政责任不明确、模糊不清,增加了行政权力运行中被滥用的可能性,违背了行政合理性的基本原则,同时也会造成办事程序繁琐、行政效率低下。行政责任的缺失还将导致行政道德水准以及欢府诚信水平的下降。责任行政要求行政公务人员作出任何与其责任相背离的行为,都应当承担其后果,即使得不到法律的惩罚,也应受到道德的遣责。行政责任的缺失,使得责任不能落到实处,行政决策就会受损或夭折,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公众对行政的认同将大大降低,行政的诚信度也将受到巨大的挑战。“如果责任机制含糊不清,那些潜在的问题必将形成对整个管理主义模式的挑战,缺乏责任机制可能意味着行政人员的为所欲为,并且潜在的腐败行为将到处发生”.
2、机构的设置不完善
行政职能是行政机构设置的依据和行为规定,而机构是职能的载体,行政机构设置是履行行政职能的体制保障。从目前行政机构设置情况看,尚存在较多问题。
(1)存在“一刀切”现象。改革开放以后进行的几次机构改革,基本上是依靠自上而下的力量推动的。上级政府为了达到机构改革诸多刚性指标的要求,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对下一级机构改革做出硬性规定,集中在机构分合、人员增减上做文章,确定改革方案。地方政府也往往脱离实际需要,简单地照抄照搬中央政府职能转变的一套现成说法,不仅忽视了中央政府职能和地方政府特别是县(市)政府职能在内容和实现方式上的差别,也没有从理论上搞清合理的政府规模,只是简单地认定机构和人员太多,必须按百分比精简。结果自然可想而知,只能是手段上升为目的,形式替代了实质,改革始终无法跳出传统的怪圈。
(2)存在着“形式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机构精简方面,或是按主观确定的机构数量,强行精简机构,导致“多牌机构”的问题;或是把政府机关的牌子换成了公司的牌子,却在实际上继续承担行政职能,造成所谓“翻牌公司”的问题。在人员的定岗分流过程中,方法过于简单,有的地方按照主观确定的百分比强行精简,造成人员不在编制办的登记簿上,而实际上仍然吃财政饭的所谓“多面人员”现象;有的地方搞亲亲疏疏,搞论资排辈,或者简单地以考试成绩定人员去留,背离了行政人员选任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还有一些机关玩“行政编制”变“事业编制”的数字游戏,把事业单位作为人员分流的主渠道,使事业单位成为人员安置的“蓄水池”和“避风港”,使机关人员分流流于形式。
3、激励、用人机制不健全
(1)行政激励机制不完善,专业人才流失严重。行政人员制度中提供的激励因素不强,按部就班的晋升和按章办事的奖励很难留住优秀人才。从2011年,在人事部抽查的21个中央部委中,流失本科学历以上的行政人员1039人;其中流失比重大的是专业人才。特别是涉及外语、国际经济、国际法、国际金融、国际贸易、涉外审计等专业人才。
(2)行政录用制度不完善,许多专业性人才不能进人政府部门。我国行政人员队伍基本上是逢进必考,这对选拔初级行政人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又将大最具备一定阅历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档在队伍之外,使我国政府人才资源结构性矛盾突出。
4、行政法律和体制不健全
从现有的问责事件看,各地出台的有关行政问责法规的问责范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许多地方和领域,都只有在事故或事件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后,才能促成相关责任人被动辞职。而有些地方可能规定得很细致,例如,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擅自离开岗位等等,可以给与处罚;以此作为治理“庸官”和“懒官”的根据。而且总的看,目前“引咎辞职”还锁定在人命关天的大事上,尚未真正引入决策失误、用人失察等领域。这与西方社会广泛的引咎辞职事项相比,显然范围是偏窄的。另外,问责对象具体到何人,在党政领导、正副职、不同层级的官员之间,责任如何分配,也带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5、行政人员素质不高
当前行政人员素质中的倾向性问题是:业务知识“旧”、管理知识“少”、法律知识“缺”.因此,行政官员的才能素质也需要补课。
业务知识“旧”是指,行政官员原有的知识储备与结构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需要。对此,行政官员必须加强学习,不断吸取新的业务知识,这样才能顺应国际潮流,把握本行业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然而,当前行政官员的学风中存在着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于行政官员业务知识“除旧布新”非常不利。这些问题有:一是学风不浓、玩风太盛。在一些机关中,上班聊天、干私事的现象也并不少见。二是学风不正,形式主义严重。一方面把理论学习当作例行公事,学几篇文章、背几句理论、记几条命题完事;另一方面,把学历当作门面装饰,混一张文凭了事。
三、提高行政效率的建议
1、加强行政责任建设
责任政府具有个体、集体和制度三个意义上的理念。良好的责任政府需要有善于、勇于和敢于承担责任的政府官员,还要有明确的、平等的集体关系,更需要有良好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的责任制度程序。
我国目前刮起的追究责任的风暴,是责任行政建设的开始,与长远的良好的制度的形成,还有相当距离。当然,努力总是从此时此地开始的。猛烈的风暴,有利于快速启动责任行政的建设和发展,但要让责任行政真正得到发展,关键是需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1)确立政治责任
担负重要政治领导责任的官员,必须获得组织和民意两个方面的支持。目前,我国大都是组织部门推荐任命行政人员,应该立法使这些行政人员得到政党组织和群众意愿两个方面的支持和监督。为此,组织人事部门应制订严格、周密的人员任用规章,制订详细的奖励、处罚条例。此外,还应建立官员定期向群众述职和接受群众质疑和咨询的制度。
(2)确立行政责任
对各级从事行政性工作的行政人员,要制订定期行政考核制度。此种考核既要具有科学性,又要具有可操作性,不是一般性批评或表扬。业务方面,应该按照不同工作特点,分等级制定政绩、失误、错误等褒奖、惩处条款。工作态度方面,也应该有考核责任感及敬业程度的明确条例。依据以上诸项条款,定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行政人员作出晋升、继续使用、留用察看直至撤职、开除等处理。
(3)确立专业部门责任
政府的专业部门,如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公安部门以及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密切的联系,对这种部门,应该有专门的责任立法。这种专业责任应该分为单位责任和值岗个人责任两种。对人才培养、疾病防控、群体安全等专业管理部门及其从业人员应该制定高标准、严要求的责任制度及人员任用原则和奖惩条例,定期由监察部门和民意部门进行检查和评估。
(4)确立行政执法责任
行政执法部门的官员,承担的是执法的责任。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治安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生产安全监督部门等。这些部门只对法律负责,不对问题本身承担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发生了,警察的责任是根据法律去处理交通事故,而不会因为有交通事故,就把警察撤职了。当然,因为执法部门工作不力而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警察就有责任。但一定要确定,行政执法的责任,核心是对法律负责,而不是对后果负责。对后果负责是行政部门的事情。在这方面,单独确立执法部门的管理和奖励制度是很重要的。
执法不公,也要承担责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都是强化其责任的机会。但这往往是对事情,而不是对执法者个人。因为行政诉讼,往往是针对执法部门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而不是针对某个人。当然,如果某个执法者发生一定数量的行政诉讼,也不排除在行政管理上对其有所处理,但这是一个大数概念,而不是一旦有行政诉讼,就把这个执法者开除了。职、责有别是制定执法责任的特点。
2、改革机构,建立合理的行政组织
“政府雇员制”是全球化及区域一体化背景下政府部门创新机制,引进急需高端人才的一种适应时代需求的新举措。政府雇员能凭借技术优势直接上岗无须培训,基本不占用编制,既节省了财政开支又压缩了政府人员规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技术精英行政理念,符合了现代政府从“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嬗变的内在行政规律,有助于建立起小而强的政府模式,加强政府能力,迎接未来的工作。它的实施有助于政府用人观念更加理性化,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积极营造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专家认为,政府雇员实现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符合公共管理服务市场化的改革趋势;有利于调动公职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精简机构,裁减冗员,节约政府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在公务领域适当引进竞争,减少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密切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官民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经营者与顾客的关系);有利于减少人事管理(任用、考核、晋升、奖惩、调动等)中的腐败,保障公平和公正。
3.完善人才市场, 实现行政人才的有效利用
未来我国政府终将走向与市场化接轨、充分开发和利用政府人力资源、更加灵活、效率、弹性的多元化用人模式。而要真正建立多元化的用人模式。
市场经济需要各种资源充分的流动,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人力资源也不例外。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政府也需要广泛吸纳各方面人才,以此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人力资源的市场化要求政府从人才市场中寻找到合适的员工。不管是聘任制,还是人才派遣制,都要以完善的人才市场、充足的人才库为支撑。政府的人才库可以是通过人才派遣公司来筹建的人才银行,政府与人才派遣公司联系,要求人才派遣公司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来招募、培训相关人才以供政府使用。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建立自己的人才储备库。作为自身发展的后备人才。
例如:上海长宁、南汇等区的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居委会的储备人才,通过考试录用的人员行政关系一般挂靠在人事局下属的人才服务公司,录用人员与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一定期间内若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则可称为正式员工,否则将解除合同,自谋职业。这种公共管理人才的储备就可以视作行政的人才库建设,既实现人才合理流动,又能发挥人才服务公司的“蓄水池”作用,为政府部门提供源源不断的专业人才。
4、健全行政管理法规和工作制度
制度的建设对于行政问责完全是必需的。“我们不应该单纯地从行政人员个人品质上去寻找原因。事实上,无论是谁处于这种地位,都会根据他自己所获得的信息和个人效用最大化原则来行事。这里可能出问题的不是个人,而是政府机构内部的约束机制。”如果约束机制不能提供一种良性压力,以确保任何人处于某一特权地位时均不能过多或丝毫都不牟取私利,那么,再高尚的执政官也不能保证社会公共利益不被他的后继者有意或无意地加以损害。“因而,必须建立相关的制度,从法律的高度来给予其强制力的支持。健全行政问责制度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1)明确行政问责的对象。行政问责对象的确定,即哪些人应受行政问责制的约束,是建立行政问责制应当首先解决的问题。《关于实行党政领导行政人员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笔者认为,在确定行政问责制的问责对象时,应当把握该制度的立法原意。行政问责制的立法是对行政领导行政人员的领导责任和政治责任的过问,是对将领导责任、政治责任法律化所形成的行政责任的追究,超出这一责任范围的不应由该制度加以调整。
(2)明确行政问责事由的范围。问责事由的范围,主要是解决问责对象的哪些行为应当受行政问责制调整。笔者认为,在确定问责事由的范围时,应当牢牢把握权责一致的原则,从权力、职责与责任一致的原则进行考察。要正确认定问责事由的范围,就应该溯源到问责对象的权力和职责。问责对象的职责是对问责对象”应为“内容的具体描述,或者是对其合法活动与违法行为之间的界限划定,因此成为有效制约问责对象的制度设计。若问责对象未履行或未妥善履其职责,且这种未履行或未妥善履行的行为属于其主观意志能力范围内,就要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不追究其责任,就偏离了法治行政下塑造责任政府的预期目标,损害了权责明晰、以责任规范和约束权力的制度功能;但一味严苛追究领导责任的作法,也与领导行为内在的灵活、应变特性相左,从而束缚他们的工作,挫伤其积极性。因此,基于上述考虑,问责事由的范围不宜太过宽泛。
5、加强培训工作,提高行政人员素质
(1)更新培训理念。
我们应吸取新国外行政人员培训的经验,在推进培训事业的发展的同时,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自觉地用改革创新精神更新培训理念。
(2)增强培训动力。
行政人员培训的经验是培训与录用、任用和晋升有机结合,从制度上保证了行政人员培训的质量。这样,不仅官方重视培训,而且行政人员参训积极性也很高。在对行政人员的培训进行考核时,每一名行政人员都有一张卡专门记载其参加培训的成绩,各种成绩相加的总分为学员毕业的总成绩,并以此作为学员毕业分配和晋升职务、职级的重要依据。这种做法值得认真仿效。
(3)完善培训内容
国家行政人员培训在内容上既注意专业训练,又注重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体现了以素养、能力为本的世界培训新潮流。要解决培训的针对性难题,关键点在于培训准备阶段的培训需求分析,即在设计培训的内容时,以行政人员的需求为起点并区分培训的层次,使得各项培训课程能够满足组织与个体的需求,达到预期的目标,提升培训的针对性。
(4)规范培训评估
第一层次是受训者反应的评估,即评估学员对培训课程、培训教师、培训安排的喜好程度。第二层次是受训者学习收获的评估,即学员学习到的知识、技能、态度等及其掌握的程度。第三层次是对受训者行为变化的评估,即学员回到工作岗位后在组织绩效行为和组织公民行为上的变化。第四层次是对培训项目结果的评估,即考察培训项目给政府带来了哪些改变,学员行为的变化是否对政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等。在科学的培训效果评估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培训中的不足,对症下药,从而更好的提升培训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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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领导风格,是指领导者的行为模式。领导者在影响别人时,会采用不同的行为模式达到目的。有时偏重于监督和控制,有时偏重于表现信任和放权,有时偏重于劝服和解释,有时偏重于鼓励和建立亲和关系。这些行为模式是可观察的,也是可以由被领导者“感受”得到的。[1]? 领导风格由两种领导行为构成:工作行为和关系行为。工作行为工作行为是指领导者清楚地说明个人或组织的责任的程度。这种行为包括告诉对方“你是谁”(角色定位)、该做什么,什么时间做,在哪里做,以及如何做。 从领导者到被领导者的单向沟通是工作行为的典型特征。 以下是保罗·赫塞博士讲过的一个例子。你做血液化验的情形就是一个存在大量工作行为的例子。在进行抽血化验时,化验员可能一直在命令你。他对你的不安毫不理会,命令你挽起衣袖,伸直胳膊;告诉你在抽血的时候要握紧拳头。抽完血以后,他又会给你棉球要求你压住刚才抽血的地方。在抽血的过程中,你可能会感到有点恐惧,但化验员还是会按部就班地把工作做完。有趣的是,化验员的命令语气,不会让你感到不满,相反,去能够帮助你增加信心和帮助你克服恐惧感。 请注意,命令并不意味着言辞粗鲁或脾气暴躁。那个化验员对你的态度可能是非常友好的,但他的行动和语言都是为了完成工作。关系行为关系行为是领导者满足被领导者心理需求的领导行为。包括倾听、鼓励、表彰、表现信任、提升参与感、建立亲和关系和归属感等。 领导者与被领导者进行双向或者多向沟通,是关系行为的主要特征。 怎样理解关系行为呢?管理学者张理军博士讲过这样一个例子。假设一个员工近日连续加班,产生了严重的焦虑感,同时工作中开始频繁出现失误。那么,他的上司首先应将注意力放在失误上还是放在体贴关怀上,对于这位员工迅速恢复状态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假如上司找时间与这位员工聊聊天,倾听他当下的感受,并且对他工作中的闪光点多给予肯定和认可,而暂时不去谈论他的失误,这就表现出了“领导者的关系行为”,相信会更加有利于这位员工保持工作热情和提升对于工作质量的承诺度。管理风格指在管理过程中所一贯坚持的原则、目标及方式等方面的总称。管理风格并非一成不变,因人而异,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与工作态度,做人处事,固然未必有尽一标准。
可以。在论文致谢中写女朋友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不要过于夸张或自我炫耀。在论文致谢中表达感激之情是很正常的,但是应该要注意不能夸大或虚假宣传自己的感情生活。同时,应该尊重作者的个人隐私,不应该在论文中公开他人的隐私信息。
没有必要的。有些人对你的好放在心里就行了。如果你在毕业论文里提到前女友,如果以后你有了新女友或许有的人就会嫉妒的。
可以写,不影响论文质量的
为什么老师不让致谢写女朋友:论文致谢里理论上来说可以出现恋人的字眼,但是还是不要写比较好,毕竟论文是大学中毕业关键点,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论文致谢如下: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虽然大四的生活多半工夫还是呆在学校里,但是论文致谢语写就的那一刻也真正标志着我与这所学校就此分别了,没有伤感,更多的是遗憾,但是总归不如意事十有八九,过来的不能挽回,人应该大胆向前看,
所以这段文字应该像它的标题一样充溢感恩和致谢,感激四年来在我的生长路途上扶持过我,指点过我的人。这篇论文所触及的议题是和我的指点教师交流后定下的,在后期的实习积聚经历,到中期的修正和讨论,及最初的重复推敲,我希望能尽本人最大的努力,写出一篇具有理想意义的论文。
首先要衷心肠感激我的指点教师胡教师,您严谨的治学态度,开阔的思想,循循善诱的指点不断给我很大的协助。当我对论文的思绪感到迷茫时,您为我理清思绪,指点我往一条比拟明晰的思绪上停止修正。
在论文的不时修正中,我也努力做到及时积极地跟胡教师交流,由于我觉得这样可以使得我的论文愈加完善。在这里还要深深的对您说上一句负疚,由于我的懒散和懒惰,令您费尽苦心并且几近绝望。论文的最终完成,也是一波三折。在不时完善和修正的进程中,也让我愈加懂得“一分耕耘才有一分播种”的道理。
再次对您表示感激,师恩伟大,无以报答。然后还要感激一切在大学时期教授我知识的教师,每一位教师的悉心教诲都是我完成这篇论文的根底。特别是何教师不断以来对我的鼓舞和支持,跟我一同讨论我们共同的兴味喜好,并在我堕入窘境的时分给予我最中肯的指点,大学里有这两位恩师的存在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