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您好,根据干部监督管理规范,干部在任职公示期间被举报,按照有举必立、有案必查的原则,首先会启动调查程序,特别是对实名举报的案件,将予重点对待,根据举报事项进行必要的查核,一旦确认线索属实,将会把案件转交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如果在公示期间被举报的话,具体得看什么问题,如果是审核你的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话,招录机关一样是有要求取消你的资格1、如果举报内容属实,且举报内容又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的,人事局肯定不会录取的。2、如果问题严重的话,五年内不准许参加任何公招的。3、如果涉嫌违法问题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公务员已经录取并转正一年,但在体检隐瞒乙肝病情,并不代表会被开除,一般上别人是不知道的,只有自己清楚,就是有人举报也不会有影响,毕竟已经转正,完全没问题的,祝好运!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第三条规定:1、对公示举报调查核实结果的处理,所反映问题不存在的,予以任用;2、属于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提拔任用的,按预定的方案任用,并在任用谈话时向干部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3、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经党委(党组)复议后不予任用,对其中属于违纪违法的,应移交纪检或司法处理;4、反映的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暂缓任用。暂缓任用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扩展资料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各地在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方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当前,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加以完善和规范。1、公示对象 提拔担任地厅级以下(含地厅级)委任制党政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除特殊岗位外,都应列为公示对象。选任制干部的推荐提名人选、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人选,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列为公示对象。2、公示范围 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应向社会公示;部门内设机构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原则上在其所在的工作部门(单位)或系统内进行公示,也可根据岗位特点在更大范围内公示;易地交流提拔任职的干部,在原工作所在地或单位公示。3、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对拟任职务是否公示,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4、公示方式 需向社会公示的,一般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在部门(单位)或系统内公示的,可采取发公示通知或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等形式进行。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让群众及时了解公示内容,并为群众广泛参与创造条件。5、公示时间 确定公示时间既要有利于群众反映意见,又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一般以7―15天为宜。具体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
如果在公示期间被举报的话,具体得看什么问题,如果是审核你的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话,招录机关一样是有要求取消你的资格1、如果举报内容属实,且举报内容又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的,人事局肯定不会录取的。2、如果问题严重的话,五年内不准许参加任何公招的。3、如果涉嫌违法问题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赶紧找举报者摆平,否则你会被拒绝
当事人可去法院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