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论文抄袭30%撤销学位。因为是目前,高校对于硕博士论文,需要通过抄袭检测系统的检测才能算过关。对本科生来说,大部分学校也采取抽查的方式对本科论文进行检测。抄袭过多,一经查出超过30%,就会被撤销学位。
毕业季,除了找工作,毕业论文是很多大学生顺利毕业的最后一道关卡,为了写一篇毕业论文,同学们耗尽了心血,找了大量的参考文献,甚至请教了同门的师哥师姐和指导考试,一连熬了好几天的夜,终于让“大作”问世了。本来是很有成就感的事情,但发给学校后,却被“抄袭”为理由退回,很多同学深感委屈,明明是自己熬夜苦战的成果,怎么就变成了抄袭别人的呢?为什么明明是自己写的论文,最后却被判定“抄袭”?其实对于很多毕业生来说,都会有论文被判为“抄袭”的情况,这也是让很多高校毕业生都十分烦恼的一件事。可能很多学生会感到很委屈,不过这样的情况也着实无法避免。每年的大学毕业生有几百万人,实在是无法保证每个人都能创新写出优秀的论文。再加上毕业生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通常都会引用很多文献里的数据来丰富自己的内容。在这个资源共享的年代,这些数据可能会被多人同时引用,自然就会在对论文进行查重的时候被认为是“抄袭”内容。不过对于论文是否涉嫌抄袭,还是有一定的通用基准的。一般规定:本科毕业论文重复率在20%以内,专科在30%以内,硕士毕业论文在10%以内,博士毕业论文在5%以内。一旦对应的毕业生论文重复率超过上限,就算是再委屈也百口莫辩。
什么后果?后果已经出来了,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赔偿了万元。
其实原告黄阳阳(现就职于某律所,爱丁堡大学博士)为“博士论文被抄袭”这个事坚持了11年,终于维权成功,实属不易啊。
黄阳阳曾在爱丁堡大学读博,王超曾在港城大读博,两人时常通过邮件进行学术交流。2011年,黄阳阳在撰写博士论文期间发现,此时王超已经从港城大毕业,其发表的博士论文有很多内容和自己的论文草稿高度相似甚至相同,这或许是因为黄阳阳曾经把论文草稿发给了王超。
王超给黄阳阳发的邮件
王超给黄阳阳发的邮件
2013年,黄阳阳开始向港城大投诉王超论文抄袭一事,港城大也认定了王超论文剽窃,论文也被移除了学校官网。我去,就这样处理吗?是个正常人都会觉得处理太轻,何况是博士黄阳阳,于是就将王超起诉到法院,一审、二审均胜诉。
2022年6月23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认为王超博士的论文剽窃了黄阳阳的论文观点,侵犯了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判王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登报公开致歉,并赔偿万元。
这样的判决属于民事责任,法院判决是完全合理的,根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中将“抄袭”定义为“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论文属于文字作品,而我国《著作权法》有规定,作者对自己的论文有完整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获得报酬权等。
论文剽窃从《著作权法》来看,肯定是作品剽窃行为,王超教授没有经过原作者同意,摘抄、复制原论文内容,这不是很明显嘛,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剽窃他人文字作品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已经承担了,但论文剽窃还涉及到行政责任,而学校目前还没有做出任何行政处罚或处分,只是暂停了王超的教学工作,也可能在调查。
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条中规定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其中一条就是“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
发现作假怎么处理呢?第7条规定,申请学位的论文如果出现剽窃等情形,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申请资格;如果已经获得学位了,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其学位证书。而且要向社会公布。从处决当日开始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能再接受剽窃人的学位申请。
还有要说明的是,学位申请人员如果是在读学生,那么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如果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还要通报所在单位。
如果按照这样的规定,学校是不是应该给予王超教授行政责任,撤销其博士学位是不是合情合理,而且要公之于众。
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都在不断完善,现在咱们国家对论文剽窃在法律、法规层面都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按这些标准来完全没毛病,既然剽窃人家论文就应该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如果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再说了,法院已经判了,学校是不是该回应一下了。
不会,因为他的论文没有太大的问题,只是在论综的部分出现了大段复制,但符合相关规定,所以不会成为下一个翟天临。
很有可能会的,因为论文抄袭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如果这件事情实锤了的话,那么就会成为下一个翟天临。
会的,是因为他的学历已经出现了严重的抄袭情况,而且他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没有给人们带来特别好的榜样。
论文驳回的意思也就是指学校会把你抄袭的这一篇论文退回来给你,然后要求你重新写一篇新的论文,这样一来我们毕业的时间肯定就会有所延迟了。其实对于毕业论文每个高校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你比如说有些学校要求毕业论文的重复率不能超过30%,有些学校则会要求不超过20%,少部分要求比较严格的学校会要求不超过10%。论文检测也算是比较公正的一种检测手段了,这种手段可以很快速的了解到你的论文是否有抄袭,另外还能够检测到你的论文质量。
有些大学比较的严格,这部分大学认为抄袭论文是失信的一种体现,不但影响了你个人的形象,而且也是损害了学校的形象。所以这部分大学对论文抄袭处罚的则会比较的严格,甚至有时候会直接取消你的学位,这样一来我们就比较悲催了,所以论文还是应该自己写比较踏实一些。
在国内可能还没有因为抄袭他人论文而入狱的现象,但是在国外这种现象就比较常见了,所以说现在国外的论文水平总体来说是要高于国内的。不过在国内,即便你是以他人的文章来作为引用,但只要重复率比较的高,那你依旧是属于侵权的行为。所以我个人建议,大家还是脚踏实地的自己去写论文比较好。
当然我们在写论文的时候是可以进行借鉴的,你比如说某些文章写的比较的优秀,那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先去读一下这篇文章,然后以这篇文章为引。但是这和完全抄袭是两码事情,大部分的高校都是允许学员借鉴优秀的文章。
论文驳回的意思也就是指学校会把你抄袭的这一篇论文退回来给你,然后要求你重新写一篇新的论文,这样一来我们毕业的时间肯定就会有所延迟了。其实对于毕业论文每个高校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你比如说有些学校要求毕业论文的重复率不能超过30%,有些学校则会要求不超过20%,少部分要求比较严格的学校会要求不超过10%。论文检测也算是比较公正的一种检测手段了,这种手段可以很快速的了解到你的论文是否有抄袭,另外还能够检测到你的论文质量。
有些大学比较的严格,这部分大学认为抄袭论文是失信的一种体现,不但影响了你个人的形象,而且也是损害了学校的形象。所以这部分大学对论文抄袭处罚的则会比较的严格,甚至有时候会直接取消你的学位,这样一来我们就比较悲催了,所以论文还是应该自己写比较踏实一些。
在国内可能还没有因为抄袭他人论文而入狱的现象,但是在国外这种现象就比较常见了,所以说现在国外的论文水平总体来说是要高于国内的。不过在国内,即便你是以他人的文章来作为引用,但只要重复率比较的高,那你依旧是属于侵权的行为。所以我个人建议,大家还是脚踏实地的自己去写论文比较好。
当然我们在写论文的时候是可以进行借鉴的,你比如说某些文章写的比较的优秀,那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先去读一下这篇文章,然后以这篇文章为引。但是这和完全抄袭是两码事情,大部分的高校都是允许学员借鉴优秀的文章。
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著作权,任何的抄袭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九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第十一条 学位授予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十二条 发现学位论文有作假嫌疑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确定学术委员会或者其他负有相应职责的机构,必要时可以委托专家组成的专门机构,对其进行调查认定。
第十三条 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 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完善本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可能会被取消博士学位,其次可能因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告。
本科生谁查,要查,就得同时把那些他妈不指导人的老师也处罚。我今年就是,老师屁都没指导,工况都不给,毕业设计我一个人捣鼓出来的不过吧,我觉得做毕业设计的时候,思路最好不要告诉别人。我感觉自己这次的想法就被抄了。那人知道了我的想法后,找一个做这方面的外校同学,拿他做完的内容,最后答辩老师说做的很具体。我,妈的……老师啥都不指导,也不想抄外校同学的,结果最后只是勉强交上,跟设想差很多。哎
我们都知道,高校一般都会指定论文的重复率,如果论文的重复率超标,论文就会判定为不合格,没有异议就需要返稿进行修改,如果对学校的处理方式有异议,可以向学校发起申诉,走申诉流程,按照申诉流程提交相关资料就可以了,会有专家对你的论文查重结果进行审核。
对二次查重结果还有异议的论文,如果这篇论文是学位论文,则需要学校的委员会综合院委会的意见再做决定。其实,你的论文抄没抄,抄了多少,自己心里应该都有数,如果确实是抄了,就没必要这样去折腾了,老老实实修改吧。
如果申诉之后还是被判定为不合格,需要修改合格后才能参加论文答辩,如果修改之后还是不合格,会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答辩延期、取消答辩资格、受学校的处分、开除学籍,如果情况严重,导师将承担连带责任。
大家如果还不是很清楚,咱们来举个例子,假如某高校规定研究生论文重复率在10%以内才合格,那么高于40%将会受到答辩延迟半年的处罚。
1、重复率在11%-20%之间,这种属于情况比较轻微的,由导师检查论文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就可以了,然后给出详细的处理意见,如果导师认为属于正常情况就不需要进行修改,签字确认一下即可。如果导师要你修改,那么就需要在修改过后由导师复查。
2、如果你的论文重复率在21%-40%之间,就必须进行修改,二次修改后再复查,如果重复率还是在21%-40%这个范围,那就需要推迟半年才能进行答辩。
3、重复率大于等于41%的,直接取消本次学位申请,半年后才能再次申请,研究生的论文需要认真修改,再由导师进行严苛的审核,半年后再重新提交修改合格的论文,查重通过才能送审或参加答辩。
4、如果论文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论文也会被判定为不合格,无法授予学位。
参考资料:《毕业论文查重没过会怎样》
在湖南大学一名硕士毕业生陈杰因涉嫌的论文的抄袭被撤销了硕士学位证,同时,取消了导师的指导资格,我们都知道论文抄袭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学校以及教育部门不止一次的强调过不可以进行学术造假,你去抄袭别人的东西,将他占为己有,作为自己的劳动成果,你就没有去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同时,你的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也应当受到一定的惩罚,论文其实就是展现在学习过程当中的最终成果。
本来就是检验你的学习成果,结果你投机取巧选择用这样的方式去结束你的硕士生活,我们都知道,在大学或者说你获取更高的学位赠书的时候,都需要去通过你的毕业论文,才能够将你的学位学士证拿到,像毕业论文,一旦不通过或者时候,你的便论文涉嫌抄袭或作家的行为的话,你的学士学位证都是会被取消的,同时殃及池鱼鱼的还有导师,导师没有发现你的错误,那么,导师的指导资格也将一起被取消掉。而且在我看来的话,毕业论文并不是一个可以让你去投机取巧的事情,你应该去重视它,而不是说通过抄袭的这种方式潦草的将自己的成果展示给导师。
你去为了追求更高的教育水平,获得更高的学位,这是能够让你的脑袋里面多装一些知识,能够将自己的这些成果展现给大家,结果你现在脑袋里面装了一一脑袋的豆腐渣,你让别人怎么相信你?你在这学习过程当中,用了心在这学习过程当中切切实实的领会到了这些知识,巩固这些知识灵活的运用这些知识。在辩论我在家大事上,你都可以选择去造假,那么你以后参加工作,在对待那些事情的时候,是不是也可以造假?这就是一个态度不端正的问题。
是的,如果学生真的有弄虚作假的行为那么是会被取消学位的。
博士学位可以保留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的,应当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有关的出版著作、发明的鉴定或证明书等材料,经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按本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审查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
扩展资料:
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规定:
1、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教学人员应当从本校讲师以上教师中遴选。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单位,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教学、研究人员,主要应当从本单位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中遴选。
2、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中至少应当有半数以上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
3、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学位授予单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主要负责人(高等学校校长,主管教学、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或科学研究机构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国务院批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的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可以抄啊,铁了心要抄,别人也挡不住啊,但基本可以确定最后过不了,会查重复率的。
硕士论文能参照博士论文。这个参照是参照博士论文的格式和博士论文中章节的对应关系,而不是参照博士论文的内容和主要观点,后者是一种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是不可以在硕士学位论文中出现的,也是不能授予硕士学位的。所以可以参照不可以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