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版小说后又加印的,视同一次所得,报刊连载单独视为一次所得因此:出版和加印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10000)*(1-20%)*20%*(1-30%)=57120元;连载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2)对剧本审核取得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1-20*)*20%=2400元3)担任临时会计翻译所得为劳务报酬所提,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4)在A国讲学,国外已交税金的扣除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因此A国讲学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000=200元;B国现场作画所得,国外已交税金的扣除限额=70000*(1-20%)*40%-7000=15400元,因为在B国已交个人所得税18000元,超过扣除限额,只能按限额扣除,同时不用在我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将稿酬所得独立划归一个征税项目,面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考虑了出版、发表作品的特殊性。稿酬所得应当与般劳务报酬相对区别,并给于适当优惠照顾。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20%,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论字数的吧
1)出版小说后又加印的,视同一次所得,报刊连载单独视为一次所得因此:出版和加印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10000)*(1-20%)*20%*(1-30%)=57120元;连载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2)对剧本审核取得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1-20*)*20%=2400元3)担任临时会计翻译所得为劳务报酬所提,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4)在A国讲学,国外已交税金的扣除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因此A国讲学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000=200元;B国现场作画所得,国外已交税金的扣除限额=70000*(1-20%)*40%-7000=15400元,因为在B国已交个人所得税18000元,超过扣除限额,只能按限额扣除,同时不用在我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很多答案都是错的 请慎重考虑!!!!!!!!
2ab;3bcd;4abcd;5abcd;6abd;7ad;8ad;9ac;10abcd;11acd;12ac;13abcd;14abd;15a;16ab;17cd;18abcd
属于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将稿酬所得独立划归一个征税项目,而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考虑了出版、发表作品的特殊性。第一,它是一种依靠较高智力创作的精神产品;第二,它具有普遍性;第三,它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密切相关;第四,它的报酬相对偏低。因此,稿酬所得应当与一般劳务报酬相对区别,并给予适当优惠照顾。 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内容如下: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属于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将稿酬所得独立划归一个征税项目,而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考虑了出版、发表作品的特殊性。第一,它是一种依靠较高智力创作的精神产品;第二,它具有普遍性;第三,它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密切相关;第四,它的报酬相对偏低。因此,稿酬所得应当与一般劳务报酬相对区别,并给予适当优惠照顾。 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内容如下: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