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录用的文章,信息是不能再做修改的,申请了也加不上,反而编辑会觉得你很麻烦!
应该不会。我的论文录用过一年半才见刊,但是我的论文答辩完就上了中国知网。录用后找出发表了。
得看基金项目的要求了。有的用录用函可以,有的必须用期刊原件。
考上公务员不去,属于失信,纪录失信,以后不允许参加一切机关事业单位考试。
没问题的。这只能算自动放弃。就算你上岗了,在试用期期间走人也没事。
没后果,单位会给你打电话,你说明白就行了
没后果,算自动放弃。
在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怎么判需要具体分析。主要分为三种:一是民事责任。二是行政责任。三是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对网络谣言有相关规定,条文如下:1、《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从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 ,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 九 ) 》正式实施 ,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 ,造成严重后果的 , 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 ( 九 )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 : 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 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 , 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编造并在公共媒体上传播编造的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仍在公共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传播意味着使多数不特定的人知晓。构成本罪需要行为人的行为产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后果(如造成群众性恐慌、引发群众事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假信息的类型: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法律效果:行为人犯本罪,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怎么处理:不造谣,不传谣,对于突发性事件,耐心等待官方通报。
很多杂志社都收的。因为这些期刊不像那些畅销书,可以卖个好销量。
应该不会。我的论文录用过一年半才见刊,但是我的论文答辩完就上了中国知网。录用后找出发表了。
联系编辑,如果还未定稿印刷,就可以添加的
论文发表等待的时候本身是比较长的,按照你这种情况可以问问具体情况,实在不行就举报吧
太严重会被抓的,一般都没什么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