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发表知识库 > 我国采用公开考试方式录用公务员其适用的职务范围是

我国采用公开考试方式录用公务员其适用的职务范围是

发布时间:

我国采用公开考试方式录用公务员其适用的职务范围是

适用所有公务员 也就是平时我们所说的政府和司法机构等的工作人员

公开选拔 一般范围是基层工作(县级及以下)两年以上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开选拔主要适用于选拔地方党委、人大党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适和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公务员法还明确规定,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公开选拔。这一规定,主要考虑到选拔一些层次较高的专业技术类非领导职务人选的需要。从职务层次看,公开选拔适用于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从保密工作考虑,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即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选拔。  公开选拔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是公布公告。  二是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开选拔要注意在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根据选拔职位的层次、任职要求和国家有关政策,合理确定报名人员的地域范围。  三是组织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测试内容要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加强针对性。笔试、面试测试内容也要各有侧重。  四是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五是党委(党组)讨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六是办理任职手续。选拔结果要向社会公布。与竞争上岗不同的是,公开选拔没有将民主测评列为主要程序,这与公开选拔人选来自于不同的地方和单位有关,但在考察中也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人选所在单位的群众意见。此外,公务员法对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公开选拔作出了规定。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提出人选。过去的做法是,法官、检察官出现空缺,一般都是从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选拔。公务员法中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人选,检察官的选人渠道,引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机制。公开选拔的对象必须是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这一方面坚持法官、检察官的选拔标准,保证法官、检察官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另一方面,也维护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公开选拔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要按照公开选拔的规定程序进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保障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录用国家公务员,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 第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应予照顾。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退役军人应予照顾。 第二章 录用管理机构 第五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是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国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国家公务员录用法规;制订有关的具体政策;指导与监督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备案工作。某些考试工作可以委托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承担。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是本行政辖区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包括:根据国家的公务员录用法规,制定本行政辖区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市(地)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省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审批工作;规定市(地)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录用考试的组织办法;承办国务院人事部门委托的有关考试工作。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服务机构受政府人事部门委托,承担某些录用考试具体操作工作。 第十条 录用国家公务员要在国家核定的编制员额内,按照所需职位的要求和录用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 国务院工作部门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计划,由国务院各工作部门申报,国务院人事部门确定。 省级政府工作部门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计划,由省级政府各工作部门申报,省级政府人蔅部肊确定。市(地)级以下政府工作部门国家公务员录用计划的编制,由省级政府人事部门规定其程序和审批权限。 第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录用计划的内容包括: (一)用人部门名称及其编制数、缺编数和拟增总人数。 (二)拟录用职位名称、专业、人数及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三)招考的对象、范围及采取的考试方法。 第十三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应按照确定的录用计划制定考试方案,合理使用政府划拨的考试经费。 第二十七条 用人部门根据职位的要求,以及应试者的考试、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属国务院各工作部门的,报国务院人事部门备案。属地方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报市(地)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按前款备案或审批所确定的录用人员,即成为国家公务员。 第二十八条 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的照顾办法,由录用主管机关规定。 对退役军人的照顾办法,区别转业和复员的不同情况,分别规定。 第二十九条 按本规定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原所属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调离手续。遇有争议,由政府人事部门协调或仲裁。 第三十条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国务院工作部门取消新录用人员的资格,须报国务院人事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取消录用资格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 在试用期间,由用人部门负责对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进行考察并使之接受必要的培训。 第三十一条 新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国家公务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我国采取公开考试方式录用公务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主要是通过考试公开选拔的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主要内容有:考试录用的适用范围。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要把好“进口关”。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考试录用的组织机构。实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必须明确主管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专门机构,这是推行这一制度的组织保证。我国公务员法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的条件。报考公务员,有一定条件限制,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我国公务员法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时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是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是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此外还规定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考试录用的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实施,其基本程序是:(1)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2)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3)进行公开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4)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5)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6)规定试用期。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我国公务员录用的适用范围是

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各级政府三套班子(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其中人大与政协常设办公机构人员属于公务员,代表则不是,各级社会团体(团,妇联,以及各民主党派,),党的各级行政机构(各级党委),均属于公务员招录范围。医院,学校,电信公司等从事公共性服务的关于国计民生的行业基层服务人员(类似于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工人),则不是公务员序列,算作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这只是招录范围。录用范围只要是我国公民,无刑事犯罪记录,拥护领导,都可以报考,一般还有其他诸如年龄学历籍贯性别的要求。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仅指主任科员以下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因为高级职位特别是领~导职位上的公务员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领~导才能和娴熟的业务知识。这些都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锻炼才能逐步积累,而非通过一次考试所能证明。

公务员考试录用职务范围

包括政府组成部门, 党委、政协、人大、群团机关,公检法司部门。需要参加部委和省级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

省考涉及很多岗位,很多同学对岗位之间区别以及发展等方面一知半解,小编提醒大家, 报名省考前须搞懂这些。1、比较容易实现政治进步的单位这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哪些部门比较容易实现晋升。这个问题众说纷纭,没有固定答案,这里提供体制内网友的说法,供大家参考。①离领导最近的部门。特指两办(党办、政府办),这两个部门承担着主要领导秘书职责,各种文件、政策都是从这里出发的,最锻炼人,也是提升最快的,没有之一。②组织部、纪委。这个没什么好解释的,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两个部门就是牛,没办法,部门性质决定。③编制充裕部门或单位。这样的单位多是大单位,一般也是强权单位,以比如工商、税务、人社、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局等(排名不分先后)。④虽然小但是很机要的单位,如编办等。收入比较高的单位①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监狱。有公检法专有的政法补贴和岗位津贴(每个单位叫法不一样),仅此两项就比其他单位多出很多。此外,因为单位的性质,经费也比较充足,可浮动的津贴补贴类一般高于其他部门,评优评先也是榜上常客(单位评优评先关系到个人奖金),综合下来政法系统公务员收入达到其他系统两倍以上很常见。②财政局、城建、城管、市场监督员管理局(工商)、卫健委、交通局、国土局等某个行业的管理单位,这些单位金融相对富裕,每年要想办法花钱,对待职工相当厚道,其中的执法类岗位也有岗位津贴,待遇优厚。③两办、组织部、宣传部等,能足额发放,不一定最多,但一定不会很少。④有些单位如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等地方性差异极大,需要视地区而定。3、劳动强度大的单位①政策关联性强的单位:如扶贫办、环保局等,这些单位要追着相应的指标和政策等跑,很累,加班是常事。②基层执法类,典型的是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好很多),派出所(这个超级累,很多劳累猝死的,所以现在招录时一般不写某派出所,都是公安局统一招录再分配,基本进去就要去110指挥中心和派出所、交巡警大队)、司法局(尤其是司法所),以及城管局(仅指执法岗位)等。③两办,很累,全单位一起讨论一个材料到半夜是正常现象,组织部也就稍微比两办好点。④乡镇/街道,上面千把锤,下面一颗钉,乡镇就是那颗钉子,5+2,白加黑是常事,因为直接服务基层群众,所以工作压力也很大。好处是一般都有宿舍,还有一个乡镇补贴(不幸中的一点安慰)4、应届生包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人员吗?今年省考职位表部分岗位会注明限2021届应届生报考,有考生咨询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算应届生吗?这个问题一般可以在报考公告或者报考指南中查询是否有相关政策,如果没有的话还可以直接咨询招考单位来确定。5、签了三方协议,还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吗?一般情况下,仅是签了三方协议仍是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来报考的。三方协议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不会影响考生的应届生身份。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6、所学专业在专业(学科)目录上查不到怎么办?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专业(学科)和境外留学专业,建议直接咨询招录机关(单位)。7、非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是否可以报考?只要持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均可报考。报名时主要看清公告和职位表要求,比如河南省考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8、可以用第二专业报考公务员吗?一般来说第二专业有单独的学位证书,符合招考职位要求,且考试公告中未注明必须以第一专业报考时,可以第二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最保险的做法是先咨询招考单位确认清楚)。辅修专业无单独证书的,大多不可以此专业报考。

公务员包括的单位非常多,包括党政机关以及有关部门,比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等单位,职位非常多,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了,就是公务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公务员简单的理解是在国家政府机关工作、办公的人员;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报考从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街道公务员职位的人员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详细考试要求建议参考当年公务员考试大纲;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范围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国家公务员,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考试,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国考招录公告一般于每年的10月中上旬发布,报名时间一般为10月中旬到下旬。考试时间一般是11月最后一个星期天或12月的第一个星期天。考试科目为行测与申论,申论分省级以上和副省及以下两类。国考大家都最熟悉不过,不多赘述,下面中公教育专家给考生介绍另外四种公职类考试中公教育版权。一、其他类型公职考试介绍(一)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要发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不需要),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学校)、科技(科研)、文化(媒体)、卫生(医院)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简单来说就是四个字:科教文卫。事业单位有多种分类方法。一般是按照其收入来源分类,大体可以分为“全额拨款”、“参公(即参照公务员)”、“财政补贴”、“自收自支”四类。从事业单位考试来说,一般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和医疗类。教育类和医疗类大家肯定都清楚,综合类一般指的就是这两类之外的单位。综合类、教育类和医疗类在考试内容上有较大的不同。事业单位招考比较分散,并非国家统一招考或省份统一招考,很多都是某一县市甚至是某一部门进行招考,在正规度上目前还比不上公务员考试,但是必须要说的是事业单位招考也越来越正规化,越来越公开、公正、公平,甚至形成了一些统考的趋势。有些是省级统考,比如浙江,陕西和福建教师招聘是全省统考的。有些是部门统考,比如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就是按照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统考的。一般而言,事业单位考试的基本流程从发布招聘信息开始,再到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等,与公务员考试流程基本相似。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一般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单科出现频率较低),或加上相关岗位所需知识;教育类岗位或考查教育基础理论知识,以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等;中公教育版权卫生类岗位或考查医学基础知识,以及工作内容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等;需要注意的是,教育类和卫生类岗位也可在与综合类岗位考试相同公共科目的基础上,再依据岗位性质,有针对性考查,考查内容一般不超出上述范围。(二)选调生考试选调生是各省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选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到基层工作,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简称,也叫“优大生”、“调干生”,经过考试直接录用为公务员。这些毕业生将直接进入地方基层党政部门工作。选调生的报考流程为:发布招考简章、通知,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录用,分配派遣,档案转递,职位工作安排。选调生笔试科目基本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相同。大部分省市考查《行测》和《申论》两科,也有部分省市考查《综合知识》和《申论》。(三)大学生村官考试大学生村官,是指到农村(含社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村“两委”职务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工作多为社区(村)事务。大学生村官的招录与公务员考试招录程序类似,需要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流程。各省发布招录公告时间不一。笔试科目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二者均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主观性试题。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由招录机关确定考试方式和题型。(四)“三支一扶”“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专业上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教育、经济类为重点,同时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已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制定计划、组织招募、确定人选、培训上岗中公教育版权。“三支一扶”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等。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由招录机关确定考试方式和题型。更多考试信息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来源:_ybS1jBINlqomd74wsbUIvGHeUf90uRNdxzf-wkWqNAShm9l43p3aKT07nO

是主任科员以下,招考不是录用考试,公务员法里说的很清楚的。 到状元坊考试网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您好!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主要内容有:考试录用的适用范围。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要把好“进口关”。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考试录用的组织机构。实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必须明确主管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专门机构,这是推行这一制度的组织保证。我国公务员法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的条件。报考公务员,有一定条件限制,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我国公务员法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时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是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是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此外还规定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考试录用的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实施,其基本程序是:(1)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2)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3)进行公开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4)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5)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6)规定试用期。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请及时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     以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为例:     基本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进入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题信息页面注册——填写详细信息——报名(点击报名情况浏览查看职位招录情况,选择职位)——查看报名结果。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 索引序列
  • 我国采用公开考试方式录用公务员其适用的职务范围是
  • 我国采取公开考试方式录用公务员
  • 我国公务员录用的适用范围是
  • 公务员考试录用职务范围
  •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范围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