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毕业论文提纲怎么写?下面我以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提纲为例为大家介绍编写提纲的步骤,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
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
(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
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 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
(三)编写提纲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
下面以一篇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模板,为大家展开介绍。
前言
一,超期羁押的`界定
二,超期羁押的危害性
(一)超期羁押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
(二)超期羁押严重妨害了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实现
(三)超期羁押妨碍了刑事诉讼的效率,增加诉讼成本
(四)超期羁押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三,超期羁押形成的原因
(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仍较为严重
(二)过于强调惩罚犯罪刑事诉讼目的而忽视了人权保障目的
(三)立法存在着一些明显缺陷
(四)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救济机制
(五)落后的侦查手段和模式的制约
四,解决超期羁押的对策
(一)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
2,转变"重惩罚,轻人权"的观念
(二)填补现行法律漏洞,完善羁押立法规定
1,完善《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前羁押的规定
2,完善《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超期羁押发生后的国家赔偿的规定
(三)完善对超期羁押的监督机制和救济程序
1,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
2,建立超期羁押的救济程序
3,建立羁押的替代措施
结束语
注释
参考文献
我也是法律本科毕业的,自己有一份,网上绝对找不到第二份,只可惜你给的份太少了。我的是浙大的,发给你肯定能过关。
法学毕业论文的格式模板
【文章导读】认真撰写法学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我为您整理了法学毕业论文格式模板 ,供您参考和阅读。
摘 要: 传统法学教育基本上停留在理论分析、法律诠释层面,距离司法实践的要求差距较大,导致法学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论文撰写方面不能有的放矢,论文选题、内容安排和创新性等方面有所不足。改革的出路在于让学生置身于虚拟的裁判场景之中,通过审判流程中具体角色的扮演发现司法制度的具体问题,提高毕业论文的写作水平。
关键词: 模拟法庭;毕业论文;科研能力
一、传统法学毕业论文模式的困境
1.传统法学教育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法学教育是以文史哲为主导的教育模式,导致中国大陆的法学教育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国的法律职业在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兴起,法学教育基本上停留在理论分析、法律诠释,因此距离司法实践的要求差距较大[1]。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开放已进行三十年有余,广大人民群众中存在着对司法服务的迫切需求,法学院学生数量急剧增加,但是上大课讲授仍然是法学教育的主导方式,并且遵循从绪论到正文部分到结论的原理性教学方式,一门课程的教授内容由教学大纲、教案和教科书等参考资料组成。不用说诊所式法律教育、模拟法庭辩论等案例教学法未曾适用,就是案例分析通常也只是用作佐证某个原理的工具,法学教育方法和职业技能培养存在着巨大的冲突。前美国首席法官詹姆斯贝克曾经说过:“在法学领域中,存在着一对无奈的矛盾:那便是最博学的理论家和教授常常缺乏实施法律的实际经验,而成功的职业律师又往往是法律的历史和纯粹的哲学论证方面的无知者,他们对法律也仅仅持务实的态度。”[2]鉴此,法学是世俗的学问,其大部分内容都是实践性的,需要长期的技术能力培养,单靠课堂讲授肯定是远远不够的。在这种情形下,我国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和学术成果以书面知识为载体,往往是纸上谈兵式的肤浅论理,缺乏实务运作经验,这与英美的法学院职业导向的教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2.传统法学毕业论文写作的困境
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是本科教学中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是对学生四年所学知识和技能一次综合性的应用,同时也是高校本科教学实践的一次检验。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更关系着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人才培养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然而,由于我国法学本科的教学以理论灌输为主,缺少实践教学特别是职业能力的培养,导致相当多的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实务特别是审判业务非常不熟悉,在毕业论文撰写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首先,选题不当。虽然对于本科毕业生来说,论文的题目已经由各门课程的教师提前拟订出来供他们选择,但是即使如此,由于可以选择的题目范围很宽泛,而学生又不能密切把握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或者动态,实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密切结合,选题往往大而空、观点陈旧或者过于集中。比如有些本科毕业生的论文题目“论死刑”、“论依法治国等等”,这样大的论文题目在一篇本科毕业论文中往往是无法完成的。还有些学生的选题如“论事实婚姻”、“论罪刑法定原则”等等,这些在学术界已经过气的题目,写出新意非常困难。再如学生们的选题过于集中在民法、刑法、经济法等领域,而对法制史和法理学的方面的选题关注不够。其次,内容空泛,往往从中国期刊网或者其他书籍拼凑,甚至是抄袭,而且,由于毕业在即,部分学生应付了事,论文在逻辑结构、段落条理、用词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更谈不上创新性。此种现象已经严重背离了法学教育的.宗旨,尤其是对于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来说,本科毕业论文模式与应用型综合性的人才培养目标相脱离情况更为严重。因此,必须对本科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模式进行比较彻底的改革和创新。
二、我国法学毕业论文模式的改革出路
实际上教育行政部门均已经认识到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对培养未来卓越法律人才的意义。教育部在有关文件中就指出,“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3]。故而,探索新的毕业论文模式已经成为当前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迫切任务。关于法学教育的改革路径,各个高校都已经进行了各具特色的培养模式改革,比如重新制定培养目标、改革课程设置、改变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和思路等等,不一而足。其中,增加案例分析在课程设置中的比重是法学教育不可忽视的部分。虽然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案例编纂机构,案例分散在众多的报纸杂志和编纂方法各不相同的汇编之中,新闻报道是否具有援引资料应有的真实性常常是需要仔细甄别。但是,无论案例对中国司法的实际影响如何,都没有理由低估它们在法律教育中的作用[4]。案例分析能够使学生在规范的法律概念和社会生活事实之间来回穿梭,从而学会运用法学理论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并且使课堂教学不至于脱离社会实践。在这样的改革背景下,如果学生本身置于虚拟的裁判场景之中,在模拟审判过程中寻求解决纠纷的法律方法,将会强化其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则的理解与运用,缩减法学毕业生从课堂到实务的适应期。所以,如果能将法学本科毕业生的论文写作与模拟法庭的案例分析,将会大大增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同时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运作状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更重要的是,该种毕业论文模式的改革,由于选取的是社会上的真实案例,学生自己通过模拟法庭的再设计、角色的扮演,从而形成有自己特色的毕业论文。在此过程中学生通过模拟法庭所扮演的角色,分析自己体会、感受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由于每个人的感受不同,所以论文也无法进行抄袭,论文经得住学术上的检验,并且部分内容可能具有创新性。
三、将模拟法庭引入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能力的具体过程
1.选题阶段――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
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个人一旦对某事物有了浓厚的兴趣,就会主动去求知、去探索、去实践,并在求知、探索、实践中产生愉快的情绪和体验。在模拟法庭正式开展审判之前,学生要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活动来确定模拟案例,具体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进行旁听,或者通过多媒体播放一些真实的案例庭审过程,比如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开设的“庭审现场”节目,充分利用激发学生对亲自参与模拟审判活动的期盼,对自身担任特定角色的盼望。在案例选择上,教师可以从学生感兴趣的案例库里,指导学生遴选社会争议较大的案例。这些案例可辨性强,并且要适合多角色的安排,将会给学生之后的毕业论文撰写留下广阔的发挥空间,与此同时又能把握住司法实务或者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 2.着手阶段――感知案例
武汉东湖学院的教师根据学生挑选出来的案例进行庭审方案的拟订,详细、全面、科学地安排好相关事宜。在具体做法上,以一个自然教学班四十人为基准,十人左右为一组,根据法官(合议庭,包括人民陪审员,一般为3人)、检察官、原告人、被告人、律师、证人(鉴定人、目击证人)、书记员、法警(2名)的人员数量安排。原则上每组由学生自愿组合,角色由学生协商确定,出现争议才由老师安排。另外,还要准备一些物证、书证以及其他类型的证据,以使学生能够对熟练运用证据法学的知识进行交叉询问。庭审方案分好小组之后,每小组各自拟定自己的庭审方案,通过庭审方案的拟定,小组成员已经对各自感兴趣的问题准备了一定的文献材料,对自己毕业论文拟写的内容有了初步的认识。庭审方案分好小组之后,小组成员就可以开始进行角色的选择。原则上由学生自由选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安排法官、检察官、原告人、被告人、律师、证人、书记员和法警的人员数量。
3.系统化阶段――模拟审判
准备好模拟法庭的各项具体庭前事宜之后,就可以按照公诉人(原告)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合议――宣判,启动正式的庭审程序。首先要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宣布开庭,介绍合议庭成员和被告人的法定权利、公诉机关(原告)的名称(姓名)及案由。其次,在法庭调查阶段,证人原则上要出庭,控辩(原告、被告)双方都可以出示自己的证据并且就对方的证据进行询问。再次,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要开展交叉询问,证据材料要进行充分的质证,辩护律师在这一个阶段要充分地展现自己的辩护技巧和能力,切实地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检察官则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证明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辩论结束,被告人要做最后的法庭陈述,对关于自己的案件事实做总结性的意见陈述。最后,合议庭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根据当事人双方质证辩论的情况,对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做出评议,并进行宣判。
4.总结阶段――论文写作
模拟审判完成后,学生要根据自己的角色扮演和庭审流程撰写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至此,学生经过选题、庭审准备和实战演练已经发现了我国某一具体司法制度甚至是实体法等存在的问题,并且对其未来进一步的完善能够提出中肯的建议。如此,论文的大致提纲经过上述三个阶段已经形成,接下来,学生就能够遵循着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路径进行论文的具体撰写。显而易见,该种毕业论文改革模式将更有利于学生科研能力的提高,变枯燥为生动,激发学生创作的热情。
参考文献:
[1]苏力.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J].法学,2006,(2).
[2][美]赞恩.法律的故事[M].刘昕,译.南京:凤凰传媒出版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1.
[3]段书臣.法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与改革[J].教育教学论坛,2012,(31).
[4]方流芳.中国法学教育观察[J].比较法研究,1996,(2).
这篇谈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还不错,你可以借鉴一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要。毕业论文是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撰写的论文。毕业论文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进行,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学生选定课题后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大学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九江学院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三种类型: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学制为5年、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制为年、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为年。对于九江学院成人高考本科学历学位证的获取,一般需要达到以下要求:1.英语成绩达标(本科在读期间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学位英语目前大部分省份都是统一考试,个别省份取消学位英语,由报考院校单独组织考试。2.课程达标,学位课程一般每个专业都是三门课程,学位课程的成绩一般要求是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平均分达到80分,不过学位课程相对来说都是比较简单的。3.论文(普通本科院校其实对论文要求不是很严格,只要字数达标、格式正确即可)通过上述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学位证书有了一定的了解,总体而言,学位的申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只要努力还是可以拿到的,拿到之后对你的职业发展有一定的帮助。另外,2023年九江学院成人高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九江学院自考成考社会报名入口:
学校学术期刊或学术报告集等。1、学校会有自己的学术期刊或学术报告集,其中包括本科生的优秀论文。2、学生的本科论文有时通过学术会议或研讨会的形式进行展示和发表,学术会议和研讨会专门面向本科生研究,并提供一个平台让学生展示研究成果。
不难。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是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九江学院,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坐落于庐山之麓、鄱阳湖之畔,由江西省领导和管理,入选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是实行军地共建,省、市九江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九江学院由九江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九江师范专科学校、九江医学专科学校和九江教育学院等四校于2002年3月合并组建而成。原九江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81年的解放军企业干部学校,原九江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九江医学专科学校肇始于1901年创办的但福德护士学校,原九江教育学院组建于1985年。
学校学术期刊或学术报告集等。1、学校会有自己的学术期刊或学术报告集,其中包括本科生的优秀论文。2、学生的本科论文有时通过学术会议或研讨会的形式进行展示和发表,学术会议和研讨会专门面向本科生研究,并提供一个平台让学生展示研究成果。
有。如果是优秀毕业论文奖的话,通常是以荣誉为主的会给学生发一张荣誉证书,当然有些学校也会给予学生一定的奖励,奖励费用在1000元到2000元左右,作为学生来说,精神奖励应该比物质奖励更加重要,当然这些经费最后还是会划拨到学生的银行卡里的。即使优秀毕业论文没有奖金,也可以为找工作增加印象分。
这个网站上的文章肯定可以帮助你的。
教学论文主要是指对教学原理、方法、心得等进行论述的文章。 一、观点要正确 既然是论文,就应该表达自己独到的见解。
见解往往有对错之分,我们提唱创新,鼓励突破,反对人云亦云,更反对观点错误、立场反动的东西。 前一段时间,《扬子晚报》有这样一个报道:一个老师为了让学生认真学,公然在班上跟学生讲:"好好学将来可以住漂亮的房子、娶漂亮的老婆"云云。
估且不管这位老师的用心如何、学生的反应怎样。这种提法本身就是封建社会"读!读!读!书中自有红烧肉;读!读!读!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翻版,象类似的观点如果出现在论文中,这种文章又岂有可取理? 由此可见,写文章的第一要素:观点要正确。
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好象是在谈什么大道理,其实不然。试想,我们在撰写文章的时候,如果对搜集的大量资料不加以任何甄别,见到所谓有用的资料就照搬照用,难免有非理性、甚至是不健康的思想观点充塞其中。
就象我上面所提到的那位先生的话,不仅不利于引导人、教育人、激励人,相反地,类似的话如果出现在文章中,这样的文章不仅不是佳品,而且是次品,是毒品。 不仅如此,离开了唯物辩证法来研究教学问题,也是行不通的。
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告诉我们: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同样地,搞教学研究也不能只看到问题的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
否则,这样的文章是经不起任何推敲的,当然也就是不具有什么学术价值了。 二、选题要适当 选题是撰写论文和著作的重要起点,主要包括:内容、范围及难度等三个方面。
内容 往往根据自己拥有的资料而定,通常选定自己熟悉的材料,最好是自己的本职业务范围内或与所学专业相近的内容。不能为了赶时髦,或为了评职称投稿,勉强东挑挑西选选,去找一些连自己都似懂非懂的东西。
即使这样做了,最终也只能是劳而无功,一无所获。 范围和难易 论文的范围和难易度要掌握好。
在不少人的潜意识里,深怕人微言轻,似乎题目越大,论文的份量就越重,或者说就越像论文。 其实,题目太大以后,往往会因力不从心,容易失败。
这里的"太大"是指:研究的问题"外延"太大,几乎是无所不在其中--不是概论、就是原理、不是数学、就是物理!这种文章表面上看起来很大气,可往往给人言之无物、华而不实之感。 同样地,如果选择的题目太小了,则显得轻而易举,不费力气,也不利提高。
当然 ,题目的大小,当然也不是绝对的,大题可以小作,小题可以大作。关键还在于如何确定具体的论证角度。
一般来说,大题目写起来容易空泛,这往往是由于学力不足,无法深入,写少了象蜻蜒点水,如浮光掠影;写多了则显得又臭又长。 相反,如果抓住一个重要的小题,能够深入本质,切中要害,从各个方面把它说深说透,有独到的新见解,那论文就一定有份量。
在选题时一般要注意:它的实用性、互异性、准确性、突破性等等 三、材料要充分 选材是否合理是文章成败的关键。 写论文从整体构思,到题目确定,到论证过程等等,都不能离开选材--客观的资料。
选材的目的,是采众家之长,成一已之见。因而,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如何确立论点 即通过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把与自己的想法吻合的论点、论据、论证方法等挑选出来,并且从新的视角,予以新的观察。
如何独树一帜 同类资料中,不同作者自有其不同的阐述与见解,我们可以把其中富有个性的典型论据、体现各自特点的合理论证,摘录出来,从而为自己独树一帜提供保证。 如何表现自我 不少文章大同小异,因而,有关资料内容的交叉争议之点,往往也是文章的价值所在,关键之处。
如果我们注意把这方面的资料整理出来,对于形成自己的主见,确定文章的论证角度和发展方向,则大有裨益。 如何精耕细作 不少文章由于种种原因,原作者只是提出了问题。
并未作详细而中肯回答。如将文中略写部分归拢在一起,加以扩充分析,我们会从中受到启发,从而修正原有的选题方向,对问题作出定向、定度的思考和研究。
总而言之,选材时,一定要注意不去作大而无当的联系和比较。必须有选择、有重点地找一些与我们的论点有关的东西来作对比研究,以便从中提炼出自己的见解。
四、思路要清晰 在写论文之前,我们不妨先拟好一个写作提纲,如有可能最好是来一个初稿,然后再动手。 提纲 可以帮助我们树立全局观,从整体出发,去检验每一个细节所占的地位,所起的作用,展现相互间的逻辑联系是否得当,各个部分之间的比例是否和谐,每一个部分、每一环节是否都是为全局所需要,是否丝丝入扣,配合默契,是否都能为主题服务…… 初稿 提纲只是论文的大致轮廓,不可能对每一细节都考虑周密完善,因而可以先写一个初稿。
有了它,很可能发现原来提纲中某些设想有不恰当之处,这时就应加以调整或修改;对于有错误的论点、论据,或发现新的论点、论据,还应及时抽掉与增补,使之逐步完善。 初稿的写作通常有两种写法: (一)、按提纲的顺序分段进行,它可以便文章的格调、风格前后保持一致,前后衔接紧凑、自然,避免旁逸斜出,。
高中英语教学毕业论文不难的,之前也是摸不着头脑写不出来,还是上届师兄给介绍的莫文网,有了高手帮忙效率就是高啊,很快就完稿了高中英语教师教学方法的研究思维导图在高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新课程改革背景下高中英语教学的思考新课改背景下高中英语阅读教学的调查研究——以河北省某中学为例PCK对高中英语课堂教学有效性的影响研究新课标下多媒体技术与高中英语教学的整合研究——以九江四中为例高中英语教学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的实验研究——以宜春中学高中英语阅读教学为例高考英语口语考试对高中英语教学的反拨作用研究口译训练在高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基于读写的高中英语阅读教学模式高中英语教学中德育渗透的现状调查九江市高中英语情感教学策略研究建构主义教学模式在高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网络资源在高中英语阅读教学中的应用研究高中英语教学中多媒体辅助教学存在的弊端及应对措施形成性评价在高中英语教学中的实施研究合作学习模式在高中英语读写一体化教学中的应用——以葫芦岛凌东高中英语教学为例高中英语与大学英语教学衔接研究——以《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与《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的对比为视阈多元智能理论在高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我国高中英语教师身份认同研究——以山东省不同年龄背景的教师为例高中英语教学中的真实性评价研究高中英语教学的突然调查与新课改理念下的应然思考高考英语对高中英语教学反拨作用的调查研究——以河南高考英语为例高中英语教学中的角色扮演高中英语文化教学的现状调查及对策高中英语教学过程中积极情感因素的培养策略研究任务型语言教学在高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基于语块的高中英语教学系统策略研究多媒体辅助教学在高中英语教学中运用的调查报告——以漳州三中为例阅读和写作一体化教学在高中英语教学中的实证研究情感教育在高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高中英语的教学文化问题研究基于思维导图的高中英语阅读教学应用研究。
众所周知,学好一门语言,词汇是必不可少的,当然英语就更不用说了。
对于高中生来说,词汇学习非常重要。首先,词汇是语言的建筑材料,是学好英语最基础的知识;其次,加强词汇教学不仅是原教学大纲,也是新课标的明确要求。
从教学实践看,对词汇教学的忽视,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影响到学生的考试成绩。这一情况突出表现在历年的高考中。
不论是单选题、听力题、完形填空,还是阅读题、写作题都必须在掌握大量词汇的前提下,才能做出选择与判断。只有积累了大量的词汇,才能运用语言知识,连词成句,连句成篇,进行写作。
否则纸上谈兵,无所收获。那么,怎样才能学好英语词汇,为学习英语打下基础呢? 首先要正确学习态度,要从平时学的每一个单词做起,理解它的音、形、义,切记临考突击,记单词、背短语、写句子等。
高中词汇比初中更多、更复杂,相对难以记忆与掌握。因此,必须掌握一定的学习策略与技巧。
词汇是构成语言最基本的材料,人类的思想交流也是通过由词构成的句子来实现的。扩大词汇量是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能力的前提,因此,词汇教学是中学英语教学的重点,它在整个语言教学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那么,在教学过程中,怎样才能有效地扩大学生的词汇量呢?唯一的途径就是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 目前,越来越多的学生乎认为,既然英语考试越来越重视阅读理解,客观试题在试题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大,那么没有必要在词汇的学习上花费太多的时间,不少教师也持这一观点。
实际上,随着理解题和应用题在试题中越来越重要,应该说词汇在外语教学中的地位只能变得更重要,而不是不重要。端正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无疑是我们搞好外语教学的一个重要课题。
其次,针对学生在英语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树立学习信心,消除学生单词多、长且难读、难记的畏惧心理,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指导与训练,具体做法如下: 从基础抓起——识读与拼写 识读是词汇学习的基础,也是学生面临的第一关。一个单词不会读,形就不好记,意思也会受到影响。
如形近词:mental,metal,medal。生词会阻碍学习,打击积极性与自信心。
因此,教师要及时帮助学生,从掌握正确的发音、读音规则和拼读开始,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大多数学生来自农村,读音规则和拼读基础普遍差,更需要老师的大力帮助与耐心指导。
学习词汇拼写也是相当重要的。学生只有掌握正确的拼写形式,学会利用读音规律记忆单词,才能避免死记硬背,提高记忆效率。
二、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进而拓宽词汇量 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学好英语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如正确使用词典,自觉积累词汇,及时复习,学生要常查字典,但不要一味地依赖词典,应指导学生尽可能利用上下文找线索来猜词,养成对记词汇的敏感性,注意习惯用法与固定搭配等用法,引导学生在语境中学习词汇。
学生掌握了音标、构词法等,就能在较少的时间里掌握较多的词汇并通过词缀、近似词来猜问,从而扩大词汇量。教师还可以指导学生运用其他方法,如联想、观察、对比、分析法来学习词汇,变难为易,以便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运用知识也是学习词汇的一种方法? 知识在于运用。掌握了一定量的词汇,就看怎样来运用。
实质上,运用词汇,就是在复习、更新词汇,从而更进一步积累词汇。听、说、读、写是英语中最基本的运用词汇的基本方式。
听:听句子、短语、对话等,教师指导学生听懂关键词、句,使学生掌握地道的发音,积累语言信息,为口语、写作打下基础。说:引导学生参加口语训练,巩固和运用词汇,表达思想,交流情感。
读:通过广泛的阅读,才能巩固和扩大词汇量,培养语感。写:通过写才能从根本上巩固词汇,表达思想,达到词汇的高度发挥与升华。
四、注重语境教学尤为重要 语言作为人类交流思想的工具,是在实际运用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我们知道,一个单词的学习不能靠孤立的记忆,即使把这个单词的多种用法记得很熟,也不可能完全把握它在每个语篇中的含义,因为只有在具体的环境中才能体现它真正的意义。
如果没有进行大量语篇语境的积累,没有从听、说、读、写多方面输入它的语境,就无法产生对他的良好感悟能力,所以词汇教学就必须与语篇语境相结合。 而良好的语篇语境则需要大量的词汇量,大量的词汇量又来源于单词的积累,那么应该怎样记忆单词呢? 五、记忆单词的方法 (1)音形记忆法 英语是拼音文字,根据26个字母与48音素间的联系去记单词是最佳方法。
此方法要求学生先掌握一定的读音规则,在记单词时将字母或字母组合与读音对应起来读,因为记住了音与形的联系,就可以水到渠成地记住单词。此方法的好处是音形并用,互为提示。
当你掌握了26个字母的读音规则和一些典型字母组合的读音规则后,在你碰到一些符合规律的生词时,你就会自己拼读出来并将其记住。(2)构词分析记忆法 英语中的很大一部分单词都是由合成法、派生法及转化法构成的,掌握一些构词法知识,便能大大增强记忆效果,扩大词汇量。
比如,用合成法记football(foot意为“足”,ball为“球”。
如何成为一名好老师高中满分英语作文篇一 How to Be a Good Teacher Teaching is the greatest profession under the sun, because nothing is more important than education to a nation. Sometimes, it seems easy to be a teacher, but I always find it's difficult, because only knowledge can't make us a good teacher. 教学是天底下最伟大的职业,因为对一个国家来说没有什么比教育更重要。
有时候成为一名教师似乎很容易,但是我总觉得很难,因为只有知识并不能让我们成为一名好老师。 As teachers, we must not only have a wide range of knowledge, but also have prehensive skills and positive attitudes. For one thing, we must be equal to every student. Don't judge the students by their grades and behaviors. Our duty is to educate them, not to criticize them. For another, we are no longer the candles, but the matches. We shouldn't do the presentation work all the time in class. We must give the classes to the students. For example, we should make a real atmosphere to attract the students' interests. Since most students like doing things with their hands, we can assign them some tasks to do. Sometimes we can also do some activities with them. I believe the students will learn best when they are happy. 作为教师,我们不仅要有广博的知识,而且还要具有全面的综合能力和积极向上的态度。
首先,我们必须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从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行为来评价学生。
我们的责任是去教育他们,而不是批评他们。另一方面,我们不再是蜡烛,而是火柴了。
我们不应该一直在课堂上讲。我们要把课堂让给学生。
例如,我们应该营造一个真实的氛围来吸引学生的兴趣。因为大多数学生喜欢用自己的双手来做事情,我们可以给他们分配一些任务。
有时我们也可以与他们做一些活动。我相信学生在开心的时候会学得最好。
Sometimes, we may be troubled by some naughty students. Therefore, we must have patience. We have to lead them in the right way. However, if they don't pay attention to us, we ought to be strict with them, until they are well-behaved. 有时,我们可能会因为一些调皮的学生而烦恼。因此,我们必须要有耐心。
我们要用正确的方法引导他们。然而,如果他们并没有注意到我们,我们应该严格要求他们,直到他们表现良好。
These are my personal ideas. Maybe they are correct in a way, while they are not enough for us. So I will devote more diligence to my work and get more experience from teaching. 这些都是我个人的想法。在某种程度上也许他们是正确的,但是这对我们来说并不够。
所以我会在工作上更加的努力,从教学中得到更多的经验。 如何成为一名好老师高中满分英语作文篇二 A good teacher, in our minds,means that giving us all knowledge he knows absolutely, supervising studentsstrictly, teaching students by holding their hands, assigning proper homeworkto students and being kind enough to give students time to relieve pressure and so on. Of course, these are my previous ideas which show myimmaturity to a certain extent. But those ways catering to examination-orientededucation are necessary before stepping into university. With the age andexperience growing, my thoughts bee mature gradually. 在我们心目中一个好老师,意味着毫无保留的给我们所有的知识,严格管理学生,手把手的教学生,适当的给学生布置作业并足够友善的给学生时间来缓解压力等。
当然,这些都是我以前的想法,在某种程度上展示了我的不成熟。但那些方式在上大学前对应试教育是很有必要。
随着年龄和经验的增长,我的思想逐渐成熟。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 collegestudent, it's quite ridiculous that a college teacher still follow the teachingpatterns of middle school because of the freedom and open of university. In myhumble opinion, first of all, as a college teacher, the most basic is thatteachers should possess good professional quality and be proficient in theirteaching subjects, which means that they will not only explain the textthoroughly, but also tell students more extracurricular knowledge on the topicto broaden their horizons and make them throw light on the text , teachers should mobilize the enthusia *** and initiation of studentsto make the whole class lively and be good at asking questions to encouragestudents to think on their own and foster their creativity, rather than letthem learn by rote. What's more, in university---- an academic palace, teachersshould regard students as their friends to establish good relationship beeenteachers and students, and create an equal platform for students to speak theirmind freely. This way of teaching benefits teachers as well as students. 从大学生的角度来看,大学教师仍然遵循中学教学模式是相当可笑的因为大学是自由开放的。
在我看来,首先,。
我的英语老师 My English Teacher Miss Hou is my high school English teacher. Her English name is Jenny. She looks so weak that a strong wind may blow her away. She is not too tall, about 150cm. She is experiened of English teaching. She teaches me for three the other word, she is the only English teacher during my high school study. She is special. She will show an English song to us before her class. A few days later, she will ask us to follow the singing on the tape. I can still remember some songs she taught us. It is strang that she looks so weak, but no one in my class will against her word. I think maybe is because her own respects her. She is serious in work, so that our whole class's English is good. Happily, she is our friend after class. She always palys badminton with us. She is also ready to help us if we have any difficultiy. In my mind, a good teacher is more than a million books. And she will be my mentor forever. Jenny, my teacher, I love you. 侯老师是我的高中英语老师。
她的英文名字是珍妮。她看起来是如此的瘦弱,好像一阵强风就会把她吹走。
她个子不太高,约150厘米。她在英语教学方面是很有经验的。
她教了我三年。换句话说,她是我高中唯一的英语老师。
她很特别。在上她的课之前她会给我们放一首英文歌听。
几天后,她会让我们跟着磁带唱。有些歌我现在还记得。
很奇怪的是,她看起来很弱,但是我们班里面的人没人敢违背她的话。每个人都尊敬她。
我想也许是她的人格魅力吧。她工作认真,所以我们整个班的英语成绩很好。
很开心的是,下课后她就是我们的朋友了。她经常和我们一起打羽毛球。
如果我们有任何困难,她还随时准备好帮助我们。在我看来,一位好的老师,胜过万卷书。
她永远都是我的良师益友。珍妮,我的老师,我爱你。
苏联教育家霍姆林斯基认为,“师生之间是一种互相有好感、互相尊重的和谐关系,这将有利于教学任务的完成.”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努力营造“一种良好的教学气氛”,保持学生们兴致勃勃的情绪、思索判断的神态、跃跃欲试的举止,使英语课堂气氛浓郁、生动活跃,从而激发学生英语学习兴趣.为了在英语教学中创设并保持“这种良好的气氛”,在教学中确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教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做. 1.教师一定要热爱自己的事业,热爱自己的学生 教育不能没有爱,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我们必须首先热爱自己的工作和事业,才能在工作上有所突。
最低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中国学术期刊网
高中英语论文:浅谈如何提高高中生英语写作能力摘要:英语写作对于高中学生来说是一个难题,而对于教师来说也是英语教学的一个难题。究其原因,教师没有一个现成的标准教学模式,全靠对学生的责任心和工作中的实践经验,摸索一些实用的教学方法,在这个过程中,有的教师走了不少弯路,很可能是费了不少心血,效果却不令人满意。本文作者结合自身的教学实际,通过分析高中学生在英语写作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提高英语写作教学有效性的方法,以便大家共同研究。关键词:高中英语;英语写作;作文教学;基本句型;写作训练;规范强化中学英语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具备听、说、读、写的基本能力,其中英语写作是语言综合运用能力的具体体现,也是很多高中学生学习中的弱项。“写”是学生学习中的难点,在高考试卷中占30分比例,因此高中英语教学中写作训练就显得非常重要。这一能力的提高是一个综合能力的训练,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需要教师对学生进行循序渐进的、大量的训练才能达到。在教学中,老师需把写作训练一直贯穿于整个教学之中。高中新大纲中的英语教学目的之一是“发展写作技能,培养学生在口头和书面上初步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高考说明则具体要求学生能根据所给提示条件写出不少于60字的英语短文。内容连贯,文理通顺,无严重语法或结构错误。这看上去似乎是不很高的要求,但在教和学的实践中达到却非易事。那么,在英语教学中,如何提高高中学生的写作能力呢
My Teacher 我的老师
My favourite teacher is Miss Huang. She is a beautiful lady. She has o big eyes, a high nose and a little red mouth. There is always a *** ile on her face.
Miss Huang likes singing and collecting posters. She is good at playing the piano. In the evening, she always sits in front of the piano and plays nice music. She is good at dancing, too. Sometimes she teaches us dancing.
Miss Huang likes dogs very much because the dog is very friendly and cute. Her favourite color is blue. Because blue is the color of the sky and the sea.
This is my favourite teacher. Our clas *** ates all like her very much.
不难。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是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九江学院,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坐落于庐山之麓、鄱阳湖之畔,由江西省领导和管理,入选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是实行军地共建,省、市九江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九江学院由九江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九江师范专科学校、九江医学专科学校和九江教育学院等四校于2002年3月合并组建而成。原九江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81年的解放军企业干部学校,原九江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九江医学专科学校肇始于1901年创办的但福德护士学校,原九江教育学院组建于1985年。
要。毕业论文是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撰写的论文。毕业论文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进行,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学生选定课题后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大学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我本科10000,硕士30000字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毕业论文提纲怎么写?下面我以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提纲为例为大家介绍编写提纲的步骤,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
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
(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
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 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
(三)编写提纲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
下面以一篇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模板,为大家展开介绍。
前言
一,超期羁押的`界定
二,超期羁押的危害性
(一)超期羁押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
(二)超期羁押严重妨害了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实现
(三)超期羁押妨碍了刑事诉讼的效率,增加诉讼成本
(四)超期羁押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三,超期羁押形成的原因
(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仍较为严重
(二)过于强调惩罚犯罪刑事诉讼目的而忽视了人权保障目的
(三)立法存在着一些明显缺陷
(四)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救济机制
(五)落后的侦查手段和模式的制约
四,解决超期羁押的对策
(一)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
2,转变"重惩罚,轻人权"的观念
(二)填补现行法律漏洞,完善羁押立法规定
1,完善《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前羁押的规定
2,完善《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超期羁押发生后的国家赔偿的规定
(三)完善对超期羁押的监督机制和救济程序
1,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
2,建立超期羁押的救济程序
3,建立羁押的替代措施
结束语
注释
参考文献
一般的1000字到2000左右的
我们学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要求是8000+,我写了一万四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