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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土之恋 、 迟子建不知疲倦地引导读者一次又一次地留连于她的故乡的山川草木、花鸟鱼虫之中。从80年代中期步入文坛至今,迟子建一直执著地书写着她的故乡的山水风物。其中她的早期作品如《北极村童话》、《沉睡的大固其固》、《北国一片苍茫》等较后期作品更Dll亥ti意描写东北边陲的自然景致和乡村生活,读者都会被她作品中那一派旖旎的自然风光所吸引。 在迟子建眼里,故乡北国到处都是美丽的景致,从密密的森林到皑皑的白雪,从极地之光到金钟般的土豆花……即便是无处不有的景致,在迟子建笔下,故乡之美也是别于它处。春天和月光无处不有,但故乡这里的春天不同于南方的春光明媚、鸟语花香,它绿得更自然彻底。月光也与别处不同,它美得令人伤心,宁静得使人忧郁。它们喜欢选择夏目的森林或者冬天的水面来展示它们的美丽……。而这美丽月光的载体森林和冰面同样是大兴安岭地区的特殊景致。同样这里的秋天也不同于南方的秋天,秋天的山被霜染成了五花山。山是五颜六色的,仿佛满山都是在开花,然而金黄深红的颜色没有灿烂多久,雪便从天而降。北极村少雨,但它多雾,迟子建非常喜欢那属于北方特有的飘逸、灵动的雾,经常将她喜爱的人和物置于这种如梦如幻的生活场景之中,迟子建小说中干冷、坚硬的北国的边塞小镇在雾的笼罩之下,具有了江南水乡的灵秀与润滋,但洗去了江南阴雨天所散发出的潮湿、氤氲之气,却有清朗的北国所独有的清新与凉爽。 文学作品中的地域文化特色与作家本人的地域文化心理素质密切相关。而“作家本人的地域文化心理素质,首先来自童年和少年时代的生地,来自他的故乡、故园。那里的自然风物、乡俗人情、历史遗迹、文化传统等,从他刚刚能够理解这个世界的时候开始,便感染他,日积月累,遂形成他最初的、也是基本的地域文化心理素质。这种心理素质表现为乡土依恋,表现为悠悠的乡情、乡思,它甚至可以伴人终生。”。迟子建出生于我国最北部的漠河,她的童年时代在黑龙江畔度过。故乡的自然环境民俗风情、文化传统等,从迟子建童年时期便开始感染她、熏陶她,日积月累便形成了她特定地域的文化心理素质。纵观她的作品,浓郁的乡土情结使她的眼光和笔墨时时难以离开故土,她的创作事业几近固执的热切留连在熟知的家园,尤其是她早期的作品更注重描绘自然风景,可以看到她对一些自然意象的描写还都带着对童年记忆的影子。嫩绿的青葱、醉人的都市、散着香气的土豆花……她对故乡景物的描写还是带着童年的印象。北极村是迟子建的故乡,这里留下了她太多的童年记忆,而童年的记忆总是深深地缠绕着她:“我走上文学道路以后,脑海里还时常浮现出童年时家乡的山峦、河流、草滩的自然画面,似乎还能闻到花草的香气,闻到河流的气息:也常常不由自主地想起童年故乡的生活场景,乡亲们言谈举止的方式和表情,他们高兴时是什么样子,发怒时是什么样子,说话时是什么样子……种种情态,在我脑海里特别深刻,一下笔故乡的人、事、景、惰就扑面而来。’7‘” 迟子建的小说常以优美的东北自然意象充斥叙述,使那些东北风情充满着朴实的质感,无论山、树,还是动物、人,都以童年的视角获得了遐思翩翩的意境,让人们在联想中感受着迟子建作为一个才情型作家的牺脱姿态,。也享受着菜种诗意的延伸a‘遮子建的小说让我们领略她的故园自然之美的同时,也感受到了黑土地所生成的文化其特有的魅力。黑土地深邃的自然力量与人物的生命互为补充与共生,自然成为人物精神内涵的一种填补。在迟子建的文学世界里,青草会唱歌,牛马会思想,鱼儿会流泪。自然万物不仅是多民们赖以生存具体可见的内容,更是他们生命的一部分。她相信动物与植物之间也有语言交流,只不过人类从诞生之日生就的“指挥与这种充满灵性的语言有着天然的隔膜,”“3在迟予建心里,人与自然是亲近与共存的,正是这种物我同一的自然观凭添了迟子建对自然景色描写厚重的生命感,也使得她对故乡山水景物浓墨重彩的描写,溶入了她对故乡人民深切的爱恋。 在她的作品中,我们既能领略北国边地独特的自然之美,还能看到在迟子建笔下常常出现的酸菜缸、大马哈鱼、土豆花、木刻楞房子、棉乌拉、火炕、雪爬犁、冰灯等北国特有的人文景观,也能感受到繁碌的忙年、热闹的婚丧仪式、扭秧歌、开江捕鱼等浓郁的地域风俗。作者把奇异的地域风情、民风习俗以显性的风景画形式表现出来,但在这些画面中,意象的展现不是一个个汉字的次第呈现,两是作家用心灵浸润的记忆序列,以饱蘸深情的文字构建的一个蕴含丰富现实生活内容、带有浓郁地域文化色彩的世界,独特的东北自然景观与浸透作者独特审美倾向的人文景观达到了完美的融合。 二、风俗民情 读迟子建的作品,我们不但能领略到大兴安岭黑龙江畔的青山白雪、绿水森林,还能感受到朴实而奇异的民俗风情,凝聚着百姓智慧的神话与民间传说。“风俗不论是自然形成的,还是包含一定的人为的成分,都反映了一个民族对生活的挚爱,对活着所感到的欢悦……风俗中保留一个民族的常绿的童心,并对这种童心加以圣化。风俗使~个民族永不衰老。”“1迟子建和她的故乡人一起沉醉于各种神秘而动人的传说之中,一代代口耳相传地传递、倾听着奇诡的故事,兴味盎然地制作着各种节日的物品,肃穆虔诚地祭拜天地、祖先。在迟子建的文学世界里表现出了对各种神话传说和民间风俗的迷恋,灵魂出游、狐仙出没等传说以及观花灯、看秧歌、观庙会、放河灯等民俗频频出现在她的小说中。迟子建后期的创作更加强化风物习俗的描写,加强了神话传说的意味,以至于中篇小说《秧歌》、《香坊》、《旧时代的磨房》、《东窗》,短篇小说《逝川》、《鱼骨》、 《腊月宰猪》等等作品都以风物习俗或神话传说作为叙述框架与重心,其故事的发展,冲突的开合,人物的命运,皆与之密切相关,一方面凸显了作品的地域风貌,渲染了生活氛围和民间文化色彩;另一方面也从中展开了人生的世相百态,表现了人物的人性本真与生命意识。俗话说,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黑龙江幅原辽阔,历史悠久,民俗事象也因之纷繁复杂,形态多样。本章从四个方面分别对迟子建作品中的北国民俗进行梳理。 (一)物质生活民俗 。 通过迟子建作荫可以看到大量的物质生活民俗的描写。物质生淆民俗包括饮食、服饰、居住、建筑等方面的民俗。 其中对具有北方特色的服饰做了许多描绘。北方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得北方人穿衣多厚重,而早些时候的游猎民族穿衣基本上是就地取材。如《北极村童话》中“我”脚上穿的棉乌拉、手上带的棉巴掌、《秧歌》中女萝小时候穿的虎头鞋、王二刀头上戴的新毡帽、小梳妆穿的蓝棉袄、黑棉裤;《旧时代的磨房》中三太太围的长绒毛围巾、四太太当掉的裘皮衣服;《树下》中栾水玉老太太身上的紫花缎子袄和张怀穿的笨重而暖和的皮袄;《逝川》中渔妇们喜欢包着头的藏青色或银灰色的头巾和无论长幼都梳着的发髻;《伪满洲国》里紫环的皮靴子和用狍皮缝制的苏因(棉袍)等等。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是人类生存的头等大事,但食什么,怎么食,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类栖息地的自然地理环境。
这个我刚好有的"民俗文化研究"的论文3000~5000字
试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序 言 人类创造了历史,历史也抚育了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各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类不仅创造了优秀灿烂的民族文化,而且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国人民民俗文化和传统习俗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维系各民族生存发展的充足动力和不竭源泉。民间文学艺术已成为区分世界不同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面对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甚至失传的危机,民间文学艺术亟待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是许多国家都认为必要却又倍感棘手的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起至今,已有众多国际组织先后关注此问题,并试图给出大家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但结果却并非令人满意。由于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诸多问题上的复杂性,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在法律上对民间文学艺术予以保护。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流派纷呈,千姿百态。无论是透着喜庆和吉祥的大红剪纸、灵韵别致的传统泥塑,还是清新简洁的蓝印花布、古老神秘的纳西族“东巴”,都从不同侧面体现着文明古国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在时时刻刻传承着古老的华夏文明。民间文学艺术不仅是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更是祖先赐予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在5000多年历史沉淀的中国文化玫瑰中,就像一只艺术奇葩,显得格外绚丽多彩和引人注目。然而 ,在我国学术界和立法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研究,基本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直持续至今,并在近几年形成一个研究高潮,出现不少以此为主题的研究论文。但我国在传统知识保护领域内的立法却并没有显著进步。已经出台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0)和《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2)。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理论界关于如何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保护,有两种互相冲突的代表性观点。一种观点反对用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建议通过公法权利来提供保护;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知识产权能在传统知识保护中发挥作用,或至少对进一步检验这种可能性抱有兴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近的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传统知识持有人开始寻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传统知识。本文认为对民间文学艺术应该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同时加强特殊立法保护,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加以阐述。第一部分,笔者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进行概述。首先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界定加以重点阐述,因为无论从国际立法、区域立法、国内立法,还是我国的现今理论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称呼不一。有的学者将其等同于民俗,有的学者将其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划等号等等。笔者在把民间文学艺术与民俗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分的基础上,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指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间文学艺术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是包含关系,即民间文学艺术包括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其次;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范围及其保护的必要性加以阐述。第二部分,阐述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渊源与发展历程。主要从对其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背景谈起,同时对其国际条约、区域立法加以考察分析和对比。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第一点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联系与区别加以澄清,首先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联系包括他们都有非物质性、可复制性和法定性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区别有他们的权利性质不同、客体范围不同、创新的标准不同、权利主体的确定性不同以及他们的时间性不同,从这五个方面全面加以分析。第二点是对利用著作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反思加以探讨。第四部分,从中央到地方立法两个方面,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现状加以阐述。 第五部分,是如何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的构想。在关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保护方面,在我国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民间文学艺术不同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客体,其属于新型的知识产权客体,应该利用特殊立法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著作权制度加以保护。本文认为,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特殊性,在我国理论界的研究还不深,理论的储备还不够。为了更加及时地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必须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本文试从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保护三个方面加以分析,希望对未来的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有所帮助。同时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出台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立法保护,形成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主,以特殊立法为辅的新型立法机制,以期对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一部分 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概述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内涵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术语的概念内涵,我们应当做狭义和广义的区分。 狭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等同于我们在民间文艺学上所说的民间文艺,包括民间文学(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叙事诗、史诗、谚语、民间说唱、民间小说)、民间音乐、美术、舞蹈和民间工艺等方面。就此而言,狭义的民间文学艺术指的是“全体的产生于民间,口头的流传于民间”的文学艺术,它是与主流社会中所谓“纯粹的”或“精英化的”文学艺术创作相对应的一种原生的艺术表现形式。在英语中,与之大体对应的说法是“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1] 广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内涵并不限于民间文艺学上的审美意味,而是扩展到民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实社会中,那些在生产、生活、组织制度、精神信仰等各个领域以具体形态体现的民俗,有着某种程度的审美性而具有文化和商业价值,均有可能被认为是“民间文学艺术”。例如,位于深圳华侨城的中国民俗文化村,不仅将我国各民族地区的标志景观原样或微缩复制,而且从来源地雇请少数民族艺员再现生产生活场景、表演特色文体节目、组织节日庆典和祭祀仪式等。这是将整体的民俗作为审美形态设为旅游项目加以商业利用的经典案例。在英文中,与此内涵大体对应的说法是“Folklore”。 应当说,“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是被涵盖于“Folklore”之中的,理解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的关键在于厘清“Folklore”的涵义。Folklore一词是英国学者汤姆斯(W. )于1846年将Folk(民众)和Lore(知识)合二为一创造的,最早由日本学者将其翻译为“民俗”,后来也为我国民俗学界所采用[2]。Folklore植根于群体意识和精神在社会中的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它可以泛指基于一定自然和社会条件(如种族、血缘、地域、文化水平、生活状况)所结成的某一群体在长期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维系并且形成为传统的一切风俗习惯,即民俗,也可以特指其中可作为这种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典型表现的民间文学或口承文艺。因而,它在民俗学上的使用同样是有层次的,可以指作为一级学科的“民俗学”,也可以指作为二级学科的“民间文学”或“民俗文艺”。[3] 就Folklore的语源来说,据费孝通先生的解释,Folk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全体人民,而是具有亲切乡土关系的人们,在中文里,近于“老乡”、“乡下土里土气的人们”,作为一个形容词近于“民间”、“土风”的意思:Lore作知识或学问讲也不确切,近于“天方夜谭”中的“谭”字,夏天乘凉时孩子们喜欢听的“逸文、传说”。所以如果直译,“民间传说”四字比较接近[4]。日本的民俗学者亦承认,迄今被译为民俗或民俗学的Folklore,本来意义是传承的精神文化或口承文艺。[5] 值得注意的是,Folklore意义上所涵盖的“民间传说”现在已经远远不限于语源上的解释或是我们中文习惯上所理解的某种民间文学创作形式。与其倘有一线联系的话,恐怕在于现在的Folklore已经包括了任何一种能够被群体“传说”的文化现象。在《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Folk加lore就被翻译为“民间传说”,并把民间传说的形式分成说和唱的口头文学、物质和文化(包括民间建筑、民间艺术、民间手工艺术)、习俗和节日(包括宗教意识、节庆、儿童游戏、民间戏剧、民间舞蹈)三大类。[6] 澳大利亚昆士兰法学院教授卡马尔.普里博士认为:所谓“民间 (Folk)”,指的是至少具有某一公共特性的一群人。至于这一共同特性是什么并不重要,比如它可以是一个共同的职业、共同的语言或共同的宗教信仰,重要的是,无论以何种目的结成的这一群人必须具有某些自己的传统;“传说(Lore)”一词指的是与诸如教义、戒律或习俗有关的传统事实或信仰本身,传统意味着代代相传下来的文化的各个方面,它既包括文化的观念方面(如习惯、习俗、仪式),也包括文化的创造方面(如音乐、舞蹈、戏曲、文学、观赏艺术),因此,文化可以被视为由一群人保留下来的传统。[7] 该观点代表了国际社会上较为主流的认识倾向,即Folklore是一种属于群体的文化传统。就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而言,Folklore总是与传统知识(Traditional knowledge)相提并论的。由于在字面上,Folklore(民众的知识)与Traditional Knowledge(传统的知识)谈不上有明确的差别,这种区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便于实际的操作而从技术上加以考虑的结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格雷厄姆、杜特菲尔德在其相关研究报告中指出:“传统知识一般是指与自然环境相联系的知识,而并不涉及如艺术作品、手工艺品和其他文化创作和表现形式(这些东西倾向于被认为是Folklore的元素)。依据一位专家的观点,传统知识(或其称之“传统环境知识”)是“一个群体通过一代又一代与自然息息相关的生活建立起来的大量知识。它包括一个分类体系、一整套对于本地环境的经验积累和一个控制资源使用的自管理系统。” 至于Folklore,值得注意的是,它作为国际社会的议题被加以讨论是先于传统知识的,最早可回溯至20世纪70年代,当时是作为与版权相关的问题提出的。依米歇尔.布莱克尼所言:“传统知识的表述……是顺应那些批评Folklore之狭隘性的观察家们提出来的。然而,它意味深刻地改变了讨论的话语。Folklore以在版权中或以版权为附加条件加以讨论为特色。传统知识的范围则被拓宽到足以包含诸如在药物治疗和作为食物方面的动植物知识。就此而言,问题的讨论就将从版权的左近转至专利权和生物多样性。”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开展Folklore保护的两家机构。UNESCO因其在文化上的取向而当然地涉足其中。该组织对于Folklore的定义如下:“Folklore(传统大众文化)是一个文化社群基于传统的创造的总和,经由一群个人加以表达,且被承认反映其文化和社会身份:其标准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传承。它的形式是与其他的,如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等等艺术融在一起的。”[8] “因而,Folklore在传统社群中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形式表现,包括(I) 音乐、舞蹈和其他表演艺术;(ii)历史和神话传说;( iii)设计和符号;和(iv)传统技术、手工艺和艺术作品。美国人类学和民俗学者Ellen Mchale认为,无论受过教育还是未受过教育,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每个连接在一起的群体,或是有共同的利益和目的的群体,都拥有一种传统,这种传统叫做民俗。民俗包含许多个体的、大众的和“文学的”因素,这些因素通过反复流传和变异被群体评价和延续,并以这种方式被群体吸收和同化。民俗,其范围包括传统艺术,信仰、工作和休闲的传统方式、装饰和庆典等,是一个群体保持和传承一种生活方式的传统形式。在任何情况下,民俗都存在于群体之中,并在群体中代代相传,民俗是群体在相互交往中产生的具有意义的共同经验。通过表演或示范,手把手的或在小范围内的相互交流,群体以这种非正规的方式掌握了这些知识的传统形式。根据我国民俗学者的观点,民俗可以区分为:(一)生产习俗:渔猎、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建筑、商业等方面的习俗;(二)生活习俗:衣、食、住、行、医、用、语言、产育、婚姻、丧葬、寿诞、礼仪、节日等方面的习俗;(三)文化习俗:民间口头文学、美术、舞蹈、音乐、游艺、竞技等方面的习俗;(四)组织制度:村落、家族、姓氏、社团等方面的习俗;(五)精神信仰:图腾崇拜、神灵信仰、祝咒、禁忌、预兆和占卜等方面的习俗。可见,“民俗”是一个囊括群体生活方方面面的宽泛概念,不能体现出群体文化创造的内涵。而从民俗学的角度看,国际社会所致力于保护的Folklore只限于民俗文化中属于感性范畴的审美创造形态。 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在法学界尽管也常常有很多争论,但是至少在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学者之间基本是一致的,即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只占民俗(Folklore)中的一类。“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流传,主要反映人民大众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表现他们的审美观念和意识情趣,具有自己的艺术特色。”[9]一些发展中国家不切实际地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范围扩大化。比如1972年由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制定并于1982年生效的地区性公约《班吉协定》,就将其保护范围规定为“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团体所创作的、构成非洲文化遗产基础的、代代相传的文学、艺术、科学、宗教、技术等领域的传统表现形式与产品”,这就显得过于宽泛因而也不很妥当。 笔者认为,我们在为民间文学艺术立法时,应该吸取国内外学者们在艰辛探索中己经取得的有益成果,从他们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一般的、通常的、公认的知识中去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把民间文学艺术同民俗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别开来,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下位概念,而民间文学艺术又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上位概念,为了更加完善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属于以作品形式显现并且符合著作权保护客体条件的,应该由著作权保护。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立法立足于现实世界,才能使我们的法律有效的规范现实生活。基于以上笔者的讨论,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应该做如下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是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
民俗既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又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遗产。早在《汉书·王吉传》一书中就有“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的记载。《礼记·王制》云:“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这里说的王者巡守之礼,就是国君深入民间,对乡村社会的民情风俗进行一番调查研究。太师是掌管音乐及负责搜集民间歌谣的官吏,他把民间传承的民歌(国风)呈递给国君.国君通过这些民歌,“观风俗,知得失”,制定或调整国家的方针政策。我国古代诗歌总集《诗经》中的《风》,就是古代各民族之间流传的民歌.这些民歌,反映了古代人民的风俗习惯,包含着大量的古代民俗事象,对研究我国古民俗具有重大价值。 研究民俗事象和理论的学科称为民俗学。“民俗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独立的学科,“民俗学”与文化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有着极其密切的亲缘关系,如考古学要借助民俗学揭开古代社会神秘的面纱,民俗学要借助考古学提供古代传承文化的实证。编辑本段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是近几年学术界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多少疑义,不是问题。因为在此之前,中国民俗学界或民间文化界一直在使用“民俗”、“民俗文化”、“民间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等概念。现在突然出现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名称,而且这一名词变得十分时髦,许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纷纷改名,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有的提出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等。其实在我看来,这是换汤不换药,贴时髦的标签。如同前些年,人类学热起来,许多学科紧跟形势,在学科前冠以人类学,如人类学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等等。人们不禁要问,这些是什么学科呢?究竟是社会学、民族学、还是民俗学,有必要加人类学壮其门面吗。说到底我们从事这些学科研究的人有点心虚,缺乏自信,不敢承认民俗学或民间文化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指我们以往熟悉和研究的民间文化、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民间文化”的概念是可以互相置换的。
中国民俗文化 ——风水文化和风水建筑风水一说被大多数人视为无稽之谈。在科学发展的今天,从科学的角度来看,风水之说并不是一无是处。大多数人也将其看做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 《黄帝宅经》曰:地善,苗旺盛;宅吉,人兴隆。短短十个字就完全道出风水学的精髓。风水从字面上来理解,风是流动的空气; 水是大地的血脉, 万物生长的依靠。有风有水的地方就有生命和生气,万物就能生长,人群就能生活。从科学的角度来看,正因为有了空气与水和适宜的温度,地球上才有了生命。所以,风水一说也有正确所在,正因如此,在建筑中从古至今人们都十分重视风水一说。在中国有许多风水建筑,人们在建造房屋,选择家宅的时候会注意风水的好坏,讲究环境方位问题。人们也常以山水俊秀,地灵人杰等词语来赞美自己所在的地方。风水文化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那么,何为风水文化?它究竟是迷信还是科学呢?《葬书》最早提出风水一词, “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 ”所谓的风水学便是:太极生两仪(阴阳、正负) ,两仪生四相(五行) ,四相生八卦,八卦生二十四山。通常人们将风水分为:龙、穴、砂、水、向、意、形、天。所有高等的风水师,都是按这些理去做,但要结合人命理,本性去计算;以前风水大师们的一句发家名言便是: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中国古人把风水称为堪舆,也叫地理,我们可以将其连起来读做:堪舆风水地理——堪(观察天) 、舆(勘察地)、风(空气空间) 、水(水文水质)、地(地形地质)理(的研究分析理论) 。在地球上, 水、 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是也是风 占最大体积的物质是风、 地。 (空气)、水、地(土地) 。在地球上除了由天体进来的物质之外,几乎所有物质都由风水地三者所承载所包含所孕育,当然也包括人类。可见古代人所说的风水,就是泛指地球中的所有物质,风水学就是研究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微观物质(空气、水和土)和宏观环境(天地)的学说。 根据古人的感知,在大地上除了地和水之外,余下的就是空间了,空间里只有风了。古人认为,风和空间和天是联在一体的,风水学中所说的风,既是空气,也代表空间,同时也包含天。老子曾说过: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就是天,所以有天一生水之说,二就是地,三就是水。翻成白话文便是:天生地,天地生水,天地水生万物。 风水一词最早出于伏羲时代, 太昊伏羲根据自己研创的简易图, 推理出地球有过一段是风与水的时期。《简易经》里记载: “研地说:一雾水,二风水,三山水,四丘水,五泽水,六地水,七少水,八缺水,九无水。 ”这里所指的风水应该就是风水的原义了。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 风水一词是这样定义的: 指住宅基地、 坟地等的地理形势,如地脉,山水的方向等。在《辞海》中也是如是解释:风水,也叫“堪舆” 。旧中国的一种迷信。认为住宅基地或坟地周围的风向水流等形势,能招致住者或葬者一家的祸福。也指相宅、相墓之法。但其实这两种说法并不准确。其一,它将风水等同于一种迷信,没有肯定其科学的内涵;其二,没有把风水与风水术区别开来。风水是从古代沿袭至今的一种文化现象。从表面上讲,它是一种民俗,一种择吉避凶的术数;从本质上讲,它是古人研究人与环境之间关系 、的一门学问。简略地说,它与现代的“人类聚居学”“环境地理学”有些相似,但二者之间仍有本质的差别: 后者是建立在观察与实验基础上的一门科学; 而前者由于缺乏科学理论与实验基础, 夹杂着许多唯心主义的说法和迷信的内容, 以至于我们还不能将它作为一种科学,只能作为一种“术数” 。近年来,由于对传统文化研究不断深人,中外学者对风水的看法渐趋一致。他们认为:风水是中国古代为寻找建筑物吉祥地点而提出的一套景观评价系统, 是古人对居住环境进行选择、处理的方法与布局的艺术。风水的范围包含住宅、宫院、寺观、陵墓、村落、城市等许多方面,其中涉及死人葬地的称“阴宅风水” ,涉及生人居住地的称“阳宅风水”。风水有糟粕也有精华,不能简单地采用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的态度对待它。有的学者还认为,严格地讲,风水与风水术是有区别的。风水是一种客观存在,其本体是自然界;而风水术是主观对客观的活动,其本体是人。中国风水学是宇宙星体学、天文学、天体运行方位学、地球物理学、地磁方位学,水文学、地质地貌学、环境景观学、自然生态建筑学、社会伦理学、美学、人体信息学、气象学、空间选择学、时间选择学、民俗学、做人哲学、玄学、易学、预测学、阴阳学、五行学、形气学、理气学、日课学等等一门庞大的综合类学科。这是中国古人的伟大智慧的结晶,这是我们后人所应学习继承,应大力发扬光大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所有人都熟知的风水建筑可能非故宫和明十三陵莫属了。 北京有一条龙脉,贯穿故宫和明十三陵。 古代君王身前居住之所与身后安息之地皆在龙脉之上,受天神庇护。 故宫,距今已经有了 600 多年的历史。故宫的龙脉与昆仑山相通,而昆仑山与天上元气相通。故宫中的交泰殿是故宫的龙穴也是北京城的龙穴,同时也是全中国的龙穴。从静态风水来看,故宫后有景山,前有金水河,位于山水之间,镇山金水,处于山水的环抱之中,为延年穿宅之格。从后宫后寝分析,以前宫前三殿来论,主体建筑太和殿、中永殿、保和殿皆占吉星位置,以后寝、后三宫来论,朝清宫、交泰殿、坤宁宫亦处于吉星位置,尤其是延年吉星得位,更主长久稳固。整个故宫是完全按照风水这个大体的格局来建造的。明朝皇帝的墓葬群——十三陵亦是如此,它始建于永乐七年。为了求得吉祥的墓地,明成祖命江西风水师在昌平境内找到了这一片山地, 经朱棣亲自踏勘确认后并封为“天寿山”。以后的十二代明朝皇帝也相继把陵墓建造在这里,十三陵周围层峦叠嶂,秀美天成。十三陵所处的地形是北、东、西三面环山,南面开敞,山间众溪汇于陵前河道后,向东南奔泻而去。陵前神道两侧的两座小山,为“龙山”和“虎山” ,符合东青龙、西白虎的四灵方位格局;用风水理论来衡量,天寿山山势延绵, “龙脉”旺盛,陵墓南面而立,背后主峰耸峙,左右“护砂(山)”环抱,向南远处一直伸展至北京小平原,前景开阔。陵墓的“明堂” (基址)平坦宽广,山上草木丰茂,地脉富有“生气” ,着实是一处天造地设的帝陵吉地。这次在去北京的旅游途中,我还听说了北京另一特别知名的风水建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厦。此建行位于北京西二环金融街 25 号。“金融街”在元代被称为“金城坊” ,明、清两代是金铺、银号聚集之地;清末至民国,我国的大部分银行也多设于此,是历代各种金融机构垂青的风水宝地。“现在的‘金融街’始建于1993 年 8 月,至 2005 年全部完工。南起复兴门, 北至阜成门,东临太平桥,西沿二环路,占地总面积 103 公顷。这里云集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中行总行、农发行总行等国家级银行总部,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保集团、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网通等一大批著名金融保险证券单位和电信企业入驻。马来西亚丰隆集团等国外的著名银行机构等 200多家国内外金融及非金融机构落户此地, 成为我国掌握国际最新金融信息, 了解世界金融动态的国家级金融中心。” 虽说在此块“风水宝地”之上,但建行总行却是“地处不兴” 。建行门前天桥斜去,呈虚水而走遇“天桥煞”,而其西北角又面对十字路口遭“路冲煞” ,皆为泄财之象。相传时任行长周小川为此请来了香港著名的风水大师为建行的设计出谋划策, 力图化险为夷。于是便有了这幢为北京人所津津乐道的“风水建筑” 。金融街上的建行大厦通体黑色,在世界建筑史上实属罕见,在风水学中,黑色属水,水亦表财,黑色不仅催财力量强而且可以化煞;在西北角的煞重之位,大厦被设计成两把尖刀状的化煞布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顶部,为四个形如水闸放水的旺财设计, 意为财源滚滚;十字路口与天桥的西北角也有一对号称中国最大的汉白玉貔貅来招财镇宅;在貔貅的正中,竖立三根旗杆,意为三根高香表示对天地神灵的敬畏。在如此风水建筑的庇佑之下,这几年来,建行蓬勃发展,成为了我国四大商业银行之楚翘;原行长周小川也官升三级,从总行行长之位扶摇直上至证监会主席、央行行长之高位。真正的中国古代风水学应该是一种古代人类繁衍生息,治国安民等社会活动所形成的生存知识;是一种研究大自然对人类作用的精深学问;是一种中国传统的优秀文化;是一种趋吉避凶的术数; 是一种流传了几千年的民俗活动;是一种中国独有的以天人合一阴阳调和为核心的哲学思想产物;是一种由实践积累起来的经验所形成的人居环境选择优化的实用技术;是一种由中国古人的唯物唯心学术混杂而形成的博大学派; 是一种科学与玄学相提并论的、精华与糟粕并存的、落后于现代技术的、超越于现代科学的的系统理论;是一种宝贵的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风水可以改天命而夺神功,这是古人对风水学的高度肯定。风水学告诉人们要能顺应自然规律,做到天人合一,要优化自然环境,这样就有了好的阴阳宅,有了好的风水地的吉气感应与荫庇,自己和后人即可以平安昌盛,所以丁财贵秀,百福臻临,如果人人家家都能获得好风水地而吉祥, 社会就会因人人平安幸福而和谐,民族国家也就会因人人有为家家发达社会和谐而兴旺,这就是风水学对人类最大的贡献所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风水不是万能的,风水也只是影响人生的一种力量。中国风水学虽博大但杂乱,虽精深但虚玄,虽可验证但少数据,虽有作用但多无科学根据,尚存在很多局限性,广而无边,深不见底,艰以学习,难以操作,尚泥古不化,裹足不前,为此,但愿风水同行们能摒弃成见,在考古践今的同时,努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地丰富它,充实它,完善它,提升它。是所至望!
(一)主题的写法[2]毕业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所属的领域,更不是问题所在的学科,换言之,研究的主题切忌过大。因为涉及的问题范围太广,很难在一本硕士学位论文中完全研究透彻。通常,硕士学位论文应针对某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二)题目的写法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忌笼统。由于别人要通过你论文题目中的关键词来检索你的论文,所以用语精确是非常重要的。论文题目应该是对研究对象的精确具体的描述,这种描述一般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研究结论,因此,我们的论文题目不仅应告诉读者这本论文研究了什么问题,更要告诉读者这个研究得出的结论。(三)摘要的写法毕业论文的摘要,是对论文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其他人会根据摘要检索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因此摘要应包括:对问题及研究目的的描述、对使用的方法和研究过程进行的简要介绍、对研究结论的简要概括等内容。摘要应具有独立性、自明性,应是一篇完整的论文。(四)引言的写法一篇毕业论文的引言,大致包含如下几个部分:1、问题的提出;2、选题背景及意义;3、文献综述;4、研究方法;5、论文结构安排。
编写提纲的步骤:(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三)编写提纲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简单提纲可以写成下面这样:一、序论二、本论(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三、结论详细提纲,是把论文的主要论点和展开部分较为详细地列出来。如果在写作之前准备了详细提纲,那么,执笔时就能更顺利。下面仍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介绍详细提纲的写法:一、序论1.提出中心论题;2,说明写作意图。二、本论(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1.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产生创造了宏观环境;2.建筑产品市场的形成,对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培育提出了现实的要求;3.城乡体制改革的深化,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可靠的保证;4.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建立,是建筑行业用工特殊性的内在要求。(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1.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2,有市无场的隐形市场;3.易进难出的畸形市场;4,交易无序的自发市场。(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1.统一思想认识,变自发交易为自觉调控;2.加快建章立制,变无序交易为规范交易;3.健全市场网络,变隐形交易为有形交易;4.调整经营结构,变个别流动为队伍流动;5,深化用工改革,变单向流动为双向流动。三、结论1,概述当前的建筑劳动力市场形势和我们的任务;2.呼应开头的序言。上面所说的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都是论文的骨架和要点,选择哪一种,要根据作者的需要。如果考虑周到,调查详细,用简单提纲问题不是很大;但如果考虑粗疏,调查不周,则必须用详细提纲,否则,很难写出合格的毕业论文。总之,在动手撰写毕业’论文之前拟好提纲,写起来就会方便得多。三、毕业论文提纲的拟定如何落笔拟定毕业论文提纲呢?首先要把握拟定毕业论文提纲的原则,为此要掌握如下四个方面:(一)要有全局观念,从整体出发去检查每一部分在论文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看看各部分的比例分配是否恰当,篇幅的长短是否合适,每一部分能否为中心论点服务。比如有一篇论文论述企业深化改革与稳定是辩证统一的,作者以浙江××市某企业为例,说只要干部在改革中以身作则,与职工同甘共苦,可以取得多数职工的理解。从全局观念分折,我们就可以发现这里只讲了企业如何改革才能稳定,没有论述通过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职工收入增加,最终达到社会稳定。(二)从中心论点出发,决定材料的取舍,把与主题无关或关系不大的材料毫不可惜地舍弃,尽管这些材料是煞费苦心费了不少劳动搜集来的。有所失,才能有所得。一块毛料寸寸宝贵,台不得剪裁去,也就缝制不成合身的衣服。为了成衣,必须剪裁去不需要的部分。所以,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材料只是为形成自己论文的论点服务的,离开了这一点,无论是多少好的材料都必须舍得抛弃。(三)要考虑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初学撰写论文的人常犯的毛病,是论点和论据没有必然联系,有的只限于反复阐述论点,而缺乏切实有力的论据;有的材料一大堆,论点不明确;有的各部分之间没有形成有机的逻辑关系,这样的毕业论文都是不合乎要求的,这样的毕业论文是没有说服力的。为了有说服力,必须有虚有实,有论点有例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论证过程有严密的逻辑性,拟提纲时特别要注意这一点,检查这一点。下面再简单阐述一下编写毕业论文提纲的方法:1.先拟标题;2.写出总论点;3.考虑全篇总的安排:从几个方面,以什么顺序来论述总论点,这是论文结构的骨架;4.大的项目安排妥当之后,再逐个考虑每个项目的下位论点,直到段一级,写出段的论点句(即段旨);5.依次考虑各个段的安排,把准备使用的材料按顺序编码,以便写作时使用;6.全面检查,作必要的增删。在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时还要注意:第一,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有两种方法:一是标题式写法。即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编写.二是句子式写法。即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第二,提纲写好后,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不可疏忽,这就是提纲的推敲和修改,这种推敲和修改要把握如下几点。一是推敲题目是否恰当,是否合适;二是推敲提纲的结构。先围绕所要阐述的中心论点或者说明的主要议题,检查划分的部分、层次和段落是否可以充分说明问题,是否合乎道理;各层次、段落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过渡是否自然。然后再进行客观总体布局的检查,再对每一层次中的论述秩序进行“微调”。第三,毕业论文写作一般要求提纲拟到以下层次
近代民俗变迁是近代社会变迁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近代社会转型相始终。近代民俗变迁涉及到社会各个角落、各个层面。以下从礼仪、服饰、婚丧等方面来管窥近代民俗的变迁。 1.礼仪习俗的变化:在鸦片战争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传统的社交礼俗和祭典礼俗,包括称谓、见面礼等仍在社会上占据主导地位。人们见面要行作揖、拱手、跑拜、请安等礼。与此相适应还有一套“大人”、“老爷”、“太太”、“老太太”等称谓。开国以后,在沿海通商地区,受西方平等观念影响,先是在新式知识分子内部,逐渐采用握手、鞠躬等见面方式,并且用“先生”、“女士”、“小姐”、“同志”取代了先前的称谓。行鞠躬礼,使用“先生”、“君”的称呼,反映出近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总之,脱帽、靶躬、握手、鼓掌等新礼俗逐渐成为中国通常的“文明仪式”、“文明礼”,反映出社会礼俗的进步趋向。 2.服饰习俗的变化:清代中国服饰则多以长袍马褂为主,女子则穿旗袍。服饰具有体现等级森严、褒衣博带特点,这些弊端与近代人的平等要求以及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很不协调。为此,部分中国人开始接受西式服饰。在19世纪50年代,香港、广州即有人模仿洋人打扮,华商更多有穿洋装者。戊戌时期康有为力倡“易服”。20世纪初,当时青年穿西服的人渐多起来。1903年胡汉民任教的广西梧州中学允许学生可以在岁时年节“披洋衣揖孔孟”。当时的出“洋”留学生更多着洋装。清亡后,出现了“洋装热”,在通都大邑,人们“趋改洋服洋帽,其为数不知凡几”,在偏远小城,“文武礼服,冠用毡也,履用革也,完全欧式”。总之,中国服饰中的西方因素不断增加。值得一提的是,中山装则是近代中西服饰合璧的最典型标志。 3.婚丧习俗的变化:婚礼是标志与庆贺结婚的民俗形式。近代汉族主要的婚姻形态仍然是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受男女平等观念以及西方婚俗的影响,19世纪五六十年代,少数与外国人交往密切的士大夫中有用西礼结婚的现象。光绪年间,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出现了婚姻论财不问门第的现象,西式婚礼渐有影响。19世纪末20世纪初,文明结婚形式在大城市及沿海通商口岸开始流行。文明结婚,除婚礼地点不在教堂,不用牧师主婚外,许多仪式大致从西礼中移植过来,虽然杂有中国传统婚礼的某些内容,但精神和形式上基本上是西方化的。总之,近代在通商口岸及沿海城镇“文明结婚”的流行,毕竟反映出中国婚俗的变化,代表着晚清婚俗变化的正确方向。 中国传统民俗文化 1、腊八节腊月初八吃“杂米粥”的习俗。2、冬至节冬至经过数千年发展,形成了独特的节令食文化。诸如馄饨、饺子、汤圆、赤豆粥、黍米糕等都可作为年节食品。曾较为时兴的“冬至亚岁宴”的名目也很多,如吃冬至肉、献冬至盘、供冬至团、馄饨拜冬等。 冬至是一个内容丰富的节日,据传,冬至在历史上的周代是新年元旦,曾经是个很热闹的日子。 在今天江南一带仍有:吃了冬至夜饭长一岁的说法,俗称“添岁”。3、九九重阳节溯农历九月九日,为传统的重阳节。因为古老的《易经》中把“六”定为阴数,把“九”定为阳数,九月九日,日月并阳,两九相重,故而叫重阳,也叫重九。“重阳节”名称见于记载却在三国时代。据曹丕《九日与钟徭书》中载:“岁往月来,忽复九月九日。九为阳数,而日月并应,俗嘉其名,以为宜于长久,故以享宴高会。” 重阳节是个历史悠久的节日,由于年代久远,节日的形成不易考察明确。因此,关于重阳节的起源,有种种不同的说法: 重阳在民众生活中成为夏冬交接的时间界标。如果说上巳、寒食是人们渡过漫长冬季后出室畅游的春节,那么重阳大约是在秋寒新至、人民即将隐居时的具有仪式意义的秋游,所以民俗有上巳“踏青”,重阳“辞青”。重阳节俗就围绕着人们的这一时季感受展开。(《岁时·传统中国民众的时间生活》萧放 著 中华书局) 4、中秋节中秋节有悠久的历史,和其它传统节日一样,也是慢慢发展形成的,古代帝王有春天祭日,秋天祭月的礼制,早在《周礼》一书中,已有“中秋”一词的记载。后来贵族和文人学士也仿效起来,在中秋时节,对着天上又亮又圆一轮皓月,观赏祭拜,寄托情怀,这种习俗就这样传到民间,形成一个传统的活动,一直到了唐代,这种祭月的风俗更为人们重视,中秋节才成为固定的节日,《唐书·太宗记》记载有“八月十五中秋节”,这个节日盛行于宋朝,至明清时,已与元旦齐名,成为我国的主要节日之一。 中秋节的传说是非常丰富的,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玉兔捣药之类的神话故事流传甚广。 5、清明节插柳清明插柳戴柳还有一种说法:原来中国人以清明、七月半和十月朔为三大鬼节,是百鬼出没讨索之时。人们为防止鬼的侵扰迫害,而插柳戴柳。柳在人们的心目中有辟邪的功用。受佛教的影响,人们认为柳可以却鬼,而称之为“鬼怖木”,观世音以柳枝沾水济度众生。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里说:“取柳枝著户上,百鬼不入家。”清明既是鬼节,值此柳条发芽时节,人们自然纷纷插柳戴柳以辟邪了。 汉人有“折柳赠别”的风俗:灞桥在长安东,跨水作桥,汉人送客至此桥,折柳赠别。李白有词云:“年年柳色,灞陵伤别。”古代长安灞桥两岸,堤长十里,一步一柳,由长安东去的人多到此地惜别,折柳枝赠别亲人,因“柳”与“留”谐音,以表示挽留之意。这种习俗最早起源于《诗经.小雅.采薇》里“昔我往矣,杨柳依依”。用离别赠柳来表示难分难离,不忍相别,恋恋不舍的心意。杨柳是春天的标志,在春天中摇曳的杨柳,总是给人以欣欣向荣之感。“折柳赠别”就蕴含着“春常在”的祝愿。古人送行折柳相送,也喻意亲人离别去乡正如离枝的柳条,希望他到新的地方,能很快地生根发芽,好像柳枝之随处可活。它是一种对友人的美好祝愿。古人的诗词中也大量提及折柳赠别之事。唐代权德舆诗:“新知折柳赠”,宋代姜白石诗:“别路恐无青柳枝”,明代郭登诗:“年年长自送行人,折尽边城路旁柳。”清代陈维崧词:“柳条今剩几?待折赠。”人们不但见了杨柳会引起别愁,连听到《折杨柳》曲,也会触动离绪。李白《春夜洛城闻笛》:“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其实,柳树可以有多方面的象征意义,古人又赋予柳树种种感情,于是借柳寄情便是情理中之事了。 寒食究竟在清明的前几日?有几种说法。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的记载,冬至后一百零五天称寒食节,这样正好是清明节的前二天。唐代元稹的诗云:“初过寒食一百六”,认为清明节前一天为寒食节,清明节与冬至本身所处的日期,就有一天的差异。因为寒食和清明的日子相近,而古人在寒食中的活动又往往延续到清明。久而久之,寒食和清明也就没有严格区分了。 清明前后流传着很多传统的风俗活动。如寒食赐火,清明扫墓,踏青郊游,打马球,放风筝,荡秋千,斗鸡,拔河等。这些活动随着岁月的赓续交替,社会的嬗递变化,有的习俗已被淘汰,有的仍遗留至今并赋予了新的内容。6、端午据统计端午节的名称在我国所有传统节日中叫法最多,达二十多个,堪称节日别名之最。如有端午节、端五节、端阳节、重五节、重午节、天中节、夏节、五月节、菖节、蒲节、龙舟节、浴兰节、粽子节等等。 7、除夕守岁除夕守岁是中国人民春节时早就有的一种饶有风趣的习俗,最早是为了驱赶“百鬼”,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驱赶百鬼的含意早已荡然无存,而今已成为人们除旧迎新、合家共享天伦之乐的家庭年会了。 古往今来,无数文人雅士对“守岁”这一习俗进行了描绘,为后人留下了脍炙人口的文化遗产。梁朝徐君倩在《共内人夜坐守岁》一诗中写道: 欢多情未极,赏至莫停杯。 酒中喜桃子,粽里觅杨梅。 帘开风入帐,烛尽炭成灰。 勿疑鬓叉重,为待晓光摧。 这就从多个侧面反映了1400多年前人们在除夕之夜欢乐待晓的情景。 冬逐更筹尽,春随斗柄回。 寒喧一夜隔,客鬓两年摧。 则是唐朝诗人李德裕对人们除夕守岁一夜不眠的具体描述。而唐朝的另一位诗人张说的《钦州守岁》一诗,则生动地再现了那些因公务在身或因其他原因而不能与家人团聚的远方游子在除夕之夜守岁不眠的思乡之情: 故岁今宵尽,新年明旦来。 愁心随斗柄,东北望春回。 到了宋代,除夕守岁更是盛行。大文学家苏东坡所写的“儿童强不眠,相守夜喧哗”等著名诗章,则表现了孩子们除夕守岁时的喧闹场面。至于说皇宫之内或一些富贵人家,除夕守岁也自然要比普通人家豪华得多。李世民曾以《守岁》为题写有一诗: 暮景斜芳殿,年华丽绮宫。 寒辞去冬雪,暖带入春风。 阶馥舒梅素,盘花卷烛红。 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 唐朝另一位诗人杜审言也同样写有一首《守岁》诗,把那些达官贵人守岁时谈笑风生、酒绿烛红的景象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季冬除夜接新年,帝子王孙捧御筵。 宫阙星河低拂树,殿廷灯烛上薰天。 弹弦奏节梅风入,对局探钩柏酒传。 欲向正元歌万寿,暂留欢赏寄春前。 在江苏省苏州市的寒山寺,有一种“击钟分岁”的守岁习俗,除夕之夜的夜半时分,敲钟108下,意在消除人世间的108种烦恼。唐朝诗人张继在《枫桥夜泊》一诗中对此进行了生动的描述: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而今天,人们在除夕之夜守岁之时,听着那寒山寺钟声的袅袅余音,无不思念起自己的亲人和远方的朋友,无不沉浸在幸福和欢乐的海洋之中。
春节,顾名思义就是春天的节日。节日前,就在门脸上贴上红纸黄字的新年寄语。当春姑娘来到门口时,会念一遍寄托新一年美好愿望的句子,这一念,好运真的来了。同样寓意的事情还有挂大红灯笼和贴“福”字及财神像等,“福”字还必须倒贴,路人一念“福倒了”,也就是“福到了”。春节的另一名称叫过年。“年”是什么呢?是一种为人们带来坏运气的想象中的动物。“年”一来,树木凋蔽,百草不生;“年”一“过”,万物生长,鲜花遍地。“年”如何才能过去呢?需用鞭炮轰,于是有了燃鞭炮的习俗。199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了禁放烟花爆竹的法律,使这一沿续了几百年的习俗成为历史。春节是个亲人团聚的节日,这一点和西方的圣诞节很相似。离家的孩子这时要不远千里回到父母家里。真正过年的前一夜叫团圆夜,家人要围坐在一起包饺子。饺子的作法是先和面,“和”字就是“合”;饺子的饺和“交”谐音,“合”和“交”又有相聚之意,所以用饺子象征团聚。节日喜庆气氛要持续一个月。正月初一前有祭灶、祭祖等仪式;节中有给儿童压岁钱、亲朋好友拜年等典礼;节后半月又是元宵节,其时花灯满城,游人满街,盛况空前,元宵节过后,春节才算结束了。春节:现代民间习惯上把过春节又叫做过年。其实,年和春节的起源是很不相同的。那么“年”究竟是怎么样来的呢?民间主要有一种说法:相传,中国古时候有一种叫“年”的怪兽,头上长角,在海里生长,春节爬上岸来。因此,每到除夕这天,村村寨寨的人们扶老携幼逃往深山,以躲避“年”兽的伤害。这年除夕,桃花村的人们正扶老携幼上山避难,从村外来了个乞讨的老人,只见他手拄拐杖,满头白发。乡亲们有的封窗锁门,有的收拾行装,有的牵牛赶羊,到处人喊马嘶,一片匆忙恐慌景象。这时,谁还有心关照这位乞讨的老人。只有村东头一位老婆婆给了老人些食物,并劝他快上山躲避“年”兽,那老人捋髯笑道:“婆婆若让我在家呆一夜,我一定把“年”兽撵走。老婆婆惊目细看,见他鹤发童颜、精神矍铄,气宇不凡。可她仍然继续劝说,乞讨老人笑而不语。婆婆无奈,只好撇下家,上山避难去了。半夜时分,“年”兽闯进村。它发现村里气氛与往年不同:村东头老婆婆家,门贴大红纸,屋内独火通明。“年”兽浑身一抖,怪叫了一声。“年”朝婆婆家怒视片刻,随即狂叫着扑过去。将近门口时,院内突然传来“砰砰啪啪”的炸响声,“年”浑身战栗,再不敢往前凑了。 原来,“年”最怕红色、火光和炸响。这时,婆婆的家门大开,只见院内一位身披红袍的老人在哈哈大笑。“年”大惊失色,狼狈逃蹿了。第二天是正月初一,避难回来的人们见村里安然无恙十分惊奇。这时,老婆婆才恍然大悟,赶忙向乡亲们述说了乞讨老人的许诺。乡亲们一齐拥向老婆婆家,只见婆婆家门上贴着红纸,院里一堆未燃尽的竹子仍在“啪啪”炸响,屋内几根红腊烛还发着余光……欣喜若狂的乡亲们为庆贺右祥的来临,纷纷换新衣戴新帽,到亲友家道喜问好。这件事很快在周围村里传开了,人们都知道了驱赶“年”兽的办法。从此每年除夕,家家贴红对联、燃放爆竹;户户烛火通明、守更待岁。初一一大早,还要走亲串友道喜问好。这风俗越传越广,成了中国民间最隆重的传统节日。
春节习俗在漫长悠久的历史岁月中,春节从萌芽到定型,不断发展,形成独具中华民族特色、丰富多彩的习俗。春节期间,我国的汉族和很多少数民族都要举行各种活动以示庆祝。这些活动均以祭祖敬老、感恩祈福、阖家团聚、除旧布新、迎禧接福、祈求丰年为主要内容,带有浓郁的民族特色。祭灶神祭灶,是我国民间影响很大、流传极广的习俗。旧时,差不多家家灶间都设有“灶王爷”神位。传说他是玉皇大帝封的“九天东厨司命灶王府君”,负责管理各家的灶火,人们称这尊神为“司命菩萨”或“灶君司命”,被作为一家的保护神而受到崇拜。民谣中“二十三,糖瓜粘”,指的就是每年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日的祭灶,有所谓“官三民四船家五”的说法,也就是官府在腊月二十三日,一般民家在二十四日,水上人家则在二十五日举行祭灶。传说到了腊月二十三,灶王爷便要升天,向玉皇大帝禀报这家人一年的善恶,玉皇大帝根据灶王爷的汇报,再将这一家在新的一年中应该得到的吉凶祸福的命运交于灶王爷之手。送灶神的仪式称为“送灶”或“辞灶”,百姓供上红烛、糖瓜,以隆重的礼节送灶神上天,祈望灶神“上天言好事,下界降吉祥”。如今,农村很多地区还沿袭这种风俗。扫尘“二十四,扫尘日”。迎新首先要除旧。扫尘就是年终大扫除,北方称“扫房”,南方叫“掸尘”。在春节前扫尘,是我国民间素有的传统习俗。扫尘之日,全家上下齐动手,用心打扫房屋、庭院,擦洗锅碗、拆洗被褥,干干净净迎接新年。其实,人们借助“尘”与“陈”的谐音表达除陈、除旧的意愿。贴春联贴春联这种春节期间的活动从宋代开始盛行,每到过年时家家有贴春联的习俗。春联,俗称“门对”,又名“春帖”,是对联的一种,因在春节时张贴,故称春联。春联的一个源头是桃符。最初人们以桃木刻人形挂在门旁以避邪,后来画门神像于桃木上,再简化为在桃木板上题写门神名字。春联的另一来源是春贴,古人在立春日多贴“宜春”二字。春联真正普及始于明代,与朱元璋的提倡有关。据史料记载,有一年过年前,朱元璋曾下令每家门上都要贴一副春联,以示庆贺。原来春联题写在桃木板上,后来改写在纸上。桃木的颜色是红的,红色有吉祥、避邪的意思,因此春联大都用红纸书写。春联堪称中华民族独创的艺术奇葩,它以雅俗共赏的特性深受世代人民喜爱。有人曾这样概括春联:“两行文字,撑天柱地;一副对联,评古涵今。”贴春联,是重要的年节民俗。春节前夕,家家户户都要贴上红红的春联,一副副透着喜庆和热烈的春联表达了人们迎新纳福、企盼新生活的美好愿望。贴年画年画,和春联一样,起源于“门神”。随着雕板印刷术的兴起,年画的内容已不仅限于门神之类,而渐渐把财神请到家里,进而在一些年画作坊中产生了《福禄寿三星图》、《天官赐福》、《五谷丰登》、《六畜兴旺》、《迎春接福》等彩色年画,以满足人们喜庆祈年的美好愿望。因明太祖朱元璋提倡春节贴春联,年画也受其影响随之盛行开来。江苏苏州桃花坞、天津杨柳青和山东潍坊杨家埠,是我国三个重要的年画产地。民国初年,上海出现了将月历和年画二者结合起来的一种新形式,以后发展成为今天的挂历。倒贴福字在我国,人们往往用一个“福”字来表达对福运、福气、幸福的向往和追求。每当辞旧迎新的时刻,家家户户都要把“福”字贴在屋门上,意味着福气进入家门。许多地方还倒贴“福”字,利用“倒”与“到”的谐音,寓意“福到了”。除夕守岁踩岁除夕是指一年最后一天的晚上,与春节首尾相连,是“一夜连双岁,五更分二年”的重要时刻。“除”是“去”的意思,除夕的意思就是“月穷岁尽”,表示旧岁至此而除,来年另换新岁。除夕之夜是年节的第一个高潮。守岁,俗称“熬年”,是从吃年夜饭开始。年夜饭是一年中最具家庭亲情、充满温馨祥和的家宴,此时,人们不仅享受着满桌佳肴,更享受着浓浓的亲情和节日的喜庆。年夜饭之后,除了年幼的孩子外,全家人开始守岁,共同辞旧迎新。在晋代就有除夕守岁习俗,南北朝时已很普遍,进入隋唐后守岁很盛行,宋代沿袭唐风更盛。另外,汉代已有除夕夜晚饮椒柏酒(用草药配制的药酒)以驱邪祛病的习俗,后世改为饮屠苏酒,王安石有诗“春风送暖入屠苏”。现如今,我国南方仍有年节时全家老小欢聚酣饮屠苏酒的风俗。除夕夜,我国民间还要举行踩岁活动,即在院内将芝麻秆粘上用黄纸卷成的元宝形,攒成一捆,谓之“聚宝盆”。然后,全家人用脚将其踩碎,以“碎”谐“岁”,并借用芝麻开花节节高之吉祥寓意,祝愿家道兴旺,表达对新的一年的祝福和祈盼。如今踩岁习俗已被燃放鞭炮替代.年夜饭全家人在一起吃顿团圆饭是除夕的重要习俗。作为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是全家团圆的好机会,特别是随着很多人工作变得越来越忙碌,春节团圆的意义更大。除夕夜的团圆饭也叫年夜饭,根据宗懔《荆楚岁时记》的记载,至少在南北朝时已有吃年夜饭的习俗。以往都是家人一起动手,在家做上一顿丰盛的晚餐。如今,一些家庭为了避免麻烦,就直接将年夜饭的地点放到了饭店。无论在哪里吃,团圆的主题是不会变的。压岁钱除夕守岁之时,长辈要给晚辈压岁钱,也叫压胜钱。因为“岁”与“祟”谐音,长辈们希望压岁钱能驱邪免灾,保佑孩子平平安安。压岁钱寄托着长辈对晚辈的殷切希望和深情关爱,因此,同学们不要相互攀比压岁钱的数量,而应该注重它的情感价值。同时,要合理使用压岁钱,把它用在学习上或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放爆竹中国民间有“开门爆竹”一说,即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家家户户开门的第一件事就是燃放爆竹,以劈劈啪啪的爆竹声辞旧迎新。燃放鞭炮是中国节日的一种娱乐活动,可以给人们带来欢愉和吉利,在中国至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据史料记载,最早的爆竹是用竹竿之类的易燃品制成的火炬。因为我国南方盛产竹子,这个习俗首先是从南方流行起来的。当竹子燃烧时,竹节里空气膨胀,引起竹腔爆裂,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爆竹的名称也由此得来。大约到了唐代,人们把火药装在竹筒里点燃。宋代人们已经普遍使用内装火药的纸卷代替竹筒,也就是现在的炮仗了。拜年拜年,是春节期间的重要活动,它与除夕夜的团圆饭一样,是最能体现“年味”的春节习俗。在过去家庭拜年顺序为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高堂。一般大年初一晚辈给长辈拜年,祝愿长辈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新年后给亲戚拜年,一般的规矩是初一拜本家、初二拜岳家、初三拜亲戚。在同学、同事、朋友、合作者、邻里之间也要相互拜年。在“过年好”的道贺声中,拉近了心与心的距离,增进了人与人的感情。正如古语所说,拜年“以联年谊、以敦乡情”。春节团拜是我国古已有之的春节习俗。过去,拜年的人要围成一圈,以便互相看得见,不至于拜不到。现在,每年春节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都要举行春节团拜会,届时党和国家领导人向全国各族人民、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海外侨胞拜年,并与各界人士欢聚一堂,辞旧迎新,共庆新春。如今,信息社会,拜年方式更加丰富多彩,传统的团拜、登门拜访依然沿袭,但电话拜年、短信拜年、网上拜年等新兴拜年方式也愈来愈时兴。这些方式虽然不如登门拜年直观、感性,但非常方便、高效,人们可以更随意、更恰当地把握拜年时间,适合现代人的生活观念和生活节奏,是古老的年节民俗与现代信息化生活方式相结合的产物。同时,短信拜年把拜年内容与优美诗意的文采、真诚幽默的情感巧妙精致地结合,内容极富个性,或轻松幽默、或充满情趣、或极富哲理、或谆谆教诲、或温馨浪漫、或真诚祝福,形成拜年民俗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其实,不管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无论拜年形式怎么变化,发自人们内心的春节祝愿和祝福是永远不变的。拜年是人们相互表达美好祝愿的一种方式 大年初一拜年中国民间大体有四种形式逛庙会逛庙会,是大多数中国人的春节情结,更是不可或缺的年俗。春节庙会最早是民间的宗教仪式,庙会之时,通常由僧人、道士做“法事”或“道场”以祭祀神佛,人们也要进香朝拜、许愿、还愿、求福。庙会期间,也少不了商贩叫卖、民间艺术表演。庙会上有许多历史悠久深受老百姓喜爱的传统项目,比如,舞狮、舞龙、扭秧歌、踩高跷、跑旱船等。观社火除了庙会,民间自演自娱的社火也是历史悠久的年节娱乐活动。社火源于古老的土地神与火神崇拜。社,即土地神;火,即火祖,是传说中的火神。在以农业文化著称的中国,土地是人们的立足之本,它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火,是人们熟食和取暖之源,也是人类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远古人们凭着原始思维认为火也有“灵”,并视之为具有特殊含义的神物加以崇拜,于是形成了尚火观念。古老的土地与火的崇拜,产生了祭祀社与火的风俗。随着社会的发展,祭祀社火的仪式逐渐成为规模盛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间娱乐活动。中国结中国结又称盘长结,每一个结都是从头到尾用一根红绳编结而成。中国结发源于远古时期,当时还没有文字,人们为了记住某些事情,在一根绳上盘上不同的结以示记忆,这就是“结绳记事”。当时,人们用这种方法除了记住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事情之外,还是年轻人用于表达爱情的物品。作为一种装饰艺术品,中国结给人以纯朴、吉祥的印象。它内含浓郁的民族乡土气息,外形又很雅致,既体现远古时代的神秘,又体现中国人的灵秀。因此,它很快成为人们在春节期间室内悬挂,或互相赠送的物件。优美的造型、古色古香的韵味给传统佳节增添祥和、吉利的气氛。
文化研究我了解更
这个我刚好有的"民俗文化研究"的论文3000~5000字
是哪方面的论文,毕业论文还是申请职称的论文,还是发表在期刊或是杂志上的论文、其实各式都差不多吧!首先是论文题目。作者,以及合作人员,联系地址和邮编;接下来是中文和英文的摘要,再就是关键词:概念,什么的接下来就是正文了 ,首先是大概叙述一下写作或是研究的目的要解决或是探讨的问题了,接下来的就是立论,通过建立模型理论公式什么证明和支持立论,要有具体的数据或是图表,真是情况,什么的,最后就是结论了再有就是参考文献书目列表,基本就OK 了,具体里面的各式具体要求可以上专业网站去下一篇论文来参考一下!!!
试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序 言 人类创造了历史,历史也抚育了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各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类不仅创造了优秀灿烂的民族文化,而且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国人民民俗文化和传统习俗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维系各民族生存发展的充足动力和不竭源泉。民间文学艺术已成为区分世界不同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面对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甚至失传的危机,民间文学艺术亟待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是许多国家都认为必要却又倍感棘手的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起至今,已有众多国际组织先后关注此问题,并试图给出大家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但结果却并非令人满意。由于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诸多问题上的复杂性,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在法律上对民间文学艺术予以保护。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流派纷呈,千姿百态。无论是透着喜庆和吉祥的大红剪纸、灵韵别致的传统泥塑,还是清新简洁的蓝印花布、古老神秘的纳西族“东巴”,都从不同侧面体现着文明古国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在时时刻刻传承着古老的华夏文明。民间文学艺术不仅是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更是祖先赐予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在5000多年历史沉淀的中国文化玫瑰中,就像一只艺术奇葩,显得格外绚丽多彩和引人注目。然而 ,在我国学术界和立法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研究,基本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直持续至今,并在近几年形成一个研究高潮,出现不少以此为主题的研究论文。但我国在传统知识保护领域内的立法却并没有显著进步。已经出台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0)和《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2)。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理论界关于如何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保护,有两种互相冲突的代表性观点。一种观点反对用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建议通过公法权利来提供保护;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知识产权能在传统知识保护中发挥作用,或至少对进一步检验这种可能性抱有兴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近的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传统知识持有人开始寻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传统知识。本文认为对民间文学艺术应该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同时加强特殊立法保护,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加以阐述。第一部分,笔者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进行概述。首先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界定加以重点阐述,因为无论从国际立法、区域立法、国内立法,还是我国的现今理论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称呼不一。有的学者将其等同于民俗,有的学者将其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划等号等等。笔者在把民间文学艺术与民俗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分的基础上,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指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间文学艺术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是包含关系,即民间文学艺术包括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其次;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范围及其保护的必要性加以阐述。第二部分,阐述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渊源与发展历程。主要从对其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背景谈起,同时对其国际条约、区域立法加以考察分析和对比。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第一点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联系与区别加以澄清,首先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联系包括他们都有非物质性、可复制性和法定性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区别有他们的权利性质不同、客体范围不同、创新的标准不同、权利主体的确定性不同以及他们的时间性不同,从这五个方面全面加以分析。第二点是对利用著作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反思加以探讨。第四部分,从中央到地方立法两个方面,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现状加以阐述。 第五部分,是如何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的构想。在关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保护方面,在我国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民间文学艺术不同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客体,其属于新型的知识产权客体,应该利用特殊立法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著作权制度加以保护。本文认为,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特殊性,在我国理论界的研究还不深,理论的储备还不够。为了更加及时地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必须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本文试从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保护三个方面加以分析,希望对未来的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有所帮助。同时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出台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立法保护,形成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主,以特殊立法为辅的新型立法机制,以期对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一部分 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概述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内涵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术语的概念内涵,我们应当做狭义和广义的区分。 狭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等同于我们在民间文艺学上所说的民间文艺,包括民间文学(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叙事诗、史诗、谚语、民间说唱、民间小说)、民间音乐、美术、舞蹈和民间工艺等方面。就此而言,狭义的民间文学艺术指的是“全体的产生于民间,口头的流传于民间”的文学艺术,它是与主流社会中所谓“纯粹的”或“精英化的”文学艺术创作相对应的一种原生的艺术表现形式。在英语中,与之大体对应的说法是“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1] 广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内涵并不限于民间文艺学上的审美意味,而是扩展到民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实社会中,那些在生产、生活、组织制度、精神信仰等各个领域以具体形态体现的民俗,有着某种程度的审美性而具有文化和商业价值,均有可能被认为是“民间文学艺术”。例如,位于深圳华侨城的中国民俗文化村,不仅将我国各民族地区的标志景观原样或微缩复制,而且从来源地雇请少数民族艺员再现生产生活场景、表演特色文体节目、组织节日庆典和祭祀仪式等。这是将整体的民俗作为审美形态设为旅游项目加以商业利用的经典案例。在英文中,与此内涵大体对应的说法是“Folklore”。 应当说,“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是被涵盖于“Folklore”之中的,理解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的关键在于厘清“Folklore”的涵义。Folklore一词是英国学者汤姆斯(W. )于1846年将Folk(民众)和Lore(知识)合二为一创造的,最早由日本学者将其翻译为“民俗”,后来也为我国民俗学界所采用[2]。Folklore植根于群体意识和精神在社会中的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它可以泛指基于一定自然和社会条件(如种族、血缘、地域、文化水平、生活状况)所结成的某一群体在长期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维系并且形成为传统的一切风俗习惯,即民俗,也可以特指其中可作为这种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典型表现的民间文学或口承文艺。因而,它在民俗学上的使用同样是有层次的,可以指作为一级学科的“民俗学”,也可以指作为二级学科的“民间文学”或“民俗文艺”。[3] 就Folklore的语源来说,据费孝通先生的解释,Folk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全体人民,而是具有亲切乡土关系的人们,在中文里,近于“老乡”、“乡下土里土气的人们”,作为一个形容词近于“民间”、“土风”的意思:Lore作知识或学问讲也不确切,近于“天方夜谭”中的“谭”字,夏天乘凉时孩子们喜欢听的“逸文、传说”。所以如果直译,“民间传说”四字比较接近[4]。日本的民俗学者亦承认,迄今被译为民俗或民俗学的Folklore,本来意义是传承的精神文化或口承文艺。[5] 值得注意的是,Folklore意义上所涵盖的“民间传说”现在已经远远不限于语源上的解释或是我们中文习惯上所理解的某种民间文学创作形式。与其倘有一线联系的话,恐怕在于现在的Folklore已经包括了任何一种能够被群体“传说”的文化现象。在《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Folk加lore就被翻译为“民间传说”,并把民间传说的形式分成说和唱的口头文学、物质和文化(包括民间建筑、民间艺术、民间手工艺术)、习俗和节日(包括宗教意识、节庆、儿童游戏、民间戏剧、民间舞蹈)三大类。[6] 澳大利亚昆士兰法学院教授卡马尔.普里博士认为:所谓“民间 (Folk)”,指的是至少具有某一公共特性的一群人。至于这一共同特性是什么并不重要,比如它可以是一个共同的职业、共同的语言或共同的宗教信仰,重要的是,无论以何种目的结成的这一群人必须具有某些自己的传统;“传说(Lore)”一词指的是与诸如教义、戒律或习俗有关的传统事实或信仰本身,传统意味着代代相传下来的文化的各个方面,它既包括文化的观念方面(如习惯、习俗、仪式),也包括文化的创造方面(如音乐、舞蹈、戏曲、文学、观赏艺术),因此,文化可以被视为由一群人保留下来的传统。[7] 该观点代表了国际社会上较为主流的认识倾向,即Folklore是一种属于群体的文化传统。就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而言,Folklore总是与传统知识(Traditional knowledge)相提并论的。由于在字面上,Folklore(民众的知识)与Traditional Knowledge(传统的知识)谈不上有明确的差别,这种区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便于实际的操作而从技术上加以考虑的结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格雷厄姆、杜特菲尔德在其相关研究报告中指出:“传统知识一般是指与自然环境相联系的知识,而并不涉及如艺术作品、手工艺品和其他文化创作和表现形式(这些东西倾向于被认为是Folklore的元素)。依据一位专家的观点,传统知识(或其称之“传统环境知识”)是“一个群体通过一代又一代与自然息息相关的生活建立起来的大量知识。它包括一个分类体系、一整套对于本地环境的经验积累和一个控制资源使用的自管理系统。” 至于Folklore,值得注意的是,它作为国际社会的议题被加以讨论是先于传统知识的,最早可回溯至20世纪70年代,当时是作为与版权相关的问题提出的。依米歇尔.布莱克尼所言:“传统知识的表述……是顺应那些批评Folklore之狭隘性的观察家们提出来的。然而,它意味深刻地改变了讨论的话语。Folklore以在版权中或以版权为附加条件加以讨论为特色。传统知识的范围则被拓宽到足以包含诸如在药物治疗和作为食物方面的动植物知识。就此而言,问题的讨论就将从版权的左近转至专利权和生物多样性。”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开展Folklore保护的两家机构。UNESCO因其在文化上的取向而当然地涉足其中。该组织对于Folklore的定义如下:“Folklore(传统大众文化)是一个文化社群基于传统的创造的总和,经由一群个人加以表达,且被承认反映其文化和社会身份:其标准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传承。它的形式是与其他的,如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等等艺术融在一起的。”[8] “因而,Folklore在传统社群中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形式表现,包括(I) 音乐、舞蹈和其他表演艺术;(ii)历史和神话传说;( iii)设计和符号;和(iv)传统技术、手工艺和艺术作品。美国人类学和民俗学者Ellen Mchale认为,无论受过教育还是未受过教育,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每个连接在一起的群体,或是有共同的利益和目的的群体,都拥有一种传统,这种传统叫做民俗。民俗包含许多个体的、大众的和“文学的”因素,这些因素通过反复流传和变异被群体评价和延续,并以这种方式被群体吸收和同化。民俗,其范围包括传统艺术,信仰、工作和休闲的传统方式、装饰和庆典等,是一个群体保持和传承一种生活方式的传统形式。在任何情况下,民俗都存在于群体之中,并在群体中代代相传,民俗是群体在相互交往中产生的具有意义的共同经验。通过表演或示范,手把手的或在小范围内的相互交流,群体以这种非正规的方式掌握了这些知识的传统形式。根据我国民俗学者的观点,民俗可以区分为:(一)生产习俗:渔猎、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建筑、商业等方面的习俗;(二)生活习俗:衣、食、住、行、医、用、语言、产育、婚姻、丧葬、寿诞、礼仪、节日等方面的习俗;(三)文化习俗:民间口头文学、美术、舞蹈、音乐、游艺、竞技等方面的习俗;(四)组织制度:村落、家族、姓氏、社团等方面的习俗;(五)精神信仰:图腾崇拜、神灵信仰、祝咒、禁忌、预兆和占卜等方面的习俗。可见,“民俗”是一个囊括群体生活方方面面的宽泛概念,不能体现出群体文化创造的内涵。而从民俗学的角度看,国际社会所致力于保护的Folklore只限于民俗文化中属于感性范畴的审美创造形态。 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在法学界尽管也常常有很多争论,但是至少在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学者之间基本是一致的,即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只占民俗(Folklore)中的一类。“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流传,主要反映人民大众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表现他们的审美观念和意识情趣,具有自己的艺术特色。”[9]一些发展中国家不切实际地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范围扩大化。比如1972年由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制定并于1982年生效的地区性公约《班吉协定》,就将其保护范围规定为“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团体所创作的、构成非洲文化遗产基础的、代代相传的文学、艺术、科学、宗教、技术等领域的传统表现形式与产品”,这就显得过于宽泛因而也不很妥当。 笔者认为,我们在为民间文学艺术立法时,应该吸取国内外学者们在艰辛探索中己经取得的有益成果,从他们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一般的、通常的、公认的知识中去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把民间文学艺术同民俗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别开来,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下位概念,而民间文学艺术又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上位概念,为了更加完善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属于以作品形式显现并且符合著作权保护客体条件的,应该由著作权保护。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立法立足于现实世界,才能使我们的法律有效的规范现实生活。基于以上笔者的讨论,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应该做如下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是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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