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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告知书有不胜任的条件且说明公司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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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告知书有不胜任的条件且说明公司无责

公司是可以这样做的。你也不能要求公司赔偿。仲裁的话估计你也不占优势,工作要求是公司定的,公司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仲裁也不能拿它怎么样。东家不打打西家,好聚好散吧,世界很小的。

发岗位工资

你好,劳动法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岗位要求辞退职工,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有确实的证据支持,你所讲的哪些显然不够,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聘你,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会支持它们的。

你可以要求赔钱N,理由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他这些理由并没有什么用的。如果他既想要辞退你,又不想赔偿,那就属于恶意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2N

员工录用条件和岗位胜任告知书

您好! 很高兴通知您,您已被xxxx公司录用。在此对您加盟xxxx表示欢迎,并请您x年x月x日来公司报到,公司需要您在来公司报到时提供以下文件:1)原单位离职证明,由原单位盖章(入职当天请提交);2)养老金、失业转移单或缴纳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张;4)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5)4张身份证照片(1寸蓝底); 6)近期体检报告。   预祝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愉快、进步! (公司全称/company) 2015年x月x日

即企业经过面试笔试决定录取员工之后,通过书面的形式(当然现在也可以EMAIL)发给员工的录取通知。录取通知上需要注明录取时间,岗位,薪资标准。员工可以回复EMAIL表示认可。录取通知书一般是员工在劳动纠纷中保障自己权益的举证内容之一。到淘友论坛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请看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以上几种情况,试用期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不符合录用条件一般为硬件条件,是试用员工的前提条件,一般包括学历要求、年龄、经验信息,即硬条件,达不到条件,连试用机会都没有;不胜任岗位为员工达不到工作要求的情形,一般规定为产品质量、数量、员工工作态度等。

试用期录用条件告知书和录用条件说明书

如果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试用不合格,包括完全不具备录用条件和标准,部分不具备录用条件和标准两种。无论属于那种情况,用人单位都必须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否则就会因举证不能而无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至于如何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 在发布的招聘简章、招聘信息中明确录用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在广告上发布招聘信息时,除了注明对职位的一些基本要求(如年龄、职业技术、学历等)外,还应对所聘职位的具体录用条件、岗位职责进行详细描述,并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再次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  2、 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背景调查。核查劳动者是否提供了虚假个人信息,是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隐瞒应当告知用人单位的重要信息,如被证实劳动者有此类不正当行为,用人单位可视其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3、建立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法。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内容、评分原则及决定劳动者是否最终被录用的客观依据应当事先告知劳动者,并让其签字认同。

你好!  这个明确需要用人单位予以明确:  用人单位再招聘时必须有明确的录用条件,没有的话,承担不利的后果,即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所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承担着举证责任。  如有疑问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不符合录用条件和不胜任工作

我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直接辞退。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合理权利。

录用条件说明书

你好!  这个明确需要用人单位予以明确:  用人单位再招聘时必须有明确的录用条件,没有的话,承担不利的后果,即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所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承担着举证责任。  如有疑问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可以通过下面几个方法证明录用条件及已经被员工知晓:  1、对于某些岗位,一般都会有比较详细的岗位任职条件的说明,这个可通过招聘公告、网站信息来证实;  2、对于员工招聘环节,一般都会要求应聘员工填写应聘表格,那么企业可以在表格上打印上该岗位任职的基本录用条件,应该员工签字确认;  3、对于有些比较规范的公司,还会向员工发送录用函,那么录用函上基本会约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及录用条件;  4、在员工入职后,一般都会有岗位说明书,要求员工签字或进行培训,以确定员工知晓;  5、对于劳动合同中,也要尽量约定录用条件及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处理条款,以避免以后的争议。  6、对于试用期满的员工一定要进行及时的考核,以证实该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应及时向其发送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函件,并说明理由,并确保签收。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劳动者试用不合格,包括完全不具备录用条件和标准,部分不具备录用条件和标准两种。无论属于那种情况,用人单位都必须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否则就会因举证不能而无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至于如何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在发布的招聘简章、招聘信息中明确录用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在广告上发布招聘信息时,除了注明对职位的一些基本要求(如年龄、职业技术、学历等)外,还应对所聘职位的具体录用条件、岗位职责进行详细描述,并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再次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 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背景调查。核查劳动者是否提供了虚假个人信息,是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隐瞒应当告知用人单位的重要信息,如被证实劳动者有此类不正当行为,用人单位可视其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建立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法。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内容、评分原则及决定劳动者是否最终被录用的客观依据应当事先告知劳动者,并让其签字认同。

招聘条件,就是你们公司是做什么的,招什么样职位,然后把人招进来,让人做什么,简单概述一下即可!

  • 索引序列
  • 录用告知书有不胜任的条件且说明公司无责
  • 员工录用条件和岗位胜任告知书
  • 试用期录用条件告知书和录用条件说明书
  • 不符合录用条件和不胜任工作
  • 录用条件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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