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为什么啊
法学论文的总结
学术论文,也称学术理论文章。它是指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领域内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学研究成果的论文。法学学术论文,是指在法学领域中对某个学术理论问题进行专门的系统的科学研究,并且表述某些研究成果的论文。学术,是指有专门的、系统的学问和方术。理论,是指科学的论点、论据及论证的体系。法学学术论文,就其功能而言,它既是探讨法律科学问题,进行法律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阐述法律科学研究成果、进行法学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法学学术论文,一般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
法学学术论文,就其性质而言,属于论文中高级别的具有创造性的论文。它要求作者对法学学术理论界的某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提出新的学说,新的构想;或对以往的法学理论、法学观点有较多的新发展或深入开拓;或对法学中的旧学说提出不同的独立见解;或论证法学旧学说错误、疏漏之处;或提出新的法学预见、构想,启迪后人研究,等。凡法学学术论文,其要求均应如此。本文所言之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仅指篇幅一万字左右的立论方式的法学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 等法学毕业论文除外)的写作,至于驳论方式的法学论文的写作暂不涉及。
(一)法学学术论文,一般说来应当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学术性,即指论文对法学学术理论问题具有科学的论证性;
2.理论性,即指论文运用充分占有的材料,经过严密论证将法学中某个或某几个问题升华到理论高度,从而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的思辩性。
3.创造性,即指论文论述的法学问题发前人所未发,探求法学中前人没有发现的规律或匡正通说的独创性。
4.专业性,即指法学论文对法学学科中的某个或某几个专门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供法学专家、教授、学者研讨和交流的专业性。
(二)法学学术论文的主要要求是:
1.所研究和论述的法学问题,观点正确,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法制建设有促进作用;
2.能推动法学领域学术理论的研究向前发展;
3.具有学术论文的诸特点;
4.全文观点与材料统一,层次分明,条理清楚;
5.论证中逻辑严密,推理正确;
6.所用的法学语言准确、概括、精炼;
7.文风庄重,就事论理,据理立说,以理创新。
(三)从总结前人的经验观之,要写出质量高的法学学术论文,论文的作者应当具备相当高的素质。择其要者是:
1.具有相当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并能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去研究实践中(如公安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匡正旧说。在研究中能以辩证唯物主义作指导,用发展的、辩证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不犯或少犯形而上学的、机械的、片面的等错误。
2.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功底,即在法律专业领域内发现新问题,经过调查研究和证明,能独立地做出超越前人的新结论。
3.具有经过严格科学训练的科研能力和智力,即观察问题思维敏捷,概括事理水平较高,论证问题逻辑严密,创造新见能力很强。
4.具有不畏艰难,坚持真理的精神,即不惧怕研究中碰到的任何困难,即使遇到困难,也能想方设法地去克服,为取得研究某个问题的成功而奋斗不止;在法学科研和写作中,不唯上、不唯书、不唯旧说,不畏权威,只唯实,只唯新;对于符合客观事实的真理敢于坚持,对于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结论敢于作出。
由此可见,欲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必须加强上述素质的培养和训练。
(四)要写出好的法学学术论文,作者应当具备某些条件。它们主要是:
1.充分了解法学学术界在自己的论文题目所含内容方面已有的成就。法学学术界已研究和争论的问题很多,对自己来说,应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研究的`论文在法学学术界是否有人研究过?如果有人研究过,还应了解已取得哪些成果?如果对此有争论,应了解各种观点的论点及论据是哪些?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只有在了解上述情况的条件下才能确定自己选择研究什么新问题(即选题),才能不再研究前人已经研究过的问题,不再作重复的劳动甚至是无效的劳动。
2.充分掌握与自己论文有关的主要资料。掌握必要的资料是写好法学学术论文的基础。所谓必要的资料,是指写作论文所必不可少的资料。欲掌握这些资料,首先应收集与论文有关的所有资料,经过筛选,择取主要资料,在写作论文时对它们妥贴地加以利用。这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备料工作,必须做好。否则,写出的论文就缺少坚实的根基,质量自然不高。
3.有充足的写作时间。写作法学学术论文,从选题、收集资料、编写提纲到行文写作、修改定稿等,需要很多、很长的时间。关于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时间,且不说写博士、硕士论文需要一至两年,即使是写一篇一万字左右的法学学术论文,也必须花费几个月乃至一年的时间。既想写出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又想在十天半月之内一举成功,即使是写出来了,质量也不会高,其结果,必然是欲速则不达。这是因为,写法学学术论文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科研活动,在很短的时间内是无法取得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的。
4.有充沛的写作精力。写作法学学术论文,既是一项艰苦的脑力劳动,又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一旦写作提纲定型,从行文开始,就必须集中一段时间,夜以继日地将论文一气呵成。如果自己没有充沛的精力,是难以完成此任的。由此可见,充沛的精力也是写出高质量法学论文的一个重要条件。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以及刑事责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代表国家力量的公权力对私人的一种制裁。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刑法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析敲诈勒索罪认定中若干问题
论文摘要敲诈勒索犯罪的本质特点在于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使用胁迫手段对他人施以精神强制,从而获取对方交付的财物。但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无缘无故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的情况较为少见,总是基于一定的理由或藉口,即敲诈勒索行为中又伴随着一定的行使权利行为,如何准确把握刑法对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明确敲诈勒索罪的保护法益,分辨敲诈勒索主观目的与客观行为之间的组合变化,以及区分正当行使权利行为与借行使权利之名行恐吓勒财之实之间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显的尤为重要。
论文关键词敲诈勒索行使权力正当性可诉性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要挟、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省目前的数额较大标准为1500元以上)。敲诈勒索罪的基本构成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要挟、威胁——对方产生恐吓心理——对方基于恐吓心理做出处分财物的决定——行为人取得财物。从刑法条文和罪状本身理解,此罪在认定上似乎没什么疑义,但在司法实践中过程中,却经常在很多问题上产生争议,同一性质的案件在不同的司法机关往往会作出截然相反的认定,笔者在下文中将结合一些真实的案例进行简要的阐述。
一、存在权益纠纷时对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案例1:王氏兄弟和李氏父子在同一建筑工地干活,干活过程中因琐事王氏兄弟中的哥哥与李氏父子发生打架,王氏哥哥在打斗中因一不敌二受了点轻微皮肉伤,在被人劝开后,王氏哥哥认为自己被打吃了亏丢了面子,遂和其弟弟邀来其外甥等帮手,之后王氏兄弟共计五人在工地下班前将李氏父子拦截住,并采用部分言语威胁的手段索要人民币5000元现金作为被打赔偿,最后索得现金人民币3000元,让李氏父子打下欠条2000元,当时也有部分工友和包工老板在场。当晚李氏父子回家后向亲朋好友一诉说,都认为对方是在讹诈这个钱出的冤,遂在第二天报警,警方调查核实后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王氏兄弟刑拘。
敲诈勒索案件中,当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权益纠纷时,一般不存在认定与适用上的困难,但在实际办案中实施敲诈勒索的一方通常都是基于一定的理由实施敲诈行为,即往往与被害人存在一定的债权债务或侵权赔偿纠纷,如案例1中王氏兄弟就是因和被敲诈勒索一方存在的一定人身侵害赔偿关系,之后采用了部分胁迫手段取得财物,而取得的财物通常肯定大于自己的实际损失,但这种索要金额超出实际损失的行为是否就一定能认定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故意存在争议,案例中王氏兄弟中却有人被打伤属实,尽管属一点皮肉伤从治疗费用上说索要5000元赔偿显的有点多,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道理,因为一个人被打既有肉体上的损伤也有人格上的羞辱,从精神损害赔偿的角度索要5000元也有获得法律支持的可能性,退一步说即使达不到法律支持,但其仍有提出主张的权利,比如王氏兄弟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氏父子作出其5千元甚至是5万元的赔偿显然也是被允许的,既然从诉讼程序都能被接受,为什么在私力救济程序中就不能主张,显然在此案中不能简单以王氏兄弟的提出的索赔额过大就因此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笔者认为,在存在权益纠纷的敲诈勒索案件中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根据以下两点作参考:(1)主张的权利是否具有可诉性;(2)主张的权利具有民间道义上的正当性;所谓权利的可诉性即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支持,民间道义上的正当性,是指尽管这种权利主张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但在民间普遍存在,具备一定的正当性,比如说赌债、高利贷欠款等。如果主张的权利属真实存在且具备上述两点特性之一,就不能简单的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实在两高的司法解释中已经有这样的先例,比如对高利放贷者以绑架、非法拘禁的方式讨要高利债,就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二、敲诈勒索中手段上的正当性是否影响定罪
案例2:一天小镇上的胡某发现自己的一辆电瓶摩托车被盗,当即邀了两个好友一起去找车,竟然真的在一条马路边发现了自己的被盗车辆,其后该三人躲在车子附近,当小偷周某来拿车时被这三人抓住,小偷央求不要报警,胡某三人便以此为要挟条件向小偷索要5000元人民币,之后小偷周某筹钱无果后自己托家人选择了报警,胡某三人也因此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
在敲诈勒索罪中,进行敲诈勒索的手法通常是暴力威胁(也包含轻微暴力)和要挟两种方式,前一种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实现,就手段本身来说显然就是不合法、不正当的,但要挟的手段有很多种,有揭露隐私、丑闻、举报违法犯罪事实、公布不雅照片视频、向媒体曝光真相等,这其中包括合法手段和非法手段,如案例2中胡某等人采取的要挟手段是报警,从手段本身来说是合法正当的,但手段本身的正当性并不影响对胡某等人构成敲诈勒索犯罪的性质认定。因为敲诈勒索罪从本质上一种财产性犯罪,罪恶本质主要体现于非法攫取他人的财产权,一切手段都是为目的服务,当目的不正当时讨论手段本身是否正当已没有多大意义,这时只需讨论手段本身是否对被勒索对象产生了心理上的强制力。当然也不能说手段的正当合法与否对构罪认定完全无影响,笔者认为,当案件中的行为人在非法占有故意上存在疑问,或者说行为人的勒要财物行为在目的上介于正当和不正当之间,这时手段正当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定罪,笔者在后面还会论述到。
三、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伴有敲诈勒索行为如何认定
案例3:2006年2月,首都经贸大学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 笔记本 电脑。买回后电脑运行出现问题,黄静将笔记本送回公司检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随后黄静请朋友帮忙检修电脑时得知其买回的电脑是检测版的 cpu ,按法律规定不受保证也不得销售。得知此事黄静非常气愤并找到周某作为其代理人与华硕公司进行谈判,周某提出要求华硕公司向黄静作出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要求,如不接受其将就此事向法院起诉该公司并将此事向媒体披露。此要求遭到华硕公司拒绝,当二人第二次来到华硕公司时,北京市某公安分局将二人刑事拘留。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检察院向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书。2008年6月5日,黄静向海淀区检察院提出刑事赔偿申请。2008年9月22日,检察院做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黄静元。在该决定书中指出“黄静采取向媒体曝光,将华硕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问题公之于众的方式与华硕公司谈判赔偿的方式,虽然带有要挟的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有本质的区别。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赔偿,并不是一种侵害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元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
案例3是一个在网络上广受评议的真实案件,笔者认为此案也是在敲诈勒索罪认定中一个可供参考的标杆性案件。从网上大众网友评议及专家学者们的论述看,几乎都认为一边倒的支持黄静,认为黄静等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犯罪,但对于其不构罪的法律理由却大都语焉不详或很难让人信服,多数学者的观点认为和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中的论述理由相近,即认为黄静等人之所以不构罪是因为黄静等人的行为是一种消费者维权行为,采用的要挟手段只是向媒体曝光,属于正当手段。虽然笔者也赞同黄静等人无罪,但确认为上述理由没有点出问题实质。笔者认为消费者维权并不是使犯罪行为得以豁免的法定理由,可以说任何行业任何人的维权行为超出必要的界限照样可以构成犯罪,消费者维权也不例外。从黄静等人索要金额看显然也大大超出其实际损失,主观故意上存在非法占有故意的可能,从要挟手段上说尽管正当,但如本文前文所述,要挟手段合法正当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影响构罪认定,如案例2中胡某等人的行为,所以仅是从敲诈勒索罪的罪状条文本身看,黄静等人的行为从形式上完全符合。
笔者认为黄静等人的行为之所以难以构罪,是出于以下理由:
1.这类维权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行使权利行为。这种敲诈勒索行为是基于行使一定的正当权利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在中外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在刑法理论上有三种学说:无罪说、胁迫罪说和有罪说。无罪说认为,具有正当权利的人,即使将胁迫作为实现权利的手段,也不宜认定为犯罪,因为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胁迫罪说认为,刑法设立财产犯罪是为了保护私法上的权利关系,既然行为人具有接受对方交付的财物的权利,而且只要是基于交付者的意思而交付的财物,对方就不存在财产上的损害,因而不成立财产犯罪。但是,其行使权利的手段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在国外刑法可构成胁迫罪;有罪说认为,既然行为人使用胁迫手段,使他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那么,就侵害了其对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一本权的事实上的机能,产生了财产上的损害,具有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能性。
笔者认为对行使权利行为持有限度的无罪说,即行使权利行为不构罪应符合限度两个条件:(1)所行使的权利具有一定可诉性或正当性,即权利内容可能获得法律的支持或可为民间大众所接受。这点在前文已阐述过,其实本质上说案例1和案例3在案件性质上是相似的,行为人都是一种行使权利行为,且该权利基础具有可诉性和正当性,所以客观上成为认定其非法占有故意的阻却事由,而案例2中却恰恰缺少这一阻却事由;(2)行使权利的手段具有相当性,能为社会大众所容忍,私力救济行为没超过必要限度。即行使权利的手段如果超出必要限度,一方面手段本身可能构成犯罪,另一方面使行使权利行为整体上丧失正当性。比如假设案例1中王氏兄弟等人以暴力、非法拘禁方式索要医药费赔偿,则行为本身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假设案例3中黄静等人仅是以手中持有华硕高层领导的个人艳照、隐私作为谈判筹码索要赔偿,则可能使案件性质发生根本性的转化,因为这些行使权利的手段已经超出了社会大众的容忍度,影响了对其权利本身正当性的评判。
2.这类维权行为本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任何犯罪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认定一行为构成犯罪的基础。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商品化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企业也是也越来越大越专业,普通消费者和大企业在交易过程中更加的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弱势地位。尽管案例3中黄静等人提出了天价赔偿,主观上具有一定恶的成份,但这类维权行为是处于弱势地位下的非对称性抗争,即使行为本身有所出格也能达到社会大众所包容,因为从本质上说这类行为是促进了生产服务者提高产品服务质量、诚信合法经营,惩罚了欺诈者,使更多的消费者免遭同类遭遇,是在促进和维护社会公益,从行为本身看不出一丝的社会危害性。
浅谈罚金刑数额立法模式的优化途径
摘要:当前,我过的罚金刑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罚金刑数额立法逐步改进,但对于罚金刑数额的规定并非尽善尽美。对此,应结合我国的实际需要和现实可能性进行完善,即逐步减少无限额罚金制的适用;增强限额罚金制与自由刑的协调性
关键词:罚金刑自由刑数额立法模式
一、逐步减少无限额罚金制
无限额罚金制,不符合刑法的相对确定性原则,弊大于利。我国刑法规定了大量的无限额罚金制,弊病重重。实践中,我国最高院和一些地 方法 院早已有了取代无限额罚金制的尝试。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盗窃罪的无限额罚金制改为了倍比罚金制和限额罚金制。此立法改进在司法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案件适用财产刑几个问题的讨论纪要》中规定:个人罚金的最高数额,有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为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五倍;没有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为一万元或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年人均收入的三倍。但毒品犯罪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经济犯罪除外。可见,江苏省高院在罚金数额的确定上也采用了限额罚金制和倍比罚金制取代无限额罚金制。
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在刑法总则中对自然人犯罪的罚金刑数额规定一个总的最高和最低限额,并规定例外情形,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贪利性犯罪不在此限。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为多少则要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的收入水平而定。在分则中,对具体的犯罪,可以对同一类的犯罪规定相同的立法模式,如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同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可以适用限额罚金制;侵犯著作权罪均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度;扰乱市场秩序罪可规定倍比罚金制。对侵犯财产罪则可沿用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上涉罪数额(抢劫数额、敲诈勒索数额、诈骗数额、抢夺数额等)的二倍以下罚金,没有涉罪数额或无法计算的,则处以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都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度。
对于《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无限额罚金制规定,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细化操作标准,以确保新规的顺利实施。对敲诈勒索罪和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以按照上文的方式规定罚金刑;对属于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持有伪造发票罪可以规定限额罚金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笔者认为仍可以按原来的规定处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但对于危害特别的严重的可以不受此限。寻衅滋事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危险驾驶罪和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均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具体应适用什么幅度的罚金,将在下文论述。
二、完善限额罚金制
我国的限额罚金制主要存在数额高、幅度大、不协调等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确定合理的罚金数额上下限。对于限额罚金刑数额的上限,目前我国刑法的规定是五十万,综合考虑我国当前居民的收入水平、将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控制犯罪的需要,维持这一上限尚可。至于罚金数额的下限,则应与行政罚款相衔接。罚金刑与行政罚款的性质截然不同,但二者并非毫无关系。某一行为因其程度的轻重分别构成犯罪和违法,所处的罚金(特别是单处罚金的情形)必然高于罚款数,至少应当与罚款数保持一致。我们可以根据行政罚款的上限来确定限额罚金的下限,对同样或类似的犯罪行为应适用高于一般违法行为的罚金数额,对我国刑法中个别犯罪的罚金数额与罚款倒挂的条文予以修改。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61条规定: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第67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那么,与此相对应的刑法中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罚金数额则应当规定在五千元以上。目前我国的行政罚款上限一般为一千元,因此对于没有相应的行政罚款可供参考或相应的行政罚款较低的犯罪,其罚金数额下限可规定为一千元,这与司法解释的规定也是一致的。如此规定罚金刑的下限,既能体现罚金的刑事惩罚性,又可避免罚金的起刑点过高,也增强了刑法的协调性。
其次,要在罚金刑数额和自由刑刑期之间确立一定的比值关系。我国限额罚金刑的数额幅度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与自由刑刑期的关系不明显。如果犯罪人在判决前被羁押,结果被判处罚金,现行羁押的日期该如何折抵罚金?在规定了自由刑并科或选科罚金刑的情况下,并科罚金刑数额与选科罚金刑数额怎样以示区别?这些问题表明自由刑与罚金刑并非是相互割裂的两种刑罚。而且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人的罪行轻重和刑事责任的大小相适应,自由刑与罚金刑均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在量刑情节一致的情况下,它们之间就必然存在对等关系,这为它们的相互换算提供了理论支撑。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在自由刑刑期与罚金刑数额之间进行换算、折抵也是可行的。如法国新刑法典中,对于一般的犯罪,平均每一年监禁所并科的罚金数额为万欧元,每增加一年的监禁刑,与之并科的罚金数额也随之增加万欧元,形成一定的比例。因此,我们应当抛开“以钱赎刑”的顾虑,在罚金刑与自由刑之间设置合理的比例。
应当设置怎样的比例才合理呢?对此,有学者认为可以从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中获得启示:《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家在特定情形下对监禁刑的金钱价值评断,那么一年监禁刑就和收入扣除基本生活费的差相当。有学者则借鉴俄罗斯刑法的规定,认为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应规定并处或单处6个月工资收入或其他收入的罚金或最低月劳动报酬10倍的罚金。上述两种方法均有可取之处,至于我国刑法该如何确定自由刑与罚金刑的比例,则需要进行大量的理论和实践的摸索检验。
总之,对自由刑与罚金刑的搭配设置,既要能实现对犯罪的报应,又不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在自由刑与罚金刑并科时,应当以二者的强度共同体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我国刑法应在分则条文中使自由刑与罚金刑有一定的比例关系,随着自由刑刑期的变化,相应的罚金刑数额也应当按比例变化,从而改变我国罚金数额幅度设置无规律可循的问题。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贪污贿赂罪等,我们在规定限额罚金制时,可以体现这种有序性,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应一万以上五万以下罚金,二年以上七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应一万以上十万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可对应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等。当然,对于走私、贩毒等经济犯罪,应当作例外规定。因此,对《刑法修正案(八)》中的危险驾驶罪的罚金可限定为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寻衅滋事罪的罚金可限定为一万以上十万以下,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积极参加的,罚金可限定为一万以上十万以下,其他参加的,可为一万以上五万以下。
针对我国限额罚金数额幅度过大、限额罚金制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完善裁量方法以及适时颁布刑法修正案予以克服。当经济发展繁荣,货币大幅贬值以致罚金刑惩罚功能失效时,可以适当提高罚金数额,使罚金数额能与经济发展状况相匹配,以确保罚金刑功效的发挥。
三、改进倍比罚金制
倍比罚金制主要的问题是难以明确所选择的参照基准和比例与社会危害程度的关系,因此,有学者主张改革现行的倍比罚金制,适用“新型倍比罚金制”。所谓“新型倍比罚金制”即以犯罪人的年总收入作为基数,再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某种情节的犯罪明确规定按此基数的倍数或百分数来确定罚金数额。④笔者认为,倍比罚金制虽然有不尽合理之处,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它仍有存在的意义,不宜立即废除。“新型倍比罚金制”设置了统一的参照基准,并与犯罪人的经济状况挂钩,避免了参照基准选择难的问题。在参照基数的确定上,必要时应当全面考虑犯罪涉及的多种数额,如违法所得额、造成损失额、销售金额等,择其中对量刑影响最大的数额作为参照基数。
倍比罚金制的倍数或比例的设置则应当满足刑罚梯度的要求,一方面应当避免对同一犯罪的轻行为和重行为设置同样的倍数或比例,另一方面应当避免设置的罚金比例低于行政罚款。正如有学者认为的,基于报应应符合等价性要求的理由,罚金刑应该满足刑罚的梯度要求,从而实现罪刑相适应,否则其为不正当。罚金比例的设置应当与犯罪情节所反映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对不同严重程度的犯罪行为所设定的罚金比率应当具有一定的差异。过失犯罪的罚金比例应当低于故意犯罪,情节一般的犯罪的罚金应当低于情节严重的犯罪。
总之,借鉴国外立法,在我国确立以限额罚金制为主,倍比罚金制和无限额罚金制为补充的罚金刑数额立法模式格局,基本符合当前我国的现实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修改过程中,我们还应当注意吸取美国量刑指南式罚金的精细、俄罗斯收入罚金制的周密、欧洲日额罚金制的平等,逐步改进和创新我国的罚金刑数额立法,使我国多样化的罚金刑数额立法体系更趋完善。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以及刑事责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代表国家力量的公权力对私人的一种制裁。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刑法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析敲诈勒索罪认定中若干问题
论文摘要敲诈勒索犯罪的本质特点在于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使用胁迫手段对他人施以精神强制,从而获取对方交付的财物。但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无缘无故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的情况较为少见,总是基于一定的理由或藉口,即敲诈勒索行为中又伴随着一定的行使权利行为,如何准确把握刑法对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明确敲诈勒索罪的保护法益,分辨敲诈勒索主观目的与客观行为之间的组合变化,以及区分正当行使权利行为与借行使权利之名行恐吓勒财之实之间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显的尤为重要。
论文关键词敲诈勒索行使权力正当性可诉性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要挟、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省目前的数额较大标准为1500元以上)。敲诈勒索罪的基本构成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要挟、威胁——对方产生恐吓心理——对方基于恐吓心理做出处分财物的决定——行为人取得财物。从刑法条文和罪状本身理解,此罪在认定上似乎没什么疑义,但在司法实践中过程中,却经常在很多问题上产生争议,同一性质的案件在不同的司法机关往往会作出截然相反的认定,笔者在下文中将结合一些真实的案例进行简要的阐述。
一、存在权益纠纷时对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案例1:王氏兄弟和李氏父子在同一建筑工地干活,干活过程中因琐事王氏兄弟中的哥哥与李氏父子发生打架,王氏哥哥在打斗中因一不敌二受了点轻微皮肉伤,在被人劝开后,王氏哥哥认为自己被打吃了亏丢了面子,遂和其弟弟邀来其外甥等帮手,之后王氏兄弟共计五人在工地下班前将李氏父子拦截住,并采用部分言语威胁的手段索要人民币5000元现金作为被打赔偿,最后索得现金人民币3000元,让李氏父子打下欠条2000元,当时也有部分工友和包工老板在场。当晚李氏父子回家后向亲朋好友一诉说,都认为对方是在讹诈这个钱出的冤,遂在第二天报警,警方调查核实后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王氏兄弟刑拘。
敲诈勒索案件中,当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权益纠纷时,一般不存在认定与适用上的困难,但在实际办案中实施敲诈勒索的一方通常都是基于一定的理由实施敲诈行为,即往往与被害人存在一定的债权债务或侵权赔偿纠纷,如案例1中王氏兄弟就是因和被敲诈勒索一方存在的一定人身侵害赔偿关系,之后采用了部分胁迫手段取得财物,而取得的财物通常肯定大于自己的实际损失,但这种索要金额超出实际损失的行为是否就一定能认定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故意存在争议,案例中王氏兄弟中却有人被打伤属实,尽管属一点皮肉伤从治疗费用上说索要5000元赔偿显的有点多,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道理,因为一个人被打既有肉体上的损伤也有人格上的羞辱,从精神损害赔偿的角度索要5000元也有获得法律支持的可能性,退一步说即使达不到法律支持,但其仍有提出主张的权利,比如王氏兄弟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氏父子作出其5千元甚至是5万元的赔偿显然也是被允许的,既然从诉讼程序都能被接受,为什么在私力救济程序中就不能主张,显然在此案中不能简单以王氏兄弟的提出的索赔额过大就因此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笔者认为,在存在权益纠纷的敲诈勒索案件中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根据以下两点作参考:(1)主张的权利是否具有可诉性;(2)主张的权利具有民间道义上的正当性;所谓权利的可诉性即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支持,民间道义上的正当性,是指尽管这种权利主张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但在民间普遍存在,具备一定的正当性,比如说赌债、高利贷欠款等。如果主张的权利属真实存在且具备上述两点特性之一,就不能简单的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实在两高的司法解释中已经有这样的先例,比如对高利放贷者以绑架、非法拘禁的方式讨要高利债,就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二、敲诈勒索中手段上的正当性是否影响定罪
案例2:一天小镇上的胡某发现自己的一辆电瓶摩托车被盗,当即邀了两个好友一起去找车,竟然真的在一条马路边发现了自己的被盗车辆,其后该三人躲在车子附近,当小偷周某来拿车时被这三人抓住,小偷央求不要报警,胡某三人便以此为要挟条件向小偷索要5000元人民币,之后小偷周某筹钱无果后自己托家人选择了报警,胡某三人也因此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
在敲诈勒索罪中,进行敲诈勒索的手法通常是暴力威胁(也包含轻微暴力)和要挟两种方式,前一种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实现,就手段本身来说显然就是不合法、不正当的,但要挟的手段有很多种,有揭露隐私、丑闻、举报违法犯罪事实、公布不雅照片视频、向媒体曝光真相等,这其中包括合法手段和非法手段,如案例2中胡某等人采取的要挟手段是报警,从手段本身来说是合法正当的,但手段本身的正当性并不影响对胡某等人构成敲诈勒索犯罪的性质认定。因为敲诈勒索罪从本质上一种财产性犯罪,罪恶本质主要体现于非法攫取他人的财产权,一切手段都是为目的服务,当目的不正当时讨论手段本身是否正当已没有多大意义,这时只需讨论手段本身是否对被勒索对象产生了心理上的强制力。当然也不能说手段的正当合法与否对构罪认定完全无影响,笔者认为,当案件中的行为人在非法占有故意上存在疑问,或者说行为人的勒要财物行为在目的上介于正当和不正当之间,这时手段正当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定罪,笔者在后面还会论述到。
三、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伴有敲诈勒索行为如何认定
案例3:2006年2月,首都经贸大学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 笔记本 电脑。买回后电脑运行出现问题,黄静将笔记本送回公司检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随后黄静请朋友帮忙检修电脑时得知其买回的电脑是检测版的 cpu ,按法律规定不受保证也不得销售。得知此事黄静非常气愤并找到周某作为其代理人与华硕公司进行谈判,周某提出要求华硕公司向黄静作出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要求,如不接受其将就此事向法院起诉该公司并将此事向媒体披露。此要求遭到华硕公司拒绝,当二人第二次来到华硕公司时,北京市某公安分局将二人刑事拘留。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检察院向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书。2008年6月5日,黄静向海淀区检察院提出刑事赔偿申请。2008年9月22日,检察院做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黄静元。在该决定书中指出“黄静采取向媒体曝光,将华硕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问题公之于众的方式与华硕公司谈判赔偿的方式,虽然带有要挟的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有本质的区别。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赔偿,并不是一种侵害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元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
案例3是一个在网络上广受评议的真实案件,笔者认为此案也是在敲诈勒索罪认定中一个可供参考的标杆性案件。从网上大众网友评议及专家学者们的论述看,几乎都认为一边倒的支持黄静,认为黄静等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犯罪,但对于其不构罪的法律理由却大都语焉不详或很难让人信服,多数学者的观点认为和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中的论述理由相近,即认为黄静等人之所以不构罪是因为黄静等人的行为是一种消费者维权行为,采用的要挟手段只是向媒体曝光,属于正当手段。虽然笔者也赞同黄静等人无罪,但确认为上述理由没有点出问题实质。笔者认为消费者维权并不是使犯罪行为得以豁免的法定理由,可以说任何行业任何人的维权行为超出必要的界限照样可以构成犯罪,消费者维权也不例外。从黄静等人索要金额看显然也大大超出其实际损失,主观故意上存在非法占有故意的可能,从要挟手段上说尽管正当,但如本文前文所述,要挟手段合法正当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影响构罪认定,如案例2中胡某等人的行为,所以仅是从敲诈勒索罪的罪状条文本身看,黄静等人的行为从形式上完全符合。
笔者认为黄静等人的行为之所以难以构罪,是出于以下理由:
1.这类维权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行使权利行为。这种敲诈勒索行为是基于行使一定的正当权利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在中外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在刑法理论上有三种学说:无罪说、胁迫罪说和有罪说。无罪说认为,具有正当权利的人,即使将胁迫作为实现权利的手段,也不宜认定为犯罪,因为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胁迫罪说认为,刑法设立财产犯罪是为了保护私法上的权利关系,既然行为人具有接受对方交付的财物的权利,而且只要是基于交付者的意思而交付的财物,对方就不存在财产上的损害,因而不成立财产犯罪。但是,其行使权利的手段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在国外刑法可构成胁迫罪;有罪说认为,既然行为人使用胁迫手段,使他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那么,就侵害了其对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一本权的事实上的机能,产生了财产上的损害,具有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能性。
笔者认为对行使权利行为持有限度的无罪说,即行使权利行为不构罪应符合限度两个条件:(1)所行使的权利具有一定可诉性或正当性,即权利内容可能获得法律的支持或可为民间大众所接受。这点在前文已阐述过,其实本质上说案例1和案例3在案件性质上是相似的,行为人都是一种行使权利行为,且该权利基础具有可诉性和正当性,所以客观上成为认定其非法占有故意的阻却事由,而案例2中却恰恰缺少这一阻却事由;(2)行使权利的手段具有相当性,能为社会大众所容忍,私力救济行为没超过必要限度。即行使权利的手段如果超出必要限度,一方面手段本身可能构成犯罪,另一方面使行使权利行为整体上丧失正当性。比如假设案例1中王氏兄弟等人以暴力、非法拘禁方式索要医药费赔偿,则行为本身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假设案例3中黄静等人仅是以手中持有华硕高层领导的个人艳照、隐私作为谈判筹码索要赔偿,则可能使案件性质发生根本性的转化,因为这些行使权利的手段已经超出了社会大众的容忍度,影响了对其权利本身正当性的评判。
2.这类维权行为本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任何犯罪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认定一行为构成犯罪的基础。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商品化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企业也是也越来越大越专业,普通消费者和大企业在交易过程中更加的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弱势地位。尽管案例3中黄静等人提出了天价赔偿,主观上具有一定恶的成份,但这类维权行为是处于弱势地位下的非对称性抗争,即使行为本身有所出格也能达到社会大众所包容,因为从本质上说这类行为是促进了生产服务者提高产品服务质量、诚信合法经营,惩罚了欺诈者,使更多的消费者免遭同类遭遇,是在促进和维护社会公益,从行为本身看不出一丝的社会危害性。
浅谈罚金刑数额立法模式的优化途径
摘要:当前,我过的罚金刑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罚金刑数额立法逐步改进,但对于罚金刑数额的规定并非尽善尽美。对此,应结合我国的实际需要和现实可能性进行完善,即逐步减少无限额罚金制的适用;增强限额罚金制与自由刑的协调性
关键词:罚金刑自由刑数额立法模式
一、逐步减少无限额罚金制
无限额罚金制,不符合刑法的相对确定性原则,弊大于利。我国刑法规定了大量的无限额罚金制,弊病重重。实践中,我国最高院和一些地 方法 院早已有了取代无限额罚金制的尝试。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盗窃罪的无限额罚金制改为了倍比罚金制和限额罚金制。此立法改进在司法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案件适用财产刑几个问题的讨论纪要》中规定:个人罚金的最高数额,有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为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五倍;没有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为一万元或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年人均收入的三倍。但毒品犯罪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经济犯罪除外。可见,江苏省高院在罚金数额的确定上也采用了限额罚金制和倍比罚金制取代无限额罚金制。
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在刑法总则中对自然人犯罪的罚金刑数额规定一个总的最高和最低限额,并规定例外情形,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贪利性犯罪不在此限。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为多少则要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的收入水平而定。在分则中,对具体的犯罪,可以对同一类的犯罪规定相同的立法模式,如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同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可以适用限额罚金制;侵犯著作权罪均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度;扰乱市场秩序罪可规定倍比罚金制。对侵犯财产罪则可沿用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上涉罪数额(抢劫数额、敲诈勒索数额、诈骗数额、抢夺数额等)的二倍以下罚金,没有涉罪数额或无法计算的,则处以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都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度。
对于《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无限额罚金制规定,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细化操作标准,以确保新规的顺利实施。对敲诈勒索罪和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以按照上文的方式规定罚金刑;对属于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持有伪造发票罪可以规定限额罚金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笔者认为仍可以按原来的规定处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但对于危害特别的严重的可以不受此限。寻衅滋事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危险驾驶罪和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均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具体应适用什么幅度的罚金,将在下文论述。
二、完善限额罚金制
我国的限额罚金制主要存在数额高、幅度大、不协调等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确定合理的罚金数额上下限。对于限额罚金刑数额的上限,目前我国刑法的规定是五十万,综合考虑我国当前居民的收入水平、将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控制犯罪的需要,维持这一上限尚可。至于罚金数额的下限,则应与行政罚款相衔接。罚金刑与行政罚款的性质截然不同,但二者并非毫无关系。某一行为因其程度的轻重分别构成犯罪和违法,所处的罚金(特别是单处罚金的情形)必然高于罚款数,至少应当与罚款数保持一致。我们可以根据行政罚款的上限来确定限额罚金的下限,对同样或类似的犯罪行为应适用高于一般违法行为的罚金数额,对我国刑法中个别犯罪的罚金数额与罚款倒挂的条文予以修改。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61条规定: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第67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那么,与此相对应的刑法中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罚金数额则应当规定在五千元以上。目前我国的行政罚款上限一般为一千元,因此对于没有相应的行政罚款可供参考或相应的行政罚款较低的犯罪,其罚金数额下限可规定为一千元,这与司法解释的规定也是一致的。如此规定罚金刑的下限,既能体现罚金的刑事惩罚性,又可避免罚金的起刑点过高,也增强了刑法的协调性。
其次,要在罚金刑数额和自由刑刑期之间确立一定的比值关系。我国限额罚金刑的数额幅度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与自由刑刑期的关系不明显。如果犯罪人在判决前被羁押,结果被判处罚金,现行羁押的日期该如何折抵罚金?在规定了自由刑并科或选科罚金刑的情况下,并科罚金刑数额与选科罚金刑数额怎样以示区别?这些问题表明自由刑与罚金刑并非是相互割裂的两种刑罚。而且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人的罪行轻重和刑事责任的大小相适应,自由刑与罚金刑均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在量刑情节一致的情况下,它们之间就必然存在对等关系,这为它们的相互换算提供了理论支撑。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在自由刑刑期与罚金刑数额之间进行换算、折抵也是可行的。如法国新刑法典中,对于一般的犯罪,平均每一年监禁所并科的罚金数额为万欧元,每增加一年的监禁刑,与之并科的罚金数额也随之增加万欧元,形成一定的比例。因此,我们应当抛开“以钱赎刑”的顾虑,在罚金刑与自由刑之间设置合理的比例。
应当设置怎样的比例才合理呢?对此,有学者认为可以从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中获得启示:《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家在特定情形下对监禁刑的金钱价值评断,那么一年监禁刑就和收入扣除基本生活费的差相当。有学者则借鉴俄罗斯刑法的规定,认为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应规定并处或单处6个月工资收入或其他收入的罚金或最低月劳动报酬10倍的罚金。上述两种方法均有可取之处,至于我国刑法该如何确定自由刑与罚金刑的比例,则需要进行大量的理论和实践的摸索检验。
总之,对自由刑与罚金刑的搭配设置,既要能实现对犯罪的报应,又不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在自由刑与罚金刑并科时,应当以二者的强度共同体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我国刑法应在分则条文中使自由刑与罚金刑有一定的比例关系,随着自由刑刑期的变化,相应的罚金刑数额也应当按比例变化,从而改变我国罚金数额幅度设置无规律可循的问题。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贪污贿赂罪等,我们在规定限额罚金制时,可以体现这种有序性,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应一万以上五万以下罚金,二年以上七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应一万以上十万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可对应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等。当然,对于走私、贩毒等经济犯罪,应当作例外规定。因此,对《刑法修正案(八)》中的危险驾驶罪的罚金可限定为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寻衅滋事罪的罚金可限定为一万以上十万以下,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积极参加的,罚金可限定为一万以上十万以下,其他参加的,可为一万以上五万以下。
针对我国限额罚金数额幅度过大、限额罚金制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完善裁量方法以及适时颁布刑法修正案予以克服。当经济发展繁荣,货币大幅贬值以致罚金刑惩罚功能失效时,可以适当提高罚金数额,使罚金数额能与经济发展状况相匹配,以确保罚金刑功效的发挥。
三、改进倍比罚金制
倍比罚金制主要的问题是难以明确所选择的参照基准和比例与社会危害程度的关系,因此,有学者主张改革现行的倍比罚金制,适用“新型倍比罚金制”。所谓“新型倍比罚金制”即以犯罪人的年总收入作为基数,再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某种情节的犯罪明确规定按此基数的倍数或百分数来确定罚金数额。④笔者认为,倍比罚金制虽然有不尽合理之处,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它仍有存在的意义,不宜立即废除。“新型倍比罚金制”设置了统一的参照基准,并与犯罪人的经济状况挂钩,避免了参照基准选择难的问题。在参照基数的确定上,必要时应当全面考虑犯罪涉及的多种数额,如违法所得额、造成损失额、销售金额等,择其中对量刑影响最大的数额作为参照基数。
倍比罚金制的倍数或比例的设置则应当满足刑罚梯度的要求,一方面应当避免对同一犯罪的轻行为和重行为设置同样的倍数或比例,另一方面应当避免设置的罚金比例低于行政罚款。正如有学者认为的,基于报应应符合等价性要求的理由,罚金刑应该满足刑罚的梯度要求,从而实现罪刑相适应,否则其为不正当。罚金比例的设置应当与犯罪情节所反映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对不同严重程度的犯罪行为所设定的罚金比率应当具有一定的差异。过失犯罪的罚金比例应当低于故意犯罪,情节一般的犯罪的罚金应当低于情节严重的犯罪。
总之,借鉴国外立法,在我国确立以限额罚金制为主,倍比罚金制和无限额罚金制为补充的罚金刑数额立法模式格局,基本符合当前我国的现实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修改过程中,我们还应当注意吸取美国量刑指南式罚金的精细、俄罗斯收入罚金制的周密、欧洲日额罚金制的平等,逐步改进和创新我国的罚金刑数额立法,使我国多样化的罚金刑数额立法体系更趋完善。
刑法论文提纲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扩大对它的探究和普及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选题意义:
本毕业论文的选题是:《诉讼欺诈问题的探索》。本文是针对诉讼中的一些不正常现象而提出的,如行为人出于不法目的,故意提起民事诉讼,做虚假陈述、提供伪造的证据或串通证人作伪证,意图使法院做出错误判决,以借助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和强制执行力,实现其占有财物、财产性利益的目的或其它非法目的。这种行为即诉讼欺诈,它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我国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极大地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权威形象,更阻碍了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
因此,本文的研究意义主要表现在,1、理论意义:使我们明确诉讼欺诈的概念、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此外,通过分析对比国内外关于诉讼欺诈的理论,使我们能够用比较法的视角,去审视国内外关于诉讼欺诈的理论差别;通过对诉讼欺诈的法律责任的研究,明确诉讼欺诈的法律责任承担的理论基础及其承当形式。
2、实践意义:通过对本课题的研究,特别是对司法实务部门的相关司法时间的研究和探讨,来分析我国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应对诉讼欺诈这一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这一研究的目的除了完善立法外,相信还会对司法实务部门对诉讼欺诈问题的处理以及对构成犯罪者的定罪量刑能产生积极作用,使司法实务部门在实践中能够更好地保障合法公民的权利,惩罚违法犯罪分子。
研究内容:
本课题的研究内容分以下几个方面:
1、诉讼欺诈概述;
在本部分中,笔者对诉讼欺诈的一些基本概念及诉讼欺诈的行为模式展开研究;
2、诉讼欺诈行为定性研究;
本部分是本文的重点之一,分析对比了学术界的各种观点,即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3、诉讼欺诈行为的立法和司法对策研究
本部分主要论述了应该如何通过法律来控制诉讼欺诈行为,以维护合法权利人的权利,维护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
4、诉讼欺诈责任制度研究
本部分主要阐述了应该如果追究诉讼欺诈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分别从刑事责任、司法责任和民事责任三个角度展开。
完成情况:
本课题研究目前已经完成三稿,并在指导老师的指点下完成了论文的修改工作。在文章写作过程中曾经遇到过不少困难,但是在老师的指点下都克服了。目前在最后的阅读、纠错阶段,等到最后的定稿以及答辩。本课题研究完成得比较好,基本符合学校规定的要求。本文得以完成,离不开老师的辅导,在此对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英语翻译情况:
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涉及的英语翻译都是本人亲手进行的,单词、语法的校对也是我亲自进行的。所完成的英语翻译符合英语语法规范。英文翻译和原文的匹配性良好,文句通顺,可读性强。
自我评价:
本人在完成本论文的过程中表现良好,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肯定,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查阅了很多资料,学到了很多知识,获益匪浅。总体自我评价优秀。
真实性承诺:
本论文是我个人在论文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中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者其他机构已经发表过或者撰写的研究成果。本人对因本论文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负责。
第一章 刑事禁止令概述
第一节 刑事禁止令的概念
第二节 刑事禁止令的法律性质
一、刑事禁止令不是刑罚
二、刑事禁止令不能完全体现保安处分4
三、刑事禁止令与缓刑指示存在异同
四、刑事禁止令是独立性、依附性和强制性的统一
第三节 刑事禁止令的作用定位
一、从人道主义出发体现教育挽救作用
二、从行刑个别化出发体现特殊预防作用
三、从行刑社会化出发体现公共利益维护作用
第二章 刑事禁止令的.域外立法及其评析
第一节 域外禁止令制度的立法和执行优势
一、适用范围和内容更具体化
二、衔接机制和执行队伍更体系化
三、监督体系和制裁措施更严格化
四、执行方式和监控手段更科学化
第二节 域外禁止令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
第三章 我国刑事禁止令立法司法现状
第一节 刑事禁止令的立法司法现状
一、以比较法看立法现状
二、以实证分析看司法现状
第二节 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适用条件不明确导致量刑不均衡
二、裁量指引缺失导致适用质量不高
三、监督评估机制缺位导致执行不到位
四、专业及科技力量投入不足导致适用积极性低
第四章 我国刑事禁止令制度完善
第一节 刑事禁止令的立法司法完善
一、细化刑事禁止令适用规则
二、制定刑事禁止令配套程序
三、明确刑事禁止令救济途径
第二节 刑事禁止令的执行完善
一、健全刑事禁止令责任主体衔接机制
二、建立专业、多元、社会化参与的执行模式
三、采用信息化、技术化的执行方式
结 语
本文结论
综上所述,当刑事禁止令进入我国刑法典的那一刻,我国行刑个别化、行刑社会化就开启了新的篇章。从现有立法来看,刑事禁止令为我国的管制和缓刑制度补强了内容与抓手,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从制度源头来看,刑事禁止令是以人为本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为犯罪人提供了行为约束、改过自新的机会,为侵犯对象降低了再次遭受侵害的可能,为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支撑。从古今中外对比来看,域外刑事禁止令制度比我国领先,在适用范围、制度设计、体系建设上均有不少值得借鉴之处。从我国刑事禁止令抽样调查来看,仍存在这一些问题。但是一项制度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法律的魅力就在不断严密完善。无论是刑事禁止令内容上的丰富、程序性设计的构建、监督执行体系的构建,都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实践,勇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在探索中寻找答案,使刑事禁止令制度不断完善,发挥犯罪教育挽救、特殊预防、维护社会公益的作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刑法的宪法化原则研究[摘要]基于国家的理性治理思想和刑罚权的特别规制需要,刑法的宪法化原则的形成和发展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在西方法治国家中,作为厉行刑事法治所遵循的一个重要准则,刑法的宪法化原则在近现代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全面、准确地界定它的基本含义,系统、科学地确定它的基本内容,是在刑事法治实践中应用它的重要前提。只有实现刑法的系统宪法化和法治化、宪法的司法化,它才能真正地在刑事法治实践中得到贯彻。[关键词]刑法;宪法;刑法的宪法化;刑事法治;法治;宪法的司法化[中图分类号]DF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8628(2008)01-0027-05作为根本大法,宪法是从总体上来限制和规范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宪法所限制和规范的国家权力当然也包括刑罚权在内。但是,考察近现代世界各国的宪法,我们可以发现,其中许多宪法也专门把刑法的基本原则或其他重要内容纳入了自己的规范范围。这种现象就是刑法的宪法化。在西方法治国家中,把刑法的基本原则或其他重要内容纳入宪法规范范围已经成为刑事法治所遵循的一个重要准则。我们把这个重要准则称为刑法的宪法化原则。尽管在过去人们并未明确提出刑法的宪法化原则,但是它在刑事法治建设中的应用是有目共睹的。在刑事法治建设中贯彻这个原则,一方面可以使刑法的基本原则或其他重要内容得到宪法的体现和保障,另一方面可以使刑法和宪法连接起来,使刑法从内在上符合宪政的精神和原则。虽然刑法的宪法化原则是一个重要的刑事法治原则,但是国内学界对它的研究还是比较少的,①特别是系统的理论研究。在本文中,我们试图从思想基础、历史沿革、基本含义、基本内容和实现方式等方面对它进行全方位的理论研究,以期为刚刚步入轨道的我国刑事法治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指导。一、刑法的宪法化原则的思想基础从多个方面、多个层次上分析刑法的宪法化原则产生和发展的思想基础,可能会产生许多不同的观点。我们主要试图从宪法和刑法两个方面来分别分析。在宪法方面上,国家的理性治理思想是这个原则产生和发展的重要思想基础;在刑法方面上,刑罚权的特别规制需要是另一个重要思想基础。(一)国家的理性治理思想国家是社会内部不同力量相互作用的产物,而国家权力是社会内部不同力量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合力,是国家得以存续的实质基础。国家治理则是国家权力行使和作用的过程。人类社会早期的国家应用一种自发的治理模式。所谓自发的治理模式,是指在人类对国家内在规律的认识不足基础上的盲目的国家治理方式。在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中,人们认为国家权力来源于虚幻的神或者天,行使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是这些神或者天的代表,建立在这种虚幻基础上的国家治理几乎完全变成统治阶级意志的表演舞台,也就变成了现在人们通常所说的人治。在这种自发的治理模式下,国家权力也并非可由统治阶级完全恣意行使的,而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的,例如,社会经济条件、统治阶级力量的大小、社会文化因素等。但是,这些制约是客观的,而非自觉的制约。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对自身和国家的认识发生了深刻性变化。人们逐渐认识到,人类个体具有独特的价值,国家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才是国家的根本和目的。再者,国家权力的真正来源并非虚幻的神或者天,而是人类自身。国家权力并不是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独有物,而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有物。它来源于个人,并且应受制于个人。因而,为了保障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对国家权力应当进行合理的配置,并自觉地把它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这些理性的人性观和国家观,为国家理性治理模式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基于这些观念和思想,人们开始深入探索如何合理地配置和有效地限制国家权力。正是通过这种探索,近现代宪政思想应运而生。[1]宪政思想的基本内涵在于通过宪法来合理地配置和有效地限制国家权力。通过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权力的正当来源、国家权力的类型和范围、不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行使各种国家权力的机关及其职责等,特别是国家权力的类型和范围、不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通过宪法,确认公民基本的权利和自由。这种特殊的法律规范,就是宪法。根据宪政思想,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上,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这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和重大问题。宪法已经成为实施理性治理模式的重要前提。当然,一个国家制定了宪法,并不意味着实行
整体护理与护士素质长期以来,护理工作以疾病为中心思想指导下,在医生支配下执行医嘱,完成治疗计划,是从属型医护关系。护士对病人态度是不善交流,不听取意见,让病人绝对服从医护人员,是服从型护患关系,这样发展下去,只有被社会淘汰,适应不了21世纪社会的需要。为了适应现今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需要,我们护理人员必须转变自己的观点,适应新的医学模式,由过去以疾病为中心单纯护理模式已向生理、心理、社会多元化护理模式发展,宗旨"是以人为中心,以现代护理为指南,以各种专业协作为基础,以护理程序为手段,为病人提供优质的整体护理"。现将我在护理工作中的几点体会,总结如下:1新趋势下的护理工作 21世纪即将来临,社会变革推动护理事业的发展,护理服务范围拓宽,人们不仅注意防病、治病,还注重卫生保健。为了满足不同层次病人的需要,病房实施整体护理,医院开设"家庭病房"、"点名服务"、"精神心理咨询"、"社医服务"等项目。 国外对病人进行护理,已取得很好的效果,美国乔治梅森大学护理与健康科学院袁剑博士在80年代将整体护理引入我国,迅速在全国范围引起强烈反响。 整体护理是继功能制、责任制护理之后一种新型、科学护理模式,对病人的护理是连续性、系统性。包括病人入院、出院、出院后保健指导,纳入护理日程,病历资料,出院后随访工作,都输入电脑,为病人身心提供方便。2护理人员如何适应整体护理 护理人员必须具备高素质,还应有高度责任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疾病谱的改变,人们健康观念转变,新的医学模式对护理发展影响深远,促进人们思维方式改变,所以护理人员应有心理学、社交学、论理学等理论知识,还要具有熟练的操作技术,使用呼吸机、心电监护仪、CT等先进仪器,有效地达到抢救危重病人的目的,从而提高诊断、治疗和护理技术水平。运用护理程序为病人实施护理及护理诊断过程指导护理活动,护理人员主动观察病情变化,独立解决问题,这样看到自身价值,增加过做责任心和职业自豪感。 护士在多元化场合中,应当充当不同角色,病人不论在医院、在家里就医,由于文化、社会环境、信念不同,对健康有不同认识和需要,护理范围和场所不断扩大,从医院走向社区、家庭等,不是床边护理提供者,还可能是心理咨询者,教育者等多方位角色。3改变医护和护患关系运用护理程序的科学方法,摆脱了常规护理方式,护士的责任心得到加强,时时刻刻以病人利益为最高准则,以病人问题为目的,医护主动交流自己看法,共同分析病情。护士充分了解病人的需要,对待病人热情、周到,耐心解答病人提出问题及有关疾病知识,使病人主动配合治疗和护理,达到建立良好护患关系的目的。4良好护理人员职业道德在经济市场中的作用 目前我国处于搞活经济初期,医院的生存和发展,除医护人员的技术和态度外,职业道德影响经济效益,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等重要。医护人员在整个医疗服务中承担医疗责任,又承担救死扶伤重任。每救活或治愈一个患者,创造经济价值很可能是医护人员几位,而直接为医院创造巨大经济效益,同时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直接影响医院声誉,带来了社会效益。 护理人员职业道德在当今社会中发生变化,改变过去无偿服务,成为现今有偿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养成处处为病人着想,尽职尽责,坚持"病人第一、服务第一"宗旨,扩大服务对象,只有优质服务,优势技术,才能在经济市场中站稳。更多护理论文:
不同情况下病人的心理护理 一、急性病人的心理护理急性病人,是指那些发病急、病情重因而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过去有种错误的观点,认为急性病人病势危急,医护人员的任务就是以最佳的技术和最快的速度抢救病人,无须实施心理护理。近十年来,随着抢救护理科学的形成和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对急性病人也同样需要进行心理护理。因为急性病人不是面临生命威胁,就是遭受躯体伤残,心理正处于高度应激状态。此时,如果进行良好的心理护理,就会缓和其紧张情绪,有助于转危为安。否则,如果在病人心理上高度紧张之时,再加上抢救时的种种劣性刺激,就会加重病情,甚至造成严重后果。队急性病人焦虑恐惧、紧张不安,渴望得到最佳和最及时的抢救,以便转危为安。但急性病人的心理活动又是复杂的,多种多样的。瞬间袭来的天灾、人祸或恶性事故等超常的紧张刺激,可以摧毁一个人的自我应对机制,出现心理异常。一向自以为健康的人突然患了心肌梗塞或神志清醒和脑卒中等,也会因过分恐惧而失去心理平衡。还有那些慢性疾病突然恶化的病人,易于产生濒死感,恐怖、悲哀、失助、绝望等消极情绪往往可以加速病人的死亡。病情不同、年龄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经济条件不同等也对病人的心理活动有影响。因此,医护人员要善于具体分析每个急性病人的心理状态,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护理。由于急性病人的主导心理活动是恐惧,因此,心理护理的中心任务是增强病人的安全感。1.使病人感到医护人员可亲 急性病人大都求医心切,一旦进入医院,顿有绝路逢生之感。这时,医护人员应当做到紧张而又热情地接诊。亲切而又耐心地询问,悉心体贴关怀周到,使病人感到在危难之时遇到了救命的亲人。这种医患关系,对抢救过程能否顺利进行有极大的影响,直接影响抢救和治疗效果。2.使病人感到医护人员可信 医护人员娴熟的医疗操作技术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不仅是赢得时间使病人转危为安的保证,同时对病人来说又是心照不宣的支持、鼓舞和依靠力量。使病人感到可信、可敬,从而获得安全感。3.使病人感到安全 医护人员的医德和技术是病人获得安全感的基础。为了帮助病人缓解心理冲突,减轻精神痛苦,医护人员还应针对每人病人的具体情况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急性病人,无论预后如何,原则上都应给予肯定性的保证、支持和鼓励,尽量避免消极暗示,尤其是来自家属、病友方面的消极暗示,使病人能够身心放松,感到安全。二、慢性病人的心理护理慢性病人因为需要承受长期的疾病折磨,经历漫长的病程所以往往产生极为复杂的心理活动。慢性病人一开始大都有侥幸心理,即不肯承认自己真的患了疾病,迟迟不愿进入病人角色;一旦是确诊断,又易产生急躁情绪,恨不得立即服上灵丹妙药,于朝夕之间把病治好。这时他们对自己的疾病格外敏感、格外关心,向医护人员寻根刨底,向病友“取经”,或翻阅大量有关书籍,渴望弄清疾病的来龙去脉,企图主动地把握病情。但是,目前许多慢性疾病还没有令人满意的特效治疗方法,所以迫使广大慢性疾病患者只好无可奈何地去适应漫长的疾病过程。慢性病人随着病情变化,有时高兴、有时悲伤、有时满意、有时失望;紧张、焦虑、忧愁、愤懑、急躁 、烦闷等消极情绪也经常出现。有些病人,由于长期的疾病折磨,人格特征也往往发生变化。那种兴高采烈、生机勃勃的形象不见了,代之以动作迟缓、情感脆弱、谨小慎微、被动依赖、敏感多疑,自我中心等表现。他们过分关注机体感受,过分计较病情变化,一旦受到消极暗示,就迅速出现抑郁心境,有时还可产生悲观厌世之感。对慢性病人的心理护理,必须紧紧围绕慢性疾病病程长、见效慢、易反复等特点,调节情绪、变换心境 、安慰鼓励,使之不断振奋精神,顽强地与疾病作斗争。心理护理应当与生理护理结合进行,做到身心积极效应互相促进。例如,慢性病人多出现疼痛、发热、呕吐、呼吸困难、心悸等症状,易引起不良情绪,医护人员应当亲切安慰,并及时妥善处理,病人自然就会情绪好转。又如,慢性病人除每天口服药物外,还经常进行肌肉注射或静脉点滴,这对那些痛阈低的病人来说也常常引起焦虑。技术熟练的护士常常取得病人的信赖,即说明其中也包含了心理护理。再如病人的饮食,不仅要考虑到病人的营养需要和禁忌,也要讲究色、香、味、形、量以及就餐的环境条件等。经验证明,在良好的心理护理配合下,病人不仅能遵嘱就餐,而且还有饮食疗法的意义。另外,幽雅的环境、舒适的治疗条件,也具有心理护理的意义。慢性病人大都空闲时间多,就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组织必要的活动,如欣赏音乐、绘画、看电视、听广播等,活跃病房生活。对于因病情反复和病程长而失去治疗信心的病人,更要多安慰、多鼓励;以垂危病人更要态度和蔼、语言亲切、动作轻柔,加强基础护理,使之生理上舒服,心理上也减轻对病危的恐惧。不同情况下病人的心理护理 来自: 第一范文网 三、手术病人的心理护理(一)病人术前的心理与心理护理无论手术何等重要,也不论手术大小,对病人都是较强的紧张刺激。病人意识到了这种紧张刺激,就会通过交感神经系统的作用,使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的分泌增加,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有的临上手术台时还可出现四肢发凉、发抖、意识域狭窄,对手术环境和器械等异常敏感,甚至出现病理心理活动。我国的医学心理学工作者通过调查发现患者术前常有如下的心理活动,对手术一是害怕,二是担心。怕的是疼痛与死亡,担心的是是否会出意外,是否会残废和毁容等。他们反映,入院就盼早日手术,一安排手术日就惶恐不安,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尽管在手术日的前一天晚上服用安眠药,仍难以入睡。有位女病人,由于精神上过度紧张,刚被推进手术室就大汗淋漓、心跳加快、室上性心动过速发作,不得不改期手术。在心脏科某病室,病友们给将临手术的病友送桃子罐头,用意是祝福病友能从阎王爷那里“逃”回来。一旦有病友死在手术台上,后来做手术的病友就更加恐惧不安。一次在心脏科的一个病室里,其中一个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死在了手术台上,另外两个待手术的女孩就都偷偷写下了遗书。大量临床观察和研究均证明,病人术前的这种恐惧和焦虑,将直接影响手术效果,如失血量大、愈合慢等。而且,这种恶劣的情绪状态还易于引起并发症。因此,术前的心理护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为此应当进行术前心理咨询。咨询应由有权威的医生和护士进行,耐心听取病人的意见和要求,向家属详细交待病情,阐明手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尤其要对手术的安全作肯定的保证,决不应向病人交待什么千分之一的危险性。权威性的咨询对病人获得安全感极为重要,还要依据不同的病人,用其恰当的语言交待术中必须承受的痛苦。如准备在局麻下做腹部手术,就应告诉病人术中牵拉脏器时会感到不适和牵拉痛,届时应有思想准备,并行深呼吸,努力放松,可以减轻疼痛等。对术后如需用鼻饲管、引流管、导尿管及需在身上附加仪器者,术前也应向病人说明,使病人醒来后不致惧怕。又如需作气管插管,或术后放置鼻饲管的病人,因将影响说话,应事先告诉他们到时如何表示自己的需求。对于危险性大、手术复杂、心理负担重的病人,还要介绍有关专家是怎样反复研究其病情并确定最佳手术方案的,并突出强调他本人在手术中的有利条件等,使病人深感医护人员对其病情十分了解,对手术是极为负责的。另外做过同类手术病人的信息,对术前病人的情绪影响较大,护士可有针对性地组织交流。病房护士还应介绍手术医生和护士情况,在病人面前树立手术医生的威信,以增加病人的安全感。在术前让病人看一下术后观察室,介绍一下术后护理措施也是有益的。这些心理上的准备,对控制术中出血量和预防术后感染都是有益的和必要的,并可使病人正视现实,稳定情绪,顺应医护计划。论文不同情况下病人的心理护理来自
据学术堂了解,护理毕业论文的写作不仅是护理人员工作的总结和进行经验教训交流的手段,还是获得毕业证书的营销条件之一,护理论文一般分为科研型论文、经验总结型论文、个案报道、综述型论文4大类,下面将从这4大类型出发,详细解说"护理毕业论文怎么写",为大家介绍基层护理人员医学论文写作的详细步骤及方法.一、护理专业4大类型论文怎么写?(一)护理科研论文1、概念:指按照科研设计方案,通过实验性研究和观察性研究获得的第一手研究资料(原始数据),并通过资料整理、统计学处理、分析而撰写的论文.2、格式:文题、作者署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几部分组成;护理科研论文格式及要求如下:(前置部分)①文题--20字以内为宜.要具体、简洁、醒目、有特点,使读者对文章内容"一目了然".②作者署名--以贡献大小先后排名,课题设计者贡献要大于具体执行者.③摘要--200-250字,是对文章的研究目的、材料与方法、结果结论的简短、扼要而连贯的重述(摘要的信息决定读者是否阅读正文)④关键词--其作用是让读者可以通过关键词找到索引,从而找到你的论文.(正文部分)⑤引言--起纲领作用.介绍文章的来龙去脉,包括研究的背景与动向,研究目的、范围、历史及重要的研究结果和结论.⑥材料和方法(或临床资料)--一般包括研究对象(人、动物或标本等)、实验材料(试剂、药物等)、仪器设备、具体研究过程及统计学方法等.该部分尤其应注意的是设计和分组必须合理,各组具有可比性.⑦结果--要求如实、具体、准确的交代用统计学处理后的实验观察资料,而不要求罗列原始资料.⑧讨论--包括本实验观察的结论;与其他作者结论及其理论解释的比较、分析异同点;可能存在的缺点、教训;提出今后研究的方向及本结果可能的推广价值.⑨参考文献(二)护理综述论文1、概念:作者针对某一课题在阅读大量文献之后的综合评述,具有专题性和综合性.叙事多,评论少,以叙述各个作者的观点为主,但仍该有综述者自己的观点.2、格式:文题作者署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包括前言、中心部分、小结部分参考文献(三)护理个案论文概念:是对罕见事例和个案病例进行的研究和报道,往往只有有1例或2例.例如第一次发现的病例、采用新的或特殊的诊疗护理方法、特殊的临床表现或药物毒副作用等等.参考文献(四)护理经验论文:指护理人员临床工作中将对其某一护理问题通过长期的护理实践积累而总结出来的护理经验和体会,汇成文字而写成的专业文章.二、护理论文的写作过程1、选题与立题2、设计3、实验与观察4、资料搜集与处理5、拟写论文提纲6、执笔写作7、修改8、定稿三、毕业论文书写前的准备1、查阅文献、专业著作等资料.2、查阅相关资料:如统计学知识以及论文中涉及到的理论、概念等等、例如要使用PDCA,你首先必须知道PDCA理论,如何使用这一工具.3、掌握熟练的写作技巧:"议论文三要素";论文书写格式、写法以及文章各部分的具体要求.四、护理专业论文参考资料来源1、医学期刊2、医学网站3、参考书籍:A论题相关性书籍B有关写作技巧的书籍
护理毕业论文范文如下:
范文一:
随着现代医学模式的转变,心理护理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心理护理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已得到普遍认可并广泛应用于临床护理实践。心理护理作为现代护理模式的重要组成,应贯彻临床护理全过程,遍及护理实践的每一个角落。做好心理护理,掌握、提高交流技巧,做好心理疏导。
论文关键词:心理护理育龄妇女语言。
语言作为人类最重要的交往工具,是信息传递最强有力的手段,它可以直接地及时地交流信息,沟通情感。但有时不恰当的语言表达,往往会产生误导,产生适得其反的作用。为了减轻紧张、焦虑情绪,在手术等候期间,患者可以借助优美、流畅的轻音乐,得到适当调整和放松。整个手术过程中患者有任何不适或需要,可随时向巡回护士提出。
掌握交流技巧,碰到患者提出的问题无法及时正确回答有时解释不当,会加重患者的心理负担。另有的护士则不善言辞,与育龄妇女交谈时总觉得无话可说。为了使大家掌握交流技巧,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平时晨会抓紧各方面知识训练,模拟心理问题,寻找最佳语言表达方式。掌握交流技巧,取得信任。在不断实践基础上,不断完善。
常年以来,心理护理问题在我们指导站非常普遍而且十分突出,应引起医务人员、育龄妇女、家属、亲友和社会的足够关注。正确对待和认真解决心理问题,并尝试从各自的角度,调动育龄妇女的积极心理因素,防止不良心理反应的发生,营造和谐的诊疗心理环境,向有利于康复的方向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共享健康快乐的美好人生贡献爱心和力量。
育龄妇女到我们指导站,我们护理人员应当做到热情地接诊,亲切而又耐心地询问,悉心体贴关怀周到,建立良好的关系,使育龄妇女感到医护人员可信,医护人员可以让她们信任和放心,同时对育龄妇女来说又是在精神上得到支持、鼓舞和依靠的力量,使育龄妇女感到放心,从而获得安全感
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后遗症患者随着病情变化,有时高兴、有时悲伤、有时满意、有时失望;紧张焦虑、忧愁、愤懑、急躁、烦闷等消极情绪也经常出现。有些后遗症患者,由于长期的疾病折磨,人的性格也会发生变化,比如以往那种兴高采烈、生机勃勃的形象不见了,代之以动作迟缓、情感脆弱、谨小慎微、被动依赖、敏感多疑,处处以自我为中心等表现。
这些后遗症患者会过分关注自己的机体感受,过分计较病情变化,一旦受到消极暗示,就迅速出现抑郁心境,有时还可产生悲观厌世之感。为了减少四项手术后遗症,我们护士必须做到态度和蔼、语言亲切、医疗操作技术要娴熟、工作作风要严谨,使她们取得对我们的信赖。
在日常护理中,要加强基础护理、心理护理、给予她们更多的安慰和鼓励,使她们在良好的心理配合下,接受手术。另外,幽雅的环境、舒适的治疗条件,也能减少生理和心理上的不适感觉。因此,为她们创造一个和谐、舒适、安全、安静的环境就显得非常必要。
1、四项手术、术前的心理与心理护理。
无论手术何等重要,也不论手术大小,对育龄妇女都是较强的紧张刺激。如果意识到了这种紧张刺激,就会通过交感神经系统的作用,增加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的分泌,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有的临上手术台时还可出现四肢发凉、发抖、意识域狭窄,对手术环境和器械等异常敏感,甚至出现病理心理活动(如:心情紧张就有可能出现人流综合征)。
因此,术前的心理护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为此应当进行术前心理咨询。咨询应由专业的医生和护士进行,耐心听取患者的意见和要求,向家属详细说明手术经过,阐明绝育手术是很小的手术,尤其要对手术的安全性做好充分的说明,决不能向患者强调什么千分之一的危险性。
专业性和权威性的咨询对患者获得安全感极为重要,还要依据不同的育龄妇女用恰当的语言交代术中必须承受的痛苦。输卵管结扎术是在局麻下做的下腹部手术,就应告诉育龄妇女术中牵拉脏器时会感到不适和疼痛,届时应有思想准备,并行深呼吸,努力放松,可以减轻疼痛等。另据研究报道,术前焦虑程度对手术效果及预后恢复的快慢也有很大的影响。
资料表明:有轻度焦虑者,效果较好;严重焦虑者,预后不佳;而无焦虑者效果往往更差。这是因为,无焦虑的患者由于对医生或手术过度依赖,过分放心,对生理上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痛苦缺乏应有的心理准备。另有手术的环境和气氛也极为重要,所以手术室一定要整齐清洁,床单无血迹、手术器械要掩蔽。
一个手术室内最好只摆一张手术台,不宜几个手术台并排摆列,以免产生消极暗示。手术室医生和护士的举止言谈也十分重要,因为他们一进手术室就失去了对自己的主宰,一切痛苦大小甚至包括生命如何,全都由医生和护士掌握了。所以,医生和护士都应端庄大方、态度和蔼、言语亲切、使患者产生安全感。
术中医生、护士都应时刻注意患者的情绪变化,如患者心理过度紧张时应及时给予安慰。器械护士必须手疾眼快地配合手术,医生之间要全神贯注、紧密合作,以减轻患者的痛苦。手术室内不应闲谈嬉笑,也不要窃窃私语,应尽量减少、减轻手术器械的碰击声,避免给患者的一切不良刺激。在术中一旦发现病情变化或发生意外,医护人员要沉着冷静,不可惊惶失措。
2、四项手术、术后的心理与心理护理。
育龄妇女经过手术,这时她们渴望知道自己的真实情况和手术效果。医生护士应以亲切和蔼的语言及时告知手术效果,进行安慰和鼓励,告诉她们手术进行得很顺利,只要忍受几天痛苦,在正确的医疗护理下,很快就能恢复健康了。这时可能产生新的疑虑,怕伤口裂开,发生意外(因为现在的输卵管结扎手术外层皮肤不缝合)。
这时就要告知如何适当进行活动、注意事项及健康指导,让她们听喜欢的音乐等。同时医生和护士应当传达有利的信息,给予鼓励和支持帮助育龄妇女克服抑郁反应。个别育龄妇女术后平静下来之后,会出现一些抑郁反应,主要表现有:不愿说话、不愿活动、食欲不振及睡眠不佳等状况。
患者的这种心理状态如不及时地排解和调整必将影响其及时下床活动,而不能尽早下床活动将会影响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及消化系统等功能,容易产生营养不良、静脉血栓或继发感染等。所以要努力帮助这些育龄妇女解决抑郁情绪。要准确地分析其性格、气质和心理特点,注意她们不多的言语涵义,主动关心和体贴她们。
3、体会。
为了减少四项手术后遗症,我们护士要严格遵守诊疗和护理操作规程,还应根据不同服务对象应用不同的心理疗法,积极做好心理护理工作,常言道“言为心声”,语言是人与人进行情感交流最直接的方式,作为护理人员,应该充分利用语言,把一片爱心传递给育龄妇女,根据其心理问题逐一认真、正确的解释指导,从而获得理解和信任,解除或减轻术前焦虑情绪。
保证手术顺利进行,充分体现“一切以育龄妇女为中心”的工作宗旨,符合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现代医学模式的需要。通过我们的努力余杭区四项后遗症患者逐年减少,3年(2006、2007、2008年)未增加一例。
范文二:
摘要:儿科在医院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科室,儿科护士更需要有精湛的技术和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甚至有时要充当妈妈的角色,但是目前很多医院儿科护理人员面对着各种护理理由,影响到这个职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护理人员如何更好的提高自己水平,获得医院和患儿家长的认可,是我们平时工作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文就儿科护士在护理中存在的理由及一些策略展开论述
关键词:儿科护理,理由,策略。
儿科护理工作有别于其他科室护理,具有特殊性。患儿身体处于生长阶段,没有发育完全,儿童一旦生病来势猛、起病快、变化无常且部分儿童对自身疾病疼痛无法准确表达,护士如果操作错误,将很难及时准确处理,使得护士在工作中产生了多种压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患儿家属沟通不彻底及责任心不强带来的压力。
目前,医院护理人员工作量较大,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护士跟患儿家属沟通次数较少,有些护士本身存在沟通技巧、语言等方面的理由,会让患者家属产生很多误会,产生很多不理解,对护士的信任度降低,会引起护患矛盾。
护理人员长期从事护理工作,且部分护士缺乏小儿疾病相关的知识,久而久之会形成职业疲劳感服务意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都会降低,缺乏热情,语气生硬,无法和蔼可亲的跟患者家属沟通,不能及时将患儿病情跟家长表达清楚,对家长的提问解答不耐心,导致家属与护士对立,容易产生矛盾、纠纷。
2、护士职业素养及技术水平差异。
护士对患儿的个体差异不是很了解,且技术不娴熟,导致意见不统一,造成个人压力增加,比如护士需要对患儿进行采血或者输液操作时,有时不能准确找到部位,需要多次才能找准部位,患儿家长面对这些往往会投诉护士,导致护士工作下降,也有部分护士在多次被投诉后,选择离岗或者调离儿科护理。
另外,儿科护士一般都比较年轻,年轻导致他们经验不够丰富,敏感性不强,预见性不够,处理能力跟不上。鉴于以上情况,护士职业素养和技术水平的差异也是儿科护理中护士面对的主要理由。
3、心理、工作环境、职业风险带来的理由。
儿科护理专业性要求比较高,要求护士能在不断的学习中提高自己,加上护士考试繁多,需要花费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各种考试,平日工作又比较紧张,患儿的病情复杂多变,用药也要注意讲究输液时的速度和用药量都要制约得较好,精神压力、工作压力、考试压力、家庭压力导致护士身心疲劳带来了较大的心理压力。
儿科护理最大的环境压力来自于患儿的噪声污染,患儿容易哭闹,且患儿的哭闹具有“传染性!有时甚至无法制约,噪音刺激会增加护理人员的压力。目前,医院都在不断发展,护士的增长速度赶不上床位变化的数量,长期超时工作,使护士职业疾病不断上升
小儿在护理过程中容不得半点的疏忽,否则极易造成患儿的健康和生命受到威胁。儿童心智不健全,他们调皮,好动,沟通能力不强,在护理过程中容易发生走失、输液时容易露液,甚至有从病床坠落的情况发生,护士们会因为这些疏忽导致家长的投诉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儿科护理存在如此多的理由,护士们承担了较大的责任和压力,这就要求护士人员能从多方面转变自己,转变自己,降低风险,改善护患关系,针对这些理由,本人总结了多年的工作经验,总结出以下策略:
1、创造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
医院良好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氛围能激发护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放松身心。护理人员可以定期组织-些娱乐活动,积极参加一些体育锻炼,比如登山、羽毛球、乒乓球活动等等。定期参加一些讲座,调整自己的心理、改善自己的沟通能力。
医院能给护理人员一个合适的渠道发泄自己的情绪和压力。医院管理人员要定期听取护理人员的心声,了解当前护士最需要解决的理由,形成良好的疏通渠道,让他们保持一种工作,在释放压力的同时,提高自己水平,也有利于护理质量的提高
2、提高专业水平、提升责任心。
护士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能增加护理的自信心,医院可以让年轻护理人员定期参加技能竞赛、技术练兵等活动,多方式提高护士业务水平。比如儿科穿刺技术要求较高,平时需让护理人员刻苦练习,苦练基本功。
护士对儿童输液、打针等都要“一锤定音”,在苦练基本功的同时还要培养护士强硬的心理素质,护理人员在对患儿扎针时会产生紧张、畏惧、缺乏自信的心理,这要求护理人员树立自信心,保持冷静,精力集中,沉着冷静,“一针见血”,发挥最佳水平
护理人员责任心好坏是护理工作好坏的重要前提,护士对患儿护理要高度负责,态度要严谨,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制度。要能做到经常巡视房间,掌握患儿的病情状态,及时发现理由,并能预判病情的发展,儿科护理不能出现半点闪失,一定要严于律己,才能最大程度避开医护事故的发生。
3、良好的沟通能力、合理的工作强度。
患儿一般年龄较小,无法完整表达自己的需求。护士面对患儿时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护士有时需要用温柔的肢体语言来表达对患儿的关心。在病房巡视时,要用慈祥的眼神注意每个患儿,让患儿在医院能感到“护士阿姨很关心我”,在跟患儿交流时,要面带微笑,声音轻柔,这样有利于放松患儿心情,推动病情快速恢复。
在与患儿家属沟通时,要善于换位深思,准确表达患儿的病情状态,照顾时注意事项,用药方式、策略,增加家长对护士的信任感,建立良好的关系。
儿科护理的特殊性,护士不能超负荷工作,要求医院对儿科护士的人数要配备充足,护士长要合理搭配,每个班次要安排有较长年资的儿科护士,根据患儿数量,操作难易程度调整岗位职责,实行弹性班制,减轻护士工作压力。
4、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社会关注度。
在儿科临床护理中,护士既要有丰富的医护知识,还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法律既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也能约束家长的行为。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在日常护理过程中,如果患儿或家属认为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会拿起法律武器来投诉护理人员,并会依照法律程序来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
这就要求护士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学法、懂法、守法。在护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护理程序,护理患儿是一个严肃的过程,依法护理,才能让法律很好的保护好护理人员。
护士是白衣天使,护士应该得到社会和医院的关爱。医院的各项政策要能想护士倾斜,增加护士学习机会,提高护士劳动酬劳,增加加班补助等。特殊节日能给护士发放一些慰问品,护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媒介宣传护理工作的重要性,让社会更多的去了解护士工作,提高护士的社会地位,重视护士劳动价值。
范文三:
摘要:胃肠外科围术期护理质量的好坏是决定胃肠外科患者治疗的关键,本文为了研究胃肠外科围术期护理质量的制约,我院成立护理质量制约小组,阅读大量的相关书籍及相关文献,以确立的各项护理评价指标为依据,在术前制定护理质量各方面的标准,术中对患者的病情及时进行登记监督,术后运用多种手段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对胃肠外科围术期护理质量的制约可以降低护理并发症的发生率,避开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的发生,增加治疗的成功率,同时还有利于推动科室护理质量的持续改善。
关键词:胃肠外科,围术期,护理质量,制约。
胃肠外科目前是医院的一大科室,该科室病人的手术难度大,风险大,术后并发症也比较多,因此在围手术期的护理质量制约和管理作用极其重大。围术期护理的重要性也决定了医院对护士的要求较高,护士必须要有丰富的专科护理知识及扎实的基本功才能胜任。
在胃手术期护理人员要做好护理质量制约工作,护理质量制约工作是护理质量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它能及时纠正护理工作偏差,同时是有目的的管理行为,贯穿护理质量管理的全过程,为实现目标服务。本文对肠胃外科围术期护理质量的制约进行了研究,现总结如下:
1、术前制定基础性护理质量各方面的标准。
术前基础性护理质量标准的制定能够为护士的护理工作的基础,是护理质量制约的依据,对于他们具体工作的开展有着良好的指导作用。
标准的制定要符合当前医院护理质量评价指标和省、市卫生部门下发的有关标准,要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同时标准要便于操作和考核,要随时间和工作的深入发展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质量标准是护理质量制约成功的关键。
基础护理作为全部护理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是患者在治疗时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同时也是整个护理质量评判的首要标准。胃肠患者在住院治疗时,全程都会需要基础性质的护理,如每天对病房开窗通风换气,并定时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减少病房内探视人员的流动,严格按照无菌操作执行,床头柜,床档及地面用消毒液定时擦洗,以防院内感染。
患者使用的一些仪器要注竟实时观测并调试,同时还要关注患者自身的清洁情况和自理情况等。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并加以实施,向患者讲解手术过程及相关信息,使他们有所了解,积极配合治疗。
训练患者进行咳嗽、深呼吸、床上排便的策略等,还应根据患者的爱好、家庭背景、生活习惯等与患者多沟通,及时掌握患者的心理特点,并对患者多加关怀和照顾,使他们感到温暖,消除恐惧心理,从而正确配合医生护士治疗和护理。总之基础性质的护理质量关乎护士工作是否符合其就业标准,是护士工作过程中的一项最为重要的内容
2、术中对患者的病情及时进行登记监督。
手术过程中的护理工作是手术前工作的连续,在整个手术过程中更应该具备专业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包括手术过程中配合医生的手术工作,对于接受手术的患者的情况进行及时反馈,调试好各种仪器,这些都对手术后患者的恢复治疗有着重要的作用手术中的护理工作由专门负责手术室工作的护士进行有些患者的病情比较严重,因此手术需要的时间较长。
而稍有不慎,就会出现一些并发的情况这些都要求护士注意力高度集中,保证手术的顺利进行。同时,在手术过程中对于患者的一些实际情况的反馈也有助于推动患者手术后护理的进行因此,在手术过程中需要建立一系列的质量检查以及登记制度具体需要记录的部分有患者的姓名,参加的手术名称,在手术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等。
这些记录应该由专人负责并进行保管,各个科室也需要定期进行一些检查,就其中的情况进行整理这些都有助于提高护士对于工作的责任心,为术后工作的合理展开提供基础。
3、术后运用多种手段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胃肠外科病人围术期往往需要经过手术室、术后监护室等科室间或科室内各个班次的交接,在这些转运和交接过程中如果病情交接不清或对前期病情不了解就会导致护理差错或护理纠纷。
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床头交接班。术毕返回病房要向手术室护士了解术中有无特殊病情变化、静脉通路液体种类、液体有无渗漏、皮肤有无受压、各种引流管有无脱落及是否通畅。指导患者早期活动,术后每2h协助翻身1次,根据病情逐步下床活动以防止发生下肢静脉血栓、肠粘连等并发症。
术后3d内是胃肠外科病人较易发生并发症的阶段,每个班次一定要把病人病情异常的情况交接清楚,以便重点观察,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按医嘱及早使用抗生素,积极预防感染。胃肠外科患者由于受到胃管的机械刺激,呼吸道黏膜腺体分泌增加,呼吸功能下降,易出现并发症,因此术后对呼吸道的护理质量制约非常重要的,术后常规雾化吸入,翻身拍背并嘱患者进行有效咳嗽,利于痰液松动咳出。对痰液黏稠不易咳者,于术后4h常规超声雾化吸入。
日常护理中要求护士了解每个病人可能发生的护理并发症如肺部感染、口腔感染、烫伤、压疮、坠床、液体渗出引起组织坏死等,并要掌握这些并发症的预防措施。
4、结语。
对胃肠外科患者在术前制定护理质量各方面的标准,术中对患者的病情及时进行登记监督,术后运用多种手段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对胃肠外科围术期护理质量的制约可以降低护理并发症的发生率,避开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的发生,增加治疗的成功率,同时还有利于推动科室护理质量的持续改善。
毕业设计 作品研究思路及主要结构 怎么写 设计思路怎么写 设计说明也就是设计理念。设计说明要做到以下几点: 1、设计来源 2、设计的思路及画小房子是如何构思,为什么会画这个房子 3、颜色说明,描述所用颜色的用意,比如绿色:环保,健康,无害等,以及颜色给人的感受,比如舒适啊放松心情什么的 4、透过小房子能让人想到什么5、整体的空间感描述,房间的整体规划是按照什么格局,这样的设计有什么涵义所在 6、所有设计说明要有一个中心点,由中心点向外扩散,再由外聚焦到这一中心点 毕业论文的思路该怎么写呀? 5分 毕业论文思路是:你要完成毕业论文的方法,比如你将采取什么方法,得到一个什么样的预期结果,最终根据结果验证什么问题,或者表达什么观点。 毕业设计的设计思路怎么写 设计思想我能知道的 怎么写自己的产品设计思路 1、首先阐述产品面向用户市场的需求,关键是用户痛点要分析要透--发现问题2、痛点目前有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分析市场同类产品优劣,哪方面做得好哪方面不行等等--分析问题 3、该说到你设计思路,从哪一个角度切入痛点使其得到很好的解决。然后是自己的设计让产品有了哪些提升等等--解决问题 --米可创新设计 MKDesign 毕业论文的课题研究方法 思路怎么写 毕业论文的课题研究方法、 思路 论文选题前要和导师沟通,听取导师的意见和建议。 论文选题要充分考虑自己的研究基础、研究能力和研究兴趣。所选的研究课题一般应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具有重要性。学位论文选题要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一定要是尚未解决或尚未完全解决而又要必须解决的问题,即能解决理论问题以推动学科发展,能解决实际问题产生多种效益,这样的问题当然就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二是具有创新性。学位论文课题应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变化产生的新问题,以及前人没有解决的疑难问题,可以推动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因此,论文选题可以是完善或创新理论与方法,也可以是拓展现有理论的应用研究领域。三是具有学术性。论文讨论的问题一定要是一个学术问题,才有学术意义和学术价值。 四是具有可行性。论文选题要求在科学上成立并可以探究,符合发展趋势,并有一定宽度,可分解,能循序渐进,可以深入研究。在选题方向确定后,拟定具体的题目就非常重要了。论文题目是文章的题眼,可谓“干言万语第一句话”。拟定题目时要尽可能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体现专业性,符合本学科专业的学术要求和规范。二是要有问题意识,有针对性,从题目表述就可以看出论文研究的核心问题。三是题目大小要适度,表述简洁、无歧义。一般采取中生表达,文题相对。字数一般在25个字左右,最好不要超过3O个字。2.文献选择与阅读围绕研究方向领域或关键词选择文献,所选文献要尽量权威和前沿,特别是近五年的同类研究文献,要尽量“一网打尽”。与此同时,耍对文献进行编排处理,并严格按文献着录格式标明文献出处。文献选定后就要认真阅读,通过阅读文献,熟悉了解本研究领域国内外主流期刊最新的研究成果。在阅读文献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四个问题。一是论文所研究的科学问题是什么?是否重要?为什么重要?二是论文中用到哪些研究手段?这些研究手段足以解决所提出的科学问题吗?三是论文中是否有创新的思想?是否使用了新的研究手段?四是论文产生了新的结论或概念吗?论文的数据是否能够支持这些结论或概念?在此基础上,尽量整理出系统的文献综述,并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以实现“更加熟悉前沿研究、有效提高写作能力和形成物化成果”等多种目的。同时,通过多看文献来学习别人的写作技巧和精炼的语言词汇。文献阅读一般包括精读(基础文献、经典文献)和泛读(知识点、跨学科文献)两个层面。对重点文献、经典文献要精读,而且要进行解释、评论和分析。3.研究内容与提纲第一,与专业相关。这是研究生论文选题和写作的基本要求,也是通过毕业答辩的基本前提。第二,与兴趣相关。论文选题既要与兴趣相关,也要与自己未来的发展相关。“题对一生荣”。如果今后从事学术研究,就要选定较为长远的研究领域,深入持久地做下去,持之以恒,逐步培养自己对研究问题的兴趣。第三,适当跨学科研究。运用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或方法来研究本学科专业的问题,常常能产生新的研究思路和研究结论,不仅体现了创新,而且会开辟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因此,在研究生学习期间要注重学术交流,请教不同专业的同行,善于从多角度来思考所研究的问题。4.研究思路与方法在开题报告与论文撰写前,要在充分查阅和研究国内外相关的权威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针对研究对象,尽可能提出新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事实上,任何理论的创新归根结底都是方法的创新。对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方法要尽可能做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运用一些基本概念和理论观点对所要研究的问题进行定性和规范分析,确定研究对象的内涵与外延、特点与本质。在此基础上,借助数理工具,建立......>> 师范类毕业设计中的设计思路怎么写? 从事基础或临床护理科学研究与撰写论文,进行必要的动物实验或临床观察是极重要的一步,既是获得客观结果以引出正确结论的基本过程,也是积累论文资料准备写作的重要途径。实验是根据研究目的,利用各种物质手段(实验仪器、动物等),探索客观规律的方法;观察则是为了揭示现象背后的原因及其规律而有意识地对自然现象加以考察。二者的主要作用都在于蒐集科学事实,获得科研的感性材料,发展和检验科学理论。二者的区别在于“观察是蒐集自然现象所提供的东酉,而实验则是从自然现象中提取它所愿望的东西。”因此,不管进行动物实验还是临床观察,都要详细认真.以各种事实为依据,并在工作中做好各种记录。 有些护理论文写作并不一定要进行动物实验或临床观察,如护理管理论文或护理综述等,但必要的社会实践活动仍是不可缺少的,只有将实践中得来的素材上升到理论,才有可能获得有价值的成果。 资料是构成论文写作的基础。在确定选题、进行设计以及必要的观察与实验之后,做好资料的蒐集与处理工作,是为论文写作所做的进一步准备。 论文写作资料可分为第一手资料与第二手资料两类。前者也称为第一性资料或直接资料,是指作者亲自参与调查、研究或体察到的东西,如在实验或观察中所做的记录等,都属于这类资料;后者也称为第二性资料或间接资料,是指有关专业或专题文献资料,主要靠平时的学习积累。在获得足够资料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加工处理,使之系统化和条理化,便于应用。对于论文写作来说,这两类资料都是必不可少的,要恰当地将它们运用到论文写作中去,注意区别主次,特别对于文献资料要在充分消化吸收的基础上适当引用,不要喧宾夺主。对于第一手资料的运用也要做到真实、准确、无误。 如何撰写课题的设计思路,方法和内容 一、 如何撰写课题综述 课题综述是选题涉及到的相关文献资料进行专题蒐集和必要的市场调研综合分析而写成的。 通过写作过程,了解相关信息,扩大知识面,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沥青设计思路为作品的设计打下基础。 课题综述只有800字左右,要求表述准确、观点明确、文字精炼。要把握“综”和“述”的特点。“综”式要求对所查阅的问小资料和市场调研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使材料更精炼明确,更有逻辑层次,“述”及iushiyaoqiu对课题进行比较专门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论述。总之,课题综述是作者对选题历史背景、前人工作、争论焦点、研究现状、发展前景、目的意义、创新性、实用价值诸方面的高度概括。 在撰写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蒐集的文献应尽量全、尽量新。掌握全面、最新的文献资料是写好综述的前提。 2、注意引用文献的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引用要忠实文献原文。 3、参考文献不能省略,一般要求十篇以上,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过的。 二、 如何撰写课题的设计思路、设计方法和设计内容 1、设计思路的撰写 总体上来说就是设计者以一个什么样的大体思路来完成自己的课题设计。内容主要包括规划选题的设计计划、设计步骤的主要组成部分、计划选题在什么地方有一些创新突破点、达到什么样的设计效果,最后以一个什么样的方式展现设计成果等方面。 2、设计方法的撰写 设计方法有很多种比如实例分析法、十字座标法、调查分析法、头脑风暴法、希望点例举法、仿生学法、类比法、逆向思维法,缩小扩大法、缺点列举法,图表列举法,但所选择的课题在进行设计的时候不可能只用到一种设计方法。可以说明在设计的某一阶段主要采用什么设计方法。我们在应用各种方法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方法的要求,不能凭经验、常识去做。比如,我们要进行市场调查时,应明确制定调查表,明确如何进行分析包括综合分析和设计分析。 3、设计内容的撰写 简单介绍自己为何进行这项设计(说明现有设计的缺点),重点介绍自己课题设计的主要内容,自己将要在哪些方面进行重点的设计,并希望有所突破等方面。 如何撰写课题研究方案和填写课题申报表 1、关于课题申报表 未按要求填写的,应按要求填写到位。 封面上的"课题名称"如果研究方案里作了调整,这里封面上也需作相应调整;"课题负责人",只填写1个即可;"完成时间",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或1-2年,"完成时间"应填某年某月底,课题研究的正式开始时间早于申报填表时间;"成果形式"写一种即可,一般为"报告",有"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结题报告"等,而"论文",为报告的高级形式;"单位及职务、职称",一般填3个内容,实在没有职务的,填单位、职称2个内容;"邮编、地址"应填写清楚、完整"联系电话"一般填写单位(自己办公室)电话和本人手机电话号码,便于我们之间的联系。 第二面"课题组其他面员的有关情况"中的"课题内分工",应填写明确,尤其是谁负责课题的总体设计,谁承担课题结题报告的执笔撰写任务应予明确;"课题负责人所有单位意见",单位公章和单位分管领导的签字,都不能少。如果课题已批准立题,而签字盖章都应该补上,否则你的研究得不到单位及领导的支持。 2、关于课题的题目 教育科研课......>> 教学设计思路怎么写 列出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然后确定流程:导入,教学环节,小结。 软件工程课程设计设计思路怎么写 软件工程课程设计 没问题的帮忙的。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论文提纲也可以用最简单的格式和分类,简单明了地说明论文的目的、依据和意义,甚至是两句话。这种提纲往往是用于科学论文,而且在对于各种概念有相互联系而不是孤立的出来讨论的情况下。如果总要分出1、2、3......点来写的话,往往会变成“八股文”的模式,这样的论文往往是应付式的论文,其真正的科学价值会大打折扣。
首先,毕业论文设计思路是在毕业论文写作开始到完成的一个整体的设计思路。论文设计思路均需要在开题报告与答辩报告中提及。毕业论文设计思路是毕业论文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决定毕业论文设计走向的关键。那么在构思毕业论文设计思路时,首先需要一个能够切入的选题,这个选题的研究对象、研究目的要明确,也要明确选题的可实施。论文的选题也需要简明扼要,能够反映出论文呢工作的主要内容,为论文设计思路构思奠定基础。决定选题之后,便要确定论文选题的研究意义与目标,这也是完成论文设计思路的一部分,为设计思路提供研究意义。论文设计思路也要包括实施策略。实施策略是设计思路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其中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的实施计划与步骤。最后毕业论文设计思路需要说明在论文设计中查阅参考的文献与灵感来源。论文设计思路要清晰说明,才算一个完整的论文设计思路;论文设计思路也要严谨有逻辑,才能符合一个完美的论文设计思路。只要按这个步骤写相信用户能够很好地完成毕业论文思路的撰写。
紧张而又充实的大学生活即将就要结束,众所周知的是毕业前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演讲,毕业论文其实是一种有计划地来检验大学学生学习成果的一种形式,那么我们应当如何写毕业论文呢?下面收集整理的毕业论文写作思路与技巧,欢迎阅读与收藏。
毕业论文要提出的问题要具体、集中, 毕业论文的材料收集要尽可能地广泛一些。一般来说,毕业论文至少要做好知识、材料的准备工作。
一定要充分熟悉对象,这是你正确认识对象必不可少的前提目的。除了直接了解本身的各种具体特征以外,还要把握好一切能够影响研究对象的发展变化以及社会、历史条件的因素。只有尽可能完全地掌握这些材料外。才能进行研究时充分的体现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对于具体的情况作具体的分析。
在我们写正文的时候,描述的语言一定不要过于华丽的表现,让人会感到无实感,同时也不要过于枯燥无味,最好是就是按照平铺直叙来描写,会让学校的导师都有支撑感来阅读,包括论文的目录大纲、摘要、文献都是要按照严格的格式来写,字体和纸张也需要注意。基本掌握住这些,论文就写得比较客易了。
经过我们屡次重复修正的毕业论文,应该再一次送给指定的老师进行审阅认可后,以老师最后指点签署的赞同字样的,说明这篇毕业论文才可以算是完成了。
不足和遗憾不会给我打击只会更好的鞭策我前行,今后我更会关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出现,并争取尽快的掌握这些先进的知识,更好的为祖国的四化服务。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毕业论文写作总结报告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阶段一次非常难得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机会,通过这次比较完整的给排水系统设计,我摆脱了单纯的理论知识学习状态,和实际设计的结合锻炼了我的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提高我查阅文献资料、设计手册、设计规范以及电脑制图等其他专业能力水平,而且通过对整体的掌控,对局部的取舍,以及对细节的斟酌处理,都使我的能力得到了锻炼,经验得到了丰富,并且意志品质力,抗压能力及耐力也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这是我们都希望看到的也正是我们进行毕业设计的目的所在。
虽然毕业设计内容繁多,过程繁琐但我的收获却更加丰富。各种系统的适用条件,各种设备的选用标准,各种管道的安装方式,我都是随着设计的不断深入而不断熟悉并学会应用的。和老师的沟通交流更使我从经济的角度对设计有了新的认识也对自己提出了新的要求,举个简单的例子:市政给水管网引入管的管径如果选择不当就将造成上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这些本是我工作后才会意识到的问题,通过这次毕业设计让我提前了解了这些知识,这是很珍贵的。
在设计过程中一些管道的设计让我很头痛,原因是由于本身设计受到建筑图本身的框定,而又必须考虑本专业的一些要求规范,从而形成了一些矛盾点,这些矛盾在处理上让人很难斟酌,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我意识到:要向更完美的进行一次设计,与其他专业人才的交流沟通是很有必要的,这其中也包括更好的理解建筑甲方的各种要求,更要从祖国的高度看待一些大局上的问题更好的处理各种矛盾。
提高是有限的但提高也是全面的,正是这一次设计让我积累了无数实际经验,使我的头脑更好的被知识武装了起来,也必然会让我在未来的工作学习中表现出更高的应变能力,更强的沟通力和理解力。
顺利如期的完成本次毕业设计给了我很大的信心,让我了解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对本专业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无论给水系统排水系统还是消防系统,我都采用了一些新的技术和设备他们有着很多的优越性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这新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们的创造力。比如我的设计在节约水能源上就有很大的不足,在这个能源紧缺节能被高度重视的社会中,这无疑是很让我自身感到遗憾的,可这些不足正是我们去更好的研究更好的创造的动力,只有发现问题面对问题才有可能解决问题,不足和遗憾不会给我打击只会更好的鞭策我前行,今后我更会关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出现,并争取尽快的掌握这些先进的知识,更好的为祖国的四化服务。
漫长而又短暂的四年大学生涯即将结束,匆匆时光里总有一些值得记忆与回味的时刻存在并深深保留下烙印的痕迹。这一刻是所有回忆中我认为最难忘的记忆,回想着自己是怎样每天坐在电脑前挥舞着手指的跳动,是怎样让自己的思维跳跃到灵感的边界,又是怎样在疑惑中坚持自己,在坚持中打破困境……
在我徜徉书海查找资料的日子里,面对无数书本与资料的罗列,最难忘的是每次找到资料时的激动和兴奋;在亲手设计的平面广告图的时间里,记忆最深的是每一步小小思路实现时那幸福的心情;为了毕业设计我经常赶稿到深夜,但看着亲手打出的一字一句,心里满满的只有喜悦毫无疲惫。这段旅程看似荆棘密布,实则蕴藏着无尽的宝藏。我从资料的收集中,掌握了很多旅游地产以及营销策划的知识,让我对我所学过的知识有所巩固和提高,并且让我对国内外旅游地产行业的发展有所了解。()在整个过程中,我学到了新知识,增长了见识。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仍然要不断地充实自己,争取在所学领域有所作为。
脚踏实地,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学习态度,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吃苦耐劳的精神是我在这次设计中的收益。我想这是一次意志的磨练,是对我实际能力的一次提升,也会对我未来的学习和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在这次毕业设计中也使我们的同学关系更进一步了,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以及安分共同面对压力和寻找动力的共鸣感,使得我们经常在深夜在网络上互相吐槽互相侃侃而谈。毕业的临近也使得我们彼此的心越拉越紧,约收约细。
最后很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和专业老师,是你们的细心指导和关怀,使我们能够顺利的完成毕业设计。在老师的严谨治学态度、渊博的知识、无私的奉献精神使我深受启迪。不顾劳累与辛苦为我们争取时间和利益,为我们讲解毕业设计需要调整和修改的方向。从尊敬的老师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扎实、宽广的专业知识,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我相信,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中我一定会铭记四年来带给我的每一份欢乐与汗水,将它们绘制成只属于我的风画卷。
随着毕业日子的到来,毕业设计也接近了尾声。经过几周的奋战我的毕业设计终于完成了。在没有做毕业设计以前觉得毕业设计只是对这几年来所学知识的单纯总结,但是通过这次做毕业设计发现自己的看法有点太片面。毕业设计不仅是对前面所学知识的一种检验,而且也是对自己能力的一种提高。通过这次毕业设计使我明白了自己原来知识还比较欠缺。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太多,以前老是觉得自己什么东西都会,什么东西都懂,有点眼高手低。通过这次毕业设计,我才明白学习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都应该不断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知识和综合素质。
在这次毕业设计中也使我们的同学关系更进一步了,同学之间互相帮助,有什么不懂的大家在一起商量,听听不同的看法对我们更好的理解知识,所以在这里非常感谢帮助我的同学。
我的心得也就这么多了,总之,不管学会的还是学不会的的确觉得困难比较多,真是万事开头难,不知道如何入手。最后终于做完了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此外,还得出一个结论:知识必须通过应用才能实现其价值!有些东西以为学会了,但真正到用的时候才发现是两回事,所以我认为只有到真正会用的时候才是真的学会了。
在此要感谢我的指导老师xxx对我悉心的指导,感谢老师给我的帮助。在设计过程中,我通过查阅大量有关资料,与同学交流经验和自学,并向老师请教等方式,使自己学到了不少知识,也经历了不少艰辛,但收获同样巨大。在整个设计中我懂得了许多东西,也培养了我独立工作的能力,树立了对自己工作能力的信心,相信会对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而且大大提高了动手的能力,使我充分体会到了在创造过程中探索的艰难和成功时的喜悦。虽然这个设计做的也不太好,但是在设计过程中所学到的东西是这次毕业设计的收获和财富,使我终身受益。
毕业论文写作思路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