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论文吧,论文是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说理文章。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大专毕业论文致谢,欢迎阅读与收藏。
光阴荏苒,美好的大学时光即将画上一个句号。回望过去,仿佛昨日。孜孜不倦的老师,善良可爱的同学,美丽幽静的校园,一直陪伴着我,见证了我的成长。
第一次独自离家求学,哭过、害怕过,正是因为有远方亲人的鼓励支持,身边老师同学的关心帮助,我才能快速的适应新的环境,顺利的完成学业。
历时半年之久的论文写作,终于结束了。从最初的选题、写开题报告,到后来的初稿、定稿,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这期间,有很多人给我帮助,给我建议。
首先,我要感谢指导老师对我的悉心指导。在我没能及时跟老师联系,讨论论文问题的时候,老师打电话提醒我,给我提出问题,让我及时改正。老师诲人不倦的精神,治学严谨的态度,让我无比钦佩。还要感谢大学期间遇到的其他老师,谢谢你们让我在学到知识的同时,也学到了如何做人,你们的言传身教将让我一生受用。
其次,感谢我的同学们。感谢你们在我的写作过程中帮我查阅文献资料,给我提出建议,帮我查阅错别字,还要感谢你们陪伴我度过了最美好的大学时光。
最后,我还要感谢我的亲人,谢谢你们在远方对我的关心、支持与鼓励,让背井离乡的我依然感受到温暖。
我始终相信,没有比人更高的山峰,没有比脚印更长的旅程!虽然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但学习是永无止境的。我将继续前行,去攀登知识的高峰,踏遍学问的大道,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本研究及学位论文是在我的导师xxx老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他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x老师不仅在学业上给我以精心指导,同时还在思想、生活上给我以无微不至的关怀,在此谨向x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我还要感谢在一起愉快的度过毕业论文小组的同学们,正是由于你们的帮助和支持,我才能克服一个一个的困难和疑惑,直至本文的顺利完成。
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有多少可敬的师长、同学、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最后我还要感谢培养我长大含辛茹苦的父母,谢谢你们!
最后,再次对关心、帮助我的老师和同学表示衷心地感谢!
大学三年的学习时光已经接近尾声,在此我想对我的母校、我的父母、我的老师和同学们表达我由衷的谢意。
感谢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给我提供这么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在这里学习和生活的三年是我一生中一段难忘的经历!
感谢我的导师余黎老师,肖老师循循善诱的教导和不拘一格的思路给予我无尽的启迪。在写论文的过程中,她帮助我开拓研究思路,悉心的教我克服仿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我做毕业设计的每个阶段,从选题到查阅资料,论文提纲的确定,中期论文的修改,后期论文格式调整等各个环节中,她们都给予了我悉心的指导。可以说,论文能够完成,与她们的帮助密不可分。
感谢我的指导员姜琳老师,感谢她在生活和精神上都给予了我很多帮助;也要感谢大学三年来所有的老师,因为他们的悉心指点,我们才能打下通信专业知识的基础;同时还要感谢感谢所有同学和朋友,他们为我提出的有益的建议和意见,也给了我无数的关心和鼓励,让我的大学生活充满了温暖和欢乐。有了他们的支持、鼓励和帮助,我才能充实的度过了三年的学习生活。另外,我更要感谢我的父母,感谢他们的养育之恩,和多年来他们对我默默的支持和鼓励。谢谢你们!
在此,我再一次真诚地向所有帮助过我的人表示感谢!
本论文是在导师詹怀宇教授和付时雨研究员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导师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对我影响深远。不仅使我树立了远大的学术目标、掌握了基本的研究方法,还使我明白了许多待人接物与为人处世的道理。本论文从选题到完成,每一步都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倾注了导师大量的心血。在此,谨向导师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本论文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各位老师、同学和朋友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感谢岳保珍高工、张曾教授、李兵云老师、何婉芬老师的指导和帮助;感谢重点实验室的??等老师的指导和帮助;感谢福建农林大学谢拥群教授、陈礼辉教授、黄六莲高工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谢。没有他们的帮助和支持是没有办法完成我的博士学位论文的,同窗之间的友谊永远长存。
答辩结束了,还算顺利,感谢老师、同学、朋友给予我的帮助,现将论文中的致谢摘录,表达一下我的谢意!毕业论文致谢! 岳麓山依旧,湘江水长流!转眼间,我已在麓山脚下的湖南大学度度过了七个年头。七年,一段不短的时间,从本科到研究生,七年的光阴让我成长,让我从青涩走向成熟。特别是,读取研究生,让我的人生有了不同的轨迹。 在这宝贵的两年半的研究生生活中,首先我要感谢我的导师——陈共荣教授。“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陈老师正是这样以言传身教来教导着我们。 初识陈老师是在本科时,那时他任我们《财务经济分析》一课。期间陈老师的博学、睿智让我敬佩不已,暗下决心一定要成为陈老师门下的弟子。终于,在20xx年的秋天我的愿望得以实现。自此以后,与陈老师的联系增多,对他的了解更多:陈老师的博学,让我知道学海无涯仍需努力;陈老师的勤奋,让我明白天道酬勤要坚持始终;陈老师的大度,让我能以宽容之心面对生活;陈老师的朴实,让我明白善良的价值。生活中,他教我们如何真诚做人、踏实做事;每一次的谈话都如同春风化雨,指引着我们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毕业论文的每一个过程都凝结着陈老师的心血,从选题到答辩的每一步,都离不开陈老师悉心的指导。陈老师对我的影响是巨大而深刻的,这种影响不是一朝的迸发,而是日积月累的渗透,在这点滴汇聚中使我逐渐形成正确、成熟的人生观、价值观。为此,我常常庆幸于我的幸运——有这样的导师是我研究生生涯的一大幸事!遗憾的是,毕业在即,能够在陈老师身边学习的日子已屈指可数。多么希望时间可以再多些,日子可以再长些,让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更多的机会向陈老师再多学一点。但我知道,我人生的角色该转换了,我该走出校园了,在这转变发生之前我有陈老师给我的如此多的指导,就将使我在面对以后的工作和生活有可以借鉴的资本。在此,我要真诚的说声:“谢谢您,陈老师!”
在这里,还要特别感谢我的师母——肖军女士,您由内而外的美丽、大方与优雅永远需要我学习!您给予我们的温暖我将永远记在心里。 感谢在研究生学习期间给我诸多教诲和帮助的会计学院的各位老师,感谢何进日老师、朱启明老师、凌志雄老师、周鸿老师给予我的指导和帮助! 感谢和我一起生活两年半的室友,是你们让我们的寝室充满快乐与温馨,楚楚的善良、劳辉的执着、玲玲的果断、雁玲的勤奋和苗苗的理性,值得我学习。“君子和而不同”,我们正是如此!愿我们以后的人生都可以充实、多彩与快乐! 感谢我的同门,谢谢你们给予我的帮助! 感谢我的朋友,感谢你们在我失意时给我鼓励,在失落时给我支持,感谢你们和我一路走来,让我在此过程中倍感温暖! 感谢我的家人——我的父母、姐姐和弟弟。没有你们,就不会有今天的我!我一直感恩,感恩于我可以拥有一个如此温馨的家庭,让我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在你们这里得到理解与支持,得到谅解和分担。我爱你们,爱我们的家! 一个人的成长绝不是一件孤立的事,没有别人的支持与帮助绝不可能办到。我感谢可以有这样一个空间,让我对所有给予我关心、帮助的`人说声“谢谢”!今后,我会继续努力,好好工作!好好学习!好好生活!
岁月流逝,时光如梭,似乎还是初入武大的样子,转眼毕业论文已近尾声。其实时光也并不如梭,两年虽然短暂,但是武大的日子充实而愉快,当自己终于从论文中解脱出来而长长吁一口气的时候,却发现毕业已转瞬及至。一念至此,竟觉得有些恍惚,所谓浮云白日、白驹过隙也便是如此这般了罢。
从初入校门到即将离开,两年好像什么也没变,但是已非从前。太多的感悟太多的人与人之间交流心灵的碰撞促进了我的成长。人的成长的过程绝非自己放任而成,这一路上包含了太多太多无私的帮助,热情的鼓励,坚定的支持。而在毕业之际,我还是要向他们一一的表达感激,尽管或许他们并不图报什么。
首先应该感谢的是我的家人。感谢我的父母,谢谢你们赋予我生命和健康的体格,使我有机会经历这美好而精彩的人生;谢谢你们的无私的爱和奉献,在我的一步步成长中你们日益苍老,永远不变的却是那关注的眼神和无论何时都在身后的坚定的支持和鼓励;谢谢你们的尊重,使我更好的选择自己人生要走的道路。感谢我的哥哥嫂嫂弟弟们,谢谢你们对于我的爱护和照顾,让我感到人世间最温情的感动,以及成长最大的动力。
感谢我的老师们,你们的谆谆教诲,是我这两年获得的最宝贵的知识。更要感谢我的导师张老师,张老师为谦和的为人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是我一生都要学习的榜样。这篇论文从选题到结构大纲再到初稿修改最后定稿,张老师都给予了我很多宝贵的建议。
谢谢我的室友们,你们是我最珍贵的朋友。生病时不离不弃细致入微的照顾,在武汉这个异常寒冷的异乡的冬季,我却感受到异常的温暖和安心。因为有你们,我们学习上相互鼓励,生活上相互照顾,无话不谈的亲密无所顾忌的开怀,我的硕士生活才充满了一种叫做幸福的色彩。毕业在即,无论我们以后身在何处,我的心永远与你们在一起,留在这珞珈山下的某个地方。
还要感谢我的可爱的同学朋友们,有你们的参与,我的人生才如此的多彩。谢谢你们!
人生并不是一条宽阔平坦的大道,总是充满了坎坷与挑战,总会有崎岖和荆棘丛生的荒野。然而生命是一个过程,生活是一种态度,只要我们永怀一颗感恩的心,以一种乐观的态度,永远对生命充满希望,那么不论什么境况,慢慢体味细细品尝,总能感悟出其中的美意;只要我们用一颗豁达且认真的态度对待,那么就永远有一缕曙光在我们的前方,照亮我们前行的路。即将开始新的历程,对我的后来者们予以祝福,且行且歌且珍惜。
时间飞逝,大学的学习生活很快就要过去,在这三年的学习生活中,收获了很多,而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和一直关心帮助我的人分不开的。
本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从论文准备工作开始到至今,经过几个月的反复修改,我的论文已经接近尾声。我要特别感谢我的指导老师肖萍萍老师的悉心指导。在我撰写论文的过程中,一直得到导师肖萍萍的悉心指导,肖老师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无论是在论文的选题、总体设计构思和资料的收集方面,还是在论文的研究方法以及成文定稿方面,导师都给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启发和建议。尤其是在最终定稿的时候,导师多次给予指导使得本论文更加的流畅,内容更加完善。正是在肖萍萍老师悉心细致的教诲和无私的帮助下,本文的研究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在此,谨向尊敬的导师表示衷心的感谢,祝福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遇到了很多困难,很多难题自己一个人都没有办法解决。正是由于得到了许多学长的宝贵建议,以及同学室友的帮助和支持,我才能克服一个一个的困难和疑惑,顺利的完成本论文。从你们身上,我学会了如何学习,如何工作,如何做人。
我要感谢我的父母及家人,没有人比你们更爱我,你们对我的关爱让我深深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给予我的理解、鼓励和支持,你们是我不断取得进步的永恒动力。
最后,还要对所有给予本论文工作以关心和帮助的人们以及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对本文进行评审并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专家表示衷心地感谢!
时间飞逝,大学的学习生活很快就要过去,在这四年的学习生活中,收获了很多,有欢笑有泪水。而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和一直关心帮助我的人分不开的。一路走来总是磕磕碰碰不断,还好周围一直有一群时刻关心我照顾我的人。首先衷心感谢对在编写过程中周一老师以及助教江俊本着诲人不倦、认真细致、严谨求实的态度给及我极大的关怀和帮助,并竭尽所能的给我提供论文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于在论文中所遇到的问题也给予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对我论文的写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在此我表示深深的敬意。
其次,我要感谢王平辉、全亮等同学所提供的论文所需要的资料,同他们的讨论也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他们的开放和严谨的思维方式让我受益匪浅。感谢他们在我论文期间给予的关心和帮助。
最后感谢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我的朋友和老师。
是这样的,你的毕业论文是在哪里答辩的呢?你在哪里报的自考本科,论文答辩的成绩就在哪里存档。
这些事情最终的结果就是这个学生的硕士头衔被取消了。这个学生导师也跟着受到了影响。
自考论文答辩一年二次,分别是四月和十月。自考论文的程序:1、按照其他科目一样报名,有论文这个科目的,报名费用大约20元左右。2、报好名后,自考办会联系你这个专业的主考院校,主考院校会通知你参加论文的培训(建议参加论文培训,一般论文是有不通过率的,如果你不参加培训,基本上是不能过关的)3、按照主考院校的通知的时间、费用等事项参加培训,并给你安排指导老师。4、根据主考院校的论文写作时间表,按计划写论文,多与指导老师联系修改你的论文。论文的题目是自己想的,你的指导老师也会根据你的情况和要求,出一些论文题目让你选择。5、按照论文的计划,打印成册上交给主考院校,参加答辩。6、论文的报考是没有有效期的,这次没通过,就算结束了,要到下次重新报名。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论文格式:
学位论文用纸规格为A4,页面上边距和左边距分别为3 cm,下边距和右边距分别为 cm。页眉:奇页页眉为“xxxx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偶页页眉为论文题目(不包括副题目),居中,5号宋体字,页边距为2c。页脚:需设置页码,页码从正文第一页开始编写,用阿拉伯数字编排,正文以前包括摘要的页码用罗马数字,一律居中。
(1)“目录”二字,中间空2格,小2号黑体,段前段后行距;
(2)主体部分用小4号宋体,左对齐,段前段后为0,倍行距。
扩展资料:
论文撰写摘要注意事项:
①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忌讳把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不要照搬论文正文中的小标题(目录)或论文结论部分的文字,也不要诠释论文内容。
②尽量采用文字叙述,不要将文中的数据罗列在摘要中;文字要简洁,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应删除无意义的或不必要的字眼;内容不宜展开论证说明,不要列举例证,不介绍研究过程;
③摘要的内容必须完整,不能把论文中所阐述的主要内容(或观点)遗漏,应写成一篇可以独立使用的短文。
④摘要一般不分段,切忌以条列式书写法。陈述要客观,对研究过程、方法和成果等不宜作主观评价,也不宜与别人的研究作对比说明。
把你QQ发给我,我传邮箱给你
在中国知网上可以查询到自己本科的毕业论文。
中国知网的相关介绍
通过与期刊界、出版界及各内容提供商达成合作,中国知网已经发展成为集期刊杂志、博士论文、硕士论文、会议论文、报纸、工具书、年鉴、专利、标准、国学、海外文献资源为一体的、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网络出版平台。中心网站的日更新文献量达5万篇以上。提供 CNKI 源数据库、外文类、工业类、农业类、医药卫生类、经济类和教育类多种数据库。其中综合性数据库为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和中国重要会议文论全文数据库。每个数据库都提供初级检索、高级检索和专业检索三种检索功能。高级检索功能最常用。
知网就是一个强大的数据库收录系统里面收录了很多学术期刊论文等可以作为学术研究的资料参考。
往届生本科毕业论文去校园图书馆网站上查询。
本科毕业论文不可以在网上查到。本科毕业论文必须是毕业生自己写的,如果在网上能查到,就不能用了。一般高校都是与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各大论文网站合作的,所以只要有跟他们合作的高校,都是可以在这些论文查重系统上查看得到的。
但是在这些专业、权威的论文重查系统上是找不到本科论文的,因为它们只收录硕博以上具有研究性的论文,并且由于本科论文不上传网络,所以查不到的历届本科论文。历届本科论文是可以在学校的图书馆网站上也可以查询的到,前提是校优秀毕业论文,并不是所有的毕业生论文都在上面。
图书馆网站查询流程:
1、首先需要连接学校的校园网,记住不是普通4g网络流量,是学校的校园网;
2、然后打开浏览器,在浏览器的网址处属于学校图书馆网址;
3、输入账号密码登录校园图书馆页面,这里的账号一般都是学生的学号,密码一般都是身份证号;
4、进入校图书馆主页之后,点击【文献查询】。点击【本科】;
5、之后就输入与论文相关的题目、关键词、作者、毕业年限等等;
6、最后点击【搜索】即可查询到历届本科论文。
算不错了,不过这个很难说,如果那个老师是比较不严的话。
90分及以上为优秀,89到80分为良好,79到70分为中等,69到60分为及格。
就查重系统而言,一般是按连续13个字符相似计算的,只要连续13个字符相似,就会被视为重复部分。但是,因为查重系统无法检测到图像、表格等部分的内容,所以在写论文的时候可以通过一些变化来降低自己的查重率,但是这个方法尽量不使用。否则,就不能通过领导的查重。
论文查重包括论文正文、原创说明、摘要、图标及公式说明、参考文献、附录、实验研究成果、结语、引言、专利、文献、注释,以及各种表格。大多数高校在每年毕业季时,都会统一发通知说明学校的毕业论文规范和查重说明,学校会统一下发论文样式等内容,一般会详细说明查重的范围。要是学校有具体的要求,那提交到学校的时候必须按照学校所要求的来。
论文查重的相关内容:
毕业论文查重要需要60分钟左右可以出查重报告单,论文查重网站是对论文内容进行解析查重检测的,而且现在大型查重平台是拥有庞大的数据库,怎么可能马上就出查重结果?特别是博士论文字数是比较多的,所以是要等待1个小时左右的,一般都是可以快速完成论文查重检测的,但也是要有一定的时间。
论文查重修改降重的方法是首先查看全文检测报告,明确哪些部分是需要修改的,标红部分说明借鉴较多,应当把相关段落和句子用自己的语言重新表述,有选择性地删除里面的句子或是字词,并添加一些顺接或转折的关联词。在具体语言上可以使用的方法包括替换同义词、改变思路、长句拆短句等。可以借助翻译软件适当翻译,或是把表格和数据制作成图片的形式。
不难。不过90应该算是低分了吧,老师基本上打分都是在90往上的。毕竟答辩的分数存在不确定性,老师也不想自己带的学生的被延毕。本科论文只分90和90以上 90是及格了的意思 以上的话就可以参加优秀论文评选。
只有经过知网检测系统查重的研究生论文会被知网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收录,放在知网上,并且知网官网只会在研究论文查重后的第二年统一进行论文收录,所以研究生们不需要担心论文经过知网查重后会被知网收录,影响后期的论文查重。很多研究生在论文上交高校统一进行论文查重前都会提前使用知网检测系统进行论文查重,对论文中出现的各种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修改,以确保高校统一进行研究生论文查重前能顺利通过论文查重。
是的,如果学生真的有弄虚作假的行为那么是会被取消学位的。
在湖南大学一名硕士毕业生陈杰因涉嫌的论文的抄袭被撤销了硕士学位证,同时,取消了导师的指导资格,我们都知道论文抄袭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学校以及教育部门不止一次的强调过不可以进行学术造假,你去抄袭别人的东西,将他占为己有,作为自己的劳动成果,你就没有去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同时,你的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也应当受到一定的惩罚,论文其实就是展现在学习过程当中的最终成果。
本来就是检验你的学习成果,结果你投机取巧选择用这样的方式去结束你的硕士生活,我们都知道,在大学或者说你获取更高的学位赠书的时候,都需要去通过你的毕业论文,才能够将你的学位学士证拿到,像毕业论文,一旦不通过或者时候,你的便论文涉嫌抄袭或作家的行为的话,你的学士学位证都是会被取消的,同时殃及池鱼鱼的还有导师,导师没有发现你的错误,那么,导师的指导资格也将一起被取消掉。而且在我看来的话,毕业论文并不是一个可以让你去投机取巧的事情,你应该去重视它,而不是说通过抄袭的这种方式潦草的将自己的成果展示给导师。
你去为了追求更高的教育水平,获得更高的学位,这是能够让你的脑袋里面多装一些知识,能够将自己的这些成果展现给大家,结果你现在脑袋里面装了一一脑袋的豆腐渣,你让别人怎么相信你?你在这学习过程当中,用了心在这学习过程当中切切实实的领会到了这些知识,巩固这些知识灵活的运用这些知识。在辩论我在家大事上,你都可以选择去造假,那么你以后参加工作,在对待那些事情的时候,是不是也可以造假?这就是一个态度不端正的问题。
如果真的是抄袭学位当然会被取消,因为硕士这方面的管理真的是特别的严格,硕士专业的人才不允许有污点。
会被取消,因为他的行为不仅造成了不良社会风气,而且还违反了校规,所以会被取消。
法学是一门严谨的学科,各位法学本科毕业生们,大家知道怎么书写一份毕业论文吗?以下是法学本科论文范文,请参考!
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
论文关键词:违约责任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
论文摘要: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则是该制度的核心内容。
目前,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到底是采用严格责任还是过错责任,无论是在法学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务界都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文章从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研究出发,结合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论述。
一、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凭由何种依据来使其负责。
这种依据实际上就反映了法律的价值判断标准。
从各国的民事立法来看,有关合同责任的归责方面,主要采纳了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种归责原则。
确定不同的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承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
1 归责原则直接决定着违约责任之构成要件。
采纳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意味着过错乃是构成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
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表明其责任的构成不以过错为要件,违约方是否存在过错并不影响其对违约责任的承担。
2 归责原则决定了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下,非违约方仅就违约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史务的不符合约定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而同时采纳过错推定的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反证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而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下,则一般不要求违约方负上述之举证责任,也即一般不考虑其违约方的主观过错。
3 归责原则决定了免责事由。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中,不可抗力是主要的免责事由。
但债务人因遭受意外事件且不存在个人过错时也可以免责。
而在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中。
法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
4 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大小也有一定之影响。
由于过错责任原则要以过错为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
因而对于违约后损失的承担上也必然要参照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大小。
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一般不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
因此,从以上来看,弄清楚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二、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
1 大陆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
罗马法是在《阿奎利亚法》的基础上,通过后来的判例和学术解释加以补充、诠释和发展,形成了自己系统的成熟的以过错为基准的民事归责原则;这一原则又在查士丁尼《国法大全》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和完善。
随着社会发展。
仅有过错责任原则还不足以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因此又有了无过错责任原则。
这在罗马法当然是作为例外。
大陆法系各国,秉承罗马法的传统,均以过错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法国民法典》第1147条规定:“凡债务人不能证明其不履行债务系由于有不能归究于其本人的外来原因时,即使在其本人方面并无任何恶意,如有必要,均因其债务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而受判支付损害赔偿。
”这个条文在规定违约责任的条件时,并未提到当事人的“过错”。
对此,可以理解为该条文所规定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已当然地包含了当事人的过错。
因为债务人尽管不能期待每一个合同都能够得到完好的履行。
在某些情形下甚至不能期待合同能够得到履行,但有权期待债务人将竭力做到使之能履行。
如果因债务人的过错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则债务人应当对其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国现代合同理论对合同责任进行了限制,即对债务人责任的追究。
须根据其过错的严重程度。
为此,过错被分为欺诈性过错、不可原谅的过错、重过错以及一般过错。
《德国民法典》第276条规定:“(1)除另有其他规定外,债务人应对其故意或者过失负责。
在交易中未尽必要注意的,为过失行为。
(2)债务人因故意行为而应负责任,不得事先免除。
”德国学者认为,债务人承担责任的条件是,违反履行义务必须是由债务人的行为造成的。
而其行为必须具有过失性。
2002年1月1日施行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对第276条未作大修订,仍坚持过错责任原则。
大陆法系各国,在坚持过错责任原则的同时,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的例外适用。
例如。
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能交付种类物的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债权人受领迟延责任、迟延履行后的责任等,均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债务人不论其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
与大陆法系国家不同。
英美法系国家以严格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在英国法上,许多合同义务是严格的。
确定当事人是否绝对地受有拘束去做约定的事情或者他们只是受有拘束尽可能地保障合同的履行,也就是合同当事人是否对非因自己的过错发生的违约负责,在英国合同法上,被认为是一个合同解释问题,即解释当事人合同义务的范围。
在一般意义上,此问题的答案是,合同债务是绝对的,而过错的欠缺不成其为抗辩。
因违约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的请求不考虑过错。
一般来说,未能履行其注意义务是无关紧要的,被告亦不能以其尽到注意义务作为其抗辩理由。
在美国法上,强调违约损害赔偿不具有惩罚性,合同法在总体的设计上是严格责任法,相应的救济体系是不过问过错的。
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版)第260(2)条规定:“如果合同的履行义务已经到期,任何不履行都构成违约。
”当然,英美法系国家在坚持严格责任原则的同时,也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的例外适用。
3 两大法系国家对过错归责原则不同规定的法理分析。
两大法系国家将过错责任原则或者严格责任原则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但并不否认其他归责原则的适用。
也就是说,在违约责任的归责体系上,两大法系国家均采用了二元制的归责体系。
这是由交易关系的多样性、违约发生的原因和所致的后果的复杂性所致。
一元制的归责体系有其无法避免的缺点,即法官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难以根据具体需要而灵活运用法律来处理归责问题,从而不利于平等地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采用:元制归责体系,可以弥补一元制归责体系的不足,从而实现违约责任的基本目的。
正如学者所指出的:“合同法归根到底是要规范市民的生活,作为一种国家的上层建筑,固然可以通过设定不同的构成要件。
经由法上的因果关系,达到一定的法律效果;然彼此类似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条件既为不同的法律规则、原则提供了相似的调整基础,又为之提出了相同的调整要求,也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众多殊逢同归的结局。
三、我国合同法中的归责原则
我国违约责任到底来何种归责原则。
学者
间存在争论,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亦是主流观点)主张为严格责任原则。
《合同法》第107条中并没有出现“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的字样,被认为是采取了严格责任原则。
第二种观点主张为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合同法》所有规则制度和条款,乃至合同法之全文都自始至终地贯穿着过错责任的原则。
因此,只能而且必须得出“我国《合同法》体系是建立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的唯一结论。
第三种观,最主张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辅。
这有利于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也符合国际上的一般做法。
笔者认为。
第一种观点较为合理和可取。
1 在现行的合同法律中,《涉外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都已经确立了无过错责任。
前者第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后者第17条有基本上相同的规定。
看来,将违约责任定义为无过错责任在我国的合同法上是有先例的,并非新合同法的首创。
对《合同法》的制定极具价值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及《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均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新近制定的《欧洲合同法原则》亦肯定了该原则,这“应该被认为是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在经过充分的斟酌权衡之后所速成的共识,反映了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
在国际商业交往规则中,大多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2 在诉讼中原告只需向法庭证明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不需证明被告对于不履行有过错,也不要求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
这里的逻辑是有违约及有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仅以不履行为要件,被告对于不履行有无过错与责任无关。
免责的唯一可能性在于证明存在免责事由。
不履行与免责事由属于客观事实,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认识判断相对容易,而过错属于主观心理状态,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判断相对困难。
因此。
实现严格责任原则可以方便裁判,有利于诉讼经济,有利于合同的严肃性,有利于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
3 违约责任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合同是双方自由协商签订的,当然完全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利益,违约责任是由合同义务转化而来,本质上出于双方约定。
不是法律强加的,此与侵权责任不同。
因此,违约责任应比侵权责任严格。
侵权责任发生在预先不存在密切联系的当事人之间,权利冲突的广泛存在使损害的发展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法律要求除损害事实之外还要有过错要件,过错等同于可归责性,它使侵权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
而违约责任本质上出于当事人自己的约定,这就足够使违约责任具有了充分的合理性和说服力,无须再要求使违约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的其他理由。
有的学者认为在意外事故情形下,严格责任对债务人是不公平的。
笔者认为由于客观原因违约,违约一方当然在主观上并无过错,但受害方更无过错,况且。
债权人基于对债务人承诺的信赖,往往改变了他的处境,如果一味主张债务人无过错而免除其违约责任,则无异于让债权人自行承担风险。
这显然更不合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
归责原则与归责事由及免费事由有不同的涵义,归责原则是贯穿于整个违约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
同一法律领域不能同时存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是我国合同法领域的唯一归责原则。
尽管《合同法》的相应条款规定了过错归责事由和免责条款,但是这些条款只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并不能改变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唯一性和主导地位。
论侵权法中的可救济性损害理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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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本着强制性、广覆盖性和公益性的原则,我国自2006年7月1日以来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自实施以来,由于在制度设计上存在诸多缺陷以及相配套的措施没有到位,致使交强险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许多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交强险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提出了完善交强险的相应对策。
论文关键词: 交强险,问题,对策
一、前言
2006年7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这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实行交强险制度,其首要目标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手段,提高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的覆盖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从而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可见,交强险是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保障的一个特殊险种。作为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责任保险,其人道主义立场和保护交通事故弱势参与者利益的制度价值不容怀疑。交强险实施两年以来,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充分发挥了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但交强险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很多问题。笔者通过实习,认识到保险人越来越多的介入到因交通事故纠纷引起的民事、刑事关系中。本文结合实习中看到的关于交强险纠纷的案例,首先分析了我国交强险实施中的问题,然后给出了完善交强险的建议。
二、交强险制度实施结果证明一盈四亏
交强险制度的实施会对相关主体产生极大的影响,经过2年多的实施,仅仅有保险公司可以从交强险中的受益,而交强险的实施却无法在其它主体上产生同样的效果。甚至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未受益。
(一)受害人问题总结
我国交强险实行的是每一事故责任限额制,死亡伤残的责任限额低,并不能使受害人得到及时赔偿。对每一限额分项,进一步降低了受害人的保障程度。由于交强险针对的是每一起交通事故,而不是事故中的每一个受害人,在多人多车的交通事故中,所有受害人在责任限额中分摊,使得受害人的保障程度进一步降低。我国交强险的制度设计是其不足部分由投保人购买商业三者险为补充,但是很多的因车主或汽车驾驶人,一方面因为缺乏风险意识,另一方面因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商业三者险,使得发生交通事故时,并没有经济赔偿能力使受害人得到充分赔偿。
(二)被保险人的问题总结
被保险人普遍反映相对于交强险提供的保障,交强险的保费过高,即车主或驾驶人承担了较高保费,而得到了低保障,被保险人的风险并没有全部转移。从交强险的实施情况看,目前交强险限额低引发的一个严峻的问题是,受害人的实际索赔额与交强险限额的差额由谁负担?高收入者自身有经济赔偿能力、风险意识较高,一般通过买商业三者险,转移自己的风险,而低收入者,如摩托车,二手车所有者,他们自身经济赔偿能力低,更需要买商业三者险转移自己的风险,但因为自身风险意识不高加上承担不起高保费,使得这些人中买商业三者险的比例并不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就可能得不到赔偿。
(三)保险监管机构的问题总结
《交强险条例》确定了交强险费率不盈利不亏损的费率厘定模式和交强险业务的独立核算模式,保监会主要对这两方面实施监管。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支付代理人的交强险的手续费不超过4%,但因保险公司左手做交强险右手做商业车险使得保监会难于分清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这就决定了保险监管部门需要投入极大的精力监管费率的厘定,监督交强险业务经营成本和利益是否与其他保险业务混同。保监会疲于监管但效果不佳。
(四)保险公司的问题总结
保险公司可以从交强险经营中获益。如保险公司可以获得现金流,保证资金链的平稳运转,可以吸引投保交强险的客户继续在自己的公司投保商业三者险或其它车险,扩大市场份额,并借以盈利。但是不盈不亏原则使得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动力去创新。经营交强险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计算机系统更新,财务方面单独核算等,要投入大量成本。同时各保险公司还面临经营交强险的法律环境恶劣,保险责任被法院随意扩大,保险公司经营三者险的风险加大等问题。
(五)法院的问题总结
法院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交强险诉讼案件多,判决执行难。法院大多是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减少保险公司的豁免权,实际判决中,很多法院都将诉讼费用,出租车司机的承包金、误工费等间接费用,受害人伤残鉴定费等也判由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条例》规定了保险公司的四种垫付情形,但实际判决中很多法院也将四种情形下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损失,判由保险人承担的。而保险人根据《交强险条例》并不想承担上述费用,一方面使得法院的判决执行难,另一方面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交强险的不满。受车主赔偿能力限制,很多时候由于加害人经济赔偿能力不足,或者加害人在受到刑罚时不愿进行经济赔偿使得受害人的损害得不到补偿,不利于社会安定,也不利于法院判决的`执行。
三、完善交强险的对策建议
(一)扩大受害人范围
我国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所致道路交通事故中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乘客的伤害排除在外。理论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专门为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利益维护而设立的,其着眼点在于保障受害人能够取得及时有效的补偿, 在法院判决中很多法院也将车上乘客或正在上车或下车的人视为第三者。因此笔者认为应将受害人的范围扩大至含有本车上的乘客,这能更好的转嫁车主或驾驶员的风险,提高他们的赔偿能力,使受害人得到保障。
(二)提高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大幅度提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可以实现对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最充分的救济,符合《交强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也符合当下以人为本的国家政策和法制理念。虽然我国交强险把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从6万元提高至12万元,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额在40万左右,加上医疗费用也飞速增涨,我国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而且我国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实行分项原则,死亡限额为11万医疗费用限额为1万,降低了保障程度,而且责任限额是对每一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赔偿限额,若事故中涉及多个受害人则各受害人要对本来就低的限额分摊,使得的受害人获得的赔偿更低,因此笔者认为应进一步提高人身伤害赔偿限额,或者考虑取消分项限额制度,改变目前交强险在多车事故、多人死亡的情况下保障不足的局面。
(三)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索赔权
目前,除英国外,各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都已赋予了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我国交强险应借鉴国外交强险做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人享有直接请求权,从而可以简化法律关系,节省诉讼成本,强化受害人的权利,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如果受害人不得直接请求保险人给付,仅向被保险人请求损害赔偿,被保险人赔偿后,再向保险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在此情形下,受害人的求偿辗转费时,经常遭到被保险人的故意推托,特别是被保险人被判刑服刑时,即使有赔偿能力,也不愿再承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对受害人极为不利,不利于实现交强险的初衷。在交通事故人身索赔纠纷案件中,保险人大都是作为共同被告,而不是第三人,可见法院认可受害人对保险人享有直接索赔权,为了避免保险人的不满,益在交强险条例中直接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享有直接索赔权。
(四)实行费率厘定自由化
我国交强险实行的是不盈利不亏损的费率厘定模式,实践表明它仅不能降低交强险费率,反而使保险费率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这对投保人意味着保险费的提高(如果考虑到保险责任的减少,则保险费将显得更高),对受害人(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中的受害人)意味着交强险不能为其提供充分的保障,对保险公司意味着没有利润可以分配,对保险监管部门来说意味着疲于监管。因此有必要修改交强险不盈不亏的费率厘定模式。笔者建议可以引入英国交强险费率厘定的自由竞争机制,通过竞争使交强险费率合理化。竞争性的交强险费率不仅可以降低费率减轻投保人负担,而且因为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会降低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保障程度,保险公司也可以获得合理的经营利润,同时保险监管机构也会避免疲于监管交强险的行为。
(五)完善相关法律,保证交强险的顺利实施
由于法律适用性的不明确、各方利益出发点的不同以及对条款理解的差异等,交强险的实施过程中面临许多争议。如保险公司认为该赔法院却判决不赔的;公司认为该拒赔,法院判决赔付的;一审判赔或不赔,二审改判的;不同法院对同类情况作出不同判决的(鉴定费与出租车的份儿钱等各法院存在较大差异);法院超限额判赔的(不顾交强险限额分项和针对的是每一事故)等等。各法院判决的不统一对于保险人和事故当事人来说都是极其不合理的。有的判决中法院认为道交法的法律位阶高于交强险条例,且现行法律并未对两者的适用规则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优先适用道交法。但笔者认为交强险条例和条款的出台晚于道交法,是对我国立法体系的完善,且其规定也更全面、更细化、更专业。因此,我国亟待出台相关法律,完善交强险的法律,明确道交法与交强险条例的适用规则。对于交强险条款中一些界定模糊的问题(垫付与追偿情形是否适用),保险业应尽力和司法部门进行沟通,达成一致的见解,以维护交强险执行的明确性和一致性。
参考文献:
[1]唐金成.机动车辆保险理论与实务[M].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1996,( 3).
[2]周延礼.机动车辆保险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8).
[3]朱世昌等.汽车保险[M].长沙: 湖南教育出版社,1996,(8).
[4]朱才华等.亚洲各国如何实现费用率自由化[N].中国保险报,2004-4-22.
[5]王和等.何去何从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N].中国保险报,2004-12-8.
[6]张洪涛,王和.责任保险理论,实务与案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7]曾娟.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5,(4).
[8]董恩国,张蕾.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4).
[9]王云鹏,鹿应荣.车辆保险与理赔[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10]郝演苏.酒后驾车险的三大漏洞[N].中国保险报,200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