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发表知识库 > 公务员录用岗位要求

公务员录用岗位要求

发布时间:

公务员录用岗位要求

公务员考试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考录后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

一般说来,需要满足招考公告规定的条件和招考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即可, 招考公告的条件如下: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4日至1988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八)其它条件。 招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本科以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应在毕业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凡有此要求以及明确要求要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的,报考者应于工作报到时提供相应的证书或相关证明,不能提供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报考缉私警察职位还应符合人民警察录用的程序、条件和授衔年龄等有关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现属高校在读学生但非2007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为公务员且未满与所在机关签订的服务期限的人员; (5)被纳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2005年度、2006年度中央机关招考时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考职位的条件不统一,需要留意招考简章的具体规定。你现在还不可以报考公务员,等明年这个时候就可以了。祝好运

2022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可以参考“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18日至2004年2月18日(含)期间出生〕,2022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2月18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2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公务员录用岗位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招考岗位不同A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B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C类职位是江苏省2004年录用考试中首次出现的划分的专门针对乡镇一级的职位。职位分布不同所有省级机关职位均为A类,此外选调生职位也都是A类,统计系统也是A类。B类职位多集中在地税系统(也有部分职位为A类)、监狱系统、公安系统。C类职位则主要是乡镇公务员职位,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也是C类。考试内容不同公共科目类题量不同,侧重点有差异,由于A、B、C类职位性质和工作内容有差别,因此要求考生具备不同的能力。A类试卷侧重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B、C类试卷则侧重考查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A类试卷的难度整体是最高的,B类试卷难度次之,C类试卷相对简单。

在乡镇机关公务员内,科员是多数刚刚进入公务员起步的起点: 乡镇公务员中科员职位的分类: A类职位——综合管理类。主要包括: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被录用后从事的工作与政府、党委、纪委、团委的办公室有关。 B类职位——专业技术类。主要包括: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被录用后从事的工作是机关的计算机管理、网络管理、统计等技术岗位。 C类职位——行政执法类。是指直接将法律、法规和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被录用后多从事乡镇企业、工商、税务、法律等工作。

回答 A类职位——综合管理类。主要包括: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被录用后从事的工作与政府、党委、纪委、团委的办公室有关。 B类职位——专业技术类。主要包括: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被录用后从事的工作是机关的计算机管理、网络管理、统计等技术岗位。 C类职位——行政执法类。是指直接将法律、法规和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被录用后多从事乡镇企业、工商、税务、法律等工作。 除极个别岗位外,国考和省考的年龄要求都是35周岁以下。 更多2条 

A类一般为综合管理类职位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省级机关、省委选调生都属于A类。另外,各市、各县的非执法类职位,如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统计局等职位,也都是A类。B类一般为执法类职位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主要是一些部门一线执法、监督管理的职位,如:公安局、环保局、城管等具有执法权的一线执法职位。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C类多为乡镇公务员职位包括乡镇、街道等最基层的职位。该职位是受到乡镇党委政府的直接管理。

公务员录用岗位分配

由该单位的人事部门具体分配你的去向,由你的上司安排你的具体工作。试用期一年,工资比正式编制的低很多,不过稳定。如果你没犯要被开除的大错,最坏的情况是满一年后未能及时转正,增加一年试用期(这种情况很少,但也有,自己执生)。

楼上大误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为综合管理类职位,B类为具体执行和操作职位;C类为计算机、会计、外语等专业技术职位。具体分类详见职位一览表。 笔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类职位笔试科目和分值如下: A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申论》(150分); B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C 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专业知识》(150分)。

一般分成两类:第一种:就是组织部门统一招聘,然后根据每个单位的编制,在职在编人员情况,来具体分配岗位。第二种:是在招聘时直接明确招聘岗位,那么这一类就直接去这个岗位工作。

公务员考试之前报名时就选定职位,这个职位所在的单位就是考上后要去上班的单位。扩展资料: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5月30日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公务员录用岗位与实际岗位不符

没办法,你得服从领导调配。

公务员报名之后,觉得岗位不适合,笔试阶段是可以弃考的。若是在报名阶段,尚未进行报名确认或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只能直接弃考,不会影响下次考试。

公务员报考职位与上岗分配职位不符,可以与单位领导交流,但要服从单位的安排。

报考职位后,未审查之前可以用退订职位功能退订原有的职位变成未报考状态。也就是能重新报名。但是退订职位功能仅在报考人员报考职位未审查及退回资料时可以使用,若职位已审查通过或未通过均不可退订。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有修改意见可以按照意见修改之后重新报名;如果审核是不通过,就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审核通过之后就不可以做任何修改了。学宝教育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网页链接拓展资料报考公务员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且在35周岁以下,必须身体健康;(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另外,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知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新录用公务员岗位安排

每年的规定不一样,每个省市的考试内容也不一样,但基本都是考的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和公共能力测试。当然你的购买你省市出版的这方面的书籍。但个人建议购买由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当年最新版《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教材》来阅读。或者购买考过的朋友买的书的出版社出版的最新版的书籍,以及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和公共能力测试的习题来做。

考试通过之后还要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录用你的当地人事部门会通知你去填写几份资料,都是一些个人简历之类的,他们会把这些上报到上级人事部门进行批准录用。然后会进行网上公示,之后就会领取到录取通知书就可以去机关上班了。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准备体检及后续的材料手续。公务员的录用程序主要有四步,即:考核、体检、录取和试用。考核通过后,基本上流程是这样的:1、体检公务员必须要有合格、强健的身体,健康的身体是执行公务的有效保证。对笔试、面试、考核都合格的应试者要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1)确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主考机关要根据公务员录用对象的年龄特点和机关公务员工作特点,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制定体检标准。体检内容要重点放在心脏、肝脏、肺、视力、血压、五官等方面。体检标准必须明确规定,什么情况下算合格,什么情况下不算合格。(2)由主考机关或委托用人部门具体组织体检工作。其程序是:①确定体检医院。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医院,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较先进的医疗设备、较高的水平。体检医院要由主考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指定。指定后要与体检医院的行政部门联系,确定体检时间和人数。②通知报考者作好体检准备。③组织报考者到医院分科检查身体。④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根据医生的意见,可重新复查一次。⑤体检完毕,由主检医生按照体检标准作出明确结论,如“合格”、“不合格”等,并签名盖章。2、体检通过之后的资料手续。会让你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一个“无违法违纪”的证明,到你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开一个“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这个都比较简单,直接到办事点去让工作人员手写证明签字,盖公章就行了。政审材料,会让你到原单位找相关领导开一个你平时表现的证明,简单的说就是你如何守纪,如何和同事们相处得好云云,签字盖上单位的公章。以上材料都是先让你交给人事部门,然后就进行政审了,政治部的同志会到你原单位进行走访,也就是和你以前的领导同事吹吹牛,聊聊天。一般没多问题(有的地方要走访,有的地区就让你交了材料就完了,过场都不走了)人事部门会开个调档函让你把档案调过去。一切结束后就开始在网上公示了,在网上挂一周(一般是七天),OK,等着电话通知你上班就是。3、录取录取阶段主要有以下五项工作:(1)确定推荐比例。在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根据各部门的录用计划,确定各部门、各单位的推荐比例,推荐比例大小根据合格者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之间的差额确定。一般来讲,当合格者人数多于计划录用人数时,以综合成绩高低为序,实行差额推荐。对于合格者等于或小于计划录用人数的专业,实行等额或缺额推荐。(2)公布录用候选人名单。(3)编制和管理录用候选人名册。凡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编入录用候选人名册。名册中人员都具有被推荐资格。录用候选人名册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推荐情况等三方面内容。录用候选人的管理工作包括除名、恢复、查阅等。录用候选人名册的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名册中人员保留被推荐资格。(4)推荐。主考机关编制推荐录用表,将每一个录用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填入表中,按确定的推荐比例、报考志愿和成绩高低分别向用人部门推荐。推荐的一般程序如下:①主考机关将录用候选人的推荐录用表推荐到其所报部门。②用人部门按其志愿、成绩向本部门有关司、处、科推荐。③在推荐的录用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各用人单位需要时,主考机关从名册中调整推荐。④对少数民族录用候选人,在成绩与其他录用候选人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5)办理录用手续。用人部门根据拟录取职位的要求,综合评定报考者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政府人事部门根据用人部门报来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4、试用新录用人员有一年试用期。按规定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要在基层工作一至二年。试用期内用人部门要组织培训,期满要进行考核。新录用人员在上岗前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目的是使新录用人员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和公务员的职责;熟悉本岗位工作程序;掌握所担负工作的基本工作方法、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行政管理学、行政法、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机关应用文写作、岗位必备的实务知识等。培训要采取集中学习和岗位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培训结束时要组织必要的考试,合格者发给岗前培训证书。用人部门在新录用人员的一年试用期内,对其要进行考核。考核以岗位规范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为依据,考察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德、能、勤、绩。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试用合格者,可正式任职;需进一步考察者,由用人部门决定可适当延长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扩展资料:《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一章 第五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发布招考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考试;(四)考察与体检;(五)公示、审批或备案。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参考资料: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基本程序_百度百科

国家公务员考试对于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规定,即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期间,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 1、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朔、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2、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 4、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核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规定如下: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扩展资料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 索引序列
  • 公务员录用岗位要求
  • 公务员录用岗位
  • 公务员录用岗位分配
  • 公务员录用岗位与实际岗位不符
  • 新录用公务员岗位安排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