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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含义及其种类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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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含义及其种类特点

专利的概念和特点  专利一词经常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它通常有三种不同的含义:  第一,是指专利权。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利通常指的是专利权。所谓专利权,就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不是在完成发明创造时自然而然产生的,而是需要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手续进行申请,并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批后才能获得的。  第二,是指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如“这项技术是我的专利”这句话中的“专利”就是指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  第三,是指专利文献。是指各个国家专利局出版发行的专利公报和专利说明书,以及有关部门出版的专利文献。记载着发明的详细内容和受法律保护的技术范围的法律文件。我们所说的“检索专利”就是指查阅专利文献。  专利同其他知识产权一样,具有三大特点: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  (一)独占性  独占性是指对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国家只授予一项专利权。被授予专利权的人享有独占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关于专利独占性的威力,这里举一案例。美国人哈罗德 兰斯伯格发明了静电喷漆工艺,在许多国家申请了专利,并取得了专利权。由于应用这项专利技术可节省近一半的油漆,而且产品着漆均匀、光洁美观,经报刊宣传后,各国企业纷纷仿造。兰斯伯格以专利权为武器,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提出专利侵权诉讼,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由于有专利权保护,他均获胜诉,击败了美国福特汽车公司、通用汽车公司等大企业,仅在美国就获得 400 万美元赔偿额。他到日本,有 400 家侵权企业排长队来交赔偿费。  (二)地域性  地域性,即空间限制性,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才有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因此,一件发明若要在许多国家或地区得到法律保护,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  (三)时间性  专利权的时间性是指专利权有一定的期限。各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都有自己的规定,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超过法定期限或因故提前失效,任何人可自由使用。目前全世界已公开和批准的专利申请中,已失效或保护期满的专利约有 3000 万件,已成为全世界的公共财富,大家可以无偿使用。  专利的种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是指发明创造者对其公开的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权。但是,从不同的角度叙述,“专利”具有不同的含义:(1)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专利就是专利权的简称。指的是一种法律认可的权利。是指专利权人依法对其发明创造取得的专有权,即专利权。专利权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发明人将其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按一定的法律程序提交国家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查。对于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专利局授予专有权,即专利权。它具有排他性,在专利法规定的有效期内,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2)从技术发明上来说,专利就是取得了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指的是具有独占权的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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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有性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地域性根据《巴黎公约》规定的专利独立原则,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中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中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搞清楚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很有意义的,这样,中国的单位或个人如果研制出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就不仅仅是及时申请国内专利的事情,而且还应不失时机地在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否则国外的市场就得不到保护。 时间性:所谓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有拥有得法律赋予得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得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期限性各国专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10年,中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无形性专利权是无形的,不少人往往把专利权的这一特点视为其保护对象--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其实无形性是专利权本身。否则如对商标来讲,其对象是图案,显然不是无形的。

专利的含义,种类及特点

这个词语的意思就是专利权的主体对于发明的人会有一定的专业有权,一般会分为三种,一种是发明专利,另外两种是外观设计专利,还有就是使用新型专利,这样的话就可以提高知识产权,而且也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销量。

一、排他性,专利权人对专利拥有独享权和排他权不经过专利权人许可,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专利技术若使用专利技术,他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专利具有垄断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服务专利法规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的一种专有权 同时专利权人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时间性,专利权人在一定时间内享受专利法的保护专利期限过后,公众可以无偿使用专利技术,专利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的有效期是20年三、地域性,任何一项专利权利,只在其授权的一定地域范围内有效这点与有型资产不同若是你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只受中国专利法的保护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 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专利一共有三种,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可以保护你的利益,保护你的价值,保护你的发明成果,保护个人成果。

专利权法的定义是什么 专利法是调整因发明而产生的一定社会关系,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其性质而言,专利法既是国内法,又是涉外法;既是确立专利权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法,又是规定专利申请、审査、批准一系列程序制度的程序法;既是调整在专利申请、审査、批准和专利实施管理中纵向关系的法律,又是调整专利所有、专利转让和使用许可的横向关系的法律;既是调整专利人身关系的法律,又是调整专利财产关系的法律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发明专利申请人的资格,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专利申请和审査程序,获得专利的条件,专利代理,专利权归属,专利权的发生与消灭,专利权保护期,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实施,转让和使用许可,专利权的保护等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呢 1、 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2、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也就是许可使用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3、转让权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专利转让给他方(受让方)所有的法律行为 4、专利权人的其他权利①标记权②放弃权③诉请保护权

专利的三种类型及其含义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2、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3、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有三种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文献的含义及特点

与其他科技文献相比,专利文献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数量巨大、内容广博。(2)集技术、法律、经济信息于一体。专利文献记载技术解决方案,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披露专利权人、注册证书所有人权利变更等法律信息。同时,依据专利申请、授权的地域分布,可分析专利技术销售规模、潜在市场、经济效益及国际间的竞争范围。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综合科技信息源。(3)反映新的科技信息。首先,大多数国家专利局采用先申请制原则,致使申请人在发明完成之后尽早提交申请,以防他人捷足先登。其次,由于新颖性是专利性的首要条件,因此,发明创造多以专利文献而非其他科技文献形式公布与众。第三,20世纪70年代初专利申请早期公开制度的推行,更加速了科技信息向社会的传播速度。(4)格式统一、形式规范。

特种文献的含义及类型

特种文献是指出版发行和获取途径都比较特殊的科技文献特种文献一般包括会议文献、科技报告、专利文献、学位论文、标准文献、科技档案、政府出版物八大类特种文献特色鲜明、内容广泛、数量庞大、参考价值高,是非常重要的信息源,在文献检索中占有重要地位

特种文献是指出版发行和获取途径都比较特殊的科技文献,有下面几种类型:1、会议文献指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交流的论文及其他资料。会议结束后,通常会将这些会议文献结集出版,如会议录,会议论文集,会议论文汇编等。2、科技报告科技报告是在科研活动的各个阶段,由科技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格式撰写的,以积累、传播和交流为目的,能完整而真实地反映其所从事科研活动的技术内容和经验的特种文献。它具有内容广泛、翔实、具体、完整,技术含量高,实用意义大,而且便于交流,时效性好等其它文献类型所无法相比的特点和优势。做好科技报告工作可以提高科研起点,大量减少科研工作的重复劳动,节省科研投入,加速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3、学位论文指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的本科生、研究生为获得学位,在导师指导下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包括学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博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讨论的问题比较专深,一般都有一定的独创性,博士学位论文,多具有创建性的科研著述。4、专利文献狭义的专利文献是指由专利部门出版的各种专利出版物,如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广义的专利文献还包括说明书摘要、专利公报以及各种检索工具书、与专利有关的法律文件等。5、出版物包括行政性文件和科技文献两类,前者包括报告、会议记录、法律、法令、条约、规章制度、议案、决议、通知、统计资料等,后者包括科研报告、科普资料、科技政策、技术法规等。6、标准文献标准文献是指由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经济标准及其他具有标准性质的类似文件所组成的一种特种文献。狭义指按规定程序制订,经公认权威机构(主管机关)批准的一整套在特定范围(领域)内必须执行的规格、规则、技术要求等规范性文献,简称标准。广义指与标准化工作有关的一切文献,包括标准形成过程中的各种档案、宣传推广标准的手册及其他出版物、揭示报道标准文献信息的目录、索引等。7、产品样本资料产品样本资料是指厂商或贸易机构为宣传和推销其产品而印发的免费赠给消费者的资料。如产品目录、产品样本、产品说明书、产品总览、产品手册等。它们大多是对定型产品的性能、构造原理、用途、使用方法、操作规程、产品规格等所作的具体说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文献

特种文献包括会议文献、科技报告、专利文献、学位论文、标准文献、科技档案、政府出版物七大类。会议文献:指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交流的论文及其他资料。会议结束后,通常会将这些会议文献结集出版,如会议录,会议论文集,会议论文汇编等。学位论文:指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的本科生、研究生为获得学位,在导师指导下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包括学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博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讨论的问题比较专深,一般都有一定的独创性,博士学位论文,多具有创建性的科研著述。专利文献:狭义的专利文献是指由专利部门出版的各种专利出版物,如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广义的专利文献还包括说明书摘要、专利公报以及各种检索工具书、与专利有关的法律文件等。出版物:包括行政性文件和科技文献两类,前者包括报告、会议记录、法律、法令、条约、规章制度、议案、决议、通知、统计资料等,后者包括科研报告、科普资料、科技政策、技术法规等。特种文献特点:特种文献特色鲜明、内容广泛、数量庞大、参考价值高,是非常重要的信息源,在医学文献检索中占有重要地位。特种文献的作用特种文献是反映当前国内外工程技术、政治经济以及社会诸多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或最新学术动态的信息,往往包含着超前或发展中的问题,有着珍贵的学术价值和参考价值。

特种文献:会议文献、科技报告、专利文献、学位论文、标准文献、科技档案、政府出版物七大类  特种文献是指出版发行和获取途径都比较特殊的科技文献特种文献一般包括会议文献、科技报告、专利文献、学位论文、标准文献、科技档案、政府出版物七大类特种文献特色鲜明、内容广泛、数量庞大、参考价值高,是非常重要的信息源,在医学文献检索中占有重要地位笔者结合文献检索教学实践,就在文检课中加强特种文献检索内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改进措施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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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的含义及其种类特点
  • 专利的含义,种类及特点
  • 专利的三种类型及其含义
  • 专利文献的含义及特点
  • 特种文献的含义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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