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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过程中所用专利权的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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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过程中所用专利权的摊销

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企业对属于自己的专利,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要进入无形资产科目。假如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了一项专利,为此发生了注册费和律师费合计4万元,企业应将这4万元入账:  借:无形资产-专利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2、对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和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列支为当期费用,体现当期的损益,不进无形资产的成本。

研发另外一种无形资产的专利权的摊销金额应该进入另外一种无形资产的分摊。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贷:累计摊销

研究阶段的费用化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化无形资产成本就应该是600+90=690万元然后按法律和预计的使用年限较短者做为摊销期限即10年690÷10=69万元/年

专利使用权摊销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其实就是处理无形资产借: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摊销营业外支出(借方差)贷: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业外收入(贷方差)

转让专利的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的出租问题,具体的会计分录分为以下几步:1、取得出租收入: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2、结转应交增值税: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摊销专利权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制造费用贷:累计摊销扩展资料:专利权属于财产权,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使用权,是指所有人以自主的意思运用或利用其物的法律可能性。大陆法民法中所有权的权能之一。作为所有权权能的使用权具有最广泛的概括性,所有人可以在法定限度内依任何目的和方式使用其物。他物权人依特定目的和方式运用或利用他人之物的法律可能性。参考资料:专利权  百度百科

专利权的摊销额

2006年: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10 贷:银行存款 100 按年摊销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1 贷 ;累计摊销 1(实际工作中应按月摊销)2007年的摊销同上。2008年1月1日转让时: 借 :银行存款 9 累计摊销 2 营业外支出 55 贷:无形资产 10 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 45 按流转税计提附加税,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缴税费—应交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购入借:无形资产10万贷:银行存款10万。直线法,每年摊销一万(2年),借:管理费用2贷:累计摊销:2,借:银行存款9,累计摊销2,贷:营业税金及附加45无形资产10万,营业外收入55供参考

专利权当月开始摊销吗

无形资产

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和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区别是: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是不提折旧的,下月起提。无形资产摊销分录: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会计科目。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其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特征:(1)不具有实物形态;(2)具有可辨认性;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即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其应摊销金额,存在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包括直线法、产量法等。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转让专利权的使用权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摊销营业外支出(借方差)贷: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业外收入(贷方差)拓展资料: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  分析经济业务涉及的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还是收入、费用(成本)、利润;确认会计科目,记账方向(借或贷);确定记入哪个(或哪些)账户的借方、哪个(或哪些)账户的贷方;确定应借应贷账户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专利权的摊销年限

此专利的有效期是从2002年10月开始计算,20年,你只需对剩下的年限摊销。免费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专利权摊销费是指专利权的价值,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一般没有净残值。计算方式是按其入账价值和年限(使用年限和法律保护年限,哪个短按哪个计算)进行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价值除以年限等于每年折旧额,再除以12就是每月折旧额。专利权简称“专利”,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拓展资料:一、 专利摊销期限的确定 (一) 通常情况下,无形资产成本应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 (二) 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有关原则确定。 二、 专利摊销的账务处理 (一) 专利摊销期限的确认原则: 专利的摊销年限一经确定,就不得随便更改,根据现行制度,专利摊销期限的确认原则为: 法律和合同以及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而企业合同或者合同申请书种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法律或合同以及企业申请书均示规定存放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规定。(二) 专利摊销方法。专利一般采用分期等额摊销法进行摊销,其摊销方法如下 某项专利年摊销额=该项专利实际支出数/有效年份,月摊销额=年摊销额/12 专利摊销的账务处理。以月实际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专利摊销 贷:累计摊销三、 专利权人包括的权利(一) 禁止权,即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制造、使用、销售的权利; (二) 许可权,即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三) 转让权,即专利权人有权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依法进行转让的权利;(四) 其他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 索引序列
  • 开发过程中所用专利权的摊销
  • 专利使用权摊销
  • 专利权的摊销额
  • 专利权当月开始摊销吗
  • 专利权的摊销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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