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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录用通知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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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录用通知不录用

入职邀请函(或称offer letter、录用信、录取通知等)的法律性质,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规定。但法律理论界倾向于将其比照统一《合同法》中的“要约”文件处理。并且,这种观点也已得到目前已有的劳动争议仲裁或判决的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参照统一《合同法》对要约的规定,对于入职邀请函需要明确以下几点:1、入职邀请函到达候选人后便已生效,对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2、企业不按要约中写明的条件与受要约方签合同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受要约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3、理论上,如果企业想要撤回入职邀请函,必须在邀请函到达候选人之前,将撤回通知送达候选人。但由于入职邀请函比撤回通知先发出,这一点在实际上很难做到,做到了也很难证明,因此,在实践中,入职邀请函发出后便已生效,对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不能撤回。所以,在实践中,入职邀请函发出之后,就对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企业就应当与候选人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不能拒绝录用。否则,便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需要赔偿候选人的实际损失。参考法规:《劳动合同法》第3条、第42条。

如果候选人主张,企业可能会被判决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候选人的实际损失。入职邀请函(或称offer、录用信、录取通知等)的法律性质,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规定。但法律理论界倾向于将其比照统一《合同法》中的“要约”文件处理。并且,这种观点也已得到目前已有的劳动争议仲裁或判决的支持。理论上,如果企业想要撤回入职邀请函,必须在邀请函到达候选人之前,将撤回通知送达候选人。但由于入职邀请函比撤回通知先发出,这一点在实际上很难做到,做到了也很难证明,因此,在实践中,入职邀请函发出后便已生效,对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不能撤回。所以,在实践中,入职邀请函发出之后,就对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企业就应当与候选人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不能拒绝录用。否则,便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需要赔偿候选人的实际损失。扩展资料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回答 首先,发了offer要同意接受,劳动关系才算成立。同时,要举证由于用人单位的违约造成了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即使你入职才几天,也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首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1条 

发出录用通知书不录用

你完全可以不去如果只是在企业发来的录取通知书上签了字,而没有将三方协议寄到用人单位。协议还没有开始实施,没有任何的后果,你有放弃的权利。在真正确定劳动关系之前,你都是可以选择去其他单位的,录用通知书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的成立,因为你并没有开始上班,所以也不会产生什么法律责任的,你只需要赶紧跟这家单位打个招呼,以免耽误他们再找其他合适的人。接了offer不去的后果接到offer以后,签字回复邮件了,如果你不去工作的话,正常情况下是没有太大影响的,但是会被加入到这个公司的招聘黑名单,也就是最起码一段时间内你是不能够再进入这个公司了。你既然接到offer,说明也经过了几轮面试,大家都相互觉得ok了,但是你有了更好的选择。其实这个时候,你可以给对方打个电话,不管offer中有没有约束到不去的责任,你都有必要给对方打个电话说明一下情况,这是职业素养,这个时候因为还没有产生事实的工作关系,说明情况也是可以的。法律依据:《录用通知书》是预约合同,对双方均有法律拘束力。该预约合同上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应按照《录用通知书》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知识点: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要约,录用通知书并不是劳动合同,仅仅是用人单位单方向劳动者发出的聘用意向。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录用通知书并不是正式的合同,但对用人单位而言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劳动者同意并符合录用通知书中的约束条件,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录用通知书中承诺的内容如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违反录用通知书未订立劳动合同则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查看原帖>>希望采纳

期刊发录用通知不录用

正规期刊一般会给通知的。有些期刊有网上投稿系统,可以看到自己的论文提交到哪个阶段。

如果你是正常自己投稿给杂志社,那么这个录用通知就是有效的,一般会正常给你安排发表,如果你是通过个人或代理公司弄到的录用通知,那这个录用通知就是无效的。

不发录用通知书

找人办学学校说给通知书一直没给

那么你就应该跟校方商量一下的。他们为什么不放的通知书,他们没有这个权利。所以你要找校方去沟通。把事情解决了。不能耽误你的学业。

最后上上这个学校了吗 我也是同样的情况 现在学生都开学了 一问就是等着电话 我都急死了 就怕孩子跟不上课 但这学 又一直拖着我们 真怕上不了学 钱又要不回来

你当初怎么解决的??我侄子现在也是这么个情况~~这都开学一个月了,还在家里等着呢

已经发了录用通知又不录用

回答 首先,发了offer要同意接受,劳动关系才算成立。同时,要举证由于用人单位的违约造成了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即使你入职才几天,也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首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1条 

李小姐听后,很是郁闷和纠结,offer都发了,怎么办呢?请问: 1、OFFER上是否有写明 “您已经被本公司正式录取,本公司将与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类似的关于确定录用的词语,同时也收到了应聘者的确认,说明公司的OFFER构成了民事合同,双方都要遵守和履行的。 2、OFFER里面是否有写说明入职后签订多少期限,这个是应聘者可以作为告公司违约的一个证据。 其次,了解公司是不是真的不需要这个人。 1、公司现在其他项目组主管经理是否有人员异动倾向,是否可以先把这个人招进来储备培养。 2、公司是否有马上要接到的项目,如果有,可以考虑聘用这个经理先行做工作准备。 解决办法如下: 第一,和公司协商是否有其他合适的岗位可以让他过去,如果没有,走下一步。 第二,和当事人和气沟通,毕竟是公司的问题,尽量和他协商,说明公司的情况,并且和他说明下次有合适的机会马上第一时间通知他。并且李小姐要动用自己的人脉资源向自己的朋友同行推荐他,让他可以很快找到其他工作。 第三,如果此人坚决不同意,并且说公司给他造成了损失,要公司赔偿,甚至要上诉公司,而公司的OFFER条款写明了正式录用等,那么公司败诉的机会比较大,建议从个人角度出发,劝应聘者不要上诉(因为应聘者需要花很多时间在上面,不值得)。 之前曾经看过有人建议说为了息事宁人,让这样的应聘者先进来公司,然后在试用期找理由辞退他,或者签订的合同时间尽量缩短,让他干几个月就走人,我个人不太同意这样做,因为这个人一旦进了公司,就会拿之前闹的不愉快尽力在公司宣扬,给其他人造成不好的印象,而且试用期是需要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其不符合公司任职资格要求才能辞退人的,到时又是一件麻烦事,很多公司宁愿一次性赔点钱也不愿意花钱在一个本来不需要的人的身上。当然,更多公司是希望HR部门一分钱都不要花把这个事情搞定。 改善措施如下: HR在解决了这个事情以后绝对不能到此为止,应该马上检查公司已经有的制度流程,以免此事再次发生: 2、在应聘者背景调查、体检等OK后再发OFFER。 3、详细告知入职职位、工作期限、入职需准备的资料等。 4、完善公司的人才储备,解决有项目时就招人,无项目时就炒人的问题。 总之,虽然这里提到的是OFFER的问题,但是从中折射出来的公司业务调整灵活性和人才储备问题,才是大问题。

可以反悔 直接打电话回了。也可以试用几天,然后以不合格的理由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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