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与宗教信仰》,由色音主编,收入了在中国昆明举行的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第16届大会上发表的关于民俗文化、宗教信仰的论文,包括《元代蒙古族萨满教探析》《当代语境下的满族萨满教美术》《试析节日祭祀中的宗教文化内涵——以春节祭祀为例》《南岳信仰民俗初探》等。
过去的就放下不去想在感情里错过的从来都不属于自己努力向前看。
论文的写作要求、流程与写作技巧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论文写作的要求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一时期的实验数据一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实验结果的整理应紧扣主题,删繁就简,有些数据不一定适合于这一篇论文,可留作它用,不要硬行拼凑到一篇论文中。论文行文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能用表的不要用图,可以不用图表的最好不要用图表,以免多占篇幅,增加排版困难。文、表、图互不重复。实验中的偶然现象和意外变故等特殊情况应作必要的交代,不要随意丢弃。(六)论文——讨论 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 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而这种现象现在在很多论文中还是时有所见的,这应该看成是利研工作者的大忌。其中,不查文献、漏掉重要文献、故意不引别人文献或有意贬损别人工作等错误是比较明显、容易发现的。有些做法则比较隐蔽,如将该引在引言中的,把它引到讨论中。这就将原本是你论文的基础或先导,放到和你论文平起平坐的位置。又如 科研工作总是逐渐深人发展的,你的工作总是在前人工作基石出上发展起来做成的。正确的写法应是,某年某人对本题做出了什么结果,某年某人在这基础上又做出了什么结果,现在我在他们基础上完成了这一研究。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表述丝毫无损于你的贡献。有些论文作者却不这样表述,而是说,某年某人做过本题没有做成,某年某人又做过本题仍没有做成,现在我做成了。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有时可以糊弄一些不明真相的外行人,但只需内行人一戳,纸老虎就破,结果弄巧成拙,丧失信誉。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少见的。(九)论文——致谢 论文的指导者、技术协助者、提供特殊试剂或器材者、经费资助者和提出过重要建议者都属于致谢对象。论文致谢应该是真诚的、实在的,不要庸俗化。不要泛泛地致谢、不要只谢教授不谢旁人。写论文致谢前应征得被致谢者的同意,不能拉大旗作虎皮。(十)论文——摘要或提要:以200字左右简要地概括论文全文。常放篇首。论文摘要需精心撰写,有吸引力。要让读者看了论文摘要就像看到了论文的缩影,或者看了论文摘要就想继续看论文的有关部分。此外,还应给出几个关键词,关键词应写出真正关键的学术词汇,不要硬凑一般性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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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既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又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遗产。早在《汉书·王吉传》一书中就有“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的记载。《礼记·王制》云:“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这里说的王者巡守之礼,就是国君深入民间,对乡村社会的民情风俗进行一番调查研究。太师是掌管音乐及负责搜集民间歌谣的官吏,他把民间传承的民歌(国风)呈递给国君.国君通过这些民歌,“观风俗,知得失”,制定或调整国家的方针政策。我国古代诗歌总集《诗经》中的《风》,就是古代各民族之间流传的民歌.这些民歌,反映了古代人民的风俗习惯,包含着大量的古代民俗事象,对研究我国古民俗具有重大价值。 研究民俗事象和理论的学科称为民俗学。“民俗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独立的学科,“民俗学”与文化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有着极其密切的亲缘关系,如考古学要借助民俗学揭开古代社会神秘的面纱,民俗学要借助考古学提供古代传承文化的实证。编辑本段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是近几年学术界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多少疑义,不是问题。因为在此之前,中国民俗学界或民间文化界一直在使用“民俗”、“民俗文化”、“民间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等概念。现在突然出现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名称,而且这一名词变得十分时髦,许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纷纷改名,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有的提出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等。其实在我看来,这是换汤不换药,贴时髦的标签。如同前些年,人类学热起来,许多学科紧跟形势,在学科前冠以人类学,如人类学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等等。人们不禁要问,这些是什么学科呢?究竟是社会学、民族学、还是民俗学,有必要加人类学壮其门面吗。说到底我们从事这些学科研究的人有点心虚,缺乏自信,不敢承认民俗学或民间文化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指我们以往熟悉和研究的民间文化、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民间文化”的概念是可以互相置换的。
民间舞蹈文化发展态势论文一、文化人类学视野中的民间舞蹈文化结构1.民间舞蹈是人体动态文化民间舞蹈是一种文化现象,它用人类自身的形体动作和思想情感表现社会生活,体现民族历史,传情达意,抒发情怀。民间舞蹈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紧密相连,早在史前时期,我们的祖先就用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来表达他们最激动的感情,舞蹈活动几乎渗透到劳动、狩猎、争战、祭祀和性爱等一切领域。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原始舞蹈也随之发展分化,一部分成为为奴隶主表演的舞蹈,以后发展为宫廷舞蹈;另一部分是奴隶们的舞蹈,从祭祀性或其他功能的舞蹈逐渐发展成为民间舞蹈。由于各民族历史发展不平衡,许多少数民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因此很少在史书中留下它们的踪迹。然而极为宝贵的是植根于人民生活沃土中的民间舞蹈,经过数百上千年的传承演变,至今仍流传于各民族群众生活中,尤其是地处边疆交通不便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直至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仍较多地保留着原形态的舞蹈特征,具有舞蹈史前史的性质。它们的表演形式、风格特色及其内容所折射出的文化内涵,涉及到民族历史、宗教信仰、生产方式、风土民情、道德伦理、审美情趣等各个方面,可以说民间舞蹈是社会文化交织融合的总汇演。2.民间舞蹈的文化结构历史悠久的民间舞蹈,在长期的创造、传承和演变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文化结构。从文化人类学和民俗学的视角,通过文化层次分析法来剖析研究,以便使我们更为准确地揭示其全貌和特质。任何文化的产生、发展、演化都离不开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民间舞蹈的时间性,即民舞文化的纵向面,展现民舞产生、发展、变迁的过程,可称之为“时间文化层”,即其历史层面。从时间文化层来分析民间舞蹈的形态,可分解为“原生形态”和“变异形态”二种形式。二种形态的生成都具有一定的条件和背景,主要是自然生态环境、社会历史背景、民舞群体的民族心理和审美心理等方面的综合互动作用。原生和变异二种形态的演变,不是简单的更替,而是累积和融合,它表现为原生形态舞蹈的基本节奏、步伐、动律和体态的基因及其功能、文化内涵,有选择的保存和新形态的重新整合。民间舞蹈的空间性,即民舞文化的横断面,展示民间舞蹈的结构、表演环境、表演形式和程式,可称之为“空间文化层”。从空间文化层来分析民舞结构,可分解为“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二种构架。表层结构是指民舞表演中可见的物质性、动态性等符号,符号象征物具有指称、意味和记忆等功能。深层结构是指民舞主体即特定民族群体的宗教信仰、民族心理、审美情趣等无形的意识形态,它是蕴藏在民族群体头脑中的宗教观念、价值观念、生死观念等。二、民间舞蹈与当代社会转型1.“社会转型”简说世界上的一切文化现象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其变异性是永恒的,稳定性是相对的,在社会转型期尤其如此。1978年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生产力为首要任务的社会主义新时期,我国社会进入了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型的加速期。何为社会转型?社会学家认为:“‘社会转型’意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或者说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说详细一点,就是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的半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的转型。当我们说社会转型时,着重强调的是社会结构的转型。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转型’和‘社会现代化’是重合的,几乎是同义的。”〔1〕社会转型期不是一切都变, 也不可能一切都不变,哪些该变,哪些不该变,都有一个向度的问题。本篇论文无意去探讨“社会转型”这一社会学术语,而是想通过吸收社会学家的科研成果,在当代我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从人文学科透视、分析传统的民间舞蹈生存与发展的现状,剖析其变异原由,使我们能较为全面、客观、理性地看待这些现象。2.民舞生存空间的变化我们知道,历史上由于我国各民族地区社会结构、经济类型、生产方式等方面的制约,千百年来民间舞蹈是在特定时空、特定群体中传承的,这个“特定时空”大多包括宗教仪式、祭祖祈神、年节聚会、生产劳动、婚丧嫁娶、谈情说爱等各种民俗事象;这个“特定群体”是指各民族的广大民众。尤其是地处边疆的少数民族人民,他们总是喜爱用本民族的民间歌舞表达自己喜怒哀乐的情感,就是在劳动小憩或亲朋相聚的日常生活中,他们也要唱唱跳跳歌舞一番,民间歌舞是他们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生产的快速发展,通讯、交通的大力改善,各民族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都有了空前的提高。特别是在一些交通较为便利,自然和文化资源丰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他们在发展富有民族特色的旅游业、民族贸易等地方经济中,接触了外界,开阔了视野,他们还通过电视、电影、广播、报刊、电脑网络等现代化传媒方式,认识世界,了解经济文化的最新信息。当代色彩纷呈的科学文化知识丰富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并正在改变着他们的思维方式、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西方的迪斯科、现代舞、卡拉OK等娱乐方式迅速传播,尤为青年人所青睐,传统的民间舞蹈不再是群众唯一的娱乐形式。在社会转型加速期,由于传统文化因素和现代文化因素的摩擦,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的撞击,文化娱乐形式的多样性和普及性,特别是价值观念的转变等诸多因素,使古老的民间舞蹈文化正在发生着程度不同的变化,这一变化呈多元、多样、复杂性的发展态势。三、民间舞蹈的时空移位与新包装1.民舞资源的开发与利用90年代,我国加快了改革开放的步伐,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对外联系,为该地区的社会进步和文化变迁创造了条件。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大多奇山异水风景秀丽,文物古迹多有保存,奇特的民族风情,深厚的文化底蕴,因而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成为这些民族地区发展的首选项目,旅游业的发展使该地区走出封闭的山寨,逐渐摆脱贫困,走上致富的道路。与此同时,在一些大中城市,也掀起了兴建民俗村、民族园、风情园的热潮,这些旅游景点规模不等,他们将各民族风格独特的建筑荟萃一起,并配上身着盛装的本民族群众载歌载舞,动静结合,交相辉映,使游客在一天或半天之内饱览民族风光。这一时期利用传统的民俗节日,采取文化搭台,经贸唱戏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根据商品流通的需要生造出各种五花八门的节日,民族歌舞自然是其中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此间的民间舞蹈在旅游景点或节日活动中,展现风土民情,渲染节日氛围,增加活力和参与性,加强与商客游客的感情交流,创造宽松和谐的气氛等,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2.民舞文化时空的移位民间舞蹈多与信仰民俗、岁时节日民俗、人生仪礼民俗紧密相连,其表演的时间性和空间性无不受到民俗活动时空的制约。长期以来各民族各地区都形成了独特的节日、祭日,并从常日中突出出来,且以年为周期,循环往返,周而复始,不同的节日、祭日还形成了程式化、仪式化以及禁忌等约定俗成的风习。然而旅游景点的民族节日和歌舞表演,打破了原时节性和空间性的局限,反复再现节日民俗事象和民间歌舞等场景,使民间舞蹈赖以依存的民俗文化时空发生了变化,其内容逐渐脱离了原有的含义,成为旅游观赏文化的组成部分。以贵州雷山郎德村为例:这一带风俗约定,农历六七月间吃新节后才开始吹芦笙,到正月十五以后禁止吹奏,据说是春天后吹芦笙惊动谷神会造成粮食歉收。过去对违者处罚很重,要本人宰牛扫寨发誓不再违犯。作为旅游点开发后,现在只要游客一到,不论春夏秋冬哪一天,村民们照常吹芦笙跳《芦笙舞》迎接。过去只有在十二年一次的“鼓社节”(吃牯脏)才敲击的铜鼓,也照例每日向游客敲响。〔2〕滇东南彝族地区也有此风俗, 每年四月初八“跳宫节”后不能再敲击铜鼓,理由也是铜鼓声会惊动谷神而使庄稼歉收,如今也已改变。云南石林是著名的旅游胜地,石林周围居住着彝族支系撒尼人和阿细人,边弹大三弦边跳《阿细跳乐》,是他们的代表性舞种。改革开放前,彝族人民基本按照传统习俗过火把节,没有表演成分,没有商业性质。节日期间或花好月圆之际,撒尼、阿细青年男女总要会聚一起,围着篝火跳乐(月),他们以舞蹈的方式自娱自乐,表达彼此之间的爱慕之情。近十多年来,节日活动产生了质的变化,节日期间国内外、省内外游客和商人大量涌来,其人数无数倍于当地彝族人。昔日彝家老少高举火把游弋田间驱瘟逐疫的火崇拜仪式,变成了广场的象征性篝火;昔日围着篝火自娱自乐、谈情说爱的《跳乐》,变成商业性的歌舞表演;昔日以血缘群体和地缘群体为节日的主体,变成数倍于本族人的外来者。3.民舞形态的新包装民间舞蹈在新的时空环境内,展示给游人的舞蹈形态大多是经过加工后的新包装,在“原汁原味”的基础上,经改编更加光彩夺目,显示出民间舞蹈无穷的魅力,此种民舞具有“新民舞”的意义。旅游景点的民间舞面对的是广大游客,经过加工改编后的民间舞突出了表演性和观赏性,强化了原民舞的风格韵律,动作变化更为丰富优美,既保持了民间舞蹈的“土风”味,又适应旅游文化的艺术欣赏品味。云南德宏州的《新嘎光》就是生动的一例。傣族人民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傣家人说“没有歌声和舞蹈的日子,就像吃菜没放盐巴一样”,“看不见孔雀跳舞,就得不到幸福和吉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德宏地区成为国内外旅游和经贸的热点,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精神食粮的需求越加迫切,旧的民舞形式已不能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80年代中,州歌舞团和群艺馆的舞蹈家们,在原民间舞的基础上,从中加以精选、提炼,整理改编出《新嘎光》,既保留了抒情典雅、韧性起伏的动律特点,又规范发展了动作组合,很快得到傣族群众的认可,特别受到广大青年的欢迎。全国民舞集成工作的大力开展,有力地促进民间舞蹈的收集、整理与改编,使一些濒于失传的民间舞蹈获得了新生,也使一些基础较好的民间舞更加焕发出生命的活力。藏族《龙鼓舞》是青海省黄南州新挖掘的原始祭祀舞蹈,每年于六月跳神会时祭祀神灵、禳灾驱邪、保佑村民人寿年丰,青壮年男子手持单面鼓在神师的引领下边击鼓边跳。经整理加工,将流传下来的13段(套)动作,更趋完整规范,以雄健粗犷的跳跃击鼓动作,表现了请神、敬神、送神、降魔以及模仿雄鹰、骏马、海螺、太极等形象,无论从动作的发展、队形的变化或情绪的渲染,使这古老的舞种得以新生。陕西的《安塞腰鼓》、安徽的《花鼓灯》、山东的《鼓子秧歌》、青海玉树的藏族《卓舞》等一大批民间舞蹈,都在保留原基本节奏、步伐、动律、体态的基础上,进行了不伤筋骨强化精华的加工,在服饰、道具、音乐伴奏上突出了民族色彩,加强了表演性和观赏性,适应了当代审美的要求。加工后的民间舞又回到民间,从而带动了民间舞蹈形态从原生或半原生形态向变异形态的发展演变。
中国民俗文化 ——风水文化和风水建筑风水一说被大多数人视为无稽之谈。在科学发展的今天,从科学的角度来看,风水之说并不是一无是处。大多数人也将其看做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 《黄帝宅经》曰:地善,苗旺盛;宅吉,人兴隆。短短十个字就完全道出风水学的精髓。风水从字面上来理解,风是流动的空气; 水是大地的血脉, 万物生长的依靠。有风有水的地方就有生命和生气,万物就能生长,人群就能生活。从科学的角度来看,正因为有了空气与水和适宜的温度,地球上才有了生命。所以,风水一说也有正确所在,正因如此,在建筑中从古至今人们都十分重视风水一说。在中国有许多风水建筑,人们在建造房屋,选择家宅的时候会注意风水的好坏,讲究环境方位问题。人们也常以山水俊秀,地灵人杰等词语来赞美自己所在的地方。风水文化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那么,何为风水文化?它究竟是迷信还是科学呢?《葬书》最早提出风水一词, “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 ”所谓的风水学便是:太极生两仪(阴阳、正负) ,两仪生四相(五行) ,四相生八卦,八卦生二十四山。通常人们将风水分为:龙、穴、砂、水、向、意、形、天。所有高等的风水师,都是按这些理去做,但要结合人命理,本性去计算;以前风水大师们的一句发家名言便是: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中国古人把风水称为堪舆,也叫地理,我们可以将其连起来读做:堪舆风水地理——堪(观察天) 、舆(勘察地)、风(空气空间) 、水(水文水质)、地(地形地质)理(的研究分析理论) 。在地球上, 水、 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是也是风 占最大体积的物质是风、 地。 (空气)、水、地(土地) 。在地球上除了由天体进来的物质之外,几乎所有物质都由风水地三者所承载所包含所孕育,当然也包括人类。可见古代人所说的风水,就是泛指地球中的所有物质,风水学就是研究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微观物质(空气、水和土)和宏观环境(天地)的学说。 根据古人的感知,在大地上除了地和水之外,余下的就是空间了,空间里只有风了。古人认为,风和空间和天是联在一体的,风水学中所说的风,既是空气,也代表空间,同时也包含天。老子曾说过: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就是天,所以有天一生水之说,二就是地,三就是水。翻成白话文便是:天生地,天地生水,天地水生万物。 风水一词最早出于伏羲时代, 太昊伏羲根据自己研创的简易图, 推理出地球有过一段是风与水的时期。《简易经》里记载: “研地说:一雾水,二风水,三山水,四丘水,五泽水,六地水,七少水,八缺水,九无水。 ”这里所指的风水应该就是风水的原义了。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 风水一词是这样定义的: 指住宅基地、 坟地等的地理形势,如地脉,山水的方向等。在《辞海》中也是如是解释:风水,也叫“堪舆” 。旧中国的一种迷信。认为住宅基地或坟地周围的风向水流等形势,能招致住者或葬者一家的祸福。也指相宅、相墓之法。但其实这两种说法并不准确。其一,它将风水等同于一种迷信,没有肯定其科学的内涵;其二,没有把风水与风水术区别开来。风水是从古代沿袭至今的一种文化现象。从表面上讲,它是一种民俗,一种择吉避凶的术数;从本质上讲,它是古人研究人与环境之间关系 、的一门学问。简略地说,它与现代的“人类聚居学”“环境地理学”有些相似,但二者之间仍有本质的差别: 后者是建立在观察与实验基础上的一门科学; 而前者由于缺乏科学理论与实验基础, 夹杂着许多唯心主义的说法和迷信的内容, 以至于我们还不能将它作为一种科学,只能作为一种“术数” 。近年来,由于对传统文化研究不断深人,中外学者对风水的看法渐趋一致。他们认为:风水是中国古代为寻找建筑物吉祥地点而提出的一套景观评价系统, 是古人对居住环境进行选择、处理的方法与布局的艺术。风水的范围包含住宅、宫院、寺观、陵墓、村落、城市等许多方面,其中涉及死人葬地的称“阴宅风水” ,涉及生人居住地的称“阳宅风水”。风水有糟粕也有精华,不能简单地采用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的态度对待它。有的学者还认为,严格地讲,风水与风水术是有区别的。风水是一种客观存在,其本体是自然界;而风水术是主观对客观的活动,其本体是人。中国风水学是宇宙星体学、天文学、天体运行方位学、地球物理学、地磁方位学,水文学、地质地貌学、环境景观学、自然生态建筑学、社会伦理学、美学、人体信息学、气象学、空间选择学、时间选择学、民俗学、做人哲学、玄学、易学、预测学、阴阳学、五行学、形气学、理气学、日课学等等一门庞大的综合类学科。这是中国古人的伟大智慧的结晶,这是我们后人所应学习继承,应大力发扬光大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所有人都熟知的风水建筑可能非故宫和明十三陵莫属了。 北京有一条龙脉,贯穿故宫和明十三陵。 古代君王身前居住之所与身后安息之地皆在龙脉之上,受天神庇护。 故宫,距今已经有了 600 多年的历史。故宫的龙脉与昆仑山相通,而昆仑山与天上元气相通。故宫中的交泰殿是故宫的龙穴也是北京城的龙穴,同时也是全中国的龙穴。从静态风水来看,故宫后有景山,前有金水河,位于山水之间,镇山金水,处于山水的环抱之中,为延年穿宅之格。从后宫后寝分析,以前宫前三殿来论,主体建筑太和殿、中永殿、保和殿皆占吉星位置,以后寝、后三宫来论,朝清宫、交泰殿、坤宁宫亦处于吉星位置,尤其是延年吉星得位,更主长久稳固。整个故宫是完全按照风水这个大体的格局来建造的。明朝皇帝的墓葬群——十三陵亦是如此,它始建于永乐七年。为了求得吉祥的墓地,明成祖命江西风水师在昌平境内找到了这一片山地, 经朱棣亲自踏勘确认后并封为“天寿山”。以后的十二代明朝皇帝也相继把陵墓建造在这里,十三陵周围层峦叠嶂,秀美天成。十三陵所处的地形是北、东、西三面环山,南面开敞,山间众溪汇于陵前河道后,向东南奔泻而去。陵前神道两侧的两座小山,为“龙山”和“虎山” ,符合东青龙、西白虎的四灵方位格局;用风水理论来衡量,天寿山山势延绵, “龙脉”旺盛,陵墓南面而立,背后主峰耸峙,左右“护砂(山)”环抱,向南远处一直伸展至北京小平原,前景开阔。陵墓的“明堂” (基址)平坦宽广,山上草木丰茂,地脉富有“生气” ,着实是一处天造地设的帝陵吉地。这次在去北京的旅游途中,我还听说了北京另一特别知名的风水建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厦。此建行位于北京西二环金融街 25 号。“金融街”在元代被称为“金城坊” ,明、清两代是金铺、银号聚集之地;清末至民国,我国的大部分银行也多设于此,是历代各种金融机构垂青的风水宝地。“现在的‘金融街’始建于1993 年 8 月,至 2005 年全部完工。南起复兴门, 北至阜成门,东临太平桥,西沿二环路,占地总面积 103 公顷。这里云集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中行总行、农发行总行等国家级银行总部,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保集团、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网通等一大批著名金融保险证券单位和电信企业入驻。马来西亚丰隆集团等国外的著名银行机构等 200多家国内外金融及非金融机构落户此地, 成为我国掌握国际最新金融信息, 了解世界金融动态的国家级金融中心。” 虽说在此块“风水宝地”之上,但建行总行却是“地处不兴” 。建行门前天桥斜去,呈虚水而走遇“天桥煞”,而其西北角又面对十字路口遭“路冲煞” ,皆为泄财之象。相传时任行长周小川为此请来了香港著名的风水大师为建行的设计出谋划策, 力图化险为夷。于是便有了这幢为北京人所津津乐道的“风水建筑” 。金融街上的建行大厦通体黑色,在世界建筑史上实属罕见,在风水学中,黑色属水,水亦表财,黑色不仅催财力量强而且可以化煞;在西北角的煞重之位,大厦被设计成两把尖刀状的化煞布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顶部,为四个形如水闸放水的旺财设计, 意为财源滚滚;十字路口与天桥的西北角也有一对号称中国最大的汉白玉貔貅来招财镇宅;在貔貅的正中,竖立三根旗杆,意为三根高香表示对天地神灵的敬畏。在如此风水建筑的庇佑之下,这几年来,建行蓬勃发展,成为了我国四大商业银行之楚翘;原行长周小川也官升三级,从总行行长之位扶摇直上至证监会主席、央行行长之高位。真正的中国古代风水学应该是一种古代人类繁衍生息,治国安民等社会活动所形成的生存知识;是一种研究大自然对人类作用的精深学问;是一种中国传统的优秀文化;是一种趋吉避凶的术数; 是一种流传了几千年的民俗活动;是一种中国独有的以天人合一阴阳调和为核心的哲学思想产物;是一种由实践积累起来的经验所形成的人居环境选择优化的实用技术;是一种由中国古人的唯物唯心学术混杂而形成的博大学派; 是一种科学与玄学相提并论的、精华与糟粕并存的、落后于现代技术的、超越于现代科学的的系统理论;是一种宝贵的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风水可以改天命而夺神功,这是古人对风水学的高度肯定。风水学告诉人们要能顺应自然规律,做到天人合一,要优化自然环境,这样就有了好的阴阳宅,有了好的风水地的吉气感应与荫庇,自己和后人即可以平安昌盛,所以丁财贵秀,百福臻临,如果人人家家都能获得好风水地而吉祥, 社会就会因人人平安幸福而和谐,民族国家也就会因人人有为家家发达社会和谐而兴旺,这就是风水学对人类最大的贡献所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风水不是万能的,风水也只是影响人生的一种力量。中国风水学虽博大但杂乱,虽精深但虚玄,虽可验证但少数据,虽有作用但多无科学根据,尚存在很多局限性,广而无边,深不见底,艰以学习,难以操作,尚泥古不化,裹足不前,为此,但愿风水同行们能摒弃成见,在考古践今的同时,努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地丰富它,充实它,完善它,提升它。是所至望!
试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序 言 人类创造了历史,历史也抚育了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各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类不仅创造了优秀灿烂的民族文化,而且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国人民民俗文化和传统习俗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维系各民族生存发展的充足动力和不竭源泉。民间文学艺术已成为区分世界不同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面对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甚至失传的危机,民间文学艺术亟待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是许多国家都认为必要却又倍感棘手的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起至今,已有众多国际组织先后关注此问题,并试图给出大家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但结果却并非令人满意。由于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诸多问题上的复杂性,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在法律上对民间文学艺术予以保护。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流派纷呈,千姿百态。无论是透着喜庆和吉祥的大红剪纸、灵韵别致的传统泥塑,还是清新简洁的蓝印花布、古老神秘的纳西族“东巴”,都从不同侧面体现着文明古国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在时时刻刻传承着古老的华夏文明。民间文学艺术不仅是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更是祖先赐予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在5000多年历史沉淀的中国文化玫瑰中,就像一只艺术奇葩,显得格外绚丽多彩和引人注目。然而 ,在我国学术界和立法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研究,基本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直持续至今,并在近几年形成一个研究高潮,出现不少以此为主题的研究论文。但我国在传统知识保护领域内的立法却并没有显著进步。已经出台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0)和《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2)。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理论界关于如何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保护,有两种互相冲突的代表性观点。一种观点反对用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建议通过公法权利来提供保护;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知识产权能在传统知识保护中发挥作用,或至少对进一步检验这种可能性抱有兴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近的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传统知识持有人开始寻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传统知识。本文认为对民间文学艺术应该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同时加强特殊立法保护,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加以阐述。第一部分,笔者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进行概述。首先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界定加以重点阐述,因为无论从国际立法、区域立法、国内立法,还是我国的现今理论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称呼不一。有的学者将其等同于民俗,有的学者将其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划等号等等。笔者在把民间文学艺术与民俗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分的基础上,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指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间文学艺术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是包含关系,即民间文学艺术包括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其次;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范围及其保护的必要性加以阐述。第二部分,阐述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渊源与发展历程。主要从对其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背景谈起,同时对其国际条约、区域立法加以考察分析和对比。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第一点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联系与区别加以澄清,首先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联系包括他们都有非物质性、可复制性和法定性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区别有他们的权利性质不同、客体范围不同、创新的标准不同、权利主体的确定性不同以及他们的时间性不同,从这五个方面全面加以分析。第二点是对利用著作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反思加以探讨。第四部分,从中央到地方立法两个方面,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现状加以阐述。 第五部分,是如何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的构想。在关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保护方面,在我国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民间文学艺术不同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客体,其属于新型的知识产权客体,应该利用特殊立法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著作权制度加以保护。本文认为,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特殊性,在我国理论界的研究还不深,理论的储备还不够。为了更加及时地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必须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本文试从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保护三个方面加以分析,希望对未来的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有所帮助。同时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出台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立法保护,形成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主,以特殊立法为辅的新型立法机制,以期对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一部分 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概述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内涵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术语的概念内涵,我们应当做狭义和广义的区分。 狭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等同于我们在民间文艺学上所说的民间文艺,包括民间文学(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叙事诗、史诗、谚语、民间说唱、民间小说)、民间音乐、美术、舞蹈和民间工艺等方面。就此而言,狭义的民间文学艺术指的是“全体的产生于民间,口头的流传于民间”的文学艺术,它是与主流社会中所谓“纯粹的”或“精英化的”文学艺术创作相对应的一种原生的艺术表现形式。在英语中,与之大体对应的说法是“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1] 广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内涵并不限于民间文艺学上的审美意味,而是扩展到民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实社会中,那些在生产、生活、组织制度、精神信仰等各个领域以具体形态体现的民俗,有着某种程度的审美性而具有文化和商业价值,均有可能被认为是“民间文学艺术”。例如,位于深圳华侨城的中国民俗文化村,不仅将我国各民族地区的标志景观原样或微缩复制,而且从来源地雇请少数民族艺员再现生产生活场景、表演特色文体节目、组织节日庆典和祭祀仪式等。这是将整体的民俗作为审美形态设为旅游项目加以商业利用的经典案例。在英文中,与此内涵大体对应的说法是“Folklore”。 应当说,“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是被涵盖于“Folklore”之中的,理解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的关键在于厘清“Folklore”的涵义。Folklore一词是英国学者汤姆斯(W. )于1846年将Folk(民众)和Lore(知识)合二为一创造的,最早由日本学者将其翻译为“民俗”,后来也为我国民俗学界所采用[2]。Folklore植根于群体意识和精神在社会中的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它可以泛指基于一定自然和社会条件(如种族、血缘、地域、文化水平、生活状况)所结成的某一群体在长期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维系并且形成为传统的一切风俗习惯,即民俗,也可以特指其中可作为这种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典型表现的民间文学或口承文艺。因而,它在民俗学上的使用同样是有层次的,可以指作为一级学科的“民俗学”,也可以指作为二级学科的“民间文学”或“民俗文艺”。[3] 就Folklore的语源来说,据费孝通先生的解释,Folk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全体人民,而是具有亲切乡土关系的人们,在中文里,近于“老乡”、“乡下土里土气的人们”,作为一个形容词近于“民间”、“土风”的意思:Lore作知识或学问讲也不确切,近于“天方夜谭”中的“谭”字,夏天乘凉时孩子们喜欢听的“逸文、传说”。所以如果直译,“民间传说”四字比较接近[4]。日本的民俗学者亦承认,迄今被译为民俗或民俗学的Folklore,本来意义是传承的精神文化或口承文艺。[5] 值得注意的是,Folklore意义上所涵盖的“民间传说”现在已经远远不限于语源上的解释或是我们中文习惯上所理解的某种民间文学创作形式。与其倘有一线联系的话,恐怕在于现在的Folklore已经包括了任何一种能够被群体“传说”的文化现象。在《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Folk加lore就被翻译为“民间传说”,并把民间传说的形式分成说和唱的口头文学、物质和文化(包括民间建筑、民间艺术、民间手工艺术)、习俗和节日(包括宗教意识、节庆、儿童游戏、民间戏剧、民间舞蹈)三大类。[6] 澳大利亚昆士兰法学院教授卡马尔.普里博士认为:所谓“民间 (Folk)”,指的是至少具有某一公共特性的一群人。至于这一共同特性是什么并不重要,比如它可以是一个共同的职业、共同的语言或共同的宗教信仰,重要的是,无论以何种目的结成的这一群人必须具有某些自己的传统;“传说(Lore)”一词指的是与诸如教义、戒律或习俗有关的传统事实或信仰本身,传统意味着代代相传下来的文化的各个方面,它既包括文化的观念方面(如习惯、习俗、仪式),也包括文化的创造方面(如音乐、舞蹈、戏曲、文学、观赏艺术),因此,文化可以被视为由一群人保留下来的传统。[7] 该观点代表了国际社会上较为主流的认识倾向,即Folklore是一种属于群体的文化传统。就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而言,Folklore总是与传统知识(Traditional knowledge)相提并论的。由于在字面上,Folklore(民众的知识)与Traditional Knowledge(传统的知识)谈不上有明确的差别,这种区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便于实际的操作而从技术上加以考虑的结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格雷厄姆、杜特菲尔德在其相关研究报告中指出:“传统知识一般是指与自然环境相联系的知识,而并不涉及如艺术作品、手工艺品和其他文化创作和表现形式(这些东西倾向于被认为是Folklore的元素)。依据一位专家的观点,传统知识(或其称之“传统环境知识”)是“一个群体通过一代又一代与自然息息相关的生活建立起来的大量知识。它包括一个分类体系、一整套对于本地环境的经验积累和一个控制资源使用的自管理系统。” 至于Folklore,值得注意的是,它作为国际社会的议题被加以讨论是先于传统知识的,最早可回溯至20世纪70年代,当时是作为与版权相关的问题提出的。依米歇尔.布莱克尼所言:“传统知识的表述……是顺应那些批评Folklore之狭隘性的观察家们提出来的。然而,它意味深刻地改变了讨论的话语。Folklore以在版权中或以版权为附加条件加以讨论为特色。传统知识的范围则被拓宽到足以包含诸如在药物治疗和作为食物方面的动植物知识。就此而言,问题的讨论就将从版权的左近转至专利权和生物多样性。”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开展Folklore保护的两家机构。UNESCO因其在文化上的取向而当然地涉足其中。该组织对于Folklore的定义如下:“Folklore(传统大众文化)是一个文化社群基于传统的创造的总和,经由一群个人加以表达,且被承认反映其文化和社会身份:其标准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传承。它的形式是与其他的,如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等等艺术融在一起的。”[8] “因而,Folklore在传统社群中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形式表现,包括(I) 音乐、舞蹈和其他表演艺术;(ii)历史和神话传说;( iii)设计和符号;和(iv)传统技术、手工艺和艺术作品。美国人类学和民俗学者Ellen Mchale认为,无论受过教育还是未受过教育,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每个连接在一起的群体,或是有共同的利益和目的的群体,都拥有一种传统,这种传统叫做民俗。民俗包含许多个体的、大众的和“文学的”因素,这些因素通过反复流传和变异被群体评价和延续,并以这种方式被群体吸收和同化。民俗,其范围包括传统艺术,信仰、工作和休闲的传统方式、装饰和庆典等,是一个群体保持和传承一种生活方式的传统形式。在任何情况下,民俗都存在于群体之中,并在群体中代代相传,民俗是群体在相互交往中产生的具有意义的共同经验。通过表演或示范,手把手的或在小范围内的相互交流,群体以这种非正规的方式掌握了这些知识的传统形式。根据我国民俗学者的观点,民俗可以区分为:(一)生产习俗:渔猎、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建筑、商业等方面的习俗;(二)生活习俗:衣、食、住、行、医、用、语言、产育、婚姻、丧葬、寿诞、礼仪、节日等方面的习俗;(三)文化习俗:民间口头文学、美术、舞蹈、音乐、游艺、竞技等方面的习俗;(四)组织制度:村落、家族、姓氏、社团等方面的习俗;(五)精神信仰:图腾崇拜、神灵信仰、祝咒、禁忌、预兆和占卜等方面的习俗。可见,“民俗”是一个囊括群体生活方方面面的宽泛概念,不能体现出群体文化创造的内涵。而从民俗学的角度看,国际社会所致力于保护的Folklore只限于民俗文化中属于感性范畴的审美创造形态。 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在法学界尽管也常常有很多争论,但是至少在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学者之间基本是一致的,即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只占民俗(Folklore)中的一类。“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流传,主要反映人民大众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表现他们的审美观念和意识情趣,具有自己的艺术特色。”[9]一些发展中国家不切实际地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范围扩大化。比如1972年由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制定并于1982年生效的地区性公约《班吉协定》,就将其保护范围规定为“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团体所创作的、构成非洲文化遗产基础的、代代相传的文学、艺术、科学、宗教、技术等领域的传统表现形式与产品”,这就显得过于宽泛因而也不很妥当。 笔者认为,我们在为民间文学艺术立法时,应该吸取国内外学者们在艰辛探索中己经取得的有益成果,从他们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一般的、通常的、公认的知识中去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把民间文学艺术同民俗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别开来,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下位概念,而民间文学艺术又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上位概念,为了更加完善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属于以作品形式显现并且符合著作权保护客体条件的,应该由著作权保护。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立法立足于现实世界,才能使我们的法律有效的规范现实生活。基于以上笔者的讨论,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应该做如下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是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
民俗 文化 是千百年来历史的记忆,积淀着人类的生存智慧,代表着一个民族的信念,是一个民族的生活准则。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民俗文化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民俗文化的当代价值
摘 要: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 传统文化 是我国民族文化中的重要内容。我国由多个民族组成,传统的民俗文化丰富多彩,但是在现阶段外来文化的影响下,传统民俗文化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传统文化生存空间在不断的被压缩当中,如何保证民俗文化的生存和发展,成为了当代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对民俗文化的当代价值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民俗文化;当代;价值;思考
我国历史悠久,几千年的历史造就了我国丰富的传统文化底蕴,传统民俗文化是我国民族精神发展的源头,也是我国文化中的重要内容。在现代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外来文化对于我国传统的民俗文化造成了有力的冲击和影响,民俗文化的发展空间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在一点点的缩小,传统民俗文化的生存与发展遇到了很大的挑战。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民族文化是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精神动力,只有对民俗文化的当代价值保持认识,才能为传统民俗文化的发展指明合理的方向。
民俗文化因其核心要素民俗是集体遵从的、反复演示的、不断实行的,所以具有增强民族的认同,强化民族精神,塑造民族品格的功能。与此同时,由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差别,民俗常常会呈现出错综复杂的特点,但其也有一些稳定的特征。一般民俗都具有社会性、地域性、变异性、转承性、规范性等特征。
民俗文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民族文化作为我国民族文化的根源,是我国民族的根本。民俗习惯的不断传承,对于民俗文化的发展与繁荣理工了重要保证。另外,民俗文化也在不断的发展与变化中,不断的受社会的影响。民俗文化的变迁与发展,是其自身发展的需求,也是当代社会的需求。民俗文化对于人们的价值观、道德观、审美、社会心理等多方面都有着影响,民俗文化是社会团结的重要根源,也是人们价值观的体现,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民俗文化是社会文化中的核心内容。
民俗文化对我国当代社会的发展也有重要的价值,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民俗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也是中华文化的载体。民俗是民间文化的载体,其包括民间的 传说 、戏曲、娱乐、技能、信仰、价值观等不同的内容,民俗具有丰富性,并且在传统的民间生活中得到传承与发展。只有弘扬民俗文化,才能延续和传承我国传统文化。民俗文化可以培养民族精神,提高民族的认同感。
在民间,各种民俗文化中蕴含着各种优秀的文化,并且形成了庞大的历史信息链。民俗文化中蕴含了丰富的智慧与独特的精神,民俗文化有着独特的个性特征与启迪。民俗文化中承载着具有浓重色彩的情感,是我国传统文化有力的传承。民俗文化可以加强民族之间的团结,提高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民俗文化具有维系的功能,可以使我国不同民族之间保持良好的向心力与凝聚力,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人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丰富的民俗活动,各种民俗活动的进行,可以让人们寄托民族情感,并且对生活和心理进行调剂。民俗文化中包含了传统的文化资源,是现代社会旅游业中的重要内容,民俗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可以为社会带来良好的效益,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社会就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良好的保证。
我国民俗文化现阶段的现状不容乐观,需要得到有效的保护与推广,从而保证民俗文化得到良好的发展。我国目前民俗文化存在着变迁与消失的现象,民俗文化的发展变化中,消失和变迁是正常的现象,但是需要对其中变化存在的负面效应进行重视和解决。在民俗文化的变迁当中,传统文化价值存在着严重的流失情况。传统文化价值的流失包括有形的和无形两种流失的方面。传统文化无形流失的方面主要体现在 西方节日 在进入中国后, 中国传统节日 逐渐的被忽视,传统节日淡化,外来节日则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在传统文化价值流失的有形方面体现上,很多传统民俗文化形式和活动不断的减少甚至消失,年轻人缺乏参与的热情与兴趣,使得传统民俗活动越来越落寞。
另外,民俗文化的价值开发存在着很多的不足。我国对于民俗文化的价值开发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建立了很多的开发模式,促进了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但是在对于民俗文化价值开发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要进行 反思 。
首先,对于民俗文化缺乏有力的保护,并且保护方式不够完善。民族文化保护的相关立法不足,民俗文化存在着后继无人的现象,很多保护 措施 的滞后性使得民俗文化难以得到良好的保护。
其次,民俗文化过分的受商业操作的影响,很多人在追求利益的同事,过分的利用民俗文化作为经济来源的措施,对民俗文化的长期发展会存在一定的危害。
最后,民俗文化在开发过程中,存在着同化、破坏、伪造等现象。很多地区为了创造经济效益,模仿其他地区的民俗文化,并且采用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影响了我国社会安定的发展。
民俗文化现阶段发展情况不容乐观,各地区必须重视对民俗文化的保护与合理开发,才能达到弘扬民族文化的目的。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对民俗文化的立法等手段,为民俗文化的传承提供法律基础。在对于民间文化的发展上,要建立合理的人才库,避免出现人才断层,民俗文化失传的现象。另外,对于民俗文化的保护上,要尊重民俗文化的内涵,禁止对民俗文化不合理的开发与利用,严谨各种基于民俗文化上的模仿、伪造等不良活动的开展。
民俗文化作为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基础,在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同事,需要对传统的民俗文化进行重点的保护,推进经济与文化的双重发展。在对于民俗文化的开发利用上,要提高其各种行为的规范性与合法性,从而保证相关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民俗文化对于当代社会的价值重大,只有充分的发展民俗文化,促进民俗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才可以达到精神文明建设的目的。在民俗文化的保护上,要加强相关立法,使得保护民俗文化的行为有法可依,促进民俗文化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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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吕红艳.保护与开发:民俗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民俗生态旅游[J].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4)
[3]王晓洋.浅析名人故居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以苏州及其周边地区为例[J].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06(02)
[4]王新亮.保护视野下的淮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8)
浅谈民俗文化市场化
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大众的旅游消费需求进一步呈现出由低级向高级的趋向,大众的旅游活动形式已不再限于满足传统的有形的旅游产品,而是寻求更高层次的精神愉悦和历史内涵,从消费有形的旅游产品转向消费无形的旅游文化。为迎合大众的这种需求,许多区域、城市、景区再次把目光移向曾经被冷落的精神性文化消费领域――民俗文化。
市场上开始出现所谓的“人造文化”,并有泛滥之势,许多学者、人士开始抨击、批判这种旅游文化市场化的行为,呼吁文化回归、保持原始状态。通过对民俗旅游文化现状的一些分析,从另一个角度指出文化商品化并非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一无是处,正当、适当的商业化手段对文化的传统和发扬还能起到促进作用。就此探究某些商业化的 市场营销 是有现实意义的。
关键词:民俗文化;商品化;庸俗化;内涵
1引言
随着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的丰富,生活压力的增大,人们开始厌烦喧嚣的城市生活,渴望在闲暇之余呼吸一下清新的乡村空气和恬静特异的民族风情,这种对大自然和原始生态的回归动力,驱使着广大游客前往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地旅游,去民俗村寻求内心的渴望和满足对历史文化知识的渴求,这体现了游客的休闲需求,也说明当前民俗旅游文化正是在这种呼之欲出情况下逐渐呈现在广大民众视线之内。
正是基于此,我国的民俗文化成为旅游发展的重要战略性资源。近年来我国民俗旅游的开发及其发展都大有成效,然而一些问题也随之出现。如何合理科学可持续地发展民俗旅游,在旅游发展的前提下。使民俗文化发扬光大,避免庸俗化、导致畸形发展,使其走上持续健康发展道路成为当前一个值的研究的 热点 。
2民俗旅游文化的内涵
民俗文化的内涵
民俗,是依附人民的生活、习惯、情感与信仰而产生的文化。民俗文化是广大中下层劳动人民所创造和传承的民间文化,是在共同地域、共同历史作用下形成的积久成习的文化传统。其内涵包括饮食、服饰、家居等物质民俗}组织制度、人生礼俗等社会民俗;民间信仰、巫术禁忌、娱乐游艺、民间工艺等精神民俗;神话、传说、 故事 、民谣、 谚语 等语言民俗。这种民族的,时代的文化既有物质的标识,制度的规范,又有具体社会行为,风尚习俗的鲜活体现。
由此可见优良的民俗文化是对传统民俗事物和现象的梳理和检验后形成的。其表现形式多样,如今年开始实行的法定 清明 节、 端午节 、 中秋节 。在旅游中,民俗文化是很活跃的旅游资源,涉及旅游的行、游、住、食、购、娱的方方面面,由于各地的民俗对异地游客有一新奇感,激发民众的奇心,娱乐性、参与性也很强,对游客很有吸引力,游客为能亲身体验另一地域的文化特征,不惜奔走千里。如西藏香格里拉,云南西双版纳、云南大理丽江泸沽湖等地正是由于具有特有的民族风情村及少数民族习俗才闻名于世,吸引了广大国内外游客。
民俗旅游的内涵
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型旅游,它欣赏的对象为人文景观,而非自然景观,任何一个国家、地区和民族的传统节日、建筑风格、民间歌舞都是民俗旅游的珍贵资源与欣赏对象。温锦英定义:民俗旅游就是借助民俗来开展的旅游项目,它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俗事项和民俗活动为旅游资源,在内容和形式上具有鲜明、突出的民族性和独特性,给人一种与众不同的新鲜感,它的魅力就在于其深厚的文化内涵。巴兆祥界定:民俗旅游是指游客被异域或异族独具个性的民俗文化所吸引,以一定的旅游设施为条件,离开自己韵居所,前往旅游地(某个特定的地域或特定的民族区域),进行民俗文化消费的一个动态过程的复合体,是人类文明进步所形成的一种文化生活方式。
民俗旅游的主要类型包括与山水风光相结合的民俗风情旅游、与民居及其他建筑结合的民俗风情旅游,与饮食结合的民俗风情旅游、与礼仪结合的民俗风情游、与喜庆结合的民俗风情旅游、与大型民族风情园景为产品的民俗风情游等六大种类。围绕以上不同类型,民俗旅游可以通过再现各个历史时期、各个民族的古老文、传统习俗,满足现代社会人们求新、求异、求同、求知的心里需要。因此,简单地说,民俗旅游就是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特有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为载体开展的旅游活动。
作为以民俗文化为主要吸引物的旅游目的地,游客关注的是精神层次的消费,这和观光型景区截然不同。民俗旅游对旅游目的地来说,特有的民俗文化是一种极其有价值的旅游资源,具有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吸引了更多的游客,从而扩充了旅游地的客源和市场需求,增加了经济收入,提高了社会收益。
3我国旅游民俗文化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旅游民俗文化的发展现状
这些年来,我国民俗文化旅游发展极为迅速。已经成为旅游中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很多地区都纷纷投资兴建民俗旅游度假村、民俗旅游专业村、农业民俗旅游村以及民俗旅游主题公园等,承办民俗旅游节日,举办大型民俗旅游活动。
如山西民居以及乔家民俗博物馆,赣南的客家民俗文化、深圳锦绣中华民俗村、云南大理丽江泸沽湖、山东日照的渔家乐民俗旅游度假村等地推出各具特色的活动内容和民族风情吸引了大量游客前往游玩。如今,很多地区将旅游业看作扶贫行业,民俗旅游开发也作为发展地区经济的手段被滥用。不可否认民俗旅游作为旅游业中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促进了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激活了一些地区其他的行业,解决了社会就业问题。正是这个原因,有些不具备开发观光型旅游地的地方,基于发展经济为目的,盲目投资建立形式各样的民俗文化村,大打“民俗文化”牌子。
民俗旅游存在的问题
(1)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力度过大。
民俗旅游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使得很多地方不顾自身环境条件的限制,盲目开发民俗旅游资源,致使当地民旅游文化资源开发无序,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到严重破坏,长此以往,将损害整个民族旅游资源乃至文化传统传承。
(2)部分优秀的民俗文化庸俗化。
由于民俗旅游的经济效应较大,许多旅游景区片面注重对旅游景点的外观和形式的建造,不考虑当地的特色,只是想通过美观的造型来吸引游客的眼球。片面追求经理利益,导致民俗旅游被机械地舞台化,民俗文化被随意地庸俗化,从而失去了民俗的特色。
(3)特色不鲜明。
鲜明的地区特色是民俗旅游的主要依托。黄金周刚兴起时,国内许多城市对旅游业还不是很重视,有的地方甚至连像样的景点也没几家。近几年,各地都把旅游产业作为重要产业甚至支柱产业来抓,大抓特抓民俗旅游,民俗活动逐渐趋向同化。你敲锣打鼓,我也敲锣打鼓,你舞龙舞狮,我也舞龙舞狮。项目雷同,风格雷同,缺乏新意、创意与吸引力,民俗旅游正在失去特色。由此,我们务必要保留各
地民风质朴淳厚的特点,才能使民俗旅游项目持续吸引旅游者。
(4)内容肤浅,缺乏内涵。
由于经济利益的吸引,一些景区往往仿照那些做得不错的地方,别人有的全部照搬过来,这样,形式上完全一样,再没有其附合本地民情、风俗的内容,过多地附和旅游者的心理,甚至为了猎奇心理,急功近利于一味迎合游客,刻意追求表面的形式,失去了内涵。孰不知,来参加民俗旅游的游客关注更多的是这种文化的内涵,这种深层的东西才是吸引游客的根本,形式上的做 文章 对文化的传播和本地景点的长远发展很难起到良好的效果。
(5)缺乏要有科学、合理、系统的规划。
一些民俗旅游景区开发在实施过程中操之过急,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出现了很多问题。如有些,如深圳民俗文化村和云南民族村投资均在1亿元左右,开业时间也十分接近,前者很快收回投资,后者则连投资的利息都难以偿还,除了经营管理原因之外,云南民族村的建设选址过于匆忙,没有统筹分析,前者处于口岸城市,经济发达,项目内容与现代化城市形成鲜明反差。昆明人口流量小,民族村项目地处少数民族实际分布区,具有原地浓缩式开发模式的弊端。对当地居民吸引力不大,也损失了一部分追求真实感和亲身体会身临其境的外地游客。正是这些原因造成了两个同质景点的不同结局,可见科学、合理、系统的规划在开发民俗旅游中必不可少。
(6)缺乏行之有效的市场运作手段。
如果说文化是民俗旅游发展的根本,科学有效的市场化的运作手段则是民俗旅游发展的保障。民俗旅游的发展不能单单从形式上考虑如何去作,去延续,还要从经济效益上去统筹,没有了收入作支撑,民俗的发展就失去了生存的基本保证。我国有很多优秀的民间艺术到今天都流失了,最根本的原因是它们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致使那些拥有这些技艺的民间艺人为求生存而改从其他行业。民俗文化的发展如果不能很好的运用市场的手段运作,只是作为一个纯艺术形式也不可能长久存活。我们知道,旅游刚刚起步的时候,民俗旅游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那时的民旅风情只是旅游中的一个小小点缀。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民族风情村成长起来,越来越多的异地民俗发展开来,最根本的原因是旅游的带动,从而使其找到了一个生存发展的基本裁体。但今天旅游中的到处泛滥的民俗村要求它自身的发展必须有一个有效的市运作手段作保障。张艺谋的《英雄》开创了我国影视市场成功商业化运作的典范。其“印象刘三姐”,“印象桂林”等系列,让桂林更是驰名中外,也让人们看到了民俗文化同样可以包装,而且精美的包装会带来更大的收益,科学正确的商业化会使传统的民俗文化发展更好。
4结论
总体来说,民俗文化有其地方的独特性,这与其所处的地理环境紧密相连,其发展以旅游业为经济依托,旅游的发展与当地可进人性息息相关,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发民俗旅游时需要注重统一的规划和科学的市场营销。旅游中民俗文化的市场化、商品化并非一无是处,相反。纯粹的艺术形式的民俗文化的发展未必能够长久。笔者认为,民俗文化不存在所谓永远的原汁原味,只要社会在发展,民俗文化就在不断演变,也只有不断变化了的民俗文化才更具有生命力,旅游中的民俗文化市场化、商品化也是一种在社会前进中的必然现象,不可能人为的去阻止改变,但可以人为的引导其正确的发展。
因此,传统的民俗文化当前旅游中民俗文化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应当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其本身的独特性,市场细分,对一些特色民俗文化进行精美包装,以经济带艺术,以艺术促经济协同发展。这样,也许很多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都可以如东巴文化一样发扬开来,再次张现其生命魅力。
旅游民俗文化1、民俗及民俗文化的涵义它是一个民族中的广大人民所创造、享用和使承的生活文化。2、旅游与民俗文化“入乡随俗”、“入国问俗”、“入国问禁”,早已成为旅游中的常识,旅游与民俗历来就有十分密切的联系,诸多的文人学者,为了探索各民族历史变迁、民俗风情,行万里路,越千重山,进行旅游采风,观风察俗,考察民间文化。妙不可言的神话故事、宗教祭祀、民间娱乐等,大大地充实和丰富了旅游的内容和内涵。 3、民俗文化的构成民俗文化是社会共同体在劳动中,顺乎自然、征服自然、发展自己的人类活动的过程里自发形成的一种文化形态。研究者一般将“民俗文化”分为“生产民俗”、“生活民俗”、“礼仪民俗”、“岁时民俗”、“信仰民俗”等。4、民俗文化的特点(l)社会性和集体性风俗习惯是人们在共同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它是集体创作的结果,即使最初是个人的生活习惯和爱好,但个人的行为只有得到社会的认同,才能融于社会民俗之中,才有生命力,也才能由集体的行为实现流传。 (2)类型性和模式性社会民俗现象存在不是个性的而是类型的。社会民俗文化现象一旦形成,社会每个成员都必须共同遵守,并成为约束行为的标准,具有相对稳定性,在稳定发展中形成一定的模式,并按照这一模式代代相传。 (3)传承性和传播性社会民俗文化现象在时间上是传承的,在空间上是播布的。当然传播性决非被动地、平镜式的复制,运动场跑步式的单调重复,而是“扬弃”式的贯通,是辩证否定基础之上的继承创新,兼容并蓄基础上的推陈出新。(4)稳定性和变化性 相对稳定性是指和上层文化相比,民俗文化具有较大的稳定性。但是从来无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民俗尽管具有较大的稳定性,.但是民俗在时空中传承、播布、演进,也必然受到社会的、政治的、生活的种种因素的影响而呈现出种种变形变异和消亡的现象。如傣族泼水节,称为“浴佛”节,但现在淡化宗教的成分,而加人娱乐的内容,取其吉祥洁净,对境内外游人有了吸引力。
民俗风情,在旅游中作为人文景观的一个极为重要内容,以其美学风貌,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这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的核心在于人的美的昭示和显现。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尤其是开放、改革的近十几年来,我们又在如何开展民俗风情游、加强美育薰陶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很值得总结和发扬。本文围绕以上的三个问题,进行论述。(一)中国旅游的审美对象,一般依次排列有: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民俗风情……等。民俗风情,次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排列老三,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是因为我国幅员十分广阔,地质地貌多样,名山大川遍布,山水美一直享有盛誉,列为榜首,理所当然。同时,我国又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璀璨无比的历代的文化遗产;帝王将相、名哲圣贤、道长高僧、文人雅士等在名山大川留下了众多的名胜古迹。所以,我一直坚持中国旅游中“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密不可分”的观点。如今要把“排行老三”单挑出来,改变传统的模式,开拓新的旅游领域和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从旅游审美来看,民俗风情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等,在总体上是一致的,都是“全身心”的感官开放和接纳、高级的精神享受,都是动静结合的休闲、娱乐的活动。但是,民俗风情,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相比较,在旅游审美中,在其自身的特点:第一、陌生新奇。我国有五十五个民族组成一个大家庭,平等和睦,繁荣昌盛。就旅游资源的分布来看,五岳、佛教四大名山、道教四大名山,都在汉族居住地,少数民族的民俗风情游,比山水风光游的开发、利用,更占优势。就国内旅游客源的组成来看,由于汉族在全国人口中占绝大多数,他们到汉族文化复盖的旅游风景区,与到少数民族的民俗风情游览区相比,凭添了由新奇、神秘引起的陌生感,大有不到异域胜异域的感受。本来,旅游,就是生存和生活时空的一种移动或更换。由新奇、神秘引起的陌生感,相对于日常生活、工作的环境来说的。蔡元培曾揭示了人有一种“习久的心理”,“常住繁荣城市的人,一到乡村,觉得格外清幽。”(《蔡元培美学文选》,第172页)美在发现中得以开拓,又经过对照,变得更加强烈和新鲜。要知道人类不会倒退到旧石器时代,以良好环境能定居下来为满足了。游人的陌生新奇感,既可以扩大“新知”,又可以激起游兴。正如沈明编著《旅行》一书所指出的:我国是个多民族地区,各民族都有着独具一格的诱人的习俗,到少数民族聚居区作风情旅游,了解那里的历史变迁、生活现状和风情民俗,采集那里的民间文艺珍品,直接感受特定的民族文化氛围,会对中华民族大家庭有着更为形象的知识。总之,旅游处处皆学问,只要留意学习,定会得益非浅。(广西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第29页)第二、参与亲切。山水是自然物,古迹虽能“睹物思人”,毕竟是伴随着历史的回声,游人无法直接参与,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而民俗风情则不一样,它是一种多功能的群众性的活动,可以把游人裹夹进去,士农工商,全心投入,忘乎所以。如火把节的习俗,至今在我国西南十几个少数民族中广泛流传。节日那天,人们穿起民族盛装,杀牲庆贺,举行各种文体娱乐,晚上举着火把,排成火龙,在山间田野上漫游,并互相“泼火”,互换吉祥。这个“泼火”,与云南傣族的“泼水”,形成了鲜明对比,提供了人人参与的特定氛围。这样,“旅游经历就将新鲜程度和亲切程度联系起来,将旧习惯的可靠性与环境变化所产生的兴奋联系起来”(〔美〕罗伯特?麦金托金和夏希肯特?格波物《旅游学》,第81页),促使整个身心健康,获得美的享受。第三、喜庆认同。任何审美活动都是通过审美主体个体进行的,其目的在于发现美、体验美、认同美。这种发现美、体验美、认同美,在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民俗风情等的旅游活动中,是相同的。香港华莎《母女浪游中国》一书中,就对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民俗风情等方面,作了一系列的发现美、体验美、认同美的忠实的记录,充分体现了“龙的传人”寻根探美的心迹。如,敦煌的鸣沙山从“单纯一致”的形式美的角度,描绘了这座傍晚下的金黄色的山的色彩,线条和整个画面,鲜明、晶亮,没有深浅,没有参杂,没有渗透,给人一种美的惊奇、爱的震摄。于是,她说:“如果草原象征了青春的欢乐,荒漠象征了暮年的悲苦,那么鸣沙山就象征了壮年胜利的喜悦了。”(第98―99页)但是,民俗风情,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在审美认同方面,还有差别。主要在于从美学的范畴来讲,山水(如,桂林、西湖)偏于优美,古迹(如,万里长城、秦始皇兵马俑等)偏于崇高,而民俗风情大多与节日活动联系在一起,则偏于喜剧性的范畴了。普天同庆,其乐融融,使审美认同,比其他旅游审美对象来说,来得轻松、自如,不费什么心思。这从中央电视台一年一度的春节联欢晚会,越办越火红,就看得出这个审美认同的感召力和凝聚力,而被称为“新民俗”。(《厦门晚报》1995年2月16日刊《新华社发表春节晚会笔谈,认为电视观众欣赏心理成熟了》)(二)民俗风情美属于社会美的一种。但它又与社会美中社会事物的美,有所不同。社会事物(如,劳动产品、工具)一般取物化形态,很难直接看到创造的过程。而民俗风情,多为一种社会的群体活动,有着创造者本身的全过程的参与,可以进行直接沟通、交流和对话。因此,作为人的美是社会美的核心来看,社会事物美的显现程度,当然不如民俗风情美了。具体说来,大致有四方面:第一、民俗风情与人的形体美。民俗风情中,保留了不少远古的遗迹。那时,在生产力极度低下的情况下,远古人面临着生存和生活的艰难和困苦。为了社会生产和自身生产,必须具有健壮的体魂。这在一些民俗风情的艺术表演中充分体现出来。如,泉州的拍胸舞。“表演者上身赤膊,头带草帽,上肢随着节拍有节奏地拍击胸膛、腋窝、大腿,时而上跳,时而下蹲,头部诙谐地摇摆。舞蹈音乐配以脍炙人口的南曲《三千两金》或其他车鼓乐。基本动作有击掌回音,八拍雄姿、玉驴颠步、金鸡独立、善才抢牌、青蛙出洞、小阉鸡行、大阉鸡行,等”(厦门市思明区文艺联谊会《闽台民俗风情》,鹭江出版社1989年版,第219页)试想,如果表演者都是些鲁迅笔下的“驼背五少”,岂能赤裸干瘪的上身,又岂能进行如此的高难度的舞蹈动作呢?同样,民俗一些节日,本身就含有旅游的审美意义,也与参与主体(游人)的形体的健康、壮实有一定的关系。我在《登高、踏青、远足(旅游别称的审美意义)》一文中,指出:中国古代旅游的大众化的趋势,与西方不完全一样。西方现代旅游,依托着交通工具中火车的出现、组团的经营手段。中国宋元明以后,旅游大众化的趋势,主要是利用民间节日。登高与重阳节、踏青与清明节,早已成为民间习俗。远足,一般也安排在公休假日。(《中国旅游报》1992年3月24日)至于有的民俗的体育竞技项目,成为健、力、美的象征,规模宏大,深入人心。“如端午赛龙舟,近年发展为跨县跨省的大型体育竞技活动,得到跨国公司的赞助。1988年广东番禺县举办的莲花杯和希尔顿杯龙船大赛,观看者达二十万人之众。近几年来每年重阳节到白云山登高者,也在三十万人左右。”(叶春生《民俗美》,海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第二、民俗风情与人的装饰美。服饰是人的装饰主要方面。服饰,不仅是人的“第二肌肤”,是文化的表征,而且是各少数民族相互区别的外部特征。我国55个民族中,除了西北几个少数民族为白种人外,大都为黄种人。我读一本人类学的书,说中国黄种人,北方为蒙古种,南方为马来种。这就是说,一个标准的北方人和一个标准的南方人,在体质上还是有区别的。而我们的少数民族的聚居地散布在全国各地,无法用是北方人,还是南方人这个标准来衡量。服饰往往成了少数民族外部标志。或者说,什么民族有什么样服饰,什么样服饰就是什么民族。这在民俗风情游的审美对象中,也是十分突出的。维吾尔族的小花帽、傣族的统裙、满族的旗袍、瑶族的花裤、藏族的哈达、蒙古族的马靴,等等,无不装点着旅游的景观,制造了特定的审美氛围,保留着诱人的魅力。有的经过一定文化教育或长期生活在他乡城镇内,不愿意穿本民族的服饰,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我也不想也不可能在这里讨论。但有一条,既然作为旅游部门组织的民俗风情游,在接待地的各少数民族应该依据民俗要求来着装,才能体现出一定的风情来,这是肯定的。第三、民俗风情与人的风度仪表美。在民俗风情美中,有两大部分,即社交风俗美和婚嫁民俗美,涉及人的风度仪表美。我国素称为礼仪之邦。无论在行为、举止上,还是在待人接物上,均有优良的传统和现行的规范。其中有一部分沉积在民俗风情上,时而清醒,时而狂迷,烘托出人自身和人与人之间的美。如,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的花兰瑶胞,是个很讲礼节的民族,他们有一种迎客仪式,瑶语叫“离贯侯棋”,直译为“远方的朋友”,意译为“礼歌会”。又如,我国许多民族都有“打同年”的风俗。苗语称为“嘎江”,直译为“老树的根”,意思是“结交最知心、最忠实可靠的朋友”,俗称“拜把”、“结义”。不但在同一民族中,在不同民族中也相当盛行。它成了团结的纽带,友谊的桥梁,在生活中留下了许多佳话。第四、民俗风情与人的精神美。民俗风情的形成、流传,与其蕴含的民族的深层心理有极大关系,张扬一种人格精神。清明与纪念介子推、端午与纪念爱国诗人屈原,老幼共知,耳熟能详。至于“在我们源远流长的民俗礼仪中,婚姻习俗,最为繁缛,也最为有趣。千百年来,这些礼俗随着人们观念的更新而不断变化,它从生活的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民的心理、德行和品格,包含着丰富的社会内容,具有强烈的地方和民族色彩。许多场面本身,就是一幅美好的民俗风情画,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民俗美》,第141页)以上只是简单地将民俗风情与人的美的四个不同层次,作了一点探讨和研究,无非是说民俗风情在旅游中真正能够发挥使用的,在于人的美。人的美是民俗风情美的核心。作为民俗风情游的组织、策划和实施者应该明白这一点。否则,这一活动,不是搞成徒具形式的大轰大嗡,就是搞成庸俗、猎奇的走火入魔。(三)大力开展民俗风情游,深层发挥旅游审美中的人文资源。基于以上的认识,结合开发、利用的实践,大致说来,要注意处理好三组关系。第一、拳头产品和联片开发。每一民族、每一地域都应该把自身民俗风情的旅游资源,作一次全面的模底排队,进行学者、专家的论证,什么是这一民族、这一地域民俗风情的拳头产品,力争做到“你无我有,你有我优”。前一段,厦门市文化界一次聚会,讨论到南音问题。泉州有南音,厦门也有南音。两地南音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已有所不同,开始形成流派。有人主张有。有人主张不分。这说明已是个客观存在。厦门南音就应该助长自身流派的更加成熟,拿出整套、整台的节目出来,形成拳头产品。然而,旅游有日程安排,不能过于单调。要在形成拳头产品后,相应地进行联片开发,点面结合,才能留得住游人。这里民俗风情自身有宽度和深度以外,还可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等积极地配合、穿插地进行,不能单打一。第二、维护传统和开发新项。日本进入现代化以后,十分重视民俗风情的发扬光大,将传统注入新的时代意义。在东南亚,民俗风情,是他们旅游中的强项。近几年,山东曲阜的祭孔、潍坊的国际风筝节、广东春节花市、广西三江口的歌圩和福建妈祖文化节,公祭客家母亲河(汀江)、土楼文化节等,为我国旅游事业增加了异彩。我们应该看到,民俗风情有双重性。一面有变异性、革新性,另一面有陋俗恶习,有惰性。报载:“我国禁放烟花爆竹的城市今年已达到40多个,其中主要是北京、南京、沈阳、石家庄等大中城市。”(《厦门晚报》1995年2月13日),就是革除陋俗恶习的一例。我们在组织、策划和实施民俗风情游中,要坚持这一审美标准和审美理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第三、旅游搭台,经贸唱戏。据新华社电讯,“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旅游局的最新统计结果表明,1994年我国旅游外汇收入达73.23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达950亿元人民币,两项合计折合1600亿元人民币,说明旅游业已成为我国新兴的重要产业。……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我国已在全球十大旅游目的地中跃居第八位。”(《厦门日报》1995年2月10日)这说明,旅游业本身给社会既带来了经济效益,又带来了社会效益。由于民俗风情这一旅游审美资源,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相比,它具有强烈的民族性、地域性和参与性,几乎是它所依附的那一民族、那一地域的人民,都须介入其中,更应该注意在开发、利用这一旅游项目时,给那一民族、那一地域带来经济上的实惠。而“旅游搭台,经贸唱戏”,是个较好的组织形式。上引的新华社电讯中,还有一段话说,“我国具有非常丰富的旅游资源,改革开发以来,旅游业发展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旅游资源优势正在逐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厦门日报》1994年2月10日)这段话中的第二句话,“各级政府重视”,也得到了旅游为经贸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条件的回报。既然旅游搭台,经贸唱戏,已为实践证明了的较好的活动方式,就应该把民俗风情游尽量纳入其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构成良性循环。当然,任何问题不能绝对化。我们强调旅游与经贸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并不否认民俗风情游有独立的审美价值。
南宁民俗文化旅游的SWOT分析 作者 陈瑶【摘 要】 民俗文化作为地区最具特色的文化,是旅游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开发地区民俗文化旅游,打造民俗文化精品,必然会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本文采用SWOT分析法(优势—劣势―机遇-挑战分析法)分析了南宁发展民俗文化旅游的优劣势、机会以及威胁,从而认识南宁的民俗文化旅游发展现状,明白发展民俗文化旅游对拓展南宁旅游的重要意义。【关键词】 南宁;民俗文化;旅游开发;SWOT分析 近年来,随着中国旅游业的发展以及对中国传统民族、民俗文化的重新认识与重视,旅游业迎来一个新的增长点——民俗文化旅游。所谓民俗是指一个民族地区的人们,在文艺、语言、信仰、服饰、饮食、居住、娱乐、节庆、婚恋、生丧、交通以及生产等方面,民间所特有,并广泛流行的爱好、风尚、传统和禁忌。而民俗文化旅游则是指人们以观赏、了解、领略、参与风土人情为主要目的的旅行活动。民俗作为无形文化资源,在现代旅游中的价值正日益展现出来,民俗文化旅游目前已成为最具吸引力的旅游项目之一。 2003年,广西制定了迈向旅游先进省区的发展规划,横县、上林、马山、隆安、宾阳五县划归南宁,南宁市也提出了“把南宁市建设成富有壮民族特色、南国园林化、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民俗文化作为地区最具特色的文化,是旅游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开发地区民俗文化旅游,打造民俗文化精品,必然会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南宁民俗旅游资源的了解和分析,加快民俗旅游的产品化,以适应时代的需要。1 旅游开发优势(S) 南宁的区位优势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处于中国华南、西南和东南亚经济圈的结合部,是环北部湾沿岸的重要经济中心,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地缘优势。南宁具有“两近两沿”的特点。“两近”:一是近海,距钦州港、防城港、北海港等港口最远的也就204公里;二是近边,距中越边境的东兴市、凭祥市不超过230公里。“两沿”:一是沿线,湘桂、黔桂、黎湛和南昆铁路在南宁交汇,是西南地区重要的铁路枢纽;二是沿江,邕江是西江的支流,而西江又是珠江的干流,西江二期整治工程完工后,1000吨级内河船舶可以从南宁直达港澳。据此,南宁成为广西旅游网络体系的重要核心节点,是广西南部旅游的中心,也是中国连接东盟的重要的陆路接合部,客观上具有南联北引、东西辐射的旅游集散地功能。 资源优势 南宁具有丰富的、独具特色的民俗旅游资源。例如,顶蛳山贝丘遗址,1997年发掘出一千多件史前人类使用过的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包括石器、骨器、蚌器和当时人类遗弃的水类动物、牛、鹿、象等动物的骨骸,并且在顶蛳山发现了标志人类文明的石锛和杆栏式建筑,以及奇特的屈姿葬葬俗,被评为全国文化内涵丰富的史前人类生活贝丘遗址,被国务院列为全国第五批国家文物保护单位。 上林大明山地区有着丰富的龙母文化资源,流传着别具特色的壮族文化习俗;宾阳的炮龙节、马山的壮族三声部民歌、武鸣的壮族三月三歌圩,都是南宁极富特色的民俗旅游资源;而且借壮族“三月三”歌圩为原型的南宁民歌艺术节以打造新民歌、弘扬民族文化、扩大中外文化交流的办节宗旨,经过几年的发展已成为南宁市的一个城市品牌。扬美古镇始建于宋代,至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是南宁市明清古建筑保留得最为完整的地方,现有二百多处;黄氏家族民居是南宁市清朝建筑物中保护提最完好的一处古建筑群,从中清朝建筑的特点可见一斑,具有较高的人文景观价值。 市场优势 随着南宁的对外交通条件的改善,境内旅游热潮的兴起,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影响不断扩大,选择来南宁旅游,体验异质文化的游客与日俱增。南宁作为广西旅游及东南亚跨国旅游集散地的功能地位已逐步显现,以商务、会展、购物为目标的客源市场不断扩大。2006年,南宁市全年接待入境游客超10万人次,接待国内游客超18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在广西率先突破百亿。从南宁稳步增长的游客数量可以看出,发展南宁的民俗旅游是有广阔的市场和客源基础的。2 旅游开发劣势 (W) 缺乏旅游精品 南宁的旅游资源中并没有闻名世界的世界文化遗产,虽然旅游产品很多,但缺乏高品位的旅游精品,从市区到周边地区都缺乏稳定的旅游热线,只有市区的青秀山和动物园、郊区的伊岭岩、周边地区的德天瀑布拥有较稳定的客源,而大量的景点远远达不到其旅游阈值。以体验民风民俗的旅游景点来说,景区、景点级别相对偏低,规模较小,景点的文化内涵没有得到充分挖掘,旅游资源缺乏文化内涵,因此没有突出的资源优势和鲜明的个性特色。长期以来,南宁旅游建设投入不足,对景区景点建设投入偏低,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缺乏精品景区,已严重影响到南宁旅游的增长后劲,近两年来南宁入境旅游市场增速缓慢是这一影响的表现。 整体开发层次低 目前南宁市旅游资源缺乏深层次的开发,尤其是旅游资源的利用流于表面化和随大流,缺乏独特的文化底蕴。旅游业是以特色取胜的产业。根据旅游资源的普查,南宁市拥有众多文化独特的旅游资源,如壮民族风情、顶蛳山贝丘遗址、大明山、扬美古镇等。但这些体现南宁历史文化、民俗风情,而且潜力巨大的旅游资源至今仍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南宁的民俗旅游景点的开发,多处于自然状态,局限于原有的物质载体范围,并且由于产品单一,旅游空间容量小,旅游活动少,游客停留时间短暂。很多旅游产品都是一日或半日游,可参与性的活动不多见。而缺乏可参与性无疑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大大降低了。 顶蛳山贝丘遗址,南宁市惟一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其内涵、意义和科学价值完全可以和西安半坡遗址博物馆,长江下游的河姆渡文化博物馆相媲美。建立起以顶蛳山贝丘遗址为轴心的文化旅游点,对提升南宁市历史文化品位,建设文化南宁,促进南宁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至今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仍未出台,影响了这一旅游景点的深入开发。 又如中山路位于南宁新城区外滩附近,是一条保留最完整、规模最大、最热闹的老街,这里有许多清末、民国时期的古建筑。每一个到南宁来的人要品尝南宁美食,首选就是中山路。命名已有81年的中山路是历史沿袭下来的美食夜市街,不仅南宁人都懂,在全区甚至全国也小有名气。目前中山路夜市依然红火,但骑楼老化、电线线路复杂、食品卫生状况堪忧等问题却困扰着它。 部分旅游资源可开发性不高 南宁的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不仅要体现壮乡的民族特色,还应在开发中关注南宁城市的历史文化发展过程,凸显城市的文化底蕴。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南宁保存下来的古代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名人故居也不少。如共青团南宁地委旧址(原为清朝右江镇总兵马盛治的祠堂“回春阁”)、中共广西省第二次代表大会旧址、雷沛鸿故居、梁烈亚故居、孔庙、邕江防洪古堤、新会书院、粤东会馆、安徽会馆等等。它们是南宁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也是南宁市城市亮点的一个潜在优势。但作为旅游资源它们分散在南宁的各大街小巷,规模也小,从民俗资源旅游开发可行性来说,其可观性、可娱性和可参与性等条件并不是很充分。它们的零星分布使得彼此之间相对比较孤立,难以开发成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品位旅游线路产品,旅游资源和产品的整合提升力度不够强。3 旅游开发机遇(O) 大旅游社会气候的形成 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它已渗透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商贸餐饮业、市政基础设施等方方面面。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方向已基本形成。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进入了大众化消费的新阶段。旅游已经从社会时尚发展成为社会生活,旅游支出在社会公众消费支出所占的比例也不断提高,旅游已经成为我国居民的重要生活方式之一。国际民俗文化旅游的快速发展和国内少数民族文化旅游不断升温,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假日不断增多,人们出游去体验异质文化、放松身心的愿望和要求越来越强烈。这些都将为南宁民俗旅游的进一步开发提供机遇。 政策的重视 近年来,南宁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旅游业发展的力度。为保证“十一五”期间南宁市旅游业的加快发展,南宁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了《关于加快南宁市旅游业发展的决定》、《南宁市加快旅游业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南宁市旅游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三个配套文件,在人、财、物和政策上配套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发展大旅游,要把南宁建设成为旅游强市。 为突出“壮乡首府、绿城生态、会展商务”三大旅游主题,重点打造旅游吸引物及以旅游吸引物为核心依托的旅游景区点,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拳头旅游产品,南宁市政府提出要深度开发壮乡文化风情旅游产品,重点开发建设广西民族博物馆、广西少数民族生态博物馆、刘三姐剧场、东南亚美食街、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等为代表的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突出地域的文化、饮食、旅游商品特色、展示壮乡民俗风情文化,丰富旅游产品文化内涵。 区域经济合作的不断加强 随着“一轴两翼”区域合作战略的推进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快速推进,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以及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合作框架的逐步构建,为南宁旅游业的加快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契机。 尤其是从2004年起,中国—东盟博览会每年秋天在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是伴随着中国大力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而产生的一个成果,是连接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关系的一座桥梁,更是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进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交往的一个平台。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举办,不仅提升了南宁的知名度,更带动了南宁与东盟区域旅游的发展。2005年南宁入境旅游前10名的客源国中,有4个是东盟国家,越南排在第一位。作为每年举办一次的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举办地南宁市,将发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前沿城市的作用,有条件建设成为面向东盟国家、西南经济圈和华南经济圈的区域性国际化的旅游基地。 4 旅游开发威胁(T) 周边省市旅游业蓬勃发展,造成南宁客源市场分流 旅游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地位确立以后,各地纷纷出台旅游发展规划,挖掘和创造旅游产品。南宁周边省旅游的迅速发展和同类资源的激烈竞争都从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客流。 旅游业作为新兴产业,市场广阔,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一种投资小、风险低、见效快的产业。然而,由于各地对旅游业发展普遍看好,旅游开发的热情高涨,这就导致了旅游业竞争加剧、旅游业投资风险增大和发展成本提高。尽管南宁的旅游资源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但总体来讲知名度、产品的规模、质量都有一定的欠缺,在区内外竞争力都不算很强。例如省内的桂林,这几年不仅继续大打“山水甲天下”这张王牌,还大力开发民族民俗旅游资源,拓深桂林的文化内涵,对于南宁在同类资源产品开发方面就形成一种竞争态势。还有云南的西双版纳、石林以及贵州等地的旅游资源与广西又形成省与省之间的竞争。旅游人才匮乏 旅游业对从业人员的知识和修养都要求比较高。目前南宁市旅游业的从业人员,从旅游管理部门到旅行社,都存在着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均的严重隐患,缺乏创新意识和能力。要发展南宁的民俗文化旅游,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具备基础的专业知识,还要对广西的历史文化以及南宁本地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有一定的了解。目前,这方面旅游人才是十分匮乏的,它极大地阻碍了南宁民俗文化旅游的发展。另一方面,缺乏战略性旅游策划经营人才,特别是旅游营销行家,使南宁市的旅游营销、旅游线路设计、旅游服务质量难以适应市场的需要。 通过SWOT模式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南宁民俗文化旅游在发展中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主要表现在资源的多样性与独特性保存较好,对南宁旅游业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而劣势主要表现在如何深度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旅游精品方面,面临的机会有人们强烈出游的愿望和要求,政府的对旅游业高度重视和引导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召开给南宁旅游带来的机遇等;存在的威胁主要有来自省内省外同类旅游产品的竞争以及旅游人才匮乏等。通过比较分析,在大环境下,南宁民俗文化旅游的发展优势大于劣势,机会多于竞争。发展民俗文化旅游是南宁拓展旅游业的一种现实选择。参考文献[1]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2]邓永进,薛群慧,赵伯乐.民俗风情旅游[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7.[3]南宁统计年鉴2006[G].南宁:南宁市统计局,2006年9月. 【作者简介】陈瑶(1979-),女,瑶族,广西融安人,民俗学硕士,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教师,主要研究方向:民俗与旅游。
旅游管理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1、论旅行社对散客的服务方式
2、浅谈导游讲解对旅游景区形象的影响
3、导游服务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
4、论民俗特色旅游的开发
5、旅游网络预定系统的战略研究
6、文化旅游与文化市场建设
7、谈挖掘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
8、主题公园高效益的成因探究
9、浅谈旅游信息在经济决策中的地位及其开发利用
10、论城市在旅游事业中的地位与作用
11、关于旅游对环境影响问题的.思考
12、浅析影响现代旅游业发展的因素
13、整体产品观念在旅游业中的应用
14、旅游业的经济功能及其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15、论自然保护区旅游的持续发展
16、创造性思维在旅游业中的应用
17、论旅游服务的国际标准及我国的接轨方式
18、论旅游景观的视觉形象及其对景点开发与经营管理的意义
19、关于商用旅游信息系统的总体构想
20、论风景旅游资源开发中的视觉影响问题
21、旅游与社会互动关系初论
22、旅游动机形成的影响因素研究
23、论导游的品质对服务的影响
24、生态旅游及其类型浅析
25、生态旅游与可持续旅游发展
26、旅游发展对风情民俗资源的消极影响分析及其对策研究
27、需要层次论在旅游饭店餐饮管理中的应用
28、旅行社经营机制转换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9、旅游广告媒体对旅游的影响研究
30、旅行社服务质量与游客满意感影响因素分析
31、旅游业的社会弊端及其治理
32、浅谈形体语言在旅游服务中的运用
33、论旅游饭店集团的成长方向
34、旅游饭店顾客导向定价模式浅析
35、生态旅游绿色营销的产品策略分析
36、浅论我国商务旅游开发
37、浅论导游人员的基本素质
38、知识经济下旅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
39、发展旅游观光农业问题初探
40、旅游企业品牌战略探讨
41、中国旅游教育与培训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42、论生态旅游资源的脆弱性及其保护
43、旅游购物的投诉心理及服务对策
44、饭店服务人员个人能力培养途径
45、饭店文化对员工行为的影响探讨
46、旅游保险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研究
47、浅析我国国有饭店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48、旅游业的网络营销发展态势及对策
49、旅游目的地形象的传播策略初探
50、旅游开发中人文景观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
提供一些旅游专业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1.我国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思考2.我国XX地区特色旅游发展的意义及建议3.我国旅游饭店发展战略思考4.旅游交通对旅游业发展的推动及完善措施分析5.我国新兴旅游形式的发展研究6.自助旅游发展研究7.提高我国旅游从业人员心理素质的途径分析8.提高我国导游服务质量的思考9.旅游景区发展与保护问题思考10.有关我国旅游消费问题的研究11.有关我国旅游价格问题的研究12.自助旅游发展与管理13.中国自助旅游的特点14.农家乐旅游发展研究15.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探讨16.论导游回扣的治理17.旅行社管理中导游工资机制改革研究18.旅行社管理中的难点与对策分析19.饭店企业员工流失现象剖析及对策研究(以某某饭店为例)20.提高现代饭店服务质量的探讨(以某某饭店为例)21.饭店如何实施个性化服务(以某某饭店为例)22.饭店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创新(以某某饭店为例)23.饭店节假日营销对策思考24.饭店如何进行商务旅客客源开发25.饭店迎宾审美研究26.导游职业道德缺失的防范与控制27.旅游服务人员的挫折与心理保健28.某某县旅游发展思路29.对提高员工忠诚感,提升酒店价值的探讨(以某某饭店为例)30.浅谈“细微服务意识的培养” (以某某饭店为例)31.论加强饭店客房特色经营(以某某饭店为例)32.论某某饭店的待客之道33.饭店菜单设计(以某某饭店为例)34.新的放假制度对我国旅游业的影响35.高职旅游专业毕业生更快适应酒店(旅行社)工作的研究36.旅行社旅游线路设计研究
试着写下古大陆的飘移变化 古大陆的几个时期变化 比较好写 但不知道可以过关不 就看楼主你的笔力了
试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序 言 人类创造了历史,历史也抚育了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各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类不仅创造了优秀灿烂的民族文化,而且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国人民民俗文化和传统习俗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维系各民族生存发展的充足动力和不竭源泉。民间文学艺术已成为区分世界不同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面对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甚至失传的危机,民间文学艺术亟待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是许多国家都认为必要却又倍感棘手的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起至今,已有众多国际组织先后关注此问题,并试图给出大家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但结果却并非令人满意。由于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诸多问题上的复杂性,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在法律上对民间文学艺术予以保护。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流派纷呈,千姿百态。无论是透着喜庆和吉祥的大红剪纸、灵韵别致的传统泥塑,还是清新简洁的蓝印花布、古老神秘的纳西族“东巴”,都从不同侧面体现着文明古国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在时时刻刻传承着古老的华夏文明。民间文学艺术不仅是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更是祖先赐予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在5000多年历史沉淀的中国文化玫瑰中,就像一只艺术奇葩,显得格外绚丽多彩和引人注目。然而 ,在我国学术界和立法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研究,基本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直持续至今,并在近几年形成一个研究高潮,出现不少以此为主题的研究论文。但我国在传统知识保护领域内的立法却并没有显著进步。已经出台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0)和《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2)。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理论界关于如何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保护,有两种互相冲突的代表性观点。一种观点反对用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建议通过公法权利来提供保护;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知识产权能在传统知识保护中发挥作用,或至少对进一步检验这种可能性抱有兴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近的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传统知识持有人开始寻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传统知识。本文认为对民间文学艺术应该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同时加强特殊立法保护,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加以阐述。第一部分,笔者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进行概述。首先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界定加以重点阐述,因为无论从国际立法、区域立法、国内立法,还是我国的现今理论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称呼不一。有的学者将其等同于民俗,有的学者将其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划等号等等。笔者在把民间文学艺术与民俗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分的基础上,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指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间文学艺术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是包含关系,即民间文学艺术包括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其次;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范围及其保护的必要性加以阐述。第二部分,阐述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渊源与发展历程。主要从对其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背景谈起,同时对其国际条约、区域立法加以考察分析和对比。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第一点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联系与区别加以澄清,首先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联系包括他们都有非物质性、可复制性和法定性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区别有他们的权利性质不同、客体范围不同、创新的标准不同、权利主体的确定性不同以及他们的时间性不同,从这五个方面全面加以分析。第二点是对利用著作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反思加以探讨。第四部分,从中央到地方立法两个方面,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现状加以阐述。 第五部分,是如何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的构想。在关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保护方面,在我国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民间文学艺术不同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客体,其属于新型的知识产权客体,应该利用特殊立法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著作权制度加以保护。本文认为,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特殊性,在我国理论界的研究还不深,理论的储备还不够。为了更加及时地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必须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本文试从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保护三个方面加以分析,希望对未来的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有所帮助。同时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出台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立法保护,形成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主,以特殊立法为辅的新型立法机制,以期对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一部分 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概述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内涵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术语的概念内涵,我们应当做狭义和广义的区分。 狭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等同于我们在民间文艺学上所说的民间文艺,包括民间文学(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叙事诗、史诗、谚语、民间说唱、民间小说)、民间音乐、美术、舞蹈和民间工艺等方面。就此而言,狭义的民间文学艺术指的是“全体的产生于民间,口头的流传于民间”的文学艺术,它是与主流社会中所谓“纯粹的”或“精英化的”文学艺术创作相对应的一种原生的艺术表现形式。在英语中,与之大体对应的说法是“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1] 广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内涵并不限于民间文艺学上的审美意味,而是扩展到民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实社会中,那些在生产、生活、组织制度、精神信仰等各个领域以具体形态体现的民俗,有着某种程度的审美性而具有文化和商业价值,均有可能被认为是“民间文学艺术”。例如,位于深圳华侨城的中国民俗文化村,不仅将我国各民族地区的标志景观原样或微缩复制,而且从来源地雇请少数民族艺员再现生产生活场景、表演特色文体节目、组织节日庆典和祭祀仪式等。这是将整体的民俗作为审美形态设为旅游项目加以商业利用的经典案例。在英文中,与此内涵大体对应的说法是“Folklore”。 应当说,“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是被涵盖于“Folklore”之中的,理解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的关键在于厘清“Folklore”的涵义。Folklore一词是英国学者汤姆斯(W. )于1846年将Folk(民众)和Lore(知识)合二为一创造的,最早由日本学者将其翻译为“民俗”,后来也为我国民俗学界所采用[2]。Folklore植根于群体意识和精神在社会中的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它可以泛指基于一定自然和社会条件(如种族、血缘、地域、文化水平、生活状况)所结成的某一群体在长期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维系并且形成为传统的一切风俗习惯,即民俗,也可以特指其中可作为这种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典型表现的民间文学或口承文艺。因而,它在民俗学上的使用同样是有层次的,可以指作为一级学科的“民俗学”,也可以指作为二级学科的“民间文学”或“民俗文艺”。[3] 就Folklore的语源来说,据费孝通先生的解释,Folk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全体人民,而是具有亲切乡土关系的人们,在中文里,近于“老乡”、“乡下土里土气的人们”,作为一个形容词近于“民间”、“土风”的意思:Lore作知识或学问讲也不确切,近于“天方夜谭”中的“谭”字,夏天乘凉时孩子们喜欢听的“逸文、传说”。所以如果直译,“民间传说”四字比较接近[4]。日本的民俗学者亦承认,迄今被译为民俗或民俗学的Folklore,本来意义是传承的精神文化或口承文艺。[5] 值得注意的是,Folklore意义上所涵盖的“民间传说”现在已经远远不限于语源上的解释或是我们中文习惯上所理解的某种民间文学创作形式。与其倘有一线联系的话,恐怕在于现在的Folklore已经包括了任何一种能够被群体“传说”的文化现象。在《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Folk加lore就被翻译为“民间传说”,并把民间传说的形式分成说和唱的口头文学、物质和文化(包括民间建筑、民间艺术、民间手工艺术)、习俗和节日(包括宗教意识、节庆、儿童游戏、民间戏剧、民间舞蹈)三大类。[6] 澳大利亚昆士兰法学院教授卡马尔.普里博士认为:所谓“民间 (Folk)”,指的是至少具有某一公共特性的一群人。至于这一共同特性是什么并不重要,比如它可以是一个共同的职业、共同的语言或共同的宗教信仰,重要的是,无论以何种目的结成的这一群人必须具有某些自己的传统;“传说(Lore)”一词指的是与诸如教义、戒律或习俗有关的传统事实或信仰本身,传统意味着代代相传下来的文化的各个方面,它既包括文化的观念方面(如习惯、习俗、仪式),也包括文化的创造方面(如音乐、舞蹈、戏曲、文学、观赏艺术),因此,文化可以被视为由一群人保留下来的传统。[7] 该观点代表了国际社会上较为主流的认识倾向,即Folklore是一种属于群体的文化传统。就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而言,Folklore总是与传统知识(Traditional knowledge)相提并论的。由于在字面上,Folklore(民众的知识)与Traditional Knowledge(传统的知识)谈不上有明确的差别,这种区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便于实际的操作而从技术上加以考虑的结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格雷厄姆、杜特菲尔德在其相关研究报告中指出:“传统知识一般是指与自然环境相联系的知识,而并不涉及如艺术作品、手工艺品和其他文化创作和表现形式(这些东西倾向于被认为是Folklore的元素)。依据一位专家的观点,传统知识(或其称之“传统环境知识”)是“一个群体通过一代又一代与自然息息相关的生活建立起来的大量知识。它包括一个分类体系、一整套对于本地环境的经验积累和一个控制资源使用的自管理系统。” 至于Folklore,值得注意的是,它作为国际社会的议题被加以讨论是先于传统知识的,最早可回溯至20世纪70年代,当时是作为与版权相关的问题提出的。依米歇尔.布莱克尼所言:“传统知识的表述……是顺应那些批评Folklore之狭隘性的观察家们提出来的。然而,它意味深刻地改变了讨论的话语。Folklore以在版权中或以版权为附加条件加以讨论为特色。传统知识的范围则被拓宽到足以包含诸如在药物治疗和作为食物方面的动植物知识。就此而言,问题的讨论就将从版权的左近转至专利权和生物多样性。”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开展Folklore保护的两家机构。UNESCO因其在文化上的取向而当然地涉足其中。该组织对于Folklore的定义如下:“Folklore(传统大众文化)是一个文化社群基于传统的创造的总和,经由一群个人加以表达,且被承认反映其文化和社会身份:其标准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传承。它的形式是与其他的,如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等等艺术融在一起的。”[8] “因而,Folklore在传统社群中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形式表现,包括(I) 音乐、舞蹈和其他表演艺术;(ii)历史和神话传说;( iii)设计和符号;和(iv)传统技术、手工艺和艺术作品。美国人类学和民俗学者Ellen Mchale认为,无论受过教育还是未受过教育,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每个连接在一起的群体,或是有共同的利益和目的的群体,都拥有一种传统,这种传统叫做民俗。民俗包含许多个体的、大众的和“文学的”因素,这些因素通过反复流传和变异被群体评价和延续,并以这种方式被群体吸收和同化。民俗,其范围包括传统艺术,信仰、工作和休闲的传统方式、装饰和庆典等,是一个群体保持和传承一种生活方式的传统形式。在任何情况下,民俗都存在于群体之中,并在群体中代代相传,民俗是群体在相互交往中产生的具有意义的共同经验。通过表演或示范,手把手的或在小范围内的相互交流,群体以这种非正规的方式掌握了这些知识的传统形式。根据我国民俗学者的观点,民俗可以区分为:(一)生产习俗:渔猎、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建筑、商业等方面的习俗;(二)生活习俗:衣、食、住、行、医、用、语言、产育、婚姻、丧葬、寿诞、礼仪、节日等方面的习俗;(三)文化习俗:民间口头文学、美术、舞蹈、音乐、游艺、竞技等方面的习俗;(四)组织制度:村落、家族、姓氏、社团等方面的习俗;(五)精神信仰:图腾崇拜、神灵信仰、祝咒、禁忌、预兆和占卜等方面的习俗。可见,“民俗”是一个囊括群体生活方方面面的宽泛概念,不能体现出群体文化创造的内涵。而从民俗学的角度看,国际社会所致力于保护的Folklore只限于民俗文化中属于感性范畴的审美创造形态。 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在法学界尽管也常常有很多争论,但是至少在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学者之间基本是一致的,即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只占民俗(Folklore)中的一类。“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流传,主要反映人民大众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表现他们的审美观念和意识情趣,具有自己的艺术特色。”[9]一些发展中国家不切实际地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范围扩大化。比如1972年由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制定并于1982年生效的地区性公约《班吉协定》,就将其保护范围规定为“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团体所创作的、构成非洲文化遗产基础的、代代相传的文学、艺术、科学、宗教、技术等领域的传统表现形式与产品”,这就显得过于宽泛因而也不很妥当。 笔者认为,我们在为民间文学艺术立法时,应该吸取国内外学者们在艰辛探索中己经取得的有益成果,从他们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一般的、通常的、公认的知识中去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把民间文学艺术同民俗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别开来,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下位概念,而民间文学艺术又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上位概念,为了更加完善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属于以作品形式显现并且符合著作权保护客体条件的,应该由著作权保护。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立法立足于现实世界,才能使我们的法律有效的规范现实生活。基于以上笔者的讨论,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应该做如下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是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
可以写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继承和流失或者写 从韩国剽窃中国中国传统文化看,中国队传统文化的保护。 可以从这两个方面来展开其他的题目。题目越小越好,尽量避免泛泛而谈。
题目是一篇论文的“眼睛”,是读者关注的首个要点,特别是对于社会学专业论文来说,题目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导师的评审结果。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社会学方向 毕业 论文题目与选题2021,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体育社会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1. 社会再生产机制:对民俗体育历史作用的人类学阐释--来自一个村落舞龙活动的民族志 报告
2. 中国城市化水平与体育用品制造业发展的动态计量分析
3. 村落社会结构变迁中传统体育的非物质 文化 遗产保护--以弥勒县可邑村彝族阿细跳月为例
4. 社会分层视角下居民体育消费特征及影响因素研究
5.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途径: 体育运动
6. 体育类大学生违法犯罪情况探析
7. 湖南省体育产业统计机制的发展与保障
8. 体育运动对干预青少年网瘾作用的研究
9. 体育人文社会学和社会学硕士学位论文比较分析--兼论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范式的革新
10. 社会文化人类学视域下图瓦人. 克里雅人. 罗布人民间体育文化研究
11. 浅析个人主体性不同时代的体育目的
12. 中国古代女性观的嬗变与女子民间体育的历史回顾
13. 休闲体育对离退休老年人身心健康的作用研究
14. 用体育运动戒除学生网瘾的可行性分析
15. 社区体育对社会资本的构造性功能
16. 后现代女权主义与美国妇女体育评述
17. 体育明星崇拜对青少年影响初探
18. 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人类学研究进展
19. 体育生活化视域下的和谐家庭构建路径研究
20. “社区. 学校. 家庭”体育一体化的研究--以景泰社区为例
21. 非正式结构体育社团参与体育锻炼的现状分析--以散杂居区为例
22. 边缘青少年反社会行为体育干预模式探究
23. 从危机公关的视角试析体育明星的“傻爸爸”现象
24. 娃娃们需要更多的体育课
25. 体育消费的互惠激励机理研究
26. 政府. 民间和学界在村落体育保护传承中的角色定位
27. 广西融水芒哥坡会的体育人类学分析
28. 青少年“网瘾”体育参与干预模式建构
29. 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与原生态体育文化旅游的发展--以广西南丹白裤瑶“油锅”组织为例
30. 体育干预: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以云南为例
31. 长江中游城市群大众体育特征的统计学分析
32. 网络成瘾青少年体育干预个案研究
33. 运用“社会助长”效应促进青年体育教师职业发展
34. 当代女大学生身体审美观扭曲与体育之救赎
35. 不同社会阶层家庭对体校竞技训练的影响--以南京体育学院附属学校为例
36. 社会性别理论视角下中国女性体育文化的变迁
37. 社会体育调查中缺失数据处理 方法 的比较研究
38. 基于PLS路径模型的农村妇女体育行为影响因素--以湘鄂渝黔边区为例
39. 从体育运动看古希腊人对女性的性别建构
40. 经济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体育消费特征的调查研究--以江西省为例
41. 女性主义视角下女性竞技体育平等参与权探析
42. 发展社区体育构建和谐社会
43. 体育传播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分析
44. 从文化学视角论休闲和休闲体育
45. 想象的共同体:电视. 体育与民族身份认同
46. 日本竞技体育崛起过程中的国民社会心态和政治诉求
47. 体育专业大学生学业情绪与职业认同关系研究
48. 高教版《体育统计》中单因素方差分析模型实际意义解析
49. 论民族传统体育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构建
50. 重庆市对留守 儿童 积极开展体育活动的研究
51. 文化人类学视野下的民族传统体育再审视
52. 体育新闻中的女性形象--基于中美部分主流报纸的跨文化解读
53. 体育类商品 广告 中的女性形象分析
54. 高等体育院校开设统计学“短学时”课程探析
55. 礼仪课程是体育大学生人文 教育 基础
56. 中国城市文化. 体育休闲服务公众满意度评价
57. 影响辽宁省城区自发性群众体育组织发展的因素
58. 学校体育中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
59. 中央电视台体育节目主持人--宁辛同志来我院做“我的成功之路”报告
60. 中日两国妇女的社会地位. 闲暇时间与体育生活的社会学研究
优秀社会教育论文题目参考
1、MOOC在社区教育中的应用路径探索
2、新型城镇化与社区教育发展研究
3、基于新媒体的社会教育传播模式构建研究
4、社区教育社会评价问题探析
5、赋权增能:中国老年教育的发展与 反思
6、我国社区教育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7、近十年公民教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8、学习型社会:以学习求发展
9、我国当代社区教育的历史回顾与展望
10、社区教育的社会效益评价问题
11、“非正规”老年教育与老年人社会参与
12、我国社区教育课程建设的价值取向与发展趋向
13、美国公民教育的基本内涵
14、现代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规律探析
15、美国社区创客教育的载体
16、社区教育网站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17、国外社区教育的特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8、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研究
19、关于对我国社区教育本质特征的若干研究和思考
20、影响教育虚拟社区中学习动机激发因素的实证分析
21、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研究的现状与趋势
22、赋权女性:晚清民国女子教科书的启蒙诉求
23、在网络虚拟环境中构建学习社区
24、美国公民教育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25、虚拟学习社区空间的社会学分析——以“华师在线”为例
26、妇女教育对农户收入与收入差距的影响:山西的 经验 证据
27、美国公民教育的目标、内容、途径与方法综述
28、社区、社会资本与社区发育
29、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文化的传承困境与学校策略
30、美国服务学习理论概述
31、美国社区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32、国外社区教育的实践及启示
33、社区教育的内涵、特点与功能探讨
34、近三十年我国社区教育研究进展之文献计量分析
35、公民教育的进展研究:发达国家的探索
36、国内社区教育研究述评
37、民主公民的教育:1995—2005年公民教育的研究、政策与实践述评
38、我国社区教育的嬗变、发展态势及其实践策略
39、中外老年教育比较研究
40、中国女子学校教育的发展:认识、视野、使命
41、当代世界公民教育的理念考察
42、城镇化进程中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主体的偏差行为问题
43、美国公民教育的历史沿革、现状与发展趋势
44、老年教育理论的反思与重构
45、老年教育若干基本理论问题
46、近代女子教育思潮与女性主体身份建构
47、全球化与公民教育:挑战与回应
48、当前我国公民教育研究领域中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49、南宁市青少年社会教育教学现状分析
50、试论青少年教育管理过程中的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51、对新形势下农村社区教育发展的简要探析
52、农村社区教育发展的问题与出路
53、刍议老年教育如何选择定位
54、美国教育智库对我国社区教育智库建设的启示
55、美国社区学院教育管理特色探析
56、栖霞街道“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计划探索
57、雄州街道志愿者队伍自主建设探究
58、“社会妈妈关爱团”扶持特殊青少年成长的研究
59、引导社会民间组织打造社区教育特色项目的实践与思考
60、社区教育与学校教育资源整合的实践与思考
社工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1、(城市乡村)社区权力结构研究
2、(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网络成瘾问题的社会学探究
3、"富二代"现象或问题研究
4、"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分析
5、城市边缘群体(如乞丐妓女农民工等)研究(可从生存状况政策法律制度存在问题等任一角度切入)
6、城市基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背景现状与未来取向
7、城市老年人社区福利服务调查与路径研究
8、城市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研究
9、城市某类场所的研究(如公园酒巴饭店娱乐场所等)
10、城市社区建设与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11、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业主委员会的角色定位
12、城市市民社会发展公平感调查
13、 传统文化 对社会工作价值观建构的启示
14、从广告中探究性别问题
15、从社会化角度谈谈你对"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的看法
16、挫折与逆境总能出人才吗?
17、大学生诚信心理初步研究
18、大学生挫折感的成因及消解途径分析
19、大学生的消费行为观念调查
20、大学生婚恋观的变化
21、大学生婚恋观的社会性别分析
22、大学生兼职的利与弊
23、大学生寝室交往的人际动力研究
24、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社会资本研究
25、大学生人情消费问题的思考
26、大学生社团的生存现状与发展--一某高校为例
27、大学生自杀个案的干预策略研究
28、大学生自杀个体的人格分析
29、大学生自杀群体的心理分析
30、大中学生生活满意感调查
31、大众传媒对青少年社会化的影响研究
32、当代大学生宿舍文化的形成过程
33、当前大学生活择业倾向研究
34、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治理结构研究
35、当前我国社会(环境失业等)风险控制问题
36、对白领焦虑症的调查与分析
37、对当代大学生逃课现状成因以及干预策略的研究
38、对家庭暴力的社会工作干预模式的探讨
39、对网络流行语的社会学分析
40、对网络乞讨现象的社会学思考
41、高校贫困生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问题研究--以__大学为例
42、高学历高收入女性与婚姻问题研究
43、共青团组织与社会工作
44、关于"爱心超市"的调查与思考--以__大学为例
45、关于民办养老机构的调查与思考
46、后大学生的消费观研究
47、互联网与当前社会问题研究
48、互联网与社区生活
49、环境问题研究(民众的环境意识研究;民众的环境行为研究)
50、婚姻家庭问题研究
51、家庭的功能演变研究
52、家庭的居住方式研究
53、家庭社会工作在我国的需求调查
54、简析城乡统筹推进城市化的理念研究
55、简析宗教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
56、教育不平等问题研究
57、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居委会选举中的失范问题
58、旧城区改造与"文化保护"
59、救助管理工作中政府社会家庭责任解析
60、科学活动中越轨行为的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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